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四届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的通知

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基层组织及相关单位:

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是服务首都青年科技人才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发现、凝聚、培育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的重要途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北京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北京市科协将举办以“启航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科技向未来”为主题的第二十四届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二、赛事主题

启航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科技向未来

三、参赛条件

1.年龄要求。参赛选手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参赛选手须为本科(含)以上学历。

3.其他要求。参赛选手要崇尚科学、热爱科学传播,是在各领域、各行业积极奋斗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创业者。

四、赛事安排

本届演讲比赛共分四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6-8月)

1.自行组织初赛。通过单位报名且参赛选手超过10人的,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初赛,各初赛单位推荐前3名进入复赛。

各单位初赛完成后,及时将初赛成绩汇总表(复印件)、复赛人员表、评委名单、初赛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pdf版)、比赛照片及参赛选手个人报名表、演讲稿及ppt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发送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通知材料模块(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

2.市科协组织初赛。通过单位报名且参赛选手不足10人的,以及个人报名的选手,由市科协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赛,每组成绩前3名进入复赛。

(二)培训阶段(6-9月)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涵盖讲演内容设计、表演表达、科学传播等内容。赛前培训拟通过制作线上视频的方式开展,决赛培训采用线下实地培训方式开展。

(三)复赛阶段(9月)

根据进入复赛的选手情况,拟分6组进行复赛,每组成绩前3名进入决赛。

(四)决赛阶段(12月底)

进入决赛的选手比赛当天抽签决定演讲顺序,根据现场比赛成绩排名,确定获奖情况。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本届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每组复赛的第四名为优秀奖,优秀奖6名。北京市科协将向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含)以上获奖选手符合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条件的,可直接入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占立项单位名额。

(二)组织奖

根据参选单位的初赛组织情况及其推荐的选手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六、报名方式

1.单位报名:市科协学会、基金会、区科协、基层组织及相关单位对本单位报名选手进行资格审核,由申报单位通过报名系统或者扫描二维码统一报名。

2.个人报名:满足参赛条件的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通过报名系统或者扫描二维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推荐单位处选择“个人参赛”。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对选手参赛资格和演讲文稿等资料进行审核,若作品不符合要求(包括偏离或违背政治方向、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偏离主题内容等),将不得参加比赛。

报名系统: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活动管理模块(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

报名二维码 :

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

联系人:周健华  010-84899521

张建国  010-84647671

附件:

1.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报名表

2.北京青年学术演讲比赛评分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6日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电视台,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级团委:

现将《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广播电视台

 

2023年5月4日

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创作生产更多反映湖南人民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高质量视听内容,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决定继续举办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题

奋进新征程 共筑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广播电视台

(三)承办单位: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教育电视台

湖南风芒传媒有限公司

湖南星辰在线新媒体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委会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五)成立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组委会

主  任:贺  辉

副主任:刘亚楼  王建华  蒋强先  叶 妙  蔡怀军

成  员:邓清波  甘文波  胡知武  宁 涛  钟益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主  任:胡知武

副主任:罗海燕  庞  敏  刘  维  曾思亮  易柯明

周一凡  蓝  斌  唐宏顺  卢晓辉  曾  益

陈思思

成  员:樊雯雁  谢绍强  申  杰  李艳华  资喻宇

刘亚南  唐小涛  黄  涛  覃佳兰  胡敏慧

三、参赛对象

(一)省内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二)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会员单位;

(三)省内公检法、教育、医疗、邮政、民航、交通、铁路等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

(四)省内各高校;

(五)省内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别

1.剧情类单元: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

2.非剧情类单元:网络视听专题节目、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短视频、网络音频节目;

3.大学生原创单元:大学生剧情短片、大学生纪实短片、大学生公益短片/公益广告。

(二)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向,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作品主题应聚焦以下内容: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紧扣“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精准扶贫”思想提出10周年、改革开放45周年、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贯彻中国式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2.聚焦中国梦伟大征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体化展现新征程伟大实践和人民幸福,反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讲述平凡人物的生活变化、奋斗故事、感人事迹,讲好广大人民群众寻梦、追梦、圆梦故事,激发全社会共同追梦筑梦精神动力。

3.聚焦现实生活与时代精神。记录新时代、新征程、新奋斗,聚焦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讲好典型人物故事,展现昂扬奋进的新时代精神风貌,塑造新时代人民群众鲜活群像。

4.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湖湘文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倡导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视听形式,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其他要求

1.作品第一播出平台应为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在影院、电视台、电台首播的节目不能参加评选。专为此次大赛创作的作品可以参赛。

2.作品播出或创作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已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推优活动中获得资金扶持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参评。

3.格式标准:最低分辨率:1280×720,码率>4M,画面比率:16:9,帧率:25,字幕:简体中文,MP4格式数据;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4GB。

4.网络剧、网络动画片、网络专题节目等应提供1集或1期节目样片,网络微短剧应提供3集节目样片,并附全集网络播出链接地址;网络短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大赛

大赛于2023年5月正式启动,主办单位联合发文,作出部署。由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负责设计制作大赛宣传片、海报等,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相关媒体负责整体的宣传报道。大赛官网为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网站(http://www.hnna.org.cn/),官网将发布大赛通知、参赛作品申报系统等信息。

(二)报送作品

报送作品时间为2023年5月—8月31日。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报送截止日期之前,登录“湖南省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申报系统”(http://hnna-act.voc.com.cn)并注册账号,根据系统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填报信息,填报信息参照附件。

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并督促所在市州县级融媒体中心及广播影视制作机构报送作品,湖南教育电视台负责组织省内各高校作品报送工作,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负责组织省直及其他单位、个人作品报送工作。

联系人:覃佳兰,电话:18773188963

胡敏慧,电话:18569596932

黄  涛,电话:15111212344

董  雨,电话:18565048669

黄宁宁,电话:13874154860(大赛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三)开展参赛作品初核

作品初核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月10日,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所在市州县级融媒体中心及制作机构参赛作品初核把关,作品通过初核后再进行网上申报。高校、省直及其他单位、个人参赛作品由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初核。

(四)开展参赛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由省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分为初评、网络投票、终评3个环节。

初评:9月11日—9月28日,由专家对初核通过的作品进行初评,综合评分结果和初评会专家评议意见,确定进入网络投票和终评的作品名单。

网络展播及网络投票:网络展播的时间为9月30日—12月31日,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月30日—10月15日。通过初评的作品将统一在芒果TV、红网、华声在线、风芒、星辰在线、湖南教育电视台PC端及APP端开展网络展播及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总得票数最高的作品将获得本次大赛的最佳网络人气奖。

终评:9月30日—10月20日,由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按照作品最终得分及终评会专家评议意见,拟定本届大赛的获奖作品。

(五)公示及公布

拟获奖作品在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10月下旬。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广播电视局审定,在省内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的各类作品评选活动,由省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选送。

六、奖项设置

本次获奖作品,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上述获奖作品基础上,由大赛终评委员会特别推荐最佳导演、最佳编剧各2位,其中大学生作品类导演、编剧各1位。

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表彰组织作品征集表现突出的单位。

所有获奖作品、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表彰。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拨付奖金,对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鉴于财政资金拨付有关政策要求,对财政拨款的获奖单位只能颁发证书,不能拨付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好方向。举办全省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坚持守正创新的网络视听节目导向与坚持公平公正的活动原则结合起来,确保正确方向。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本届大赛由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指导,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确定项目责任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承担作品的征集、评比、展播等工作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三)创新形式,提质升级。开展湖南省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要以网络和网民为主体,体现网络特色,突出互动参与,把大赛办成受网民欢迎的赛事。各承办单位和各新闻媒体,要贴近网民实际、贴近网民生活,广泛发动网民参与,推动大赛提质升级,推动我省网络视听事业产业繁荣发展。

 

附件:1.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参赛作品登

记表(剧情类单元)

2.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参赛作品登

记表(非剧情类单元)

3.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参赛作品登

记表(大学生原创单元)

4.版权承诺书

 

 

 

 

 

 

附件1

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

参赛作品登记表

(剧情类单元)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 网络剧□ 网络微短剧□ 网络电影  □ 网络动画片
集数/单集时长   首播时间  
版权所属单位/人   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  
出品机构   制片人  
播出平台

(附网址链接)

 
导演   编剧   主要演员  
内容简介
(字数100字以内)
 
报送单位/人   盖章(签名):

 

日期:

报送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注:版权所属单位/人须与版权承诺书承诺单位/人一致。

附件2

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

参赛作品登记表

(非剧情类单元)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 网络视听专题节目 □ 网络纪录片 □ 网络综艺节目□ 网络短视频

□ 网络音频节目

期数/单期时长   首播时间  
版权所属单位/人   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  
出品机构   制片人  
播出平台

(附网址链接)

 
总导演   总编导   策划人  
内容简介

(字数100字以内)

 
报送单位/人   盖章(签名):

日期:

报送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注:版权所属单位/人须与版权承诺书承诺单位/人一致。

附件3

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

参赛作品登记表

(大学生原创单元)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大学生剧情短片  □ 大学生纪实短片  □ 大学生公益短片/公益广告
集数/单集时长   上线时间  
版权所属单位/人   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  
播出平台

(附网址链接)

 
指导老师   制片人  
导演   编剧   摄像  
内容简介
(字数100字以内)
 
报送单位/人   盖章(签名):

日期:

报送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注:版权所属单位/人须与版权承诺书承诺单位/人一致。

附件4

版权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就授权给“湖南省第八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的参评作品(以下简称“授权作品”)                 的版权和内容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人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和授权,确保参加此次活动不会与其他方权利相冲突。

2.本单位/本人保证对授权作品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版权、邻接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等所有权益,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并同意将作品在活动期间在网上进行免费展播。

3.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自动放弃参评。

4.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实有效。

 

承诺单位/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

注:版权方如为单位盖章即可勿签字;如为个人签字即可,勿盖公章。

关于举办2023年红寺堡区禁毒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全民禁毒宣传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宣传毒品预防教育知识,讲好禁毒故事、传播禁毒声音,营造良好的禁毒舆论氛围。现就开展红寺堡区禁毒短视频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以揭示毒品危害(侧重宣传新型毒品及替代物、麻精药品滥用危害)、传播禁毒知识、反映毒品问题治理成效,以及宣传禁毒工作典型事迹、案例、帮扶故事等为主要内容。

二、参赛对象

红寺堡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团队、社会组织、院校师生、禁毒形象大使、禁毒网红、短视频创作爱好者等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参赛均可。

三、征集作品要求

紧扣“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报送作品力求创新,突出原创性、公益性、短视频传播性。

(一)必要元素。主题鲜明、创新创意,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主题文字(自拟)。

(二)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且以前从未公布过,作者需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三)公益性。作品版权归本人所有,将无偿提供给红寺堡区禁毒办用于宣传教育工作(用于公益广告、新闻发布、制作视频及展览等用途),参加活动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参赛作品报自治区禁毒办后,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四)传播性。作品具有新媒体传播特点,在传播速度、传播互动、社交传播方面优势明显。

(五)作品规格。短视频作品时长15秒到120秒为最佳。上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保持画面平稳、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格式为MP4或AVI,请勿提交其他格式作品。作品前3秒片名标题版,注明作品名称、时长。所报作品请勿压制“创作单位或作者”等字样。

四、大赛日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即日起至6月12日

(二)作品评审:红寺堡区禁毒办将于6月13日-6月14日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推荐参加自治区禁毒短视频大赛。

(三)作品展示:6月27日-7月31日组织对获奖作品在各成员单位新媒体账号进行展播。

五、评审表彰

大赛设获奖名额16个,其中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6名,优秀奖5名,由红寺堡区禁毒办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单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单个奖金1000元、优秀奖单个奖金500元)。

六、投稿方式

视频作品+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hsbqjd@163.com或直接报送至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10室。每个作品电子文档署上文件名:作品类型+《作品标题》+地区(单位)+作者姓名。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红寺堡区禁毒办将纳入年终禁毒工作综合考评,各乡镇、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通过各部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号等广泛发布参赛内容,积极动员本辖区、本部门的网络达人、专业团体、禁毒网红、视频拍摄爱好者参与活动。各乡镇,教育局、团委、工会、妇联、融媒体中心至少报送1部作品。

(二)紧扣主题、对标禁毒。参与大赛的短视频作品要围绕禁毒主题,以普及毒品知识,宣传毒品危害,介绍防毒技能,颂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活动等为主要内容。

(三)广泛宣传、掀起热潮。各乡镇、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后期要结合红寺堡区参赛作品,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掀起禁毒宣传高潮。

联系人:马平 0953-5099292

附件:红寺堡区禁毒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关于公布湖南省高校“青春学习堂”短视频大赛结果的通知

根据《关于举办湖南省高校“青春学习堂”短视频大赛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2〕25号)部署要求,经学校申报、网络展示、专家评审等共评选出教师组特等奖5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21个;学生组特等奖23个,一等奖39个,二等奖71个,三等奖113个;优秀组织奖22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省高校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思政教育方式方法,用好“青春学习堂”“奋斗青春号”等平台载体,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 湖南省高校“青春学习堂”短视频大赛获奖名单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8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决定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大艺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艺节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大艺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大艺节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其中戏剧(戏曲)部分与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戏剧节融合举办,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大学生戏剧节暨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的通知》(闽文联〔2023〕31号)。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三)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闽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在职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活动安排

  (一)高校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

  各高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各高校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于9月15日前按照报送要求,将本校活动总结和经遴选并公示后的优秀节目、工作坊、作品和案例等相关材料报送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具体报送方式另文通知)。每所普通高等学校均要推报至少一个项目。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11-12月举办省级集中现场展演,由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分别承办,主要内容有: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并择优推荐至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相关高校。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艺术节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优秀组织奖由全省大艺节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学校艺术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校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艺术节各阶段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校级集中评选,有活动宣传报道、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未组织校级艺术节及展演的学校原则上不能参评。

  七、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负责活动整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艺术节各项组织工作。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高校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艺术节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陈贤登、郑娟娟,联系电话:0591-87091370、87091348。

  附件:1.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五种类别,其中戏剧(戏曲)项目按闽文联〔2023〕31号文执行。

  (一)集体项目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乐器自备,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甲组:本科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6个、艺术作品6件;高职高专院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个、艺术作品3件。乙组: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4个、艺术作品6件。艺术表演类项目中,各校推报的个人项目不得超过所推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数量不包括戏剧项目。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人限报1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人限报1幅。

  2.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参赛。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3.已获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或本年度已参加其他省级及以上赛事的节目和作品,不得重复申报本届大艺节(如已参加福建省第五届经典诵写讲比赛的节目和作品,不得再参加本届大艺节)。违规参赛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4.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最终推报全国展演的节目,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二)格式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工作坊内容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报送工作坊,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每所高校甲组可报送1队,乙组可报送3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一定数量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各学校、各院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大艺节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方式

  案例经高校组织评选推荐,由高校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本科高校不超过8篇,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篇。历届已获奖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关于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的公告

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反映乡村振兴新进展、新成效,以创新表达方式推广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经验,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工作安排,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承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文明乡风 建和美乡村

二、征集内容

聚焦“树文明乡风 建和美乡村”主题,围绕组织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特色文化、移风易俗以及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形式,展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进展成效,展示新时代广大农民群众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

(一)思想积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

(二)导向正确。内容须契合活动主题,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导向。

(三)独立创作。应为独立完成的作品,如发现抄袭、借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纠纷责任。

(四)格式规范。作品要求为MP4或MOV格式;视频标准不低于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文件大小不超过1GB;作品名称30字以内,并配15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作品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微视频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纪录片、专题片、宣传片和创意短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为1—3分钟;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为3—20分钟;微动漫单个作品时长为1—10分钟。

四、时间安排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经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将在央视网乡村振兴频道比赛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果公示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发布活动,公布获奖作品、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荣誉证书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实际情况再评选出“最佳故事作品”、“最佳创意作品”、“最佳表现作品”等奖项;面向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设立优秀组织奖(单位)。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比赛相关制度执行,将统一颁发相应证书。

六、其他事项

参赛者所提交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无偿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传播权,可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单位宣传相关的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征集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以上约定。

联系人:刘书会 010-68739333

邮  箱:3566792490@qq.com

附  件: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申报表.docx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2023年4月6日

关于开展“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宣传东营好形象,传递东营好声音,东营市委宣传部、东营市委网信办、东营市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短视频大赛,广泛征集优秀短视频作品,用镜头领略东营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城市之美,感受东营的城市魅力,展现东营特有的人文风情和内涵底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二、活动主题

大赛主题以“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为主题,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推介东营黄河文化为主旨,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平台,面向市内外公开征集优秀短视频作品。

三、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要紧扣“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主题,能够体现鲜明的东营特色,能够生动展示东营的生态美景、文化古迹、美食美宿、夜间经济等。作品要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思想性、故事性、艺术性、观赏性,创意手法、表现形式不限。

(二)格式要求

作品类型不限,视频时长不少于2分钟。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使用中英文字幕,横屏、竖屏作品皆可。作品分辨率不得小于1920×1080,码率>5MB,画面比率:16:9(或9:16),帧率:25,须为高清MP4格式。

(三)版权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且为首次对外发布,版权无争议。参赛作品因版权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大赛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主办方及承办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四、奖项设置

1.评分标准:本次大赛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融媒体中心。评委会依据作品的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认可度,综合考虑作品发布后的点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传播力指标,最终评选出大赛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奖金各60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五、活动安排

大赛自即日启动,作品征集至2023年5月30日。

(一)参赛范围

面向市内外主流媒体、外宣媒体和自媒体、各类影视制作公司、各院校师生、短视频爱好者及相关团体或个人征集优秀作品。

(二)报名方式

1.抖音报名:登录抖音,搜索“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话题,参与比赛。参赛者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时,须添加“#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话题,并@东营市新媒体中心。

2.关注东营发布、东营网微信公众号,在服务栏中点击“短视频大赛”,按照相关要求在线上传作品。

3.登录东营网、爱东营手机客户端登录大赛“弘扬黄河文化 讲好东营故事”短视频大赛专题,按照相关要求在线上传作品。

4.邮箱报名:按要求将作品、简介、作者、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dysxmtzx@163.com。

(三)作品展示

自大赛启动起,将在东营网、爱东营手机客户端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择优在市融媒体中心短视频平台矩阵等广泛推送、展播。获奖作品将通过人民号、东营网、爱东营手机客户端、市融媒体中心短视频传播矩阵、东营发布等多种渠道和平台对外展播和广泛宣推。

六、参赛细则

1.参赛者有义务保证对其向主办方提供的参赛作品享有完全的、排他的著作权;

2.主办方根据需要享有对参赛方参赛作品的形式复制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参赛作品进行汇编的权利;

3.参赛作品在提交后不作退还,参赛方应自行提前备份;

4.比赛相关事宜可咨询东营市融媒体中心,咨询电话:0546—8388388;

5.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关于举办第四届临沂市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临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提升临沂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影响力,发现、推出和培养优秀青年声乐表演艺术人才,唱响文化自信的新时代主旋律,共青团临沂市委联合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市教育局及临沂市青年联合会共同举办第四届临沂市青年歌手大赛。

 一、大赛主题

青春心向党 “乐”动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市教育局、罗庄区人民政府、临沂市青年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临沂市文化馆、临沂市音乐家协会、中共罗庄区委宣传部、共青团罗庄区委、罗庄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罗庄区教育局

三、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 18 周岁至 40 周岁间的青年歌手均可报名参赛(以2023 年 4 月 1 日为界定),曾经荣获往届青年歌手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赛。

四、赛事安排

(一)大赛类别:美声、民族、通俗(含组合)。

(二)大赛程序: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基层团组织会同文化部门共同负责。

2.复赛由各县区团委、各大企业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负责。

3.各县区、大企业、大中专院校各推选 4 名选手,市直机关推选 10 名选手进入全市决赛。

(三)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2023 年 4 月 23 日(周日)

比赛地点:罗庄区工农兵俱乐部

 五、决赛比赛方式

1.参赛歌手以现场演唱的形式进行比赛,每位歌手均演唱 1首曲目(与复赛不重复)演唱时间控制在 6 分钟以内,美声组、民族组一律钢琴伴奏,通俗组自备伴奏带。演唱的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

2.歌手在参加决赛时,美声组、民族组需提前确定钢琴伴奏人员,通俗组需提前提供伴奏带(伴奏音乐采用 wav 或 mp3 格式)。

 六、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按美声组、民族组、通俗组(含组合)每个组别设立一等奖 1 个,奖金 2000 元;二等奖 2 个,奖金 1500 元;三等奖 3 个,奖金 1000 元;优秀歌手奖若干名,将对获奖选手进行综合评定,从中选出 10 名授予 2023 年度“临沂市十佳青年歌手”荣誉称号。

 七、相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参赛选手及选拔赛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赛事规则和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2.各代表队委派 1 名领队,领队及选手食宿自理。领队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派出选手的报到、抽签、参赛及颁奖等事宜。

3.各单位请于 4 月 17 日之前将入围决赛的推荐表Word和PDF盖章扫描版、身份证扫描件、曲目歌谱和流行唱法伴奏带;社会自荐需提供决赛报名表Word版、获奖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曲目歌谱和流行唱法伴奏带发至指定邮箱(sdlymac@163.com)。

关于举办第四届临沂市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届临沂市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4.领队及参赛选手、钢伴需在4月23日8:30前,持身份证报到。

报到地点:罗庄区工农兵俱乐部

联系人:王保全

联系电话:8222603 15153989928

关于举办“建设先行区 奋进新征程”——湖北省主题原创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展播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台、融媒体中心),各市州党委网信办,各市、州、县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的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作用,丰富网络正能量供给,为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作出视听贡献,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中共湖北省委网信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建设先行区 奋进新征程”——湖北省主题原创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展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中共湖北省委网信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网络视听协会、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长江云)

二、大赛主题

建设先行区 奋进新征程

三、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参赛作品要重点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旗帜鲜明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和引导人民群众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贯穿于网络视听宣传、解读的全过程,深入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和重大举措。要聚焦湖北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生动实践,生动展示全省上下贯彻党的二十大,建设先行区、谱写新篇章的担当作为和良好风貌。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参赛作品要坚持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始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要深入宣传新时代10年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就,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荆楚楷模、湖北好人等先进典型,塑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新风尚。要立足湖北厚重的历史文化、卓绝的革命斗争、火热的改革实践,推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时代气象、荆楚风格的文艺精品。要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通过舆论引导,解决问题,凝聚民心,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正面效应”,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参赛作品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社会文明根基,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要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展现湖北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的创新创造。要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荆楚资源,融入本土元素,展现地域特色,提炼文化标识,讲好讲活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湖北故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节目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新时代新风貌。

(四)坚持正确的审美趣向。参赛作品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与艺术创新相统一,加强艺术规律和审美属性研究,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有机结合,打造更多承载中华文化,展现荆风楚韵的文化地标、文化现象、文化产品。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文化糟粕,建立网络传播良好生态,引领网络视听创作正确方向,着力推出一批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短、小、微”网络视听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新期待。

四、大赛作品

(一)作品类别及奖项设置

1.网络剧情作品类:网络电影、微电影、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广播剧、网络动画片。

2.网络非剧情作品类:网络节目(栏目)、网络纪录片、网络形象宣传片、网络音频节目、微视频(微动漫)、网络综艺(含MV、快闪等微综艺)、网络直播节目。

3.大学生原创单元类:大学生剧情类、大学生非剧情类。

4.根据《湖北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内容创作、作品类别、制作成本、传播效果等,对每部入选优秀作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作品要求

1.时长要求:原则上,网络电影时长60分钟以上,微电影时长5-30分钟,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广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节目(栏目)需选取至少2集内容,网络纪录片单集时长5-60分钟。其他作品时长根据实际内容确定,不做严格限定。

2.格式要求:均采取MP3、MP4、MOV等常见音视频格式,分辨率、码率、画幅、帧率等技术规格以符合网络多终端播出为标准,声画清晰、流畅,字幕为简体中文。

3.播出要求:作品的播出或创作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往届参赛作品,不再参加评选。

五、大赛安排

(一)活动日程安排

大赛采取每季征集报送的方式,各单位每季度的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将提交的作品及报名表通过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网站大赛专题报送入口上传。

(二)重点项目选题申报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围绕评选标准,主动出题,超前谋划,做好参赛作品前期选题策划和组织创作等相关工作。填写《湖北省网络视听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附件1),于2023年3月1日前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btv25@126.com)。省广电局将对申报选题项目进行分类评审,择优遴选出优秀选题,同时进行全流程跟踪和全程服务指导,并给予重点关注和优先扶持。

(三)活动作品申报

1.下载填报。各申报单位可登录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gdj.hubei.gov.cn/)或者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门户网站(http://www.hbnavip.com/),在通知公告栏查看通知文件,下载《湖北省网络视听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附件1)《作品申报表》(附件2、3、4)《版权承诺书》(附件5),按要求填写好相关表格,打印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

2.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网站(http://www.hbnavip.com/),按照要求自行注册,在“创作生产——作品征集”栏里点击专题报送入口进行申报。参评视频或者音频作品需上传至百度网盘(时间调整为永久有效),将网盘链接填报在相应的表格内。

3.作品申报咨询人:孔祥斌,电话:027-68892579;网站申报联系人:刘 骞,电话:13296500002。

(四)遴选办法及结果

机构申报作品后,省广电局将组建专家组对每季度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和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省内各网络视听平台上进行展播推送,并推荐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参加季度推优和展播。大赛征集结束后,专家组将对每季度优秀作品集中评议,确定最终入围作品,并予以精准扶持。

六、工作要求

大赛要以网络和网民为主体,充分体现网络视听聚人气、接地气特色,突出互动参与性,把大赛办成受广大网民欢迎的赛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赛作品征集工作,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组织本地媒体持续地对大赛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扎实细致地做好作品申报工作和组织创作生产工作。各制作机构要切实找准网络视听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全力推出一批具有湖北特色网络视听精品力作,让网络视听领域的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参赛作品要明确版权要求,活动期间及活动后推荐和展播、宣传阶段,活动主办方对所有参与入围作品具有免费使用权。要严格申报程序,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1.湖北省网络视听精品创作重点项目库

2.作品申报表(网络剧情类)

3.作品申报表(网络非剧情类)

4.作品申报表(大学生原创单元)

5.版权承诺书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关于举办2023潍坊市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团(工)委,文化和旅游部门,驻潍各高校宣传部、团委,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潍坊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影响力,发现、推出和培养优秀青年声乐表演艺术人才,唱响文化自信的新时代主旋律,推动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举办2023潍坊市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潍坊市委

潍坊市文化和旅

承办单位: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二、参赛要求

1.参赛歌手年龄限定为18周岁至40周岁(以2023年3月1日为界定)。不区分职业歌手和非职业歌手,潍坊籍以及在潍工作、生活、学习的广大音乐人才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曲目须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曲目时长6分钟以内。同一(组)选手初、复、决赛阶段演出曲目不得重复。其中,美声组选手复赛或决赛阶段必须有1首中文曲目。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1.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组成一支代表队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9名选手组成,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各3名。

2.市直有关单位、驻潍高校等组织推荐的选手及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选手,向大赛指定的邮箱报名。

3.选手不得重复报名。

(二)报名材料

1.选手参赛报名表(附件1)、授权申明(附件2)、本人身份证(非潍坊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驻潍高校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2.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驻潍高校等单位组织推荐的,须将本单位参赛选手个人材料汇总,规范填写报名汇总表(附加3)后统一报送大赛指定的邮箱。

3.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选手,规范填写报名表(附件1)、授权申明(附件2),报送大赛指定的邮箱。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5日

(四)大赛指定邮箱、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wfysmusic@163.com

联系人:冯  冰  13583631651

孙冠洲  15610600381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徐明政  18953622175

四、赛事安排

(一)比赛类别

大赛分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其中,美声唱法中包括各类重唱;民族唱法中包括对唱、表演唱;流行唱法中包括“组合演唱”和“乐队演唱”。多人演唱节目人数均限定在8人以内(含8人)。

(二)赛程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或选拔,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选手,由承办单位组织初赛或选拔。

2.复赛: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3.决赛:在潍坊市广播电视台举行。

五、奖项设置

1.演唱奖:每种唱法各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和优秀奖10个。

2.优秀组织奖:为积极组织参赛且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共10个。

3.原创音乐奖:为原创音乐人颁发,鼓励音乐创作,共5个(如不足可空缺)。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报名材料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选手参赛报名表为word格式,授权申明、身份证扫描件为PDF格式。各单位报名汇总表须提供word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两种格式。

2.比赛现场舞美、音响由主办方统一设定。

3.各参赛单位、选手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大赛比赛规则的,取消相关参赛单位和选手参赛资格。

4.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比赛期间参赛选手费用自理,用餐、住宿、交通、停车等相关问题自行解决。承办方协助做好比赛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吃住行相关信息。

5.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各阶段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潍坊市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2.2023潍坊市青年歌手大赛授权申明

3.2023潍坊市青年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潍坊市委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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