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广联达杯)全国建筑业摄影大赛

第三届(广联达杯)全国建筑业摄影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企业和大中专院校:

为庆祝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特举办第三届全国建筑业摄影大赛。大赛目的是用照片讴歌建筑人的奋斗与艰辛,用影像展示建筑业的辉煌成就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进一步激发全行业勇于担当、谋事创业的热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

冠名单位: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国建筑业年鉴》杂志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中国建设报、建筑时报、《城乡建设》、《建筑》、《中国建筑业》、人民网、搜狐网、百年建筑网、中国建筑业文化网

二、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建筑·记忆。

围绕“建筑·记忆”,用光影展示建筑业近30年时代变迁,用照片讲述建筑业好故事。

三、参赛对象

全国建筑工程行业的从业者、建筑类高校(专业)在校师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均可参赛。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

作品评审:2016年10月中旬

影展:2016年10月底在北京举办影展并颁奖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幅、二等奖9幅、三等奖18幅、优秀奖60幅。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奖作品将在有关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并收入专集。

六、参赛注意事项

1、作品应为1986年以来创作,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3幅(组)。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多于6幅),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每件作品须注明名称和150字以内的说明,以及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作品电子数据每幅图片不得少于3兆(JPG),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也可使用U盘等介质邮寄;用胶片(负片或反转片)拍摄的可邮寄照片(16寸,无需装裱),也可通过高清扫描转换为电子数据发送。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B座531室

邮 编:100086

收 件 人:吕德晨

4、参赛者应对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如有珍贵照片需要退还的,请提前说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编辑、举办展览、活动报道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微信公众号:(中建协文化分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

2016年9月1日

海勃湾区2016“发现大漠湖畔的幸福村”摄影征稿

海勃湾区2016“发现大漠湖畔的幸福村”摄影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阐释、宣传好自治区组织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展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果,充分展示党的惠民政策给农村牧区带来的巨大变化,特举办海勃湾区“发现大漠湖畔的幸福村”摄影征稿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发现大漠湖畔的幸福村”,现诚邀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贡献佳作。此次摄影展旨在通过镜头展现海勃湾区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过程的点滴,定格“十个全覆盖”工程带给人们感动、喜悦、幸福的瞬间,展示农村新风貌。

二、征集内容

摄影作品要以展示全区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以来,农村牧区建设取得的翻天覆地变化,用独特的摄影视角,聚焦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艺术地展现新时期、新常态背景下,全区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海勃湾区委宣传部

海勃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海勃湾区摄影家协会

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140房间,负责征集活动日常工作。

四、征稿时间

征稿截止时间:2016年9月15日

五、征集要求

1.报送作品拍摄时间、尺幅、数量、体裁不限,黑白、彩色均可,老照片、图片翻拍或扫描件亦可(如有新旧对比照片更佳)。除老照片、图片可提供纸质版外,其他摄影作品均需提供电子版(原片)。

2.提交照片需附文字说明,包括标题,拍摄时间、地点,提交照片时需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3.报送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一般不得做合成、添加或大幅度修改色彩等技术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在展览、公益性出版及媒体宣传方面使用,不再支付稿酬,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供稿者)自负。

5.优秀作品将编入《发现大漠湖畔的幸福村》摄影集。

六、征集奖励

主办单位将对来稿登记造册,选出100幅优秀作品,入选优秀作品每幅800元奖励。

七、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2、报送地点:海勃湾区区政府140室,来稿请注明:“大漠湖畔的幸福村摄影作品征集”字样。

联系人:蔡琳达  张波  牛强

联系电话:2059802

邮箱:jssszn9802@163.com

    海勃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6年8月

辉煌“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柳州新成就摄影大展征稿

辉煌“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柳州新成就摄影大展征稿

2011年至2015年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柳州市坚定不移地走转型跨越之路,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在工业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三农、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城市东扩等八个方面实现了转型跨越发展。为了用摄影作品和图片展现柳州市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十三五”发展蓄力鼓劲,柳州市发改委和柳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共同举办辉煌“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柳州新成就摄影大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展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主办单位: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柳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柳州市美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柳州市2011年至2015年“十二五”期间的以下成就内容:经济(含工业、商贸、农业等)、科教文卫体、生态环境、城区建设(含道路、绿化等)、百姓生活、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方面及家庭、生活变迁和市容市貌等新旧对比照片,重点是反映工业发展、三农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城市东扩等八个方面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具体重点内容包括:

1.工业篇:反映柳州市工业发展和“转方式、调结构”的发展主题,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有柳州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等内容。

2.三农篇:反映柳州“城”与“乡”的统筹,新型城镇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产城融合,农业现代化,结构优化、科技示范、成果转化等内容。

3.现代服务业篇:反映柳州服务业发展,观念更新,机制更新,方法更新,战略谋划,与时俱进等内容。

4.城建篇:反映城市建设和成就,重点是“十大建设工程”方面等内容。

5.民生篇:反映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项目,重点是“十大民生改善工程 ”、“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公共自行车”、“水上公交”、“免费午餐工程”等民生工程内容,再现幸福指数。

6.生态篇:反映柳州市绿色覆盖、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实施“生态花园,五彩画廊”、“绿满龙城”工程和环保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环境治理等内容。

7.文化篇(包含文化、体育、科技):反映柳州市历史传承、文脉待续、城市记忆,文化建设,文化创新,从“功能城市”向“文化城市”转型等内容。

8.城市东扩篇:反映柳东新区和阳河新区发展,“产”与“城”融合等内容。

三、征稿时间和征稿对象

2016年8月1日——2016年11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柳州市和外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普通市民,均可投稿。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摄影大展组委会工作人员及家属不能投稿。

四、奖项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5千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组),每幅稿酬3千元;

三级收藏作品5幅(组),每幅稿酬1千元;

优秀作品192幅(组),每幅稿酬300元。

以上稿酬均含税。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入展作品的作者均获得由主办方和承办方签章的入展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柳州市摄影家协会、柳州市美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

五、征稿细则

1.本次大展只接收反映2011年1月1日以来与柳州市内容相关的,拍摄于柳州市范围内(含5县5区)的作品,且未曾在地级市以上展览比赛获奖入选的作品。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风格题材不限,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特别欢迎选送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制为4-8幅,组照按一幅计。只接收电子照片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名需统一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投稿邮箱:3506442103@qq.com。

3.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展作品的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要求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5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和原始数据(相机建议用RAW格式拍摄,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正式电子大图和原始数据的入展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

4.参展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5、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在相关活动中(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使用本次大展的全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参与本展览者则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展览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摄影家协会

                                          柳州市美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2016抗洪纪实摄影展征稿

2016抗洪纪实摄影展征稿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我国入汛时间早、汛情来势猛,洪涝灾害呈现多年少有的南北并发、多地齐发态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国家防总超前部署、科学调度,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组织、全力应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冲锋在前、敢打硬仗,中华大地上演了一场又一场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取得了一次又一次防汛抗洪的伟大胜利。

越是台风暴雨和洪涝灾害发生的时候,越是见证广大干部群众战胜自然灾害精神风貌的时候。很多新闻记者、摄影师乃至参与抗洪的干部群众,在抗洪一线用相机或者手机记录了一个个惊心动魄、感人肺腑、稍纵即逝的精彩瞬间。我们希望更多的摄影人,把镜头对准英勇无畏的抗洪抢险救灾的干部群众,记录中国抗洪人的精神风貌,定格中国抗洪人的精彩瞬间,见证中国抗洪人的伟大壮举,共同用摄影语言描绘2016年波澜壮阔的抗洪事件,讲述那些感人的英雄人物和事迹,展现抗洪决胜的中国精神。

经研究,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2016抗洪纪实摄影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组委会主任:

王  瑶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分党组书记)

刘学钊  (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文明办主任)

何源满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副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周振红  (水利部文明办副主任)

李先明  (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

蒋建军  (陕西省引汉济渭办主任)

刘振国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包旭东  (中国摄协组联部主任)

孙秀蕊   (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王辛石   (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主任)

戴  钢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总监)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中国水利报社、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网、水利部水文局、陕西省水利厅、河北摄协、河南摄协、安徽摄协、湖北摄协、湖南摄协、江苏摄协、江西摄协、中央国家机关摄协、中国职工摄协、中国纺织摄协、中国金融摄协、中国海洋摄协、中国铁路摄协、中国石化摄协、中国煤炭摄协、全国公安摄协、中国电力摄协、中国财政摄协、中国通信摄协、检察官摄协、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江苏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传给雅昌

二、征集主题

本次摄影展以反映2016抗洪救灾中展现出的英勇事迹、救灾场面、备防备汛、重建家园等内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三、截稿时间

2016年9月20日。

四、优秀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500件(可空缺)。

优秀作品120件。

优秀作品从入展作品中产生,每一作者获得优秀作品的数量不超过3件。

入展作品由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由活动主办单位共同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五、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必须为2016年。

2. 投稿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相机、手机拍摄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限4-12幅。

3. 投稿作品必须为纪录类作品,且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反应英雄事迹的需对人物进行简单介绍)。

4. 本届摄影展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投稿至中国水利摄影网(http://photo.mwr.gov.cn)。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5M。并按照要求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方式。组照应按照图片顺序编号。多次反复投送同一作品者,视为恶意攻击网站,取消参评资格。

5. 本届摄影展入展作品均收录于“见证——2016抗洪纪实摄影”画册。每件入展作品向作者发放100元稿酬以及画册一本(同一作者最多不超过3本)。

6. 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7. 本届摄影展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0月在中国水利摄影网(http://photo.mwr.gov.cn)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电话,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8. 组委会可展示本届摄影展相关作品,并将入展作品用于展览、年鉴、图录、画册、光盘及媒体宣传、网上线下活动等,不另支付报酬。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摄影展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9. 特别提示:入展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投稿咨询:王瑞琨,029—87463221    13309220602

网络技术保障:王宝军,18801332719

中国水利文协联系人:孙秀蕊,13901308907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作品展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作品展

绥中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绥各单位、东戴河新区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县总工会决定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文艺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书画摄影的独特艺术形式,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讴歌我县职工发扬红军长征的伟大革命精神,宣扬我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反映家乡改革开放发生的巨大变化,从而进一步继承和发扬红军长征革命传统,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文化艺术水平,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办单位

绥中县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

绥中县文联

绥中县书法家协会

绥中县美术家协会

绥中县摄影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绥中县职工(包括农民工和离退休人员)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五、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①书法类:

毛笔书法,篆、隶、楷、行、草书均可。作品风格,表现方法不限,一律竖式。为了布展统一风格,要求书写尺寸为四尺整张(138×68厘米);每名作者只限投一件作品。

②美术类:只限中国画、油画两种。国画作品要求一律竖式,为了布展统一风格,要求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8×68厘米);油画作品横式、竖式均可,要求油画作品内框边长不得超过1.6米。每名作者只限投一件作品。

③摄影类: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投稿邮箱:40634555@qq.com)。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文件格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同一作者限报作品六幅。(作品内容重点取材绥中家乡)

④各类作品均为本人近期所创作,敷衍应付之作谢绝投稿。

⑤所有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未按规定制作的作品谢绝投稿。

⑥作品内容: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线,传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歌颂家乡变化,展现绥中职工时代新风貌、畅享新生活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倡导专业性和学术性。

2、为便于准确登记,请另行用A4纸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常用联系电话、作品题裁、书法释文。摄影作品需标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附注不超过200字的作品简介,包括所拍摄场景的历史沿革和民间传说。

3、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和装裱费,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本人,但作品丢失不予赔偿,需退作品者请在展览结束后十日内到县总工会领取。

六、评审办法

1、本次活动不设奖项。聘请外来著名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组成本次展会评审团,对全部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审,确定参展作品。

2、对入展作品,向作者本人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七、征稿时间

1、征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10日(逾时不收)。

2、投稿地点:县总工会宣教部(三楼)。

(摄影投稿一律接受电子版,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陈绍庆

联系电话:6122048。

八、展览与出版

1、凡入选作品均予以展出,并制作出版作品集。

2、凡入展作者需提供2寸彩色照片一张,不超过200字的艺术简历。

3、参展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对作者不另付稿酬。

5、展出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6、本次展览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绥中县总工会2016年7月26日

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

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有关行业协会、驻烟高校、职业院校、直属学校、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升我市音乐舞蹈艺术从业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16〕88号文),现就举办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烟台市音乐家协会

烟台市舞蹈家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

为办好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成立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组委会,具体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烟台艺术学校。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类别

竞赛共设置声乐、器乐、键盘(钢琴、手风琴)、舞蹈、和个人全能(五选四)五个类别。

  (二)分组

竞赛共分为中年组(35周岁-60周岁)、青年组(18周岁-34周岁)和全能组(不分年龄)三个组别。

1.中年组:①声乐(独唱、重唱、合唱不超过60人);②器乐(独奏、重奏、合奏不超过60人);③键盘(钢琴、手风琴);④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群舞人员不超过24人)四个组别。

2.青年组:①声乐(独唱、重唱、合唱不超过60人);②器乐(独奏、重奏、合奏不超过60人);③键盘(钢琴、手风琴);④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群舞人员不超过24人)四个组别。

3.全能组:声乐、钢琴、合唱指挥、舞蹈、器乐五个项目,其中声乐、钢琴、合唱指挥为必选(曲目由竞赛组委会现场指定),其他两项可自选一项参赛,五选四。

  (三)竞赛范围

市直职业院校音乐舞蹈教师、各县市区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师、驻烟高校音乐舞蹈教师、职业、艺术院校师生以及社会音乐舞蹈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四)报名、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9日

竞赛时间:2016年9月28日—29日

竞赛地点: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

  (五)报名方式

1.单位报名:每个单位设领队1人,负责统计填写《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报名表》和《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单位汇总表》(详见附件2、3)及本单位竞赛选手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选手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姓名),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9日以特快专递形式(以邮局寄发时间为准)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2.个人报名:需填写《2016年烟台市首届校园音乐舞蹈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及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选手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于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9日以特快专递形式(以邮局寄发时间为准)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六)收费标准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竞赛期间其它费用由竞赛选手自理。

三、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竞赛成绩采用百分制,获奖名次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20%,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成绩优异的选手,向市总工会推荐参加“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活动;向团市委推荐参加“烟台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女选手,由市妇联推荐参加“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音乐类、舞蹈类竞赛前五名的选手由市音乐家协会和市舞蹈家协会推荐参加烟台市重大演出活动和高层次艺术赛事。

  (二)团体奖

团体奖针对重唱、合唱、重奏、合奏、群舞类节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竞赛打分按百分制,由高到低进行排列。每个组别获奖人数占该组竞赛总人数的35%(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

竞赛组委会根据每个单位的报名情况、竞赛人数、获奖情况,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6866326、6618067

电子邮箱:ytyxzsb6618067@163.com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福山路35号烟台艺术学校

邮政编码:264001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4日

“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

“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

一、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比赛以“生态珠海”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反映珠海的生态美、环境美,以及市民参与环保的热情。

二、主办单位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江晚报社

三、征稿对象

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共评选作品29幅。

一等奖1幅,奖金3000元;二等奖2幅,奖金1000元;三等奖6幅,奖金500元;入围奖20幅,奖金200元。

另设网络投票活动:网络人气奖5幅,奖金200元。

五、投稿要求

1、必须是取材于珠海境内的摄影作品,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2、摄影时间限2015年以后,鼓励新作。若是反映前后对比变化,旧照不限拍摄时间。

3、作品要标明作品名称、摄影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可以单幅或组图参赛,每位参赛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4幅,组照每组作品不超过6张(每一个组算一幅),比赛中只接受jpg格式的电子图片,大小要求3m以上,边长为3000×2000像素以上,不接受纸质照片。

5、本次大赛不收电脑创意作品。凡参赛作品除可进行色彩、对比度和饱和度等调整外,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否则不予参评。

六、截稿日期

2016年8月22日-9月16日。

七、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珠江晚报《拍客》邮箱:zjwbpk@163.com,邮件biaoti须注明:“生态珠海·映像”摄影比赛参赛作品。

八、其它事项

1、大赛不收参赛费,来稿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2、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不得冒充他人名义投稿,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凡入选获奖作品涉肖像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作品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珠江晚报社

2016年“大美阜城”摄影大赛

2016年“大美阜城”摄影大赛

为展现阜城近年来城市建设变化及成就,由阜阳市住建委、市网宣办、阜阳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2016年“大美阜城”摄影大赛拉开帷幕。

创作内容为:城市风光篇,包括城市夜景亮化、园林绿化、公园游园、城市道路、街景、市民文化活动设施、绿地广场、优美小区等;城市建设者篇,反映园林、市政、供排水、建筑工人等一线城市建设者们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劳动场景。通过反映阜城的新发展、新面貌及建设者风采,塑造阜城新形象。

即日起到9月12日为稿件征集阶段;9月15日到9月21日进行网络投票;9月23日组织专家评审,在国庆节前将颁奖,最高奖1000元奖品。

参赛作品要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投稿邮箱:shgwzn@163.com。

小镜头、大世界“2016环游日本–中国人游日本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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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日本国家旅游局主办的“2016环游日本——中国人游日本摄影大赛”携多项大奖闪亮开启,即日起将通过人民网网络传播平台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旅游达人征集日本旅游文化及风土人情等题材的摄影、摄像作品。

青衣雪冠的富士山、绚烂妖娆的樱花、车水马龙中矗立的古刹、街角巷尾藏身的美食……一组组照片让人在光影间穿梭古今纵览美丽东瀛,感触日本的特色风景和文化。“环游日本——中国人游日本摄影大赛”是日本国家旅游局“VISIT JAPAN”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观光旅游这一中日民间交流的重要形式,为优秀的摄影、摄像作品提供互动与展示的平台, 共享感动瞬间、促进相互理解。同时,透过镜头中捕捉到的日本自然风情与社会人文,向日本民众展示中国游客的审美特质和热情友好。

本届大赛的参赛作品将陆续在官网中推出,投稿截至2017年1月10日。其中,摄影组分为自然风光、城市掠影、人物肖像三类。作品要求分辨率不低于600X450像素,并附标题和文字说明。摄像组作品原则上要求时长不超过5分钟。使用手机拍摄的画质清晰的摄影、摄像作品同样具有参赛资格。即日起,欢迎踊跃投稿,投稿邮箱为photo_rmw@163.com。

大赛还同步推出了手机版官网。对于优秀的投稿作品,将通过多家网络媒体展示推广,同时赛后将在北京举办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览会,为优秀作品提供多元化展示平台及多重分享渠道。

“2016环游日本——中国人游日本摄影大赛”奖品丰厚,包括高端专业单反套机、智能家电、往返双人国际机票、双人住宿券、双人游乐园门票等在内的豪华大奖虚位以待。参赛作品经过网上展示与评比后,将于明年初综合网民投票及摄影业界专家评审的两方评选进行打分,最终决出优胜者。届时人民网将通过官网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2016环游日本VISIT JAPAN中国人游日本摄影大赛官网:

http://visitjapan-photocontest2016.people.cn/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摄影大赛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摄影大赛

2016年全国科普日将于9月17-23日在全国各地集全国科普日微博微信的社会影响力,于9月1-30日举办2016年全国中开展,为了更好地宣传科普日活动,扩大科协微信公众号、科普中国微博微信、科普日活动摄影大赛。

本次摄影大赛将重点展示2016年科普活动的盛况,通过作品普及传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倡导科学生活方式。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科技引领未来

二、参赛人员

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参与者、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等均可以参加。

三、大赛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9月1日—9月25日

2.公众评选时间:9月1日—9月30日

3.专家评审

四、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通过微信平台关注“今日科协”微信公号、科普中国微博微信、全国科普日微博微信,输入“大赛”进入摄影大赛作品报送页面提交作品。

五、投稿规则

本次摄影大赛作品将力求主题突出、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具体要求有:

1.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参赛作品一律以摄影者个人名义参加。

2.作品需拍摄于2016年7-9月,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赛作品内容必须合法,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所有报送作品需在作品报送页面中注明作品标题,并在相关栏内对作品进行简要说明(包括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参赛作品画面内不能标有参赛人员的姓名或身份特征。

4.大赛所征集摄影作品均为电子版,参赛作品要求画质清晰。不接受合成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摄影作品。

5.本次摄影大赛不退稿,作者自留底稿;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6.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主办单位拥有永久使用权(包括用于画册、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7.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

8.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次大赛各项约定。活动主办方对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评选规则

1.公众评选

时间:9月1日—9月30日

评议流程:微信用户关注“今日科协”公众号→输入“大赛”进入摄影大赛平台→选择喜欢的作品点赞评议。

2.专家评选

由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结合公众评议结果,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七、公布结果

根据公众评议环节和专家评审意见,选出获奖作品,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最佳人气奖,获奖结果在中国科协网手机版和“今日科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并进行作品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