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

各区、市教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加快创新人才培养,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我市打造成“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的工作部署,搭建多元“三创”教育平台,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我市青少年创客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爱创造,爱环保

三、参与范围及组别

全市中小学生,比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四、活动内容

根据创客活动的工具类型和成果形式不同,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分为手工创客、3D创客比赛、电子创客比赛、数媒创客比赛、趣味编程创客比赛和创客教育优秀校本课程评选6个部分。

(一)手工创客比赛

手工创客比赛以“保护环境,保护海洋”为主题,作品要能够体现主题内容,须使用无毒无害的废弃物品(如废弃的纸箱、光盘、废旧玩具、废旧电器及可循环利用的材料等)制作。作品的形式、功能不限,具有创新、艺术等特征。作品的尺寸应适合展示,避免过小或过大的作品。

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见附件1)及作品的演示视频(MP4格式,作品视频资料时长为5分钟之内,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可同期配音说明)。

(二)3D创客比赛

3D创客比赛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参赛学生以3Done、123D,3DMAX等应用软件设计作品,表达主题内容,并输出为3D打印机可认格式。参赛作品上须有“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文字。

3D创客比赛为单人比赛,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3D建模源文件、STL格式文件和所设计模型的演示动画(MP4格式,作品视频资料时长为5分钟之内,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可同期配音说明)。

(三)电子创客比赛

电子创客比赛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基于开源硬件,设计并制作出能解决生活中环保问题的作品,不限制开源硬件类型,但不得完全利用购买的成品套件参赛,已参加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再参评。

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及作品的演示视频(MP4格式,作品视频资料时长为5分钟之内,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可同期配音说明)。

(四)数媒创客比赛

数媒创客比赛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参赛学生通过实物道具(道具类型不限,大小控制在A3范围内),借助于定格动画拍摄软件(如stop motion V8等) 进行逐帧(张)拍摄,形成连贯性的图片序列,输出生成视频;也可借助于外部数码设备(如手机、照相机等)拍摄具有情节连贯性的图片序列,导入软件中,输出生成视频(MP4格式)。

参赛作品可为学生本人独立制作、小组合作制作和成人指导下制作,但不得由成人代替完成,作品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要求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在720*576像素以上。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工程源文件、作品视频。

(五)趣味编程创客比赛

以“爱创造,爱环保”为主题,使用Scratch语言进行故事创编。

趣味编程创客比赛为单人比赛,作品提报时,参赛学生需提报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书、作品源文件和视频文件(MP4格式)。

(六)创客教育课程评选

青岛市中小学创客教育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方案及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3。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6月)

以各区(市)、学校为单位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在普及活动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中小学生创客大赛各比赛项目,各区(市)分别可以择优推荐上报30份作品,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分别可以择优推荐上报5份作品,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二)第二阶段(7月)

组委会根据第一阶段上报作品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优秀学生参加第二阶段的决赛。第二阶段比赛为现场制作或展示,参赛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

六、表彰奖励

组委会将根据不同比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创客大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活动内容,制定本区(市)和学校的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

(二)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内、校外创客课程资源加强创新、创业、创客教育,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创客教育活动。要注重发挥学科教师、科技辅导员的作用,鼓励学生组建创客社团、创客兴趣小组,不断提升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同时将创客大赛与德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客精神,为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请于6月1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客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市少科院,同时报送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市少年科学院联系。

  联系人:周 杰,联系电话:83730502

  青岛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青教办字〔2017〕039号附件1.2.3.doc

青教办字〔2017〕039号附件4.xls

2017年华为销售精英挑战赛

大赛介绍

2017年华为销售精英挑战赛是华为公司面向全球大学生举办的训赛结合的大型销售类竞赛,致力于让参赛学生充分认识华为销售类岗位,学习销售知识,感受商场实战,锻炼实践能力,同时为参赛学生提供近距离接触华为的机会。

大赛口号为“世界舞台 有你精彩”,将在全球10大赛区启动开展。大赛分为“区域海选”、“区域决赛”、“全球总决赛”三个阶段。参赛形式上以个人参赛和团队比赛相结合形式,各赛区的TOP5选手将组队代表赛区参加5月在深圳举办的全球总决赛。

参赛要求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海外留学生(本、硕)

2、对销售类岗位有热情,乐观积极,敢于迎接挑战

参赛形式

报名形式: 个人报名

比赛形式: 区域海选阶段:个人赛;

区域决赛阶段:团队赛,校园海选晋级参赛选手可自由组队(四人一队),也可向区域赛事组委会申请安排随机组队(海外赛区无此环节);

全球总决赛阶段:团队赛,各赛区个人TOP5选手晋级全球总决赛。

奖项设置

全球总决赛:

一等奖: 1队,¥10万现金大奖,证书和奖章

二等奖: 1队,¥5  万现金大奖,证书和奖章

三等奖: 1队,¥3  万现金大奖,证书和奖章

全球50强(除冠亚季军): 华为旗舰产品一台,奖章和证书

区域决赛:

团队奖:区域3强团队,证书,奖章,团队奖品

个人奖:区域TOP10个人,证书、奖章、奖品

优才计划:区域TOP10个人, 及区域团队冠军,加入优才计划

校园海选:

入围奖:通过校园海选晋级到区域决赛的个人,大赛晋级证书

纪念奖:所有参与到现场海选的选手均可获得大赛精美纪念品一份

赛程设置

一、区域报名:3月3日-3月31日

二、区域海选:4月中旬

三、区域决赛:4月下旬

四、全球总决赛:5月

区域赛事具体日期以各赛区通知为准,全球总决赛具体日期以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大赛组委会对赛事日程保留最后解释权

赛区设置

京津赛区    (北京、天津、河北)

东北赛区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上合赛区    (上海、安徽)

杭厦赛区    (浙江、福建、江西)

西北赛区    (陕西、甘肃、河南、山西、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江山赛区    (江苏、山东)

成渝赛区    (四川、重庆)

武长赛区    (湖北、湖南)

粤港澳赛区     (广东、香港、澳门、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台湾)

海外赛区    (面向海外留学生)

优才计划

1、面试绿卡:免集体面试,面试通过可获高薪Special Offer

2、实习直通车: 有机会获得华为勇敢星实习offer

3、销售精英培训计划:销售专家培训、公司高层交流会

全程概览

一、区域海选

竞赛范围: 全球分十个赛区举行

竞赛时间:

3月3日:  报名启动

3月31日:参赛材料提交截止

4月中旬: 校园现场海选

参赛形式: 个人参赛

通过大赛网站报名,提交参赛材料,按规则参加线上海选、校园现场海选”

竞赛赛制: 淘汰赛制

竞赛规则: 线上海选:参赛者按要求提交参赛材料,经竞赛专家委员会线上评审海选,通过后晋级校园现场海选环节;

校园现场海选: 参赛者围绕参赛材料进行自我展示,由竞赛专家评审团评议晋级或淘汰,晋级人数由参赛选手综合表现择优晋级,不设晋级人数限制。

奖励方式:

入围奖:通过校园海选晋级到区域决赛的个人,大赛晋级证书

纪念奖:所有参与到现场海选的选手均可获得大赛精美纪念品

二、区域决赛

竞赛时间: 4月下旬   区域决赛

参赛形式: 团队参赛

晋级区域赛的选手自由组队(四人一队),或向区域赛事组委会申请安排随机组队

竞赛赛制: 积分制(团队积分、个人积分)

竞赛规则: 赛事组委会公布赛题,参赛选手通过团队合作形成销售解决方案,现场由竞赛专家评审团现场考核,分别给出团队得分、个人得分:根据团队解决方案、现场综合表现给出团队得分,根据个人在团队贡献及现场考核表现给出个人得分;根据团队积分排名,决出区域3强团队;根据个人积分排名,决出区域TOP10个人。

奖励方式:

团队奖:区域3强团队,证书,奖章,团队奖品

个人奖:区域TOP10个人,证书、奖章、奖品

优才计划:区域TOP10个人, 及区域团队冠军,加入优才计划

注:海外赛区无区域决赛环节

三、全球总决赛

竞赛地点: 深圳

竞赛时间: 5月

参赛形式: 团队参赛

各赛区TOP5选手组队,代表各赛区参赛

竞赛规则: 基于销售岗位(客户经理、产品行销经理、营销工程师、合同商务工程师)人才素质要求,培训与竞赛相结合,专家现场考核。

奖励方式:

冠军队伍获一等奖,每队奖金¥10万元,奖章和证书

亚军队伍获二等奖,每队奖金¥5万元,奖章和证书

季军队伍获三等奖,每队奖金¥3万元,奖章和证书

全球50强(除冠亚季军):华为旗舰产品一台,奖章和证书,华为销售精英特训营

特别声明

一、赛程安排具体日期以正式通知为准,大赛组委会对赛事日程保留最后解释权;

二、所有参赛提交作品,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版权归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参赛团体,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含开源社区)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入围奖以上的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独家拥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开源和宣传等权利。

3)免责声明:

比赛中所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或参赛团体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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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为销售精英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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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

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是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赛事,旨在搭建平台对接资源,树立典型营造氛围,激发全社会各群体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届“众创杯”在2016年成功举办,累计吸引参赛项目约2万个,获得社会各界良好反响。今年我省将继续举办第二届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为统筹资源、完善服务、多方联动、互利共赢,将“众创杯”打造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双创品牌,现公开征集大赛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合作单位

主要面向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园区(含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和创业服务等机构。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丰富的服务资源。

3.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愿意在己方业务和能力范围内为大赛提供相关支持。

二.创业导师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参与创新创业辅导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经济、科技、市场发展有较强的预判能力。

3.有创业创新辅导经验或自主创业成功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投融资、管理咨询等行业的丰富从业经历。

4.愿意积极配合“众创杯”大赛组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应根据大赛组委会安排,提供相关资源服务。其中,属创业投资机构的,应组织或参加一场次以上风险投资主题分享活动;属创业孵化园区的,应配合组织一场次以上路演比赛或现场考察活动;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应组织或参加一场次以上展示交流活动,按大赛组委会需求适时提供相关人力资源协助。同时,应结合自身优势为大赛提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推荐项目参加大赛。

2.推荐2名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担任创业导师。

3.安排人员出席启动仪式、颁奖仪式等重要活动。

4.为优秀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减免费场地、孵化辅导等。

5.配合参与宣传片拍摄、节目录制等工作。

(二)创业导师

1.担任赛事评委,参与相关路演比赛活动。

2.配合参与宣传片拍摄、节目录制、新闻采访等工作。

3.按大赛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导师寄语、项目点评、形势分析等。

三、支持措施

(一)合作单位

1.获颁“广东‘众创杯’战略合作单位”牌匾或证书。

2.优先参与广东“众创杯”各主办单位组织的展示对接活动。

3.属创业投资机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参股及跟进投资支持;属创业孵化园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参评省级以下(含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时作为重要加分项,同等条件且符合条件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在“众创杯”官方网站予以集中推介和展示,向全省初创企业重点推荐。

(二)创业导师

1.获颁“广东‘众创杯’创业导师”证书。

2.符合条件的直接入选“广东省创业导师库”。

四、征集程序

有意向的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将以下材料送达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证明文件:其中,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导师申请者提交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1000字以内单位简介及3-5张产品或企业形象照,有企业LOGO的请一并提供;创业导师申请者请提交1000字以内个人简介及3-5个人形象照。

上述材料均请以电子版压缩文件方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一、二项材料需同时寄送纸质版。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并予以公布。

附件:

1.合作单位申请表

2.创业导师申请表

联 系 人:黄维力,李文静

联系电话:020-83332790,83194738

传    真:020-83377615

电子邮箱:jycjc505@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505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

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合作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所属类型 □创业投资机构  □创业孵化园区  □创业服务机构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具体事务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市教育局、团委、经信委、科技局(委)、人力社保局、农业局、商务局(委)、体育局、社科院、科协,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进一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强化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十五届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项目,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大赛宗旨

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浙教学〔2015〕98号)要求,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培育符合“互联网+”时代的“浙商新力量”,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努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社科院、省科协、省学联。

承办单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青年时报社。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省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主任由陈根芳(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朱鑫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副厅长)、周苏红(团省委副书记)、马锦跃(省经信委副主任)、章一文(省科技厅副厅长)、陈中(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陈利江(省农业厅副厅长)、徐高春(省商务厅副厅长)、李华(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野(省社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陆锦(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章成之(省学联主席)、何智蕴(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徐江荣(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刘金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长)担任,组委会成员有丁松泉(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林成格(省教育发展中心主任)、王国银(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唐永卿(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黄哲明(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调研员)、赵新龙(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陈根元(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副局长)、成雪芳(省农业厅科教处副处长)、袁艳(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副主任)、姜建成(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处长)、周苏静(省社科院办公室)、杨英(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主任)、朱哲成(省学联执行主席)以及其它参赛高校分管领导。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主办厅(委)以及相关高校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008870(含传真),联系人:徐建农。

大赛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专家委员会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专家组成。

四、大赛项目

本届大赛由三项赛事组成,分别为:

(一)第九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二)浙江省第十五届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三)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高校在三项赛事中的组织申报应各有侧重。“第九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侧重于培育大学生的规划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普及规划知识,提升职业能力,激发创业激情;“浙江省第十五届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侧重于选拔能展现和提升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的参赛项目,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侧重于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五、大赛安排

大赛从2017年3月启动,分宣传发动、赛前指导、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决赛等四个环节进行,于2017年10月全部结束。

六、其他

(一)本届大赛已列入2017年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计划,大赛具体安排及总体要求请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进行。

(二)本届大赛将按照《2017年大赛赛事制度要求》(见附件1),采用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宣传、统一启动仪式和统一颁奖典礼,三项赛事分头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大赛三项赛事的实施方案另行发文。

依据三项赛事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高校同一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赛事参赛,原则上不能兼报。

(四)决赛结果出来后,三项赛事要组织相应的项目对接会。

(五)大赛后续相关文件均以“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印章印模见附件2)名义发文。

(六)三项赛事联系方式。

1. 第九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联系人:高先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8008629,传真:0571–88008661,电子邮箱:zhejiangjiuye@163.com。

2.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系人:朱哲成(团省委学校部),联系电话:0571–85174175,传真:0571–85150800,电子邮箱:zjtswxxb@163.com。

3.第三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潘湛(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571–88008979,电子邮箱:zj_gjc@126.com。

由于本届大赛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时间跨度大,任务繁重,各市局(委)要积极配合做好大赛相关赛事,共同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结合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做到大赛的评分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确保大赛取得成效,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各地、各高校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全程化跟踪大赛最新进展、宣传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最新成果,在全省掀起创新创业的新浪潮。

附件1:2017年大赛赛事制度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7年3月9日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和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中国教育报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将协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开展大赛宣传。

第三届华侨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逐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形势,同时为2017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联合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单位主办。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至2017年3月1日前注册,下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的变更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的变更不予认可。

(四)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33.4%。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43.4%,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0%。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负责人需为我校学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4月下旬)

报名方式:

(1)填写《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团队为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处。

(2)同时各参赛项目团队还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校级比赛(注:因2017年国家及省厅文件还未出,此报名环节待国家统一开通后进行报名确认)。/

2.校级初赛(5月中上旬)

学校将对参加三类组别的选手作品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每组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

(1)专家组评审根据《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相关材料为: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

(2)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3)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校级复赛(5月下旬)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每个参赛组别遴选出若干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6月份)

进入决赛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每个组别的校级金、银、铜奖。

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及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省赛的赛制及组织形式根据福建省组委会后续安排进行。

六、大赛奖励

《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另行颁布。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各团队的《报名表》(附1,一式1份)、《项目计划书》(附2,一式6份)、相关佐证材料(附3,一式6份)、《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xmbys@hqu.edu.cn,材料提交截至时间:4月26日。

(二)学院发送的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学院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参赛材料,内附材料以团队为单位汇总统一命名:**学院**项目名称“互联网+”参赛材料(参赛组别)。

(三)为方便联系,各学院负责大赛的老师及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加入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426728560,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qq群进行发布。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多角度挖掘指导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多走访并动员已注册成立公司的校友,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让更多的在校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校友参加比赛。其中,获得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均需参赛;与此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赛项目类型密切相关的专业原则上每个班级至少报名一个项目。

(五)各学院要积极动员本学院专业教师参与团队指导工作,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本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展现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六)为与国赛、省赛实现对接,校赛具体的比赛时间及执行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进一步通知,请关注比赛各项安排进程通知,学校将组织各类专家在比赛的不同阶段对团队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附件:

1.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3.第三届华侨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佐证材料

4.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5.第三届华侨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

第十六届(2017)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各MBA培养院校负责同志:

由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五届,“第十六届(2017)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将于2017年3-4月举行,并且每年暑期定期组织全国《决策模拟》课程教学研讨会。

全国MBA培养院校自2001年起开始举办比赛,2010年将该赛事推广到所有高等院校,以促进更多院校学生之间的交流,提升大学生的管理实践能力。实践证明,这种比赛对促进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增进院校之间的友谊,对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届大赛由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决策模拟专业委员会承办,总决赛将于2017年4月27-28日在烟台大学集中进行。

由于赛项规定了各学校参赛队的名额上限,各学校可以自行组织校内选拔赛,选拔优秀队伍参赛。学校名额的确定由各高校MBA培养单位所在的管理学院或商学院负责。

一、赛程安排

2017年1月5日:比赛正式启动,各学校宣传报名及组织预选赛。

2017年3月1日-3月15日:正式报名(网上报名+汇总报名表)。

2017年3月18日-4月15日:初赛、复赛、半决赛(通过互联网远程进行)。

2017年4月27日-4月28日:总决赛集中进行,4月26日报到,烟台大学承办现场总决赛。

二、报名费用

每支参赛队交纳300元报名费,专用于大赛的组织与奖励。有关竞赛的具体规则和详细内容,请参阅《第十六届(2017)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章程》文档。

比赛采用新版iBizSim企业竞争模拟系统平台,比赛官网:http://www.ibizsim.cn。

三、联系方式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68947879

宣传联系人:朱老师,13366902935

组委会邮箱:ibizsim@163.com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官方QQ交流群:278619466、278618499、278619049、278859470

希望各MBA培养院校单位密切配合,精心准备,共同组织好本次大赛工作,推动MBA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

附件:

第十六届(2017)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通知.pdf

2017年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报名参赛指南.pdf

2017 哈佛中国论坛创业大赛

苦于自己的创业想法找不到好的伯乐?

想与徐小平等顶级投资人交流创业项目、并获得他们的投资?

想获得真格基金赞助的高达十万美金现金大奖,开拓你的创业道路?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第 20 届哈佛中国论坛将于 2017 年 4 月 21-23 日在哈佛大学举行,哈佛中国论坛创业大赛现已正式启动报名,真格基金作为此次大赛的协办方,为优秀的创业者们准备了 10 万美元现金大奖。我们诚挚邀请全球的创业者参与其中,与顶尖投资人交流碰撞,将梦想照进现实!

说起真格基金与哈佛中国论坛的渊源,其实由来已久。早在 2011 年,当徐小平和王强决定成立真格基金时,宣告真格成立的第一个行动不是新闻发布会、也没有高端酒会,而是在尚未找到办公室的情况下扑向创业人才聚集地之一——美国东部高校,启动了一场称为“彩虹之旅”的创业演讲活动,要为海外学子铺设一道回国创业的彩虹。

2011 年“彩虹之旅”的终点与高潮就是在哈佛大学举办的创业大赛:整整 13 个小时近千名中国同学聚集在哈佛的科学礼堂目睹了 40 个创业团队的智慧与风采。前十名的团队都得到了真格基金一万美元的现金奖励,而且坚持“不占股份”。

“真格参与赞助这个大奖赛的目的,就是要在留学生中间创造一种信念,播下一个希望:想法是宝贵的,创意是值钱的,创业是一个最酷的奋斗目标,回国创业有真格基金在等你。”

六年之后,我们再次整装待发,邀你共赴美东之约:

2017 哈佛中国论坛创业大赛正式启动报名!

2017 哈佛中国论坛创业大赛

比赛流程

请参赛者于 2017 年 3 月 19 日 11:59 p.m. EST (美东时间)之前通过以下网址注册报名:www.harvardchina.org/pitch 或者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

2017 年 2 月 16 日:报名注册开放

2017 年 3 月 19 日:商业计划书提交截止

2017 年 4 月 7 日:通知进入决赛组名单

2017 年 4 月 14 日:官方公布进入决赛组名单

2017 年 4 月 22 日:创业大赛决赛(哈佛商学院)

参赛方法

报名后每组参赛者需提供一份创业策划书(中英皆可),在最多 8 页的 PPT 幻灯片中完整地阐述自己的创业计划。

策划书请用 PDF 格式提交。比赛评委将选出 8 个最优团队参与决赛。评委也可能直接投资中意的项目。

所有策划书都需符合以下标准:

提供所有小组成员的中英文姓名

策划书应当以 PPT 的形式展现,最多 8 页 PPT 幻灯片页面(中英皆可); 超出范围的内容不会被考虑到评判当中。最终上交的文件应转换为 PDF 格式。哈佛中国论坛保留取消违反上述规定的参赛组参赛资格的权利

以下策划书内容仅供参赛者参考。参赛者可根据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最合理地展示自己创业策划

摘要(Overview)

现存问题(Problem Statement)

解决方案(Solution and Technology)

目标人群(Customer Profile)

市场竞争(Competition)

市场营销(Sales and Marketing)

组织管理(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融资计划(Finance and Investment)

真格基金 10 万美元现金大奖

一等奖 $60000 + 2018 年哈佛中国论坛门票 + 2017 哈佛中国论坛嘉宾晚宴门票

二等奖 $30000 + 2018 年哈佛中国论坛门票

三等奖 $10000 + 2018 年哈佛中国论坛门票

决赛组将现场为哈佛中国论坛观众展示团队的创意想法,并有机会与投资人及 2017 哈佛中国论坛嘉宾直接交流。除了以上列出的现金大奖之外,进入决赛的团队更有机会获得评委所在投资机构的直接投资。

4 月 22 日晚,20 个创业团队将受邀参加哈佛中国论坛 Mixer,将有机会与哈佛中国论坛与会者交流、现场招聘或者直接与风投对话。

评委阵容

多名经验丰富的风投人、创业者将担任本次大赛的评委,且有可能直接投资杰出的创业想法(以下往届评委排名不分先后):

徐小平 真格基金创始人

阎 焱 软银亚洲投资基金首席合伙人

万浩基 经纬中国合伙人

龙 宇 贝塔斯曼投资基金创始及管理合伙人

李 丰 峰瑞资本创始合伙人

盛希泰 洪泰基金创始合伙人

袁 帅 原子创投合伙人

杨守彬 丰厚资本创始合伙人

熊明华 七海资本创始合伙人

屈田蝙蝠资本创始合伙人

袁 岳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飞马旅创始人

关于哈佛中国论坛

哈佛中国论坛成立于 1997 年,是北美最大的由学生组织的中国峰会。论坛旨在中国面临的挑战、问题和趋势进行富有建设性的对话,并邀请商界、学界、政界领袖各抒己见。与会者将有机会听取世界知名专家对中国各种问题的见解。论坛的主题旨在改变与会者对中国的传统印象,并鼓励他们为建设中国的美好未来出谋划策。

关于真格基金

真格基金是由新东方联合创始人徐小平、王强和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在 2011 年联合创立的天使投资基金,旨在鼓励青年人创业、创新、创富、创造。真格基金希望能为海外学子搭建起归国创业的彩虹,侧重于但并不限于留学生创业。真格基金乐于帮助那些拥有具备国际意识、懂真格的青年人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

真格基金专注于 TMT 行业,包括物联网、移动互联、游戏、企业软件、O2O、电子商务及教育培训等领域的种子期投资。世纪佳缘(Nasdaq: DATE)、兰亭集势(NYSE: LITB)、聚美优品(NYSE: JMEI)、小红书、美菜网、优客工场、英雄互娱、找钢网、蜜芽、51Talk、一起作业等多家公司已经成为真格基金投资的明星企业。

2016 创业大赛冠军感言

温书豪 ( XtalPi, 创始人兼 CEO):

哈佛中国论坛创业大赛对创业团队带来影响是全球性的,XtalPi 团队非常感谢哈佛中国论坛创业大赛提供的这次展示机会。在比赛现场,我们得到了最顶级投资人的宝贵点评意见,对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帮助。

XtalPi 获得冠军之后,因为哈佛中国论坛的全球影响力,之后获得了很多来自中国美国的投资人的关注和联系。论坛更是展示团队和项目最好平台,结识很多创业的朋友,也收获来自哈佛和 MIT 的人才加入团队。论坛之后 XtalPi 直接获得了作为评委的真格基金和 FreeS 基金的迅速投资。

论坛组织方安排的非常周到,包括 pitch 前的试讲, 大赛结束后的媒体报道宣传, 还安排了招聘的机会。总之我们和论坛组织方成为了好朋友。

谢谢哈佛中国论坛大赛!

2017(第四届)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

为围绕实施古城复兴、创新驱动、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四大发展战略,打造“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搭好建强招才引智平台促进产业与人才发展良性互动,为姑苏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2017年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姑苏区分会场活动安排,决定举办2017(第四届)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

一、大赛主题

智汇姑苏 创享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7年3月-7月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苏州市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苏州市姑苏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姑苏区科技镇长团

协办单位: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古城保护和规划国土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文化商旅发展局、共青团苏州市姑苏区委员会、苏州市姑苏区妇女联合会、苏州市姑苏区工商业联合会

支持单位: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商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博士创新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中法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华英才网、美中高层次人才交流协会

大赛组委会:姑苏区人才办、发改局、经科局、国资委、人社局为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姑苏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评审专家组:由5~7名创业投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科技创业精英、优秀企业家等组成。

四、参赛范围和条件

1.报名阶段尚未以参赛项目在姑苏区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国内外创业团队。

2.参赛创业团队及企业须无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利益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团队成员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3.参赛项目方向为科技创意、科技服务、“互联网+”、现代物流、金融创新、特色商贸商务、文旅融合、现代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重点产业领域。

五、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

参赛创业团队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大赛报名表,经大赛组委会初审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参赛项目。期间将依托姑苏众创空间平台,分产业类别举办项目路演活动。

报名邮箱:

center@parislaseine.com或parislaseine@163.co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5月31日

2.初评阶段

由创业投资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科技创业精英、优秀企业家等组成评审专家组,委托评审专家组制定相关评审标准,结合参赛项目报名材料、项目路演,以及招商部门、载体企业反馈情况,对报名项目进行评审,产生20-30个项目进入决赛,并在大赛官网公布。

初评时间:2017年6月上旬

3.决赛阶段

决赛以项目答辩形式进行,进入终审环节的参赛团队准备答辩PPT,由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进行项目阐述和回答评委提问。经评审专家组现场打分后,确定最终名次,并在大赛官网公布。期间,将举办优秀项目对接会活动,搭建人才、项目、载体、资金、信息等多元要素对接平台。

决赛时间:2017年6月中旬

4.颁奖仪式

获奖项目团队将受邀参加2017年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姑苏区分会场活动,接受现场颁奖,并与大赛主办方代表签订项目落地意向协议书。

颁奖时间:2017年7月11日

六、奖励措施

1.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按决赛成绩从高到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获奖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获奖青年创业团队、妇女创业团队由相应部门给予荣誉奖励。

2.对落户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一等奖项目10万元;二等奖项目6万元;三等奖项目4万元;优胜奖项目2万元;入围决赛其他项目不低于1万元。资助经费待参赛项目落户姑苏区,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后拨付(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企业落户手续,如放弃落户,将由下一名次递补享受相应扶持待遇,相关经费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分两年等额拨付)。入围决赛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天使计划,并提供种子资金、小微贷款等金融服务,优先推荐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融资对接。

3.优先入选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决赛获一等奖的项目负责人,在姑苏区创办或领办企业后(项目负责人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姑苏区企业,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可直接认定为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获其他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在姑苏区创办或领办企业后,符合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面试答辩环节。

4.享受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孵化计划

参赛项目经科技人才项目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专家评审,对项目技术先进,落地可行性高,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姑苏区产业发展匹配,可以享受最高100平米两年租金补贴;对项目技术较为先进,落地可行性较高,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姑苏区产业发展基本匹配,发展前景较好的,可以享受最高100平米一年租金补贴;对成熟型、引领型,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项目,补贴政策可另行商定。

5.给予相关政策辅导及配套支持

落户企业优先享受《姑苏区人才集成政策》,最高可获得50万元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资助。由政府职能部门及知识产权等社会多个行业的专业人士为创业团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申报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及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多项扶持资金和企业认证。入选姑苏区国际精英创业周落户企业联盟,通过不同渠道给予科技、人才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并为企业提供政策培训、人才招聘、企业咨询等配套服务。

6.优先享受创业孵化基地配套服务

所有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姑苏区科技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姑苏区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大赛获奖项目举办专题洽谈对接会,提供多重政策优惠。协调劳动、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创业团队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入驻企业可优先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场地租金、物业管理、注册代理、商务服务等优惠政策。

7.提供专业化的创业辅导及培训

聘请经济、法律、企业管理等相关行业内专家和成功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决策参考、跟踪服务,推荐参加SIYB创业培训项目,成功落户项目优先推荐参加苏州市创新创业竞赛。

8.免费享受公共服务平台资源

免费享受青年会、姑苏会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创业交流、咨询、培训、项目宣传推广及企业家联谊会、企业合作资源对接、外出考察等活动。可与院校及重点研究室合作开展产、学、研、用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

七、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1.区人才办: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工作。

2.区发改局:开展人才项目对接评估,提供项目相关配套扶持。

3.区经科局:审核初评及决赛的专家组成员名单,负责大赛项目与我区招商载体及企业的对接,落实入选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人才项目孵化计划等获奖项目的相关扶持政策。

4.区国资委:整合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协调开展大赛项目落户对接,提供政策配套扶持及专项支持服务。

5.区人社局:负责具体大赛实施,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与宣传工作;实施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社会化引进办法,联系专业人才服务机构、人才工作合作组织遴选参赛项目,汇总整理参赛项目信息;做好项目初评及决赛工作;会同协办、支持单位,科技产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组织举办项目路演、对接会等活动。

八、其他事项

1.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团队报名参赛,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由参赛团队承担。

2.参赛团队及成员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项目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除取消获奖项目资格、追缴资助经费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项目因故终止,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程序报经姑苏区人才办批准后,归还项目资助经费。

4.根据姑苏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社会化引进办法规定,鼓励专业人才服务机构、海内外人才工作合作组织、专家、顾问或技术经纪人,向大赛推荐人才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奖励或补贴。

5.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和专家评审费,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附:《2017(第四届)姑苏创新创业精英团队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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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创业创新型城市,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征集优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并给予相应的扶持。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厦门中小在线、厦门创新创业联盟、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行业协会、厦门市经济管理咨询协会;

由主办单位成立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主要面向我市初创创新型小微企业,参赛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内(2012年1月1日(含)以后,2016年3月1日(含)以前注册),主要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初创阶段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申报企业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四)已参加近三年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得名次的企业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三、大赛安排

报名阶段:3月1日-4月7日,分为网上报名、纸质材料递交两个部分;

初赛阶段:4月10日-4月28日;

复赛阶段:5月3日-5月12日

决赛:5月底

四、扶持方式

进入到复赛阶段的20家优秀创业创新小微企业可获得:

(一)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400万元分别给予50、40、30、20、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给予最高300、200、100、80、50万元准信用贷款;

(二)优先推荐参加工信部组织的”创客中国”创业创新大赛;

(三)提供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四)免费制作企业视频宣传片;

(五)优秀管理咨询机构提供的管理咨询义诊服务。

五、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请登录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厦门中小在线网站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赛专题栏目(http://zt.xmsme.gov.cn/cyds2017/),填写及上传相关资料,由大赛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大赛办公室。

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7日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厅窗口集中收件(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网络在线填报,可在网上直接打印);

(二)创业创新项目计划书,含主要产品的介绍资料(如项目或产品图片、模型、文字说明等);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核原件);

(四)获得的主要专利证书(企业或个人授权)复印件(须核原件);

(五)本人及配偶征信情况表、企业征信情况表(当地人民银行可查询);

(六)项目材料真实性声明。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项目材料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如发现项目不实或存在纠纷,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三)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项目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电话:2211821、2233621

传真:2219236

电邮:xm968871@163.com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