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阴市开展“与华相宜‘阴’为有你”建功十四五、启航新征程暨庆“五一”劳动场景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系统、直属工会:

为丰富广大劳动者精神文化生活,彰显工会服务情怀,团结动员全市干部职工、一线劳动者充分展现平凡岗位上的光荣劳动场景,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浓厚舆论氛围和更高水平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与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与华相宜‘阴’为有你”—-建功十四五、启航新征程暨庆“五一”劳动场景微视频大赛,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4月1日–4月30日

二、大赛主题

与华相宜 “阴”为有你

三、组织实施

大赛由华阴市总工会主办,华阴市融媒体中心承办,华阴市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协办,大赛设立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事宜。

四、大赛征集范围

1.全市基层干部职工

2.市域内中小微企业、各领域一线劳动者

3.全社会广大市民群众

五、大赛内容

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一线劳动者、市民群众,立足各自平凡岗位,深入开展“与华相宜‘阴’为有你”—-建功十四五、启航新征程暨庆“五一”劳动场景微视频大赛,广大职工要围绕发生在身边的一线劳动者有关劳动美、劳动光荣的场景通过微视频形式记录并展现,经过本部门、本企业所在单位初审后,通过各基层工会组织按照活动时限要求积极报送作品,踊跃参与评选活动。

六、大赛奖项和奖品设置

一等奖十名(奖杯、奖品)

二等奖二十名(奖杯、奖品)

三等奖三十名(奖杯、奖品)

专项奖、纪念奖若干(获奖证书、奖品)

七、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活动主题,主要以微视频形式全方位展示体现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工作场景。

2、视频传播内容应注重大主题、小切口,对拍摄作品进行简单文字描述,能让人产生共鸣、震撼心灵、引人深思。

3、作品要标注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个手机号限报参赛微视频一个。

4、微视频单个视频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微视频以 MP4格式为主,画质分辨率1920*1080,画质比例为16:9(手机全景横屏)。

八、大赛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评选由网络评审及委员会评审两大部分组成,网络评审占总比分40%,委员会评审占总比分60%。

网络评审:每个参赛作品将通过《爱华阴》APP平台进行大众投票评选。活动期间,每人每天可为一个或多个作品进行投票,但同一个作品每天投票限额为五次。本次活动严禁任何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评选资格。

委员会评审:由市总工会和融媒体中心成立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作品内容形式,紧扣主题,进行综合评审。

活动结束后,将在《爱华阴》APP、华阴微视等多平台公布最终投票排名及获奖情况。

九、大赛时间安排

1、前期宣传阶段(4月1日—4月7日)

通过华阴融媒体中心官方平台《爱华阴》APP、华阴微视、乡村应急广播、华阴电视台官方抖音号等平台进行前期宣传。

2、收集作品阶段(4月8日—4月23日)

各参赛选手将参赛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会务组邮箱497846671@qq.com,备注为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单位。

3、网络投票阶段(4月24日—4月28日)

参赛作品通过《爱华阴》APP平台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群众投票网络评审,投票时间为5天,每个作品一天最多可投5票。

4、委员会评审阶段(4月29日)

邀请专业人员从微视频的主题立意、内容画面、拍摄手法等方面对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5、颁奖阶段(4月30日)

通过网络投票、专业评审等层层筛选后,针对获奖的优秀作品,在华阴微视、《爱华阴》APP上进行展示,并为获奖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

十、作品征集时限

参赛作品请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作品收稿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22时。

组委会联系人:牛一欣

联系电话:13279610696

电子邮箱:497846671@qq.com

十一、工作要求

1、各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一线劳动者积极参与,把身边的劳动场景记录下来并进行宣传。本单位工会会员30人以下的报送微视频应不少于3条,本单位工会会员30人以上、200人以内的报送微视频应不少于5条,本单位工会会员200人以上的报送微视频应不少于10条。

2、各镇(街道)、系统、直属工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深入挖掘本单位、辖区人才资源,提供创作条件,提升作品质量,积极发动职工踊跃参与,切实抓好作品的报送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3、根据网络评审、委员会评审总分排名前一百名者为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设置一、二、三等奖、专项奖和纪念奖,并优先推荐入围作品参加省全总、渭南市总共会相关评选活动。

4、各参赛作品务必符合活动时限和格式要求,以“微视频+场景描述+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的形式将作品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的为有效参赛作品,其余未按要求发送的为无效作品。

5、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解释。

华阴市总工会

2022年3月31日

关于参加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一带一路”主题赛的通知

各单位:

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指导、中国外文局主办的2021“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已正式启动。根据《重庆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名参加“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一带一路”主题赛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参赛作品征集工作,继续讲好重庆“一带一路”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礼赞百年接续奋斗”主题,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内外企业、各类机构和个人进行征集,挖掘一批体现经济融合、文化互容、民心相通的真实故事,向国际社会讲好重庆共建“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故事。

二、征集要求

( 一 ) 作品要求

围绕“一带一路”主题,按照纪实类、剧情类、动画创意类三个类别征集视频作品。

1.纪实类: 记录现实中存在的事物,且发生过的真实故事,不弄虚作假。

2.剧情类: 改编自真实事件,以剧情变化或角色性格的发展带动整部作品的进行。

3.动画创意类: 通过恰当的动画形式和个性创意,结合当前流行的动漫视频制作技术打造的动漫创意作品。

(二) 参赛视频作品类型与格式

1.规格: 作品分辨率1920×1080,画面比例16:9。

2.格式: MP4。

3.时长: 3-8分钟,单个视频文件不超过300M。

4.字幕: 参赛作品需配有中英双语字幕。

5.声音: 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普通话、方言、多语种均可,无明显杂音。

6.作品简介: 200字以内。

(三) 征稿时间

2022年4月6日截止。

(四) 作品报送

1.要求: 报送人须对报送作品持有版权和使用权,报送作品须准确真实,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内容,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报送方式:参赛作品请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3164983053@qq.com)。报送时请标注“一带一路”主题+类别。

3.往期获奖作品链接: http://ydyl.china.com.cn/node_8026588.html

三、其他事项

(一)作品评审

1.赛事组委会将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新闻媒体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专业人士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作品评审,将评选出一等奖8件、二等奖15件、三等奖30件、优秀奖若干。

2.主题赛一、二等奖作品将推荐入围2021“讲好中国故事”创意传播大赛全国评选。

(二)作品宣传

获奖作品将在大赛官网、中国网各平台集中展示。部分获奖作品将通过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视频网站、主流新闻客户端,以及地铁、高铁、海外社交媒体等国内外平台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展播。

(三)联系方式

刘梦雅010-88825604(赛事组委会)

欧小琼023-61965955(市发展改革委)

彭 磊023-63895861(一带一路门户网)

重庆一带一路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2022年3月2日

2022年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声景设计竞赛作品征集

十九大报告提出“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当前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相比于仅靠降低“声级”的传统降噪方法而言,“声景”的理念是将声音视作一种资源,而非一种“废物”。因此,如何利用“声景”设计实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需要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此背景下,为推动将“声景”的理念融入人居环境的规划与设计,中国声学学会决定举办2022年第一届“全国大学生声景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从理论到实践—人居环境中的声景营造”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声学学会(国家一级学会)

协办单位:中国声学学会建筑声学分会、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物理分会、中国声谷、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承办单位: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三、竞赛安排

(一) 本次竞赛面向全国高校全日制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及环境设计等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生),并鼓励与心理学、社会学、音乐、文学、声学等专业学生组成交叉学科设计团队。

(二)参赛注册时间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日12:00。

(三)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8月31日12:00。

(四)竞赛评审将结合2022年秋季“第二届中英声景论坛”进行。

(五)有关竞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参赛咨询:黄凌江  任亚鹏

15807188005 13971638382

电子邮箱:soundscapedesign@QQ.com

参赛交流QQ群:831124368(申请加入时请提供单位名称+姓名)

中国声学学会学会办公室:钟平  010-82547904

电子邮箱:asc@mail.ioa.ac.cn

附件:

·中国声学学会第一届声景设计竞赛-附件1-竞赛实施办法.docx
·中国声学学会第一届声景设计竞赛-附件2-参赛报名表.docx
·中国声学学会第一届声景设计竞赛-附件3-通知.pdf

中国声学学会
2022年3月14日

2022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及科普视频征集通知

2022年4月24日是第七个“中国航天日”,今年的“中国航天日”以“航天点亮梦想”为主题,主场活动将在海南省举行。为配合“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开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2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和航天科普视频,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2022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以及科普视频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3日24时截止。

三、设计主题

2022年“中国航天日”的活动主题为“航天点亮梦想”。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航天局

承办单位: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中国航天基金会

五、作品用途

选定作品将用于2022年“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作品,并为其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高仿模型纪念品。最终使用海报(视情选择1-3幅)将从这10幅作品中选出,其作者还将获得1万元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将遴选出部分优秀科普作品,并向视频创作者/单位发放证书及航天模型纪念品,给予“中国航天日”优秀科普作品奖。

七、设计要求

过去一年,“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星辰,空间站建设全面开启。2022年中国航天事业再启新篇章,行星探测、月球探测、载人航天、重型运载火箭、空间环境治理等新任务扬帆起航。以此为题,旨在传承航天精神、传递航天情怀、传播航天文化、传授航天知识,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航天、参与航天、奉献航天,点亮全民尤其是青少年崇尚科学、探索未知、敢于创新的航天梦想,以科学梦印证飞天梦,以航天梦托举中国梦,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汇聚起追梦逐梦筑梦的磅礴力量。

宣传海报应符合2022年“中国航天日”活动主题,突出航天特色元素和海南地域特色,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延伸性,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道德风俗,体现航天科技与航天精神的有机融合。

宣传海报应包含“航天点亮梦想”、4·24、2022年“中国航天日”等字样和“中国航天日”标识,可绘制在A3规格的画布上,分辨率为300dpi,可用于大型画布喷绘。作品提交时应提交海报的效果图,效果图文件大小不超过5M。评选出的10幅优秀作品,其作者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的源文件。

科普视频应突出航天特色元素,内容原创、积极正面、逻辑清晰、语言流畅、画面清晰稳定。来稿作品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科普视频应为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时长3分钟。分辨率建议1920*1080,画面横屏。

八、提交方式

参评者关注“中国的航天”微信公众号后,在菜单栏点击“海报投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作品效果图,效果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若同一参评者提交多份参评作品,须1次提交1份作品,作品名称不能重复。科普视频投稿至主办方邮箱cnsanews_net@163.com。咨询电话:010-88581092。

九、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设计作品,最终使用的宣传海报将从10幅作品中选出。评审委员会由航天、艺术设计、媒体等领域专家组成,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函审、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

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部分优秀科普视频,并在国家航天局网站“2022中国航天日”专题和“中国的航天”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版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评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若参评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评选出的10幅优秀海报作品和科普视频,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须与主办方签订《参评作品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

(三)参评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四)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海报。

(五)主办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的航天”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中国的航天”提交作品


“中国航天日”标识

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 第二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 创新大赛(MediaAIAC)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机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行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广电总局决定举办第二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技术支持:广播电视人工智能应用白皮书编制组、北京广研广播电视高科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活动时间:2022年2月至4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大赛聚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选题策划、生产制作、媒资管理、分发传输、运营服务、智能终端、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环节人工智能应用热点场景,从技术先进性、业务创新性、应用安全性、运行稳定性、用户体验度等角度开展评比,共设置5个赛道。具体如下:

(一)虚拟数字人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功能多样性、应用安全性、运行稳定性;效果层面重点考察虚拟数字人形象写实度,唇形语音匹配、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方面逼真度及流畅度,语音合成的准确度及拟人度,音视频匹配度等。

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需提交虚拟数字人应用短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二)深度合成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稳定性;效果层面重点考察合成人物形象的表情、面部、姿态的逼真度和流畅性等。

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需采用大赛提供的人物形象对自选影片进行合成,并提交合成后样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三)视频修复技术应用

重点从技术和效果两个层面考察:技术层面重点考察技术先进性、片源适应性、成本与效率等;效果层面重点考察修复后视频在原始缺陷弱化、原始细节保留、噪声去除、色彩还原、流畅度以及观看舒适度等方面的主观质量效果评价。

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需采用大赛提供的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数据进行视频修复,并按照要求提交修复后的视频。

(四)智能推荐技术应用

重点考察智能推荐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方面的应用,包括:智能推荐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推荐结果的导向性、准确性;个人数据保护机制、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以及应急处置机制等。

(五)深度伪造鉴别技术应用

重点考察深度伪造鉴别技术在网络视听深度伪造治理方面的应用,包括:深度伪造鉴别算法的准确度、集成应用方案及运行效果。

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数据集上进行伪造鉴别,并提交鉴别结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推荐、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第二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不超过3分钟的技术系统介绍短片;以上材料于3月10日前提交相应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3月20日前将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申报书及技术系统介绍短片,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监管大楼635,杨阳,010-8609406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AIAC@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技术系统介绍短片。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预赛评分细则打分,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进入决赛的项目,需根据大赛各赛道要求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提交参赛样片、测试数据,并按照大赛统一安排进行方案阐述、功能演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组根据决赛评分细则,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根据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预赛、决赛得分和参赛项目整体水平,确定比例,遴选出创新项目、入围项目并公示。在广电总局相关的展会上,发布大赛比赛结果,并举办展示及相关专题论坛活动。

五、其它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附件2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所属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参赛项目汇总表.pdf

2.第二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MediaAIAC)参赛项目申报书.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2月22日

科技司联系人:张智军010-86098098

大赛技术支持:王   磊010-8609811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机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高新视频新业态新服务,加速形成高新视频创新链产业链,加快推动高新视频技术落地应用推广,广电总局决定举办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技术支持:高新视频系列白皮书编制组、北京广研广播电视高科技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活动时间:2022年2月至4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大赛聚焦超高清视频、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视频、云游戏等高新视频端到端生产、制作和呈现,围绕应用场景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开展评比。共设置5个赛道12个场景,按照场景进行评比。具体如下:

(一)超高清视频

超高清视频赛道比赛场景为:4K超高清视频、8K超高清视频2个场景。参赛项目所提供的视频内容已在广电总局批准的4K/8K超高清频道播出或网络视听平台上线。

(二)互动视频

互动视频赛道比赛场景为:分支剧情选择、视角切换、画面互动3个场景。

(三)沉浸式视频

沉浸式视频赛道比赛场景为:沉浸式裸眼3D呈现、沉浸式XR虚拟拍摄和沉浸式舞美演艺3个场景。

(四)VR视频

VR视频赛道比赛场景为:VR视频、AR视频2个场景。

(五)云游戏

云游戏赛道比赛场景为:大屏云游戏、移动终端云游戏2个场景。

各场景详细说明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推荐、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2个。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参赛的高新视频以及支撑的技术系统介绍视频(视频具体要求见附件1);以上材料于3月10日前提交相应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3月20日前将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视频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广电总局监管大楼635,沙越,010-8609561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xspds@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演示视频,**单位**参赛项目系统介绍视频。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预赛评分细则打分,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进入决赛的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方案阐述、视频展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组根据决赛评分细则,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根据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预赛、决赛得分和参赛项目整体水平,确定比例,遴选出创新项目、入围项目并公示。在广电总局相关的展会上,发布大赛比赛结果,并举办展示及相关专题论坛活动。

五、其它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附件3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所属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赛道场景分类说明、效果呈现视频格式及参数要求.pdf

2.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pdf

3.第二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项目申报书.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2月22日

科技司联系人:杨琪010-86095565

大赛组织支持:沙越010-86095613

超高清视频赛道联系人:张臻010-86096404

互动视频赛道联系人:谢婧010-86092081

沉浸式视频赛道联系人:欧阳玥010-68018885

VR视频赛道联系人:高姗010-86098088

云游戏赛道联系人:杨茜泽010-86098039

关于举办“颂百年风华·歌桂子心声” 原创歌曲歌词征集大赛的通知

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22年也是党缔造成立共青团100周年,这是中国青年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2023年将迎来华中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这是全体华师人的一件大事。

为引领广大团员青少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贯彻中央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生动展现华师青年百年来紧跟党走、接续奋斗的光荣历程和新时代不负韶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体现爱校荣校情怀,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建团100周年和建校120周年,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决定向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举办“颂百年风华·歌桂子心声”原创歌曲歌词征集大赛,本次大赛将作为华中师范大学第三十五届“树人杯”艺术文化节重点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颂百年风华·歌桂子心声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在校师生、广大校友。

四、大赛时间

2022年2月-3月

五、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应当主题鲜明突出,围绕“颂百年风华·歌桂子心声”大主题,可从以下三个方向任选1-3个分别选题或者三者融合选题,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中勾选作品选题方向:

1. 喜迎党的二十大;

2. 庆祝建团100周年;

3. 献礼华中师范大学120周年校庆。

(二)作品应当立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突出华师特色,以挖掘和宣传我校百余年来一代代青年的典型事迹,生动展现华师青年百年来紧跟党走、接续奋斗的光荣历程和新时代不负韶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体现爱校荣校情怀为宗旨。

(三)作品形式包括完整歌曲、歌曲主旋律、歌词三类,风格不限,每个参赛者可以同时报送多个作品形式,只需要填报一份报名表,但每种作品形式都需要单独一个文件夹标注。不同作品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完整歌曲。契合本次大赛主题,风格不限,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积极,旋律优美、歌曲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富有感染力,符合现代大众审美与文化艺术品位。时长原则在5分钟以内,体裁、表现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参赛者需须提交MP3等主流格式的音频小样,并提供完整、准确的电子版歌词、曲谱。

2. 歌曲主旋律。风格不限,旋律优美,富有感染力,符合现代大众审美与文化艺术品位,时长原则在5分钟以内,参赛者需须提交MP3等主流格式的音频小样,并提供完整、准确的电子版曲谱。

3.歌词。契合本次大赛主题,风格不限,篇幅不限,立意新颖,感情真挚,内容真实,健康积极,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参赛者需须提供完整、准确的WORD文档版歌词。

(四)作品必须是未在任何评选中获奖未经公开发表、出版、表演原创作品。

(五)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团队参赛总人数不超过3人,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作品报送单位。

六、赛程安排

(二)评审与展示阶段。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遴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并邀请专家对优秀的歌曲、旋律、歌词作品进行专业制作、诵唱,形成系列艺术作品,并在校园内外传唱、发布和宣传展示。

七、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拥有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许可和授权等。除大赛奖励外,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发表、发行、表演、传播、摄制等,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参赛人员已经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二)参赛人员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参赛人员承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所有投稿作品及材料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联系人:杨老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度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普及自然资源科学知识,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现组织举办2021年度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基本要求。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二)作品内容。聚焦自然资源特色,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地质和海洋防灾避灾等领域自然资源科学知识和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创作。

(三)制作要求。时长2-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大小在100-200兆之间。选题方面,聚焦新内容、新视角,优选小题目、不作大概念;制作方面,建议有中英文字幕、配音、解说、配乐等;创意设计方面,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四)播放平台。作品应为2021年1月至12月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播放平台包括: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二、赛制安排

(一)作品征集。大赛由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承办。请各单位组织征集、筛选后集中推荐,作品数量不限。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创作的作品,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可推荐本单位集体创作或干部职工个人创作的作品。

(二)专家评选。由科学、艺术、传播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作品内容、制作技术、创意设计等进行比选打分,确定一、二、三等奖作品。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三)作品发布。2022年“世界地球日”期间,在新媒体平台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展播”活动,对优秀作品进行广泛展播推介。支持平台包括学习强国、新华号、澎湃新闻、科普中国、抖音、快手、今日头条、腾讯视频、哔哩哔哩、百度百家号等。

三、推荐方式

(一)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推荐的科普微视频作品、《2021年度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同时,邮寄科普微视频作品光盘(1套)、纸质版《2021年度自然资源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1份)。

(二)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则上由第一制作人推荐至相关单位集中提交。

(三)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版权无争议,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涉及商业宣传,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四)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拥有对参赛作品的播放权,可将参赛作品用于展播推送、展览展示等。

四、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蔡紫南 010-63881303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周  楠 010-66557275

邮箱地址:zirankepu@vip.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中国测绘大厦(邮政编码100036)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

关于举办“鄂托克前旗年味”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金牛昂首高歌去,玉虎迎春敛福来。虎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弘扬我国春节传统节日文化,展现我旗春节期间丰富多彩人文风情,深入反映我旗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新面貌,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宣传部、鄂托克前旗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鄂托克前旗年味”短视频大赛。

一、活动主题

所有参赛作品以“鄂托克前旗年味”为主题,以虎年春节期间我旗街景装扮、氛围营造,百姓置办年货、制作美食等生活背景为素材,重点围绕年风年俗喜庆过年、坚守岗位平安过年、团圆和睦温馨过年等全旗各族干部群众欢乐过大年的生动场景。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价值5000元奖品

二等奖:2个,价值3000元奖品

三等奖:3个,价值1500元奖品

优秀奖:5个,价值500元奖品

参与奖若干,赠送精美小礼品1份

三、大赛流程

【参赛时间】

1.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月20日(截稿)

2.参赛方式:各参赛作品制作完成后,请将作品原素材、参赛报名表(附件)发送至jinrieqianqi@163.com邮箱,待初步审查筛选后,通过鄂托克前旗发布(抖音号)对外进行展播,作品展播顺序按照投稿时间前后进行确定。

【评选程序】

1.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2日

2.初步审核筛选→网络展播→网络投票→专业评审

3.网络投票:参赛作品通过鄂托克前旗发布(抖音号)进行网络展播,结合作品点赞量、转发量(以鄂托克前旗发布抖音号为准)及专家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结果公示】

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2月27日

四、参赛范围

面向全旗范围内的短视频创作者、爱好者、传播正能量的自媒体工作者。不限职业,不限专业程度,以个人、团队、机构名义均可参赛。

五、参赛条件及要求

1.参赛作品形式为短视频。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支持横、竖屏多种风格作品,视频时长限制在3分钟以内。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且不能是参与过其他赛事的获奖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大赛采用公开征集的形式进行,可以个人、组织或团队的方式参与。

4.作品中不可添加任何有打广告性质的信息,如“XX工作室”水印,“XX原创”等标识。

5.一旦发现参赛者作弊、刷票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6.主办单位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公开发表权。参赛作品将陆续在鄂托克前旗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展播,并择优向国家、自治区、市级有关平台推送。

六、版权说明

1.提交作品必须是由参赛者本人参与主创并拥有完整版权的作品。因作品著作权、版权引起的纠纷,由参赛者负责。

2.征集方对参赛短视频行使使用权,承诺视频将用于媒体推广宣传展播,不用于商业用途。

3.作品递交参加征集,即视为同意征集方使用。征集方有修改、使用的权利,作品的版权、署名权不变。

4.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宣传部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参赛报名表

识别二维码

获取报名表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宣传部

鄂托克前旗融媒体中心

2022年1月13日

通知丨关于开展“庆祝建党百年•网络精品汇展”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文化与数字传媒工作委员会拟于近期举办“庆祝建党百年•网络精品汇展”活动,推介一批网络创新作品并进行集中展示及网上再传播,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建党百年•网络精品汇展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

启动征集活动,面向相关单位征集建党100周年数字媒体网络创新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

第二阶段:作品推选(2022年1月上旬)

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网络创新作品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作品展播(2022年1月中旬)

对网络创新作品进行集中展出并发放入展证书。

三、作品征集对象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均可提交符合条件的网络创新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围绕建党百年,厚植爱党爱国情怀;

2.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及舆论导向,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

3.以红色文化为背景已开展的典型活动、项目或以红色文化为创作灵感的网络创新作品,重点反映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取得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果;

4.视频作品中不可添加水印标识,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二)创作要求

1.各单位可选报1-3个视频作品参展;

2.视频作品统一为横版mp4视频输出格式,画面比例为16:9,视频标准为1920×1080(无损高清格式),时长不超过4分钟;

3.视频前3秒画面为标题片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五、作品报送方式

(一)填写《“庆祝建党百年•网络精品汇展”作品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1年12月31日17:00前将视频作品、《“庆祝建党百年网络精品汇展”作品推荐表》电子(word)版、盖章页扫描版(PDF)一并发至邮箱:hlwtd2021@is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网络创新作品+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10-57234929转1055/1053;18500060323

邮箱:hlwtd2021@isc.org.cn

七、其他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展示费;

(二)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按照申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主办单位不承担(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拥有作品在媒体平台中的刊播权;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文化与数字传媒工作委员会所有。

附件1:《“庆祝建党百年•网络精品汇展”作品推荐表》

附件2:视频作品标题页格式说明片头模板点击下载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文化与数字传媒工作委员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