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为加快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教育部和科技部每年举办“春晖杯”大赛,旨在汇聚社会多方力量,为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搭建平台。为做好第十三届“春晖杯”大赛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目前在国外学习或工作,已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的中国留学人员。

2、每位参赛者限报一个项目,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3、往届大赛获奖项目的第一参赛者不再参赛。若往届入围者有新的创新创业项目并希望借助大赛组委会进行有效宣传,可与“春晖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具有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有利环境保护、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的科技创新项目或创意。

二、比赛安排

(一)在线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春晖杯”大赛官方网站:http://cyds.cscse.edu.cn注册报名,填写完整资料,提交《商业计划书》、《知识产权声明》。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7月31日

(二)大赛推介

报名期间,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和国内企业负责人开展访谈活动,在线讲解商业(项目)计划书的格式、内容等要求,介绍国内创业的政策环境,解答留学人员关于参赛及回国创业相关问题。

(三)资格审查

大赛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各地报名参赛选手进行初选,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于2018年8月15日至21日对参赛者的留学人员身份进行资格审核。

(四)专家评审

大赛组委会将于8月下旬组织专家组对参赛项目进行网上初评,于9月初举办“春晖杯”大赛评审工作会,将拟入围项目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届大赛最终入围项目。

(五)颁奖活动与项目对接

1、大赛颁奖。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的第一参赛者颁发“春晖杯”大赛优胜奖。通过教育部“春晖计划”资助第一参赛者回国参加颁奖活动的往返国际旅费。

2、项目对接。大赛依托“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平台,组织入围项目参赛者与国内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投机构和企业开展项目交流与对接。

欢迎在瑞典的中国留学人员积极报名参赛。如需咨询有关问题,请与“春晖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柘、刘波

电话:86-10-62677507,62677506

传真:86-10-62677504

电子信箱:cyds@cscse.edu.cn

驻瑞典使馆教育处

2018年4月20日

第六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243号)的要求,为鼓励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项目和人才汇集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第六届“赢在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暨“互联网+”科技创业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8年3月—9月,其中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4月30日。

二、参赛对象

4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大陆地区高校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认证学历的台港澳地区或海外地区高校毕业生。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须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属参赛者自主技术成果或技术、专利共同持有人充分授权参赛。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 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将视情况取消项目团队参赛资格并收回奖金。

2、参赛项目原则上为具备成立公司运营条件的初创项目或201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初创型公司所运营的项目。

3、本赛事往届获奖项目、已获得我市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可重复参赛。

4、根据南京市《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宁委发〔2017〕33号)大赛设四大组别和一个独立报名通道,参赛选手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参赛。

(1)先进制造业(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绿色智能汽车产业、高端智能装备产业、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

(2)现代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和科技服务产业、文旅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产业);

(3)未来产业(人工智能、未来网络、增材制造与前沿新材料、生命健康、新金融、新零售);

(4)“互联网+科技”产业(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事业);

(5)独立报名通道(限台港澳和海外高校毕业生)。

(二)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个人或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参加赛事答辩环节必须为团队申报人及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者应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以网络方式提交完整、具体、详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已开发成功并有项目成果的应在答辩环节进行实物展示。

四、实施步骤

(一)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参赛项目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njhrss.gov.cn)“专题专栏”中“南京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进行网上申报。

(二)赛程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复赛和决赛项目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1、初赛阶段(2018年5月——6月)

大赛对申报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现场评审,遴选出参加复赛项目名单。

2、复赛阶段(2018年7月-8月)

复赛以项目陈述、图片成果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5分钟的项目陈述和10分钟的现场答辩组成,根据复赛成绩按比例入围决赛。

3、决赛阶段(2018年9月)

决赛于9月份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大赛除南京赛区外,在武汉、长沙、西安、成都、哈尔滨、厦门、广州、合肥高校集中地区进行宣讲并设立分赛区,大赛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赴外地分赛区进行项目评审,对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外地来宁参赛团队,给予交通、住宿费用补助。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产生一等奖6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14名,奖金1万元;并设大赛优秀奖50名。

获奖项目落地我市的,按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政策给予10-50万元的投资资助。

五、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并负责对大赛的相关规则、配套扶持政策等进行解释,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大赛的日常工作。大赛邀请创投专家、企业家、行业专家、高校教授和创业导师等担任大赛评委和特邀顾问。

本次大赛办公室设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416室,联系人:杨凡、朱玉峰,联系电话:83151907。

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龙杯”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至9月举办“网龙杯”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

第四届大赛将在各高校校赛基础上,举办全省决赛。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等活动。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福建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小分队”“幸福小分队”“健康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2.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组织历届大赛优秀项目参加在福州市举办的2018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在厦门市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福建。

四、组织机构

1.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省侨务办公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共青团福建省委共同主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3.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4.大赛由网龙网络公司协办。大赛邀请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福建,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腾讯微校,福建广电集团综合频道、旅游频道、经济广播电台,福建教育电视台,海峡人才网和海博TV等媒体合作支持。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比赛赛制

1.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决赛的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2.将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省决赛名额。

3.全省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省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50个项目进入全省决赛现场比赛。

4.全省共产生80个项目入围全省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5个项目进入全省总决赛现场比赛。

九、决赛评审

1.第一轮网络评审。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的参赛团队在报名网站报名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优秀项目进入省级现场决赛,并确定获铜奖项目。

2.第二轮现场决赛。现场决赛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产品实物)展示、陈述(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评审专家分组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评选出金奖、银奖。

3.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各高校组织本校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8月30日。

2.高校初赛(7-8月上旬)。各高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大赛组委会将统一给各高校分配账号。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在8月1日前完成初赛,遴选推荐参加全省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省决赛(8月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组织训练营进行培训,择优选拔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高校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十一、大赛奖项

1.大赛主赛道设金奖20个、银奖30个、铜奖50个,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具体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优秀组织奖8所、颁发奖牌,优秀指导老师50名、颁发证书。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0个、银奖15个、铜奖20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10个、颁发奖牌。设“乡村振兴奖”5个,“精准扶贫奖”5个,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30名、颁发证书。

十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紧紧抓住全国总决赛在我省举办的良好机遇,将大赛作为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三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做好宣传发动。大赛是检验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更是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各高校参赛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数的10%。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3.强化实战训练。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组织做好学校参赛项目实战训练工作。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项目路演、项目训练营,提升项目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大赛的成果、经验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大赛为载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和实践环节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我省各高校项目报名总数分配给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名额。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级决赛的获奖项目和参加省级优秀项目训练营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大赛工作QQ群为273246748,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牛秋月,电话:0591-

87091321、87844868(传真),电子邮箱:jytxsc@126.com。

附件: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第四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现就陕西赛区省级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省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赛道类型全覆盖。第四届大赛省赛将举办“1+1”系列活动。

第一个“1”指1项主体赛事,在校赛基础上,举办省级复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

第二个“1”指1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同期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重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方案见附件1)。

四、组织机构

省级复赛由省教育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冠名支持,西安理工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省教育厅、西安理工大学、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关领导担任副主任。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简称大赛专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高校、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有关专家作为成员。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简称大赛监委会),负责对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高校负责审核本校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鼓励各高校申报该赛道参加比赛。

八、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由教育部等中央13个部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全国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省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校级初赛报名团队数、参赛学生数、项目质量、校赛组织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等因素分配各校省级复赛名额。省赛采取网上初评、会评、现场路演等方式。

九、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3—5月)。

各校校级初赛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校级初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5月31日。各校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省教育厅将通报各高校参赛项目报名情况和校赛组织实施情况。

2. 校级初赛(6月)。

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本校学生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由省组委会进行分配,具体由西安理工大学负责。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自行决定。各校在6月15日之前完成校级初赛。

3. 省级复赛(7—9月)。

省级复赛候选项目由各高校按照省组委会确定的配额从校赛项目中择优推荐。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10月举行的全国总决赛。

十、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一、大赛奖励

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50个、铜奖260个。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报名情况和项目质量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乡村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主赛道设高校集体奖5个(取获奖奖项积分前5名)、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结合高校校级初赛报名情况、组织情况及参加省级复赛情况综合评定)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高校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

十二、有关要求

1. 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各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团委、科技、研究生、就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级初赛组织委员会,做好大赛的统筹协调工作。

2. 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级初赛组织工作和项目推荐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 以大赛为抓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教育强省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4. 制订和报送校赛实施方案。各高校要研究制订校级初赛实施方案(含组织机构、赛事安排、宣传动员、激励政策、经费和制度保障等),并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前将实施方案、《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高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以公文形式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angshaobo@xaut.edu.cn.

十三、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省赛工作QQ群:631705724,微信群:陕西“互联网+”大赛工作,请每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QQ群和微信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西安理工大学:杨少博

电话:029-82312932  传真:029-82312881

邮箱:yangshaobo@xaut.edu.cn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编:710048

省教育厅:李铁绳 刘天宇

电话:029-88668917  传真:029-88668916

邮箱:litiesheng313@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附件:

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高校联系人信息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为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深圳已连续9年举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紧扣创新发展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整合、聚集科技资源与服务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搭建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的大赛平台,不断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创赛”)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办,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承办。

3月15日,大赛组委会在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展示厅召开第十届深创赛大赛启动工作部署会,并同步开通本届大赛报名渠道,报名截止日期至6月15日(报名细则详见附件)。本届大赛总奖金1020万元,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报名参赛,深创赛继续“创业帮扶,一路相助”。

附件:

1.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参赛条件

2.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法

3.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时间安排和评审方法

4.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奖项设置

5.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配套政策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

组委会秘书处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参赛条件.docx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法.docx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时间安排和评审方法.docx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奖项设置.docx

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配套政策.docx

宿迁市 第三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条件、搭建广阔舞台,引导全市广大青年抢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机遇,为实现“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宿迁市第三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富民 创享青春 创赢未来

二、主办单位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宿迁银监分局

三、参赛对象及项目要求

(一)参赛对象

宿迁籍或有意向在宿迁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在校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等个人,企业高管、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等创新创业团队或企业。

团体或自然人参赛选手如为法人实体,须已进行工商注册,且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无因制假、偷逃税款等恶劣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企业无负面社会新闻,社会形象良好;参赛个人须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青年或团队核心成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创新能力强和高成长潜力的项目核心成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实施且有一定成效;或计划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和青年创客。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个人或企业无产权纠纷。

4.优先支持对本地生态经济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创业项目。

四、大赛分组

大赛分为大学生村官组、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以及青创空间专项赛。

(一)大学生村官组参赛对象为全市创业大学生村官或村官创业团队,重点关注采用合作社组织等形式,坚持低碳、绿色发展,创办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友好型工业、田园观光旅游等项目,对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具有明显辐射带动作用,便于实施推广的项目。

(二)商工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相关产业。

(三)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和带动脱贫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四)青创空间专项赛为已在宿迁地区运营的青年创业孵化器,重点关注机构场所、项目管理和运营、孵化成果等方面。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组委会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宿迁银监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执行处,负责大赛策划、综合性事务联系协调和成果转化工作。秘书处、执行处分设在市委组织部综干处和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由青年创业导师、风投机构代表和有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赛事评审工作。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推荐、县级预赛、决赛选手培训选拔、市级决赛等四个阶段。

(一)报名推荐(3月15日前)

1.发布宣传。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大赛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2.报名参赛。通过青年自荐、组织推荐、社会引荐等方式,引导创业青年(团队)提交报名材料。

(二)县级预赛(4月30日前)

各县(区)举办地区赛对申报项目进行选拔,结合大赛同步举办县区级创业训练营,并于4月30日前完成预赛。参赛项目报名工作由各县级团委自行组织,预赛每组前两名推荐参加市级决赛。

(三)决赛选手培训选拔(5月20日前)

根据县级预赛成绩,组织进入决赛选手参加创业训练营活动,开展实战模拟、营销技巧等培训,邀请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行业专家等进行针对性辅导。

(四)市级决赛(5月下旬)

选手到比赛现场通过PPT进行项目介绍和答辩(答辩采用“5+5”的模式即5分钟的选手项目展示环节,5分钟的评审专家提问环节),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目。邀请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等相关负责人,为大赛获奖项目进行颁奖。

七、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每组设一等奖1名10000元整,二等奖2名5000元整,三等奖3名2000元整,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政策扶持

1.创业融资支持。根据专业机构评估、审核情况,大赛组委会联合民丰银行,为参赛项目提供贷款授信支持;向创投机构推荐获奖参赛项目。

2.创业导师辅导。本次获奖选手,主办方将组织导师服务团给予一对一创业辅导,并在其创业过程中,给予全程“导师带徒”指导帮助。

3.创业政策支持。大赛组委会协调有关部门在科技、法律、财务等信息咨询及工商、税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入驻各青年创业孵化器,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

所有参赛人员请于3月15日前报送项目报名表(附件1)、项目运营报告(附件2)、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至大赛组委会(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胡丹、侍子驯;

联系电话:0527—84358286;

电子邮箱:suqiantsw@126.com。

附件:

1.宿迁市第三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创业项目运营报告(模板)

3.宿迁市第三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宿迁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宿迁银监分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宿迁市第三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8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联系人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参赛组别 □ 大学生村官组     □ 商工组     □ 现代农业与农村电商组

□ 青创空间专项赛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企业地址
企业简介
产品/服务

简介

核心团队介绍

附件2

创业项目运营报告(模板)

一、项目背景

(一)经营项目市场分析

(二)运营定位

(三)产品定位

(四)市场定位

二、盈利模式

(一)总体盈利模式

(二)阶段盈利模式

三、组织架构

四、管理资源

五、风险与机会

(一)风险

(二)风险规避

六、生产成本

(一)年成本

(二)预计年产量

(三)成本投入分布

七、未来五年内重点工作

附件3

宿迁市第三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性别 单位与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参赛组别

第三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全国妇联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措施,搭建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展示和服务平台,激励广大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双创热潮,经省妇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共赢创新 筑梦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8年2月~2018年5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厦门市妇联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福建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妇联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牵头成立第三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要负责大赛总体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等工作。大赛组委会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等工作部门,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地址:厦门北站(创业大街)南广场268号,电话:0592-2191066。

四、参赛对象

1.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

2.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从事科技工作的女性(参赛年龄不限),同时欢迎海外女科技工作者参加。

3.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30%(含)以上,公司应注册于2014年1月1日(含)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科技创新奖、社会效益奖、商业价值奖及金牌创业导师、优秀组织奖等若干奖项。

1.科技创新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5名。

2.社会效益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5名。

3.商业价值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5名。

4.金牌创业导师若干名

5.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大赛结束后,将由相关创投服务机构、投资基金等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六、参赛要求

1.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 4 人。

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严禁抄袭或剽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是否恢复参赛资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七、大赛流程

1.启动(2018年2月)

印发大赛通知,向社会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

2.报名(2018年2月~4月30日)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网址(www.scjfu.com)。

3.初赛(2018年5月1日~5月15日)

评审组从所有报名项目中评选出科技创新奖、社会效益奖、商业价值奖各10个,共30个项目进入复赛。初赛时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4.复赛(2018年5月15日~20日)

进入复赛的 30个项目分3组进行现场比赛,各组评选出前五强,共15个项目进入决赛。

5.决赛(2018 年5月21日~25日)

各组前五强进行现场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6.颁奖(时间、地点待定)。

7.项目落地。大赛赛事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赛事官网及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网站公布。赛事结束后,相关单位将组织各获奖项目转化落地事宜。

八、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发掘、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女大学生、女科技工作者等参与本次大赛。各设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妇联要积极发挥各地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的作用,培育女性创业项目参赛并推动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

2.大赛组委会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3.大赛邀请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创新创业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

福建省妇联联系人:徐西朋

联系电话:0591-87820531

福建省教育厅联系人:刘晓路

联系电话:0591-87844868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许家发

联系电话:0592-2191066

福建省妇联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2月22日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和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中国教育报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将协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开展大赛宣传。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黎 娜

联系电话:029-81891890,传真:029-81891205

电子邮箱:2017plus@xidian.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266号

邮编:71012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高 腾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tenggao@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17年3月6日

2018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市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举办2018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创业在上海”为主题,旨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宣传创新创业人物,树立创新创业品牌,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参赛类型及申请条件

大赛分为常规赛和专题赛两大部分。同一团队或企业在常规赛和专题赛中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常规赛分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六个行业比赛。

专题赛分为国际赛、沪台创业专题赛、沪港创业专题赛、科技服务业专题赛、航空航天专题赛、汽车智能化专题赛、人工智能专题赛等进行比赛。其中,科技服务业专题赛重点支持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新媒体等专业科技服务;人工智能专题赛重点聚焦识别、理解、处理、执行、算法或脑科学等人工智能技术与场景应用。

(一)科技企业组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特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科技企业。

1、小微企业组

(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4)同一企业限报名一个参赛项目。

(5)小微组企业市赛结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政策对接,还需注意如下事项:

a)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

b)承担过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2017年12月31日前尚未验收;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3年;立项项目被终止,时间未超过5年。

(6)专题赛参赛企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a)国际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外国籍人士。

b)沪台创业专题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台湾省人士。

c)沪港创业专题赛:股东中至少有一人为香港特区人士。

2、成长企业组

(1)上年度营业收入:制造类企业30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2000万元以上,且前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4)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二)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阶段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项目准备入驻或已入驻众创空间;

4、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上海注册成立企业。

5、专题赛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国际赛:创业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外国籍人士。

(2)沪台创业专题赛:创业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台湾省人士。

(3)沪港创业专题赛:创业团队中至少有一人为香港特区人士。

三、大赛流程

常规赛在各区设立分赛区,各区科技行政部门作为分赛区的组织单位,按照大赛要求落实分赛点(分赛点优先考虑列入2017年度众创空间“三化”培育名单的众创空间),协调对接各区科技创新资源,并鼓励对有关的赛事组织及服务予以一定额度的管理经费。大赛将根据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领域安排参赛企业或团队至对应分赛点参加比赛。

专题赛由市科委统一指导,市科技创业中心、有关区科技行政部门等联合主办,委托专业机构承办,将根据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参赛类型安排至对应分赛点参加比赛。

(一)市赛评选

1、小微企业组:采取技术网评和现场路演为主的方式。技术网评由市科委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路演根据参赛类型、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领域,企业至大赛安排的对应分赛点进行比赛。根据综合评分确定市赛评选入选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2、成长企业组:按照”科技小巨人工程”的要求参加评审。

3、创业团队组: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创业团队按照参赛类型、行业领域划分,至大赛指定的团队组分赛点进行比赛。根据综合评分确定市赛评选入选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公告。

(二)国赛推荐

根据市赛评选结果,按国家大赛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相关分赛点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筛选出推荐参加国赛的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和团队。优胜名单在大赛官网和官微上予以公示。

四、支持政策与大赛服务

本届大赛将对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以及科技金融等相关政策。同时作为“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地方赛区唯一参赛渠道,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将吸纳更加广泛的投融资机构和创业组织参与,并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一)所有参赛者

可获得由各分赛点提供“创业学堂”和“导师一对一”服务。

(二)市赛评选入选企业和团队

1、小微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按以下方式予以补贴:技术创新项目一次性定额补助10万元/项,各区政府按不低于其实际获得的市拨付经费额度予以配套资助。创投联动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且不超过投资额的50%,鼓励各区政府对创投联动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配套资助。

2、成长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并可获得由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免费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免费辅导培训。

3、创业团队: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项的支持;符合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雏鹰计划申报要求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无息贷款支持。

(三)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和团队

1、符合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要求的,可择优推荐至科技部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并获得”名师一对一”辅导资格。

2、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给予企业的贷款授信支持。

(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

优秀企业可免费获得”未来之星创始人培训计划”辅导。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科技企业组:

(1)小微企业组:1月25日9:00至2月12日16:30

(2)成长企业组:按照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申报通知要求。

2、创业团队组:3月19日9:00至4月20日16:30

(二)报名渠道

1、科技企业组报名:

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和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2、创业团队组报名:

登陆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cyds.shtic.com),选择“参赛登陆”,进入“团队组”申报页面。

六、活动信息

赛前、赛中及赛后,大赛指导委员会将组织系列活动,包含赛事培训、政策培训、科技金融、专业技术、企业能力提升、宣传等服务。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大赛,并提供导师、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参赛者可以通过关注大赛官网和”创业在上海”官方微信号,了解更多服务信息,自愿报名参加有关的辅导、培训和活动。

(一)“创业在上海”官方微信号:

(二)“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cyds.shtic.com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2017年“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2017创博会首届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简介Brief Introductionof Competitio

2017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国资委新闻中心、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青年报社、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台声》杂志社等多家单位共同主办,是我国首个国际性双创博览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2017创博会启动了首届“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大赛通过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全国多赛场进行项目筛选,半决赛及决赛在青岛市城阳区举办。

大赛以“聚焦‘智能+’,赋能新产业”为主题,面向全球征集创新创业项目,秉承“创新、合作、超越”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为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引导和激励创新创业项目拓展国际视野,加强全国双创示范基地交流合作,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以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创新创业格局、构筑创新创业新生态。

二、组织架构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主办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中国青年报社

联合主办: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国信双创科技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创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腾讯、阿里巴巴、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中青在线、中关村军民融合信息装备产业促进会、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长虹技术中心、TCL创客空间、36Kr、CSDN、微医集团、中健投(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君咨询、中关村梦想实验室、中国可穿戴计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垂直产业互联网研究院、清科·私募通、CREATIVE HQ(NZ)LTD(新西兰)

 

三、参赛条件Conditions of Competition

项目领域

消费电子产品、智能装备、智能医疗、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其他智能+相关产品及项目。

参赛对象

企业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所参赛项目或技术的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团队

具有创新能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工作,拥有所参赛项目或技术的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团队成员遵纪守法、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团队成员如为企业在职员工,应征得所在企业同意。

四、赛事安排Event Arrangemen

五、大赛奖励Contest Reward

奖项及奖金设置

金奖 1 名 :奖金待定

银奖 3 名 :奖金待定

铜奖 6 名 :奖金待定

优胜奖 10 名 :奖金待定

大赛优胜项目还将享有:

创投圈知名导师零距离辅导

百亿元产业资金池计划

2年的财务、投融资、股权激励等专业辅导

“国信(青岛城阳)国际创新生态城”定制化的优惠政策及扶持资金

纳入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双创综合基础数据库云平台

六、报名须知Registration Instructions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

报名材料

1、提交《2017-2018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青岛城阳报名表》;

点击下载:《2017-2018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青岛城阳报名表》(团队).docx

《2017-2018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青岛城阳报名表》(企业).docx

2、提交《创业(商业)计划书》;

3、企业参赛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团队参赛需提供参赛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iiec@siciei.com,主题为企业名称(团队参赛为参赛人姓名)+参赛项目名称。

2017-2018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青岛城阳组织委员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赛事咨询:18611318060(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大赛官网:http://iiec.cyol.com/index.htm

报名邮箱:iiec@sici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