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赛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闽教〔2023〕14号),经过省赛初赛、复赛选拔,拟授予省赛金银铜奖及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高校优秀组织奖等奖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我厅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591-87091376

  传  真:0591-87846780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军民融合办关于组织召开5G融合应用创新大赛线下解读会的通知

为探索融合创新建设的路径方法和成果转化机制,快速形成有需求、有影响、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与北京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主办了5G融合应用创新大赛。此次大赛聚焦“网络+”基础能力提供、“系统+”探索场景应用、“技术+”理论突破创新等3方面,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场景设计,广泛吸纳新技术新产品。

为有效提升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民口民营单位参赛积极性,帮助各单位深入了解参赛要求,大赛组委会定于2023年9月5日举办5G融合应用创新大赛线下解读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拟参与创新大赛的国有企业、民口民营单位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5日14:00至16:00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7号院5号楼3层第八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1.创新大赛赛程设置及内容介绍

2.应用方“十四五”期间有关5G应用场景概述

3.现场答疑

四、有关事项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9月4日17时之前,各单位均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名。

2.参加解读会不收取任何费用,每家独立法人单位报名人员原则上控制在3人以内。

3.解读会内容严禁对外公开,参会人员需现场签署保密协议,如有违反,将严格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

五、报名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白老师,010-81906628,13126959497

蒋老师,010-81906623,16620220368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关于公示晋级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暨第十一届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省半决赛)名单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晋级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暨第十一届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省半决赛)名额分配的通知,哈尔滨市赛区共推荐晋级省赛项目36项,其中成长组27项,初创组9项,现将推荐省半决赛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参赛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受理联系人:市科技局法规处马云峰

受理电话:82363470

附件:1.初创组晋级省半决赛名单

2.成长组晋级省半决赛名单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4日

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浙江电力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电力科普工作的开展,鼓励广大电力科技工作者为宣传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而积极创作科普作品,浙江省电力学会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优秀电力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在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和地区学会推荐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共评出《浙江电力发展史》等31项2021~2022年度浙江电力优秀科普作品,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电力科技工作者在受表彰科普作品的示范带动下,以更高的热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科普作品,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不断提高科普作品质量、创新科普作品载体,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弘扬科学精神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1-2022年度浙江电力优秀科普作品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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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学会各会员单位、从事电力和能源等公共行业数据应用研究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为积极响应数字中国建设,加快能源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能源数据融合创新应用,释放能源数据价值,助力能源企业数字产业化。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第三届)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推动能源数据创新与应用,合力构筑数据基础,促进数据要素的有效治理和高效流通。立足能源数据价值挖掘,助力国家现代化治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

搭建竞技和交流平台,挖掘具有潜力的大数据应用项目,提升人员数据挖掘与应用技术技能,培养和发现高质量数据人才,以应用需求来推动数据共享,助力数字产业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电力学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承办单位:浙江省电力学会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常设机构)、国网浙江义乌市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吉县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协办单位(赛事支持单位):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浙江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大赛办公室。大赛领导小组设在学会理事会。大赛办公室设在学会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在学会秘书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史兴华、杨玉强

副组长:金玉琪、戴铁潮、张彩友、冯志宏、裘华东、解剑波

成  员:黄陆明、黄建平、邵波、吴惠芬、洪健山、姚文峰

职  责:决定大赛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大赛方案和大赛结果。

大赛办公室:

主  任:黄陆明

副主任:黄建平、邵波

成  员:吴侃侃、张旭东、裘炜浩、顾春云、冯珺、孙钢、杨勇胜、许建峰、章坚民

职  责:负责制定大赛方案;组织实施大赛活动;监督检查大赛方案实施过程;总结推广大赛活动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大赛先进;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参赛对象

1.浙江省电力学会各会员单位;

2.省内从事电力和能源等公共行业数据应用研究的企业及科研院校。

四、赛事内容及安排

大赛采取多赛道并行的竞赛形式,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大赛遵循开放办赛理念,面向各能源企业和科研院校设置赋能数据治理及基层减负、赋能社会治理及能效提升、赋能新型能源系统建设、人工智能算法创新、企业数字化全景展示五个赛道,多角度展示能源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

其中:

赋能数据治理及基层减负赛道初赛由浙江省电力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承办;

赋能社会治理及能效提升赛道初赛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吉县供电公司承办;

赋能新型能源系统建设赛道初赛由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人工智能算法创新赛道初赛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企业数字化全景展示赛道初赛由浙江省电力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承办;

决赛由浙江省电力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国网浙江义乌市供电公司承办。

五、时间安排

(一)大赛报名

各赛道于8月31日前公布分赛道初赛安排。各参赛单位开展本单位成果的内部征集,对成果进行内部评审,筛选形成《2023年(第三届)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参赛成果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于9月8日前报送大赛办公室邮箱。

(二)初赛

各参赛团队按照成果文档模板(附件2)提交文档,提交材料严格按如下规则命名:赛道+《成果名称》+单位全称,于9月15日前报送大赛办公室邮箱。各赛道于9月30日前完成各赛道初赛,依据评审标准(附件3),决出成绩前6名入围决赛。

(三)决赛

决赛采用现场发布和限时答辩,每个作品由1人通过PPT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发布展示,介绍成果相关模型准备、构建、实现及应用等情况,1-2人进行5分钟互动答辩,由评委组依据评审标准得出决赛成绩。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10月底前完成决赛及表彰工作。

六、表彰奖励

1.根据决赛成绩,各赛道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对于积极为大赛提供组织和相关支撑保障的单位或个人,将授予优秀组织奖或优秀组织者奖若干。

七、注意事项

1.企业数字化全景展示赛道PPT规格采用3840×1080分辨率。

2.参赛团队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参赛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3.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及其持有单位所有。参赛团队应该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对于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本大赛的主办、承办单位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4.大赛的主办方、承办方拥有免费使用参赛成果进行展演、介绍和出版的权利(不涉及关键算法和技术细节)。如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参赛成果,需要与参赛团队及其持有单位协商,经参赛团队及其持有单位同意后,签署参赛成果使用相关的协议。

八、联系方式

1. 大赛指定邮箱:email:zjseeorg_ds@163.com

2. 联系人:

国网浙江电力数字化部        张建松 0571-51102883

浙能集团科技工作部           宋   歌 0571-86669447

浙江省电力学会秘书处       方玉菲 0571-51109682

国网浙江信通公司              潘司晨 0571-51106596

国网浙江营销服务中心       金良峰 13567551292

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           周   洋 13989434400

附件:

附件1-2023年(第三届)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参赛成果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2-成果文档模板.docx

附件3-评审标准.docx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3年8月29日

关于转发举办第十二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 “争艳杯”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为促进工艺美术产业繁荣发展,弘扬工匠精神,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定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在莆田举办“第十二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现将《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的通知》(闽工美〔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积极组织报名参赛,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汇总,并于9月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作品照片及本区域参赛作品汇总表,报送我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622,创意产业和传统工艺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tgyc622@163.com。

  联系人:林巧红    联系电话:0591-87826710

附件: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争艳杯”大赛的通知(闽工美〔2023〕17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1日

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 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

各区科协、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展示交流创新方法重要成果和实践,充分发挥创新方法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企业一线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产学研用融合,提升企业和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更加开放、合作、共享的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交流平台,以融合办赛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创字〔2023〕15号)要求,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西青区政府、海河传媒中心等12家部门单位联合举办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培育创新人才,做强实体经济

二、主办单位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西青区人民政府、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三、承办单位

天津科学技术馆、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四、协办单位

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青区科学技术协会、西青区科学技术局

五、大赛目标

1.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搭建传播创新方法、服务企业创新平台,进一步激发企业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助力提升企业解决“卡脖子”难题能力,持续提升企业创新服务能力。

2.推进校企互动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智力优势,鼓励引导在校师生面向企业技术需求,提出可实施的技术创新方案,在“企业出题、学校答题”的良好互动中,促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用融合。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平台展示企业和科技工作者创新应用成果,推动创新方法和创新项目广泛应用和落地转化,促进技术成果项目与社会需求对接,推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

4.聚焦创新人才培养。发挥导向性作用,培养出一大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企业卓越工程师,并孵化出越来越多的创新团队。

六、赛事活动

大赛设立“企业专项赛”和“大学生专项赛”两个专项赛事,期间组织参赛企业参观天开高教科创园推介展示活动。所有赛事活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企业专项赛

组织来自企业、科研院所及从事创新创业服务的相关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的人员每3人组成一队,通过项目展示、专家问询等环节,评比出运用技术创新方法、管理创新方法及其他创新方法解决研发生产和学习生活中应用难题的优秀项目和团队。(相关规则详见附件1)

(二)大学生专项赛

组织天津地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每2-3人组成参赛队伍,通过展示、专家评比,评选出运用创新方法理论知识,提出的基于发明制作、工艺改进、创意设计和创业的优秀作品和团队。(相关规则详见附件2)

七、赛事安排

(一)企业专项赛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请参赛团队登录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官网(cxffds.scei.org.cn),点击“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报名入口”报名。

2.形式审查阶段

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完整且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获得参赛资格,进入初赛。

3.初赛阶段

时间:9月下旬。

组织专家对进入初赛的项目材料进行线上评审,按成绩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4.决赛阶段

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组织进入决赛阶段的项目团队,通过项目展示环节,评出获奖项目和团队。

(二)大学生专项赛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

登录科服网·天津成果网(https://cg.tten.cn/#/),选择创新方法—大学生组进行注册报名。(注:每所高校只分配一个管理员账号,负责该校报名参赛人员和作品的审核管理。)

2.初赛阶段

时间:9月下旬。

组织专家对进入初赛的项目材料进行线上评审,按成绩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3.决赛阶段

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组织进入决赛阶段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展示,由专家评出获奖项目。

窗体底端

八、奖项设置及激励措施

(一)企业专项赛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报名项目总数的10%、20%、30%和40%。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数量,从获奖项目中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优秀团队。

2.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出色、报名参赛项目数量多或参赛项目质量高的单位。

3.特殊贡献奖: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特别贡献的单位。

(二)大学生专项赛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占比为1:2:3,根据作品完成质量设置优秀奖若干。

2.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出色,报名参赛项目数量多或参赛项目质量高、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九、有关要求

1.严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请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高质量组织开展培训、报名和赛事活动相关工作。

2.确保参赛队伍数量和质量。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广泛动员企业参赛,提高科技型骨干企业参赛数量,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3.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各单位要以大赛为契机,挖掘企业和高校创新典型案例,宣传优秀科技成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创新方法应用的认知认同。

十、联系人

1.企业专项赛:  邱  晨  83219475  13516134272

2.大学生专项赛:史风栋  13920305605

涂丽平  18920052878

附件1.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企业专项赛参赛规则

附件2.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大学生专项赛参赛规则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安徽省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

安徽省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3年“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安徽省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安徽省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安徽省赛

英语翻译:National Managerial Decision Simulation Competition” Innovation and Incubation”—Anhui Provincial Competition

赛项组别:本科组、专科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工程大学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执行主任:

卢   平   安徽工程大学校长

副主任:

高   原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苏国红   安徽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

全省各高校分管教学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校领导

委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周晓宏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处长

龚本刚   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全省各高校教务处处长或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

周小虎   南京理工大学教授

委员:

赵   炎   上海大学教授

李宏贵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

杨   林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

许汉友   南京审计大学教授

(三)仲裁委员会组成

主任:

谢荣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教授

委员:

郭广春   安徽工程大学纪委副书记

张   敏   南京财经大学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教授

(四)秘书处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安徽工程大学

秘书长:

贾文友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副秘书长:

蔡书凯   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桂云苗   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秘书:

王春亭   安徽工程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科长

张文刚   安徽工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任

三、竞赛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和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本次大赛,激发安徽省大学生的创新动力、创业活力,提高安徽赛区整体学科竞赛水平。

四、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本次比赛由三位学生组成团队参加,参赛队员根据CEO、生产总监、市场总监、财务总监进行角色分配。各参赛队伍经营虚拟企业,对企业进行决策。通过企业模拟软件系统根据虚拟决策后公司销售收入、每股收益、投资回报率、债券评级、股票市值、战略评分六大要素进行处理,模拟环节系统根据决策结果自动进行评分。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校内选拔赛)、决赛两个环节。

(二)竞赛方案

本次大赛分为省初赛(校内选拔赛)、省决赛两个环节。

1.省初赛

负责机构:各高校

竞赛地点:各高校

竞赛时间:各高校自行确定,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

2.省决赛

负责机构:本次大赛组委会

竞赛地点:组委会指定网络平台

竞赛时间:2023年10月21日-22日

五、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将会由系统自动评分,按照6期累计分数高低排名最终排名,以最后一期决策结束时系统显示的累计成绩为准,若累计成绩并列,则以最后一期的当年成绩进行排名,以此类推确定最后名次。若比赛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行业比赛不能继续进行,则该行业依据上一年度的经营决策结果为准进行排名。其中,省赛二、三等奖由竞赛系统根据六年的累计成绩排名决出,一等奖由竞赛系统六年累计成绩的行业前2名再经过答辩环节决出。

六、竞赛流程

日期 时间 项目 备注
2023年10月21日 09:00-10:00 第一轮竞赛模拟 网上进行
2023年10月21日 10:30-11:30 第二轮竞赛模拟 网上进行
2023年10月21日 13:00-14:00 第三轮竞赛模拟 网上进行
2023年10月21日 14:30-15:30 第四轮竞赛模拟 网上进行
2023年10月21日 16:00-17:00 第五轮竞赛模拟 网上进行
2023年10月21日 17:30-18:30 第六轮竞赛模拟 网上进行
2023年10月22日 09:00-12:00 竞赛答辩 按照行业分组,取每个行业第一名晋级答辩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进行现场答辩或网上答辩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参赛者必须是安徽省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2.此次大赛将按本科组和专科组分进行竞赛,其中专科生参加专科组的比赛,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本科组的比赛。

3.各参赛高校,以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参赛高校填写附件1《XXX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安徽省赛报名表》和附件2《大赛承诺书》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并和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大赛秘书处指定的邮箱。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陆“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备案。

省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3日24: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报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报名信息。

(二)竞赛规则

1.产能调控

(1)永久关闭产能无需申请。

(2)产能交易:为公平竞争起见,总决赛不允许交易产能。

  1. 破产规则

判定标准:连续两年所有者权益为负。

(1)破产后的公司将从行业内删除,不再参与下一年度的竞争。

(2)同一行业内三家以下公司破产,则维持行业总需求不变;如果超过三家以上公司破产,则从第四家破产公司开始,破产公司的需求从行业中对应删除。

(3)破产的公司大赛组委会会在现场公布,并退出比赛现场,如有异议,可在现场提出。

(4)最后一年适用本破产规则,例如第15、16年所有者权益连续为负,则公司破产,成绩取消。

(5)如果同时出现破产和违规将按照违规处理。

3.违规行为

(1)违规更改提交文件的TXT文档的任何内容,客户端与上传数据在保存状态下存在不一致的。

(2)违规操作,擅自交易产能,导致本公司产能数据与实际行业内应有数据不相符的。

(3)违规操作,扩充产能超过系统规定的限额的。

(4)网络市场的产品价格在提交的决策内低于本公司四个地区最高价批发价,高于四个地区最高批发价的两倍的。

(5)违规操作,使股票或债券发行突破当年限额的。

(6)出售产品的质量等级低于20分的(现实当中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全行业报告中的结果为准。

(7)其他违规操作行为,导致行业报告内数据与本公司当前客户端数据不相符的。

(8)派发红利导致本年度之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时。

(9)私自修改注册信息,泄露自己真实身份。

(10)任何一家公司,在任何一个地区的工厂,不论在该地区是否雇用工人与否,给工人所制定的工资标准不得超过该地区上一年度行业平均工资的三倍,给工人所发的绩效奖,也不得超过该地区上一年度行业平均绩效奖的三倍,否则视为违规处理。

(11)任何一家公司在同一个地区同一年份,不能关闭产能的同时又新建工厂或者扩充产能。例如,第11年,某公司在第3屏关闭了长三角1000千件的产能,又同时在第2屏选择在长三角扩充1000千件的产能。否则视为违规。

(12)违规使用任何存储工具及通讯设备(包括U盘等)。

(13)私自站立、偷窥其他小组数据的。

(14)其他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违规行为。

(15)由于自己操作失误导致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违规处理。

以上违规操作行为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4.违规处罚办法

(1)出现违规操作的小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严重警告和从行业内删除并退出比赛现场的处罚。

(2)出现违规操作的学校,进行批评。

  1. 成绩公布

最终成绩将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在安徽省高教网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八、竞赛环境

本次竞赛环境由技术支持单位提供网络竞赛平台。

九、技术平台

本次比赛采用“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国赛竞赛平台。

十、成绩评定及晋级规则

(一)成绩评定

1.评分标准

本次竞赛总决赛按照以下评分权重由系统自动进行评分:

评分指标 权重(%) 备注
销售收入 15 各指标的权重比例在第11年的数据处理前设定,并在整个模拟过程中保持各权重的比例关系。
每股收益 20
投资回报率 25
市值 15
债券评级 10
战略评分 15
总权重 100

2.评分方法

本次模拟环节的比赛将会由系统自动评分,按照6期累计分数高低排名最终排名,以最后一期决策结束时系统显示的累计成绩为准,若累计成绩并列,则以最后一期的当年成绩进行排名,以此类推确定最后名次。若比赛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行业比赛不能继续进行,则该行业成绩依据上一年度的经营决策结果为准进行排名。

(二)晋级规则

决赛:各行业前两名将获得晋级答辩资格。

十一、奖项设定

1.根据本科组和专科组的成绩分别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设一等奖为10%参赛队数、二等奖为20%参赛队数、三等奖为30%参赛队数,一等奖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3.评选若干所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具体比例不超过参赛高校数量的10%。

十二、赛项安全

由于本次竞赛全程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参赛学生在各自学校进行竞赛,各学校负责人应制定完善的竞赛安全和疫情防控保障方案,确保本校参赛学生的安全。

十三、疫情防控方面主要注意事项

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要求,参赛人员要遵守基本行为准则,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和参赛选手须知

1.本赛项为团队赛。各院校依据省初赛最终成绩择优向组委会选送3支参赛队。参赛同学自由组队参赛,每队队员3人,个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鼓励跨专业组队,形成团队优势。

2.参赛选手必须是全日制正式在籍学生。

3.各参赛院校设队长1人,负责本代表队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每参赛团队选手可报1至2名指导教师。

4.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不允许更换指导教师。

5.熟悉竞赛规程,做好本参赛队准备、组织、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7.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及活动。

(二)指导教师须知

1.贯彻执行大赛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2.指导教师一经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中途更换。

3.指导教师应负责赛事活动期间本队所有选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现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组委会报告。

4.指导教师和队长在比赛时需密切留意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安排充足时间进行调度,避免出现因迟到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现象。

(三)工作人员须知

1.赛场负责人在比赛的前2周进行赛场安排。

2.在比赛的前5天,检查赛场环境,确保运行状态正常。务必在正式比赛前3个工作日完成所有竞赛场地的布置。

3.比赛结束以后,所有成绩数据将上报组委会。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监督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监督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该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联系

报名邮箱:lxr@ahpu.edu.cn

咨询电话:李老师13635530286

附件1:XXX大学2023年“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安徽省赛报名表(本科、专科)组.xls

附件2:大赛承诺书.docx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国家消防救援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消防〔202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会、团委,各森林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消防行业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国家消防救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汇聚荣誉之光,照亮奋进之路。

二、领导机构

大赛由国家消防救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南京市人民政府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赛事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策部署赛事相关重大事项,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大赛项目技术文件,制定评判标准,开展赛前培训、技术对接、裁判遴选、大赛执裁、成绩评定、“消防绝技”展演、技术交流互动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赛事筹备和组织安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组委会各项决议事项,统筹推进大赛各项重点工作。

三、竞赛项目

大赛共设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6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相关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四、参赛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成员,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在岗人员,且年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中国公民。参赛选手应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满足所参加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并经大赛组委会公示无异议。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获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五、组织形式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选拔赛。由各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消防救援总队具体承办,竞赛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各省级选拔赛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中央垂直管理单位、部委直属单位,央企及其分支机构人员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拔赛。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森林消防总队、机动支队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灭火救援员竞赛项目选拔推荐3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2名、其他队伍人员1名),森林消防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4个竞赛项目各选拔推荐2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其他队伍人员各1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竞赛项目选拔推荐1名队员。

(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出最终名次后举行颁奖典礼。决赛计划于2023年11月初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竞赛场馆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决赛期间,同步组织专业装备器材展示、消防技术交流互动、绝技展演等活动。

六、表彰奖励

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牌、银牌和铜牌,其中金牌选手授予大赛荣誉金头盔;第4至15名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符合条件的另给予以下奖励:

(一)各竞赛项目的前5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各竞赛项目的第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三)各竞赛项目的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手,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参赛选手,在各竞赛项目中取得第1名的,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取得第2、3名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五)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前20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其中,前5名选手最高晋升至高级技师职业资格,6至20名选手最高晋升至技师职业资格。

(六)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支持单位,颁发“特别贡献单位”奖牌;对组织竞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杯;对在赛事宣传中表现突出的宣传媒体,颁发“最具传播力媒体”奖杯;对在大赛中获得金牌参赛选手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对在大赛执裁中表现优异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赛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作为国家一类职业技能赛事,是加强消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广大行业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舞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大赛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协同配合做好预赛选拔、资格审查和参赛组织等工作。

(二)营造氛围、培养人才。各地要以举办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形成“爱才、惜才、重才、尊才”的良好局面。要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永争第一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规范、确保安全。本届大赛是国家消防救援局成立后首次与三部委联合举办的技能赛事,各承办单位要始终秉持开放、公平、节约、安全、廉洁的办赛理念,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各个环节规范严谨,公开透明。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周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国家消防救援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