关于举办2024年天水市科普讲解大赛暨甘肃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天水赛区预选赛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 赛风赛纪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和监督,确保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顺利进行,现将《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4年3月6日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赛风赛纪管理规定

为加强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风赛纪管理和监督,弘扬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大赛各级各类赛事活动。

一、严格赛风赛纪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赛总规程、各项目单项规程及各赛区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的胜负观和政绩观,弘扬体育精神,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严格遵守国家反兴奋剂有关规定。

(二)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得在社交媒介发泄不良情绪或误导媒体和公众,不得发放非法宣传品。

(三)裁判员要态度端正、作风严谨、工作高效、公正执法。裁判员选派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统一标准,精心组织,确保选用公廉,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四)参赛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本单位和代表团的各类人员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五)运动员要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严禁滋事闹事、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无故弃赛、罢赛或拒绝领奖。

二、赛风赛纪违规的认定

(一)体育行政部门、赛事活动组织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1.不落实监管责任,赛风赛纪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不完备的;

2.竞赛规程、比赛编排、抽签组织等不专业不严谨,引发赛风赛纪问题的;

3.选派技术官员未执行“选用公廉”原则、任人唯亲的;

4.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裁判员公正执裁或参与操纵比赛的;

5.对赛风赛纪问题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

8.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行为。

(二)参赛单位及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1.违反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年龄、资格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2.组织、教唆、参与操纵比赛、消极比赛的;

3.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正常执裁的;

4.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等扰乱赛场秩序的;

5.对随行人员、相关人员包括亲朋好友影响比赛的行为约束不力的;

6.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

8.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行为。

(三)技术官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1.未按规定主动提出回避的;

2.执裁不公、徇私舞弊,发生重大错判、漏判的;

3.参与操纵比赛的;

4.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

6.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行为。

三、赛风赛纪违规的处理

赛风赛纪违规处理坚持依法依规、错责相当、程序正当、处罚适当原则,由体育行政部门、赛事活动组织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发生赛风赛纪违规的参赛单位及人员等根据情节轻重,体育行政部门、赛事活动组织单位作出以下处理:

1.批评教育;

2.责令书面检查;

3.通报批评;

4.取消本次赛事活动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5.本次赛事活动禁赛1场以上;

6.取消本次赛事活动参赛资格、比赛成绩;

7.禁赛1至4年或者终身禁赛。

(二)对发生赛风赛纪违规的技术官员,根据情节轻重,体育行政部门、赛事活动组织单位作出以下处理:

1.通报批评;

2.本次赛事活动禁止执裁1场以上或者取消执裁资格;

3.4年内禁止执裁或者终身禁止执裁;

4.降低、撤销裁判员技术等级;

5.推荐单位4年内不得参与申办、举办相关体育赛事活动。

(三)体育行政部门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的,由上级体育行政部门视情作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罚,并上报体育总局。

(四)赛事活动组织单位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1至3年禁止参与组织体育赛事活动。

(五)国家工作人员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管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24年海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启动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出通知:2024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已启动申报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2日。此次竞赛由两部分构成,即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选拔赛竞赛和海南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海南选拔赛竞赛举办时间安排在今年3月至4月。申报单位应为省内职业(技工)院校、大型企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培训中心、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市县人社部门等。

海南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举办的时间安排在今年7月至9月。申报单位应为我省大型企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学会)、职业(技工)院校以及市县人社部门等。

“初次申报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还应提供竞赛职业(工种)背景情况、可行性报告及举办该职业(工种)竞赛的相关资料。”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致电咨询,电话为:0898-65301458。

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

自然资办函〔2024〕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普及“十四五”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50号)要求,自然资源部将集中组织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优秀科普图书推荐等科普活动,深入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知识,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新时代新思想新理念,讲好美丽中国故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围绕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聚焦行业特色,反映自然资源领域科学技术的创新成果与重大进展,解读社会公众关注的自然资源系统热点话题,用科学的声音讲述自然资源系统科普故事,宣传自然资源系统科学知识和科技创新成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评选推荐程序

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讲解大赛和优秀科普图书推荐相关工作由中国地质博物馆(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办公室)承担,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相关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承担。各单位组织征集推荐后,分别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选结果报部领导审定。入选优秀选手/作品将以自然资源部名义公开发布结果,在部系统内外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推介,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请各单位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于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联系人:科技司  孙  琨 010-66557275

   科普办  石珊珊 010-66557467(讲解大赛)
            王   妍 010-66557467(科普图书)
              纪文浩 010-66557346
   宣教中心  高  婕 010-63881321(微视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
作品

要求

(一)作品内容

围绕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聚焦行业特色,反映自然资源领域科学技术的创新成果与重大进展,解读社会公众关注的自然资源热点话题,用科学的声音讲述自然资源科普故事,通过科学而有趣的影像宣传自然资源科学知识和科技创新成果。

(二)制作要求

时长2-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080P以上,大小在100-300兆之间。视频应聚焦新内容、新视角,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视频应有简体中文字幕、解说、配乐等,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信息、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主要制作信息。

(三)播放平台

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播放平台包括: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播放网址无法显示播放日期的,需采用录制视频的方式提供网站后台上传时间记录。

(四)其他要求

1.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则上由第一制作人推荐至相关单位集中提交。

2.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版权无争议,不涉及商业宣传,若存在上述问题,将取消评选资格。视频以原创素材为主,如必须使用公共视频素材,报送作品时须在画面中进行标注。

3.各推荐单位需对推荐作品的意识形态内容进行把关并提交《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确保作品无不良引导信息。各推荐单位需对推荐作品中的地图进行把关,确保规范使用地图。

4.作品须由行业领域的专家(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对科学性、准确性进行把关并签字推荐。

5.作品只能选择单位征集或社会征集其中一种方式参加评选,同一作者只能申报1部作品。若发现多头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

6.大赛组织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的播放权。

报送

要求

(一)推荐渠道

1.单位推荐。请各单位组织征集、筛选作品后集中推荐。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等4个海洋局可推荐本单位、本系统创作的作品不超过5部,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可推荐本单位创作的作品不超过3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所属单位征集、筛选作品后集中推荐不超过20部。

2.社会推荐。为激励社会各界参与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个机构可推荐1-2部作品,暂不接受个人自荐。

(二)推荐材料

邮箱收取:《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纸质版扫描件。

邮寄收取:科普微视频作品光盘(1套)、《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纸质版(1份)、《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纸质版(1份)。

邮箱地址:zrzykpwspds@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中国测绘大厦(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宣教中心  高  婕 010-63881321

>>>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附件:2024年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要求(含推荐表)

2024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征集

2024年4月24日是第九个“中国航天日”,今年的“中国航天日”以“极目楚天,共襄星汉”为主题,主场活动将在湖北省举行。为配合“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开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4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2024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24时截止。人工智能AIGC创作平台通道将于3月11日开启,3月24日截止。

三、设计主题

2024年“中国航天日”的活动主题为“极目楚天,共襄星汉”。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航天局

承办单位: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中国航天基金会

五、作品用途

选定作品将用于“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作品,并为其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最终使用海报(视情选择1-3幅)将从这10幅作品中选出,其作者还将获得1万元奖金。为鼓励数字赋能航天文化及群众参与热情,本次活动与腾讯混元大模型合作,欢迎大家通过AI创作航天日相关AI海报作品并投稿。评选航天AI海报创作奖1幅,并为作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七、设计要求

极目楚天,共襄星汉。“极目楚天”源自武汉“天下江山第一楼”——黄鹤楼的东侧牌匾“楚天极目”,寓意是登上黄鹤楼荆楚之地的大好河山尽在眼前,承载了古今众多登楼人的凌云之志。襄者,助也,辅助。“共襄”指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一项重要任务的意思。本词中“襄”取“成就、完成”之意。“星汉”化用了古典文学意象,意为银河、天河,寄托着中华民族对于浩瀚宇宙的美好想象。“汉”也寓意2024年中国航天日的举办城市是武汉。

2024年也是中国航天的“大年”:中国探月工程“嫦娥六号”任务进展顺利,将择机发射,载人航天工程将陆续实施天舟七号、神舟十八号等4次飞行任务。“共襄星汉”意指未来在深空探测、载人航天等任务中,中国人探索浪漫宇宙的脚步仍将驰而不息。

宣传海报应符合2024年“中国航天日”活动主题,突出航天特色元素和湖北地域特色,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延伸性,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道德风俗,体现航天科技与航天精神的有机融合。

宣传海报应包含“极目楚天,共襄星汉”、4·24、2024年“中国航天日”等字样和“中国航天日”标识,可绘制在A3规格的画布上,分辨率为300dpi,可用于大型画布喷绘。作品提交时文件大小不超过5M,纵向构图,请勿使用网络搜索结果作为航天器参照,建议参考素材来源为国家航天局网站、中国载人航天网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及各官方新媒体平台。评选出的10幅优秀作品,其作者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的源文件。

*AI作品需通过官方合作平台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AI生成海报作品内容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其画面包含的航天器及其他元素均不代表官方指导意见,建议创作者手动添加“4·24”、“中国航天日”等信息后投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pSx3mznpzqrHh0evOtrxA?pwd=2024

提取码: 2024

点击链接下载高清版“中国航天日”标识

八、提交方式

参评者关注“中国的航天”微信公众号后,在菜单栏点击“海报投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作品时需注明是否采用AI大数据创作,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其他格式为无效投稿。若同一参评者提交多份参评作品,须1次提交1份作品,作品名称不能重复,请勿重复提交同一作品。AI海报作品也可通过微博@中国的航天并参与话题#中国航天日AI海报创作#进行作品展示。咨询电话:010-88581092。

九、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设计作品,最终使用的宣传海报将从10幅作品中选出。评审委员会由航天、艺术设计、媒体等领域专家组成,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函审、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1幅优秀AI海报作品将通过网友投票和专家评选方式选出。

十、版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评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若参评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评资格。为避免版权纠纷,参赛AI作品应通过官方指定平台创作,非官方指定平台AI海报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入围AI创作作品需提交生成关键词等相关信息,以供后台核对创作信息。
(二)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评选出的10幅优秀海报作品(非AI作品)及1幅AI海报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须与主办方签订《参评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三)参评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四)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海报。
(五)主办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通知 |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省管有关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人社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3号)精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24年5月在贵阳举办。为做好我省参赛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3月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激活“技能人才引擎”赋能乡村振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以更高水平就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培养更多乡村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02大赛安排

(一)大赛名称。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主题。培育赣鄱工匠,助力乡村振兴。

(三)大赛时间、地点。拟于2024年3月25日-27日在宁都技师学院举办,比赛时间为3天。

(四)竞赛项目。大赛拟设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电工、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手工木工、茶叶制作工等14个比赛项目(前11个为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后3个为我省特设比赛项目)。

(五)办赛形式。采用集中办赛、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办赛模式,在赛事同期组织开展技能展示交流和劳务品牌展示活动。

(六)参赛方式。分全省总决赛和各设区市(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省总决赛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厅局,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为单位组队参赛,大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各参赛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可选派2名选手参赛,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赣州市每个竞赛项目职工组可增派1名选手参赛。

(七)报名条件。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在江西省内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报名参赛,鼓励各地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八)裁判组。大赛设置1名总裁判长和1名总裁判长助理,各项目设置1名裁判长(专家组长)、1名裁判长助理和若干名裁判员。总裁判长和总裁判长助理由组委会指定,各项目裁判长和裁判长助理从各相关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中遴选产生,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分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队按参赛选手人数等额推荐(同一项目同一代表队推荐裁判人数不得超过2人),确有需要的项目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裁判员具体要求见各项目技术文件。裁判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和裁判组分工,承担相应比赛项目的执裁和评分工作。

03组织机构

大赛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和赣州市人民政府为主办单位,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总工会、共青团赣州市委员会、赣州市妇女联合会和宁都县人民政府为承办单位,分别成立大赛组委会、执委会,分级领导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进赛事各项工作,下设综合组、技术组、技能展示组、监督仲裁组等工作组。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并设立相关部门。各参赛代表队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代表队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04奖励政策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各组别获得前3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奖牌和证书,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内(含)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标兵和职业技能等级等。

1.职工身份人员

(1)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职工组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选手(不含在职教师),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职工组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女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职工组前6名的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同时对35岁以下的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已获得以上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2)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职工组前6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种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职工组第7至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学生身份人员

(1)学生组前6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学生组第7至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乡村工匠”称号

对获得大赛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按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江西省乡村工匠”称号。

(四)其他奖励

1.大赛设团体总分排名榜(省直有关厅局,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参赛队除外),对各设区市人社局和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代表队进行排名,团体总分由获奖分和参赛分累计加总组成:获奖分按金牌4分、银牌3分、铜牌2分、优胜奖1分计算,参赛分按每参加一个项目加1分计算。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参赛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2.对积极组织参赛、开展赛前选拔集训、赛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3.对大赛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技术支持和赞助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大赛支持单位”牌匾。

4.对技能展示交流及劳务品牌展示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展示单位和展演项目,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展示单位”和“优秀展演项目”牌匾。

5.对获得大赛各比赛项目各组别前6名的选手的指导老师(每名限1人),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6.对大赛总裁判长、总裁判长助理以及各比赛项目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和裁判员,颁发大赛执裁证书。7.获得大赛各项目各组别第1名选手(职工组和选手组各1人),拟作为正选选手,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第2名选手(职工组和选手组各1人),拟作为备选选手。参赛项目按国家公布项目为准。8.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给予奖励。

05工作要求

(一)加强赛事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本单位选拔赛,成立参赛代表队。各参赛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参赛队联络工作,并于3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报至大赛组委会综合组。

(二)做好赛事安全工作。赛事承办单位要按相关要求做好大赛食宿、交通、训练、比赛等环节安全工作。科学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要做好医疗急救和保险工作,各参赛单位要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营造良好办赛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加大对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四)按时完成报名推荐。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发放报名账号和密码至各参赛队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收集参赛选手和裁判员的报名信息(样表见附件3和附件4),并于3月9日-13日通过大赛报名系统(网址:https://jx.qyskills.com/)进行线上填报,待审核通过后,下载导出各参赛代表队参赛报名汇总表(样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将报名汇总表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线上填报审核通过的参赛人员名单原则上不予修改。同时各设区市要认真梳理特色产业或劳务品牌展示项目,至少推荐3个优秀项目,并填写《技能展示交流及劳务品牌展示项目报名表》(附件6),于3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大赛组委会技能展示组。

06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1.综合组

联 系 人:张小骄、朱元冰

联系电话:0791-86383594

邮    箱:jcjszzc@163.com

2.技术组

联 系 人:廖  曙、戴逢华

联系电话:0791-86383463

3.技能展示组

联 系 人:左旺龙、王心怡

联系电话:0791-86385987、0791-86383828

邮    箱:123326729@qq.com

(二)大赛执委会

联 系 人:李  蓉、蔡运翔

联系电话:0797-8996080、13970111222

07其他事项

附件:

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职责

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各参赛队联络员信息表

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样表)

4.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样表)

5.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6.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暨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技能展示交流及劳务品牌展示活动项目报名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关于举办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暨第四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江苏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挥创业培训师资重要作用,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和创业指导水平,引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四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6月下旬举办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暨第四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江苏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1日~24日;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负责大赛整体策划及组织实施;

承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总工会、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常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大赛具体实施;

协办单位: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大赛具体保障。

三、赛制安排

大赛设个人综合能力赛和单项作品赛。

(一)个人综合能力赛。个人综合能力赛分为“创办你的企业”(SYB)和网络创业培训两个赛道(以下分别简称“SYB赛道”和“网创赛道”)。个人综合能力赛以现场竞赛形式为主,主要考查讲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的综合能力。讲师可在SYB赛道和网创赛道中自行选择其一参赛。各设区市可推荐SYB个人综合赛2名选手、网创个人综合赛2名选手参赛。

(二)单项作品赛。单项作品赛以提交作品形式为主,主要考察讲师教学设计、课程呈现、案例分析等能力。单项作品赛分为“创办你的企业”(SYB)课程教学案例赛和“改善你的企业”(IYB)课程教学设计赛,IYB教学设计赛推荐作品对应课程内容不可重复。各设区市SYB、IYB各推荐3件作品参赛,于5月31日前报送省人社厅。参加个人综合能力赛的选手也可参加单项作品赛。

四、参加人员

(一)参赛选手

参赛的创业培训讲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诚实守信;

2. 获得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我省交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讲师;

3. 严格执行创业培训标准和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实施规程,承担创业培训学员班授课任务1次以上,满意度不低于2.8分(满分3分);

各地组织选拔赛时可适当放宽选手参赛条件,鼓励广泛参与。

(二)大赛评委

省人社厅组建大赛评委库,供省级决赛和各市选拔赛使用,请各设区市人社局于3月31日前推荐1~2名评委库候选人,经省人社厅认定后入库。评委库入库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突出,了解国家大政方针,精于先进培训技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2. 积极为国家或地方开展的相关课程开发、课题研究、活动组织、技术评审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且各方满意度高;

3. 取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核发的《创业培训师证书》,承担讲师培训班授课任务8次以上,其中授课平均分不低于4.8分(5分满分),开展讲师培训后续服务50人次以上,或者长期从事创业培训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创业培训讲师。

五、时序进度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3月~4月,各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牵头,各承办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全媒体公布大赛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公众知晓度和优秀选手参赛。

(二)市级选拔集训阶段:2024年5月~6月,各设区市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牵头组织实施大赛选拔赛,按照大赛技术文件要求(技术文件由省人社厅另发),设置竞赛内容、流程和规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要求组队集训。

(三)省级决赛阶段:2024年6月21日~24日在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举办省级决赛,省级决赛技术标准和赛程与国赛对接。选手21日上午12:00前到决赛地点报到,食宿统一由承办单位安排,所需费用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六、奖项设置

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和单项作品赛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对获奖选手由省人社厅颁发获奖证书。对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一、二、三等选手分别奖励8000元、4000元、2500元。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一等奖选手如具备中级职称或相应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可按规定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实行职业准入的须具备相应准入资格,“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可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前六名选手中的女性选手,可按程序向省妇联申报“江苏省巾帼岗位能手”称号。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前六名选手和单项作品赛前三名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对一等奖获奖选手所在单位,由省人社厅给予通报表扬,并可在参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星级评估、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各市可参照上述奖励政策予以奖励。

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给的我省参赛名额,按照省级决赛排名先后顺序和集训考核情况,择优推荐国赛对应赛道参加人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是讲师教学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创业培训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省级选拔赛统一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省级选拔赛及参赛工作圆满顺利。部省属院校讲师参加大赛,按属地原则,统一参加市级选拔推荐(各地选拔赛联系人见附件8)。

(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对大赛进行积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发动,指导院校、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讲师积极参赛,确保竞赛规模,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推动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三)标识使用。各地选拔赛要统一使用“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标识、“小马兰吉祥物”图案(见附件7,如有本地活动标识,应加在以上标识之后)。上述图案标识和图案矢量图可在中国就业网(www.chinajob.mohrss.gov.cn)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专栏下载,其知识产权归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所有,不得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

(四)材料报送。各设区市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材料报送。请于5月30日前报送盖章后的《省级选拔赛报名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报送市级选拔方案、总结(包括宣传发动、赛事组织、举办配套活动等情况)及《市级报名汇总表》。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及纸质件,邮箱:79291058@qq.com。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龚俊峰

联系电话:(025)83338131

附件:  1.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手报名表.pdf

2.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个人综合能力赛推荐人选汇总表.pdf

3.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评委推荐表.pdf

4.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评委推荐汇总表.pdf

5.单项作品赛作品推荐表.pdf

6.单项作品赛作品推荐汇总表.pdf

7.活动标识.pdf

8.各地选拔赛工作联系人及电话.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         江苏省委员会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3月8日

2024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海报设计征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办好2024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全面凝聚社会力量,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全民深入认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现公开征集2024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海报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海报方案包括横幅方案、竖幅方案各一份;

2、海报设计需切合“上海市节能宣传周”主题,体现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理念,具有原创、独特形象;

3、具有广泛的形象延展性,可应用于多平台、多形式宣传,及文宣产品制作;

4、与节能宣传周IP形象“篮嘟嘟”、节能宣传周LOGO、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相结合(源文件见附件);

5、作品须为原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抄袭;

6、海报作品须为竖版+横版,竖版幅面尺寸为1800px×1000px,横版幅面尺寸为1000px×1800px,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RGB,分辩率150dpi,单个JPG文件大小控制在2MB~5MB(注:请参与者提供源文件网盘链接,并将《报名表》(附件1)存于同一目录下,共享整个目录并设置永久有效);

7、《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海报设计征集报名表》须详细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提交的,需个人或团队成员签名。

二、提交方式

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1、登录网址:https://jinshuju.net/f/DeXs0G

2、扫描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

3、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宣传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shjnxc@shjn.cn),邮件名标注:2024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海报设计征集活动+姓名+联系手机。

联系人:黄丹 18217269718  徐晟 18521531447

三、征集时间及评审流程

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3月30日;

2、作品评审:4月;

3、节能宣传周组委会办公室将成立评审工作组,通过初筛、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环节产生获奖作品(注:网络投票占最终评审结果比重50%);

4、获奖结果将在“上海节能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并通知获奖者。发布时间按照2024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宣传需要确定。

四、奖励设定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2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用于2024年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线上及线下相关宣传活动。

五、其他事项

1、投稿者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2、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投稿者对图片或形象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3、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入选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本活动解释权归上海市节能宣传周组委会办公室所有,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通知全部内容。

六、活动承办

上海市节能协会
上海市节能中心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饿了么)
上海随申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1、上海市节能宣传周海报设计征集报名表

2、上海市节能宣传周IP形象源文件

3、上海市节能宣传周LOGO源文件

上海市节能宣传周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节能和综合利用处代章)
2024年3月5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定于5月18~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广东选拔赛计划将于4月举办。为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简称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省选拔赛江门市报名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比赛项目,每个比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报名条件

在江门市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凡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年5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各地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各参赛单位每个比赛项目限报4名选手,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2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三、省选拔赛参赛名额

我市代表队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省选拔赛每个竞赛项目每个组别参赛名额不多于2人。具体以文件通知为准。

四、选拔方式

我市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的项目及委派选手名单将根据选手报名情况,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选。选拔方式如下:

(一)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视报名参赛情况通过直接推荐、单位推荐、资料评审、技能竞赛等方式确定选手推荐。

1.直接推荐。报名人数不超2人的,直接推荐参赛。

2.单位推荐。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3个且来自同一单位的,由报名选手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3个且来自不同单位的,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履历情况进行评审,择优遴选。

4.技能竞赛。如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或履历情况相同或相近的,不能根据书面材料甄选最优者的,则通过技能竞赛选拔择优遴选。技能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选手递补

以上选拔方式推荐的选手如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或自愿放弃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的,则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选手激励

(一)对采取技能竞赛选拔的项目,则按技能竞赛项目设置一等奖(第一名)1名,相关表扬奖励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的奖励政策执行。

(二)对直接推荐、单位推荐、专家评审选拔推荐的选手不设置奖项。

(三)本次竞赛不颁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六、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免报名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各报名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表》(附件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获奖情况、荣誉、证书等个人资料复印件及电子版,于2024年3月6日17:30时前报送至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

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表.doc

附件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信息汇总表.xls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征集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承办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3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2〕15号),为做好我市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选拔赛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

二、征集时间

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为依法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提供满足竞赛项目所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耗材等硬件资源;

(二)具有组建命题专家团队、裁判团队、技术保障团队等专家队伍的能力,其中命题专家应由不少于5名与赛项对口或相关专业的行业、企业、院校专家组成;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理等能力,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组建不少于10人的办赛工作团队,全程负责赛务相关工作;

(四)近5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承办的单位填写申报表、竞赛工作方案(附件1、2),加盖公章并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扫描,于2024年3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和可编辑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jnjdb@hrss.sz.gov.cn,逾期视作无效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承办单位申请表

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选拔赛工作方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凌文浩,联系电话:881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