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慈善总会关于举办第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慈善总会,在闽高校及高校社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培育弘扬慈善精神,促进慈善交流展示,引领崇德向善风尚,福建省民政厅和福建省慈善总会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第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乐善福行 人人向善

二、大赛组织架构及组委会构成

指导单位:福建省民政厅

主办单位:福建省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

协办单位:汇力兴业(中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第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活动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事务。

活动组委会成员

主  任:雷春美(福建省慈善总会会长)

程  强(福建省民政厅厅长)

副主任:陈则生(福建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陈  雄(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陈  飞(福建省慈善总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赵荣生(福建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

林志坤(福建省慈善总会监事会监事长)

廖长桂(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顾  问:叶家松(福建省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王振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理事长)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廖长桂(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主任:林  丛(福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业务一处处长)

沈锦文(福建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林志鹃(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郑桂秀(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

三、参赛主体及项目申报范畴

(一)参赛主体

1.全省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且合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社团、其他机构(媒体/科研单位等);

2.还在进行中的往届获奖项目,均可参加比赛。

(二)项目申报范畴

1.符合《慈善法》规定的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赈灾防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社区治理;其他宣扬公益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慈善项目;

2.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阳光“1+1”牵手项目。

四、赛程安排

(一)7月14日前,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网站、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网站及“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大赛通知、申报表等;

(二)7月15日至8月15日,参赛主体分别通过电子邮件与纸质文件申报参赛项目材料;

(三) 8月31日前,评审及公布入围61强项目和50个获得优秀奖项目;

(四)大赛决赛及颁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12月31日前,将获奖项目汇编成册并向全省传播。

赛程时间如有调整,大赛组委会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网站及“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五、参赛项目申报要求

(一)参赛项目申报截止至8月15日18时;

(二)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包括还在进行中的往届获奖项目,均可申报参赛,不接受已经结束的项目;

(三)参赛项目应具备公益性、真实性、有效性、传播性、创新性和典型性,体现社会需求与社会效益;

(四)申报材料按参赛申报表(见附件)要求填报,做到文字简练、立意鲜明,体现案例的典型事迹;

(五)每个申报主体最多申报 2 个参赛项目;

(六)申报材料电子版于8月15日18:00前发送至hxgycsds@163.com。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8月15日18:00前寄至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12楼1206室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联系人:张桂敏,13075946478)。

六、选赛方式

(一)由初审评委对参赛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进行初选,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选出前61强项目进入决赛,同时产生50个优秀项目;

(二)大赛决赛成绩由专家评审团评分成绩和公益代表团评分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家评审团评分成绩占比85%,公益代表团成绩占比15%。专家评审团由公益慈善领域专家学者、慈善工作者、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公益代表团由慈善组织代表、社会工作者代表、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

(三)大赛决赛采用“路演”方式,61个入围决赛的项目按抽签顺序逐一上台进行现场展示,向专家评审团、公益代表团和现场观众介绍项目(6分钟内),并回答专家评审团问题(3分钟);专家评审团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和现场展示进行现场评分,公益代表团根据项目现场展示进行现场评分;工作人员进行评分统计,按照专家评审团平均分的85%和公益代表团平均分的15%,得出项目决赛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评选出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等共61个公益慈善项目。

七、获奖项目设置

大赛共评选获奖项目111个,具体如下:

特等奖:1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30000元;

一等奖:1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15000元;

二等奖:2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10000元;

三等奖:3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5000元;

优秀奖:5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2000元。

八、其他要求

(一)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将此次活动作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慈善法》《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二)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活动相关事宜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网站和“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上述网络平台动态。

福建省民政厅联系方式:王舒凌,0591-87523570;

福建省慈善总会联系方式:贾颖,0591-87551987;

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联系方式:张桂敏,联系电话:0591-87875433、13075946478,电子邮箱:hxgycsds@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12楼1206室,邮编:350001。

附件:第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参赛申报表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慈善总会

2023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国科协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2023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部署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创新传播形式和载体,生动呈现有血有肉、情感细腻、热爱生活、多才多艺的真实科技工作者形象,让科学“潮”起来,打造时代新偶像,营造全社会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名称

“科学也偶像”短视频征集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 教育部 科技部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

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防科工局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四、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

1.中小学生

2.科技工作者

3.社会公众

(二)征集时间

2023年6月8日—2023年9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1.中小学生组

主题1:小小科学家。通过各种科学探究活动,用短视频展示各种科学原理和科技的神奇,或展现科技进步带来生活学习的变化。

主题2:科学见闻录。“学习生活中有哪些见闻或游学经历和科技、科学家有关?”“是科技馆探秘、科学家故居参观、母校寻访,还是游学中的各种科学体验活动?”结合自身的经历与思考,以科学探索者的身份用短视频介绍相关见闻。

主题3:新时代“星”偶像。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追新时代真正的“星”,以老一辈科学家及新时代各领域科技领路人的感人事迹或科研生活为主线进行拍摄制作,在新时代背景下理解、诠释、弘扬科学家精神,用新视角去演绎心中的偶像,追新时代真正的“星”。

2.科技工作者组

主题1:科技在身边。“作为生活在科技时代里的主人,你身边都有哪些神奇的科技?”围绕人工智能、4D电影、虚拟现实等为我们提供便利的科学技术或者一次有意思的科学实验进行拍摄,讲述发现的科学原理。

主题2:科技工作者的一天。围绕科技工作者工作生活的一天或者工作中一个难忘的片段进行拍摄,让更多人了解科技工作者真实的生活、工作状态,探寻科技工作者们工作生活中有趣的故事。

主题3:新时代“星”偶像。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追新时代真正的“星”,以老一辈科学家及新时代各领域科技领路人的感人事迹或科研生活为主线进行拍摄制作,在新时代背景下理解、诠释、弘扬科学家精神,用新视角去演绎心中的偶像,追新时代真正的“星”。

3.社会公众组

主题1:科技在身边。“作为生活在科技时代里的主人,你身边都有哪些神奇的科技?”围绕人工智能、4D电影、虚拟现实等为我们生活提供便利的科学技术或者一次有意思的科学实验进行拍摄,讲述发现的科学原理。

主题2:新时代“星”偶像。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追新时代真正的“星”,以老一辈科学家及新时代各领域科技领路人的感人事迹或科研生活为主线进行拍摄制作,在新时代背景下理解、诠释、弘扬科学家精神,用新视角去演绎心中的偶像,追新时代真正的“星”。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内容须切合主题、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积极向上、表现方式新颖有创意;

3.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选送单位或选送者本人负责;

4.已参加其他活动的作品不可再次投稿本活动;

5.主办方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并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二)形式及格式要求

1.需为MP4视频形式,分辨率720P以上,画面比例为16:9或4:3,视频大小200MB以上,时长1-5分钟,不限体裁,不限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

2.画面需为横版,不带标识、水印、logo等,视频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广告。

六、投稿方式

1.该活动投稿方式为网络投稿,投稿网址链接为:https://diaoxuan.scimall.org.cn/

2.有关要求:上传视频作品后对应填写视频名称(不超过30字)、作者、工作单位、推荐单位、作品简介(200字以内)、联系方式、指导教师、所属“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等内容。投稿作品如为“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挂牌单位推荐,将优先进入公众投票环节。

3.注意事项:每个作品主创作者署名不超过6人,超出6名的,须以集体名义报送。每个作品只能选择“中小学组”“科技工作者组”“社会公众组”其中一种类别参加评选。

七、评审办法

专业评审机构根据作品组别进行评审。作品经形式初审后,由公众进行网络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权重占比30%),再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权重占比70%),两轮分数加权汇总后,遴选出进入专家评议环节的作品,经评议专家最终评议后,产生获奖名单。

八、奖项设置

每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对在活动组织和宣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大中小学、科研院所等颁发荣誉证书。

九、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创作出主题鲜明、亮点突出的作品。地方科协要充分发挥本地区“学风涵养工作室”、“科学家故事众创空间”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青少年等踊跃参与。

2.组织推荐。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要加强统筹,结合本区域本学会特色,广泛调动多方专业力量,精心遴选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活动。高校院所要动员师生广泛参与,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在校内广泛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的活动。

3.宣传推广。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要大力宣传推广,在本地主流媒体宣传本活动和发布优秀作品,形成宣传声势,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刘益凯

联系电话:010–68572088

技术咨询:010–63589150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3年6月1日

中国科协关于公布首届“科技伦理前沿谈”全国征文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强化科技伦理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了首届“科技伦理前沿谈”全国征文大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评审公示,现将获奖作品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中国科协

2023年7月1日

首届“科技伦理前沿谈”征文大赛获奖名单

学术论文类获奖名单

观点研究类获奖名单

公众科普类获奖名单

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报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新大赛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

戎耀彩云南 创业展雄姿

二、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

(一)总体条件

1.参赛企业、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创始人或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退役军人,且必须在云南创业或落户在云南省。

2.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参赛主体条件

1.团队条件。截至2023年1月1日(含)在工商、民政部门部门注册不超过一年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截至赛前,尚未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企业条件。截至2023年1月1日(不含)在工商、民政部门部门注册不超过5年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所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线上报名:邮箱1249171991@qq.com .

(三)须提交的材料

项目申报书、参赛人员身份证、退役证(转业证、复原证)、户口本本人的电子扫描或复印件各1份、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等(具体请联系注册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评审流程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企业(团队)项目参赛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由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参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四、报名咨询电话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91861
  2   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2120010
  3   鲁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8127775
  4   巧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025823
  5   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23622
  6   威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6129954
  7   大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5935439
  8   永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98069
  9   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99668
  10   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031691
  11   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7625610
  12   水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8639711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7日

关于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教委(教育局)、团委、全民阅读办,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科协、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团委、全民阅读办,市级有关单位,各高校、各职业技术院校:

为贯彻落实市科协、市教委、团市委、市全民阅读办联合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的通知(渝科协发〔2023〕39号)文件“大赛实施方案由上游新闻另行发布,请参赛学校、参赛同学自行在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的专题中下载掌握”的规定,根据大赛相关分工要求,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会同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上游新闻,制定本方案。望参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

(三)执行单位

重庆上游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四川科幻世界杂志社有限公司

重庆余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重庆产教融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新旅之家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五)工作分工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上游新闻,联合协办单位统筹推进大赛有关的报名、备赛、评审、表彰以及资金筹备等日常工作。整合社会专业资源,支持参赛学校、参赛师生科学想象力提升和成果巩固与转化,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抓好历届大赛成果的宣传,对获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重点宣传报道,通过先进带领后进,鼓励社会大众爱科幻尚科学,在巴渝大地上掀起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潮。

2.各区县科协、教委、团委、全民阅读办分工协作。区县科协统筹所在区县大赛方案策划,指导活动执行,积极对接大赛承办、执行单位,协同当地教委、团委、全民阅读办举办动员会议,积极牵头争取试点区县级评审表彰工作;区县教委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区县学校师生参赛,引导师生通过阅读优秀科幻书刊、观看优秀科幻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做好参赛准备,努力抓好征文创作的指导工作;区县团委要积极组织动员青少年参赛,利用少年宫等机构做好科幻征文的创作支持;区县全民阅读办统筹指导本区县活动的宣传工作,是优秀科幻书刊的引导阅读,组织区县级媒体对大赛进行充分报道。

3.市级有关单位,各高校、各职业技术院校要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赛,做好成果的应用与巩固提升,鼓励利用大赛成果、涌现出来的人才资源、创意资源等进行产学研融合发展。

二、大赛流程

(一)参赛阶段

时间:2023年5月23日—9月15日

1.参赛师生须在7月30号前,在手机端下载上游新闻APP,进入作文频道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专题,点击“我要参赛”,按步骤仔细填写正确、完整的注册参赛信息。过期取消参赛资格,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2.学生自行注册时,选择区县、学校、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四个中选择一个),填写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电话。凡学校未入系统的,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解决。指导教师姓名需实名,切忌填写为“张老师”“李老师”“教务处”“德育处”之类,凡写成这类不严谨方式的一概视为没有指导教师。学生身份证号为后期作品上传的唯一判断依据。

3.在首届和第二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中注册报名过的师生可通过原帐号(手机号)、密码继在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专题中续登录,需要更新学校、学段、年级等必要信息,如密码遗失,可通过注册手机号短信验证或其他方式找回。

4.为确保征文的原创性,杜绝模仿与抄袭,确保大赛进一步发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的功能,学生报名时须查看和阅读参赛须知,点击“同意”方可报名成功,否则无法参加大赛。

5.对“扬青春,创未来”大赛主题的理解,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方针,针对未来生活场景、人类命运等展开思索和构思。重点关注太空探索、深海探索、6G通信技术下的生活、人机交互、未来乡村等方面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突破。围绕五个鼓励题材方向中的任一一个进行创作的,可获得1到10分的题材加分。

6.鼓励引经据典和旁征博引,鼓励鼓励在文章中架空世界、制造悬念、塑造典型人物。鼓励将所掌握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知识融汇在故事中,在备赛结算,应积极读科幻图书,认真观看科幻电影,深入调研生活,通过触类旁通的方式,插上想象的翅膀,写出独具特色和有独到见地的文章。

7.大赛投稿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4:00,过时不再受理。

8.严格控制文章字数,小学组1000字(正文,下同)、初中组2000字、高中组2500字、大学组3000字(包括标点符号)以内,超过规定字数文章将无法上传。标题必须控制在10个中文文字之内,凡标题文字超过规定的视为不合格。

9.提交前认真检查标题、内容等,确保符合要求。指导教师代为上传的,一概认定上传教师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未写全名或名字填写错误的,一概视为没有指导教师。

(二)评审阶段

时间:10月16日—11月15日

1.第一轮进行思想性、结构性基本审核,凡审核过关者,参加初赛评审。

2.第二轮为入围审核,评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进行公开展示。

3.第三轮为终审评审,确定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4.试点区县大赛的区县,区县评审后的文章直接进入大赛第二轮评审环节,不再参加初审评审环节。

(三)表彰阶段

时间:11月16日—12月30日

1.对获奖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载体为上游新闻以及有关微信平台,对公示中存在异议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处理。凡空缺出来的名额,从后备名额中择优替补。

2.公示结束报经主办单位审定,审定结果主办单位发文通知。对于主办单位发文通知后发现的抄袭、侵权等作品,取消获奖荣誉,空缺名额从备选名单中择优增补。

3.择期举行颁奖典礼,公开表彰获奖对象。

三、评审规则

(一)学生奖评审

1.职高并入高中组,高职并入大学组。

2.通过三轮评审,逐步确定获奖名单。

3.评审标准分四个纬度,每个纬度25分,总分100分。其中科学性有1到10分的鼓励题材加分,故最高总分是110分。

(1)思想性评分标准:

(2)科学性评分标准:

(3)原创性评分标准:

(4)文学性评分标准:

(二)教师奖评审标准

按照“学生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加分+组委会办公室评定分”,由高到低取获奖对象。“学生获奖情况”分值为:所指导的学生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每个分别按照50分、30分、10分、3分进行累计加分;“学校推荐加分”按照学校参赛人数获得名额,其中组织200人参赛的得1名,1000人及以上的获得5名,最多不超过5名,每人获得30分;“组委会办公室评定分”为结合学校参赛情况、组织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给予10到40分的加分。组织500人参赛的学校,提供1个名额给组织者;组织1000人参赛的学校给予2个名额,最多不超过2个名额。

一旦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行使综合评审权限,评审出最终的获奖对象。

(三)单位奖评审标准

1.学校类优秀组织奖评审办法为,参赛人数200人获得10分,每增加200人加10分;引导师生做好参赛准备给予20至50分加分;获奖成绩按照获奖数量,优秀奖及以上每个10分。累加总分按照由高到低取获奖对象。

2.区县机关类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排名靠前的所在区县的科协、教委、团委、全民阅读办。所在区县参赛人数排名全市前30名的作为加分对象,第30名获得30分,每靠前一名获得1分。是否引导师生做好参赛准备的加分是指,是否开展科学素养为特色教师培训,有则加30分,无则不加分。所在区县全民阅读办开展了区内宣传的,每宣传一条加5分,以此累加;举行了优秀科幻图书的推荐指导阅读的加20分。区县团委以少年宫为载体组织了科幻特色讲座、培训的,加10到20分。组织了区县级赛事的加50分。获奖前30名区县的第30名为30分,每靠前一名得1分。组委会办公室给予20到50分推荐加分。以上分数相加取前180名作为获奖对象。

上述奖项一旦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行使综合评审权限,评审出最终的获奖对象。

(四)科幻创意成果奖评审标准

对在科学想象力训练、科幻社团建设、专家科学知识讲座组织、创意空间设置、科普科幻实践锻炼开展的过程中,培育出原创性、前沿性科幻创意成果且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进行表彰。符合条件的大中小学校请在7月15日前,登录上游新闻第三届重庆青少年科幻征文大赛专题,在活动规则中下载申报表,按要求申报。获奖证书由大赛主办单位盖章颁发。

1.科学想象力训练是指参加科幻征文大赛的人数和师生在参赛过程中的准备工作情况,参赛人数越多分值越高,准备越充分分值越高。参赛准备情况包括指导师生阅读科学书刊、组织师生分析并吃透大赛的文件等。获得1到20分分值。

2.科幻社团建设是指学校是否建立了学生科幻社团,或者是否在本年度内建立,社团有负责教师,有活跃的成员、有自治性的学生组织、有可持续化的活动内容等。获得1到20分分值。

3.专家知识讲座组织是指本年度内,是否邀请科学家、院士、科幻作家、科幻编辑等给师生举办讲座,一个年度至少2次,每次至少2个小时,参加的师生要覆盖到全校师生50%以上。获得1到20分分值。

4.创意空间设置是指是否设置了关于太空、深海等的固定学习讨论场地,场地的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至少满足一个班级的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或者是做实验。可以是博物馆、书吧也可以使博物馆形式。获得1到20分分值。

5.科普科幻实践锻炼开展是指组织师生到科技馆、实验室等场地进行研究活动,一个学期至少1次,每次至少100人。获得1到20分分值。

6.上述5个方面任意方面涌现出的科幻创意成果,获得了省市级一等奖,或者已经进入产品化培育甚至有成熟产品的,获得10到50分的分值。

上述6个方面满分150分,累计加分,从高到低取前100名。奖项一旦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行使综合评审权限,评审出最终的获奖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动员参赛

各学校应积极动员学生参赛,凡有此兴趣的学生皆可参赛。中小学原则上每个学校确保50%左右的学生参赛。参赛后各学校可进行初赛,初赛过关的学生可直接提交到大赛专题参加全市评审。各区县科协统筹好当地的赛事动员工作。

(二)做好奖项申请

科幻创意成果奖需要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参赛学校对照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从申报的对象中进行评审,必要时会实地调研。如评审数量达不到评审要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报请主办单位减少获奖数量。

(三)抓好备赛准备

反对形式主义和功利意识。要注重过程学习锻炼,要在备赛过程中抓好能力提升。各参赛学校针对学生要抓好三项引导工作:一是引导阅读科幻图书;二是引导观赏科幻电影;三是引导实践锻炼,鼓励到科技馆、实验室等地进行研学学习。鼓励参赛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参加指导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有此需求的学校要按照附件2的要求填报后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鼓励以赛促学

抓好师生的长期培养和锻炼,通过参赛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具体做法是,鼓励建立学生科幻社团,引进专业资源,中小学利用课后延迟学习等时间,大学以活动时间,用上大课的方式,把科幻与科学知识融汇在日常学习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打造科幻空间,把科学知识具体化、形象化,通过场景化方式营造科学氛围。鼓励各高校积极与大赛承办和执行单位沟通合作,在想象力基地机构建设、创意写作培养、科幻硕士博士培养、科幻成果孵化等方面展开合作。

五、联系方式

大赛咨询:周罗18580380638,周玲16623330818

大赛邮箱:394754085@qq.com

更多咨询:微信搜索18580380638、16623330818沟通

 

附件:1.重庆科幻成果申报表

2.重庆科幻素养优势能力提升申请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沪教委高〔2023〕21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开放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定于2023年6月至8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上海赛区比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共同主办,由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协办。

二、大赛安排

上海赛区重点组织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萌芽赛道等。国际项目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

四、大赛宣传组织及政策支持

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各校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上海赛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产业命题赛道:赵丽霞、徐季旻,联系电话:23116731、54744401

职教赛道:谢俊,联系电话:23116723

萌芽赛道:常华阳,联系电话:23116719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高教主赛道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上海赛区)职教赛道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上海赛区)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萌芽赛道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公告

为深入推进创业安徽行动,持续扩大创业安徽大赛品牌影响力,吸引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在皖落地,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举办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3号)要求,联合举办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名称

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业助您成就梦想  安徽与您一起成长

三、大赛时间

2023年6—9月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协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创业安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创业安徽工作专班)、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科大硅谷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机构。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创业安徽工作专班。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行业专家、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在大赛组委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五、参赛要求与赛区安排

(一)项目领域。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聚焦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及各市主导产业,来自高科技领域、产业链短板领域、“四新”经济领域以及大众创业领域。

(二)项目资格要求。满足下列要求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均可参赛:

1.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赛区安排。

1.大赛初赛和复赛阶段设1个省内赛区、3个省外赛区(京津冀赛区、长三角赛区、粤港澳赛区)、1个海外赛区共5个赛区。

其中,省内赛区初赛由各市组织,可结合本市产业特色设置相应赛道,复赛由省级统一组织,在合肥举办,不分赛道。

省外赛区初赛设置赛道,京津冀赛区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和绿色食品2个赛道,长三角赛区设置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2个赛道;粤港澳赛区设置人工智能和数字创意、高端装备制造和智能家电2个赛道;复赛不设赛道。京津冀赛区设在北京市,长三角赛区设在上海市,粤港澳赛区设在深圳市。

海外赛区初赛和复赛以线上形式进行,不设赛道。

2.决赛分省内、省外(含海外)2个赛区,不设赛道,均在合肥举办。

六、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条件

1.个人或团队参赛:参赛对象为个人或团队(不少于3人),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或原创性技术成果,所属产业范围符合赛制要求。其中,主申报人须尚未在安徽设立企业(包括担任法人代表或股东)。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未来成长潜力较大,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有意向在安徽注册落地。

2.企业参赛:截至2023年8月4日,在安徽省内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赛代表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企业或机构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海外项目核心团队需由外籍或海外学习(工作)人员组成,省外项目和海外项目均尚未在安徽省内注册。

4.在《创业在安徽》节目中获得“最佳创业项目”的,且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大赛复赛。

5.原则上获得首届创业安徽大赛金、银、铜、优秀奖项目不可再次报名本届赛事,项目有重大突破或明确可落地安徽的,可再次通过组委会申请参赛。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可通过大赛官网“安徽创业服务云平台”(http://www.ahcy.gov.cn)注册登记,报名参加相关赛区比赛。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一个赛区,不得兼报。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2.报名时间。各赛区报名截止时间由承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4日。

3.其他事项。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相关赛区比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七、赛程安排

大赛按照程序进行赛事启动、公告发布、项目征集、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按程序进行。赛程安排如下:

(一)发布公告(2023年6月下旬)

由大赛组委会发布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公告,在安徽省电视台、人民网(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推介大赛亮点。

(二)项目征集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4日)

大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报名,在全球范围内通过自主报名和定向邀约等方式,面向全球广泛征集创新创业项目,请申报人于2023年8月4日24:00前通过大赛官网“安徽创业服务云平台”(http://www.ahcy.gov.cn)提交报名材料(需注明组别)。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提交填写后的word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

2.参赛声明,提交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

3.申报材料清单;

4.项目计划书,需提供16:9版式的PPT,含项目概述、创新亮点、关键技术、核心团队、市场前景、营销策略、融资需求、可行性分析等情况说明。

参赛个人/团队/企业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三)初赛阶段(2023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1.省内赛区初赛由各市组织开展,由各市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行业专家,按照大赛确定的参赛条件要求,采取项目现场路演方式举办,情况允许可延伸至县区;因情况特殊不能举办的,报请大赛组委会同意后,可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审阅、评定报名材料(报名表、参赛声明、材料清单、项目计划书等)及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企业资质、专利情况、获奖情况等),着重评估参赛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社会价值和落地意愿,每个项目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按照项目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出若干个项目入围省级复赛。原则上省内赛区共约40个创业项目进入省级复赛(根据各市项目参赛情况另行确定,适当向皖北倾斜)。

2.省外赛区由专业服务机构聘请行业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原则上省外每个赛区评选16个创业项目进入复赛。

3.海外赛区由专业服务机构聘请行业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原则上海外赛区评选16个创业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阶段(2023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大赛进展情况,对入围复赛的项目分赛区组织线下路演展示(海外赛区线上进行复赛),每个项目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采取“封闭式评审”和“路演展示(7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方式,按照项目路演展示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出若干个项目入围决赛。路演展示由选手按照组内抽签顺序对项目情况进行PPT演示介绍。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各赛区成绩排名和晋级名额确定决赛参赛项目。原则上省内赛区约20个项目、省外每个赛区5个项目、海外赛区5个项目,共约40个创新创业项目进入决赛。

(五)决赛阶段(2023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在合肥市举办决赛,省内赛区、省外(含海外)赛区分别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行业专家,对入围决赛的20个项目组织现场路演答辩和专家评分。现场评审专家不少于7人,采取“路演展示(7分钟)+专家问答(5分钟)+现场打分(1分钟)”方式,在公证员监督下现场答辩、当场亮分、全程录像。最终,根据所有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八、奖励与扶持

(一)奖项设置

1.大赛省内赛区、省外(含海外)赛区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2个赛区各设金奖1名,共2名,各奖励50万元;

2个赛区各设银奖3名,共6名,各奖励10万元;

2个赛区各设铜奖6名,共12名,各奖励5万元;

2个赛区各设优秀奖10名,共20名,各奖励1万元。

2.大赛增设“最具落地期待奖”“最佳人气奖”等奖项,数量根据参赛项目总量确定。

3.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授予组织发动得力、参赛项目数量多、社会影响力大、工作成效明显的赛事组织单位。

(二)扶持措施

大赛组委会将所有参加选拔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

1.股权投资。邀请国内知名创投风投机构全程参与,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协助对接服务,投资金额视项目而定,上不封顶;鼓励创投机构通过单独投资或联合投资形式对获奖项目进行投资。

2.金融支持。开展创新创业项目金融对接会。邀请有关金融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大赛获奖者提供创业授信支持,并安排专属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服务,解决项目来安徽落地融资问题。

3.场地支持。获奖项目有意在安徽注册落地的,协调入驻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孵化,孵化期内提供房租优惠等政策。未入驻创业园区的获奖项目将协助其落户市内各开发园区,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4.政策扶持。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政策咨询与协助办理服务,帮助落户安徽的企业争取属地政府扶持。符合条件的帮助申领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政策及人才政策等。符合科技、经贸、农业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

5.创业服务。在创业安徽大赛决赛中获金、银、铜奖的,且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创业安徽之星”评选,按需参加“创业安徽训练营”“未来新徽商特训营”。提供知识产权、人才招聘等创业服务,引导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持续关注和支持各参赛项目。

6.落地扶持。获奖项目落户安徽的,属地市、县级政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等落地支持政策。

九、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大赛组委会将广泛发动人民网(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等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并委托专业机构全程跟踪各阶段赛事进展,宣传地方经验做法,树立不同领域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为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大赛影响,初赛期间,各市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主题论坛等配套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活动成效。同时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十、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参赛项目材料概不退稿(实物、模型除外),请自行保留底稿。

2.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3.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4.大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项目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551-63715119、0551-62663117,电子邮箱:2969639307@qq.com。各市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合肥市:0551-63536164、0551-63536490

淮北市:0561-3027763、15905610529

亳州市:19956911366

宿州市:17755777705、15955762390

蚌埠市:18655278373

阜阳市:15720581107

淮南市:0554-6678022

滁州市:18955061116、15385013978

六安市:0564-3376092、13956128006

马鞍山市:15555559931、15755599383

芜湖市:0553-3991229、15357881229

宣城市:0563-3023631、18956301589

铜陵市:15880087728

池州市:19156610824、18656629885

安庆市:18605569884

黄山市:13225030721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报名表

      2.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参赛声明

3.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3.doc

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组委会

2023年6月30日

关于举办第五届北京科学传播大赛的预通知

各学协会、基层组织,区科协,区教委,区科委(科信局),经开区科技局、社会事业局,中科院京区各有关单位,北科院各院属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首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科学传播的新要求,加强科学传播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化协同科普平台建设,北京市科协联合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举办第五届北京科学传播大赛,辐射和带动首都地区科学传播事业的创新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定位

第五届北京科学传播大赛以服务科学传播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科学传播产品创作创新、服务提高科学传播公共服务能力为目的,坚持首都特色、高点定位、体系发展,突出“创意创新·更高更强”活动主题,坚持“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用、以赛育人”导向,搭建科学传播人才成长服务平台。大赛面向社会广泛动员,促进首都地区科学传播基础性建设和科学传播高质量发展,推动首都公民科学素质提升。

首都特色:充分运用首都地区科学传播专业人才、场馆资源优势,为首都地区所有科普场馆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新企业等所属的科普机构,搭建科学传播学习交流平台,推动科普供给侧改革,辐射带动科学传播事业创新发展。

高点定位:坚持高端化发展,打造高水准赛事,汇聚首都地区科学传播领域的优秀人才和作品,逐渐成为首都地区科学传播行业的重大活动之一和科学传播行业具有权威性的大赛。

体系发展:重在推进科技馆之城建设的人才支撑,统筹兼顾人才培养与作品创新、技能竞赛和成果转化、专业队伍和志愿服务,一体推进科学传播事业建设发展。

二、竞赛内容

设置科技辅导、科普讲解、科学表演、展览展品、科普文创、科普短视频等六个赛道。

1.科技辅导(个人赛)。竞赛内容为自选展品辅导、科技知识问答和辅导思路解析三个环节,重点考察科学传播人员基本功和综合素质。参赛对象为具有运用科普场馆展品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的人员。

2.科普讲解(个人赛)。分成人组和青少年组,竞赛内容为自选主题讲解、科技知识问答和随机命题讲解三个环节,重点考察科学传播人员基本功和综合素质。成人组参赛对象为北京地区年满18周岁(含)的公民;青少年组参赛对象为北京地区18周岁(不含)以下的中小学生。

3.科学表演(团体赛)。竞赛内容为科学实验和其他科学表演两个类别。其他科学表演包括科普剧以及其他表演形式,如科学秀和表现科学内涵的歌舞、诗歌朗诵、相声、童话故事等活动形式,有较强艺术表现形式,鼓励形式和手段创新。重点考察科学传播团体的科学表演、创作、开发和辅导能力。参赛对象为北京地区社会团体和公众。

4.展览展品(作品赛)。分展览和展品两个类别,重点考察科学传播作品的主题创意、创新设计、展览展示效果和科普传播效果。参赛对象为社会团体和公众。

5.科普文创(作品赛)。参赛作品以科技(科普)设施、科技成果、科普产品、科普活动等为基本素材,设计具有首都特色、贴近生活、内涵丰富的科普文化创意作品。参赛对象为社会团体和公众。

6.科普短视频(作品赛)。参赛作品以解读前沿科技、回应公众关注、倡导科学生活、提升科学素质等为主题,创作30秒至8分钟的科普短视频。重点考察作品的主题创意、科学性等。参赛对象为社会团体和公众。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及作品申报。2023年8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报名和作品申报。各项比赛规则和申报指南,请登录大赛网站查阅。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及初评终评。2023年9月15日前,进行资格审查、作品初评和作品终评活动。

第三阶段,公示颁奖及总结推广。2023年9月15日至年底,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获奖通知、颁发证书和总结推广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各组织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坚持政治性、引领性、创新性,将本届大赛作为全年重要科普活动,推动大赛活动组织实施,做好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最大程度汇集优质科普资源参与竞赛、展示、交流,提升科学传播公共服务能力。

(二)积极动员参与。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大赛活动主题,组织动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科学教育场馆、科普机构的团体及个人报名参赛,按照各赛事活动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赛,发掘科学传播人才,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强化宣传推广。要紧紧围绕北京科学传播大赛活动主题,统一标识、统一风格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吸纳热爱科学传播事业的志愿者加入科普志愿服务队伍,提高公众对科学传播工作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联系方式

1.网站:可访问北京市科协官网、北京科学中心官网、蝌蚪五线谱,或关注“数字北京科学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大赛相关内容。

北京市科协官网网址:

http://www.bast.net.cn

北京科学中心官网网址:

http://www.bjsc.net.cn

蝌蚪五线谱官网网址:

https://www.kedo.net.cn

2.联系人及电话:

闫宏 83059701

3.作品提交邮箱:

kxcbds_bast@126.com

附件:

1.第五届北京科学传播大赛赛事安排

2.第五届北京科学传播大赛报名表

3.第五届北京科学传播大赛参赛承诺书

4.展览展品赛道展览设计大纲

5.展览展品赛道展品设计方案

6.展览展品赛道科学性专家论证意见

7.展览展品赛道自声明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6月21日

下载附件:https://www.bjsc.net.cn/#/article/14618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科协、教育(体)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

根据2023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安排,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爱科学崇尚科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科协、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地质博物馆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赛事安排

大赛分预赛、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各部门、省教育厅、部属高校自行组织,选拔本地、本系统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其中每个市州可推荐3名,每个省直单位可推荐1名,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统筹推荐10名,部属高校(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可直接推荐1名。半决赛和总决赛由湖南省地质博物馆组织。详见《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比赛方案》(附件1)。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最具网络人气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为获奖选手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对获得优秀奖及以上的选手,将予以湖南省科普项目立项支持。

五、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要求。科普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等均可参赛,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参赛。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2.决赛报名时间及方式。

(1)选手报名。参赛选手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选手报名表》(在线注册、填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并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审核。

(2)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预赛结果,组织专家对选手科研诚信问题及所提交的讲解内容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审查,确认无误后,通过“科管系统”向省科技厅推荐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至报名邮箱。

参赛选手报名截至7月12日18:00,推荐单位推荐时间截至7月1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3)费用支出。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组委会安排决赛选手的用餐和住宿,安排总决赛阶段领队和联系人的用餐,住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周天哲

电话:0731-88988316

湖南省地质博物馆  旷倩煜、陈苏

电话:0731-89991359

电子邮箱:hnskpjjds@126.com

附件:1.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比赛方案

2.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

3.2023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决赛代表队信息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9日

关于开展“潍坊银行杯”潍坊市区域高端质量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语设计创意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潍坊市质量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具有潍坊鲜明特色的区域高端质量公共品牌(以下简称“公共品牌”)。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潍坊银行杯”设计创意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评选潍坊市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语。现将大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宣传标语设计创意,并附创意说明。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一)征集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及组织均可参加。

三、组织方式

本次设计创意大赛由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作品要求

(一)公共品牌应能够代表潍坊市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和区域形象,能够体现品质好、认可度高、竞争力强的品牌内涵,可用于公益宣传以及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商业宣传。

(二)公共品牌名称须富有创意,体现潍坊公共品牌内涵,突出潍坊地域特色(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等),名称要求简洁明了、内涵丰富,便于记忆、推广性强。字数以2-4字为佳。(示例:“好品山东”(山东)、“天府名品”(四川)、“美豫名品”(河南)、“吉致吉品(吉林)”等)

(三)公共品牌形象标识(LOGO)应体现与公共品牌名称相一致的内涵、特色等,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和整体美感。形象标识(LOGO)图案尺寸在125px*125px以上,投稿者需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及其尺寸,同时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四)公共品牌宣传标语应体现与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相一致的内涵、特色等。字数以8-16字为宜,简洁明了,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

(五)应征作品应包含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宣传标语,成套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被确定选作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或宣传标语的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版权均属征集单位所有,除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入选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一经发现,征集方有权对应征者及使用者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条款。

(七)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

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若征集的公用名称有重复的,按照投稿先后顺序优先征用。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于8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发送至邮箱:1913037912@qq.com 。报送作品时,请备注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此作为奖励依据。

六、评选方式

由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市级媒体进行公布,并通知作品设计创意应征者。

七、奖项设置

(一)评定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含税,下同);

(二)评定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评定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评定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联系人:黄东     电话:0536-8887931

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