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中职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看新福建 ·喜迎十九大”

二、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 办: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厦门理工学院,皮亚杰(厦门)文化集团。

大赛设主委会及秘书处(见附件1)

二、作品内容

围绕“我看新福建·喜迎十九大”主题,注重用身边小故事呼应时代大主题,用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实、独特的视角讴歌描绘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祖国和新福建建设发生的喜人变化,展现学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的积极成效。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细节生动,积极向上,真实感人,体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传播中国好声音,讲好福建好故事。

三、参加对象及项目奖项

参加对象为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小学生。

大赛设“微电影”“微视频”和“拍图写话”三个项目。“微电影”为主面向大学生,“微视频”为主面向中学生,“拍图写话” 为主面向中小学生。作品要求及报送数量见附件2。

“微电影”“微视频”和“拍图写话”各设白鹭奖1名(组委会大奖)以及金、银、铜奖和各类单项奖若干名,由省教育厅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的“微电影”“微视频”在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易班网、福建教育APP客户端展示,拍图写话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7年4月-8月)

由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大赛通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学生,广泛参与。

(二)作品遴选报送(2017年9月)

各地各校分别在域内校内进行征集遴选,于9月3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加省赛作品。大赛指定邮箱:wp_fujian@163.com。

(三)作品审核评选(2017年10月上中旬)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优秀作品1200件。

(四)现场答辩(2017年10月中下旬)

对入围省赛的优秀作品进行现场答辩,检验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依据就近原则,现场答辩在全省各设区市分别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确定奖项(2017年11月上旬)

组委会秘书处按照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的权重比例,研究确定各类奖项。

(六)颁奖典礼(2017年11月上中旬)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和获奖团队(个人)进行颁奖,并在各设区市举办优秀作品巡展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组织,做好赛事保障工作。

(二)参赛作品应坚持原创、鼓励创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校园“微拍”大赛为公益性质比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组委会将对任何不当商业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以及高校和厅直中小学校要指定一位工作人员加入QQ群(290883887),并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wp_fujian,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适时掌握赛事进展及相关通知。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联系人:张帆;王飞骅;颜彦;林小勇。

附件:1.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名单

2.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作品要求及报送数量

3.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组织、评选细则

4.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8日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征稿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是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发起的年度学生影视交流 活动。作为“国家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其组织规模庞大、参与人数众多、社会覆 盖面甚广,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大学生自主举办的“全国青年影视盛典”!

经上海电视节批复,上海大学生电视节作为上海电视节新增子项目于2008年正式创办, 2010年入列上海电视节“特别项目”。历届活动将近两个小时的颁奖晚会暨闭幕式均在上 海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录播和重播。2012年至2017年,上海大学生电视节连年获得上海 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教结合项目立项资助。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旨在 营造有志青年共同探讨影视作品制作和谐氛围,并为上海影视节提供具有行业未来导向 的参考意见。

十年大庆。2017年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拔锚起航,活动内容包括:开幕式、主持人大 赛、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论坛、宣传巡展活动、颁奖典 礼暨闭幕式。为了真正实现“大学生自主办节”,现向各高校征集“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 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宣传巡展”等活动的参赛个人及团队,详情如下:

一、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

征集方向:

DV短片类:纪录片、剧情片、电视栏目片、公益片(不接受植入形式的广告片)、实验片、 VR视频、《创业新锐》微纪录片。

动画短片类:2D、3D(沙画、定格动画均可)

※注:参赛选手请自行准备15秒预告片以及1张海报,用于多渠道宣传展示。所有类型短片 不限制语种(外语片需添加中文字幕)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所有获奖作者、部分入围作者(个人或团体)参加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 视节“颁奖典礼暨闭幕式”。获奖作者将获得由颁奖嘉宾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纪念品。 颁奖晚会将在上海相关电视频道全程转播。 参赛选手有望牵手国际传媒大师,接受业界泰斗、精英面对面的指导,并参与上海国际影 视节亚洲新人奖红毯仪式、日内瓦国际影像节相关活动。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3、所有作品主旨应反映健康的社会文化风尚,表现当代大学精神风貌,可涵盖新闻、综艺、 文化、生活、体育等领域;

4、境外的学生作品参与特别奖“最佳外语短片”之评选;

5、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6、作品时长:DV作品5-45分钟(单部),动画作品1—10分钟、预告片15秒;

7、DV、动画短片提交作品需邮寄作品光碟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下详)。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B、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MP4),并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 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作感悟。

C、动画类作品除上述素材,鼓励提供电子版分镜头、人设、场景设定等相关资料。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

邮寄至: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 (短片、创业新锐)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奖项设置:

紫丁香评委会大奖; 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剧情片奖、最佳动画片奖、最佳实验片奖、最佳电视栏目奖; 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导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音效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动画技术奖、最 佳动画创意奖;最佳外语短片奖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二、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剧本创作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剧本需以"爱"为主题,题目自拟。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并注重剧本的文学性和视觉 造型性。

2.主题鲜明、故事完整、情节合理、贴近生活,符合微电影篇幅长度,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 性。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定在20分钟以内,字数8000字以内。

3.剧本须为原创,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 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4.剧本提交格式:

(1)800字以内故事大纲

(2)剧本人物简介

(3)8000字以内剧本正文 规格要求:剧本统一使用简体中文,宋体小四号字;

5、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7、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以及纸质版稿件一起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7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5、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 弃;

6、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7、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8、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三、《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反映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年轻人创业故事的纪录片;

2、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反映创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的商业模式、创业历程和励志情怀;

4、以夹叙夹议方式(画外音+实况采访)为主;

5、要求真实、生动、鲜活、正能量、故事性强;高清画质;

6、制作要求参照上海教育电视台“创业新锐”栏目。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2、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AVI),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并附栏目脚本、无字幕版作 品原片、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 作感悟。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2017.03.01

影视短片大赛影视短片、剧本创作以及创业新锐微电影大赛联络方式

地址:上海市 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2017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106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 67823044

官方网站:www.sstvf.org 官方微信平台:sstvf007 新浪微博:@上海大学生电视节

邮箱: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联系人:

执行办公室主任:徐莎莎 13957590783

大赛事务部主任:邱天 15026665359

行政中心主任:杨佳雯 13651741188

下载pdf版报名表

下载word版报名表

金华市第四届少儿声乐大赛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社会发展)局、教育局:

为了加强我市少儿声乐艺术交流,丰富学生课外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挖掘我市“少儿好声音”,决定由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金华市第四届少儿声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金华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金华市文化馆

金华市音乐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限定4到15周岁之间,分幼儿组、儿童A组、儿童B组、少年组四个组别。

幼儿组(4-6岁)(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A组(7-9岁)(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B组(10-12岁)(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13-15岁)(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三、比赛规则

1.参赛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风格等提倡多样性,形式上可以有独唱、重唱、以及各种组合形式,体裁不限,演唱歌曲一首,伴奏自带。

2.赛事安排

初赛:以县(市、区)为单位5月上旬举办初赛,按组各选拔2名选手进入复赛。

复赛:5月21日在金华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举行,选拔出决赛选手40名。

决赛:6月11日在金华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举行。

四、报名方式

1.初赛:以县(市、区)为单位(金华山旅游经济区、金义都市新区不设立新的赛点,参赛选手可到原辖区所属文化馆报名参赛),由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初赛的组织工作,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名至各县(市、区)文化馆。

2.经初赛选拔后由各县(市、区)文化馆填写复赛登记表(附件2)于4月底报至金华市文化馆社会活动部。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分组设金奖、银奖、铜奖和组织奖若干名,金奖、银奖、铜奖奖项按决赛人数10%、20%、30%设置。获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将授予优秀辅导老师奖。查询比赛成绩和晋级选手名单可登陆金华市文化馆网站:http://www.jhwhg.net/

联系方式:金华市文化馆社会活动部

联系人:丰嘉 18005792515

关于举办金华市第四届少儿声乐大赛的通知(含附件).doc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2日

汉中第二届“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2017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的影响力,充分展示汉中特色旅游资源,提升“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形象知名度、美誉度,推动汉中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汉中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汉中市第二届“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具体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汉中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新浪•汉中、陕西吉祥鸟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环球影城

三、大赛简介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15日起

2、报送时间:2017年3月16日—4月18日

3、参赛对象:面向社会团体、个人均可;

4、报名方式:参赛者可通过汉中市文物旅游局官方网站、新浪网汉中频道网站主页报名;或关注“汉中市旅游”、“汉中身边事”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完成信息注册、填写参赛表格。

5、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在2017年3月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参赛作品内容需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故事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低俗恶搞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作品片长3—8分钟内,建议设置中文字幕,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方言均可,文件为avi、mov、mp4、mpg格式;

(4)参赛作品要求体现汉中油菜花海画面不少于片长的30%,汉中景区景点、带有汉中元素及历史景观画面不少于片长的5%;内容形式分三大类:剧情短片、自然风光记录片、文学艺术片均可摄制参赛。

6、作品提交:在2017年4月18日之前,打印《参赛表格》并签字,拍照或扫描后连同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高清版本发送至微电影大赛官方指定邮箱2631097058@qq.com,或直接送至新浪•汉中办公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茶城艾斯国际办公中心1102室)。

7、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共分为四个步骤:

(1)初赛: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2)入围赛:入围赛分为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对初选入围的20部作品在指定的微信公众号“汉中市旅游”发起网络投票,且本次投票得分占最终评选的30%。专家评委对入围的20部作品,进行现场观影打分,本次打分占最终评选的70%。综合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评出13部作品进入决赛。

(3)决赛:邀请专业评委针对进入决赛的13部作品进行专业评分,最终决出奖项名次。

作品展播:对入围作品将在汉中广播电视台及各媒体网络平台展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伍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贰万元,计:肆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壹万元,计:叁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一千元,计:壹万元;

合计:壹拾叁万元整。

备注:奖金应上缴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五、特别申明

1、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中使用的音乐或其他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个人及单位参赛的微电影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本次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播放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等用于本次微电影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严禁参赛作品一稿两投,如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保证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或其指定单位无偿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对于评选后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播放、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及再许可权。

5、所有参赛作品请自行备份,概不退回。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所有。

第三届全国合唱指挥大赛

在我国经济不断腾飞的时期,合唱态势持续繁荣,通过合唱这种群众广泛参与的艺术形式,展现了我国各族群众的精神风貌,也反映了全国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热情。广大群众对合唱艺术的热爱和积极参与,使得我国社会存在着对合唱艺术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为了逐步缓解这一需求,积极培养年轻一代的合唱指挥人才,中国合唱协会决定于2017年8月29日—9月4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举办第三届全国合唱指挥大赛,以期通过这样的赛事促进我国年轻一代合唱指挥人才的成长,为中国合唱的提高与继续发展做出实际的支持。

主办单位:

中国合唱协会

承办单位:

广东省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

中国合唱协会合唱指挥委员会

广东省中山市文化馆

广东省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

支持单位:

广东省合唱协会

中山市合唱协会

时 间:

2017年8月29日—9月4日

地 点:

广东省中山市

第三届全国合唱指挥大赛报名和比赛的相关规定

第三届全国合唱指挥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其中,复赛和决赛阶段的比赛定于2017年8月29日至9月4日在中山市举行。

本届合唱指挥大赛要求参赛者在比赛中使用五线谱。

一、报名资格和初赛

1、报名者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

2、欲参加本届合唱指挥大赛者可向各省(含直辖市和自治区)合唱协会、学会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各地合唱组织”或“当地合唱组织”)报名,由各地合唱组织进行资格审定,有条件的各地合唱组织可以用选拔赛的办法进行选拔;各地合唱组织通过资格审定或选拔赛向第三届全国合唱指挥大赛组委会推荐1-2名参赛人选,同时须提交被推荐人选学习合唱指挥以及从事合唱艺术实践的简历,出具当地合唱组织主要领导的推荐信,提交由本人指挥的三首风格迥异的合唱作品视频,提交被推荐人选的相关身份证明;

3、各专业音乐学院、综合性大学音乐学院、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院及专业文艺团体参赛选手可直接向本次活动组委会报名,须出具由院校从事合唱指挥教学的教授的推荐信,提交本人学习合唱指挥以及从事合唱艺术实践的简历,提交由本人指挥的三首风格迥异的合唱作品视频,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4、无论是各地合唱组织推荐的参赛人选,还是直接向本次活动组委会报名的参赛人员都必须在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逾期不候;本届大赛参赛报名费500元/人(用于比赛资料、曲谱、通讯联络),在各地合唱组织报名的报名费交给当地合唱组织;参赛者往返旅费、食宿费以及所涉及其他一切个人费用均由参赛者个人自理;

5、本次赛事的艺术委员会将根据上述报名参赛人选提供的资料进行复赛资格审定,此审定程序作为初赛,初赛将产生40名参加复赛的人选。

二、复赛

1、本届大赛复赛定于2017年8月29日至9月1日在中山市进行。

2、复赛参赛选手在赛前一小时以抽签决定比赛的出场顺序。

3、本届大赛复赛包含笔试、口试、指挥三种形式。

A.笔试内容包括:合唱知识问答、听音响纠错误;

B.口试内容包括:视唱练耳、节奏模仿、旋律模唱、多声部弹唱(选手在钢琴上弹奏一个声部同时演唱另一个声部);

C.指挥内容为:参赛选手每人指挥指定的合唱曲目两首,其中一首于复赛前一小时在指定的8首曲目中现场抽签一首合唱作品,第二首在指定的12首曲目内自选一首合唱作品(须在现场提交该作品简介及音乐分析);复赛参赛选手针对上述两首作品指挥双钢琴进行比赛。

(上述20首规定曲目详见补充通知)

三、决赛

1、本届大赛的决赛定于2017年9月2日至3日进行;

2、复赛成绩位于前12名的选手参加决赛;

3、决赛的参赛选手每人指挥指定的合唱作品一首;

4、决赛的选手以抽签的形式决定比赛的出场顺序和比赛曲目,并在抽签后取得参赛作品的乐谱;

5、决赛选手在决赛现场面对评委,与合唱团和钢琴伴奏进行二十分钟准备,然后进入正式比赛。

四、奖项设置

1、本届大赛决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

获一、二、三等奖者将获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获得优秀奖六名选手将获颁优秀奖荣誉证书。

2、决赛结束后,组委会将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举办专场合唱音乐会。

3、本届大赛获奖者将获得参与大赛组委会所创造的国际合唱艺术交流的机会,在有本次大赛艺术委员会专家参与的国家艺术基金合唱指挥人才培训项目(国培班)中优先取得学员资格,并可参加中国合唱协会艺术委员会创办的青年合唱指挥联谊会的学习与交流。

注:

1、本次大赛的全部复赛过程以封闭形式进行,不带观众;决赛以开放形式进行,允许其他参赛者和观众观看比赛。

2、为配合本届合唱指挥大赛,2017年6月3日—5日中国合唱协会将在中山市举办合唱指挥训练营,具体内容详见合唱指挥训练营通知。

第三届全国合唱指挥大赛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出通知起至2017年6月15日截至

报名地址:中国合唱协会(北京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525室)

联系人: 房巍 马伟营 刘燕

联系电话:010-64276240 010-64289973 (传真)

邮箱:cca135@sina.com

网址:www.cca135.com

 中国合唱协会

2017年3月25日

“典冀”杯山东省第六届管乐大赛

各市音乐家协会、各艺术院校、艺术院团及社会团体:

本次比赛的宗旨,一是全面检阅我省管乐艺术教学与演奏成果;二是选拔和推荐中国音乐“小金钟”奖既第六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活动山东地区参展选手参加全国独奏展演活动。经研究,定于2017年5月28日—5月30日在青岛举办“典冀”杯山东省第六届管乐大赛。

一、大赛活动宗旨和目的

1、山东省每年一度的管乐大赛,旨在交流和推动我省西洋管乐教学与演奏水平的提高,发掘和培养优秀管乐人才,增进全省管乐组织和广大管乐教学、演奏工作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引导全省管乐教学与演奏朝着更加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进一步促进我省管乐艺术的繁荣。

2、通过本次比赛,选拔并确定中国音乐“小金钟”奖既第六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山东地区参展选手的资格代表山东参展。届时参加2017中国音乐“小金钟”奖即第六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的山东选手,由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统一选拔推荐。

二、主、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

青岛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青岛典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青岛电视台,各市音协、管乐学会、群众文化艺术馆、文化宫、大中小学、艺术团体等

三、大赛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以下称“组委会”),领导并组织本次大赛。“组委会”各级领导分别出任“组委会”下设的各部门领导,指导并开展相关工作,成员如下:

主  席:刘晓静

副主席:武洪昌 聂立家 夏文涛

委  员:姜培阳 向兆年 李彬 董培城 吴可畏 张颂康

秘书长:谭宁

副秘书长:乔文龙 张颂康

2、“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本次大赛总体策划、组织、执行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青岛典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赛事安排

1、比赛时间:2017年5月28日—5月30日

2、比赛地点:青岛市

3、参赛范围及报名方式

(1)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管乐演奏基础和具备良好艺术素质的职业、非职业管乐演奏者均可报名参加。在全省各地举行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赴青岛参加复赛和决赛。

(2)本次比赛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集体或个人报名均可;

(3)报名者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当地音协或管乐学会、或当地指定组织机构、或个人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填写《报名表》并办理相关参赛手续均可。

(4)递交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及相关资料;

(5)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2017年5月20日止;

五、比赛分组:

本次大赛按年龄段和职业与非职业共分六个组别:

1、小学组:特指2017年9月以前的小学在校注册生。

2、初中组:特指2017年9月以前的初中在校注册生。

3、高中(含中等艺术学校)与大学非专业组:特指2017年9月以前的高中、大学在校注册生。

4、成人非职业组:特指36岁以下的社会自然人。

5、专业学生组:特指2017年9月以前高等艺术院校在校注册生。

6、职业组:特指36岁以下各艺术院校、艺术院团专业教师与职业演奏家。

六、赛事分项设置

在六个组别内分别按器乐分项为: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双簧管、巴松,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以及上低音和大号共9个专业声部。

七、奖项设置

1、按组别及乐器种类分别设立: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鼓励奖及组织奖若干。设组织奖以奖励在本次大赛中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同时设伯乐奖,以奖励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特别贡献奖,以奖励对本次大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若某一组别或专业类别水平达不到金奖水平,金奖可以空缺。

3、获奖选手名单将通过相关媒体公布。

4、获奖选手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奖励证书。

八、评审委员会:

由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顾问、理事和国内著名专家、教授组成,负责本次大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所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更改。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席:聂立家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理事、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会长、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山东艺术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副主席:夏文涛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青岛市音乐家协会主席、青岛市电视台影视频道总监。

委  员:姜培阳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理事、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一级演奏员。

向兆年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理事、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管弦系主任、教授、研究生导师。

李  彬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协会理事、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鲁东大学音乐研究所所长、教授

辛春生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顾问、著名长笛教育家、教授。

赵瑞林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副主席、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主任、教授、研究生导师。

李岚松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副秘书长、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管乐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爱乐交响乐团巴松首席。

魏卫东 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理事、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室内乐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生导师。

九、大赛活动有关说明

1、比赛形式:分两轮进行;比赛曲目均自选(两轮比赛曲目不得重复),演奏(注:小学、初中、高中组鼓励选用“小金钟”规定曲目)限时5分钟以内,评委会按乐器种类按组别分别进行专项评比。

2、评比:评委按《山东省第六届管乐大赛评分办法》,从音质、音准、节奏、技巧、表现、作品完整性等诸方面综合进行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手与家长可以进入比赛场地观摩。

3、参赛乐器:本次比赛选手自备乐器。

4、相关活动:活动期间设有专家讲学、乐器展示、维修保养、丰富的互动交流与联谊活动等。

5、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活动宣传

1、“组委会”在下发通知后,各地市音协、管乐专业委员会或其它文化机构和部门均可联合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

2、活动进程中各地市要充分利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社会各方优势大力宣传本次活动,树立本次活动的权威性;

3、中国管乐学会官方网站《中华管乐网》、山东各有关媒体将对本次大赛进行报道。

十一、印章

本次活动在执行过程中,所有下发的文件、通知以“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印章生效,不再刻制大赛“组委会”公章。

十二、其他

大赛期间将同时举行山东省管乐专业委员会第四次理事会和管乐专业委员会年会,届时将有山东管乐界的前辈和知名艺术家参加;大赛颁奖时还将举行获奖选手汇报音乐会,青岛电视台将进行转播,相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三、“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颂康

电  话:15154133530

E-mail:410983239@qq.com

十四、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根据大赛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做出适当调整或修改。

注:各组别规定曲目均可在《中华管乐网》查询

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

《亚洲大洋洲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民间艺术节组织理事会》创办。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Organizations of FolkloreFestivals and Folk Arts

英文缩写为CIOFF,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CIOFF成立于1970年,现有96个会员,包括69个国家会员,3个准会员和24个其他类型会员。

中国于1993年成为CIOFF的正式成员。

《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是CIOFF国际艺术节组织理事会亚大分会每两年一届的官方国际少儿文化艺术盛会。往届分别在中国、日本、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成功举办。

经中国文化部批准,CIOFF中国委员会在赴印尼首都雅加达参加CIOFF亚大年会之际,经努力,获得从“第六届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开始在中国的举办权。

艺术节授权中国艺术教育联合会成为为艺术节全权运营机构。自第6届后,改为每年一届。

亚大盛典 亚洲大洋洲国际青少年艺术节

专属于孩子们的国际艺术舞台

《亚洲大洋洲国际少儿艺术节》

这个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艺术节理事会创办的官方艺术节

这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性官方艺术节,

这个一带一路多个国家青少年艺术团体来华参加的艺术节,

历时九年,这一次首次来到中国浙江!

参赛内容

6大类型赛事
6个年龄赛段
01、学前组—4-6周岁(幼儿园)02、儿童A组—7-9周岁(小学1-3年级)03、儿童B组—10-12周岁 (小学4-6年级)

04、少年A组—13-15周岁(初中生)

05、少年B组—16-18周岁(高中生)

06、青年组—19-25周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162个奖项
01、决赛:按类别和组别,各设:金奖、银奖、铜奖;02、复赛:复赛分为金、银、铜奖,获得金奖、银奖的选手可晋级总决赛;03、初赛:初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晋级复赛。

04、决赛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05、艺术节代言:从入围决赛的30名选手中选出,为艺术节代言。

06、铜奖以上的选手或节目有机会获得中国首个少儿直播平台怪兽BOBO

专享少儿艺术培训的资格,并有机会获得公益基金赞助;

07、铜奖以上的选手或节目有机会“亚大艺术新星”称号,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杯或奖牌。

特别荣誉

01、复赛参加选手将获得“亚大浙江决赛艺术新星”称号,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杯或奖牌。

02、决赛优秀节目将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北京卫视等卫视及电视台进行播出;演出视频将上传中国网络电视台、优酷、爱奇艺、腾讯QQ、怪兽BOBO等视频专题。获得新华网、腾讯网、人民网、新浪网等主流媒体宣传。

03、优秀获奖选手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艺术栏目。

04、决赛胜出者将有机会和著名歌唱家同台演出,留下美好瞬间。

05、所有参赛选手将安排和国外艺术代表团进行深度交流、学习,一起排练和表演节目,相互学习技巧和知识,建立友谊互助关系。

评选模式

初赛评选模式
01、由当地机构通过线上、线下形式进行公开招募;02、报名家长或院校在支付报名费后,向指定邮箱或地址邮寄报名选手的表演视频或作品照片等;03、由当地机构进行首次内部评选(占40分),每三天将参赛作品发送至主办方进行统一评选(占60分)共计100分;

04、每三天对参赛选手进行统一回复,由主办方专家团进行统一回复,由当地机构进行逐一回复通知进入复赛或落选。

复赛评选模式
01、获得复赛通知的选手,将在3天内获得由主办方发送的标准复赛考题,每科目将有3个自选题,选手完成其中一个即可,并将完成后的视频或者作品照片在,5天内发送至报名机构,并支付复赛报名费;03、由当地机构进行首次内部评选(占40分),每三天将参赛作品发送至主办方进行统一评选(占60分)共计100分;04、每三天对参赛选手进行统一回复,由主办方专家团进行统一回复,由当地机构进行逐一回复通知进入决赛或落选;

05、建议选手完成3题中的其中两题。

决赛赛评选模式
01、获得进入决赛的选手,准备决赛演出节目或现场完成作品1个(时长约4分钟内)特别时长节目或书画作品,请提前与主委会沟通;02、决赛将在当地以公开演出评选的形式,按照不同内容分2天进行;03、决赛将由专家评审打分(50分)、观众现场打分(30分)、网络直播打分(20分)三个部分构成共计100分,书法、绘画等类别,除现场绘制评分外另加作品回顾环节;

04、除对现场表演部分的评分,每位选手还将面对评审问答环节,将额外增加(20分)总体分数为120分满分;

05、决赛将在现场完成所有科目的冠军、亚军、季军的评选,并进行现场颁奖环节。

参赛费用

初赛:每位选手150元

复赛:每位选手100元

浙江决赛:每位选手100元

以上赛事所产生选手个人的差旅费用需自行承担。

北京总决赛:

每位选手2980元

此费用含选手所有住宿费,

不含家长或陪同住宿费,

不含来回机票或其它交通费用。

“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展示“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成果,着力讲述苍南好故事、传播苍南好声音、展示苍南好形象,面向全社会开展“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网信办、县新闻宣传中心

协办单位:县网络文化协会

二、活动主题

浙里是苍南,这里是浙江美丽南大门。

三、活动形式

紧紧围绕主题,进行微信、H5页面、微视频、音乐MV等四个方面的创作,多方位展示我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魅力风采。

四、时间安排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创作、报送(2017年5月5日前)。

第二阶段:审核初选(2017年5月8日-5月18日)。大赛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和统计,完成作品初选。

第三阶段:微信投票(2017年5月22日-5月28日)。将入围作品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23时59分)。

第四阶段:专家评审(2017年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综合网民投票和专家评审的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表彰展示(2017年6月中旬起)。大赛组委会将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五、作品要求

创作选题要反映苍南自然风光、入文景观、风土人情、经济发展、城乡面貌、工作成效等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原创,表达流畅,富有创意,具有时代气息,符合大众审美。

1、微信:版式新颖、页面简洁、不宜过长。

2、H5场景应用:总页数不超过13页,图文并茂,配上音乐。

3、微视频:视频类作品,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10分钟。

4、音乐MV:MV作品,格式不限,要求高清晰度,时长不超过10分钟,并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六、奖励表彰

大赛设最佳创作奖4名,优秀奖16名,组织奖若干名。其中:最佳微信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H5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微视频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最佳MV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优秀奖16名,各奖励1000元。

具体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进行调剂,所有获奖者,皆颁发证书和奖杯,予以表彰。

七、作品报送

1、各乡镇要从四类作品(微信、H5、微视频、MV)中选择两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各部门要从四类作品中选择一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同时,鼓励新媒体、影视工作者、社会公众积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最新的原创作品。

2、凡参赛作品,均需填报《“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9919323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联系人:陈孝涛,联系电话:0577-68898987。

八、其它事项

1、凡出现抄袭、剽窃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作品中涉及的图片和知识版权及肖像名誉权等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严禁采用刷票软件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投票,如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主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的作品均视为同意此规则。

4、参赛者须加入官方QQ群(“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QQ群号:182367378),群内设置赛事客服,全程解答参赛选手提问。

附件:“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2日

长江钢琴·小金钟2017全国高校钢琴大赛的通知

高学会[201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有关高校高等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钢琴演奏、教育人才的交流与成长,展示我国高校钢琴教育的成果,推动我国钢琴艺术的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举办长江钢琴·小金钟2017全国高校钢琴大赛。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柏斯音乐集团

国音臻艺文化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各赛区承办机构、院校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大赛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是大赛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和决策,专家委员会和大赛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工作。大赛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运行和管理及大赛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专家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审定比赛内容、竞赛方式和赛事规则,负责组织大赛的评审工作。

三、比赛时间

1.本届大赛专业公开组预选赛视频报送于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截止。

2.本届大赛各赛区预选赛将于2017年5月15日陆续开始,将于2017年7月底前全部结束。

3.复赛、半决赛、决赛拟定于2017年9月16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

4.具体赛事时间安排请选手积极关注大赛专题页面(www.dragonmusic.net)。

四、参赛对象和组别

(一)参赛对象

为1982年1月1日(含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等院校学生及教师。

(二)竞赛组别

1.专业公开组: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教师。(注: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以上十一所音乐学院钢琴表演专业在校学生和教师仅限报专业公开组)

2.高校组: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艺术学院钢琴专业在校学生和教师及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非钢琴表演专业在校学生和教师。

3.业余组: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艺术学院非音乐专业在校学生(钢琴独奏);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教师(四手联弹及双钢琴)。

五、赛项设置

1.专业公开组:钢琴独奏

2.高校组:学生钢琴独奏、教师钢琴独奏

3.业余组:学生钢琴独奏、四手联弹及双钢琴

专业公开组、高校组钢琴独奏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业余组学生钢琴独奏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四手联弹及双钢琴比赛分预选赛、决赛两轮次进行。

参赛选手只能报一个组别的钢琴独奏项目,但可兼报四手联弹及双钢琴项目。

六、奖项设置

1.专业公开组设钢琴独奏;高校组设学生钢琴独奏、教师钢琴独奏;业余组设学生钢琴独奏、四手联弹及双钢琴。五项赛事比赛各项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可空缺)。

2.专业公开组钢琴独奏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高校组学生钢琴独奏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12名;高校组教师钢琴独奏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业余组学生钢琴独奏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业余组四手联弹及双钢琴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

3.为鼓励选手弹奏中国作品,专业公开组特设立“中国作品奖”一个,由专业公开组专家评委审委员会决定。

4.获等次奖的选手的一位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5.根据各参赛单位(院校)赛事组织情况评选出30个“优秀组织奖”。

6.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音乐会为获奖选手颁奖并邀请部份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至2017年5月15日截止。

2.网络报名:参赛选手登陆本届大赛专题页面(www.dragonmusic.net)直接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

3.邮件报名:参赛选手登陆大赛专题页面(www.dragonmusic.net)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将个人照片与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邮箱421716929@qq.com。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 峰、任怡樾

咨询电话:010-84921442,18636916973

邮箱地址:421716929@qq.com

邮 编:100195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50号中间建筑一区310

各赛区比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将在大赛网站(www.dragonmusic.net)公布。

附件:1、大赛组织机构

2、大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3、大赛选手登记表

4、关于举办长江钢琴·小金钟2017全国高校钢琴大赛的通知.pdf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7年3月15日

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树立一批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和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文创产品开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

二、大赛主题

讲自己故事   圆共同梦想

三、举办单位

1.主办:河南省文化厅

2.承办:洛阳市文广新局、洛阳八里唐文化产业园

3.协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文化)局

四、大赛目的

搭建文创产品开发交流平台,汇聚文创产品创意设计资源,树立一批文创产品先进典型和领军人物,提升文创产品创意设计水平。深入挖掘中原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化、生活化、市场化,推进文化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化,推出一批既有品质,又有市场的文创产品,不断丰富新的文化供给,努力打造文化创意创新创业新高地,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五、参赛主体

河南省范围内的文化公司、文创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各高等院校文创专业师生,个人文创工作室、文创团队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六、参赛内容及原则

(一)参赛内容

参赛者可选择以下任何1项或多项内容参赛。

1.参赛者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形式,讲述自己企业或团队从发起、探索、运营到发展愿景,对文创企业或团队发展历程进行阐释。

2.参赛者就所负责文创项目的策划、创意、市场调研、产品研发、项目成长性等内容,对文创项目进行阐释。

3.参赛者就某一类文创产品在创意设计、文化元素、市场需求等方面内容, 对文创产品或创意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二)参赛原则

1.突出内容形式新颖化:参赛者讲述内容必须体现企业发展的创新精神,项目的创意内涵,产品的创意创新理念。

2.突出文化元素本土化:参赛者讲述的文化创意内容必须具备鲜明的河南文化特质,与河南本土文化元素深度融合。

3.突出创意的生活化:参赛者讲述的文化创意内容必须能够转化为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兼具时尚性与科技性,能够融入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4.突出创意的市场化:创意内容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兼具审美性、趣味性与实用性,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能推动创意设计与企业需求对接、与消费需求对接,实现大赛成果落地转化。

七、赛事安排

(一)组织形式

1. 各地市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2. 各省辖市上报不少于3人,省直管县上报不少于1人。

3. 各地市对报名材料审核后,将电子版于2017年4月1日前分别发送至省文化厅产业处邮箱:chanyechuyx@163.com和洛阳八里唐文化产业园邮箱:balitown@163.com。

(二)提交材料

1.报名阶段。参赛者须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表,如需要,也可提交视频或图片(限5张)。(报名表见附件)

2.决赛阶段。参赛者在收到决赛入围通知后,应根据决赛需要,进一步提交决赛ppt或光盘映像资料。具体内容以决赛入围通知一并告知参赛者。

(三)时间地点

1.初评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者进行初评,评选出参加决赛者名单。

2.决赛时间

2017年4月14日至4月24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决赛地点

洛阳八里唐文化创意产业园

(四)决赛形式

1.讲述方式及时间:参赛者以路演方式讲述自己的参赛内容,期间可以展示与讲述内容相关的创意实物,每个参赛者限时20分钟讲述,专家点评及现场互动时间10分钟。

2.评审方式:由五位专家及现场随机抽取的3名观众以百分制方式对参赛者进行评分,其最终分数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八、相关奖励

1.获奖选手由省文化厅颁发“中原文创之星”证书。

2.符合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扶持的企业或项目,将纳入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库,并优先向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推荐。

3.符合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扶持新型文化业态项目范畴的企业或项目,将给予优先扶持。

九、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动文创产品开发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对弘扬优秀文化,传承中原文明,推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二)认真组织:认真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参赛,对参赛者个人及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抄袭、造假的参赛人员及材料,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及时上报: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做好上报工作。

十、联系方式

河南省文化厅产业处联络人:杨天舵

电 话:0371-69699738,13703715161

洛阳八里唐文化创意产业园联络人:杜中宇

电话:0379-60617777,15138716884

2017年2月21日

附件:2017中原文创之星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