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海洋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朋友:

为更好展现近年来山东海洋领域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呈现的新气象,受山东省海洋局委托,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举办2024山东海洋摄影大赛活动。活动以展现山东海洋强省建设成果、展示山东海洋风采风貌等为主要表现内容,努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定格蓝色光影  展现海洋风貌

二、评选规则

1.线上投稿。参赛者填写报名表,将参赛作品和报名表在活动征集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sdhysyds@163.com,邮件名及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分类(活动类/风貌类/建设场景类/人物类/其他类)”,并请附3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2.作品评选。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行业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作品进行评奖。

3.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7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15名,优秀组织奖5名,获奖作品均颁发由山东省海洋局和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共同颁发的获奖证书。

三、赛事安排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5日-12月31日

发布摄影大赛活动通知,面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朋友全面征集海洋强省建设优秀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海洋领域相关人员积极参加。

(二)评选时间

2025年1月2日-1月9日

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随后组织摄影师、资深媒体记者、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筛选后的参赛作品进行专业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0日

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大众网融媒体平台新闻报道。

四、参赛要求

(一)活动主题及分类

参赛作品以“山东海洋强省建设”为主旋律,围绕以下重点进行创作:

1.活动类:山东海洋领域相关活动,通过摄影作品展现相关活动内容。

2.风貌类:包括海洋自然风貌、人文风貌等。

3.建设场景类:主要反映正在实施的各地海洋领域项目、工程、工作等场景。

4.人物类:主要展现海洋相关从业者的一线工作场景。

(二)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投稿不收费,不退稿;

2.本次活动面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朋友征稿,器材不限,专业相机、手机拍摄均可参赛,不分组别;

3.黑白、彩色不限且为山东范围内拍摄的作品;上传作品大小不做限制,但请保留摄影作品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可冲印展览。(注:相机投稿类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4000像素)

4.投稿作品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但不允许进行图像合成;

5.投稿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所有与投稿作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同一作者获选入围的作品数量不限,但获优秀作品以上奖项的作者不重复;

7.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各类宣传、文化、交流、推广活动及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8.参赛者一经上传图片,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五、活动组织要求

请有意愿参加的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活动方将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大赛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朋友关心海洋、认识海洋,更好地开发和保护海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联系人:展宝蕊,0531-85196822

附件:2024年山东省海洋摄影大赛报名表

2024年山东省海洋摄影大赛报名表.docx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2024年12月6日

山东省“流金税月 时代新颜”第三届税务图片大赛征稿启事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决定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联合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共同举办全省第三届“流金税月 时代新颜”税务图片大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一、活动主题

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用镜头语言记录山东税务“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构建税收普法新格局”三个方面内容,创作富有山东特色的税收主题摄影作品。

二、征集类别

(一)税收改革发展历程类。改革开放以来,反映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历程、重要历史变迁的主题图片;反映全国税收宣传月32年来,税务宣传方式变化的主题图片;反映党建引领的活动图片。

(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类。反映税务部门推出系列利企便民措施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成就。

(三)税收支持绿色发展类。围绕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反映绿色税收体系助力“美丽山东”建设的成就。

三、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四、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五、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六、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为山东省范围内涉及税务的原创作品,作品紧扣主题,讲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作品风格不限。

(二)参赛作品不得使用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可适当做亮度、对比度、饱合度的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三)此次比赛只接收JPEG格式的电子文件,数码相机尽量用大数据文件拍摄,尺寸不小于2M,胶片底片拍摄的提供扫描件;所有作品应保留原始数据,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用。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自留底稿。

(四)每名参赛者最多提交三件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12幅以内)。税收发展历程类、税收现代化建设历程类图片可为1978年以来的原创作品,其余参赛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后拍摄的作品。

(五)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获奖结果公布后,因作者提供的信息或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七、参与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sdswtpds@163.com,注明“第三届税务新闻图片大赛参赛作品+所投类别”,并在邮件正文内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名称。

八、奖项设置

本次新闻图片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展示,并择优推荐到媒体进行刊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在用于公益宣传时不向作者支付稿酬。

(二)活动期间,公众可以对参赛、获奖作品进行举报。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三)活动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组委会联系电话:(0530)5192602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展现贵港市的城乡建设、民族风俗和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生态风光,搭建广大摄影爱好者交流摄影艺术平台,助力打造“运动之城、休闲之都、秦汉古郡、千年荷城”,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广西贵港市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联合举办2024年“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

一、活动名称

2024年“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广西贵港市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征集内容

1.城市形象和人文风光类:全面征集以反映贵港市辖区内城市建设、人文建设、民族风俗等方面积极向上的摄影作品。

2.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类:全面征集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园内自然风光,游客深度体验等的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五、赛事奖项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入选作品共102幅(组),其中:

1.城市形象和人文风光类:

一等奖作品1件  稿酬8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3张

二等奖作品2件  稿酬各5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三等奖作品3件  稿酬各3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入选作品45件   稿酬各1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1张

2.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类:

一等奖作品1件  稿酬8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3张

二等奖作品2件  稿酬各5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三等奖作品3件  稿酬各3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入选作品45件   稿酬各1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1张

(以上稿酬额度均指税前金额)

同一类别等级奖不重复颁发给同一作者;但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两件以上可作为申请加入贵港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作品投稿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征稿主题内容,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贵港市范围内及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创作时间为2020年至今。作品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投稿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以4—8张为一组。

(二)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可接收接片。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三)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2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MB以内。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五)摄影作品的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的原始数据(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手机、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尽可能提供RAW格式的数据)和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7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手机类文件不小于3MB)。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和正式电子大图的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由主办方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六)摄影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入选作品名单在权威媒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核查情况属实,将取消入选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七)主办、承办方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复制、编辑、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八)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参赛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

七、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为网络投稿,每件作品(摄影作品一幅或一组为一件)均标注“姓名+作品名称”。

投稿邮箱:ggssyjxh@163.com(每位作者投稿时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需注明:“姓名+电话号码+“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字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张庆杰(贵港市摄影家协会),18269469382;

杨开博(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19175740003。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距中心城区10公里,是一个以优良的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大面积的高山草地、秀美清幽的溪谷为特色,以观光休闲、健身徒步、山野露营、户外运动为主要功能的城郊型国家森林公园。

公园总面积1676.2公顷,森林覆盖率85%。平天山以山体高大雄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森林密布,峡谷飞瀑,溪水流潺,奇树怪石遍布而著称,具有“雄、奇、险、秀、幽”的山形地貌特征。园内主要景点有“林海奇景、北岳仙池、平天大峡谷、石人石马、状元帽、桫椤群落、仙人瀑布、高山茶园、高山矮林、黄三立寨遗址”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主峰大平天山海拔1157.8米,是贵港境内最高点,也是观赏日出及远眺郁江平原的最佳观景点。山顶得天独厚的3500多亩草甸是广西第一大高山草甸。公园内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有喜树、海南五针松等珍稀植物和18种国家二级保护的兰科植物,以及苏门羚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既是科考、野营、教学的重要场所,又是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的理想胜地。园内森林茂密、森林覆盖率较高,空气清新,负氧离子含量高,据测定,公园内的空气负氧离子含量均在1000个/以上,溪谷一带的空气负氧离子含量达10000个/cm 3以上,负氧离子含量最高达53800个/cm3,是城市空气负氧离子含量的250多倍,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更是生态旅游、休闲养生的理想之地。

近年来,在贵港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平天山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知名度也不断提高,2016年被评为“中国健身名山”,2019年被评定为国家AAAA旅游景区和自治区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化核心示范区,2023年获批自治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目前,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已经发展成为区内外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

欢迎广大游客朋友到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游玩!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11月06日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英文名称:2023 Anhui College Students Photography Competition

组    别:高校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安徽画报社

技术支持: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高  原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任  永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

刘冬梅 安徽画报执行主编

委   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崔光磊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马  梅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

李子华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院长

(二)专家委员会

主  任:

许  国 安徽省文联副主席、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刘小兵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晓红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张东俊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徐国康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委  员:

许文龙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陈志勇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乐卫星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安徽处首席代表

马启兵 安徽画报社图片总监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

吴春雷 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

罗  戟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韩  洁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刘  佳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工作人员:

王 蕾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

崔 翠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竞赛目的

大赛为培养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大赛旨在推动我省高校摄影相关专业的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掘培养高素质摄影人才,推动我省摄影产业快速发展。

四、竞赛内容

1、纪实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实类作品要准确客观的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

投送纪实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2、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可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减,可进行多个图像及元素的组合,原始画面系作者独立完成,不得下载、抄袭。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以摄影作品为参赛依据,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六、竞赛流程

2023年10月30日-11月12日: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下发文件和宣传摄影大赛活动,各学校组织学生创作摄影作品。

2023年11月13日-11月30日:各学校独立筛选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上传至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定官方邮箱。

2023年12月1日-12月24日:专家评委匿名评审,作品评选由专家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选出入围暨获奖作品,并公示。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安徽省所有高等院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不限。

1、学生参赛需由学校统一上报参赛作品和报名材料。

2、纪实类、艺术类两个类别中,每个参赛类别每个学校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0件,参赛者每类别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总参赛不超过6件。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总数不超过4项。

为保证竞赛公正公平,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成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二)报名要求

1、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2023年度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展映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图像等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对其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对于评选后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

4、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的所有参赛细则。

5、作品必须在11月30日之前成功上传。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7、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8、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9、参赛作品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如因参赛作品使用主体、范围、方式等产生冲突,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0、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大赛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给大赛组委会邮箱备案。

(三)报名方式

2023年11月30日中午12:00前,各参赛院校需准确填写《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每位参赛者需填写《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学生承诺书》,指导老师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导教师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报送电子版;或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生成PDF版后发送至邮箱。

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各参赛院校上报的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指导教师姓名、参赛者姓名等信息,上报作品经编号后进行匿名评审。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13855388919;电子邮箱:704354981@qq.com;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241002。

(四)成绩公布

大赛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高教网将获奖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颁发竞赛获奖证书。

八、成绩评定

(一)省赛入围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创作的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血腥、恶搞、低俗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画面精美,作品创作时间均为2022年之后,彩色、黑白均可,每组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

(四)评分标准

1、主题:主题突出、思想深刻、作品原创,内容充实,表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40分)

2、创意:独具个性创意品位,有新鲜的画面设计、有明确的表达角度,有巧妙的个性化视角。(30分)

3、技术控制:拍摄手法新颖、视觉冲击力强,层次丰富,细节清晰,构图合理,色彩搭配协调。画面稳定、概念准确,有表现力、感染力。(30分)

(五)评审流程

1、大赛初选:专家初评推荐每个参赛类别最高不超过300件参赛优秀作品,产生入围名单,进入终评环节。

2、专家终评:入围作品终评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根据所得平均分排序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九、奖项设置

1、根据比赛的成绩分别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2、以每个参赛类别进入终评环节的参赛项目数为基数,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等奖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3、评选“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面向所有参赛学校,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评选比例为参赛学校总数的20%。

   十、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人员必须为高等学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文明参赛,遵守大赛相关规定。为确保赛事的顺利推进和活动的组织效率,各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赛程设定的赛事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老师负责参赛作品的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入“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QQ群,在赛事期间密切关注工作群发布的通知。

   (三)工作人员须知

积极热情,为参赛人员提供周到服务。本项赛事的工作人员包括评委、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各有分工各有职责。

1、接受组委会邀请的专家评委,应提前认真研读赛题,对赛题的主要知识与能力做好准备。在正式评审前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专家承诺书》。

2、评委应主动不与任何参赛团队接触,在比赛未结束前不对参赛团队或赛题进行实质性点评。在评审时,严格按照评审评分细则进行公正评审。

3、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按赛程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发布、收集、分类、寄送,对各赛团队的反馈意见、材料进行登记、处理或上报。在大赛正式发布时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承诺书》。

 十一、申诉与仲裁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如对比赛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由参赛校领队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签名。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竞赛宣传展映

(一)参赛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展播;

(二)大赛海报等赛事信息将通过网络平台向省内高校宣传报道。

十三 、竞赛联系方式

官方QQ群(指导教师):“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群号:188282384,请各参赛高校指定1—2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联系。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方式:13855388919

 邮    箱:704354981@qq.com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    编:241002

附件1: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3-6:大赛承诺书.doc

关于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为积极落实兰州大学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做全做强榆中校区,做精做优城关校区”的总体要求,生动展现榆中校区建设发展面貌,记录校园各类景观,展现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的精神风貌的各类场景,为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展示摄影技能的机会,搭建提升审美力、激发创造力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兰大更合拍”——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

二、活动时间

1.参赛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2.作品评审时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3.作品展览时间:12月上旬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兰州大学摄影协会

四、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突出展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的各类景观,以及榆中校区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精神风貌的各类场景等。

2.作品必须为一次性原创拍摄,不接受拼接、拼图或AI作品。参赛者可对作品进行适当的后期调整,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

3.作品格式及要求:投稿作品包括单幅或组照(每组限5幅),JPG或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 5M 以上,最大不超过20M,300 分辨率,长边5000像素以上。

4.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标注、文字、水印。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七、其他事项

1.参赛者均需实名参加,作品须为原创,由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对报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对参赛及获奖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付稿酬。

3.对于违反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5.请于11月20日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lzusyxh01@163.com。邮件主题及作品压缩包范例:单位/学院-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联 系 人:刘老师、李正阳同学

联系电话:0931-5292560 17393149649/15609459256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兰州大学摄影协会
2023年11月1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展现我省教育系统及广大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师生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现决定举办“‘强国有我 筑梦青春’——2023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

二、作品内容

通过摄影的方式展示我省师生对党的热爱之情和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作品要紧扣“强国有我,筑梦青春”主题,突出时代性、思想性、文化性、艺术性;引导广大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引导学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放飞青春梦想,

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三、活动时间

(一)2024年1月5日前,参赛者提交作品。

(二)2024年2月20日前,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作品。

(三)2024年3月31日前,专家评委对复评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网络投票,综合评委评分与投票数(分别占60%、40%分值)得出总分,决出各奖项。

(四)2024年4月,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评选结果。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内容符合主题要求。每人可选送1张照片,并以“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学校名称)+作者名”格式命名。所有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作品提交: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活动”项,进入“全省校园摄影大赛”提交作品;或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点击“全省校园摄影大赛”专栏提交。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教师及行政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包括中小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组。

各组按复评作品的10%、20%、30%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四)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以参评提交的内容为准,如有错误,主办方不再另行出具获奖证书。

联系人:广东教育杂志社 谢小青,联系电话:020-83566010。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关于开展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职工主题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农垦、渔业、畜牧系统相关单位工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新时代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展示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时代风貌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职工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劳动逐梦风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坚定信心、自信自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决定举办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职工主题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

二、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

协办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垦局

媒体支持:中工网

三、参赛人员

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负责本地区工会隶属关系内相关单位推荐的摄影作品征集把关推荐工作;其他地区由各农垦、渔业、畜牧系统相关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摄影作品的征集把关推荐工作,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会负责本单位摄影作品的征集把关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可择优选送不超过8部摄影作品,并填写摄影作品登记表、汇总表(附件1、附件2)。以“推荐单位-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格式命名,于8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报送参赛作品以及附件1、附件2的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

(二)作品评审

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主办单位将对作品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的摄影作品,通过中工网进行网上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同时,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评出获奖作品,得分方式为网络投票占比20%,专家评审占比80%。

(三)结果展示

9月中下旬公布获奖作品和组织奖名单,并在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官方网站、中工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获奖作品,并寄送评比通报和获奖证书。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比出以下奖项:

(一)作品奖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入围作品的5%、10%、20%

最佳创意奖 一名

最佳构图奖 一名

最美视觉奖 一名

(二)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须以“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为主题,捕捉农牧渔业职工最美劳动瞬间,记录下工作中真实与美好的感情带给我们的感动,通过一张张真实的图片,诠释影像的力量,让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鼓舞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投送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组照视为一幅作品,限4—8幅),不接收自然山水风光类等与主题无关的作品。

(三)只征收电子稿件,每幅作品以JPG格式,长边为3000像素以上;相机类作品大小:5MB以上,手机类作品大小:3MB以上。作品中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

(四)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方面内容进行增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

七、特别说明

(一)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凡已在全国性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赛。

(三)主办方享有全部入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有权在展览展示、印刷出版、网络传播等相关宣传中使用(非商用)。所有参赛作品不另付稿酬,也不退稿。

(四)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

八、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此次比赛,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职工文化建设,充分展现广大职工在建设农业强国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精神风貌。

(二)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以此次比赛为契机,引导广大职工深刻感受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变化新气象,汇聚职工团结一心、持续奋斗的正能量。

(三)各相关单位可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网络投票,但不得采取刷票等不正当投票手段。

联系人:汪松涛   电话:010-68591043

接收作品邮箱:wangsongtao@acftu.org

附件:

1.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摄影作品登记表.docx

2.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摄影作品汇总表.docx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决定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大艺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艺节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大艺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大艺节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其中戏剧(戏曲)部分与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戏剧节融合举办,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大学生戏剧节暨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的通知》(闽文联〔2023〕31号)。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三)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闽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在职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活动安排

  (一)高校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

  各高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各高校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于9月15日前按照报送要求,将本校活动总结和经遴选并公示后的优秀节目、工作坊、作品和案例等相关材料报送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具体报送方式另文通知)。每所普通高等学校均要推报至少一个项目。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11-12月举办省级集中现场展演,由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分别承办,主要内容有: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并择优推荐至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相关高校。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艺术节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优秀组织奖由全省大艺节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学校艺术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校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艺术节各阶段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校级集中评选,有活动宣传报道、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未组织校级艺术节及展演的学校原则上不能参评。

  七、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负责活动整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艺术节各项组织工作。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高校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艺术节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陈贤登、郑娟娟,联系电话:0591-87091370、87091348。

  附件:1.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五种类别,其中戏剧(戏曲)项目按闽文联〔2023〕31号文执行。

  (一)集体项目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乐器自备,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甲组:本科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6个、艺术作品6件;高职高专院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个、艺术作品3件。乙组: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4个、艺术作品6件。艺术表演类项目中,各校推报的个人项目不得超过所推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数量不包括戏剧项目。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人限报1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人限报1幅。

  2.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参赛。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3.已获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或本年度已参加其他省级及以上赛事的节目和作品,不得重复申报本届大艺节(如已参加福建省第五届经典诵写讲比赛的节目和作品,不得再参加本届大艺节)。违规参赛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4.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最终推报全国展演的节目,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二)格式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工作坊内容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报送工作坊,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每所高校甲组可报送1队,乙组可报送3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一定数量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各学校、各院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大艺节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方式

  案例经高校组织评选推荐,由高校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本科高校不超过8篇,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篇。历届已获奖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设区市、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推动《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实施,激励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和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创作,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省科普服务中心、省科学传播中心、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省高等教育学会摄影专业研究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即将拉开帷幕。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和作品申报等工作。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科普惠及民生 创新引领发展”为主题,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以摄影的形式积极参与科普创作,推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可围绕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倡导全民健康生活、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等角度进行创作。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

江苏省科普服务中心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摄影专业研究委员会

协办单位:

江苏省艺术与科学中心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传媒学院

南京市全民阅读促进会

三、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运用摄影技巧,形象深刻地表现科普主题,将摄影艺术与科学普及属性紧密结合,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充满感染力、富有思考和想象空间,融科普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为一体,具有科普教育意义;

2.大赛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作品,欢迎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摄影团体积极组织参赛,也欢迎科普摄影爱好者个人报名参赛;

3.投稿者应保证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4.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制作,但不得违背科学规律;

5.每人投送总件数不超过20件(含20件),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件4-10幅),组照按1件计算,每件作品附20—50字文字说明;

6.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允许手机拍摄作品投稿,作品电子版长边1000-12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

7.作品入选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请作者将原图片(要求RAW格式或jpg格式不小于5MB,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格式不符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获奖资格;

8.为保证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大赛将邀请相关科普、摄影方面的专家组成江苏科普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9.评选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10.投稿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7月15日。

投稿方式:作品连同《报名登记表》(附件1)、《作品授权书》(附件2)一同上传至邮箱:kpsy2023@163.com

四、奖项设置

1.作品奖

一等奖3名、各付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各付奖金300元;三等奖20名、各付奖金100元;优秀奖100名;入围奖若干。作品奖同时颁发获奖证书。主办方具有获奖作品使用权,用于展示、展览、制作画册、网络传播等科普活动,不再支付参赛者稿酬。

2.优秀组织奖

组织奖10个,颁发证书,按照单位、团体组织动员参赛人数、作品数、作品质量等进行评选。

3.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颁发证书。

五、优秀作品展出及出版

1.评选结束后,主办方将从获奖作品中精选部分优秀作品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展出,并将在全省巡展;适时优选获奖作品编印成册。

2.优秀作品推荐参加2023年中国科普摄影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评选及展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蕴丰

电话:025-8667076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7

邮编:210019

附件:1.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报名登记表

          2.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作品授权书

江苏省科普服务中心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摄影专业研究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作品授权书.doc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英文名称:2022 Anhui College Students Photography Competition

组    别:高校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安徽画报社

技术支持: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大赛组委会

   任: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陆   林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

刘冬梅 安徽画报执行主编

   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杨柏岭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处长、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

李子华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院长

崔光磊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二)专家委员会

  任:

许  国 安徽省文联副主席、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刘小兵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晓红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张东俊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郑  雯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徐国康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员:

许文龙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陈志勇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乐卫星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安徽处首席代表

马启兵 安徽画报社图片总监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

吴春雷 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

韩   洁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罗   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刘  佳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工作人员:

王  蕾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

张  雁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秘书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竞赛目的

大赛为培养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大赛旨在推动我省高校摄影相关专业的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掘培养高素质摄影人才,推动我省摄影产业快速发展。

四、竞赛内容

1、纪实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实类作品要准确客观的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

投送纪实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2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可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减,可进行多个图像及元素的组合,原始画面系作者独立完成,不得下载、抄袭。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以摄影作品为参赛依据,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六、竞赛流程

2022年10月1日-10月17日: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下发文件和宣传摄影大赛活动,各学校组织学生创作摄影作品。

2022年10月18日-11月20日:各学校独立筛选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上传至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定官方邮箱。

2022年12月10日-12月30日:专家评委匿名评审,作品评选由专家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选出入围暨获奖作品,并公示。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安徽省所有高等院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不限。

1、学生参赛需由学校统一上报参赛作品和报名材料。

2、纪实类、艺术类两个类别中,每个参赛类别每个学校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0件,参赛者每类别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总参赛不超过6件。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总数不超过4项。

为保证竞赛公正公平,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成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二)报名要求

1、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2022年度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展映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图像等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对其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对于评选后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

4、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的所有参赛细则。

5、作品必须在11月20日之前成功上传。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7、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8、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9、参赛作品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如因参赛作品使用主体、范围、方式等产生冲突,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0、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大赛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给大赛组委会邮箱备案。

(三)报名方式

2022年11月20日中午12:00前,各参赛院校需准确填写《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每位参赛者需填写《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学生承诺书》,指导老师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导教师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报送电子版;或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生成PDF版后发送至邮箱。

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各参赛院校上报的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指导教师姓名、参赛者姓名等信息,上报作品经编号后进行匿名评审。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13855388919;电子邮箱:704354981@qq.com;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241002。

(四)成绩公布

大赛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高教网将获奖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颁发竞赛获奖证书。

八、成绩评定

(一)省赛入围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创作的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血腥、恶搞、低俗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画面精美,作品创作时间均为2021年之后,彩色、黑白均可,每组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

(四)评分标准

1主题:主题突出、思想深刻、作品原创,内容充实,表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40分)

2创意:独具个性创意品位,有新鲜的画面设计、有明确的表达角度,有巧妙的个性化视角。(30分)

3技术控制:拍摄手法新颖、视觉冲击力强,层次丰富,细节清晰,构图合理,色彩搭配协调。画面稳定、概念准确,有表现力、感染力。(30分)

(五)评审流程

1、大赛初选:专家初评推荐每个参赛类别最高不超过300件参赛优秀作品,产生入围名单,进入终评环节。

2、专家终评:入围作品终评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根据所得平均分排序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九、奖项设置

1、根据比赛的成绩分别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2、以每个参赛类别进入终评环节的参赛项目数为基数,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等奖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3、评选“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面向所有参赛学校,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评选比例为参赛学校总数的20%。

   十、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人员必须为高等学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文明参赛,遵守大赛相关规定。为确保赛事的顺利推进和活动的组织效率,各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赛程设定的赛事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老师负责参赛作品的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入“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QQ群,在赛事期间密切关注工作群发布的通知。

   (三)工作人员须知

积极热情,为参赛人员提供周到服务。本项赛事的工作人员包括评委、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各有分工各有职责。

1、接受组委会邀请的专家评委,应提前认真研读赛题,对赛题的主要知识与能力做好准备。在正式评审前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专家承诺书》。

2、评委应主动不与任何参赛团队接触,在比赛未结束前不对参赛团队或赛题进行实质性点评。在评审时,严格按照评审评分细则进行公正评审。

3、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按赛程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发布、收集、分类、寄送,对各赛团队的反馈意见、材料进行登记、处理或上报。在大赛正式发布时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承诺书》。

 十一、申诉与仲裁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如对比赛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由参赛校领队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签名。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疫情防控

鉴于2022年的特殊情况,组委会、参赛院校、参赛团队所有成员在竞赛期间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和所在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各参赛学校、参赛团队在作品制作、报送等环节,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无必要,不得开展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相关活动。确需开展小规模线下活动,必须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向所在学校疫情防控机构报备,活动期间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各参赛队不得以作品创作特殊需要为借口,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旦发现参赛队员、指导老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学校。

省赛评审阶段,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评委等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签署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议现场。

若因疫情影响导致竞赛时间或安排调整,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十三、竞赛宣传展映

(一)参赛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展播;

(二)大赛海报等赛事信息将通过网络平台向省内高校宣传报道。

十四 、竞赛联系方式

官方QQ群(指导教师):“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群号:188282384,请各参赛高校指定1—2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联系。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方式:13855388919

 邮    箱:704354981@qq.com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    编:241002

附件1: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3:大赛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