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海丝杯”翻译(口译)大赛通知

为繁荣我省翻译事业,激发社会各界学习口译热情,发现和储备一批海丝核心区建设所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口译人才,由福建省翻译协会主办、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承办的第四届“海丝杯”翻译(口译)大赛正式启动。大赛分为海选、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海选:2021年11月14日(周日)

初赛:2021年12月19日(周日)8: 30-12: 00

决赛:2021年12月19日(周日)14: 00-17: 00

二、地点

海选:线上举行

初赛、决赛: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多功能厅

三、参加对象

(一)海选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工作人员、高校教师、学生、英语口译爱好者。

(二)初赛对象:由组委会组织海选评委组对所有参加海选的选手进行评选,海选比分前35名的选手将进入初赛,初赛名单拟于12月1日前正式公布。

四、报名方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请参赛选手填写附件中的回执,并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2726298588@qq.com。

五、比赛形式

海选、初赛及决赛比赛形式均为汉英及英汉交替传译。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并将分别给予特等奖、一等奖及二等奖获奖选手(税前)2000、1000及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相关费用

参赛选手不缴纳报名费用,外地选手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组委会可协助安排住宿

附件:第四届“海丝杯”翻译(口译)大赛参赛回执

2021·全国青年作家文学大赛征稿启事

2021·全国青年作家文学大赛自2021年10月22日起开始征稿。

大赛宗旨:让更多的文学爱好者实现作家梦!

▲征稿要求:

1.小说(字数不限);

2.童话(字数不限);

3.散文(不超过5000字);

4.现代诗歌(可以是组诗,但全稿不超过50行);

5.影视剧本(含舞台剧,字数不限)。

(注:参赛类别不含古体诗、词、文学评论、书评、政论文等其它体裁文学,若来稿则不列入评选。)

▲参赛要求:

1.18岁以上65岁以内的中文写作者均可参赛。

2.每位参赛作者限选一组类别,限投一篇作品。

※特别注意:

①即整个赛事参赛作者只能投一部作品,若多投,则一律以第一篇为准。

②请投稿之前仔细审校作品,拒绝投稿之后申请替换重新修改的作品或者其它新作品。

3.严禁抄袭、剽窃与一稿多投等行为,即参赛作品若参加过其他赛事则不能再参加本次大赛,若经发现则取消参赛资格。

4.欢迎原创作品,已经发表过的作品应为一年以内的,且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全部版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名誉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参赛者须自行解决。

5.参赛作品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所抵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

6.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在青年作家网和相关平台刊登作品的权利,参赛作品一经在青年作家网和相关平台发表,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参赛者的删稿请求。

7.大赛征稿日期: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2月22日

▲投稿方式:

1.本赛采用网络投稿,请参赛者登录青年作家网www.qnzj365.com,在“征文大赛”栏目投稿,除此之外,不接收其它任何形式的投稿(凡委托网站工作人员代发稿件则一律视为无效稿)。

2.投稿文章标题格式为:“2021‖作品名(类别 作者)”,如“2021‖再别康桥(诗歌 徐志摩 )”(请按照此要求投稿,否则视为无效稿;请投稿时注意,获奖之后不可申请修改笔名或实名,一律以投稿时作者名为准)。

3.投稿文字内容不可超过20000字,长中篇小说和影视剧本需有故事梗概(不低于300字),写于正文前,只需节选其中一或两章即可;

4.作者简介放在作品最后面,字数不超过200字,为保护隐私,正文和简介均不可留作者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微信号、QQ号和电子邮箱等)。

▲评选说明:

1.本次大赛目的是在于鼓励更多文学爱好者参与文学创作,激励草根作家有信心用文学去谱写人生乐章,因此,大赛在评选获奖人数方面比例偏高,不认同此评选方式者请勿投稿参赛;

2.本次大赛是草根文学者的写作交流平台,已在文学天地成名成家者请勿投稿参赛,请给草根们多一些机会;

3.本次大赛以作品的质量定奖级,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之外,颁发证书和奖品。

4.本次大赛将邀请出版社编辑、杂志社编辑、影视公司导演等与IP开发相关人士共同参评作品。

▲特别说明:

1.本次大赛由青年作家网独家主办。

(2021年1月份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青年作家杯”征文大赛,由多家单位联合主办,大赛已于9月份评选结束。)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也不设定奖金。

3.本次大赛的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全部归作者所有。

(作者在参赛评选之后,可以另行投稿。)

4.本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属青年作家网。

5.请仔细阅读以上征稿信息,凡投稿参赛者则被视为同意以上规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数说健康”征文比赛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数说健康”征文比赛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1〕5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老龄协会,委属(管)医院,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20〕1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激发统计队伍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应用的积极性,促进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和统计队伍能力提升,我委决定组织开展“数说健康”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征文比赛面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管理或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征集遴选一批优秀统计分析文章,组织引导全行业综合利用国家卫生健康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统计信息以及本区域本单位卫生健康统计数据资源,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力争推出一批能够有效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成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持。

二、征文内容

(一)健康中国行动阶段性成效评估:主要是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目标任务,分析评估区域主要健康问题、健康预期寿命、疾病经济负担、健康公平等,研究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进展情况,科学、客观地反映健康中国行动成效及卫生健康现状与发展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

(二)人口监测与形势研判:主要是围绕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分析普惠托育、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现状,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开展人口统计和监测、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三)医改进展与成效综合评价:主要是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联体建设与县域综合医改、基本医保、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和行业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进展与成效综合分析评价,为科学管理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公共卫生服务与体系建设研究:主要是探讨公共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防控状况、医防协同有效模式和工作机制等,分析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的措施及其成效,研究制约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主要问题,为辅助构建布局合理、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五)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服务研究:主要是分析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现状,研究解决资源配置中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探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的机制与成效;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质量与效率、和谐医患关系、就医流向等研究,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数据支持。

(六)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分析:主要是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对包括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在内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开展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资源配置等研究,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七)统计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主要是围绕规范统计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开展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分类分级实现统计数据开放查询及共享应用的探索与实践研究,推动实现数据统一采集、顶层交互,促进跨业务、跨机构、跨部门数据共享利用。

(八)其他:主要包括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康服务业和健康产业核算理论与方法、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烟草使用和控制等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支撑。

三、有关事宜

征文比赛由我委规划司负责统筹协调,由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论文征集、专家评审、成果发布等工作环节。

(一)论文征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论文汇总报送工作(原则上不超过20篇);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老龄协会、委属(管)医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论文汇总报送工作(原则上不超过5篇);其他单位人员可自行投稿,征文比赛投稿具体要求附后(见附件1)。请各组织单位(个人)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数说健康”征文比赛投稿汇总表》(见附件2)及有关论文(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chim@nh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数说健康征文”。
(二)专家评审。我委规划司、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组织专家从选题意义、统计学应用、研究创新、论述科学性、实践价值、写作规范性等维度对征集的全部论文进行评审,确定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视情按规定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三)成果发布。我委将对“数说健康”征文比赛结果进行通报。对有关获奖的优秀论文,经投稿作者同意并修改完善后,陆续在《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数说健康”专栏予以刊发,重要政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优秀论文一经刊登,由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酌致稿酬并附赠杂志,在杂志官网及公众号进行宣传,并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参加有关会议进行交流。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联系人:胡文生、辛英

联系电话:(010)88316506、88316509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联系人:路宽、肖大华

联系电话:(010)68791424、68791580(传真)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9月22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扬工匠精神 展财会风采—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省直单位、各有关企业、中央在湘各单位、省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会计行业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贡献财会力量,省财政厅决定举办“扬工匠精神展财会风采——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以下简称知识大赛)。现将知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知识大赛以党史、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的基本理论、规章、历史及时事政治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湖南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

(二)会计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及具体指引、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

(三)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知识主要包括《会计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二、竞赛方式

为突出知识大赛的专业性,同时强化大赛的广泛参与性,本次知识大赛分为网络竞赛和现场竞赛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独立进行。

(一)网络竞赛

网络竞赛为个人赛。全省范围内(含中央在湘单位)的财会工作者及其他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参赛者直接注册、登陆网络答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答题。答题完成后,参赛者提交答案,网络答题系统直接评分,每人有三次答题机会,取最高分为参赛者得分。

(二)现场竞赛

现场竞赛为团体赛。各市州财政局须独立组织一支参赛队参赛,省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中央在湘各单位、省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组队参赛,每单位限报1支队伍。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可在选拔的基础上组织1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人数限定5人(含领队1人,正式选手3人,预备选手1人)。各参赛选手年龄、性别不限,要求普通话流利,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会计人员,不得从其他地区、部门或单位外借,不得含有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财务会计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

现场竞赛在长沙举行,分为初赛、预赛和决赛三个赛程。初赛为笔试,预赛和决赛为团队现场竞答赛。根据各参赛队初赛和预赛成绩,确定8支队伍参加决赛。决赛拟通过电视台进行实况转播。

三、赛程安排

2021年9月25日,在湖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unan.gov.cn)公布知识大赛题库。网络竞赛试题全部从竞赛题库中抽取,现场竞赛试题部分从竞赛题库中抽取。

2021年9月25日—10月25日,进行网络竞赛。在此期间内,参赛者可进入湖南省财政厅官网点击“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入口或直接点击网址http://kjjs.hxexam.com.cn/netexam,注册并登录网上答题系统参赛。

2021年10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代表队的组建。

2021年11月下旬-12月初,举行现场竞赛。

全省初赛、预赛、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网络竞赛

根据参赛者网络竞赛得分高低及答题时间长短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

2、现场竞赛

(1)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

(2)个人奖。设笔试个人奖20名,奖励对象为在全省现场竞赛初赛中个人笔试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

(3)特别组织奖和组织奖。特别组织奖10名,奖励对象为在全省初赛和预赛中总成绩排名前10的参赛单位。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对象从未进入前10名的参赛单位中按照以下条件评选产生:

①认真完成大赛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②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③按时参加大赛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奖励措施

对全省各奖项获得者,省财政厅将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同时对相关获奖选手给予下列奖励:

在网络奖赛中得分80以上(含)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现场竞赛的参赛选手,可申请抵免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学分。

现场竞赛中所在团队获全省前8名的参赛选手和获得笔试个人奖的选手,在会计人才选拔、职称评审、省会计咨询专家选聘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加分;凡是参加现场竞赛的选手,在省财政厅组织的相关会计培训中优先安排参训。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知识竞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知识大赛的举办提供保障。

(二)严格层层选拔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组队参加全省现场竞赛的选手,应当经层层选拔产生,不得直接指定。具体选拔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各市州须组织本地区的选拔赛,最终组建1支队伍参加全省竞赛。单独参赛的省直及中央在湘各单位、各省属企事业单位等应先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竞赛,选拔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

组队参加现场竞赛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于2021年10月25日前,以单位名义将《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及参赛选手选拔办法报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全省初赛、预赛和复赛,逾期未报视做弃权处理。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hunankjc@163.com(备注:知识大赛+单位名称)。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单位财会人员参赛,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选拔赛的宣传和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激发广大财会人员的参赛热情。

(四)其他要求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举办选拔赛时,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处理比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和突发事件。

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会计处0731-85165793、85165160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报名表

2、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题库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湖南省首届财会知识大赛题库.pdf

关于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的通知

粤未保办发〔20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省民政厅定于2021年9月至11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请组织好本地区的作品征集工作,发动、鼓励有关单位、个人积极创作投稿,形成政府部门牵头、社会参与、媒体全方位宣传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东省幸福帮帮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支持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广东省新华书店等。

执行机构: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具体执行,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作品收集、评审推送、作品编导、法务咨询等具体工作。

三、参赛对象

(一)广东省内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均可以单位名义参赛。

(二)省内短剧创作爱好者,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通过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遴选100集优秀普法短剧,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段(21:00-22:00)进行展播,联合省新华书店编制合集出版发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读物,并评选出优秀普法短剧一等奖6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0个。对其中以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为脚本参赛的,评选出优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案例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本次大赛属于自愿参与,所有环节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本次大赛举行现场颁奖活动,对普法短剧和优秀案例获奖参赛者予以表彰奖励,一等奖分别给予1500元奖金;二等奖分别给予1000元奖金;三等奖分别给予800元奖金,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作品要求

1.符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内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中至少1类,以故事或案例说法的形式呈现;

3.视频短剧时长:5分钟;

4.制作要求:(符合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技术标准);

【格式】H.264\265编码MP4或MOW

【分辨率】1920*1080 【码率】20M

【音源】128bit立体声 【帧率】25帧;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实案例作为脚本的,可同时参与评选优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案例,需附1000字以内的案例文字说明;

6.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视为无效;若产生任何纠纷、经济损失,须由参赛者承担责任;

7.有未成年人作为参演人员的,拍摄和参赛过程严格按规定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8.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9.主办方有权根据比赛或评审需要合理公开及使用参赛者提供的作品;

10.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六、具体安排

(一)组织阶段:2021年9月15日前

各地组织本地区的作品征集工作,鼓励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创作进行短剧拍摄。参赛者可关注广东省民政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及广东省幸福帮帮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官方公众号“广东普法公益基金”等相关媒体,及时了解短剧征集大赛进展。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专业力量,拍摄短剧样片,开展线上培训指导。

(二)初赛阶段: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和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到组委会指定邮箱:bjjzjdszwh@xfbbf.org.cn,邮件标题标明“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截稿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24:00,大赛组委会审核后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告知参赛者进行作品确认,并将参赛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第三方投票平台微信公众号“CPM未保社区”,采取“网络投票”方式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复赛(网络投票数以第三方投票平台统计的该参赛作品的投票数为准)。

(三)复赛阶段: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

邀请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社会组织及知名媒体代表进行集体评议,遴选出100集普法短剧进入决赛。

(四)决赛阶段: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8日

进入决赛的100个短剧作品将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段和相关融媒体进行展播,每天播出4个作品,通过“收视率+网络投票”的方式(其中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收视率占40%,网络投票占60%)评选出获奖短剧一、二、三等奖。通过“专家评审+案例说明报告”评选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

(五)现场颁奖活动:2021年11月底

邀请相关部门、媒体、获奖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现场颁奖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发动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确保各项活动高质量开展。为鼓励民政系统各有关单位积极履职普法,各地市民政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类社会组织及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各地市、各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应报送参赛短剧不少于1个。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地要积极用好普法短剧征集大赛普法宣传活动平台,突出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突出以法护童、以法惠民,突出务实管用、革弊鼎新,积极打造一批富有民政特色和岭南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润物细无声的熏陶作用,谱写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文化新篇章。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部门在积极参与和开展活动的同时要严格依法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作预案,做细防疫规范,做实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严格按规定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根据疫情情况,活动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地在活动过程中,遇有特殊或突发情况,及时报省民政厅。

附件:“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百集普法短剧征集大赛报名表.wps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大赛培训咨询请添加组委会工作微信号“17819767349”,

联系人及电话:苏俊彦,020—28323566、22264093、17819767349)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

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中央企业: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群众安全法治意识,展现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成就,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二)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具体法律法规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见附件1)发布。
四、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共20个参赛单位,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参加实战营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12月3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二)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
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将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已另发)。
2.送法下基层。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和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送法下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主办单位将随机进行指导调研,并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五、奖项设置

根据总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广泛动员,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和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活动总体方案制订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并确定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请于10月15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同时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3)。
(三)深入基层,选树典型。各单位要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基层一线,普及应急法律法规知识,并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同时,对本单位普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
(四)中国应急管理报社驻各省记者站对口联系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和中央企业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宣传材料要保质保量,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单位将普法宣传稿件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
(五)联系方式。
1.竞赛工作组:夏丽平、郝旭东,010-82328255、82328275。
2.宣传工作组:杨 华、翟 琳,010-64463042、87986116。
附件:
1.竞赛答题平台
2.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
3.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1
竞赛答题平台

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劳法聚焦微信公众号

2

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

3

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

竞赛活动工作群

宣传报道工作群

来源:应急普法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孟德轩

2021年厦门杯全国文学大赛征稿通知

2021年厦门杯全国文学大赛征稿通知

文化软实力,是民族精神的吸引力和感知力,是国家建设的重要战略。值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72周年际,为积极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号召,推动当代文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培育人才,增进文坛交流,激发广大作家及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由国际文艺网,北京金诗网,中华作家网,孔孟文豪网联合举办2021年厦门杯全国文学大赛。

大赛旨在积极表彰、大力推动、鼎力扶持、促进中国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2021年底,我们齐聚温暖美丽的南方岛城厦门,感受鹭岛风情,遥望台湾金门,呼唤游子回家,祈盼祖国和平统一。

一、主办单位

国际文艺网、北京金诗网、中华作家网、孔孟文豪网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全国作家、诗人及文学爱好者

三、征稿日期

2021年9月4日-11月15日

四、征稿内容要求

1、内容不限,题目自拟,务必原创,文责自负。作品要求题材新颖,立意独特,构思奇巧,语言精炼,技巧娴熟,意蕴深厚具备张力。有一定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

2、征稿体裁数量:现代诗限2首共60行;散文诗限2章每章700字;旧体诗词限5首;散文限1篇3000字内。不接收小说、评论、杂文、组诗投稿。

五、评审颁奖

1、大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组委会组织专家学者,著名作家诗人,文化组织领导,驻京作家诗人和主办单位领导成立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权威、严谨评审。

2、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同时评出年度最佳诗歌奖、年度最佳散文奖等,均颁发证书和高档奖杯,无奖金和奖品。

3、凡获奖作家均通过大赛邮箱或快递邮寄书面通知,邀请到国际旅游城市、最具魅力的鹭岛厦门参加颁奖大会和创作论坛,并游览迷人的厦门风光,颁奖大会拟在2021年年底举办。

4、入围作品不进行展示,获奖作品在中华作家网、国际文艺网、孔孟文豪网、北京金诗网发表,组委会推荐或自荐至主办单位组织策划、国家出版社正规出版的影响力纸媒发表。

六、投稿方式

大赛邮箱:3257942681@qq.com

稿件一律注明“厦门杯”,后附作者详细地址、手机号、姓名、简介。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9号院12号楼中国文学联赛办

国际文艺网、北京金诗网

中华作家网、孔孟文豪网

2021厦门杯全国文学大赛组委会

2021年“三亚杯”全国文学大赛征稿通知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2周年,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战略,激发全国作家的创作激情,推动当代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鼓励诗意美文写作,传承优雅古典汉语,展现中文独特魅力,特举办2021年“三亚杯”全国文学大赛。全力扶持、推广征稿中涌现的优质作品、优秀作家,择优鼓励。2021年底让我们相聚三亚,拥抱大海、感受椰风海韵;山海远阔、徜徉浪漫天涯!

一、主办单位

中国散文网、华夏博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二、征稿对象

年满28岁的全国诗人、作家及文学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四、征稿内容

1、作品内容不限,倡导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坚持思想性、文学性与可读性的完美统一。发表与否不限,请注明出处。

2、新诗限3首共60行内;诗词限3首;散文限1篇2500字内;散文诗限3章,每章800字内;楹联限五幅。谢绝小说、杂文、组诗和自传式文章。

五、征稿要求

1.只接收电子版稿件,勿用附件,切勿重复多投,在作品后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详细收信地址、手机和作者创作简介。邮箱收到稿件后会自动回复。

2.每人限参加其中一类评比,杜绝化名多投。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文责自负。

3.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另付稿费。作者投稿,即被视为同意征稿通知公布的所有条款。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评审及颁奖:

1.大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由主办单位领导和在京作家、诗人组成评委会。分初选、复选及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2.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等,同时评出”年度最美诗歌奖”,”年度最美散文奖”等。均颁发证书,无奖金和奖品,请周知。

3.凡获奖作家以邮寄书面通知为准,邀请到国际旅游岛、热带天堂--三亚参加颁奖大会和创作论坛,并游览美丽三亚的迷人风光。

4.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中国散文网发表,并由出版社出版专集。

七、投稿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古城邮局6号信箱三亚杯大赛办

2021年“三亚杯”全国文学大赛组委会

2021年8月

通知!2021“八喜杯”我的自然故事—《冈特生态童书》故事续讲大赛开始征集

为助力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激发青少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创新的热情,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拟于2021年7月26日-10月25日举办2021“八喜杯”我的自然故事一《冈特生态童书》故事续讲大赛。

具体活动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公益支持单位: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2021年7月26日一10月25日

四、参赛对象:中、小学生

五、作品要求:

1、参赛者以主办单位所推荐《冈特生态童书》第七辑( 217-252)(见附件1)或者参赛者自己读过的《冈特生态童书》的生物多样性故事作为原型,通过阅读、理解和发挥想象力,续讲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故事。

2、续讲故事应该做到: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科学严谨,情节生动,感情丰富,充分表达对大自然的热爱。3、参赛作品形式为文字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可以用WORD文档或者PDF格式文件。

4、请将参赛报名和作品表(见附件2)发送到各市生态环境局指定邮箱或大赛微信群、QQ群,经过初评后发送到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邮箱:xjzxfuzhangli@163.com 进行评选后向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报送。

六、活动发布平台:

中国环境宣传教育、微言环保、微说环境教育、世界环境等微信、微博公众号,“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

七、奖项设置:

1.大赛分别设置中学生组和小学生组奖项

一等奖5名,奖品(《冈特生态童书》三辑+八喜冰淇淋礼品装3箱)价值2000元.

二等奖5名,奖品(《冈特生态童书》三辑+八喜冰淇琳礼品装2箱)价值1800元。

三等奖10名,奖品(《冈特生态童书》二辑+八喜冰淇淋礼品装1箱)价值1200元.

优秀奖20名,奖品(《冈特生态童书》-辑+八喜冰淇淋礼品装1箱)价值700元。

优秀指导教师奖5名(奖品价值1800元)。

优秀组织奖10名(奖品价值1800元)。

2、获奖者将获得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八、评审方式:

由各市宣教中心进行初评并报送省宣教中心,省宣教中心评选后报送部宣传教育中心,部宣传教育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初评推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

九、作品展示:

1、8月7日前报名参赛的上海地区优秀作品作者,将被邀请参加2021年上海书展《冈特生态童书》互动阅读系列活动,并现场表演续讲故事。

2、安徽省、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在当地举办的“中国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示范课进校园活动”,并现场表演续讲故事。

3、全部获奖作品将在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http: //www. ceec. cn网站和多个新媒体平台展示。

 

附件

1、《冈特生态童书》第七辑(217-252)原型故事

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uRwi8fnDmutfcXdE7fSWA

提取码:87uu

2、参赛报名和作品表

参赛报名和作品表

姓名 学校
年龄 地址
电话 作品名称
作品概述

(限100字)

参赛作品

(限1000字)

关于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市社科联、文联,各高校、企业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各社会组织,有关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社科处(科研处):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讴歌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筚路蓝缕、砥砺奋进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示广大社科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使命担当,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永远跟党走,筑梦新征程”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反映社科工作者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投身国家全面建设的精神风貌。

二、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按照艺术门类分别设一等奖20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40名左右(获奖数量据参赛作品质量、数量微调)。在上一届已获得过优秀奖的作者本届不再参评。

(三)一等奖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会员、省书协会员、省摄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四)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官方网站发布。

(五)2021年12月31日前,在济南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展期2个月。

(六)评选组织工作优秀单位10个,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未入选作品在获奖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退回报送单位。

三、参赛方式

(一)组委会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网站和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报刊发布大赛通知。

(二)10月10日前由各报送单位将参赛作品照片汇总后(汇总表加盖公章)统一报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10月25日前进行初评。11月10日前终评。书法、美术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的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作品选送表》请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网站下载。

(三)各报送单位根据组委会通知安排,将入围终评作品原件收集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参加终评。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初评: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终评:书法、美术作品一律报送原作,装框作品一律不许带玻璃。各类作品请作者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入围终评作品:

1.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2.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作品可加文字说明。

五、组织实施

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由省社科联、省文联主办,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承办。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一)组委会

主  任:张宏明    省社科联一级巡视员

副主任:徐  青    省社科联二级巡视员、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主任

孟鸿声    省文联二级巡视员、省书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张  宜    省美协常务副主席

贾虹荀    省摄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二)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相关专家组成。

(三)监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济南市舜耕路46号北楼510室,邮编250002)

电子邮箱:skljlzx@shandong.cn

联 系 人:李宝兴  13361082537

李  超  13583149996

联系电话(传真):0531-82866289

附件: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选送表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8月6日

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作品选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