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第九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强化普及大学生职业规划理念,提高大学生职业素质与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福建省教育厅主办,福建江夏学院承办,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协办。

二、参赛对象:全省在校大学生

三、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推荐作品(10月31日前)

每所高校遴选1-3份作品参加省级大赛,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参赛选手的职业规划作品报送我厅学生工作处。

(二)作品书面预审(11月15日前)

我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职业规划作品进行书面预审,以参赛者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书》为主要评选内容,个人人才测评情况、个人简历作为辅助评选内容;以思想性、创新性、真实性为主要评比标准,淡化文学性、艺术性。入选作品要求步骤完整、表述清楚、分析到位、目标明确、层次分明、措施具体、切实可行。拟遴选50份优秀作品进入现场决赛(本科30项、专科20项)。

  (三)现场决赛(11月下旬)

晋级选手参加现场自我展示及答辩,由评委现场打分,确定成绩。参赛选手分本科组和专科组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通过现场陈述(PPT辅助)展示个人规划作品,时间5分钟(4分钟时将给予提醒,展示时间到即停止演示);展示结束后,进入每人2分钟的答辩环节,包括评委提问(1-2个问题)、选手应答,每人次不超过8分钟。

四、奖项设置

本科组:一等奖3名,奖金 1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600元;优秀奖11名。

专科组:一等奖2名,奖金 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800元;三等奖8名,奖金600元;优秀奖6名。

获奖选手同时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活动规则及参赛作品要求说明

(一)参赛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参赛作品主题要结合个人实际与社会需求,从专业、就业、职业等方面进行个人职业规划设计。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获奖资格。

(二)参赛作品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品内容至少包括自我认知、自我定位、环境分析、短中长期职业生涯目标设定、实施行动计划制定、评估和反馈等。

2.作品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大方美观,创意新颖,能充分体现个性而不落俗套,能充分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能充分展现职场新人的职业形象。

3.作品必须有扉页,扉页填写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性别、所在高校、院系、专业、年级、联系电话、E-mail、指导老师(限1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作品可选用Word(*.doc文件)、PPT(*.ppt文件)进行制作。

六、活动要求

(一)各高校要积极做好大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本校的初赛活动。要对本校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包括本校参赛学生数和提交作品总数,并汇总参赛学生的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级、院系、专业、参赛题目、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Excel格式文件报送。各高校要将推荐参加省赛的选手信息(内容同上)另行汇总,注明院校名称和院校代码,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各高校要结合本次活动和本校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

(三)本次大赛活动不收报名费、参赛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晋级全省决赛选手的有关差旅费由选手所在高校承担。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黄慧,0591-87091487,0591-87844868(传真),邮箱:jytxsc@fjedu.gov.cn。

福建江夏学院:刘庆华,0591-23531393,邮箱:fjjxxyxsc@163.com。

附件:第九届福建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评分标准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8月8日

第二届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

第二届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

为促进海内外华侨华人及归侨、侨眷的书画交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团结海内外侨胞同圆共享“中国梦”,国务院侨办、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将联合主办第二届“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题:丝路远帆腾中外·翰墨凝侨论古今

二、时间:2016年10月11日—16日

三、地点:天津美术馆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宣传司、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宣传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天津市政协教文卫委、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三)支持:中央及地方有关媒体。

五、活动描述

从海内外征集作品,在天津举办书画展,期间举办开幕式、交流笔会及名家讲座,展览作品拟印制画册等。

六、征稿对象

面向海外华侨华人及国内归侨侨眷征集书画作品。

七、活动计划

  (一)筹备阶段

1.征集作品:8月15日截止,请将作品图片(要求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及著录(含名称、材料、尺寸、创作时间等)发至2192019488@qq.com邮箱;

2.作品遴选:9月初,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最终选出约150画作和50幅书法作品参加展览。组委会将发送正式入选通知及参展要求。

3.布展:10月8日-10月10日。

  (二)书画展开幕:10月11日

  (三)其它活动:

1.10月12日,书画交流笔会

2.10月14日,书画高层次交流会

3.10月15日,书画名家讲座

此次书画展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附件:

1.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报名表

2.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征集作品标准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宣传司

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宣传部

2016年7月14日

联系人:马长松(天津市侨办)、王培远(国侨办宣传司);

联系电话:022-23030658、13920116691;

010-88387941、13810673855;

传真:022-23030697、010-68327524。

2016文化中国•海外华人中华舞蹈大赛

2016文化中国•海外华人中华舞蹈大赛

一、展演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9日-11月12日

深圳华夏艺术中心剧场

二、报名资格

海外华侨华人舞蹈从业者及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展演作品类别

以中国民族民间舞和中国古典舞为主,其他舞蹈种类参演应表现中国及中华文化题材。作品原创与改编均可,鼓励原创及群舞作品。

四、参演组别及数量

1、组别:分为独(双人、三人)舞和群舞两大组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员不超过18人)。

2、各组别报名作品不限数量,经评审后前来深圳参加展演的节目总数不超过50个(约200人)。

五、奖项设置

每组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各3名,优秀表演奖若干名。

六、展演安排

  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海外初选(即日起至9月15日):由驻外使(领)馆推荐当地华人文化社团作为承办单位,组织舞蹈展演的海外初选(已挂牌成立的华星艺术团地区,由华星艺术团作为赛事组织单位)。各承办单位将推荐的优秀舞蹈节目视频刻录光盘并填写报名表报送展演组委会(深圳华夏艺术中心)。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参赛节目,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展演视频要求:带妆,着演出服,不要求灯光、背景等舞美设置。单双三组节目须提供演员个人照,群舞组节目须提供集体照。

  2.专家评审(9月15日—9月30日):组织专家小组集中评审各地推荐节目,于9月30日前公告入选展演的节目,并通知入选单位及个人。

 3.展演(11月9日—11月12日):参加展演的舞蹈队在深圳集合,展演以现场表演、专家点评、优秀节目汇演的方式进行。初步日程安排如下:

11月9日: 报到,排练

11月10日: 全天排练,第一场展演

11月11日: 全天排练,第二场展演

11月12日: 优秀节目集萃汇演晚会

11月13日: 送行

七、宣传

1、  自展演通知下发之日起,鼓励各地承办单位在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推广;

2、  十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3、  在深圳举行展演期间,邀请国内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4、  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跟踪报道;

5、  展演结束后,安排有关媒体对优秀参演人员作专访。

八、费用

参加展演的演职人员国际差旅费用自理,参演服装自备,在深圳期间的食宿交通由主办方安排。每支参演队伍除演员外,限专职领队一人,其他人员行程食宿自行安排。

九、联系方式

请向各有关驻外使领馆咨询。

国务院侨办宣传司

2016年8月9日

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

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

为了丰富2016中国·孝感孝文化旅游节活动内涵,推动我市传统特色文化与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市政府召开2016年旅游产业工作会议要求,决定举办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9月10日;

二、参赛产品或作品

参赛产品或作品寓意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必须弘扬历史优秀文化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鼓励创意创新,符合旅游景区的消费特点,具有市场开发前景,具有收藏价值或纪念意义,具有工作生活功能的文化旅游产品。

  (一)文化旅游产品

1、参赛产品为正式产品或已制作完成的样品。种类包括纪念品、工艺美术品、特色食品等传统旅游用品,鼓励科技创新和创意类旅游产品。

2、产品或具有孝感市、县(区)地域文化信息特征,或体现景区人文山水特色,具有纪念意义和一定的收藏价值;或具有创新性,注入科技元素、创意元素,具有娱乐功能和工作、生活用品实用功能。

3、参赛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和假冒。

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产品形式创新,工艺精良,绿色环保。

  (二)创意设计作品

1、参赛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设计作品。

2、参赛作品注重挖掘孝感地理、人文、历史、风俗、非遗等优秀文化,较好地体现孝文化、楚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等文化特色,与景区所在地域文化和景区特点相联系,同时各种文化元素与旅游时尚理念相结合,具有市场开发潜力。

3、参赛作品种类不限,既可为传统类文化旅游产品,也可为科技创意类作品。

三、评选条件

(一)突出原创,体现孝感特色,创意新颖,凸显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具有市场开发潜力。

(二)参赛产品均需报送实物1份。

(三)每件参赛产品必须同时提交报名表一份(单位参赛则加盖单位印章),其中,要填写产品简介并附一张产品4寸彩照。

(四)创意作品必须提交文字方案,对创作思路、文化内涵、必要的尺寸、工艺和材料进行标注或说明。作品正文、设计画稿等不得出现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产品和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0日17:00止。

四、评选方式

1、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参赛产品和作品的文字简介和照片不退,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将通知报送者取回。所有参赛产品将分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2、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9月11日~9月20日;网上公示时间:9月21日~30日;评选等级的确定和授牌时间:10月1日~10日。

3、在所有候选礼品中,将最终评选出10种最具孝感形象和魅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同时评选出10件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方案。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孝感文化旅游产品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获奖产品均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并推荐参加“湖北礼道”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同时组织在孝感AAAA级景区布点展销。

2、本次比赛还设立孝感最佳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奖5名和最具市场潜力创意设计奖5名。在校大学生的获奖作品将推荐到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参赛。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承办单位:孝感市战友传媒文化中心

七、联系方式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产业科

联系人:朱畅

联系电话:0712-2827229

孝感市战友传媒文化中心

联 系 人:周杰

联系电话:0712-2822681;13307290855

邮    箱:ZJL88688@163.com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2016年8月10日

作品邮寄地址:

孝感市战友传媒文化中心

地址: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周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孝南经济开发区107复线澴川路鼎观世界东大门对面)

咨询电话:0712-2822681

送样电话:0712-2089835

报名表下载: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泸西的文艺事业,提升高原花园城市的文化品位,繁荣和活跃群众文艺舞台,展示泸西人民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音乐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立足点,弘扬时代主旋律,培育和谐新风尚,激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正能量,切实宣传推介好泸西,提高泸西文化影响力,为加快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打造实力泸西、美丽泸西、幸福泸西凝聚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承办:泸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泸西县音乐舞蹈家协会

泸西县盛艺演艺公司

  (二)工作机构

成立“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段立青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胡国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丽娜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马丽亚   县文产办主任

何绕生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宋洪青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副书记

张俊波   县文化馆馆长

秦丽萍   县音乐舞蹈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文体系统),负责本次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丽娜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组委会下设综合秘书、舞台现场布置、报名抽签、音响灯光、宣传报道、比赛监督、后勤保障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统筹调度、协调指挥。

三、参赛歌手及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参赛选手年龄限定为16周岁至45周岁(含16周岁、45周岁),户籍不限,自由报名。

(二)本次大赛唱法:通俗唱法,以及以流行音乐为主要唱法的其他唱法。演唱形式:独唱、对唱、组合演唱均可。

(三)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

(四)关于自备伴奏:伴奏光盘、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总人数不能超过10人。

(五)参赛人员需准备多首歌曲,各轮次曲目不得重复。

四、比赛程序及规则

  比赛分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流程。

  (一)海选:选手各演唱一首自选曲目,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演唱形式为清唱。

演唱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选手演唱情况举淘汰牌,累计有三位评委举淘汰牌,该选手停止演唱,晋级失败。没有中途淘汰的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举牌决定淘汰或晋级。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淘汰牌,即为该选手被淘汰;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晋级牌,即为该选手成功进入初赛。

注:海选当天请各参赛选手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照抽签顺序候场。海选后请留意评委会对晋级选手的分组情况,并找到组员,根据评委会提供曲目选定本组的演唱曲目。并抽签决定该组成员在整个初赛中的参赛顺序以及各选手在该组中的演唱顺序。

  (二)初赛:晋级选手分组PK(分组方式由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各组选手根据大赛评委会为各组提供的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1首作为本组选手的初赛参赛曲目,组内每名选手均完整演唱本组选定曲目。五位评委现场为该组选手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在该组的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该组晋级选手(每组晋级名额由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该环节选出20名选手进入复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初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评委会的分组及组内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初赛结束,将进行晋级选手复赛顺序的现场抽签。

  (三)复赛:每名选手自选一首曲目进行完整演唱,歌曲不能与初赛相同。伴奏光盘选手自备,通俗唱法可现场乐队伴奏。每名选手演唱一首完整曲目后,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复赛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10名选手进入决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复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复赛结束,不再进行抽签,决赛的演唱顺序按照复赛的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演唱,即从第十名到第一名的演唱顺序。

  (四)决赛:分两轮来进行,满分为20分。决赛期间演唱的曲目不能同初赛和复赛的曲目重复,伴奏光盘选手自备,也可现场乐队伴奏;

第一轮:选手演唱一首完整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一轮得分(占10分);

第二轮:帮唱环节,选手邀请帮唱嘉宾共同完成一首完整的与初赛、复赛不同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二轮得分(占10分)。

注:帮唱嘉宾只能为1名选手帮唱。

选手在决赛中两轮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决赛得分,最后按得分高低决出各奖次。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获奖选手名单,并进行颁奖仪式。

具体各轮次的比赛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泸西大奖赛所有获奖歌手按组别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第一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5000元;

第二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3600元;

第三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2600元;

第四名:证书一本,奖金1000元;

第五名:证书一本,奖金960元;

第六名:证书一本,奖金900元;

第七名:证书一本,奖金860元;

第八名:证书一本,奖金800元;

第九名:证书一本,奖金760元;

第十名:证书一本,奖金7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将我县的“好声音”充分挖掘出来。

(二)各党工委至少选派两名选手参加比赛,多者不限;各社区、学校、各文艺团体、各唱歌爱好者均可自由报名参赛。同时,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群众参与、群众创造、群众享受”的大赛氛围。每位参赛者(参赛组合)需缴纳30元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泸西县文化馆;电话:6621751;邮箱:lxwhg751@126.com。

(四)海选演唱顺序抽签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

抽签地点:泸西县文化馆二楼休息厅。

参赛选手本人到场抽签,不得请人代抽。

(五)比赛时间:拟定比赛时间为2016年8月24—28日(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中心临时搭建灯光赛台。

七、评委构成及公正机制

(一)评委由省州县权威音乐和文艺专家组成评委会。

(二)大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大赛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组委会工作人员、评委及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任何人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对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2.二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选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手可选择个人报名或单位集体报名。

  (三)每期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

 附:“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1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各盟市文联、电影家协会、自治区各有关微电影生产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以微电影形式讲述鄂尔多斯和内蒙古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和繁荣微电影创作,决定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委会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届微电影节分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进行征集作品。已参加过第一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活动之内。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的微电影作品。

3、作品主题为“自在”,拍摄地点应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微电影作品。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和“宣传片”,商业用途广告等都不再此列。

3、应为内蒙古区域出品、内蒙古境内拍摄的微电影作品,主题不限。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者,组委会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三、申报作品时间及遴选

(一)参加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的区内外生产制作企业或个人,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即可组织创作团队围绕本届主竞赛单元主题赴鄂尔多斯市进行采风创作,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二)参评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的自治区有关微电影企业和个人将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三)作品遴选

对于申报作品将有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按照活动宗旨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入微电影节复赛作品名单。

(四)申报要求

作品DVD【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刻录到一张光盘上】和纸质版报名表各一式三份邮寄到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联系方式

申报作品联系单位: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

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张智峰   常 健(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外内蒙古文联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1-4925767

联系人:赵 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局)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040A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95932

四、奖项设置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入围影片10部,从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奖励20万元,其余奖励1万元,并根据情况评选出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和最佳表演奖若干名,奖金另算。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一等奖1部,奖励5万元;二等奖2部,每部奖励2万元;三等奖3部,每部奖励1万元。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家协会

2016年6月30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作品活动申报表

巴中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

巴中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网信办、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巴中日报社等八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结合巴中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8月至11月

二、参赛对象

全市县级以上广告发布媒体、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经营者、合法的社团组织、民间公益团体、职业院校和中小学生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均可报名参赛。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赛公益广告作品分为视频类、音频类、平面广告类三种类型。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反映时代精神,表达严谨清晰,引人产生共鸣,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象生动,贴近生活,对公益理念的传播效果突出;要通俗易懂,富有想象力、亲和力、感染力;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融入巴中特色,彰显巴中人民勤劳智慧以及巴中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

四、主题类别

  (一)城市精神类

旨在弘扬“大气包容、创新创造”的巴中城市精神和“苦干、实干、创新、创造”的巴中时代精神。

  (二)文化传播类

结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及地方节庆“十六登高”,创作认识传统、尊重传统、继承和发扬传统的精品力作;围绕“三·八”“五·一”“ 六·一”“七·一”等重要节日,体现主题性公益宣传。

  (三)文明倡导类

1.重点围绕学雷锋、志愿服务、邻里关系、孝道文化、道德模范等,大力宣传和弘扬雷锋精神,营造奉献、和谐、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围绕文明习惯养成,大力推动文明行路、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旅游、文明观影等一系列规范养成。

3.围绕文明餐桌、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公益活动,创作精品力作,旨在体现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增强绿色生活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内涵。

  (四)道德风尚类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引导人民大众奋发向上、崇德向善。

  (五)法制宣传类

围绕法治巴中,旨在倡导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使公民了解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行使法定权利。

  (六)家庭风尚类

大力弘扬家风家教家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良好家风家教家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特等奖一名。特等奖获奖者为所有参赛作品得分最高者,不受题材和形式限制。

(二)视频类、音频类、平面广告类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三)奖励机制。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元,一等奖奖励现金500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优秀奖奖励现金1000元。

六、大赛安排

(一)宣传启动:2016年8月为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宣传启动月,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新闻媒体、报社对此次大赛进行宣传;市工商局负责组织设计统一宣传海报,利用有效载体,向公众发布公益广告大赛启动及赛制赛规、评选办法等相关信息;市教育局负责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的联系与宣传活动;巴中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行业的宣传活动;市网信办负责组织互联网企业的宣传活动。

(二)创作与报送阶段:2016年8月下旬-2016年10月初,参赛单位、个人于9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参赛作品,联系人:朱梓瑶,联系电话:0827-5277533,报送地址:市政大楼923室,报送邮箱:963229252@qq.com。

(三)评选阶段:2016年10月初。由主办单位组织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分,按照分值高低评出奖项。

(四)集中刊播阶段:2016年10月中旬-2016年11月,巴中日报社、巴中广播电视台、巴中晚报、巴中新报、巴中新闻网、巴中文明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对初评作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展播,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主题要鲜明,内容要准确。要牢牢把握宣传主题,进一步突出公益广告的思想道德内涵,凝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同时也要打响巴中自己的文化名片,展现巴中人民精神风貌。

(二)形式要新颖,表达要创新。要把创新的理念体现在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之中,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使公益广告作品富有美感、体现时代感、充满真情实感、体现地方特色,做到精巧构思、精美设计、精湛制作,打动人心,走进心灵,真正吸引人感染人。

(三)作品报送要及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大赛通知要求,组织好优秀作品报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于9月25日前上报至主办单位,所有作品均不收参赛费且概不退还,各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保存底稿。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公益展览和出版发行,不作商业用途。报送作品格式为文件夹,文件夹中应含有报送作品、参赛表及参赛声明三个文件,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参赛者所在地+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形式,文件夹压缩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作品格式仅限于:AVI、ASF、WMV、JPEG、JPG、GIF、PNG、DOC、PPT一式一份。

  附件:

1.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组织机构

2.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参赛表

3.参赛声明表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巴中日报社   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巴中市广播电视台    巴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鄂尔多斯“翰墨飘香 为党立言”书法绘画大赛

鄂尔多斯“翰墨飘香 为党立言”书法绘画大赛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我局以文化艺术的形式表达对党、对祖国、对鄂尔多斯的热爱,并大力激发本土书画爱好者的艺术热情,为广大书画爱好者和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让大家秀出自我,超越自我,书写人生,画出智慧。我局将举办主题为“翰墨飘香,为党立言”书法绘画大赛。此次书画大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征稿对象

鄂尔多斯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旗区及社会各界书法、美术爱好者(仅限于成年人)。

二、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这一主题,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城乡建设新风貌,人民群众昂扬向上奔小康的状态,歌颂祖国的大好河山和美丽鄂尔多斯,坚持主旋律和多样化相结合的艺术标准创作书画作品。

三、参赛要求

1、毛笔、硬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美术作品画种不限。

2、参赛作品尺寸不限,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书画请勿装裱,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电话、详细地址及邮编(正楷写清,以免误读)及200字内艺术简历。

四、评比办法

1、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承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初评后,参赛作品电子版上传至鄂尔多斯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观众投票,书法类和美术类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2、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前三名获精美奖品以资鼓励,同时评选出来的作品可以通过鄂尔多斯画院平台免费展览或收藏,让优秀作品走出鄂尔多斯市走向全国。

五、征稿时间

2016年8月9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六、征稿办法

参赛作品及作品电子版高清照片、个人简介可以直接送或者邮寄至鄂尔多斯画院办公室。邮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稿件的安全。

联系人:苏日娜

投稿邮箱:erdoshy@163.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博物馆610室

邮编:017000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参赛作品将退还本人,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院展出。

2、活动结束后,将通知各获奖人员到鄂尔多斯画院会议室举行颁奖仪式。

3、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将用于活动宣传(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

4、鄂尔多斯画院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请关注公众平台后,输入“投票”后,即可进行投票。

2016年“马山手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2016年“马山手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为推动马山县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生产,打造一批游客“看得上、带得走、送得出”的马山县旅游商品——“马山手信”,2016年7-10月举行首届“马山手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赛事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乐游鼓乡歌海,探寻马山手信

二、举办时间

(一)作品征集时间:7月25-9月20日。

(二)作品评选和颁奖时间:9月23日-10月31日。

如有变动,以活动组织方具体公布为准。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马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马山县旅游发展局

协办单位:马山县金伦洞景区、 弄拉生态旅游景区、 水锦·顺庄旅游景区、 小都百乡村旅游区、 易珑山庄、 汇龙大酒店

四、参赛对象

所有对旅游商品设计有兴趣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五、征集范围

本次大赛共征集2类作品,参赛者可自行选择参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契合大赛主题,能充分展现马山风貌,具有浓厚的马山文化底蕴。一方面围绕马山旅游形象来设计,另一方面对设计作品的概念性、时代性、市场性、工艺性、功能性、纪念性、地域性、系列性、整体性、实用性、便捷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要突出反映马山作为“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黑山羊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会鼓之乡”“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独特魅力。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民俗、风情、人文、历史、地貌、建筑、景观、农特产品及旅游创业精神等均可作为创作题材。

(一)旅游纪念品

以马山县民俗文化、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为元素,设计出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纪念性强、创意新颖、精巧美观、方便携带、经济实惠的特点,且利于批量生产和市场化,能成为马山对外交往、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旅游购物商品。

(二)农特产品包装设计

对马山县生鲜肉制品类(如:黑山羊、里当土鸡、周鹿香牛、红水河鱼、竹鼠、豚鼠等)、蔬果类(如:马山生态果蔬)、茶饮类(如:金银花、洛神花、百香果汁、黑山羊神酒、永州米酒等)、杂粮类(如:上龙大米、杨圩红薯、黑豆、竹豆、黄豆等)、干杂类(如:旱藕粉丝、干笋、农家腊味等)等农特产品进行包装设计。

六、评分标准

参赛作品应突出以下八个特点:

(一)创新性:礼物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纪念性:突出“马山手信”主题,体现马山的地域文化特点、文化元素和反映旅游景区(点)的内涵与风貌,具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

(三)经济性:具有商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和市场影响力,价格适中。

(四)实用性: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及价值,易于携带;寓用于乐,包装方式、材料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有与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五)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六)技术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七)文化性:有深厚的马山文化底蕴,有民族特色和马山地域文化特点。

(八)礼品性:便于游客携带及馈赠亲友。

七、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后,由主办方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比赛标准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将参赛作品在人民网广西频道(gx.people.com.cn)和公众微信号:桂人桂气(rmwgxpd)上发布,由公众投票评选。

本次大赛评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专家评审权重比例为60%,公众投票权重比例为40%。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获奖作品。

八、奖项设置

(一)旅游纪念品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农特产品包装设计

1.生鲜肉制品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2.蔬果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3.茶饮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4.杂粮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5.干杂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注:1、以上各奖项如存在无参赛作品符合评比标准的,该奖项可空缺。

2、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全额承担。

十、参赛方式

参赛者请登录人民网广西频道(gx.people.com.cn)或广西马山网(www.gxnnms.cn)了解活动相关细则,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所有参赛作品均可以实物或图纸两种方式参赛。

(一)实物(样品)及相关材料请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马山县金伦大道西一里13号二单元二楼马山县旅游发展局(邮编:530600)

(二)参赛作品相关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马山县旅游发展局邮箱:gxmslyj@126.com。

参赛热线:0771-6804520/6825919

传真:0771-6804004

联系人:张琪(18174700007)岑志林(18177156199)

参赛者请按大赛活动时间安排报名和送交作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

(三)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参赛团体或个人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同一件作品只能参加一种类别比赛, 已获过国家、自治区及市本级相关旅游商品评比活动奖项的商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作品同时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和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至少三张,正面、背面、侧面等不同角度,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和材质。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或者相关视频,报名时必须提供100-300字的作品说明材料,阐述作品主题、设计理念、结构工艺、使用材料、预计成本和市场价格等。

3.参赛者需保证所投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4.若有雷同作品,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承办与执行评选单位,对邮寄过程中造成的商品损坏、遗失等概不负责。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收藏。

5.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在参投作品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6.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7.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马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

>>点击下载报名表

三亚国际免税城面向全国征集广告语

三亚国际免税城面向全国征集广告语

三亚国际免税城作为全球最大的单体免税店,因为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发展成果及经营成绩有目共睹,为了进一步提升三亚国际免税城品牌知名度,更加有效的推进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使政策能够惠及更多国人,进而提升海南旅游魅力值,同时,为大众提供创意展示平台,为此开展以“最强头脑风暴,等你来挑战”为主题的广告文案征集大赛,只要提交一条能涵盖消费者心目中三亚国际免税城形象和内涵的广告文案,就有机会成为大奖的获得者,赢取最高10000元人民币(税前)的奖励,让自己的精妙创意与三亚国际免税城一起,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三亚国际免税城是以免税为主题,融商业、餐饮、娱乐、休闲、购物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购物项目,目前为全球最大单体免税店,开业后,对旅游购物、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拉动旅游消费、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满足广大游客更高层次的购物需求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使游客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能力,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对海南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此次举办广告文案征集大赛,旨在寻找突出企业品牌精髓、灵魂的广告语,更好地丰富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离岛免税政策的发展。

此次广告文案征集大赛,参赛者可将作品发送到大赛指定作品收集邮箱(wazj@cdfg.com.cn),参赛作品需由主广告语、辅助广告语及作品说明三部分组成,详情可关注三亚国际免税城微信号“cdf离岛免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