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6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5〕59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要求,定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6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全国总决赛选手推荐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大赛分为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3项主体赛事。其中,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和职教组;课程教学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

(二)同期活动

各高校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大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课程教学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入围市级决赛的学生选手将获得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名额,进入基地参与市级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推荐重点企业优质岗位。

四、参赛报名

(一)所有参赛选手须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二)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三)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各参赛高校按要求设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进行校级管理及信息查看,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五、赛程安排

(一)校级初赛

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各高校参照大赛方案,自主确定参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大赛将综合考虑各高校参赛人数、参赛比例等因素分配复赛名额。各高校完成校赛后,按照分配的市级复赛参赛名额择优推荐参赛选手。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二)市级复赛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标准,采用线上评审方式进行。

(三)市级决赛

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采用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教师了解和参与大赛,积极动员学生、教师参与活动。

(二)精心组织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学生生涯教育、就业服务、课程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再投入、再促进,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坚持公益办赛、公平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赛事组织情况及同期开展的就业指导、校园招聘等活动,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

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梳理办赛经验,推动校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后期将组织高校开展经验交流。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获奖作品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所有报名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大赛比赛规程。

(五)各高校需确定1名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校级管理员。

(六)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研赛道: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朱华珍 65986296

职教赛道: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张春 64508795

教学赛道:华东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朱  雷  54345048

统筹协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周璐璐  64823070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下载。

附件: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6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6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上海赛区)暨2026年上海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课程教学赛道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5年11月4日

抄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印发

相关附件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函〔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强化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定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执行主任。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参照成立相应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其中,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和职教组;课程教学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详见附件3)

(二)同期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以创促就、课程教学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参照总决赛系列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同期活动。

五、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一)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各地各高校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课程教学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分组设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保持合适比例)。

(二)全国总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75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400人,就业赛道约350人,结合参赛选手专业背景、目标职业及所属行业等划分赛场。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组别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1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学生选手参赛名额。

(三)全国总决赛参赛教师选手约100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各地高等教育规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开设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教师选手参赛名额。

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以及地方和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5年10月—2026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各高校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不晚于2026年1月31日。

(二)校赛省赛(2025年10月—2026年3月上旬)。各地各高校按要求设省级、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管理、查看省赛和校赛信息。各地须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省赛组织工作。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全国总决赛(2026年4月)。参加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现场比赛及同期活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教学赛道赛程安排参照课程教学赛道方案(附件3)进行。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地各高校须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教师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各类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各地各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推荐专家、发动用人单位参与大赛,汇集更多实习和就业岗位资源,助力更多毕业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尽早就业。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学生生涯教育、就业服务、课程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再投入、再促进,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坚持公益办赛、公平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

(三)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大赛组委会将适时发布大赛徽标、主视觉、吉祥物形象等宣传元素,供各级赛事使用,不断提升大赛品牌影响力。

(四)总结经验。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梳理办赛经验,推动校赛省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用好大赛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和育人价值,加力宣传涌现出的朋辈教育典型人物和事迹,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各地在省赛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组织高校开展经验交流。

九、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根据需要组织赛事说明会或相关工作培训,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上述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监管评委和工作人员。

附件:

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课程教学赛道方案

教 育 部

2025年10月17日

关于举办2025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城市管理网格员竞赛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单位),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助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计划举办2025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城市管理网格员竞赛,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协办单位

峄城区民政局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峄城区市场监管局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四)竞赛组委会

大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及技能等级证书发放工作。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市级二类职业技能专项竞赛,竞赛项目(工种)为“城市管理网格员”个人单项赛,设置理论考试、技能实操两个竞赛项目。

三、竞赛内容

竞赛以城市管理网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30%、技能实操成绩占70%。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从职业技能评价题库中抽取;技能实操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操作技能试题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

四、参赛人员要求

报名选手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自觉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应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扎实的操作技能。年满16周岁(含)以上,各类企业、院校、社会组织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枣庄市技术能手”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比赛。

五、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拟于2025年11月中旬举行

(二)竞赛地点: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比赛时间及注意事项,报名后由协办单位通知至选手。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不超过1、2、3名,另设优秀选手若干,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60%,获得决赛个人第1名且16周岁以上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枣庄市技术能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证书。获得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各职业(工种)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七、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9日

报名方式:

方式1:参赛选手须填写《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PDF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以本人身份证命名)。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方式2: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3办公室(峄州路16号)。

八、联系方式

电话:0632-7507773

邮箱:ycrfzx@zz.shandong.cn

九、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技能竞赛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切实组织好本地企业、院校的竞赛报名工作。

(二)发现大赛报名选手存在伪造信息、替赛等不诚信行为的,直接取消比赛成绩,撤销各类奖励。

附件:2025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城市管理网格员竞赛选手登记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关于举办2025年枣庄市 “鲁班传人” 职业技能大赛 —— 城市管理网格员竞赛的通知

2025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城市管理网格员竞赛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身份证号
职业(工种)及等级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所在区(市)
联系电话
获得荣誉

奖项

个人简历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2025年月日

赛项承办单位意见:

(盖章)

2025年月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湖南省科技政策宣贯大赛的通知

湘科发〔2025〕128号

各市州科技局、教育(体)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知晓度,强化政策贯彻执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决定联合举办湖南省科技政策宣贯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围绕“科技政策新视角”主题,动员在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用短视频方式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政策,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见效,提升科技行政执法效能,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

湖南省振兴科普教育服务中心

湖南教育电视台

三、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科研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每个参赛作品参赛人员(含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不超过5人,其中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参赛作品应当由所在单位审核报送,不接受个人参赛。举办方将视情组织现场答辩。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围绕宣贯政策清单(详见附件1)中政策进行解读。鼓励结合本地、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关联政策、落实举措及实践经验进行深度解析,聚焦关键点、具体问题、操作细节等,充分体现参赛者对政策内涵的转化能力、执行过程的创新举措及实际成效的总结提炼,力求作品达到政策应用示范、经验分享的目的。不接受简单通篇复述政策条文或空洞解读的作品。

2.参赛作品能够透彻、准确地理解所宣讲的政策法规,以便于理解、可接受度高、趣味性强、传播度好的形式表现。鼓励创新表达方式。

3.参赛作品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科研伦理等内容,如有违反即取消参赛资格、追回所获奖励及荣誉,参赛单位及参赛作品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参赛作品与所选主题赛道契合程度将作为评审标准之一。对作品内容与主题赛道严重不符的,大赛举办方有权对作品报名赛道进行调整或直接淘汰。

5.作品形式包括:政策解读,对政策中社会普遍反映不易理解或理解不到位的条款进行问答式、解析式解读;案例剖析,选取鲜活的案例,结合政策条款进行解析,反映政策实施的效果和落实情况。

6.表现形式包括:①微讲述(路演)类视频。通过口述、采访、问答、脱口秀、演讲等方式,对政策条款进行解读宣讲的视频作品;②微电影(故事类)视频。基于对政策的理解,将政策应用场景、应用过程、应用价值等,以微电影方式进行演绎的作品;③其他表现形式。拍摄制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景、动画、AI虚拟(不接受全部由AI生成的作品)等。

7.视频时长3-6分钟。参赛作品要求横屏,画质达到1080P,画面比率为16:9,文件小于500M,字幕为简体中文,MP4格式。原则上视频参赛材料应使用普通话,根据情景和地方宣贯需要,可视实际使用方言。

(三)创作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参赛人员原创作品,参赛人员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创作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引用音乐、图片、视频等资源,须取得资源方合法授权并注明来源,否则视为非原创。若有第三方对作品著作权等提出异议,经查明属实的,大赛举办方有权取消参赛人员资格,其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负责。

四、申报推荐方式

1.申报。作品负责人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申报书填写内容应与视频片头片尾保持一致。

申报单位(由政策法规工作或科普工作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办理)须确认作者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行为,并对作品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书(附件3),确保作品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线下(用U盘或光盘存储)将参赛作品报送至推荐单位。

2.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材料和作品进行审核确认,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推荐(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不予以受理),汇总后出具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报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线下寄送至指定地址。

五、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含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函于2025年12月12日前寄送(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另设优秀奖若干名,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择优给予省科普项目(后补助)立项资助。

七、相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发动。请各单位组织发动本单位一线科研人员、科技管理工作者积极参赛,加强服务指导,培训、选拔和推荐参赛人员,开展政策解读、案例提炼及视频创作,组织内部评选,提高参评作品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请各单位严格开展参赛作品内容审核,确保参赛作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不出政治问题、政策问题、安全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赛前辅导(自愿参加)。10月下旬,大赛举办方组织赛前辅导,具体时间地点将在QQ群内通知。通过邀请政策专家集中解读本通知所列述的相关政策,帮助参赛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涵和要点,同时邀请媒体专家、视频制作专家讲解内容选题、视频制作技巧、文案策划设计、视频宣传及平台选择等。

(二)作品宣传。大赛举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权利,并将优秀作品在省级媒体播放推广、通过官方公众号或授权其他媒体平台展映展播。作者本人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附件5)。

(三)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举办方所有。

(四)大赛建有QQ群,赛程进展及现场答辩等具体要求将在QQ群适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731-88988621、8898888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0731-84586921、84586761

联系邮箱:1519472912@qq.com

QQ群:1005099088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301室,邮编:410013,电话:0731-88988621

附件:  1.湖南省科技政策宣贯大赛细则

2.湖南省科技政策宣贯大赛申报书

3.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4.湖南省科技政策宣贯大赛作品推荐汇总表

5.承诺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0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征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将于2026年在伊犁州伊宁市举行。为了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安全、节约的体育盛会,全面展现新时代伊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与范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邮寄方式递达的应征作品,以交寄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二、设计要求

(一)主题口号

1.体现健康中国要求、新疆特色和伊犁的美好形象,全面展示新疆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和主办地伊犁人民昂扬向上的激情,全力打造运动之城,活力之城。既能突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精神,又能反映中华体育精神。

2.口号要简洁、响亮、好记、易懂,富有感情色彩、能打动人心,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

3.原则上每条口号不超过20个字。

(二)会徽

1.融入新疆、伊犁州特有的文化符号、历史遗迹或自然景观,体现地方深厚文化底蕴和伊犁鲜明人文特色,包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2026”和“伊犁”等要素。

2.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构图简洁,选用鲜明、活泼且富有感染力的色彩组合,既能吸引眼球,又能与运动会的氛围相契合。

3.结合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如扁平化设计,3D效果或动态交互等,使会徽具有时代感和创新性,吸引更多年轻群体关注。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视觉冲击力强。

4.会徽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应蕴含深意,可以是对新疆或伊犁州发展愿景的寄托,也可以是对体育精神、和平友谊的颂扬,让观者能从中感受到深刻的文化内涵和正面价值。

5.用彩色图形设计(原则上不超过4色),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显示。

(三)吉祥物

1.造型简洁、色彩明快,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具备商业开发价值,能广泛适用于第十五届运动会特许产品制造、视频宣传和景观建造等不同领域;设计应确保吉祥物在不同尺寸和背景下都能保持良好的辨识度和视觉效果,吉祥物的设计应与第十五届运动会的主题和精神相契合,能够传达运动会的核心价值和氛围。

2.体现新疆文化特色和伊犁地域文化特点,充分表达伊犁人民对全疆各地运动员的热烈欢迎之情以及对运动会的美好祝愿;细节方面,要关注吉祥物的表情、服饰和配件,使其更具个性和表现力。

3.吉祥物的形象应富有亲和力和象征意义,可以选择动物、人物、虚拟角色或象征性图案等作为基本形象。形象应符合运动会的主题,并具备一定的趣味性和辨识度。风格上可以选择卡通风格、拟人化设计或现代简约风格,根据运动会的整体风格来确定吉祥物的表现形式。

4.根据本届运动会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吉祥物命名。

三、提交方式

1.提交的吉祥物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命名、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附设计说明(原则上不应超过300字),主要阐述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

2.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填写报名表,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并独家使用于本届运动会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不得抄袭、模仿、侵权他人作品,如发生损害他人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相关应征作品提交人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如由此导致筹委会或相关主体损失的,相关应征作品提交人须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4.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会徽、吉祥物提交的电子文件幅面100cmx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5.所有应征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寄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设计作品征集”或“伊犁州城市形象标识”字样。

四、评选办法

1.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伊犁州筹备委员会宣传策划组邀请国内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匿名评选。

2.对评选作品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媒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网站、伊犁州政府门户网站、伊犁零距离、伊犁新闻网等,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最终结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网站、伊犁州政府门户网站、伊犁零距离、伊犁新闻网公布。获奖作品将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

五、奖励办法

1.会徽、吉祥物各设优胜奖1名,奖金20000元;各设优秀奖3名,每名奖金5000元;附荣誉证书。

2.主题口号设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6名,每名奖金1000元;附荣誉证书。

3.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征集方代扣代缴。

六、作品权属

1.所有应征的入选作品作者,视为已经同意著作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伊犁州筹备委员会宣传策划组(或其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下同)独家所有,奖金视为作者同意一次性支付买断知识产权(含载体)的酬金,主办单位有权永久免费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表、使用入选作品,主办方在具备署名条件下依法保障作者享有署名权。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伊犁州筹备委员会宣传策划组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伊犁州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七、提交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4号伊犁州体育局

邮编:835000收件人:何泽虎 联系电话:13709993005

电子邮箱:18196996501@163.com

咨询联系人:何泽虎  联系电话:0999-7721308

八、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节点将通过官方平台另行公告,以最终发布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

伊犁州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关于开展“京蒙携手·教育振兴”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京蒙教育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协议》要求,弘扬教育家精神,共同加强京蒙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自治区教育厅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由内蒙古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共同承办“京蒙携手·教育振兴”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京蒙教育协作智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给予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10月31日。

二、大赛内容说明

(一)参赛对象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各普通中小学校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不包含教研员及已获得第二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的教师。

(二)参赛形式

本次大赛要求京蒙“组团式”帮扶学校、“手拉手”结对帮扶学校组队参赛,非上述京蒙结对帮扶学校可自主与北京学校组队参赛。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教师各1人组队参赛,每位教师限参加1个团队,不得重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三)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相应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要求,落实“双减”及新课标理念,注重数字技术的应用与评价方式创新,强化课程思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具体教学内容从内蒙古教师任教科目的现行教材中自行选择。

(四)作品要求

1.须为参赛人原创;

2.未曾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展示过;

3.未参加过其他各类比赛;

4.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五)参赛组别

大赛按学段学科分为16个组别。

小学: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科学,共4个组别;

初中、高中: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各6个组别。

每对结对校每个学段最多可选择3个组别参赛,其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为必选组别,另外2个组别由学校自行选择。

(六)作品数量

每对结对校每个组别最多可共同提交1个作品。

(七)大赛流程

1.线上报名

5月13日至6月10日,京蒙结对校取得联系,分别指定一位负责人扫描大赛二维码,进入大赛工作群(见附件1),并沟通确定参赛组别和参赛教师。

由内蒙古参赛教师登录平台进入大赛主页,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教师报名信息表》盖章扫描件(见附件2)以及《京蒙学校结对协议》,并邀请北京教师填写个人信息。北京参赛教师收到并打开邀请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后,由内蒙古参赛教师完成线上报名并等待审核。教师报名指南详见附件5。

2.提交参赛作品

6月16日至7月15日,由内蒙古参赛教师登录平台上传本团队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包含教学视频及配套的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内容要求见附件3,教学设计内容要求见附件4,作品提交指南见附件6)。为确保作品正常参与评审,内蒙古参赛教师上传作品后,需由北京参赛教师登录平台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作品提交。

3.旗县、盟市初审

7月16日至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各旗县、盟市教育(教体)局通过平台对本旗县、盟市参赛作品进行逐级评审,并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复审。初审结果在平台官网公示3天。

4.大赛组委会复审

8月20日至9月20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京蒙两地专家通过平台对入围复审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复审结果在平台官网公示5天。

5.总结展示活动

10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教师进行现场展示,专家进行现场点评,同时为获奖的京蒙教师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大赛结果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大赛组委会最终将视比赛情况确定最终获奖比例和名单。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团队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荣誉证书由市教委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颁发。

四、大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本次大赛是京蒙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大型赛事,是京蒙教育协作“三一·三同”常态化协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展示京蒙两地教师教学成果的重要平台。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充分认识赛事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大赛报名和初审工作,及时将大赛通知转发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普通中小学校,确保大赛顺利开展。

(二)广泛选拔。各普通中小学校要抓住京蒙教育协作的机遇,以大赛为抓手,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本校骨干教师队伍为目标,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比赛,指导参赛教师认真打磨参赛作品,并提供技术、场地等必要支持,并以此为平台,深化结对学校间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把关。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及各普通中小学校须对参赛教师的师德师风及参赛作品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等情况。同时,各盟市教育(教体)局须对评审专家的师德师风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须保证原创性、真实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造假,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12948(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联系邮箱:3629@cnu.edu.cn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徐子健

联系电话:0471-2857134

附件:1.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联络二维码

      2.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教师报名信息表

      3.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作品视频要求

      4.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教学设计模板

      5.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教师线上报名指南

      6.第三届“驼铃杯”课堂教学大赛作品提交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5月20日      

 

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征集

为推动青少年田径事业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创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将于8月10日 – 15日在沈阳举办。为充分展现辽宁及沈阳田径运动魅力、文化底蕴和赛事精神,5月15日,运动会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征集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奥体中心召开,组委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本届田径运动会主题口号、 会徽、 吉祥物设计,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征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

三、征集对象

所有支持并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团队,均可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四、征集原则

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 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25年5月15日13时正式启动,至2025年6月15日17时截止。

六、征集作品要求

(一)主题口号

1.具有时代青春气息,语言简洁,文字优美;

2.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体现沈阳特色、沈阳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地域文化特征;

3.字数限定在 16 字以内;

4.主题口号设计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理念与思路,与主题口号同时递交。

(二)会徽

1.会徽设计要体现时代气息,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易懂、易记、易推广;

2.体现“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体现“第一届” “青少年”等元素。同时融入田径运动的动感、活力与艺术美学;

3.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会徽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与含义,与会徽设计同时递交。

(三)吉祥物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能够反映田径运动形象;

2.吉祥物设计要体现青少年运动主旨精神,体现田径运动特征、沈阳特色和文化内涵;

3.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田径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4.吉祥物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 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6.吉祥物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 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与设计稿同时递交。

七、评选办法及奖励方式

(一)评选办法

1.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的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

2.组委会拥有决定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的最终权利。

(二)奖励方式

1.主题口号:

评选出入围作品5条,每条奖励人民币200元;评选出最终确认主题口号作品1 条,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会徽:

评选出入围作品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评选出最终确认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吉祥物:

评选出入围作品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评选出最终确认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

注: 最终确认的作品不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主题口号、会徽和吉祥物设计者给予赛事纪念品(另定)及颁奖嘉宾礼遇一次(奖项待定,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纳税金。

八、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

1.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以电子邮件和挂号邮寄的方式同时提交。

2.作品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主题口号、会徽、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注明,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二)报送地址

联系人:于硕 张颖

联系电话: 024-23865758 18909885835(同微信)

电子邮箱:bgs-styj@shenyang.gov.cn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71号沈阳市体育局 张颖收,联系电话18909885835。

特别提醒: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报送补正材料。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25年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省相关单位、高校院所、科普场馆、博物馆、气象地震(台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选拔培养优秀科普传播人才,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矢志创新发展,建设科技强国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海南兴科热带作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三、赛事安排

(一)报到时间:2025年6月14日;

(二)培训时间:2025年6月14日下午;

(三)初赛时间:2025年6月15日;

(四)决赛时间:2025年6月21日;

(五)比赛地点: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热带农业科技博览园(海南省海口市城西学院路4号)。

四、有关要求

(一)名额分配:本次大赛限定参赛选手150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自动关闭。为确保多单位多领域选手参赛,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不超3人(含3人),若单位报名人数多,建议先进行内部筛选后择优推荐参赛。科普场馆、博物馆、气象地震(台站)至少派出1名选手参赛。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参赛。

(二)比赛使用普通话,具体流程要求详见工作方案。

(三)参赛费用:参赛选手交通费用自理,选手食宿等其他费用由赛事承办单位承担(原则上海口地区选手不安排住宿)。

(四)报名要求:参赛选手应在6月8日17:00之前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并于6月11日17:00前提交比赛稿件(PPT),未发送比赛稿件视为弃赛,报名表及比赛稿件发送至邮箱hnskpjjds@163.com(请务必备注“单位+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星画、王韫镭

手机:17733101314、13931316553

邮箱:hnskpjjds@163.com

附件:

1.2025年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工作方案

2.2025年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25年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工作方案.docx
附件2.2025年海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doc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闽科才函〔2025〕10号)要求,我局开展福建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年龄18周岁以上的福建省全职专职或兼职科普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或有一定经验的科普及科学传播爱好者。

二、推荐名额

我局可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已获得往届2次福建省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推荐参赛。禁止同一选手多渠道推荐报名参赛。

三、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填写《福建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附件2),于4月28日前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报名材料(包含讲解内容PPT或视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局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表承诺及授权栏须选手本人签字,如需代签,必须提供选手本人的明确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签,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比赛指定使用WPS进行演示,建议使用WPS制作,画面比例16:9,在PPT嵌入或关联视频文件请使用WMV格式,视频页面播放方式选择自动播放(PPT仅限本人操作,请勿设置单击播放)。个性化字体请嵌入PPT并提供字体文件(云端字体可能存在兼容性异常)。

若播放文件为视频,格式请使用MP4,视频编码要求H.264(为避免兼容性异常导致播放卡顿,请勿保存为H.265格式),视频声音请采用双声道立体声,请勿将音轨配置到单一声道,分辨率使用1920*1080,文件不大于500M。

联 系 人:郑晓昆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号楼523市科技局人才处

邮    箱:fzaiep@163.com

联系电话:0591-87114127

附件:

  1.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闽科才函〔2025〕11号)
  2. 福建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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