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各普通高等学校: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定于2017年4月20日至6月20日,举办全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展示高校在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请各高校于5月26日前精选推荐至少1个作品,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关于举办全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的通知》的格式标准,将《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名单》(见附件2)、《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见附件3)和参赛作品电子数据(移动硬盘或数字U盘)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联 系 人:巩建朝

联系电话:029-88668630   88668631(传真)

邮    箱:jytwdb@163.com

附件:

1.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

2.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名单

3.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球大赛”活动将于4月23日启动

蹉跎莫遣时光老,人生唯有读书好。”4月23日,在第22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由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主办,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中华传统文化振兴基金承办,信中利投资集团为战略合作伙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球大赛”活动将正式启动,并同期开展“希望阅读公益行动”活动。

作为建设书香中国、开展2017年全民阅读工作系列行动之一,这是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充分发挥联系海外留学人员的平台优势,服务国家开展全民阅读工作重要部署、做好海外留学人员思想引领工作、激发留学群体爱国热情、凝聚海外华人文化认同的创新举措。

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作为面向海内外的国家级公募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服务广大留学人员发展,协助党和政府开发利用海内外人才资源与人才市场,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为国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我国“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如何将全民阅读工作延伸到海外广大留学人员群体中,使活跃在世界各国130万留学生,成为中国文化的传播者?为此,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自身优势,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球大赛”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在海外留学人员中开展;以大赛为契机,在华裔群体中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唤醒他们的“华夏基因”,凝聚和增强海外华人对祖国的认同感。

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是全球华人的共同精神财富,不仅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克服艰难险阻提供了精神支撑,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内在动力和民族精神。本次活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办的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推荐活动”入围图书为基础书目,设立大赛题库,计划在1000所海外院校的数万名留学生组织中开展,通过网络互动、视频传播、传统文化读书会、组织预赛、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1)和中央电视台4套(CCTV4)同期播出决赛、表彰“中国传统文化传播使者”等形式,掀起海外留学生的读书热潮,培养和增强海外留学生、全球华人的文化自信。

本次活动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平台参与性。开放活动参与平台,发起微博话题、宣传阅读传统文化书籍小视频、举办海外留学生读书交流活动、录制《我的中国心》节目等活动,各个环节都契合海外留学生和受众心理,灵活采用微博、微信、论坛等传播载体和渠道,吸引广大海外留学生和全球华人广泛参与。二是突出全民阅读与故事性。活动紧密结合人物故事和地域故事,使那些蕴含在中华传统文化书籍中的哲理和文化内涵,通过故事载体通达人们内心,充分展现海外留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爱、理解和传承。三是突出使命感公益性。开展“希望阅读公益行动”为乡村小学捐赠图书角,与《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活动相结合,通过这一公益行动,引导海外留学人员积极参与“希望阅读公益行动”,体现主办方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作为国家级公益组织的责任和担当。

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中职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看新福建 ·喜迎十九大”

二、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 办: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厦门理工学院,皮亚杰(厦门)文化集团。

大赛设主委会及秘书处(见附件1)

二、作品内容

围绕“我看新福建·喜迎十九大”主题,注重用身边小故事呼应时代大主题,用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实、独特的视角讴歌描绘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祖国和新福建建设发生的喜人变化,展现学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的积极成效。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细节生动,积极向上,真实感人,体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传播中国好声音,讲好福建好故事。

三、参加对象及项目奖项

参加对象为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小学生。

大赛设“微电影”“微视频”和“拍图写话”三个项目。“微电影”为主面向大学生,“微视频”为主面向中学生,“拍图写话” 为主面向中小学生。作品要求及报送数量见附件2。

“微电影”“微视频”和“拍图写话”各设白鹭奖1名(组委会大奖)以及金、银、铜奖和各类单项奖若干名,由省教育厅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的“微电影”“微视频”在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易班网、福建教育APP客户端展示,拍图写话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7年4月-8月)

由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大赛通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学生,广泛参与。

(二)作品遴选报送(2017年9月)

各地各校分别在域内校内进行征集遴选,于9月3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加省赛作品。大赛指定邮箱:wp_fujian@163.com。

(三)作品审核评选(2017年10月上中旬)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优秀作品1200件。

(四)现场答辩(2017年10月中下旬)

对入围省赛的优秀作品进行现场答辩,检验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依据就近原则,现场答辩在全省各设区市分别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确定奖项(2017年11月上旬)

组委会秘书处按照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的权重比例,研究确定各类奖项。

(六)颁奖典礼(2017年11月上中旬)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和获奖团队(个人)进行颁奖,并在各设区市举办优秀作品巡展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组织,做好赛事保障工作。

(二)参赛作品应坚持原创、鼓励创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校园“微拍”大赛为公益性质比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组委会将对任何不当商业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以及高校和厅直中小学校要指定一位工作人员加入QQ群(290883887),并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wp_fujian,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适时掌握赛事进展及相关通知。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联系人:张帆;王飞骅;颜彦;林小勇。

附件:1.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名单

2.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作品要求及报送数量

3.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组织、评选细则

4.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8日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征稿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是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发起的年度学生影视交流 活动。作为“国家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其组织规模庞大、参与人数众多、社会覆 盖面甚广,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大学生自主举办的“全国青年影视盛典”!

经上海电视节批复,上海大学生电视节作为上海电视节新增子项目于2008年正式创办, 2010年入列上海电视节“特别项目”。历届活动将近两个小时的颁奖晚会暨闭幕式均在上 海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录播和重播。2012年至2017年,上海大学生电视节连年获得上海 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教结合项目立项资助。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旨在 营造有志青年共同探讨影视作品制作和谐氛围,并为上海影视节提供具有行业未来导向 的参考意见。

十年大庆。2017年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拔锚起航,活动内容包括:开幕式、主持人大 赛、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论坛、宣传巡展活动、颁奖典 礼暨闭幕式。为了真正实现“大学生自主办节”,现向各高校征集“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 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宣传巡展”等活动的参赛个人及团队,详情如下:

一、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

征集方向:

DV短片类:纪录片、剧情片、电视栏目片、公益片(不接受植入形式的广告片)、实验片、 VR视频、《创业新锐》微纪录片。

动画短片类:2D、3D(沙画、定格动画均可)

※注:参赛选手请自行准备15秒预告片以及1张海报,用于多渠道宣传展示。所有类型短片 不限制语种(外语片需添加中文字幕)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所有获奖作者、部分入围作者(个人或团体)参加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 视节“颁奖典礼暨闭幕式”。获奖作者将获得由颁奖嘉宾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纪念品。 颁奖晚会将在上海相关电视频道全程转播。 参赛选手有望牵手国际传媒大师,接受业界泰斗、精英面对面的指导,并参与上海国际影 视节亚洲新人奖红毯仪式、日内瓦国际影像节相关活动。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3、所有作品主旨应反映健康的社会文化风尚,表现当代大学精神风貌,可涵盖新闻、综艺、 文化、生活、体育等领域;

4、境外的学生作品参与特别奖“最佳外语短片”之评选;

5、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6、作品时长:DV作品5-45分钟(单部),动画作品1—10分钟、预告片15秒;

7、DV、动画短片提交作品需邮寄作品光碟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下详)。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B、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MP4),并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 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作感悟。

C、动画类作品除上述素材,鼓励提供电子版分镜头、人设、场景设定等相关资料。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

邮寄至: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 (短片、创业新锐)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奖项设置:

紫丁香评委会大奖; 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剧情片奖、最佳动画片奖、最佳实验片奖、最佳电视栏目奖; 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导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音效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动画技术奖、最 佳动画创意奖;最佳外语短片奖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二、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剧本创作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剧本需以"爱"为主题,题目自拟。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并注重剧本的文学性和视觉 造型性。

2.主题鲜明、故事完整、情节合理、贴近生活,符合微电影篇幅长度,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 性。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定在20分钟以内,字数8000字以内。

3.剧本须为原创,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 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4.剧本提交格式:

(1)800字以内故事大纲

(2)剧本人物简介

(3)8000字以内剧本正文 规格要求:剧本统一使用简体中文,宋体小四号字;

5、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7、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以及纸质版稿件一起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7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5、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 弃;

6、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7、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8、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三、《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反映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年轻人创业故事的纪录片;

2、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反映创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的商业模式、创业历程和励志情怀;

4、以夹叙夹议方式(画外音+实况采访)为主;

5、要求真实、生动、鲜活、正能量、故事性强;高清画质;

6、制作要求参照上海教育电视台“创业新锐”栏目。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2、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AVI),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并附栏目脚本、无字幕版作 品原片、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 作感悟。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2017.03.01

影视短片大赛影视短片、剧本创作以及创业新锐微电影大赛联络方式

地址:上海市 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2017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106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 67823044

官方网站:www.sstvf.org 官方微信平台:sstvf007 新浪微博:@上海大学生电视节

邮箱: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联系人:

执行办公室主任:徐莎莎 13957590783

大赛事务部主任:邱天 15026665359

行政中心主任:杨佳雯 13651741188

下载pdf版报名表

下载word版报名表

汉中第二届“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2017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的影响力,充分展示汉中特色旅游资源,提升“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形象知名度、美誉度,推动汉中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汉中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汉中市第二届“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具体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汉中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新浪•汉中、陕西吉祥鸟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环球影城

三、大赛简介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15日起

2、报送时间:2017年3月16日—4月18日

3、参赛对象:面向社会团体、个人均可;

4、报名方式:参赛者可通过汉中市文物旅游局官方网站、新浪网汉中频道网站主页报名;或关注“汉中市旅游”、“汉中身边事”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完成信息注册、填写参赛表格。

5、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在2017年3月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参赛作品内容需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故事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低俗恶搞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作品片长3—8分钟内,建议设置中文字幕,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方言均可,文件为avi、mov、mp4、mpg格式;

(4)参赛作品要求体现汉中油菜花海画面不少于片长的30%,汉中景区景点、带有汉中元素及历史景观画面不少于片长的5%;内容形式分三大类:剧情短片、自然风光记录片、文学艺术片均可摄制参赛。

6、作品提交:在2017年4月18日之前,打印《参赛表格》并签字,拍照或扫描后连同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高清版本发送至微电影大赛官方指定邮箱2631097058@qq.com,或直接送至新浪•汉中办公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茶城艾斯国际办公中心1102室)。

7、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共分为四个步骤:

(1)初赛: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2)入围赛:入围赛分为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对初选入围的20部作品在指定的微信公众号“汉中市旅游”发起网络投票,且本次投票得分占最终评选的30%。专家评委对入围的20部作品,进行现场观影打分,本次打分占最终评选的70%。综合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评出13部作品进入决赛。

(3)决赛:邀请专业评委针对进入决赛的13部作品进行专业评分,最终决出奖项名次。

作品展播:对入围作品将在汉中广播电视台及各媒体网络平台展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伍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贰万元,计:肆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壹万元,计:叁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一千元,计:壹万元;

合计:壹拾叁万元整。

备注:奖金应上缴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五、特别申明

1、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中使用的音乐或其他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个人及单位参赛的微电影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本次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播放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等用于本次微电影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严禁参赛作品一稿两投,如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保证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或其指定单位无偿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对于评选后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播放、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及再许可权。

5、所有参赛作品请自行备份,概不退回。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所有。

“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展示“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成果,着力讲述苍南好故事、传播苍南好声音、展示苍南好形象,面向全社会开展“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网信办、县新闻宣传中心

协办单位:县网络文化协会

二、活动主题

浙里是苍南,这里是浙江美丽南大门。

三、活动形式

紧紧围绕主题,进行微信、H5页面、微视频、音乐MV等四个方面的创作,多方位展示我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魅力风采。

四、时间安排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创作、报送(2017年5月5日前)。

第二阶段:审核初选(2017年5月8日-5月18日)。大赛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和统计,完成作品初选。

第三阶段:微信投票(2017年5月22日-5月28日)。将入围作品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23时59分)。

第四阶段:专家评审(2017年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综合网民投票和专家评审的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表彰展示(2017年6月中旬起)。大赛组委会将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五、作品要求

创作选题要反映苍南自然风光、入文景观、风土人情、经济发展、城乡面貌、工作成效等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原创,表达流畅,富有创意,具有时代气息,符合大众审美。

1、微信:版式新颖、页面简洁、不宜过长。

2、H5场景应用:总页数不超过13页,图文并茂,配上音乐。

3、微视频:视频类作品,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10分钟。

4、音乐MV:MV作品,格式不限,要求高清晰度,时长不超过10分钟,并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六、奖励表彰

大赛设最佳创作奖4名,优秀奖16名,组织奖若干名。其中:最佳微信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H5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微视频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最佳MV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优秀奖16名,各奖励1000元。

具体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进行调剂,所有获奖者,皆颁发证书和奖杯,予以表彰。

七、作品报送

1、各乡镇要从四类作品(微信、H5、微视频、MV)中选择两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各部门要从四类作品中选择一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同时,鼓励新媒体、影视工作者、社会公众积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最新的原创作品。

2、凡参赛作品,均需填报《“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9919323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联系人:陈孝涛,联系电话:0577-68898987。

八、其它事项

1、凡出现抄袭、剽窃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作品中涉及的图片和知识版权及肖像名誉权等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严禁采用刷票软件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投票,如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主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的作品均视为同意此规则。

4、参赛者须加入官方QQ群(“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QQ群号:182367378),群内设置赛事客服,全程解答参赛选手提问。

附件:“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2日

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树立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和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文创产品开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

二、大赛主题

讲自己故事   圆共同梦想

三、举办单位

1.主办:河南省文化厅

2.承办:洛阳市文广新局、洛阳八里唐文化产业园

3.协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文化)局

四、大赛目的

搭建文创产品开发交流平台,汇聚文创产品创意设计资源,树立一批文创产品先进典型和领军人物,提升文创产品创意设计水平。深入挖掘中原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化、生活化、市场化,推进文化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化,推出一批既有品质,又有市场的文创产品,不断丰富新的文化供给,努力打造文化创意创新创业新高地,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五、参赛主体

河南省范围内的文化公司、文创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各高等院校文创专业师生,个人文创工作室、文创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六、参赛内容及原则

(一)参赛内容

参赛者可选择以下任何1项或多项内容参赛。

1.参赛者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形式,讲述自己企业或团队从发起、探索、运营到发展愿景,对文创企业或团队发展历程进行阐释。

2.参赛者就所负责文创项目的策划、创意、市场调研、产品研发、项目成长性等内容,对文创项目进行阐释。

3.参赛者就某一类文创产品在创意设计、文化元素、市场需求等方面内容, 对文创产品或创意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二)参赛原则

1.突出内容形式新颖化:参赛者讲述内容必须体现企业发展的创新精神,项目的创意内涵,产品的创意创新理念。

2.突出文化元素本土化:参赛者讲述的文化创意内容必须具备鲜明的河南文化特质,与河南本土文化元素深度融合。

3.突出创意的生活化:参赛者讲述的文化创意内容必须能够转化为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兼具时尚性与科技性,能够融入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4.突出创意的市场化:创意内容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兼具审美性、趣味性与实用性,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能推动创意设计与企业需求对接、与消费需求对接,实现大赛成果落地转化。

七、赛事安排

(一)组织形式

1. 各地市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2. 各省辖市上报不少于3人,省直管县上报不少于1人。

3. 各地市对报名材料审核后,将电子版于2017年4月1日前分别发送至省文化厅产业处邮箱:chanyechuyx@163.com和洛阳八里唐文化产业园邮箱:balitown@163.com。

(二)提交材料

1.报名阶段。参赛者须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表,如需要,也可提交视频或图片(限5张)。(报名表见附件)

2.决赛阶段。参赛者在收到决赛入围通知后,应根据决赛需要,进一步提交决赛ppt或光盘映像资料。具体内容以决赛入围通知一并告知参赛者。

(三)时间地点

1.初评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者进行初评,评选出参加决赛者名单。

2.决赛时间

2017年4月14日至4月24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决赛地点

洛阳八里唐文化创意产业园

(四)决赛形式

1.讲述方式及时间:参赛者以路演方式讲述自己的参赛内容,期间可以展示与讲述内容相关的创意实物,每个参赛者限时20分钟讲述,专家点评及现场互动时间10分钟。

2.评审方式:由五位专家及现场随机抽取的3名观众以百分制方式对参赛者进行评分,其最终分数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八、相关奖励

1.获奖选手由省文化厅颁发“中原文创之星”证书。

2.符合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扶持的企业或项目,将纳入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库,并优先向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推荐。

3.符合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范畴的企业或项目,将给予优先扶持。

九、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文创产品开发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对弘扬优秀文化,传承中原文明,推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二)认真组织:认真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参赛,对参赛者个人及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抄袭、造假的参赛人员及材料,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及时上报: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做好上报工作。

十、联系方式

河南省文化厅产业处联络人:杨天舵

电 话:0371-69699738,13703715161

洛阳八里唐文化创意产业园联络人:杜中宇

电话:0379-60617777,15138716884

2017年2月21日

附件: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报名表

第十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创办于2008年的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是山东省境内唯一的微电影艺术领域的专业权威赛事,大赛创办的宗旨为引领山东的文化潮流,传播向上的微电影作品,鼓励青年的探索精神,挖掘优秀的青年人才,推动微电影艺术的繁荣发展。国内各大专院校师生、专业机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本届主题:喜迎十九大 共筑中国梦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 舜  网 山东影协微电影工作委员会

二、参赛要求

1、题材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具有时代精神;围绕“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的主题,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波澜壮阔的祖国在奋进的过程中发生的丰富多彩、鲜活多姿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以此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

2、制作要求:

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②影片需制作两种格式,即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的MOV或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适合网站播出的FLV格式标清影像,并附加电子海报一张(尺寸规格120cm×90cm,像素分辨率150,色彩模式CMYK,图片格式JGP),海报须体现片名、主创人员名单、出品、拍摄单位等文字信息;③故事片和纪录片、动画片时长15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3、作品创作时间:2016年6月——2017年6月拍摄的作品。

三、作品分类:

(1)学生单元: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公益片

(2)社会单元:故事片、纪录片

四、奖项设置

(1)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和公益片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优秀编剧、导演、表演、摄影各设立奖项1-2名,其中获奖的故事片剧本将在《时代影视》发表。

(3)最佳网络人气奖1部。

(4)最佳原创剧本奖5部。

五、参赛方式:

以单位、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由各地市电影(影视)家协会、微电影工作委员会统一报送;外省机构或个人,以及省内没有成立电影(影视)家协会参赛的,可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shandongfa.org.cn和舜网http://www.e23.cn微电影页面)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并如实填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以下资料寄送至大赛组委会,以邮戳为准。

(1)亲笔签名的纸质报名表;

(2)纸质剧本(仅限故事片),字数5000字以内;并附300—500字的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按照剧本格式编写,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字体一律为宋体,字号最小为小四号,单倍行距。

(3)U盘,包含①电子申报表;②参评作品的高清影像和标清影像;③15秒高清影片片花;④分辨率为300JPG文件的电子海报;⑤电子版剧本(仅限故事片);⑥三张剧照;⑦编剧、导演、男女主角、摄影等主创人员的彩色近照各1张,U盘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

(4)恰逢大赛创办十年之际,为鼓励原创,本次大赛特别为那些未能拍摄的微电影作品设立最佳原创剧本奖。参与“原创剧本”评选的剧本作品,仅限故事片,不需要成片,优秀参赛作品将陆续在《时代影视》杂志进行刊登,并有机会单独成册出版。请将剧本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dyswdy2017@163.com。剧本要求5000字以内,附300—500字的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按照文学剧本格式编写,邮件中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

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中段济南报业大厦四楼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办公室

报名电话:0531-67976362、68978562

六、特别说明

山东影协将协助和支持获奖微电影作品的深度推广:

(1)获得一等奖的微电影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直接推荐参加山东省文艺界最高奖——“泰山文艺奖”电影类的初评。

(2)所有获奖选手均由大赛组委会推荐在山东影视集团、山东电影制片厂及省外影视剧组中,担任相应职务和角色。

(3)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国内外电影节短片单元的展映或比赛。

参加单位、机构及人员须拥有参评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主办方拥有该作品传播使用权,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播出,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

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宣传组、会务组、外联组、大型活动组及后勤保障组组成。

评委会由国内外知名影视界专家、学者组成。

二O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2017“李渔戏剧奖”青年婺剧演大赛暨“新松计划”浙江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 金华赛区选拔赛

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社会发展)局,各专业剧团、戏曲艺校:

为繁荣婺剧艺术、培养婺剧新秀,助推婺剧艺术的传承与创新,为青年婺剧演员搭建展示舞台,结合《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举办“新松计划”全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的通知》的统一安排,经与衢州、丽水文化部门协商,决定举办2017“李渔戏剧奖”青年婺剧演员大赛暨“新松计划”浙江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金华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

二、参赛对象

1. 金华、衢州、丽水区域内(户籍在上述区域内或在上述区域工作、暂住2年以上以及在上述区域内大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年龄在16周岁至35周岁间(198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的婺剧表演人才均可报名参赛。

2. 已获文华奖、梅花奖、上海白玉兰主角奖、浙江省金桂奖的青年演员不再参加2017“李渔戏剧奖”青年婺剧演员大赛。若需参加“新松计划”浙江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可以直接选送。

三、比赛规则

1. 大赛分组:大赛分A组(职业组)、B组(非职业组)。国有婺剧院团选手须参加A组比赛,非国有婺剧院团选手可自主选择参加A组或B组比赛。

2. 赛程安排:大赛分初赛和决赛2轮,初赛由各地自行组织,并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每个参赛单位选送参加决赛的名额不超过5名;决赛于2017年4月22日至23日在金华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中山路35号)举行。

3. 比赛要求:大赛采用折子戏形式进行比赛,每折表演时间限12分钟以内(超时扣分),每折参演(含助演)人员不超过10人。所选折子戏应彰显婺剧艺术特色,体现演员个性风格。

4. 奖项设置:2017“李渔戏剧奖”青年婺剧演员大赛将评选出“优秀表演奖、表演奖”若干名,同时按成绩选送若干婺剧优秀青年演员参加“新松计划”浙江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渠道:各地选手按区域向所在地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由各地汇总后报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艺处。

金华市:联系人:胡新玮, 电话:0579-82469384,13819971880 ,传真:0579-82469824 ,邮箱: jhwyc1628@126.com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

衢州市:联系人:黄志超,电话:0570-8758520,1869857821,传真:0570-8758511,邮箱:348379604@QQ.com  地址:衢州市新桥街开明坊9号,邮编:324000;

丽水市:联系人:黄雄伟,电话:13362058852,传真:0578-2121684邮箱:32454938@qq.com,地址:莲都区人民路561号404室,邮编:323020。

2. 报名材料:参赛报名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报纸质件和电子格式。

3. 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

五、注意事项

1. 各单位推荐参赛的选手须为本单位在岗、在校、在册人员,不得推荐单位以外和自己区域外人员参赛。多名参赛选手可选择同一作品同时比赛(须标明选手编号)。

2.比赛不收取报名费,选手参赛费用自理。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用餐、住宿、交通、停车等相关问题一律自行解决。承办方安排专人协助做好比赛后勤保障工作。

3.各地文化文化主管部门及各自主申报单位须将本地区、本单位报名选手名单汇总后,统一规范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二)报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处。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8日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微视频大赛

进一步全方位展现武汉工程大学的精神风貌,宣传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将举办2017年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美,工程大

主题说明:

以展示学校校史人文、校园风物、科技创新为主要创作方向,展示学校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办学育人特色、科研创新成果,记录青春、传递正能量、塑造形象。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征稿对象为武汉工程大学全体师生、校友。

三、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且有青春的气息,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切合本次大赛主题。

2.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独特性,形式新颖,勇于挑战表演和拍摄有较大的难度的表现方式。

3. 作品可用手机、相机、DV等设备拍摄,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4.作品提交格式为:mp4、mpeg、mov或avi等(各种格式不限).

5. 参赛作品长度30秒—10分钟。(建议2-5分钟)

6. 可附上旁白(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可以有少量方言、英语等,但需加上字幕),可插入背景音乐。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人,奖金6000元;

二等奖3人,奖金3000元;

三等奖4人,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给予适当奖励;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五、时间安排及投稿途径

投稿途径:

参赛个人(或团队)将作品和报名表打包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itjizhetuan@qq.com。或将作品和报名表打包后上传百度云,生成分享链接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itjizhetuan@qq.com。

可直接将作品上交至钟楼210办公室。联系人:周丹

六、其它事宜

1. 本次大赛由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主办,武汉工程大学记者团具体承办。

2. 大赛对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请自留作品。

3. 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 所有获奖作品需提供原始文件,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直接采用、部分采用或用其素材再修改再创造,将不另付稿酬。

5. 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6. 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