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 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 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7.zip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我局将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月-9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主办;深圳各院校协办;市公共就业中心承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市公共就业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以及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代表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1.在校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登记注册)或于2016年5月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需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每个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5.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弄虚作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

6.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4月启动,分为启动、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培训、决赛和颁奖等阶段。其中,初赛、复赛和决赛,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开比赛。

(一)启动仪式(4月)

4月17日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报名工作。

(二)报名(4-5月)

报名时间:4月17日-5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三)初赛(6月)

初赛采取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30个项目、6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6-7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前15名晋级决赛;毕业生组前30名晋级决赛。

(五)能力提升培训(8月)

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选出一名代表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参观知名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业能力。

(六)决赛和颁奖(9月)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两天进行比赛。在校生组前10名获奖,毕业生组前20名获奖。颁奖典礼9月下旬举行。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0名)

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20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

优秀奖10名,奖励5万元/名。

另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及个人),奖励对象为大赛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决赛中成绩突出的深圳院校及学校负责创业工作的老师。

七、支持措施

(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所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四)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19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的机会。

(五)组织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专场项目路演,与创业孵化场地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0号),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赛条件第5条:“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18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0755-82132853(黄小姐)

电子邮箱:cyfw@hrss.sz.gov.cn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楼

服务港澳高校 共促创新创业”第十一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港澳高校预选赛暨首届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深圳人民政府、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联合主办的赛事,是国内外极具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为推动粤港澳全面深化科教合作,提升创新能级,积极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创业资源,大力推动港澳高校青年创新创业,营造完善人才发展创新环境。深圳市科技战略研究中心以服务港澳高校、共促创新创业为宗旨,将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港澳高校预选赛暨首届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创业大赛。

  兹定于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13:30–16:00在深圳市高新南四道19号深圳虚拟大学园大楼一楼大堂举办启动仪式。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附:第十一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港澳高校预选赛暨首届深圳虚拟大学园创新创业大赛议程安排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心

  (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联系人:杨淑英 电话:0755-2655156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党的十九大以来,农村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改善,各类人才在广袤乡村创业创新,创办了大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成功率高、示范性好的创意项目,增强了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为选拔推介优秀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和人才,营造激情飞扬、活力迸发的创业创新氛围,农业农村部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创新  梦圆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业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突出新农民唱主角,搭建创业成就展示平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让有点子、有创意、能励志的新农民唱主角、展风采,促进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农村创业创新升级版,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心系“三农”,遵纪守法。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造精神,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领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一般须为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共同创业者。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鲜明、创意独特、竞争力强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均可参赛,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参赛项目范围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文化创意、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产业以及各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

3.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独特,项目创意突出、投资价值较高、社会效益良好,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拖欠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往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获奖项目不能申报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的创办年限(工商登记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3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2.成长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参赛项目的营业收入可适当降低要求,具体标准由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掌握。

四、主办单位和比赛流程

(一)主办单位

1.大赛由农业农村部主办,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承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组织。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3.组委会成立专家指导组,协助指导各地开展省级选拔赛;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全国决赛项目评审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分省级选拔赛、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1.省级选拔赛。由各省(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分别组织,统一使用“第三届××省(区、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名称,通过现场路演等方式进行比赛。各省(区、市)初创组、成长组分别推荐2个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其中,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6省区可分别增加2个(初创组、成长组各1个)面向“三区三州”贫困地区的推荐名额,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承办省份可分别增加2个推荐名额(初创组、成长组各1个)。未经省级选拔赛直接推荐的项目,组委会不予受理。

2.全国决赛。分为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赛程,均以现场路演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一)省级选拔赛

4-8月,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自行组织省级选拔赛,并请及时将选拔赛通知、报名情况、赛事安排等材料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请各省(区、市)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参加全国决赛的项目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和全国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正式件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二)全国决赛

全国半决赛拟于9-10月份举行;全国总决赛定于11月份,在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期间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要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创新性强、创意突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优质项目。

(二)赛训结合,保证质量。坚持赛训结合、以赛带训,以训助赛,把赛前培训放到和组织现场比赛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着力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业创新实战技能,提升创业创新项目质量。

(三)创新方式,高效服务。创新办赛方式,综合运用项目展示、导师点评、选手互评、观众评分、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提高选拔项目质量。搭建对接交流平台,邀请各地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和投资机构参与,为优秀参赛项目提供孵化和融资服务。

(四)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坚持自愿参赛原则,突出公益性,大赛主承办方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明确评价标准、赛事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宣传引导,扩大影响。制定融媒体全程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多种传播途径,对比赛现场盛况、选手创业历程、项目市场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七、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赵廷阳  景光明

电    话:010-59199678,59199679

手    机:13910755663,13801082517

传    真:010-59199674

电子邮箱:nmcycx@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16室(100122)

(二)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 系 人:时 杰  路玉彬

电    话:010-59192790,59192712

附件:

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3.全国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1日

2019“中国·徐州国际英才创业大赛”公告

徐州古称“彭城”,位于江苏省西北部,总面积11258平方公里,总人口1041万,2018年全市GDP总量6755.23亿元,位居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第30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

为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徐州创新创业,现举办“中国·徐州国际英才创业大赛”。大赛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2日开始报名。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彭城英才网”,网址:http://www.pcyc.gov.cn/;“赢在徐州”大赛官网,网址:http:/www.huaihai.tv/2019yzxz/。

三、参赛对象

有意到徐州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教育部认定的海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人才应有较强创业愿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无知识产权纠纷。

2.创业项目应符合徐州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围绕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等新兴主导产业。

3.创业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潜在经济效益,易于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新兴成果。

4.参赛者应为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有创业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分站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通过项目路演,每个分站赛产生5名左右选手进入决赛。决赛在徐州举办,通过评审答辩产生最终获奖选手。

五、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分为国内组和国际组两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获奖项目6个月内落户徐州的,按照《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及有关配套细则的规定兑现人才政策。

受邀参加分站赛的人才,大赛组委会实报实销往返交通费用(团队不超过3人),并免费提供赛事期间的食宿。受邀参加决赛的人才,大赛组委会给予交通补助(团队1位代表),并免费为参赛人才(团队不超过3人)提供在徐州参赛期间的食宿。

六、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B606室,徐州市双创大赛办,邮编:221000。

联系电话:0516—80801731,0516—83207836

E-mail:yzxz2017@163.com

 “中国·徐州国际英才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13日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18〕 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四十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教育先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从“丝绸之路经济带”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全面布局,为民心相通、合作共赢铺路搭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创教育合作和青年交流,为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贡献新经验。

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大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客秀”,在承办校厦门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投融资对接区、合作签约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开展投资洽谈、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邀请改革开放40年来涌现出的有影响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创业者对话,在总决赛期间开设报告会或主旨演讲,围绕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人才需求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大学生成长发展。

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在2018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大赛总决赛期间设立专区,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国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举办地方政府与双创项目对接巡展,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中国。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福建省省长唐登杰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等)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九、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国际赛道产生30-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十一、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二、大赛奖项

大赛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赛道金奖15个、银奖和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三、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厦门大学  张晴

联系电话:0592-2182276,传真:0592-2186206

电子邮箱:hlwjds2018@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杨皓麟  徐家庆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教育部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决定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中国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8年3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制定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以调研为基础,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组织各高校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本地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安排、地点、规模、活动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3月23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2.启动仪式(2018年3-5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3月底在福建古田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推荐3-10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并于3月16-21日完成启动仪式报名(网址:http://dc.ncss.cn/answer/red)。详细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启动仪式后,还将选择在部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组织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全国性对接活动的省(区、市)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3.活动报名(2018年3-8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cn),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至8月31日。

4.组织实施(2018年3-9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8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四、项目要求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赛组委会拟拍摄《青年筑梦》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六、联系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杨皓麟  徐家庆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厦门大学  洪海松

联系电话:0592-2186669,传真:0592-2186206

电子邮箱:qnhszmzl2018@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创客中国’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对各类赛事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等部署,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引导增强市场信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王江平副部长担任组委会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马向晖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濮剑鹏副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付京波主任担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承办,通过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2),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对接服务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参赛比选。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大赛数字展馆、“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有关地区、企业创业创新活跃度等因素,统筹研究予以支持,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牵头举办区域赛,于2019年6月底前填写《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3),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秘书处办公室应聚焦实体经济中新材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大数据等领域,牵头举办专题赛。专题赛联合主办方,于2019年6月底前填写《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审核,并由秘书处办公室告知专题赛所在地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四)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30天内,将区域赛赛事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专题赛赛事总结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第三方平台密切跟踪获奖项目落地情况、区域创业活跃程度和创新活力程度,定期汇总分析。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010-68205301/cxfwc@miit.gov.cn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产业政策处

010-68553591

(二)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陈子雄
电 话:010-68200372/010-68200336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人:宁方强

电 话:010-68200382

电子邮箱:cnmaker@dreamdt.cn

附件:

1.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对接服务报名)
3.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19年3月7日

首届世界风筝都·潍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为更大范围吸引集聚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推动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山东省潍坊市决定举办首届世界风筝都·潍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欢迎海内外人才(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创意、带资金来潍坊创新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坚持人才支撑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此次大赛重点支持4个产业领域: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

二、参赛条件

(一)创新类人选。2018年10月1日以后已全职到潍坊市内企业工作,或拟全职(每年在潍工作时间9个月以上)到潍坊市内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选条件: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掌握创新项目关键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项目紧密相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具有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工作经历,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过相应职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项目条件:属于本次大赛重点支持的4个产业领域,技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同行业中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够迅速产业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已到潍全职工作的创新类人选,所在企业应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二)创业类人选。2018年10月1日以后已在潍坊市内注册成立企业,或尚未在潍坊市内注册成立企业,拟到潍坊市自主科技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选条件: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掌握创业项目关键核心技术,至少拥有一项与创业项目紧密相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并具有合法使用权;具有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工作经历,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过相应职务,或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项目条件:属于本次大赛重点支持的4个产业领域,技术水平和研发成果在同行业中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完成前期技术研发,商业计划书完整,商业模式清晰,并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能够产生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其中,已在潍创办企业的,应为2018年10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参赛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帽子”,对创新类和创业类申报人选,凡属急需紧缺、预期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放宽条件破格申报(具体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确定)。

三、赛事流程

大赛分报名、资格审查、初评、决赛四个阶段。

(一)报名(2019年4月1日前)。参赛人选通过“人才潍坊”网站(http://weifang.rcsd.cn)“世界风筝都·潍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栏目下载申报书,创新类人选、创业类人选分别填写申报书,于4月1日下午5:30前将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发送至sdwfcyd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大赛组委会组织对参赛人才项目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初评的人才(团队)名单。

(三)初评(2019年4月4日至4月5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初评的人才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的人才(团队)名单。

(四)决赛(201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参赛人才项目专业领域,分组进行现场路演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综合确定获奖人才(团队)名单。

四、支持政策

1、参赛补贴。凡到潍参加决赛的人选,发放一定数额的参赛补贴。

2、优胜奖励。视项目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3、落地保障。凡一、二、三等奖获奖人选,1年内带项目到潍坊市内企业全职工作,或到潍坊市注册企业、自主科技创业,且符合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基本条件的,经实地考察后直接纳入鸢都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视实际资金投入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分类给予人才项目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人选任何费用,参赛人选食宿自理。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参赛人选提交的材料有造假等不法现象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已发放资金的,追回资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由参赛人选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参赛人选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大赛,须自觉遵守大赛规则,对相关政策问题及时沟通联系。

4、本公告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我 们

咨询电话:(0086)0536-8789315、0536-8789014,13792690097

邮 箱:sdwfcyds@163.com

  世界风筝都·潍坊国际人才创新创业

  大赛组委会

  2019年3月8日

2019中国•绍兴第四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为大力引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携高科技项目来绍兴创新创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特举办2019中国·绍兴第四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领秀湾区,智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9年3月-2019年12月。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所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稳定团队、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产业前景广阔,从事人工智能、新材料、生命健康、电子信息相关领域的项目,且有意向前来创新创业的,均可报名参赛。已在绍兴落地一年以上,或已享受落地政策的项目不再作为参赛对象。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加,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团队成员稳定合作三年以上。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是参赛者拥有或经授权使用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拥有合法知识产权。

3.参赛者应制作完整且有操作可行性的商业计划书,内容应包括项目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团队成员介绍及未来规划等。

五、赛事流程

1.项目征集及初审(2019年4月至各分站赛前10天):每个赛区遴选出15-18个优质项目参加路演。

2.分站赛(2019年7月-9月):分别在欧洲(全行业,7月)、中国深圳(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行业,8月)、美国(生命健康、新材料行业,8月)、亚洲(生命健康、新材料行业,9月)举行4场分站赛,共遴选出不少于40个项目晋级半决赛。

3.视频半决赛(2019年9月):邀请入围半决赛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视频路演,产生晋级总决赛的12强和6个优胜奖名单。

4.总决赛(2019年10月):邀请12强项目主要负责人到绍兴参加总决赛,决出一、 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并举行大赛12强及6个优胜奖的颁奖仪式。

5.资本对接服务(2019年6月、12月):举办2场资本对接会,邀请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区内重点企业,与大赛优质项目进行深入对接。

六、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陆赛创未来网(www.zjscwl.cn)、绍兴海内外英才网(www.shaoxing330.com)、柯桥区鉴湖英才网(http://www.kqtalent.com/)和中国轻纺人才网(www.ctcrc.com.cn),或关注“赛创未来”、“金柯桥科技城”微信公众号进入“赛事报名”报名并下载有关资料。参赛资料发送至邮箱bpjkq@zjscwl.com。

“赛创未来”微信公众号“金柯桥科技城”微信公众号

七、奖励扶持

1.大赛奖金:分别给予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得者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金(人民币,下同)。

2.交通补贴:分别给予参加分站赛的项目2000元,决赛的项目8000元(海外)、3000元(国内)、1000元(省内)的交通补贴。

3.项目启动资金资助: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于大赛结束一年内落地转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还可获得相关合作银行最高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支持,对接总规模10亿元的专项基金。优胜奖项目于大赛结束一年内落地转化的,经评审通过可获得200万元的资助。

符合一定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已获得基金公司投资、被上市公司并购或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的或世界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可由落户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项目政策扶持力度。

4.其他配套支持:一、二、三等奖项目由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认定为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项目,优先在浙江“千人计划”绍兴产业园落地转化,也可到相关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落户,落地方给予大赛规定同等政策支持,并在规定时间内兑现。可享受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奖励、纳税奖励、场地补助、购房补助等内容。优胜奖项目落户后,其他配套政策可参照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C类政策。

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定期跟踪对接项目团队,提供政策兑现、创业指导等相关服务。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大赛报名项目材料将针对各大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科研机构公开发放,寻求交流对接。大赛分站赛、视频半决赛及总决赛过程将对社会公开。

4.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5.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6.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夏彩利 +86-575-89966891

任燕 +86-15757834964

2019中国·绍兴第四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