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女广场设计方案全球征集

湘女广场设计方案征集

天浩茫兮、地广邈兮。天地间,奔腾一条江,曰湘江;浩荡一弘湖,曰洞庭。水淼山苍,地灵人杰,源远流长!

自古湘女多英杰。仅自清以降,潇湘女杰,不让须眉,上下求索,敢为人先。她们用柔美与刚毅,热血与忠诚,大爱与信仰,为中华民族的巍然屹立和伟大复兴,慷慨悲歌,前仆后继,一往无前!

自古湘女几多情。一瓣香心,九曲柔肠,虽九死犹未悔也。她们用对父母的感恩之情,对儿女的疼爱之情,对夫君的爱恋之情,对朋友的友爱之情,对故乡的挚爱之情,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对世界的大爱之情,在湖湘大地的热土上,飞架了一道璀璨绚丽的七彩长虹,亘古不灭,光耀人间,灿烂辉煌。

为弘扬湘女精神,湖南省规划了湘女广场的建设。由湖南省政协委员刘习明任总策划,正在筹建的湘女广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高新医院主楼前大坪,占地5000余平方米,兹向全球征集设计方案:

1、主雕塑湘女形象的设计;

2、位于主雕塑左右的副雕塑的造型设计和内容构想;

3、文化墙的造型设计和内容构想。

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设优秀奖50名,每名奖金1万元;再从优秀奖中评选出特等奖1名,奖金50万元。

征集邮箱:szyxyy@vip.163.com

联系人:丁丽娜

详情咨询电话:18182108847

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志征集

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志征集

为加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旅游品牌建设,展示我县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我县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苗族四月八姑娘节logo和杨黎娘雕塑形象设计方案。现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10日—2017年3月1日

二、征集对象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所有从事艺术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的具有徽标设计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传媒公司、广告公司、工作室等以及相关设计人员(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有权对设计人的身份、资格及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审查。如发现设计人对其身份、资格和设计作品存在弄虚作假、抄袭、侵权的行为,除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外,造成重大影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征集活动背景资料

  1、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来源

绥宁县是湘西南巫楚文化的重要遗存地,有着浓郁的女性文化现象和女性崇拜、女祖崇拜习俗,像傩溪、傩峒、傩母冲(老母冲)、崇拜(崇排)、老祖山、鸟坛、女阴泉等带有远古女祖崇拜印记的地名故事颇为常见。姑娘节相传是为了纪念古代飞山峒蛮为哥哥到牢房送乌饭的女英雄杨黎娘,主要流传于湘桂黔和湘西南苗族地区,是苗族妇女特有的传统节日。杨黎娘的哥哥因为反抗欺压,被官府抓进大牢。每次亲人探监送去的食品全被狱卒抢食一空。聪明的黎娘就用杨桐木叶汁和枫树叶汁将糯稻饭做成乌饭,狱卒怕饭有毒不再抢食。哥哥得以饱餐,体力逐渐恢复,在农历四月初八晚上,兄妹里应外合越狱逃走。从此,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纪念黎娘,各家都要邀请出了嫁的姑娘回娘家,兄弟和父母都要给姑娘赠送礼物,姑娘们回到娘家,一起吃乌饭,吹芦笙,唱山歌,比女红,跳花跳月,载歌载舞,欢度节日。久而久之,就成为湘西南乃至湘桂黔边苗族群众的姑娘节,流传至今。

  2、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活动内容

2008年,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姑娘回娘家、祭女祖、吃乌饭、吃姑娘宴、喝拦门酒、祭花树、舞草龙、唱土地、逗春牛、吹芦笋等民族民俗活动,并开展斗高脚马、苗王背媳妇、苗家摔跤、荡秋千、打地老鼠、爬古藤、押甲等体育竞技活动。

四、征集作品的设计要求

本次征集的logo和杨黎娘雕塑是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象征。目的是为了打造具有绥宁特色节日文化旅游品牌,提升绥宁文化内涵,增强社会公众对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品牌的认知,促进绥宁县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设计要求如下:

1、设计应充分体现绥宁民族、民俗、地域、文化特色,体现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特色,整体设计简洁、形象、直观。

2、设计应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

3、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因侵权引起纠纷,一切后果有设计单位或个人负责。

4、设计形式自由。应征者请提供标识的标准制图,标准色、辅助色、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准色等,设计应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

5、设计图案采用A4规格,上方为标志、中文、拼音的标准组合,下方为标志释义、构思等,右下角注明设计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投稿请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6、具体来稿格式可为CDR(转曲版)、AI(转曲版)或JPG图片格式,图片应在1600×1200像素以上。

7、设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最终标志公示之前,设计人不得将设计方案对外公示以及用做其他用途,因此引发的版板纠纷或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评选方案及奖金

1、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征集活动评委会,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2、评委会将评选出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logo和杨黎娘雕塑设计各3件设计作品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者姓名、单位在绥宁新闻网、绥宁旅游网、绥宁官方微信及相关媒体,以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公示后根据征询意见,由评选小组选出最终徽标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作品的设计人。

3、征集活动由绥宁新闻网、绥宁旅游网、绥宁官方微信及相关媒体全程报道。

4、奖金: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log入围奖1000.00元/件;中标奖5000.00元。

杨黎娘雕塑入围奖2000元/件,中标奖8000.00元。

六、参与方式

投标文件应由设计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投稿专用电子信箱、挂号信邮寄、快递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1、邮寄 (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识征集”字样)

地址:绥宁县旅游局(收)

邮编: 422600

办公电话:0739—7614070

2、电子邮件:68077334@qq.com(请在标题注明“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识征集”字样)

3、提交作品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17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若使用邮寄方式,则以当地邮戳为准。

4、设计人提交设计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附在设计作品后,并必须由设计人签署。如设计人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设计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设计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请将签署过的《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拍摄成照片,随同电子邮件一起发出。

七、中选作品使用

1、入围及中选作品的设计人自签署《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对徽标设计方案一切图案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的放弃著作权。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组委会向作者支付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费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修改、使用该作品。

3、最终获选的设计方案将成为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logo和杨黎娘雕塑形象设计原型。未经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4、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将出台《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志保护办法》。

八、其它事项

1、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以个人、单位名义报送均可,每个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3套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中请注明设计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3、设计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4、寄送的设计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设计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节组委会有权保留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第四届青少年创新思维大赛

第四届青少年创新思维大赛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科委、团委:

为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学生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四届青少年创新思维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旨在帮助学生学习并应用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工具,培养青少年创造性与判断性的思维能力,时间管理、动手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团队合作精神和实践创新精神,展示中小学生的科技实践水平和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少年宫

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

重庆市教育学会

三、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时间及地点

(一) 2016年7月~9月:开展教师培训。

(二) 2016 年10月底前:各区县完成区域预赛。

(三) 2016年11月市级创新总决赛(地点:待通知)

五、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学校创新成果展示比赛和学生创新挑战比赛两个比赛项目,各区县组织开展预赛,推选3-5个优胜者单位(团队、项目组)参加重庆市级总决赛,总决赛优胜者推荐参加全国和国际DI创新大赛。

    (一)创新成果展示比赛:以学校开展的小论文、小调研、小发明、小创新、小实验等科技实践活动为展示内容,也可综合展示学校科技教育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要求必须有PPT及制作实物展示、现场解说。(凡参加创新成果展示比赛的学校的创新挑战队伍在比赛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推选参加全国创新大赛和全球DI大赛)

(二)创新挑战DI比赛:以全国创新思维大赛六大类别挑战题为主,学校自主选择科学、机械、结构、艺术、即兴、米姆类。每个学校最多可选三题,学生以5-7人组成参赛队。

六、组队要求

    (一)创新成果类比赛:以学校为竞赛单位,由学校推选7人以内的学生小组进行展示,自主设计组织内容。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指导教师奖,分别按参加市级总赛队伍总数的10%、15%、20%、25%设立。

    (二)创新挑战类比赛:学校根据竞赛内容选定相应挑战题后,每题按年龄组报名,分为小学组、中学组、高中组每队由5-7名学生组成。每个学校可申请三道挑战题参赛。

组队单位要做好队员的选拔、训练工作,并按时组队参赛,参赛队员可以兼项参赛。

七、奖项设置

    (一)创新成果类比赛:设立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指导教师奖(每个学校限2名)。

    (二) 创新挑战类比赛:五大类别挑战比赛成绩按团队挑战与即时挑战成绩的比例分值计算。五个类别分别评出前3名(各年龄组比赛参赛队少于5支的大赛仅取第一名,参赛队5支以上至15支比赛队的取第一、二、三名,超过15支参赛队的组别按参赛队报队数量的比例10%确定第一名队数,15%取第二名队数,20%取第三名队数,以确保比赛相对公平)。

参赛队可选择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参加即时挑战(任务类、表演类、混合类)比赛,按各个年龄组、各类别设立即时挑战团队最高分1名,以奖励参赛队的即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凡获大赛各组别1、2、3名的参赛队指导教师即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队限2名)。

八、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入会参赛队可登陆网址:www.cqsng.com.cn进行报名。

    (二)表格报名:填写完表格后传真、邮寄或发送E-MAIL至HDB6161.@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党林杰   潘俊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重庆市少年宫B区201)

邮编:400014

联系电话:63856161   63628269

传真:63856161

电子邮箱:HDB6161.@126.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2016首届“槟榔谷杯”海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

2016首届“槟榔谷杯”海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

依据我省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实际的市场需求,并为克服我省旅游商品的创新短板,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组织相关专家、企业和团队,共同策划了2016首届“槟榔谷杯”海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暨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以此促进我省旅游商品与装备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行业的良性发展,并同时对接国家旅游局主办的“201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原美海南、购物天堂

——2016首届“槟榔谷杯”海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暨旅游商品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支持单位: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海南省商务厅

(二)主办单位: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三)承办单位:海南省旅游推广中心

(四)冠名单位: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

(五)支持媒体:人民网  新华社海南分社  中新社海南分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南海网  中国旅游报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海南日报  海南特区报  南国都市报  海口广播电视台 国际旅游岛商报 国际旅游岛之声广播

三、活动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原则

(三)自愿申报与行业推荐相结合原则

四、参评范围及要求

  (一)参评商品分为两类,一是设计创意类,二是实物类商品。

  (二)设计创意类:主题定为“原美海南”,围绕本主题,设计创意出能体现旅游目的地的地域文化,特色和人文特征的创意设计类商品,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图纸、模型、样品等。

  (三)实物类商品:参评的旅游商品必须能体现旅游目的地的地域文化,特色和人文特征的商品实物,具备生活化,实用化及文化性。体现旅游资源的创新性、独特性、时尚性、纪念性、市场性等特点。参考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所要求的十大系列包括:

1、旅游工艺品系列

2、旅游特色食品系列

3、旅游茶品系列

4、旅游纺织品系列

5、旅游电子系列

6、旅游日用陶瓷系列

7、旅游日用竹木品系列

8、旅游个人装备品系列

9、旅游纪念品系列

10、旅游特色饮品系列等

  (四)参评商品的零售价不超过5万元,重量不超过10公斤,体积不宜过大。

  (五)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可合并成一项参评。

  (六)已经在历届国赛及省赛中获奖的商品不得再参加本次参评。

凡热心于旅游商品研发创意设计的团队和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机构和设计师、旅游商品及文创设计爱好者、发明人和专利持有者等,均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向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报名参赛。

五、评选活动安排

  (一)新闻发布会(8月15日)

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二)参评商品及作品征集阶段(8月15日—10月5日)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及参评商品。

  (三)作品评选认定阶段(10月10日)

1、初评:对征集上报的作品及商品进行资格评审。

2、综评: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产生本届评选的各相关奖项后,对外公示。

3、终评认定:综合评审胜出并已对外公示的各奖项送组委会审核后,予以正式认定。

  (四)获奖作品揭晓及颁奖仪式(10月20日)

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特色旅游商品、设计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五)评选活动宣传推广(8月15日开始)

1、入选“2016海南省特色旅游商品”获奖商品集;

2、获奖商品(作品)安排参加“201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在中国旅游商品展集中宣传展示;

3、推荐获奖商品进入“海南礼物”平台;

4、获奖产品将通过协会战略合作主流媒体,网络媒体等进行专题报道,新浪网专题直播,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专题点评报道;

5、对获奖作品,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团队,从市场推广、资本运营、营销渠道、融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

  (六)评选活动成果落实(10月20日以后 )

“原美海南”主题设计成果展示,版权确属商谈,获奖产品的后续开发,上架销售等需版权所有者与开发意向企业自行协商,争取成果转化落地。

六、参评要求

(一)参评旅游商品要求主题突出,设计独特,造型新颖,便于携带,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具有生活化、实用性、艺术性、观赏性、珍藏性、创新性。

(二)创新设计需提交设计方案及样品和设计说明。为原创设计,具有当地特色,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环保、创新、实用、美观”的理念和要求的作品,签订“知识产权及质量保证责任承诺声明”。

(三)要求参评设计作品具备产业化、市场化、商品化的转化率。

(四)参评商品(作品)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原作者,但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参评作品在活动进行期间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解释权。

(五)参评作品的创新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评者自行负担。

(六)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组委会将在工作网站中为本次活动提供网上提交和展示平台,设立专门的旅游商品评选活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提升活动的参与程度。

七、参评材料申报

  (一)参赛报名

以市(县)为单位,由各市(县)旅游局(委)依照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的大赛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旅游商品和创新设计作品及旅游实物类商品的征集,并统一报送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单位或个人须详细填写申报表(注:所有报名材料需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2、填写参评商品(作品)说明。说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字数不超过200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制作工艺、历史渊源、文化意义、是否参加其他活动及获奖等情况。

3、参评商品(作品)需拍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附图片名称),综合评审时需要提交参赛商品实物。

4、参评商品(作品)为专利商品的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凡符合参评资格要求的所有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此活动不收取参评单位或个人的评审及媒体宣传费用。

2、参评商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提交方式

各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参评申报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单位参评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参评者须亲手签名。

参评申报表连同参评资料按规定时间一并发送至活动组委会。

收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碧海大道南方明珠小区海霞园一栋三单元202室

收件单位: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收件人: 邓文熹

联系电话:186 8995 1299

电子邮件:hainanlysx@126.com

八、奖项设置

  (一)旅游商品与装备实物类

设金奖10个、银奖10个、铜奖10个、优秀奖若干个。获奖单位将获得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及奖金等。其中金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银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铜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备注:因地域特点及材质原因,允许单项空缺)

  (二)创新创意设计类

设金奖1个、银奖3个、铜奖5个,获奖单位(个人)将获得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等。其中金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银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铜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报名,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海南旅游商品与装备事业的发展。

  特此通知!

  海南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协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2016首届“槟榔谷杯”海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暨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参评商(作)品评审标准

  为了选拔优秀的作品及商品,鼓励创新,2016首届“槟榔谷杯”海南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暨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应突出以下八个特点:

1、创新创意性:商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易被旅游者接受,时尚性强,融情感、消费于一体。传统工艺推陈出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实用性:贴近生活,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包装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民族、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3、主题性:以“原美海南”为主题,进行针对性的创意设计与产品开发。

4、文化性: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

5、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有丰富的中华文化元素,有地方特色(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和反映旅游景区(点)的内涵与风貌,宜收藏,保留价值高。

6、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传统技艺应用到位。

7、技术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8、市场性: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依照以上的特点要求,本次活动的评选原则及方法如下:

1、创新性占30%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结合海南旅游产业特色进行创新,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同时强调绿色与环保的理念。

2、生活实用性占30% 设计要有实用的功能和良好的用户体验,贴近生活,便于收纳和携带,符合旅游商品的属性和特征。

3、审美性占15% 设计要符合美学形式法则,具备持久的美感和观赏性,并且符合新时代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4、可行性占15% 设计要结构简单、便于加工和生产,有较强的量产可行性,同时关注设计的市场可行性,成品的价格区间应符合旅游商品的行业属性。

5、纪念性占10% 设计要能吸引游客及普通消费者让人有爱不释手的感觉,符合海南的文化地域特征,具备一定的纪念意义。

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兰州工业设计水平,展示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成果,根据兰州市科技局的部署,特举办“2016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和主题

大赛名称:2016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大赛主题:设计、创新、应用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2、承办单位:兰州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3、协办单位: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服务联盟甘肃省工业设计行业技术中心

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专业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1、在兰企业或设计公司的设计人员;2、在兰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3、在兰其他工业设计爱好者。

(可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参赛)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

五、评选原则及标准(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专业(二)评选标准

1、创新性:有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2、实用性:能够实现企业的推广转化应用、适合工业化批量生产制造。

3、经济性:符合当代技术发展趋势,综合高效利用社会和环境资源,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

六、组织和评审

1.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与规划指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宣传,作品征集及组织评审。

2.大赛组委会聘请企业技术专家、高校知名的学者、设计公司设计总监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

七、作品征集及参赛要求

  (一)作品征集时间及报送地址

1、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止。2、2016年9月举办工业设计作品实体展览和网上联展。

3、报送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部506室。

联系人:张洁杨艳

电话:0931-4636739

传真:0931-4637849

邮箱:877257452@qq.com

        (二)参赛需提交材料

1、提交《2016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在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生产力时空http://www.lppc.com.cn下载报名表)

2、设计作品尽可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等。

3、参赛作品的实物或模型须贴上标签,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学生作品如有指导老师的请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4、参赛作品需提交相关展板制作素材(要求重点突出,如主要的立面视图、立体图和使用场景图等,并提交电子稿),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板。

  (三)其他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同类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有实物和模型的作品优先评审等级奖,大赛结束后作者自行撤展收回;

3、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

4、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6年8月18日

2016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2016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和“大企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按年度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将2016年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搭建“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创客中国”平台),激发“草根”创业创新潜力;集聚创新创业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构建产业上下游融合生态圈,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6年度“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方案审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冯飞副部长担任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2个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落实、组织协调、大赛宣传和技术保障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

六、赛制规则

大赛分为小微企业项目组和创客项目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赛项目、组织专家网络评审、举办现场决赛三个阶段组成。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为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须登录“创客中国”平台官网(网址:www.cnmaker.org.cn),点击“创客大赛”栏目,进入“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系统,通过“我要参赛”注册报名,并按大赛申报流程(见附件1)在线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未登录大赛系统报名的项目不得参加大赛。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二)项目推荐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从秘书处获得登录大赛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大赛系统,查阅本地区报名参赛项目内容,推荐本地区参赛项目。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与秘书处联合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推荐项目。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举办区域赛的方式产生推荐项目。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最多推荐小微企业项目和创客项目各25个,并按照专家评审得分或区域赛获奖等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三)网络评审

评审委员会的专家通过网络查阅参赛项目信息,评选出参加现场决赛的优秀项目。

(四)现场决赛

在现场决赛前一周,秘书处在大赛系统发布参加现场决赛项目名单。现场决赛以参赛项目现场展示、专家提问、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按分数高低分别产生小微企业组和创客组获奖项目。

现场决赛时间暂定于2016年10月中旬,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

八、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参赛者条件

 1.小微企业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

(2)未上市(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除外);

(3)生产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2.创客

(1)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个人、团队;

(2)参赛项目的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奖励和激励

(一)奖金及证书

金、银、铜及优胜奖的获奖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二)展览展示

获奖作品可优先推荐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上展览展示,并在“创客中国”平台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扶植

1.小微企业项目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向大赛合作投资机构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投融资方面的支持;

向大赛合作银行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贷款支持;

获得与大赛合作的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单位提供的并购、股改和上市等免费辅导、培训和服务。

2.创客项目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投融资方面的支持;

向大赛合作的大企业推荐,给予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或进行项目合作、产权交易等;

对有创业意向的参赛者,优先安排创业导师进行创业辅导和培训;

推荐优秀项目进入与大赛合作的创客空间、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或其他产业基地,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将大赛作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双创”氛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鼓励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的发现和推荐工作。

为做好工作衔接,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于2016年8月31日前发至秘书处邮箱,秘书处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

(二)举办区域赛,扩大影响力

举办区域赛是营造“双创”氛围,扩大大赛影响的重要途径,是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条件的省市应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特色,积极组织举办省市、地市和区县等区域赛。举办区域赛须向组委会报送申请书(见附件3),经批准后,统一冠名为“2016年度‘创客中国’XX(省市、地市或区县名称)创新创业大赛”。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的“双创”热情。

(三)做好总结,持续服务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16年11月30前将大赛的总结报告报送秘书处。

对本地区的优秀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杨东菁 王海宽

电    话:010-68200361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cnmakercontest@qq.com

附件:

1.“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流程

2.“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信息表

3.“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申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6日

“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6〕199号)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复赛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6〕372号)有关安排,现将复赛名额分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复赛名额分配

全省复赛名额综合考虑各高校参赛报名数量、往届大赛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省级奖项设置情况,合理安排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的项目报送比例。全省复赛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参赛项目相关要求

1.项目注册:所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需在“E朝朝”手机APP系统注册,只有注册的项目方能进行网络投票。

2.项目报送:请将项目计划书和1分钟展示视频(均以“参赛组别+学校+负责人姓名+项目名”命名)、高校项目推荐表(附件2)于8月18日前发至邮箱cyds82816678@sina.com。

三、其他事宜

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会通知大赛后续事宜,请各高校及时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查看有关信息,认真组织参赛选手按时参加比赛。

2.联系方式:

秘书处: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宋晶晶、王彬,0731-82816678、82816668,邮箱:271483702@qq.com。

湖南农业大学:盛子建,13574812956;袁光敏,18874928575,邮箱:40286136@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曾思亮,0731-84720851,邮箱:29330035@qq.com。

附件:

湘教通[2016]380号 关于公布“建行杯”第二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复赛名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5日

益埃毕杯2016年全国大学生Revit作品大赛

益埃毕杯2016年全国大学生Revit作品大赛

各相关高校:

为了贯彻《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到2020年以前实现项目采用BIM技术集成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推进实施“十三五”期间工程领域BIM集成应用进程目标和任务。组织单位本着对BIM发展和推广的高度责任感,发起益埃毕杯全国大学生Revit作品大赛。

大学生承载着中国BIM发展与未来,大赛旨在更快推进主流BIM软件Revit在院校课程设计中的使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培养满足市场需求的BIM人才后备军。

大赛组委会拟支持100所高校进行BIM(Revit)应用及案例分享巡讲,活动现场Autodesk中国教育管理中心对每所院校捐赠价值百万级Revit软件。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所有院校学生,并将评选具有建模创新、可视化创新、应用创新的作品。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Autodesk中国教育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益埃毕集团

支持单位: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二、大赛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大赛时间安排

参赛人员网上报名:2016年8月15日—10月31日,提交电子版及盖章报名表获得作品编号;

作品邮件提交:2016年11月01日— 11月30日

专家评审及网络点评打分:2016年12月01日—12月15日

入围作品公布:2016年12月20日— 12月31日

现场答辩时间:2017年01月07日

大赛颁奖时间:2017年01月08日

(2)答辩地点安排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C1楼

三、大赛内容规划

(1)参赛对象要求

本次大赛活动面向全国所有院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以1~4人结成小组自愿参加,每小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建议每个学校指定1名教师负责大赛活动的联系、组织及指导。

Revit等参赛软件,需要者到EaBIM网大赛专栏点击软件链接入口,即可获取Autodesk提供的免费软件下载。

(2)大赛作品提交要求

参赛组需提交PPT文件、Revit模型文件、动画文件邮件发送至2669738082@qq.com。邮件名称及PPT、模型、动画命名统一规定:(作品编号)-(作品名称)-(参赛组),如“1029-体育馆课程设计-Revit建筑组”;

PPT文件:内容应包括参赛人员简介、高校简介、项目设计整体说明、Revit软件及其他软件的应用说明等。应提供包括模型的三维图形、效果图、项目的优化方案,以上内容整理后以PPT形式提交;

视频文件:5-10分钟视频讲解及展示,主要体现作品建模思路、应用思路、创新思路等。视频片头组委会提供样板参考。

(3)作品原创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版权属于参赛个人或高校,参赛个人或高校应对其所提交的作品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参赛作品有侵权、抄袭等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报名表需要院校盖章。

(4)评审标准

全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总原则。技术要求:

(a)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大赛的“大赛作品要求”;

(b)Revit建模应用水平及技能展示;

(c)Revit建模创新、可视化创新、应用创新。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Revit建筑组、Revit结构组、Revit机电组、Revit内装组、Revit幕墙组、Revit景园组。共设57个奖项,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每组1名共6名,5000元奖学金、获奖证书、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工程师证书、EaBIM充值卡、欧特克AU中国大师汇门票一张;

二等奖每组1名共6名,3000元奖学金、获奖证书、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工程师证书、EaBIM充值卡;

三等奖每组2名共12名,1000元奖学金、获奖证书、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工程师证书、EaBIM充值卡;

优秀奖每组5名共30名,获奖证书、EaBIM充值卡;

最佳人气奖1名,获奖证书、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工程师证书、EaBIM充值卡;

优秀指导老师奖2名,获奖证书、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教员证书、EaBIM充值卡;

通过此次比赛,您将有机会获得:

接触Revit前沿技术;

个人/团队入围证书、获奖证书、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证书;

提升具有职业前景的崭新技能;

赢取丰厚的奖学金;

欧特克AU中国大师汇门票,各组一等奖将获得1张门票参加一年一度的BIM社交学习顶级盛会;

一、二、三等奖参赛作品及获奖团队简介将由组委会统一印制《2016年全国大学生Revit建模应用作品文集》,获奖团队免费获得一本;

进入Revit建模应用专业人才库;

向全国展示您的才能,荣誉将通过EaBIM网和其他社会媒介进行宣传,以向潜在雇主展示才能;

可获得亲赴多家设计院、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参观学习和入职BIM界名企的机会;

五、评审及颁奖

在大赛截稿进入评比阶段后,大赛评审委员会将进行线上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和终审现场答辩,决定最终作品排名和奖项。

(1)作品审查:作品网络提交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审查,对于不满足相关技术条件的参赛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满足技术条件的参赛作品才可以进入后续评审。

(2)初赛评审:由主办方、承办方邀请专家评审与公众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家评审占60%,公众网络评审占40%。所有作品组委会均在EaBIM网大赛专栏展示及BIMO2O线上视频展示,公众网络评审及参赛者互评。初赛各组得分前15名进入决赛。初赛入围结果在大赛官方网站EaBIM网进行公布。

(3)决赛评审:答辩现场邀请国内BIM专家及20知名企业BIM领导组成的评委团现场评审及赛后领导直聘,答辩评审占分最终分值40%。决赛结果在大赛官方网站EaBIM网进行公布。

(4)颁奖仪式:于2017 年1月8 日在上海举行,颁发奖金、奖状、Autodesk Revit全球认证证书、欧特克AU中国大师汇门票证明、EaBIM充值卡。

2016年“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

2016年“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

为了充分展示兰州市安宁区优美的黄河沿岸自然风光和不断完善的仁寿山景区等独有的人文景观,以及十里桃乡风土人情,展示安宁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发展取得的各项重要成果和全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打造生态安宁、宜居安宁、宜游安宁、幸福安宁、美好安宁,激励全区人民为实现“中国梦”不断努力奋斗,我区将举办2016年“宜居宜游新安宁”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此次摄影大赛,旨在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宣传安宁特色生态资源,深度挖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的自然风光,以达到进一步提升安宁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宜居宜游新安宁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

协作媒体:人民摄影网 甘肃零距离网、兰州新闻网、兰州广播电视报

承办单位:甘肃现代摄影家学会、兰州市旅游摄影家协

会、安宁摄影协会

四、摄影内容

主要是安宁区内以仁寿山景区为代表的各大旅游景区以及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十里桃林、城市发展、工业园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组委会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和区旅游局的组织下积极做好一下三项活动:

  (一) 举办摄影大奖赛

设立较高的奖项鼓励摄影人积极参与本次摄影活动,征集出较高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和社会发展成果。

  (二)举办摄影创作活动

实行分散和集中形式的摄影创作,配合节会重点活动组织水平较高的摄影家多次进行重点采访,同时,对全区经济、文化、生活、生产、教育、卫生、社区、企业和商贸等到角度全方位可喜发展变化的拍摄题材,不要遗漏下遗憾的活动照片,鼓励大部分摄影人按照自己的构想实行个体创作, 拍出视角独特的作品。

  (三) 举办摄影展览

通过征集到的众多摄影作品,经过评委评选出的优秀摄影作品,进行放大制作进行展览并举行展览和颁奖仪式,制作大赛作品画册达到推广宣传安宁之目的。

五、参赛对象

凡是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六、评 委

组委会邀请部分摄影家专家组成评委会

七、奖项及其他费用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20名,奖金2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参赛作者年龄职务不限,省内外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参赛作品:以2016年以来的作品为主。每人最多交10幅照片,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照片。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允许不同风格和式样的作品参与。电子照片每幅不得低于5M。

(三)投稿要求:作品投稿必须同时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尺寸为7-10寸,不需装裱,作品入选后,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原创电子版,电子版作品不得设置边框或其他特殊标记,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凡是参加比赛的作品均可在今后的宣传活动中予以使用。如不按时提交原创电子版作品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九、作品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十、作品报送地点

  (一)南关十字光达图片社

地址:庆阳路南关十字百安商场外廊光达数码影像

联系人:杨焕光 电话:8401122、13919088010 QQ:350939270

  (二)七里河新建图片社

联系人:王建新 电话:13038700629 QQ:1277891694

十一、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

本次大赛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展出及颁奖仪式将于2016年10月中旬在安宁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安宁区旅游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