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地方曲艺是我国的民族瑰宝,为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市地方曲艺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经研究,决定2016年9月在市区举办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宿迁市文化馆

宿迁市戏剧曲艺家协会

三、时间地点

2016年9月,宿迁市文化馆小剧场或露天文化惠民大舞台。

四、活动内容

1.曲种类别:苏北大鼓、苏北琴书、淮海锣鼓(工鼓锣)、相声、山东快书、快板、双簧等。

2.参赛条件 :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各家报送节目不少于5个(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报送节目不少于2个),参赛选手的年龄、性别不限;表演(演唱)的曲种不限。

3.比赛形式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每位选手参加预赛、决赛均表演一个曲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预赛分数排在前20名选手参加决赛。

4.作品要求:作品需贴近时代,接地气,弘扬正能量,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地方特色明显,提倡原创作品参加。

5.奖项设置:设作品奖、优秀表演奖和优秀组织奖。作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表演奖6名;优秀组织奖2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把作品名称、唱词、参赛人员、负责人等在8月30日前发至主办单位,宿迁市文化馆联系人:丁红丽,联系电话:0527—84349661,手机:18751085848,电子邮箱:362915099@qq.com

2.请各县区文化部门、文联等要高度重视,选出好的作品和优秀的选手参加比赛。

附件: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报名表.doc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日

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

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

第一章 概 述

一、中国好笙音-2016笙乐器全国制作大赛(以下简称比赛),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乐器改革制作专业委员会、中国澳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及中国音乐学院国乐系共同主办,黑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学院华夏鹤鸣笙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韵笙乐团、中国台湾爱乐民族管弦乐团、涿州赵家笙乐器有限公司协办,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二、比赛定于2016年8月 14 日报到,15日— 19日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举行。

三、比赛项目:

(1)古笙(不加键,不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古笙);

(2)传统笙(采用五声或七声音阶音位排列,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笙均可);

(3)键笙(采用十二平均律音位排列,高音、中音、次中音、低音、倍低音,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不限音域的各种类型笙);

(4)芦笙、葫芦笙(各类少数民族地区用笙,笙管数不限);

四、比赛旨在检阅近年来我国笙改革成果、总结交流笙制作经验,促进笙产业水平不断提高,为笙制作选手提供制作技艺展示的平台。

五、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乐器制作比赛通用规则,采取匿名方式,保证比赛公平与公正。

六、设立组织委员会及监审组,领导、监督、组织比赛全过程,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声学组、工艺组)和秘书处,以保证比赛过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 报 名

一、参赛资格: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范围,国内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与国外笙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活动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止(特殊情况除外)

三、报名方式:

1、书面报名: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地填写本章程所附的报名表,再将报名表寄送至比赛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在国音网下载。

国音网网址:www.chinaminyue.com

2、电话报名:

毛老师 梁老师 电话:010—84718099 18610299076

3、网上报名:

QQ:157646331

微信公众号:国音艺术

四、交纳报名费并提交资料:

1.参赛者报名参赛时需交纳:古笙参赛作品每件1000元,传统笙参赛作品每件1500元,键笙参赛作品每件2000元,芦笙、葫芦笙参赛作品每件600元。(须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参赛者本人照片要求: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照片需注明参赛者姓名、手机、地址、电子邮件。

3.授权书:参赛者授权由组委会指派的专家在必要时对参赛作品进行修理调试,同意组委会无偿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拍照、摄影并公开发表的权利。

4.保证书:参赛者声明遵守参赛作品真实性规定的书面保证。

五、报名材料务必于2016年8月8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发送至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缴纳凭据后,将通过网站通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给予参赛者成功报名确认。参赛者收到确认通知即可邮寄或送交参赛作品至比赛场地。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109楼2103室

邮编:100102

六、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已收到确认信息而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缴费方式:

  1、 对公账户

户名: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91200154800044994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2、工商银行(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望京支行

账号:6222020200081717148

户名:白小琪

  3、支付宝

用户名:157646331@qq.com (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特别注意:汇款后请将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保留(报名时需核实),并留言:姓名+费用XX元,不能留言请短信通知报名处,以便进行核实。

八、艺术节期间举办的所有活动对所有嘉宾全部免费观摩,但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大声喧哗等,吃住行费用自理。

第三章 参赛规定

一、参赛作品数量:每个参赛者报名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2件,每个组别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件。

二、参赛作品技术要求:必须是演奏者通过自身气息吹奏,簧片振动发声的乐器。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以后制作的。参赛作品应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并完全采用手工技艺。组委会对此保留监督审核的权利。

四、有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参赛作品上镌刻制作者名字或者其他标识图案的;

2. 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五、提交参赛作品必须绝对匿名。所有的参赛作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参赛者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 参赛作品提交与取回

一、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往返运输的所有费用。

二、运输、邮寄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8日前运抵比赛地点;直接送交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前送至比赛地点。

三、每件参赛作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参赛作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组委会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者。如因运输损坏原因导致无法参赛或影响比赛成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组委会在收到参赛作品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标号;将报名表及参赛者业务简历、委托书等材料用信封密封,至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启封,公布参赛人的姓名及得分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参赛作品取回采取两种方式:

参赛者自行取回参赛作品时须出示收据,并签署取回证明。参赛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收据、参赛者的委托书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六、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赛作品在比赛与展会期间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负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系组委会原因的除外。参赛者应自行对参赛作品投保险。

第五章 评比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由主席、笙制作家评委组与笙演奏家评委组构成。主席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团的全面工作,但不参与比赛的打分过程。工艺评委聘请国内著名笙制作家担任;声学评委聘请国内著名笙演奏家担任。

二、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赛作品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

三、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凡不符合章程规定、在工艺或声学品质方面不具备参赛水准的作品将被淘汰。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取得比赛资格,方可进入正式比赛阶段。

四、比赛   

1.初赛:工艺评委与声学评委组成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赛作品工艺品质与声学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分数决定参赛作品的排名顺序,并由此确定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阶段的参赛作品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2.决赛:取得决赛资格的作品由工作人员重新编号后进行比赛。决赛由和声学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决赛阶段对公众开放。

五、比赛结果:

1.笙制作比赛的决赛得分为该参赛作品最终成绩。

2.评审团在认真复核后,召开评审会议,最终确定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名单。

第六章 比赛奖项

一、根据参赛作品分类,按古笙组;传统笙组;键笙组;芦笙、葫芦笙组等四个组别分别设金、银、铜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二、组委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三、组委会将向所有参赛者颁发入围奖以资纪念鼓励。

第七章 展示、点评及其他

一、比赛将举行“获奖作品展示会、专家点评会,安排获奖作品参加展览。

二、展览、点评将同时展示参赛者的简历及参赛作品的照片,对此有保留的参赛者须比赛前向组委会声明。

三、本章程文字以中文为准。

四、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艺术节组委会。

            中国好笙音-2016“宏福杯”中国笙文化国际艺术节组委会

                             2016年5月

“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一个让人感到安全与温暖的地方,一个传承爱与责任的地方; 家,又是一个社会的细胞,一个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家,还是一个孕育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

互助、关爱、理解、责任是“家”文化的核心,而“家”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和灵魂,培养亲情、稳定社会、处理矛盾、教育后代……“家”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世代祥和、延绵传承做出了独一无二的卓越贡献。

为打造辽宁“家”文化品牌。近期,由辽宁省文联、辽沈晚报社主办,辽宁省摄协、辽宁省书协、抚顺市文联承办,抚顺市书协协办,“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和“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两个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活动即将举行。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进行家文化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并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入选奖若干,征集时间于今年9月末截稿,作品将于11月举办展览。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现面向社会进行以自家或古今名人的家训、家书为书写内容的书法作品征集,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评出优秀作品20件)举办展览并出版《作品集》。

活动于7月末开始征稿,9月底截稿进行评审,11月前出版作品集,11月25-30日将在辽宁美术馆举办展览。

  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事细则,如下: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1.照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围绕家文化主题,用影像表达您心中的幸福之家。

3.本次大赛不接收在市以上摄影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4.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5.投稿作品要求:仅限于数码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每人参赛作品数量最多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6幅并在作品电子文件标清顺序),每张数码照片的像素不低于500万。谢绝电脑合成作品。

6、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liaoningshexie@sina.com作品的电子文件名需填写以下信息:参赛作品题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7.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入选奖100名。《辽沈晚报》选登此次大赛获奖作品,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8.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画册、展览、放映、网络展示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0.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细则之所有规定。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

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征稿细则

一、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以自己家的家训、家书等为主要书写内容,也可以书写古今名人名家的家训家书,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注重文字规范。作品落款一律书写作者真实姓名,勿写笔名,否则不予评审。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书写形式为毛笔以及篆刻;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2.投稿数量

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

  3.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概不退稿。

  4.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二、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并评出优秀作品20件。

3.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4.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三、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0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二路(北段)裕元美术学校

收稿人:周 游18642368863王冰冰15042369967固定电话:53967373

备注: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首届“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大赛

山西省首届“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山西省首届“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工人好歌曲

二、活动时间

  (一)征集评选:

1、作词征集: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2、作曲征集:截止至2016年10月10日

3、评选制作:截止至2016年10月30日

  (二)歌唱大赛:

1、报名:2016年11月1日—20日

2、比赛:2016年11月下旬(初赛、复赛、决赛)

三、作品征集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国各地词曲作家及音乐爱好者。

2、歌曲作品要契合“工人好歌曲”主题,艺术展现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展示新时代山西工人的精神风貌,既要对“工人伟大,劳动光荣,创造辉煌,传承文明”的英雄气概深情颂扬,又要讴歌山西工人(包括农民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炽热情怀和奉献精神;要导向正确、格调高雅、健康向上、主题鲜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有较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

3、歌曲作品要求短小精悍,旋律流畅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4分30秒。

4、征集作品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且未在市级(含)以上大型活动中使用或评奖过的新创歌曲,可歌唱产业和行业,但企业歌曲(厂歌、矿歌、企业集团或公司的歌曲)不得报送。每位词曲作者限报作品3首。

5、参加歌唱比赛时演唱不拘形式,可为独唱、二重唱或合唱。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

1、歌词征集从2016年7月上旬至8月31日止。9月上中旬,组委会组织歌词评选并在山西工人报、山西工人网、山西文艺网公布,曲作者可登录山西工人网、山西文艺网或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平台选择喜欢的歌词下载后谱曲;歌曲征集截止到2016年10月10日前。

2、10月中下旬,组委会将组织省内专家对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评选,精选出优秀作品30首进行修改打磨,然后录制成CD(有原唱、有伴奏、有曲谱),组委会承担CD制作基础成本(作者如有特殊要求或大型制作,费用自理)。

3、11月1日—11月20日进行网络评选,将制作好的歌曲上传山西文艺广播FM101.5茄子电台和山西工人网、山西文艺网及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平台(听众可登录网页点击试听投票,音乐爱好者可免费在线试听下载)。

4、在11月下旬歌唱大赛期间,聘请国家级专家对30首歌曲进行评选,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出创作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创作奖。

  第二阶段:歌唱大赛

  歌唱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参赛选手不限性别、年龄、唱法。

1、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20日,参赛歌手由各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工委)推荐报名或由词曲作者推荐报名。

2、初赛:11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根据报名情况,第一轮初赛将选出30名(组)选手晋级参加复赛。

3、复赛、决赛:复赛在入围的30名(组)选手中进行,遴选出15名(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

4、参赛要求:选手参加初赛、复赛、决赛均演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需选唱本次原创歌曲大赛的歌曲作品,另一首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歌曲创作奖和歌唱大赛奖两类:

1、创作大赛(30首):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优秀奖9首;创作奖15首。获奖歌曲作品按等次给予相应的版权费和创作劳务费(词、曲作者按4:6比例)。其中: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创作奖2000元。

2、演唱大赛(30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入围奖15名,所有获奖演唱选手按获奖名次给予适当的演出劳务费。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1、投稿作品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同时提交,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征集”字样;邮件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格式,请在题目上注明: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征集+作品名称。作者信息(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

2、歌词作品要求:邮寄规格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要求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

3、歌曲作品要求:歌曲作品一律为简谱,打印字迹工整清晰。

(1)邮寄纸质作品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如有歌曲小样,要求为MP3或WAV格式,欢迎同时报送。

(2)歌谱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或JPEG格式,有作者信息和无作者信息稿件各一份。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作者投稿参与此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音乐会、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载体演唱播放,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6、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制作、传播及一切使用权。如作者一稿多投引起任何争议,责任自负,并赔偿主办方相应损失。

七、联系方式

组委办:山西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1号

邮 编:030009

联系人:寇冠卿

电 话:0351—8380570 18435145306

邮 箱:33185523@qq.com

                 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7月21日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征稿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摄影艺术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摄影艺术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西安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展览以“时代影像 中国精神”为主题,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汇聚并展示近三年以来我国摄影艺术优秀成果,以影像记录和呈现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诸多建设成就,围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等内涵,展现中国人民追梦圆梦的激情和奋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艺术研究院、陕西省文化厅

执行单位: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场地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场地:亮宝楼展览馆

五、展览规模

本展览作品计划展出摄影作品300件左右。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摄影作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参展。

七、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单幅作品,讲求瞬间影像的说明力和艺术感染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6至10幅作品,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由等要素齐全)配有详实说明文字。

(三)作品应有JPEG和RAW双格式,前者用来网上投稿,后者用来在入选后制作展品。投稿作品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四)投稿使用网络方式,数据文件为JPEG格式,要求为长边为800像素、文件大小在700K以内。

(五)参展作品应为2013年以来创作的作品。

八、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投稿。截稿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二)评选:

评选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下旬进行。每位参展作者展出作品不超过2幅(组)。

评选结果将在文化部官方网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中国摄影家网予以公布。所有入选作品,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始文件(具体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交原始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九、作者待遇

(一)凡参展作品,每幅(组)按800元支付稿酬。

(二)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评奖。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均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主办单位拥有参展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等影像复制权,并可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四)参展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联 系 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010-64938782  010-64959004(传真)

(二)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联 系 人:赵平利

联系电话:13992829139,029-87907032(传真)

电子邮箱:syjmsc@163.com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5月

中国风格 时代丹青——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

中国风格 时代丹青——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美术创作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美术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西安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以“中国风格时代丹青”为主题,旨在汇聚近三年以来我国美术创作的精品力作,集中展示我国美术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体现我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风貌。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陕西省文化厅

协办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国画院、陕西省雕塑院等相关机构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场地

时间:2016年10月15日—12月15日

场地: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作品种类

本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展览规模约为550件作品。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老艺术家的新创作品,以及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美术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参展。

七、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本次展览还将特别关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申报作品均应为2013年7月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参与申报。

(三)本展览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框)。

(四)参展作品尺寸、装裱(框)等相关要求

1.中国画、油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宽)×240cm(高),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

2.版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20cm(宽)×180cm(高);

3.水彩(粉)画作品:原则上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50cm(宽)×180cm(高);

4.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5.绘画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在作品背后粘贴作品信息,须有外包装避免损坏画面,包装结实牢固、不易损坏、便于运输。雕塑类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八、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直接向展览办公室申报。需填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网下载http://www.11yishujie.com/),并提交申报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2016年6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表格与照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

1.中国画、雕塑作品收件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邮编:71006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伟斌(中国画),18691898293;马强(雕塑),13201688005;马辉(雕塑),13892810226。

2.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收件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邮编:71006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强 15309270271, 李喆 13991155816。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6年7月中旬进行。初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中下旬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作品原件,须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各相关工作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背面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九、作者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设评奖。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一、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029-87370667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3月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书法篆刻创作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书法篆刻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这是文化部首次将书法篆刻展览纳入中国艺术节主体活动内容。展览以“笔墨传承 诗意华章”为主题,旨在弘扬中国书法的笔墨精神,集中展示我国书法篆刻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

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陕西省文化厅

执行单位:

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陕西书学院、西安美术馆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地点:西安美术馆

规模:展出书法、篆刻作品共约300件

五、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书法家和篆刻家,以及近年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书法篆刻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者参展。展览艺术委员会委员可提交一件作品参展。

六、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申报作品应为应为近三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本展览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

(三)参展作品尺寸等相关要求

1.书法作品:原则上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竖式。

2.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原则上印屏尺寸不超过四尺三裁(69×46cm),竖式。

3.参展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

七、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作者直接向展览征稿办公室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需填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申报表》(电子版可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下载http://11yishujie.com/)。

2.书法作品翻拍制作成10寸彩色照片,小字作品需附局部照片。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无需装裱)。

3.照片及印屏背后均须注明作品释文、作品尺寸及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及申报表寄送至展览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72号,古都新世界大酒店,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办公室收件组,邮编:710003。联系人:温泉、安花,联系电话:029-87213198、87212562(兼传真),电子邮箱:shxshxy@outlook.com 。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上旬进行。初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书法作品照片不退稿。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中下旬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书法作品原作(篆刻作品无需再次寄送印屏),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无需装裱,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八、作者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九、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评奖。

(二)所有申报及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泉、安花

联系电话:

(温)13384923181,029-87213198

(安)15249289308,029-87613017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6月

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省内各普通高校、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 “蜂云谷杯” 第二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全省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社科院、团省委共同主办,西南石油大学和新都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详见附件1),由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各相关高校每校可推荐一定数额专家进入专家库(推荐专家名额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3)。

各高等学校应成立校级竞赛组织机构,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校预赛以及参加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阶段(2016年4月15日-8月15日):所有参赛团队,都需在报名平台上进行报名。各高校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部委属院校报名团队不少于100支,地方属公办本科院校不少于50支,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及省级示范以上高职高专院校不少于30支,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不少于10支。

(二)校园赛(2016年8月25日前):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各高校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原则上按照系统内报名数量不高于5%的比例推荐参加省赛。2015年获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参赛名额。

(三)省级复赛(2016年8月30日—9月3日):8月16日—8月28日,各高校在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同时将该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赛事评审专用平台(项目上传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8月30日开始,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附件5),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的方式,分为创意组、初创组与成长组3个大组若干小组进行省级复赛,评选出180个铜奖和12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

(四) 省级决赛(9月10日):省级决赛定于9月10日在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思学楼举行,经过决赛评选出40个金奖和80个银奖项目。参加现场答辩的团队须准备10分钟的项目展示,并对专家提问进行5分钟答辩。

(五)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9月11日—12日)。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中,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创业项目展示(5分钟)及答辩(5分钟)、项目互换互评(20分钟)、投资人面谈三个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通过省赛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同一所高校不超过4个。

五、各环节比赛内容

  (一)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二)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三)投资人面谈

参赛团队与数位风险投资人进行逐一面谈,并结合自身创业项目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投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与投资人商议,确定投资意向。评委会通过各参赛团队风险投资方案展示、答辩表现、获得投资意向数量等几个要素进行评分。

  (四)项目互换互评

参赛团队提前进行抽签两两分组,预先拿到对方项目计划书进行准备。比赛现场各团队对对方团队创业项目进行评析,客观评估对方项目优劣势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七、奖项设置和获奖奖励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40个金奖、80个银奖、180个铜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参赛团队指导教师每队原则上不超过2人)和优秀组织奖20个。

  (二)获奖奖励

1.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同时给予大赛金奖团队每队奖金1万元。

2.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成都市新都区蜂云谷创新创业中心落地孵化的团队项目,新都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

3.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各高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专升本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各高校应根据实际,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省级复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所涉项目,可作为省级教改立项项目。

6.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7.鼓励学校出台激励政策,积极支持本校师生参赛。

八、报送材料

(一)推荐专家汇总表。

(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

请各高校于2016年8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cgzjnds@126.com。

竞赛工作联系人:

西南石油大学:李媛媛

联系电话:028-83037687、13558857823

高等教育处:高波 、刘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643、86110894(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教处5楼4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scgzjnds@126.com

第十四届中国(大朗)毛织服装设计大赛征稿

第十四届中国(大朗)毛织服装设计大赛征稿

大赛主题:《未来密码》

作品要求:

1.这是一个关于时尚,创新,技术进步和跨学科合作的故事。设计师以在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状态下,天马行空的跳跃思维与全新的智能设备产生碰撞,以令人震惊的方式不断突破常规,创造出异乎寻常却又极具市场的作品。

2.作品充分体现毛织服装的特点,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文化品位,具有商业价值,完整的系列化及服饰配套,每个系列设5套(男女装不限)。

3.风格独特,制作精细,服饰品配套。

表现形式:

毛衫设计稿:彩色效果图(27cm X 40cm)(画在同一张纸上)背面并附款式图工艺说明,作品名称及设计构思,及纱线,面料小样(8cm X 8cm)。入围选手需制作毛织服装以动态表演进入决赛评选。

设立奖项:

金奖1名: 50000元人民币,奖杯, 奖状

银奖2名: 20000元人民币,奖杯, 奖状

铜奖3名: 10000元人民币,奖杯, 奖状

优秀奖10名:2000元人民币,奖状

决赛入围选手:奖状

作品评比:

1.初评:2016年9月下旬由专业评委对参赛设计稿进行初评并签发入围通知书。

2.决赛:2016年11月上旬于东莞大朗举行,入围者必须于提前携参赛作品实物到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

参赛须知:

1.报名参赛提供设计图稿,参赛作品须参赛者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如有公开发表过或抄袭的参赛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2.截稿日期2016年9月。

3.稿件背面需注明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及联络电话、传真,附2寸彩照一张。

4.入围选手赴大朗硬卧往返火车票及在大朗参赛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另为入围选手颁发服装制作费人民币1200元。

5.所有参赛材料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宣传、出版、展出全部参赛作品,金、银、铜奖成衣参赛作品交主办方。

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康路1号毛织贸易中心三楼大朗毛织服装创新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3770

电话:0769-82816228/81062336   传真:0769-82816231/81062339

网址:http://www.dalang.gov.cn

大赛官方微博:大朗织交会、东莞市毛织服装设计师协会      联系人:陈楚婷/李国华

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征集

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征集

深圳,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内的“设计之都”成员城市之一,于2006年开始举办公益广告大赛。大赛坚持以“文明•进步•责任”为宗旨,秉承“创意彰显真善美、公益传播正能量”的办赛理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十年来,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连续五年受邀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著名文化人王鲁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李兴国,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尹鸿,著名设计师靳埭强、李永铨、王粤飞,著名广告人莫康孙等,著名导演许鞍华、陈嘉上、张杨,著名影视人文隽等,都先后担任过大赛评委。

美国、德国、荷兰、韩国等国家公益机构和公益人士,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香港亚洲电视、澳门卫视、台湾大爱电视台等近年均选送作品加入大赛的展播工作;2014年大赛携作品参加法国戛纳国际创意节;2015年,在欧盟总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举行了大赛优秀作品展,向世界展现中国深圳的创意文化和公益精神。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在国内国际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6年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

二、作品征集主题

(一)、作品可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文明礼仪、生态环保、绿色低碳、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健康知识、崇尚阅读、依法治国、城市治理、安全生产”等题材进行创作,通过优秀的创意,深刻的思想,浅显的表达,传播公益理念,树立文明新风。

(二)、本次大赛与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合作,专门设立“节约用电 安全用电 保护电力设施”主题作品征集,提供专门奖项和奖金,分影视、平面、新媒体三大类别。投稿请注明“节约用电主题作品征集”,详见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主题作品征集启事。

(三)、特别声明:为保大赛作品的普适性,所有应征作品应围绕主题,不适合仅体现所在地的地域色彩。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市场监管委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承办单位: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

合作单位: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深圳亚洲铜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天际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小海洋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 澳门电视台

台湾大爱电视台

大赛官方网站:

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

“壹深圳”APP客户端—设计之都公益广告大赛官网(http://sztv.cutv.com/shenzhen/201605/2016sjzd.html)

新浪网www.sina.com.cn

(大赛官方微博——新浪微博:http://weibo.com/psac)

腾讯网www.qq.com

(大赛官方微信——腾讯微信:gygg168或者183406370)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资格: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

作品分类:平面、影视、广播和新媒体四大类。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此次大赛平面作品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打印作品。

4、作品格式: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5、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6、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7、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二)影视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此次大赛影视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无需邮寄作品DVD、VCD等。

5、时长标准:不超过两分钟(控制在15秒,30秒,60秒,90秒最佳)。

6、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7、视频格式:AVI,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

8、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9、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广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此次大赛广播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无需邮寄作品。

4、时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5、作品格式:MP3或WAV格式,请随作品附广播编辑稿文案电子版(DOC或TXT格式)一并报送。

6、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7、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四)新媒体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此次大赛新媒体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或将作品链接发至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gygg168),或咨询新媒体征集专线:0755-22356800,刘先生

5、每件新媒体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6、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五、作品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一)平面作品报送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可在大赛网站下载),随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平面作品邮箱:szgygg1@163.com。

2、邮件标题为:“×××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分类+作品名称”。

3、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szgygg1@163.com。

4、咨询电话: 0755-82030512

联系人:吴小姐

(由于咨询者众多,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勿QQ咨询)

5、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二)影视 广播作品报送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可在大赛网站下载),随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平面作品邮箱:szgygg2@163.com。

2、邮件标题为:“×××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分类+作品名称”。

3、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szgygg2@163.com。

4、 咨询电话: 0755-82790785

联系人:许小姐

(由于咨询者众多,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勿QQ咨询)

5、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三)新媒体作品报送

1.新媒体作品可将作品链接发至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gygg168),或发送至征集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2.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参赛承诺函(可在”壹深圳”APP客户端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3.详情咨询新媒体作品征集专线:0755-22356800,刘先生

4、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六、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大赛由组委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分,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分别评出初评入围作品和终评获奖作品。

奖项分四大类别(平面、影视、广播、 新媒体)设置,一共三十万奖金奖给四大类别各个奖项获得者。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本届大赛相关资料可上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查询,或下载”壹深圳”APP客户端查询(或访问大赛官网:http://sztv.cutv.com/shenzhen/201605/2016sjzd.htm),大赛最新动态将通过新浪独家官方微博“@设计之都公益广告大赛”(weibo.com/psac)以及大赛官方微信——腾讯微信:gygg168)发布。

(二)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所有参赛作品须填写详尽的参赛表(可在”壹深圳”APP客户端或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下载),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须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壹深圳”APP客户端或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下载)。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半年之内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举办或参与评奖、公益巡展等活动;大赛官网和主办方所辖之“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等网站可常年无偿悬挂大赛获奖作品供浏览学习;大赛组委会拥有无偿出版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三)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组委会不承担各组别获奖者赴深圳领奖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所有。

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

“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主题作品征集启事

2016年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全面启动

本届大赛与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合作,面向社会征集供电类主题公益广告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作品征集主题

(一)、作品围绕“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保护供电设施”等主题进行创作,通过优秀的创意,浅显的表达,倡导“节约用电”,提醒“安全用电”,呼吁共同“保护供电设施”。

(二)、特别声明:参与此项主题应征的作品,应紧紧围绕 “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保护供电设施”的主题,不适合仅体现所在地的地域色彩。

二、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资格: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

作品分类:平面、影视、新媒体三大类。

所有投稿请标注:节约用电主题征集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此次大赛平面作品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打印作品。

4、作品格式: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5、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6、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7、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二)影视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此次大赛影视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无需邮寄作品DVD、VCD等。

5、时长标准:不超过两分钟(控制在15秒,30秒,60秒,90秒最佳)。

6、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7、视频格式:AVI,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

8、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9、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新媒体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此次大赛新媒体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或将作品链接发至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gygg168),或咨询新媒体征集专线:0755-22356800,刘先生

5、每件新媒体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6、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三、作品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一)平面作品报送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可在大赛网站下载),随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平面作品邮箱:szgygg1@163.com。

2、邮件标题为:“×××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分类+作品名称”。

3、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szgygg1@163.com。

4、咨询电话: 0755-82030512

联系人:吴小姐

(由于咨询者众多,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勿QQ咨询)

5、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二)影视作品报送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可在大赛网站下载),随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平面作品邮箱:szgygg2@163.com。

2、邮件标题为:“×××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分类+作品名称”。

3、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szgygg2@163.com。

4、 咨询电话: 0755-82790785

联系人:许小姐

(由于咨询者众多,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勿QQ咨询)

5、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三)新媒体作品报送

1、新媒体作品可将作品链接发至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gygg168),或发送至征集邮箱:xinge2015vip@126.com,2、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参赛承诺函(可在”壹深圳”APP客户端下载)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inge2015vip@126.com。

3、详情咨询新媒体作品征集专线:0755-22356800,刘先生

4、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

四、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由大赛组委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分,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分别评出初评入围作品和终评获奖作品。

奖项分三大类别(平面、影视、 新媒体)设置,奖金和证书颁给三大类别各个奖项获得者。

影视类

1、最佳作品大奖(1名) 奖金 1.5万

2、优秀作品奖 (2名) 奖金 0.5万*2=1万

3、入围奖(5名) 颁发证书

平面类

1、最佳作品大奖(1名) 奖金 1万

2、优秀作品奖 (5名) 奖金 0.2万*5=1万

3、入围奖(10名) 颁发证书

新媒体类

1、最佳作品大奖(1名) 奖金 1万

2、 优秀作品奖 (5名) 奖金 0.1万*5=0.5 万

3、入围奖(5名) 颁发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本届大赛相关资料可上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查询,或下载”壹深圳”APP客户端查询(或访问大赛官网:http://sztv.cutv.com/shenzhen/201605/2016sjzd.htm),大赛最新动态将通过新浪独家官方微博“@设计之都公益广告大赛”(weibo.com/psac)以及大赛官方微信——腾讯微信:gygg168)发布。

(二)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所有参赛作品须填写详尽的参赛表(可在”壹深圳”APP客户端或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下载),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须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壹深圳”APP客户端或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下载)。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半年之内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举办或参与评奖、公益巡展等活动;大赛官网和主办方所辖之“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等网站可常年无偿悬挂大赛获奖作品供浏览学习;大赛组委会拥有无偿出版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三)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组委会不承担各组别获奖者赴深圳领奖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市场监管委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承办单位: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

合作单位: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深圳亚洲铜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天际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小海洋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 澳门电视台

台湾大爱电视台

大赛官方网站:

深圳公益广告管理网http://www.szpsa.org/

“壹深圳”APP客户端—设计之都公益广告大赛官网(http://sztv.cutv.com/shenzhen/201605/2016sjzd.html)

新浪网www.sina.com.cn

(大赛官方微博——新浪微博:http://weibo.com/psac)

腾讯网www.qq.com

(大赛官方微信——腾讯微信:gygg168或者183406370)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所有。

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及承诺函

第十一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