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青春”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

“创青春”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

为顺应互联网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2015年,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首届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深化青年互联网创业行动,拟继续举办2016年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青春  创梦未来

二、时间、地点

1. 大赛时间:2016年6中旬至9月下旬,6月正式启动,9月下旬举行决赛。

2. 决赛地点:杭州梦想小镇

三、项目要求

1. 基础条件。本次大赛主要面向前景良好的初创型企业和意向创业团队,创业项目须有一定基础和前景,有成长性,未创业项目须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上届比赛获得铜奖及铜奖以上项目不参加本次比赛。

2. 法律责任。参赛项目必须内容健康向上,参赛团队应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3. 参赛对象。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分为正式创业团队和意向创业团队,各团队限报1件作品,项目主创或公司法人须为3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中国公民。

4. 领域范围。参赛项目可以涵盖互联网设备、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网络服务、网络媒体、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社交等多个领域。

四、奖项设置

1. 奖项。创业竞赛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70个,优秀作品奖100个(各类奖项名额按正式创业类和意向创业类7:3分配),在正式创业类金奖基础上产生冠军奖1个。

2. 奖金。冠军奖30万元,金奖5万元,银奖2万元,铜奖0.5万元,优秀作品奖颁证书不颁奖金且不来现场(冠军奖和金奖奖金不重复获得),奖金总额为150万元。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负责大赛综合协调、宣传发动等事宜。

中央网信办:负责大赛网络新媒体宣传推广及优秀项目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事宜。

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经费保障、项目对接、创业孵化等事宜。

(二)承办单位

1、牵头承办部门

大赛由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牵头,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和学校部共同负责。

2、具体承办单位

团浙江省委、浙江省网信办、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具体承办,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协办,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包括官方网站维护、大赛经费筹措、方案起草、赛事组织、场地协调、宣传推广、创业孵化等工作。

六、评审标准

1. 性。项目在技术、理念、创意以及产品推广营销等方面的独创性和领先性。

2. 商业前景。产业背景、产品定位、市场需求、竞争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等。

3. 发展战略。商业模式、营销策略,对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规避计划。

4. 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 团队素质。团队构成、项目经历、能力表现、管理状况等。

七、赛事安排

1. 动员部署(2016年3月至5月)。成立全国竞赛组委会,发布竞赛通知,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媒体进行线上线下宣传;面向各类青年创业园区、企业界、资本界等进行定向宣传。

2. 作品报名(2016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作品以参赛团队为单位直接提交至“创青春”全国青年互联网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报名,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官网制作由浙江团省委统一制作、运营维护,并链接到团中央提供的平台端口。

3. 全国初选(2016年7月下旬)。由全国评委会对社会报名项目进行初选并产生200个项目,会同各省(区、市)组织推荐200个项目,共产生400个项目参加全国复赛。

4. 全国复赛(2016年8月中旬)。由全国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400个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共评选出200个项目,其中前100名进入全国决赛,后100名授予优秀作品奖。

5. 全国决赛(2016年9月下旬)。以省为单位统一参赛。决赛采取现场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由100个参赛团队通过PPT或VCR展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全方位展示介绍。评审专家根据参赛作品展示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最终评选产生2016年“创青春”全国青年互联网创业竞赛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70个,(各类奖项名额按正式创业类和意向创业类7:3分配),在正式创业类金奖范围内产生冠军奖1个。

6. 赛事期间,设置项目展览馆或展览长廊,集中展示项目海报、材料、产品,接受社会公众参观。大赛期间,举办“中国青年互联网创业项目开放日”活动,由参赛队伍到现场向社会公众介绍展示产品。组织互联网创业“资本相亲会”,邀请风投、创业园区、孵化器等参加,搭建资本与项目“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组织部分参赛选手参观阿里巴巴集团。

八、配套支持措施

1. 创业融资。由金融机构、创业风投资金等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2. 政策支持。获奖团队可申请入驻梦想小镇,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

3. 导师结对。入驻梦想小镇的团队,可由组委会邀请企业家、专家学者,一对一配备创业导师。

4. 宣传推广。组委会将通过浙江卫视、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5. 落地支持。对外省落户浙江以及省内落户梦想小镇的项目予以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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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双创”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全国“双创”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2016年5月31日,由 “中国创翼”组委会发起的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暨文创/电商行业赛正式启动。大赛围绕全国“双创”范畴,以“共圆中国梦、青春创未来”为主题,搜集全国“双创”优质文化创意、跨境电商项目和企业,将赛事落地在广州、成都、临沂、海口、长沙等省会城市、直辖市和全国“双创工作”优质城市。大赛特设赛事奖金、项目企业投资、园区入驻、贴息贷款、项目一站式孵化等丰富奖励,欢迎创业者们积极踊跃报名。

一、 大赛特点

大赛采用“赛事+项目企业孵化 + 协助项目企业落地 + 加速项目企业快速成长”的特有方式,将全国涌现出的优质“双创”项目和企业评选和展示出来。大赛选择落地在全国优质“双创”城市,如,广州、成都、临沂、长沙、海口等地举办半决赛和决赛,并针对相关城市的特点,引导参与大赛的项目和企业在举办城市落地。大赛自有资方将全力协助优质项目、企业的创投和孵化,带动项目成长、推动企业发展,帮助本次大赛评选出的优质项目和企业快速成长起来。并促进大赛承办地区的城乡就业,提高税收,拉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二、 大赛时间

报名:2016年5月31日——2016年8月31日

审核:2016年5月31日——2016年9月15日

初赛(海选):2016年9月16日——2016年9月30日

半决赛: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8日

总决赛: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0月31日

三、 参赛条件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a)报名时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b)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c)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d)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a)该企业为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b)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c)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d)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三、赛制说明

(一) 报名方式:登录“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文创&电商行业赛官网,注册报名。

(二) 审核确认:大赛组委会收到报名信息后,筛选出符合大赛要求的创业项目,并通知筛选通过的创业者初赛时间。

(三) 初赛(海选):参赛团队(企业)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评审。大赛评审委员会指派的评审专家通过视频连接,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初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团队(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和培训。

(四) 半决赛和决赛:赛场设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山东省临沂市等省会城市、直辖市和全国“双创”优质城市。各大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晋级半决赛的参赛团队(企业)按组委会要求、采用“就近原则”和“项目与承办地适用性原则”,到达指定的城市参加半决赛。形式为现场答辩、项目路演、项目和企业展示,论坛和企业座谈交流、当地城市招商会等。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选派来自投资机构的评委、行业专家和知名人士、世界500强企业领军人士、知名创投人等进行评审,确定晋级决赛的团队(企业)。每个赛区晋级决赛的为半决赛前三名。

半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团队(企业)提供路演培训、项目落户、商业合作等服务。

全国文创行业总决赛、全国跨境电商行业总决赛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胜奖10名。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并颁发创业奖金数百万元。

四、 大赛奖励

(一)入围半决赛项目

A、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

B、胜出的优质项目和企业将在半决赛承办城市当地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产业孵化、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并向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参赛团队和项目。

(二)入围总决赛项目

A、可获得大赛设立的奖金;

B、胜出的优质项目和企业将在总决赛承办城市当地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产业孵化、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C、向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参赛团队和项目;

D、享受大赛合作机构提供的创业创新公益基金支持、全方位的创业培训辅导以及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

E、大赛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授信标准的入围总决赛的团队和企业提供贷款授信支持;

F、通过大赛提升团队和企业知名度,拓宽营销渠道。

(三)【“中国创翼”中国双创优质城市】勋章

A、大赛组委会将对半决赛和决赛承办城市、承办单位授予【“中国创翼”中国双创优质城市/优质承办单位】勋章

B、大赛组委会对半决赛、决赛承办地给予电视播出、全媒体报道、领导出席、资本机构支持、明星参与等多方面支持和回报。

五、 大赛合作

“中国创翼”文创大赛组委会、“中国创翼”跨境电商组委会将在半决赛/决赛承办地组织系列活动,包括创业主题日、行业论坛、创业培训、项目对接、产品展示、企业洽谈、当地招商会等。欢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单位和相关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团队和企业提供导师、培训、创投、金融等深度服务。

围绕半决赛和决赛,欢迎有优质双创空间的地方政府共同承办此项赛事。为更好的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中国梦,本届“中国创翼”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创/跨境电商行业大赛组委会倾向于将部分半决赛落地在革命老区和中小型城市,以帮扶其建立更加完善的双创生态环境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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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华中科技大学 杨 广

联系电话:027-87557234,传真:027-87542103-802

电子邮箱:plus2016@hus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1037号

邮编:43007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汪 凯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电子邮箱:wang340@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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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杯”黄山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暨首届青年创客大赛

“向上杯”黄山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暨首届青年创客大赛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围绕我市转型升级、加速发展的需要,引导广大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创业黄山”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向上杯”黄山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暨首届青年创客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想未来  智汇黄山

二、指导思想

在全市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围绕我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需要,整合创业资源,搭建创业平台,支持各类创客开设新产品、开发新业态、开拓新市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厚植“拼博进取、敢为人先”的创业文化,发掘和培养一批有梦想、有创意、敢创新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三、活动时间安排

大赛全程为2016年6月—10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推荐报名阶段(6月8日—7月31日),其中6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6月18日举行大赛启动仪式、众创发展论坛活动;7月3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复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二)交流展示阶段(8月1日—10月15日),包括展示宣传、互动交流、大众投票等环节。

(三)评比表彰阶段(10月底结束),举办决赛,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黄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文投公司

协办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黄山日报社、黄山广播电视台、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黄山学院、黄山市职业技术学院

大赛组委会:大赛设立“向上杯”黄山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暨首届青年创客大赛组委会。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委会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成员名单见附件1)。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局,具体负责大赛活动策划、协调沟通、合作单位选定、活动措施制定和落实等。

冠名单位:黄山向上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黄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

运营单位:市文投公司,负责本次大赛参赛项目收集、宣传创意、场景布置、整体活动执行等事务。

五、参赛条件

(一)创业项目参赛条件:

1.项目主创人或公司法人须为40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20日)中国公民;

2.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3.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

6.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7.创业主体在黄山市境内;

8.历届全市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除外。

凡是参加创业项目大赛的项目主创人员均作为参加青年创客大赛的选手。

(二)单独参加青年创客大赛条件:

1.参赛人1人,为项目主创或公司法人,须为40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20日)的中国公民;

2.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相关创意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

4.参赛者在黄山市境内学习、生活、工作。

六、大赛内容及流程

(一)推荐报名阶段

市人社局、团市委、黄山学院、黄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市文投、黄山向上创业小镇、黄山科创、黄山梦工场等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此次大赛参赛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每家单位推荐参赛项目不少于4个。各区县就业办负责做好创业园(街)区、创业乡镇(街道)社区创业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每个区县推荐参赛项目不少于2个。大赛接受社会创业单位和个人自荐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6月8日起开始受理参赛报名,7月20日截止。

2.报名渠道:

(1)有关单位组织推荐项目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市就业局)推荐。单位组织推荐的,须同时递交书面推荐材料。

报名地址:屯溪区前园南路7号二楼

联系人:周玉俊

联系电话:0559-2320360

电子邮箱:hsjyjcyk@qq.com

(2)创业单位、个人自荐项目通过报名网站直接向市文投公司报名。

报名地址:迎宾大道56号黄山向上创业小镇众创空间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18955983390

电子邮箱:hsup@uplism.com

(3)单独参加青年创客大赛的选手直接向团市委报名。

报名地址:天都大道13号市总工会大楼7楼团市委青工青农部

联系人:洪力智

联系电话:0559-2312621

电子邮箱:hstswqgqnb@126.com

3.报送材料:

(1)《黄山市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

(2)《黄山市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3、4)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青年创客个人创业事迹(附件5)

(5)个人证件照一张(电子版,150×150,30K以内,JPG格式),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两张(电子版,600×400,500K以内,JPG格式)。

7月31日前,组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完成参赛项目和创客个人的资格审核工作,分别评选30个创业项目和20名青年创客候选人进入交流展示阶段(复赛)。

(二)交流展示阶段

1.展示宣传:8月1日启动,9月30日前完成全部30个进入复赛创业项目和20名优秀青年创客候选人的采访报道工作。在黄山广播电视台、黄山日报社、黄山新闻网设立“创客黄山”等专栏或专题,集中对参赛选手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历程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黄山广播电视台、黄山日报社、团市委、市就业局、市文投公司。

2.互动交流:8月组织30名进入复赛创业项目的主创人员到杭州、嘉兴创业园参观,交流,与浙江地区创业青年开展创业开放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投公司

3.大众投票:10月8日起至10月14日,按照创业项目和青年创客两个类别进行大众投票。大众投票分为网络投票、微信投票两项,每项票数将折算成相应分数,大众投票得分占创业大赛总成绩的10%,占创客大赛总成绩的30%。

(1)网络投票:在相关官方网站建立大赛选手风采展示网页,由网友自行投票。

(2)微信投票:在黄山广播电视台、黄山新闻网等发布微信投票信息,由观众手机投票。

具体投票细则另行发布。

责任单位:黄山广播电视台、黄山新闻网、黄山日报社、团市委、黄山市就业局、黄山市人才中心

10月20日前,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参赛的创业项目的创新、特色、前瞻、成长等综合情况和大众投票情况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12个优秀创业项目进入决赛。

责任单位:组委会办公室

(三)评比表彰阶段

1.决赛评比

(1)评审标准制定:优秀创业项目评审标准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成员制订,优秀青年创客评审标准由团市委负责制订并经组委会办公室审订。评审标准一经制定即行发布。

责任单位:组委会办公室

(2)决赛现场:决赛包括创业项目展示、现场答辩、优秀创业项目和优秀青年创客表彰3个环节。综合考核参赛选手的精神风貌、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企业团队、盈利能力、带动就业能力。

项目展示:创业项目团队按照抽签顺序分别展示创业项目和团队风采,并结合视频、PPT播放,介绍创业项目,时间控制在12分钟内。由专家评委进行点评、打分。该项得分占总成绩的50%。

现场答辩:在项目展示后,由专家评委针对项目进行提问,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回答,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由专家评委点评、打分。该项得分占总成绩的40%。

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决赛成绩由大众投票、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3个环节得分按1:5:4比例加权合成后得出,评选6个优秀创业项目,并在决赛现场当众公布。

优秀青年创客评选:按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2个环节得分按3:7比例加权合成后得出,评出“优秀青年创客”5名。

责任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大赛评审工作,黄山广播电视台负责录播决赛及颁奖实况,黄山向上投资公司协调组织浙商、创业导师以及天使投资等资源。

决赛赛程一天,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表彰奖励

(1)优秀创业项目

一等奖1名,获得创业扶持资金5万元及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获得创业扶持资金2万元及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获得创业扶持资金1万元及证书奖杯;

优胜奖6名,获得创业扶持资金3千元及证书奖杯。

(2)优秀青年创客

优秀青年创客5名,分获创业扶持资金2千元及证书奖杯。

(3)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积极组织项目参加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4)政策扶持

入围项目将获得以下政策扶持:

场地扶持:优先推荐入驻黄山·向上创业小镇或市内各类创业园(如梦工场、黄山科创等)进行孵化,三年孵化期内享受场地、租金、水电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

资金扶持:可申请相关产业扶持资金及配套补贴。

政策扶持:符合我市创业相关政策者可享受政府相应的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符合我市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优先给予推荐申报。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项目材料概不退稿(实物、模型除外),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行为的,即予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负责。

(三)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项目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整合内外资源,协调多方力量,调动全民参与热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创业大赛的宣传推广、组织推荐等各项工作。凡入选大赛和获得优胜的创业园(街)区、创业乡镇(街道)社区创业项目,将优先纳入我市“特色创业乡镇”评审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创业项目的推荐选拔工作。在保证参赛项目质量的同时要扩大大赛的覆盖面、提升影响力,把创意新、市场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优秀项目选拔出来。

(三)完善机制,营造氛围。要加大对本次创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高密度、高频度地开展宣传,提高创业活动在全民中的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大赛活动方案、日程安排、比赛规则等事项以及报名网站端口,可登录市人社、团市委、市文投、市就业、市人才在线等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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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第四届国际精英人才创业大赛

江苏省盐城市第四届国际精英人才创业大赛

江苏盐城地处中国最具活力的长三角区域,是中国东部沿海新兴工商业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中国创业之城,为大力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来盐创业,决定面向全球举办第四届国际精英人才创业大赛,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日—2016年7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沿海人才网”(http://www.yhhr.gov.cn),点击进入“第四届国际精英人才创业大赛”专栏。

三、奖励资助

大赛分国内、国外两个赛区,赛事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入围决赛选手将发放参赛交通补贴,标准为:欧美地区8000元/人、澳洲和亚洲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4000元/人、国内人才2000元/人。决赛阶段将评审产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和优胜奖12名,分别给予奖金3万元、2万元、1万元和5000元;落户盐城创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资助。大赛全程有风投机构参与,优秀项目还将有机会获得风险投资及政府股权投资(以上“元”均为人民币)。

四、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1815室,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编:224005。

联系人:刘高山、周 进

联系电话:0515—88191815、86661815

传真:0515—88191813

E-mail:ycrcgzc@163.com

  盐城市国际精英人才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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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杯”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

“新泰杯”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创新,服务农村”的理念,扎实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国大学生村官投身创业扶贫实践,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委员会与山东省新泰市共同举办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比赛的形式,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农村经济发展新引擎,发掘和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进一步形成大学生村官“创业创新,服务农村”的格局,促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健康发展,推动农村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全国大学生村官的创业辐射作用。

二、大赛主题

“新”无止境,“创”向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委员会

农民日报

山东省新泰市

(二)协办单位

山东省新泰市跨境电商产业园

(三)大赛组委会

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联盟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并与山东省新泰市有关单位共同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各省由全国大学生村官论坛省级召集人负责成立省级组委会,负责本地区比赛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各省联系人处。初赛阶段的评审方式由各省自行决定。

 (四)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

四、参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类别不限,侧重于农业、农村及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要求如下:1、必须是由大学生村官(在职或有过村官经历的均可)创办或者协助创办;2、必须对当地集体经济发展或扶贫工作有一定带动作用的项目或企业。

五、大赛流程

(一)宣传动员(2016年5月30日-6月20日)

各省级组委会按照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联盟的大赛实施方案,利用网络、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布比赛信息,同时加强与地方各相关职能部门合作联动,争取资源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官个人或团体报名参赛。

(二)赛程安排

1、初赛(2016年6月21日-6月30日)

初赛以省为单位,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组织,主要通过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参赛团队(个人)填写《“新泰杯”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及路演ppt以电子稿形式于2016年6月20日前发送至各省负责人指定邮箱或按照省级方案完成。各省负责人召集评审小组,依据评分规则,逐一对参赛者进行资格确认和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及大赛开展情况,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晋级全国复赛的项目名额。对未入围的项目,省级评审小组需提出相关指导性意见。

2、复审(2016年7月1日-7月7日)

复审阶段,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省推荐晋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筛选出1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对初赛晋级,但未进入决赛的项目授予大赛纪念奖,并由赞助商提供适当奖品。

3、决赛(2016年7月8日-7月10日)

决赛前,由评审委员给出专业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入围决赛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参观等互助交流活动。组委会为每个团队(个人)配备1名导师(或者每两到三个团队(个人)配备一名导师)。导师对项目进行深入指导,参赛团队(个人)进一步完善项目路演材料。

决赛将以现场展示和答辩形式进行,最终按得分确定决赛名次。每个项目限时20分钟。先由参赛团队(个人)结合PPT进行10分钟以内的项目展示陈述,评委会就相关问题向团队(个人)进行提问。评委会根据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分,评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和优秀奖5名。

(三)评选原则

本次大赛评选的主要原则有:

1、辐射带动脱贫原则。创业项目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解决村官创业就业和带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具有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2、可持续发展原则。创业项目符合产业导向,有较长远的发展规划,具备一定的行业发展优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创业项目能有效控制成本,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3、创新引领原则。创业项目在产品的生产、管理、产业结构发展及技术领域等方面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引领性。

4、节能环保原则。创业项目能够将生态文明、能源节约意识融入到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且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行业环境保护指标的要求。

七、奖励与支持

 (一)大赛奖励

对初赛晋级,大赛组委会将这些项目纳入全国大学生村官项目库,向大赛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推荐,并将长期跟踪,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持和服务。

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将分别获以下奖励:

金奖1名,每名奖金40000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20000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10000元;

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3000元。

优秀组织奖3名:对初赛期间积极有效举办初赛的省份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并给予组织奖2000元。

另外,通过大赛提升团队(企业)知名度,拓宽营销和融资渠道的同时,大赛组委会合作机构还将为获奖团队(企业)提供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获奖项目将作为参评全国大学生村官十大创业项目的重要因素,并将纳入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重点对接推广平台,为后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大赛支持

大赛组委会在初赛期间,为有需求的省级组委会给予评审专家支持。大赛组委会除保障直接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及获奖选手奖金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与各省组委会签订协议,明确任务和职责。同时,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决赛的项目给予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等方面支持。

八、相关活动

围绕大赛内容,在决赛举办地组织系列活动,内容包括:产业论坛、创客培训、项目对接、产品展示等。鼓励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单位和相关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个人、团队和企业提供导师、培训、创投、金融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九、大赛经费来源

大赛期间,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的相关活动、大赛组委会层面的社会宣传、评审工作、全国总决赛费用等费用,由山东省新泰市跨境电商产业园负责支出;初赛活动经费由大赛组委会给予一定支持。

十、参赛方式

1、符合本次大赛参赛要求的可以是个人或创业团队(企业)形式参赛,核心团队至少有1名是在职或者有过大学生村官经历的。个人或团队(企业)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创业项目所在地选择报名路径,填写《“新泰杯”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报名表》(附件1)。

2、参赛选手须将网上填写完毕的《“新泰杯”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报名表》下载打印,并连同创路演PPT、参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一并递交至创业项目所在地的省域联系人处。如创业项目已注册成为公司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所有递交的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

3、电子版资料及相关的音像、视频等材料无法通过纸质材料上报的,可刻录成光盘一并附送。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四砖塔胡同56号

联系人:尹兵

联系电话:15011202761

电子邮箱:chuangyecunguan@sina.com

报名表下载:http://www.dxscgpx.com.cn/portal/info!detail.action?info.id=2820

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扶贫大赛组委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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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首届科技创业大赛

崇左市首届科技创业大赛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创业,崇左市科学技术局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联合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初赛暨崇左市首届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 大赛宗旨

聚集和整合各种创新创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聚集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提供辅导培训、金融投资、技术转移、展览展示、市场对接等各类服务,加速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壮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打造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

二、 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创业,推动跨越发展

三、 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崇左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配合单位:县(市、区)科技局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崇左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三)评审专家委员会

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

四、 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在崇左市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每名参赛个人只能加入一个团队,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创业计划,每个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3—5人;

3.参赛作品应为参赛团队原创,严禁抄袭或剽窃;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参赛项目计划在崇左市实施。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在崇左市注册成立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

3.每名参赛个人只能加入一个企业组,每个企业组只能申报一个创业计划。每个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作品应为参赛企业原创,严禁抄袭或剽窃。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企业,与其它任何企事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参赛项目计划在崇左市实施。

五、 比赛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选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所有参赛团队和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

同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本次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底稿。联系人:黄可立,联系电话:0771—7964622,13807871047,电子邮箱:czkjgx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

(二)初选

1.初选由大赛组织委员会召集专家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团队组和企业组分别评出前10名。

2.在左江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入围决赛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通过公示的团队和企业方可参加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初选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24日

(三)决赛

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团队组、企业组分开进行。流程如下:

A.参赛团队、企业进行风采展示;(1分钟)

B.参赛团队、企业通过多媒体简要阐述创业计划书、进行现场推介;(4分钟)

C.评委对参赛项目提出疑问,参赛团队、企业回答相关问题。(5分钟)。

注:以上A、B、C三个环节都是连续进行的,参赛团队、企业将依次上台进行展示。

经评委打分和合议,确定名次。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艺术楼音乐厅

时间:2016年6月25日14:00—18:00

六、 奖励及政策扶持

(一)奖项设置

团队组、企业组分别设置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荣誉证书

鼓励奖4名:奖金+荣誉证书

以上获奖项目的团队和企业,按排名顺序推荐进入广西赛区复赛阶段的名单(推荐名额待定)。

(二)扶持政策

所有获奖的团队组项目可优先入驻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崇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办公场所免租、水电免费等优惠政策以及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公益服务等服务内容。

所有获奖的企业组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市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支持,优先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等。

七、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辖区内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参加比赛。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左江日报等媒体上发布赛事相关内容,积极动员广大创新创业团队、企业报名参赛;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并按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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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

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

一、参赛要求

大赛按照成长组和初创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全球范围内拥有前瞻性、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上市中小企业以及创业团队。

成长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2014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3、经营规范,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初创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阶段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计划在赛后6个月内成立企业;

二、奖项设置(总奖金190万):

成长组:共5名(总奖金114万)

前3名  奖金人民币30万元/名(获得 天英成长星 奖杯、奖状)

优胜奖 2名 奖金人民币12万元/名

初创组:共5名(总奖金76万)

前3名  奖金人民币20万元/名(获得 天英初创星 奖杯、奖状)

优胜奖 2名 奖金人民币8万元/名

注:以上奖金方案仅适用于落户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大赛获奖项目。

三、报名方式:

登陆“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tyhsai.com)注册填写报名资料;

关注“天英汇”微信公众号,点击“大赛报名”入口注册填写报名资料;

填写报名资料后将商业计划书发送至project@chuangyejiagz.com,请注明“报名天英汇大赛”

四、大赛时间:2015年9月-12月

五、联系方式

天英汇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020-38031017

官方网站:www.tyhsai.com

邮箱地址:project@chuangyejiagz.com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15号羊城创意园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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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前海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前海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战略平台。前海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努力打造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党的十八大后,习总书记将离京到基层视察的第一站选在了前海,要求前海“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再次强调了深港合作对前海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前海实际上就是为香港扩容,目的就是在推动香港结构优化方面能够起一些杠杆作用,并要求进一步增强与香港的关联度。值此广东省自贸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成立一周年、香港回归祖国19周年之际,启动“前海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具有重要意义。

(一)打通香港青年来内地创新创业的渠道,积极为香港青年搭建成长进步阶梯。举办深港创赛为香港青年搭建“双创”互动平台,可以发挥大赛的资源发现及整合功能,为香港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各类资源及服务支持,在实现创业梦想的同时,增进对国内的价值认同、国家认同。

(二)对接深港的创新资源,进一步引导两地创新创业生态聚集前海。借深港创赛的机制,有效对接深港国际科技创新孵化创新创业资源,丰富注入前海创新创业新生态的香港元素,探索具有香港特色的孵化服务和生态建设,打造前海港式综合创业服务体系。

(三)举办深港青年创业大赛是以点到面,推动深港两地在各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化。在深港两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大赛促进深港两地在人才、科技、产业、资本等领域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提升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国际化青年创新创业社区品牌美誉度,使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成为深港青年眼中具有较强影响力与吸引力的“双创”优选地。

大会流程 / Agenda

启动仪式

时间 / Time    地点 / Address

4月27日         前海企业公馆会议厅

项目报名与筛选

时间         地点

4月27日—7月20日   组委会办公室(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

初赛

时间 / Time    地点 / Address

8月1日—8月26日      深圳分赛场地址: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香港分赛场地址:待定

特训营

时间 / Time    地点 / Address

10月或11月中的1-2天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

决赛

时间 / Time    地点 / Address

12月1日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

颁奖典礼

时间 / Time    地点 / Address

12月7日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

大赛官网:http://qh-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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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743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6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市赛”),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学生组

1、面向东莞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最少1名为东莞户籍生或东莞高校在校生);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注:参赛对象范围不包括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负责人。 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团队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但不纳入市赛参赛对象范围。即可以参加国赛和省赛,但不能参加市赛。

二、市赛分组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分别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如部分行业参赛项目数量较少或过多,则适当调整行业赛事设置);大学生组不设行业赛。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市赛的企业、团队、大学生,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进行报名。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6年项目—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填写参赛资料。

企业组/团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3日—7月31 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8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学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月15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网上申报资料经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资料并装订[按封面(复印资料填写表的封面即可)、资料填写表(网上打印)、相关附件的顺序用淡蓝色虎皮纹纸装订成册,书脊名称“项目名称+企业/团队名称”],一式五份统一送至市赛承办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方。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8-11月份,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一)奖励资金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每个行业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生组不设行业赛,共10个获奖名次。

1、企业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2、团队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3、学生组

一等奖:共1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共3名,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万元。

4、特等奖

总决赛企业组第一名和团队组第一名可获得特等奖,奖励金额提高到60万元。

5、申请条件

本次市赛获奖项目须在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后才可享受市赛奖金。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投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所占的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5%。

国赛、省赛获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申请资金奖励可不受以上申请条件的限制。

(二)国省赛事奖励

1、参赛奖励

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大学生,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的相关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三)其他支持政策

市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市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本届市赛和国赛、省赛通过不同的系统进行申报,市赛申报系统为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国赛和省赛的申报系统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有意同时参加三级赛事的单位和团队请注意同时登陆填报。

(二)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四)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熊振伟、黄志立,2283133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李国欢、赵国杰、李耀东、杨锐勇

联系电话:22113221、22114393、22118660、22112031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

2016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电子报名表格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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