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河南省戏剧大赛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文广新(文化)局,省直相关文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繁荣河南艺术创作,培养锻炼艺术人才,发现和推出艺术精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好地享受艺术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份举办第十四届河南省戏剧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提倡多样化,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增强河南艺术作品的竞争力和品牌号召力,促进全省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参赛作品要求

本届参赛作品为2014年以来新创作、改编或移植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的舞台艺术作品。同等条件下,鼓励原创作品和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提倡参赛作品题材、风格、样式的多样化,凡在著作权及演出版权等方面有争议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成绩。已经参加过河南省戏剧大赛、河南省县区级暨民营文艺院团戏剧大赛的作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三、参赛单位范围和条件

河南省省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及单位、市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县(区)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民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等。

参赛文艺院团需具备如下条件:

1.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3年内未受到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参赛作品数量

1.省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及单位、省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可申报1台剧目(河南歌舞演艺集团、河南豫剧院可按内设机构数各申报1台)。

2.各省辖市可申报市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台剧目、县区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台剧目、民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台剧目。

3.省直管县(市)可申报1台剧目(县区级或本辖区民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均可)。

本届大赛本着“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鉴于各省辖市、县艺术创作生产存在不平衡状况,新创优秀剧目确实较多的市、县,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文化厅研究同意后,方可增加。

五、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负责本辖区申报参赛文艺院团的参赛资格及参赛剧目的审核、初评和推荐,并统一报送;省级文艺单位、省级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参赛资格及参赛剧目的审核由省文化厅负责。所有申报参赛剧目及主创、主要演员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请将参赛作品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郑州市健康路143号,邮编:45005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参赛作品申报表(附后)。

2.参赛作品视频U盘1个。

3.参赛作品剧本2份。

4.参赛作品节目单20份。

5.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大赛评比办法

本届大赛分省市级专业院团组、县区级及民营院团组两组进行比赛。根据申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分别评出河南文华剧目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若干。评选出的优秀剧目我们将安排参加“中国豫剧北京展演月”及省内各项重大演出活动。

各参赛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以引领和丰富观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以艺术质量为生命,认真搞好剧目创作演出工作,并按照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搞好成本核算和市场预测,不搞不必要的大制作,力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厅艺术处 解冬

0371-69699731、69699705(传真)

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明巧玲

0371-63913192、13607695599

附件:第十四届河南省戏剧大赛参赛剧目申报表

2016年12月6日

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近年来,广大返乡下乡本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创新成果和优秀人物,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农村创业创新是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是挖掘农村资源要素价值的有效手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中关于“广泛开展创业大赛”要求,树立农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农村创业创新实践成效,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部决定组织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项目

(一)参赛对象

参赛者主要是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及本乡人员。包括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和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在岗和离职均可)及下乡创业的城镇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作用显著,得到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普遍认可。因违法、严重违规违纪、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受到处理的人员不能参赛。

(二)参赛项目

紧扣创业创新主题,突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企业组织,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应为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包括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农业部成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承担大赛组织协调、舆论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组织落实等各项工作。

3.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农村产业融合等领域相关专家、知名创业创新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辅导师、国内创投风投行业领军人士等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选手培训、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环节。具体工作及流程包括:

1.省级选拔

2016年已组织举办各级各类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的省份,从已有结果中直接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今年12月下旬农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今年未组织举办农民创业大赛的省份,在明年5月底前按要求抓紧组织省级赛,并从中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2017年6—7月农业部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鼓励2016年已组织举办创业创新的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2017年继续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并推荐代表参加培训和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要求大赛事项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示。

2.选手培训

农业部将分别于今年12月、2017年6—7月组织各省推荐的选手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以课程讲授、专题研讨、模拟演练等方式,帮助选手改进创业计划书、完善路演PPT、提高演讲表达能力。

3.全国半决赛

2017年7月举行全国半决赛

4.全国总决赛

2017年9月以现场路演的形式举办全国总决赛,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出席观摩。评选出参赛总数20%(最多不超过20个)的优胜项目。决赛结束后,将举办颁奖典礼,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相关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报道有关情况,同时组织相关投融资机构与优胜项目进行对接。

三、有关要求

(一)举办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旨在对农村创业创新活动进行引导、宣传和发动。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免收培训和全国半决赛、总决赛费用。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将组织、参加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扎实推进。

(二)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凡参加农业部培训的推荐名单(见附件1)和全国决赛项目书(见附件2)须由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参加今年12月培训班的选手推荐名单,于本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不需要报送附件2)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参加2017年6—7月培训班的选手,须同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于明年5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亚玲刘洋周鸿

电话:010—59199662、59199661、59199660

手机:13641328921、18701023236、13910399797

传真:010—59199661

电子邮箱:qgnmcy@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117室(100122)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联 系 人:毕晟维

电话:010-59193255

附件:

1.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参赛人选推荐表

2.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项目书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行进广西 精彩故事”征集启事

“行进广西 精彩故事”征集启事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八桂大地沧桑巨变,发展画卷由黑白而多彩,由单一而斑斓。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沧桑巨变的亲历者、见证者,是八桂画卷的创作者、书写者。是什么造就这巨变?用什么铭记这历史?以什么诉说这感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承办的特别栏目“行进广西 精彩故事”,现面向广大读者征集故事和线索,期待复述和珍藏你的精彩故事。

一、征集主题

以“行进广西 精彩故事”为主题,从不同侧面生动讲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的我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发生的真实故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治国理政新实践新成就新局面,展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我区人民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广西改革开放中的精彩故事。内容以小见大,从自身经历、周边变化及所见所闻入手讲述大城小事,通过对各行各业、各方面和家庭、个人发展变化的记叙,以具体的细节、独特的感受,生动体现大主题。文体为散文、随笔,字数在4000字以内,可以附照片。作品保证原创、真实、准确,严禁抄袭、虚构,文责自负。故事一经采用,将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新闻网刊登,并将集结成书,进行广泛宣传。

(二)征集与广西改革开放有关的线索和档案,包括史实口述、史料线索、老照片、票证、民间日记、文献、手稿、文件、报纸影印件、实物等。线索和档案经核实并采用后,本报将派出记者进行深入采访并在媒体上刊登。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2017年10月。

四、征集方式

(一)征集邮箱:xjgxjcgx@163.com

征集热线电话:0771-5690127

(二)应征者请在邮件中注明“‘行进广西 精彩故事’征集”,并注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和电子邮箱。

五、征集评选和奖励

(一)本报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故事和线索进行评选,有关评选将按照严格、公正的程序进行。

(二)故事、线索和档案一经采用,将为提供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三)拟评选出优秀故事若干,为获奖者颁发稿酬、奖金和证书。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

2016年12月5日

2016第二届包豪斯奖国际设计大赛

2016第二届包豪斯奖国际设计大赛

2014年,由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发起举办的首届“包豪斯奖”得到了海内外设计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中国北京取得的圆满成功,并涌现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设计师。应广大设计师和设计组织的要求,时隔两年,主办方再度启动第二届“包豪斯奖”国际设计大赛。包豪斯精神,意味着理性与唯美的风格、不断创新与探索的勇气、面对世界的广阔视野、探讨全球共同问题解决之道的博大胸怀、以及师生同乐的教学氛围。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旨在传承“包豪斯”精神,通过举办“包豪斯奖”国际设计大赛,挖掘设计力量,传播设计价值,推动设计发展,构建设计与市场的沟通平台,促进设计教育观念的革新,加大中国设计师同国际设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一、大赛主题

生态 • 智慧 • 创新 • 发展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包豪斯国际设计协会(BIDA)

包豪斯奖国际设计大赛组委会

联合主办:北京包豪斯设计研究院

官方网站:包豪斯设计网(bhscn.net)

承办单位: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三、大赛专家评委

本届大赛的评审专家将从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专家委员会(顾问团)中随机产生7-9位。

四、参赛者资格及组别

专业组:国际、国内各类设计机构或设计师个人、企业设计部门从业人员;

院校组:国际、国内各类高等院校设计类、艺术类专业教师及学生,均具备参赛资格。

五、参赛作品类别

1、环境空间类(建筑、景观、室内、园林、规划、展览、展示等)

2、产品造型类(各种工业产品的造型、外观、结构、功能、材料、工艺等)

3、视觉传达类(海报、招贴、标志、VI系统、品牌、书籍、包装、字体、插画等)

4、服装饰品类(服装、染织、面料、鞋帽、饰品等)

5、数字媒体类(动画、动漫、数码摄影、交互、网页等)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的题材与形式不限,但需注重设计与科技、人文的结合,体现设计的时代性、原创性。

2、参赛者需以电子稿件的形式投递作品,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件数不限,但需一次性投递。

3、作品图片规格:每张作品图片的尺寸为A3幅面,图片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图片文件名的命名方式为:姓名、单位、参赛类别、作品题目,作品图片排版横竖均可。

4、每位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一份,表格请在 www.baohaosi.net 及相关专业网站下载。

5、每位参赛者需严格遵照以上要求,将参赛作品图片和《参赛报名表》一次性发送到大赛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baohaosi@vip.163.com

七、参赛费缴纳

1、参赛者每件作品需缴纳参赛费50元人民币/件(系列作品为100元人民币/系列);港澳台及海外参赛者按60美元/件缴纳。

2、参赛费汇款方式: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成府路分理处)   账号:6222020200104046483   户名:王燕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账号:91200154740005928    户名: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3、特别注意:参赛者可采取以上任意一种汇款方式,汇款时请务必将姓名和电话写在附言(备注、用途、留言)一栏,并将汇款凭证拍照或扫描,随参赛作品一起发送到收稿邮箱,以便组委会确认。

八、大赛奖项设置

1、包豪斯奖(最高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入围奖:名额待定(根据本届大赛的实际来稿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获奖名额)。

2、优秀指导教师奖:院校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作品中,有5件以上作品获奖(含入围奖),具备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获奖资格。

九、大赛颁奖、收藏及出版等

1、获奖者将获得大赛组织机构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奖杯、奖牌)。

2、获得金、银、铜奖作品将被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永久收藏,并为获奖者颁发《收藏证书》。

3、获奖作品将择优收录大赛官方年鉴《包豪斯设计年鉴》,并赠送获奖者一册。

4、获奖者将择优推荐加入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或包豪斯国际设计协会。

5、获得金奖及以上的获奖者将推荐在包豪斯设计网和十余家合作媒体做访谈报道或开辟网站专栏。

十、大赛截稿时间

2016年12月20日截稿;

2017年2月进行专家评审,2月底公布获奖名单,3月初颁奖。

十一、大赛联系信息

组委会邮箱:baohaosi@vip.163.com

组委会电话:010-56015340   010-56127278

官方微信号:bidacn(公众号) bhsxyp(个人号)

官方网址:包豪斯设计网(www.bhscn.net)

通讯地址:(100020)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五楼(西区)北京包豪斯文化艺术院

十二、知识产权及大赛申明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全部归参赛者所有;

3、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展示、展览等。

4、大赛组委会保留对大赛各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武汉新轴线2017泛海国际雕塑艺术季征稿

武汉新轴线2017泛海国际雕塑艺术季征稿

一、概述

武汉承东启西、接南转北,历来有九省通衢之称,是全国重要的水陆空综合交通枢纽。随着2006年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武汉以“每天不一样”为城市口号,发展迅猛。

作为武汉正在崛起的城市新中心,中央商务区着力引领时尚风潮理念,以优秀艺术创作配合打造武汉设计之都的理念,吸引跨域精英,建立文化艺术交流平台,树立文化艺术创新榜样,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发展。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武汉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楚天艺术集团、“正负零”空间

艺术总监:傅中望

策 展 人:冀少峰

学术主持:孙振华

雕塑艺术季组委会:傅中望、冀少峰、李治检、吴立峰、王军、钱晓彬、林建勇、周洁

三、展览及主题活动规划

(1)展览

开幕时间:2017年3月25日(拟定)

展览地点:武汉中央商务区核心景观轴

展览期限:2017年3月25日-6月10日(拟定,具体时间以参展协议为准)

展出形式:户外景观雕塑

(2)论坛

学术主持组织专家成员和部分参展艺术家,进行主题为“公共艺术的地方性”的学术论坛,现场发言由组委会汇编文集出版。

(3)画册

所有入选作品将结集出版《武汉新轴线——2017泛海国际雕塑艺术季作品集》,组委会将赠送每位入选艺术家1册。

(4)放大落成

本次展览计划由组委会在参展作品中选择若干件放大制作,永久落成在武汉中央商务区核心景观轴。作品落成由组委会与艺术家另行签订版权和放大协议。

(5)闭幕仪式

邀请入选艺术家参加,并现场颁发奖证。

四、征稿范围和数量

广泛征集50件参展作品,凡认同本次艺术季的主题和宗旨,具有雕塑创作能力的国内外艺术家均可报名投稿,不限国别、民族、年龄、性别。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尺寸:横向或纵向2-3米;

2、作品类型:现成作品,适合户外长期展陈,具有个人艺术代表性;

3、作品展出时间:2017年3月25日-6月10日(拟定,具体时间以参展协议为准)

4、主题和其他:

作品与“武汉新轴线”主题相关,应征前应充分考虑到户外展出情况。作者拥有作品全部的知识产权;创作理念创新、独特;同时还须形式美观,艺术性强,能融入户外环境;并考虑具备可作为环境雕塑的可实施性、安全性的因素。

六、征集细则

(1)作品征稿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如有网络困难的作者,请主动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每位作者提交1-3件作品的实物图片资料(需提供正面、侧面、背面三面的实物图片资料,jpg格式,分辨率在1024×720以上),并须填写统一制定的参展作者登记表以及提供相应附带资料,相关表格和说明见本征稿函附件。超过3件投稿作品,仅前3件予以参评;相同作品无需反复多次投稿。

(2)提交2-3件作品的艺术家,注意作品图片与作品说明对应明确、清晰;组装作品要有明确的安装图(发送邮箱的所有电子版相关图片解析度应在300dpi以上)。登记表格填写一律采用Word格式,务必清楚,不漏项,国外参展作者(华裔除外)原则上用英语填写。

(3)作者须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将填好的电子版登记表与参展作品图片、个人照片、身份证(正背面)扫描件,以上所有报送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夹,以作者姓名命名,发至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yspzjgzs@foxmail.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新轴线投稿”。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受理。

(4)2017年1月之前,组委会依据报名参选资料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泛海武汉CBD、《艺术派》杂志官微发布。组委会将向入选作者发送确认函并由双方签订参展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品接收和展出时间以参展合同为准。

(5)组委会通讯方式:

展务办公室:江老师

电话:027-88567827、027-88567451

传真:027-88569362

邮箱:yspzjgzs@foxmail.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181创意文化产业园6号楼C302

邮编:430000

七、相关权益

(1)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2)艺术季组委会享有入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对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无需另向作者支付其它报酬。

(3)入选作品送展运输费由组委会负责。因邮寄延误、丢失、损坏或其他非本次活动组织方原因造成的作品未能如期参展,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4)所有入选参展作品的作者均由组委会颁发参展证书。

(5)所有提交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武汉新轴线——2017泛海国际雕塑艺术季组委会保留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附:报名登记表

“新晋作”山西文创雅集邀请展(第一回)征集参展作品

“新晋作”山西文创雅集邀请展(第一回)征集参展作品

“晋作”风物曾在中国传统造物历史中书写过恢弘的一笔,这“一笔”独特的气韵与风神至今散落在三晋大地。在国家倡导工匠精神和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背景下,我们以三晋文化为根基,挖掘与弘扬“晋作”造物思想,创造具有当代特色的文创作品,我们以“古”为根,以“新”为度,发起“新晋作”山西文创雅集邀请展,以此为契机,重新续写曾经这浓墨重彩的 “一笔”。

主办单位:

山西省艺术设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

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

山西省工艺美术馆

太原理工大学设计艺术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

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文化教育委员会

中国国家画院公共艺术院陶瓷艺术研究所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展览时间:

12月24日至12月26日

展览地址:

山西省工艺美术馆(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策展人:

王亚韶

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副主任,陶艺工作室主任

吴朋波

太原理工大学文创产品设计工作室主任

参展对象:

省内外各高校师生、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展。

作品类别:

文创产品、陶艺、立体漆艺、金属工艺、玻璃工艺、布艺、木艺等

征集方式:

作品提名参展;

投稿(请于12月13日前将作品电子图片发送至邮箱342809425@qq.com,经组委会评审完后再另行邮寄作品)

注意事项:

1、本次征稿不设置奖项,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作品邮寄过程中请妥善包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作品损伤责任。

3、本次展览只接受立体作品,不接收架上作品,单件作品不要超过50cmX50cmX50cm。

4、每人/单位限投2件/系列作品,系列作品不要超过3件。

5、递交电子作品时,请标注清楚作者、作品名称、类别、单位、联系电话。

6、组委会地址:山西晋中大学城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联系电话:15735154415(王老师)

7、版权说明:参展作品必须原创,且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现抄袭取消参展资格,责任自负。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及再使用权。

广东国际灯光文化节征集口号、标识设计方案

国际灯光文化节征集口号、标识设计方案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号召,继承和发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2016年10月12日至20日,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组织会员企业随以招玉芳同志为团长的广东省政府经贸代表团,赴白俄罗斯、罗马尼亚和塞尔维亚进行考察活动,并重点考察了白俄罗斯明思克州的“中白工业园区”,就照明产业在欧洲建立产业基地和展贸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和合作交流。与此同时,在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与明思克、布加勒斯特和贝尔格莱德市政府达成协议,计划明年开始分别在以上城市举办“国际灯光文化节”。

因此,为更好地宣传、展示“国际灯光文化节”的品牌形象,提升国际灯光文化节的知名度,即日起,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特向社会征集“标识、口号”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国际灯光文化节“标识、口号”设计方案。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截止投稿。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易于识别,构思新颖,标志性强

2、简洁美观,寓意深刻,艺术性强

3、紧扣“国际灯光文化节”主题,设计师需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

4、标志包括LOGO、中英文文字;口号包括中文和英文。

五、应征人承诺:

1、 应征人保证其提交到本协会的应征方案是独立完成,应征人拥有著作权,并未公开发布和使用过。

2、应征人应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应征方案,本协会将不退还应征方案。

3、应征人在提交方案的同时须根据要求签署《承诺函》、《授权书》和《应征人填报表格》等文件。

4、本协会有权为组织、评选应征标志、口号设计方案而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本次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并可以对提交方案、信息、资料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经进一步设计、修改后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变归本协会。

5、本协会有权从应征方案中选出一个、数个或者未能选出最符合国际灯光文化节特点的标志、口号设计方案。本协会亦有权结合所有应征方案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设计方案。

6、本协会有权从获选的应征方案的主创人员中选择设计团队成员。

7、应征人知道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并不会授予应征人因此进行商业宣传和市场开发的权利和机会。

8、应征人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获悉的国际灯光文化节未经公开的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9、应征人理解,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须签署的文件及其条款和条件,是对本协会和国际灯光文化节负有的国际承诺等义务的传递和落实。

六、作品提交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为Psd/Cdr/Ai格式电子文件,并以Word/PPT/PDF格式附上创意设计理念,文件夹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压缩打包后发到gd_light@163.com。

凡投稿的应征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列明需遵守的各项承诺、规定。

七、活动评选及奖励

1、 应征人提交了应征方案由本协会组织专家封闭式评选。

2、 评选结束在12月25日后在本协会官网公布。

3、 奖励办法: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10名。一等奖资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设计方案被选中,没有较大改动的应征人将在12月30日举办的国际灯光文化节全球启动仪式上表彰。

山东省方志馆征集馆标设计方案

山东省方志馆征集馆标设计方案

山东省方志馆隶属于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是我省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著名学者欧阳中石先生为名誉馆长。馆址位于济南市旅游路25998号(千佛山南门东行200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馆内设书库、阅览室、陈列室、复印室、多功能厅等,集志鉴收藏、学术研究、展览交流等功能于一体。馆藏全国各地各类志书、年鉴、地情资料、方志资料、理论著作、旧志文献等1万余种12万余册,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6∶30,可凭有效证件到馆参观、查阅、复印有关地情文献资料。

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方志馆的社会形象、完善服务功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馆标设计方案。

一、征集对象

具有设计能力的团队或个人。

二、设计要求

1.将欧阳中石先生题写的馆名和山东省方志馆的英文名称融入设计方案。山东省方志馆标准英文名称为:Shandong Provincial Chronicles 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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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中石先生所题写馆名

  2.突出方志文化内涵和齐鲁历史文化底蕴。

3.简洁明快,富有时代感。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

4.适用于网站、微信、展览、宣传品、外观造型、衍生品等载体的推广应用。

5.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著作权纠纷;不得与其他机构或品牌标志雷同,可以提交多件应征作品。

三、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山东省方志馆将邀请业内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专业评审。

入选方案,奖励影印宣统版《山东通志》1套。宣统版《山东通志》由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整理影印,采用手工宣纸、宋式线装,分舆图、通纪、疆域志、职官志、田赋志、学校志、典礼志、兵防志、河防志、艺文志、人物志、杂志等12函、218卷、共计635万字,是山东历史上规模最大、内容最详实、体例最完备的一部通志,极具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

入围方案,奖励部分优秀史志成果。

四、版权说明

1.设计作品应为原创,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违者,投稿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入围作品实施奖励后,版权及专有使用权永久性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选(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入选(入围)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五、投稿要求

投稿形式为电子稿和纸质稿两种。

1.获得入选(围)的作品,须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于进行修改完善。

2.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电子稿需可供输出,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作品均按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作品应附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200字以上)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寓意。并可提供制作建议,如制作要求、材料、尺寸、工艺等。

5.设计作品邮寄至山东省方志馆(邮件标题注明“山东省方志馆馆标设计方案投稿”),同时将电子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投稿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山东省方志馆馆标设计方案投稿”)。

6.投稿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俊洁

联系电话:0531-82622872

投稿邮箱:1332891237@qq.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25998号山东省方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