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揽月——中国探月工程20年

  • 展期:2025年4月1日开展
  • 地点:南6、南7展厅

春和景明观揽月史诗,花好月圆续航天传奇。2025年4月1日,“九天揽月——中国探月工程20年”展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对公众展出。邀您见证中国探月20年成果,共赴星辰之约!

2007年11月26日,嫦娥一号传回首幅全月影像;2010年10月,嫦娥二号冲破地月疆界,完成“绕月-日地L2点探测-小行星邂逅”三重奏;2013年12月14日,嫦娥三号携“玉兔”巡游虹湾;2019年1月3日,嫦娥四号降落月球背面,揭开月背神秘面纱;2020年12月17日,嫦娥五号携1731克月壤精准着陆内蒙古四子王旗;2024年6月25日,嫦娥六号返回,实现人类首次月背采样壮举。

此次展览邀您共赏:月球正背面样品全球首次同时展出,百余历史图片展品首度集体亮相。

墨韵文脉——甘肃丝路艺术珍品展

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体现在从古至今的伟大创造中。正是由于继承与发展,民族智慧及创造性在每一件标志性作品中凸显出来。以宝藏历史文物为主的博物馆和展示现当代艺术创作的美术馆共同合作,使传统与现代共处同一空间,由此而梳理文脉,展示创新轨迹和文明历程。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近年来,中国美术馆先后与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四川博物院、广州艺术博物院、八大山人纪念馆、辽宁省博物馆、吉林省博物院、安徽博物院、浙江省博物馆等文博单位合作,主办了“墨韵文脉——八大山人、石涛与20世纪中国写意艺术展”等一系列展览,形成了“墨韵文脉”展览品牌。这个品牌,专家点头,人民鼓掌!它旨在使蕴涵中华文化基因、寄寓民族审美理想的古代艺术精品,不断彰显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同时,建立新时代博物馆与美术馆的共享、合作新范式,为观众搭建起一座沟通古今的艺术之桥。

此次“墨韵文脉”系列展览,邀请甘肃省文物局共同主办,首次汇聚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简牍博物馆及中国美术馆藏240余件甘肃文物与艺术珍品,分为“书刻同辉”“绘塑同光”两个部分,溯源传统艺术的精神根脉,展现丝路文明的壮美气象。

甘肃,地处黄河上游,雄踞陇山之侧,是丝绸之路的黄金通道,是纵贯东西的战略要地,亦是东西方文明交融的千年走廊。驼铃声声,黄沙漫漫,历史在此沉淀为璀璨的珍宝,文明在此交织出绚烂的华章。从马家窑彩陶的神秘刻符,到秦公鼎的浑厚铭文;从居延汉简的率意笔触,到悬泉帛书的流畅篇章;从敦煌藏经洞的精心写本,到肃府本《淳化阁帖》的细腻刻石,甘肃始终是汉字源流与书法演进的有力见证。丝路延绵,岁月如歌,甘肃的艺术长卷,也在绘画与雕塑的悠扬韵律中徐徐展开。木板地图的疆域守望、模印画砖的生活百态、三彩陶俑的威严神情,体现着先贤对自然万象的本真追求和艺术创造力。经丝路传入的异域风情,与本土的笔墨意象相生相融,演绎出经变壁画的恢宏叙事、彩塑佛像的慈悲面容、纹饰藻井的曼妙形态,至今依然焕发着夺目的光彩。

丝路长歌,文脉薪火。在彩塑的形制、书法的线韵、绘画的意象中得以传承。文物者,以物弘文。物者,精神之载体也。文物非固化之物,当其审美与文化价值融入新的创造,便真正获得了生命。

今天,当我们深情凝视这些出自古贤之心手的作品,仿佛听到黄河的涛声。水是孕育文化的母亲,上善之水,流淌的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品德……

关于举办“2025中国•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战略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在海淀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将持续主办2025中国·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简称“海高赛”)。

2025海高赛将以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运营为切入点,重点聚焦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面向全国征集优质项目,尤其是有产业化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旨在激励高价值专利产出,交流高价值专利培育经验,对接资源促进专利价值实现,助力优质科技创新项目快速发展。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三)承办单位

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三、大赛主题

推动专利转化运用,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四、赛程赛制

(一)赛程安排

本届海高赛将延续往届赛事,以具有优秀高价值专利培育成果的科技创新项目为参赛对象,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整体专利培育质量、市场竞争力、专利成果运用转化情况或发展前景。

具体赛程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项目征集阶段(大赛启动即开始报名,征集阶段4-8月)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官网发布大赛通知,全国范围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官网的报名通道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大赛组委会将开展园区走访、海高赛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海高赛,广泛征集参赛项目,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报名参赛。

(2)海选阶段(2025年8-9月)

海选将采用材料评审方式,参赛团队无需到现场。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16个个优秀项目入围本届大赛决赛,并评选出12-16个项目获得优胜奖。

(3)决赛阶段、颁奖典礼(2025年9-10月)

决赛为公开比赛的形式,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整体专利培育质量、市场竞争力、专利成果运用转化情况或发展前景。包括项目展示、创新路演、专利导航等比赛环节。决赛将邀请著名企业家、科学家、投资人、知识产权专家等担任评委,对项目进行点评并提出指导建议,根据评委现场打分情况决定优胜名次。

比赛形式:

项目展示:以实物、视频和讲解等多种形式来形象展示项目科技成果,重在体现项目科技优势和技术成熟程度。

创新路演:参赛队伍针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现场路演讲解,现场评委专家对项目路演情况进行提问,参赛队伍进行现场解答。

专利导航:由导航专家对项目专利挖掘布局和撰写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同时对项目所在产业国内外专利布局情况进行总体分析。

评委根据以上综合情况分析,对项目进行现场提问并打分最终确定大赛各奖项。决赛各奖项评定后,将举办2025海高赛颁奖典礼。

(二)参赛要求

(1)项目征集对象

2025海高赛将重点聚焦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面向全国征集优质项目,尤其是有产业化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报名参赛项目应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成立时间在五年以内的企业(注册时间在2020年4月1日(含)之后),已经推向市场或正处在产品(服务)面市前期、具有专利优势的科技创新项目。

2、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的企业(注册时间在2020年4月1日(含)之前),近两年新推向市场或正处在产品(服务)面市前期、具有专利优势的科技创新项目。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具有转化前景或转化意向明确、具有专利优势的科技创新项目。

(2)参赛项目的专利要求

参赛项目应当具有至少一项有效发明专利,且参赛项目所提供的专利能够有效保护参赛项目的创新成果。参赛项目核心专利符合以下任何条件之一即可:

1、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具体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

2、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3、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

4、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有效发明专利。

(3)参赛团队要求

参赛项目由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所在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报名参加,或由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与相关合资单位、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个人等联合组队参赛。全国范围内注册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报名参赛。

参赛项目必须由项目核心专利的权利人报名参加。如果参赛项目核心专利(以及参赛项目专利布局清单中涉及的专利)为多个权利人的,参赛单位应获得其他权利人确认参赛的书面同意。

特别说明: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可独立作为参赛主体参赛,可与有效参赛主体联合参赛。且作为联合参赛主体实行回避制度,同一个服务机构不能派员同时参加比赛和评委(评议)工作。

参赛团队成员可包括参赛主体在册员工和联合参赛服务机构在册员工。在比赛中各阶段的参赛人员应与大赛报名表中相一致,无特殊情况不可变更。

同一参赛团队可以申报多个项目,但最多可以同时入围决赛2个项目,同一团队包括同一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已获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奖励

进入决赛环节的项目均可获得大赛奖励,海高赛组委会提供一定金额的现金和知识产权服务奖励。具体各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20万元现金奖励和价值10万元知识产权服务;

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6万元现金奖励和价值6万元知识产权服务;

三等奖:5名,颁发奖杯、证书,3万元现金奖励和价值3万元知识产权服务;

最具潜力奖:8名,颁发奖杯、证书,1万元现金奖励。

此外,大赛还设有优胜奖若干,颁发奖杯和证书。

特别说明:大赛获奖单位如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及负面舆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所获奖项。

除大赛现金及服务奖励外,获奖及部分优秀参赛项目团队还将获得以下支持:

(1)根据《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获奖项目转化,鼓励“中国·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赛事获奖项目在海淀区落地发展,最高可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2)海淀辖区内获奖团队及部分优秀参赛项目团队,可享受海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及相关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先支持。

(3)获得由多家投资机构提供的投资对接服务。

(4)项目纳入高价值专利培育创新榜和高价值专利项目备案库,并优先通过大赛官网和多种渠道进行推介宣传。

(5)更多惊喜不断加入!

五、报名渠道与方式

参赛队伍须登录海高赛官网www.haigaosai.com下载并提交《2025海高赛报名表》、《参赛项目专利布局清单》及相关报名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报名表等相关文件通过官网上传完成报名。

报名联系人:

李老师:13611226988      闫老师:18141913893

六、合作单位征集

海高赛将面向全国范围征集2025海高赛高价值专利培育导师、专利评估合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合作机构、质押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和金融投资合作机构,可通过以下合作联系人电话洽谈或面谈。

合作联系人:

李老师:13611226988

关于印发《甘肃省第四届直播电商大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直播在电商领域拓市场、促消费、稳就业、惠民生、强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甘味出陇,持续助农增收,省商务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联社、省广电总台、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制定了《甘肃省第四届直播电商大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第四届直播电商大赛工作方案

甘肃省商务厅

2025年3月24日

儋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通﹝2025﹞1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动员宣传,根据方案结合自身业务范围积极谋划项目报名参赛。

儋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

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儋州。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资源联动、社区生根、持续深化”为战略主轴,培育发展优质公益项目,形成覆盖我市的公益创新网络,建立公益资源链接新平台,打造自贸港公益新名片。多元主体协同赋能,跨区域链接资源,面向全国各地社会组织开放项目征集,加强对社会力量的链接,推动公益项目从单一资助向跨界资源整合升级。深耕社区微公益,利用社区慈善基金精准赋能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宣传“微小而具体,人人可参与”的公益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建”转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态。构建公益创投可持续发展体系,对优秀品牌公益项目提供持续性跟踪资助及能力建设,推动成熟项目迭代升级,强化公益价值长效辐射。

二、大赛主题

众智创益,善行致远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主办单位:儋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海南闻道社会组织服务发展中心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1.已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且近1年度年检合格的组织;或2024年在儋州辖区内成立的社会组织且财务报表净资产为正数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年度报告书。

2.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实施者无不良记录;

3.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依法纳税;

4.具有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优先。

5.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实施地点必须位于儋州市内,服务对象仅限儋州市城乡社区居民,每个入围且实施的项目间接受益人数300人以上。

五、申报的项目分类

1.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送餐助餐、居家养老、文娱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为失独、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帮扶等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等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等。

2.关爱儿童类。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关爱康复、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等。

3.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4.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5.其他公益类。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宣传、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服务。

六、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主体应按照《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同一家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接受政府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累计不超过两个”(含省级层面和市县层面)之规定,择优申报项目。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

(一)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新颖、解决社会问题的模式具有突破性。

(二)可行性:有清晰的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具备落地执行的条件和能力。

(三)可持续性:项目结束后能形成长效运作机制。

(四)社会效益:目标人群明确,能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影响力。

七、资金支持

大赛共安排种子资金23.75万元,并筛选出10个项目进入路演环节,其中一、二、三等奖项目共计5个(即入围路演且最终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5个),鼓励奖5个(即入围路演但最终未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5个),每个项目给予1500元的鼓励奖。最终支持的项目数量以实际申报情况为准,申报总金额不超过种子资金总额。具体资金支持如下:

项目分类

支持金额

(万元/个)

数量

(个)

小计

(万元)

一等奖

7

1

7

二等奖

5

2

10

三等奖

3

2

6

鼓励奖

0.15

5

0.75

合计

10

23.75

八、组织实施

(一)活动征集(2025年3月24日—4月24日) 。

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赛,同时建立创投咨询群,在群内进行答疑解惑。承办单位负责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创投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组织开展赛前培训(计划项目征集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间微调),为申报主体提供项目书撰写培训、财务培训、路演技巧等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项目初审(2025年4月25日—4月30日)。

承办单位根据指标对申报主体的资质、项目设计及服务需求等内容进行初步评估,挑选出可持续、可落地、创新性、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10个征集项目进入路演评审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路演与评审(2025年5月5日—5月9日)。

开展项目路演评审会。组织初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对其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解说;邀请财务和公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单数(3-5人)组成。根据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情况评选出优胜项目,并进行复核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项目优化(2025年5月10日—5月16日)。

承办单位汇总评审专家、主办单位的意见与建议,据此对优胜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与完善,实现项目的进一步优化升级。同时,指导申报主体制定项目预算资金的详细安排及进度表,确保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

(五)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2025年5月16日—6月15日)。

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协助儋州市民政局与获得支持的项目申报主体逐一正式签订委托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地域、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根据签订的委托协议,将支持资金拨付到项目申报主体。支持资金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使用完毕。

(六)组织实施(签订协议后截止至10月31日)。

项目实施周期为3—5个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承办单位负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获得支持的项目执行进行指导,督促项目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终期评估(2025年11月1日—11月15日)。

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服务对象签到表等资料及财务管理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总体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承办单位负责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八)优秀品牌项目甄选(2025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市民政局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甄选出1-3个优秀项目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对优秀项目进行颁奖。

九、资金管理

(一)项目资金管理。申报主体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支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所申报的创投服务项目,不得用于提高项目执行团队工作人员待遇、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申报经费预算构成。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费用,即用于项目工作人员的人力成本、通讯费、办公行政费、机构管理费、税费等其他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项目自筹资金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2次拨付给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金额的50%,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尾款。

十、项目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

(二)申报方式

1.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文件资料。

 

 

十一、注意事项

1.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微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任何公益创投或其它类似活动。

2.存在单位或个人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签订的服务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存在项目实施机构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参赛资格。

附件列表:
附件一(1).docx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 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指导机制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0〕80号),决定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五育并举,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审美能力,营造校园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二、活动组织

1.市教育局成立市级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本项活动,成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活动由丽水市教育局主办,专业机构(待定)承办,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协办。

三、“绿谷之春·美术”活动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师生。

(二)活动分组

1.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4.教师组;5.校外教育机构组。

(三)项目设置

项目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视频创作、平面设计、手工艺制作6个项目。美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含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厘米×60厘米),横幅、竖幅均可。作者限1人。

2.书法(篆刻)作品

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毛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作者限1人。

毛笔书法、篆刻采用现场比赛方式,与丽水市“阳冰遗韵”青少年书法大赛合办,各地各市直学校无需报送作品,硬笔书法各地各市直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报送即可。

3.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横幅、竖幅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作者限1人。

4.视频创作类作品

为生动展示丽水教育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引导广大师生讲好教育故事,传递教育好声音。通过创作剧本或纪实短片,用短视频形式记录、反映新时代美好生活,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严格控制在3—10分钟(不足3分钟或超出10分钟均视为无效作品,不予评选),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5.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横幅、竖幅均可。作者限1人。

6.手工艺制作作品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四)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按组别分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

1.比赛晋级

本次比赛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校级赛(3~4月)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赛。

第二阶段:县级赛(4~5月)

各县(市、区)、市本级对辖区内各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

第三阶段:市级赛(5~6月)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本级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

(五)作品报送要求

1.标签

(1)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2.报送数额

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各县(市、区)及市本级作品报送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6。

3.报送方式

以县(市、区)、市本级为单位,各单位作品按组别、类别归类后报送。

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美术作品数码照片、摄影作品和短视频作品统一用U盘报送。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以原件形式报送。创作说明电子稿可随作品照片一并报送。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各县(市、区)、市本级于2025年5月28日-5月30日(三天内),统一将参赛作品(分好类别、组别)和作品汇总表(附件3)打印稿和电子稿(加盖公章)一并送至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588号;联系人:刘晓丛;联系电话:15157891812;邮箱:1187275881@qq.com。

(六)奖项设置

1.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及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美育浸润教师活动具体奖项通知待省厅发文后另行通知,各地各校可依据2024年文件要求提前准备。

2.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结合第15届“绿谷之春·文艺”比赛情况,评选出2025年度县(市、区)教育局优秀组织奖4个,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学校优秀组织奖各1个。各县(市、区)、市本级分别推选出2025年度丽水市艺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5),其中缙云县、青田县、市本级各5名,莲都区、龙泉市、遂昌县、松阳县各4名,庆元县、云和县、景宁县各3名,于2025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并予公布。

请各地在县(市、区)级艺术节活动完成后,按要求确定推荐的市级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单,将推荐报告(主要包括推荐理由和推荐名单,推荐县(市、区)教育局的要写清所属共XX所学校、其中XX所学校开展了现场展演活动,加盖县教育局公章)和推荐单位开展艺术节活动方案、活动过程图片、活动总结等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及影像资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187275881@qq.com;联系人:刘晓丛;联系电话:15157891812。

3.美术作品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4.印制《优秀作品集》。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丽水教育》上发表或集中装裱统一展出,并结集成《优秀作品集》,赠送给作者及相关学校(单位)。市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收藏部分优秀作品,并举行每年一次的“绿谷之春·美术”师生书画展。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并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制订活动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并将组织开展比赛活动的有关信息及时上传至丽水教育网,按时上报优秀作品,尤其要发动农村学校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比赛活动,届时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美术类参赛作品原件一律不退还作者,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宣传报道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对报送的作品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地学校的作品作政治性审查,合格后方能上报。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地各校对报送作品务必做好诚信教育,实行校、县(市、区)两级公示,保证所有美术作品的自主原创性。

(三)各地各校务必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好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各项活动中的师生安全。

(四)各县(市、区)开展比赛宣传时要启用“绿谷之春”赛事徽章(见附件2)。

附件:1.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组委会名单

2.“绿谷之春”徽章

3.丽水市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4.丽水市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标签卡

5.丽水市艺术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6.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视频创作、平面设计、手工艺制作名额分配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5届“绿谷之春·美术”比赛的通知.pdf

附件:1-6.doc

传承文明薪火 绽放窑变之美 第二届中国钧瓷窑变艺术与创新大赛通知

一、大赛宗旨

以“传承·创新·共享”为核心理念,汇聚国内外钧瓷艺术精英,深挖窑变技艺的自然美学与人文价值,推动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助力钧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河南省钧瓷行业协会

禹州市博物馆

禹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

禹州市周家钧窑

禹州市尚沟钧窑

媒体支持:

河南日报、大象网、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大河报、禹州市融媒体中心、《钧瓷文化》期刊及其他主流媒体

三、参赛资格

1.参赛对象

全国钧瓷艺术家、非遗传承人、收藏家及爱好者(含港澳台地区)

2.投稿限制

每位参赛者限投5件作品(含合作作品),参赛作品须为近三年原创作品,无版权纠纷

3.特别通道

非遗传承人、省级以上工艺大师可申请优先评审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

以钧瓷窑变艺术为核心,涵盖传统器型、现代创意、釉色创新等类别。

2.作品规格:

单件作品尺寸长宽高均不超过100厘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3.提交材料:

作品高清照片(正面、侧面、底部及细节图各1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作品名称、尺寸、创作年份及窑变工艺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者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工作室名称)。

五、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2025年4月20日

颁奖典礼:2025年4月25日上午10点

展览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5日

六、奖项设置

1.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各若干,从中选出36件优秀作品公布为“禹贡三十六品”;

2.特别荣誉奖:授予对钧瓷行业发展和窑变技艺有突出贡献者。

七、报名方式

1. 报名费用:每件作品收取报名费100元(用于评审、证书制作及宣传);

2.报名地址:

河南省禹州市钧官窑路492号禹州市博物馆;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3839045935@163.com

3.联系人:付晓利

4.联系电话:15939906887

八、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2.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图片进行宣传推广,非商业用途不另付稿酬;

3.参赛作品可于展览结束后10日内联系取回;

4.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入驻禹州市博物馆文创商店。

第二届中国钧瓷窑变艺术与创新大赛组委会

2025年3月17日

“放大‘后亚冬’效应 燃爆冰雪激情” 文明城市风光国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记录城市蝶变,传递文明之美。为放大“后亚冬”效应,打造“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忠实实践地,抢抓机遇、深挖潜力,“放大‘后亚冬’效应燃爆冰雪激情”文明城市风光国际摄影大赛启动征稿。本次大赛由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哈尔滨日报社、哈尔滨市摄影家协会承办,哈尔滨市侨联摄影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民俗摄影协会协办。

为牢固树立“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哈尔滨全力拓展“后亚冬”效应,把发展冰雪经济作为新增长点,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本次摄影大赛旨在通过镜头反映哈尔滨城市风貌、冰雪文化、人文精神、创城实践的优秀摄影作品,以哈尔滨市域内人文、自然、社会场景为主,突出文明主题与冰雪特色,以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助力哈尔滨高质量发展。用镜头定格冰雪激情,以影像传递文明力量!让世界看见哈尔滨的活力与温度,共同书写“亚冬会”“后亚冬”的精彩篇章!

征稿主题:

文明哈尔滨:聚焦哈尔滨文明城市美景及创建成果,展现市容市貌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市民文明行为、志愿服务风采等。

冰雪亚冬会:记录亚冬会筹备及赛事期间的精彩瞬间,包括场馆建设、运动员风采、冰雪运动魅力、城市侧的热烈氛围等。

城市新风尚:反映哈尔滨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崭新气象,展现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征稿细则:

作品形式:彩色、单幅、组照(每组限4-8幅)均可,近年拍摄于哈尔滨辖区内的原创作品。

电子文件:JPE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小于5MB;

版权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者须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涉及侵权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不允许对作品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不允许对照片原始画面构成元素进行移除、增加。

2.主办方有权在公益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宣传等非商业用途。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摄影作品文件夹,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至投稿邮箱:1109872043@qq.com,图片要标注“单幅/组照+作品+姓名+电话”。

展览与宣传:

获奖作品将在“冰城+”、哈尔滨日报全媒体平台及线下展览中展示。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3000元左右奖品+奖杯及证书;

二等奖3名,2000元左右奖品+奖杯及证书;

三等奖5名,1000元左右奖品+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15名:300元左右奖品+奖杯及证书;

入选奖若干名:奖金各100元及证书。

评选流程: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业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与终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及获奖等级。

2.参赛作品通过初选后加入作品评选库进入终评环节,评选库的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联系方式:

电话:王先生 13633611165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9号哈尔滨日报社

科普大挑战来了!2025年湖北省科普知识网络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助力湖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将于4月2日正式启动2025年湖北省科普知识网络大赛。本次活动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奋力打造科创高地”为主题,通过创新科普形式激发公众科学热情,为荆楚大地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

大赛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湖北省科普融媒体联盟承办,武汉科技报提供技术支持。大赛采用“知识闯关+有奖答题”模式,设置公民科学素质、应急科普、湖北科技成就、科技前沿知识、健康科普等五大核心板块,将专业知识转化为趣味问答。参赛者可通过手机参与线上答题,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在碎片时间中完成知识积累。

大赛特别设置阶梯式奖励机制,每日参与答题的用户可获得随机红包奖励,累计积分排名前列的参赛者将有机会赢取“科普大奖”。这种“边学习边奖励”的设计,旨在构建 “学、练、赛”一体化的趣味科普互动,让科学知识真正融入百姓生活。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湖北天天科普”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足不出户就可参与这场科普盛宴。让我们共同期待,这场融合知识与趣味的科普之旅,点燃荆楚儿女的科学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