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

柳州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

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艺术形式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法治漫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柳州。

二、征集对像

全市各单位、个人均可提交作品参评。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2.结合2016年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特别是国家安全法、反恐法、反家暴法、慈善法等的宣传,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网常识,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4.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5.其他有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理念的内容。

  (二)作品形式

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六类。

  (三)作品时长

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权利义务及版权要求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于此相违背者,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作品参评资格。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和收到奖励与荣誉,并要求侵权者赔偿实际损失。

3.凡提交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无偿将该作品用于柳江水上舞台法治主题区、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展播及公益普法活动。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所提交的作品需未曾参加过往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征稿时间及报送要求

2016年9月25日前通过光盘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作品(电子版格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同时附上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附件)。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若干名。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500元;三等奖各奖励800元;优秀奖各奖励500元;入围奖各奖励100元。主办单位将采取评审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方式决出各奖次,给予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动,所获奖励及荣誉归作品创作者所有。法治微电影类获评全国三等奖以上的,我市还将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辖区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基地和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

联系人:胡晓林  刘秋玲

联系电话: 0772-2824133

投稿信箱:lzpf2829970@163.com

寄送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206室

邮编:545001

  附件:作品登记表

                           2016年8月8日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泸西的文艺事业,提升高原花园城市的文化品位,繁荣和活跃群众文艺舞台,展示泸西人民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音乐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立足点,弘扬时代主旋律,培育和谐新风尚,激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正能量,切实宣传推介好泸西,提高泸西文化影响力,为加快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打造实力泸西、美丽泸西、幸福泸西凝聚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承办:泸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泸西县音乐舞蹈家协会

泸西县盛艺演艺公司

  (二)工作机构

成立“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段立青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胡国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丽娜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马丽亚   县文产办主任

何绕生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宋洪青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副书记

张俊波   县文化馆馆长

秦丽萍   县音乐舞蹈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文体系统),负责本次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丽娜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组委会下设综合秘书、舞台现场布置、报名抽签、音响灯光、宣传报道、比赛监督、后勤保障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统筹调度、协调指挥。

三、参赛歌手及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参赛选手年龄限定为16周岁至45周岁(含16周岁、45周岁),户籍不限,自由报名。

(二)本次大赛唱法:通俗唱法,以及以流行音乐为主要唱法的其他唱法。演唱形式:独唱、对唱、组合演唱均可。

(三)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

(四)关于自备伴奏:伴奏光盘、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总人数不能超过10人。

(五)参赛人员需准备多首歌曲,各轮次曲目不得重复。

四、比赛程序及规则

  比赛分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流程。

  (一)海选:选手各演唱一首自选曲目,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演唱形式为清唱。

演唱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选手演唱情况举淘汰牌,累计有三位评委举淘汰牌,该选手停止演唱,晋级失败。没有中途淘汰的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举牌决定淘汰或晋级。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淘汰牌,即为该选手被淘汰;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晋级牌,即为该选手成功进入初赛。

注:海选当天请各参赛选手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照抽签顺序候场。海选后请留意评委会对晋级选手的分组情况,并找到组员,根据评委会提供曲目选定本组的演唱曲目。并抽签决定该组成员在整个初赛中的参赛顺序以及各选手在该组中的演唱顺序。

  (二)初赛:晋级选手分组PK(分组方式由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各组选手根据大赛评委会为各组提供的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1首作为本组选手的初赛参赛曲目,组内每名选手均完整演唱本组选定曲目。五位评委现场为该组选手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在该组的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该组晋级选手(每组晋级名额由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该环节选出20名选手进入复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初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评委会的分组及组内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初赛结束,将进行晋级选手复赛顺序的现场抽签。

  (三)复赛:每名选手自选一首曲目进行完整演唱,歌曲不能与初赛相同。伴奏光盘选手自备,通俗唱法可现场乐队伴奏。每名选手演唱一首完整曲目后,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复赛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10名选手进入决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复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复赛结束,不再进行抽签,决赛的演唱顺序按照复赛的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演唱,即从第十名到第一名的演唱顺序。

  (四)决赛:分两轮来进行,满分为20分。决赛期间演唱的曲目不能同初赛和复赛的曲目重复,伴奏光盘选手自备,也可现场乐队伴奏;

第一轮:选手演唱一首完整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一轮得分(占10分);

第二轮:帮唱环节,选手邀请帮唱嘉宾共同完成一首完整的与初赛、复赛不同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二轮得分(占10分)。

注:帮唱嘉宾只能为1名选手帮唱。

选手在决赛中两轮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决赛得分,最后按得分高低决出各奖次。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获奖选手名单,并进行颁奖仪式。

具体各轮次的比赛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泸西大奖赛所有获奖歌手按组别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第一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5000元;

第二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3600元;

第三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2600元;

第四名:证书一本,奖金1000元;

第五名:证书一本,奖金960元;

第六名:证书一本,奖金900元;

第七名:证书一本,奖金860元;

第八名:证书一本,奖金800元;

第九名:证书一本,奖金760元;

第十名:证书一本,奖金7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将我县的“好声音”充分挖掘出来。

(二)各党工委至少选派两名选手参加比赛,多者不限;各社区、学校、各文艺团体、各唱歌爱好者均可自由报名参赛。同时,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群众参与、群众创造、群众享受”的大赛氛围。每位参赛者(参赛组合)需缴纳30元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泸西县文化馆;电话:6621751;邮箱:lxwhg751@126.com。

(四)海选演唱顺序抽签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

抽签地点:泸西县文化馆二楼休息厅。

参赛选手本人到场抽签,不得请人代抽。

(五)比赛时间:拟定比赛时间为2016年8月24—28日(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中心临时搭建灯光赛台。

七、评委构成及公正机制

(一)评委由省州县权威音乐和文艺专家组成评委会。

(二)大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大赛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组委会工作人员、评委及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任何人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对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2.二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选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手可选择个人报名或单位集体报名。

  (三)每期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

 附:“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1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各盟市文联、电影家协会、自治区各有关微电影生产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以微电影形式讲述鄂尔多斯和内蒙古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和繁荣微电影创作,决定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委会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届微电影节分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进行征集作品。已参加过第一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活动之内。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的微电影作品。

3、作品主题为“自在”,拍摄地点应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微电影作品。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和“宣传片”,商业用途广告等都不再此列。

3、应为内蒙古区域出品、内蒙古境内拍摄的微电影作品,主题不限。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者,组委会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三、申报作品时间及遴选

(一)参加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的区内外生产制作企业或个人,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即可组织创作团队围绕本届主竞赛单元主题赴鄂尔多斯市进行采风创作,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二)参评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的自治区有关微电影企业和个人将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三)作品遴选

对于申报作品将有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按照活动宗旨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入微电影节复赛作品名单。

(四)申报要求

作品DVD【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刻录到一张光盘上】和纸质版报名表各一式三份邮寄到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联系方式

申报作品联系单位: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

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张智峰   常 健(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外内蒙古文联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1-4925767

联系人:赵 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局)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040A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95932

四、奖项设置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入围影片10部,从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奖励20万元,其余奖励1万元,并根据情况评选出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和最佳表演奖若干名,奖金另算。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一等奖1部,奖励5万元;二等奖2部,每部奖励2万元;三等奖3部,每部奖励1万元。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家协会

2016年6月30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作品活动申报表

第四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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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届微电影大赛的第三大主体活动之一——第三届中国(武汉)电影产业交易博览会,将在2016年12月24日—2017年1月5日举办。博览会包括中国电影道具展、电影VR技术展、中国武汉国际公益电影展;交易会包括影视成品播映权交易会、剧本交易会,项目投融资交易会等。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作品征集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作品征集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社会资源单位、镇政府街道、社区(村)青少年校外活动站、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已成功举办四届,活动得到了海淀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弘扬传统文化,鼓励同学们通过微电影等相关形式,广泛运用新形式、新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区继续举办“传承开放 创新”第五届北京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为中小学生开展微电影(含动漫、DV纪录片、动态摄影、剧本创作、配音)等创作活动搭建平台。

联系人:怀  英  88487282 88487346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传承 开放 创新”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的举办的意义就在于,让青少年探索与认识这个美好的世界,思考、感悟、自己的青春与梦想。青少年的智慧、风采和力量,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认真思考包括你我在内的普通人的青春故事与感悟,并努力用艺术化的手法创作和记录。作品可以是一个戏剧化的生活小故事,也可以是一个反映普通人平凡却向上的精神状态……只要用你的镜头,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你的作品就符合我们的主题。

此届微电影旨在通过微电影的手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崇高理想与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从而全面提高综合文化修养,为推动全社会文明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传承 开放 创新

三、主题培训

集中与进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时间:2016年6月-8月

参加人员:电影节评委、中小学生、辅导教师

四、活动规则

1.参加范围:中小学生、中小学校、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社会资源单位和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站、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青少年社会公益组织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1月

3.作品要求:

A.微电影

(1)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主要演员在5人以内;

(2)黑白、彩色不限,作品时长:5-30分钟

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

(3)题材反映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关注身边的世界和人群,关注日常生活。作品形式包括:专题记录类、故事情节类、课本剧类、(以语文、英语等学科为剧本或改编的)科普类等;

(4)以汉语(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以DV摄像机为主要拍摄工具,通过视频编辑软件编辑提交最终作品。作品分辨率应为1920*1080为佳,但不低于1280*720分辨率,视频画幅为16:9,支持视频格式mp4、avi、mepg、mov;

(6)作品标签:在作品正片前需有5秒黑场,在黑场处叠加作品标签,内容包括推荐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年级和作品的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B.动漫类

(1)学生自编、自导、自绘制;

(2)作品时长:5-120秒;

(3)形式包括:漫画、动画。

【手绘漫画】

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插画、课本剧(以在读语文、英语课本为剧本或改编的)等,配500字左右文字说明, JPG、TIFF、CMYK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稿保存原稿,扫描后参赛。

【动画短片】

FLASH动画作品须提交SWF及相应的FLA源文件两种格式;二维、三维动画作品提交MOV格式。选取一帧代表性画面并将其截图处理成作品的索引图像(尺寸:130×100 ,格式:GIF及JPG格式各一幅,大小:50K以下)。

(4)以汉语(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须说明主要使用什么编辑软件,通过编辑软件编辑最终提交作品格式为:DVD、AVI或PPT格式;

(6)作品标签:要加注或粘贴作品标签。在正片前5秒黑场处叠加作品标签,包括推荐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C.摄影类

(1)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以平面摄影连续组照的方式,拍摄的纪实事件、校园文化活动等内容。

(2)正片时间长度:4-16幅。每幅画面要求为16:9格式或4:3格式,横排。

(3)题材反映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关注身边的世界和人群,关注日常生活。作品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类、专题记录类、故事情节类等;

(4)可以以中文字幕、配音、音乐辅助作品阐述;

(5)作品以FLASH格式提交(含标题画面);以分辨率越高为好,视频码流不低于5500Kbps。

(6)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参赛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修图操作;

(7)作品标签:作品正片前做一个标题画面,包括参赛学校、作品名称、作者、年龄年级。摄影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不超过15个汉字。若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将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同时可提供30字以内的图片描述;

(8)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地点不限。

D.剧本创作类

(1)学生独立创作;

(2)作品形式:Word或PDF文件格式;

(3)作品须有封面,封面信息包括作品标题,原创剧本、改编剧本,推荐单位、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4)以汉语为主要文字,字数不限;

E.配音

(1)配音选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可以节选电影、动画等影视作品片段,5-15分钟;

(2)作品形式:WAV或MP3、MIDI文件格式;

(3)作品须有封面,封面信息包括作品标题,原创剧本、改编剧本,推荐单位、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4)配音以汉语普通话为主,要求声音清晰、丰满、明亮、圆润,有力度(非单纯强度),语言表达要准确、鲜明、生动,能突出人物的性格,具备一定的感染力。配音一般要求大于背景音乐,配音与背景声音的比例一般为1:0.7。

5.作品提交:

(1)微电影 动漫 摄影 配音类

为方便整理评选,每件作品单独制作成一个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作品和电子报名表(附件2);每个光盘一式两份。本次参加活动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光盘面需要注明:作品名称、种类(微电影、动漫,摄影、配音)、主创人员列表、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报名表(附件2)及参展作品授权书(附件4)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发至88487346xiaowai@163.com,发送主题:单位名称+微电影;光盘和作品授权书交海淀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科(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06室)。

(2)剧本创作类

作品和电子报名表(附件2)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发至88487346xiaowai@163.com, 发送主题:单位名称+微电影节剧本创作报名表;打印稿与参展作品授权书(附件4)交海淀教委美育和校外科(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06室)。

五、奖项设置

1.组织奖项: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教师奖;

2.作品按微电影类、动漫类、摄影类、剧本创作类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3.优秀奖:

凡是经过初步筛选,符合参赛要求,都将获得优秀奖。

4.单项奖:

微电影作品单独评出最佳微电影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像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

六、评审标准

1.初选标准

(1)按时提交符合参赛要求长度、格式的作品。

(2)作品主题鲜明,思想健康,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

上,无暴力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习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3)作品内容完整,无明显技术瑕疵。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即进入初选环节。

2.专家评审

将所有作品编号,召开评委会,评委逐一欣赏参赛作品,并分别对所有作品进行量化打分(附件3)。

七、信息发布

活动信息将随活动进程在:Edu.bjhd.gov.cn(海淀教育网)专题页面公布。

八、活动宣传

请各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1.广播宣传: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2.其他有效宣传渠道:校园网、校内家校短信平台、校刊、校报、宣传栏等渠道发布信息。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电影学院

清华大学艺术学院

海淀区新闻中心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

海淀区人民政府

海淀区委宣传部

海淀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承办单位

清华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北京市101中学

北京阳光泰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杜比实验室国际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单位

海淀区甘家口青少年活动中心

支持媒体:

千龙网 海淀教育报海淀电视台 新华网 人民网 新浪网 搜狐网 凤凰网 腾讯网 网易 中国网 央视网中国文化视窗网络台 未来网

第五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评分标准

一、微电影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20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作为最佳导演奖参考。

创造力(20分)

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视听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微电影作品的主题。作为最佳导演奖参考。

拍摄技巧(20分)

作品拍摄的取景,角度,编排等角度考虑,构图完整、画面美观、色彩和谐。作为最佳摄像奖参考。

剧本创作(20分)

台词精练优美,富有感染力,能给人启迪,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准确表达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人物刻画特点鲜明;故事情节有戏剧性,多种手法灵活搭配使用,情节完整连贯,有表现张力,前后的戏剧表现,矛盾冲突合理,连贯顺畅,收尾点睛。作为最佳编剧奖参考。

视听特技效果 (10分)

作品的音响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以及音乐对内容的表现力,作品运用的剪辑、切换、后期制作的特技效果,以及该效果对主题的表现及视觉冲击力。

演员表现(10分)

演员配合度,表演真实,符合角色性格,个性鲜明生动,能引起观众共鸣。作为最佳表演奖参考。

扣分项

明显是抄袭他人作品的;其他被评委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视情节扣分。

二、动漫作品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25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

创造力(25分)

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视听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微电影作品的主题。

剧本创作(25分)

富有感染力,能给人启迪,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准确表达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人物刻画特点鲜明;故事情节有戏剧性,多种手法灵活搭配使用,情节完整连贯,有表现张力,前后的戏剧表现,矛盾冲突合理,连贯顺畅,收尾点睛。

视听特技效果 (25分)

从画面的取景,角度,编排等角度考虑,构图完整、色彩和谐;

作品的音响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以及音乐对内容的表现力;

作品运用的剪辑、切换、后期制作的特技效果,以及该效果对主题的表现及视觉冲击力。

扣分项

明显是抄袭他人作品的;其他被评委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视情节扣分。

三、摄影作品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25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

技术性(25分)

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等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

创造力(25分)

作品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作品能够通过形象化的摄影语言符号和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

表现力(25分)

作品风格突出,拍摄视角独特,手法新颖。

扣分项

1)尺寸过小或分辨率过低导致照片模糊的;(七寸以下,组合照除外)

2)因使用PS软件等数码处理措施妨碍作品真实性的;

3)明显是抄袭他人作品的;

其他被评委认定为技术性问题而妨碍作品质量的(如对焦不准确不能突出主体,曝光不足或过多而影响作品质量,构图不完整而影响作品整体质量,用光不当而影响作品质量等)。视情节扣分。

四、剧本创作评分标准

评比项目

评 分 标 准

主题性

(25分)

从作品立意、选材、思想层次、主旨、社会效应等角度考虑,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有正能量。

剧本语言(25分)

语言精练优美,富有感染力,能给人,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准确表达剧中人物的内心世界。

剧本情节(25分)

剧情曲折,富有戏剧性,多种手法灵活搭配使用,情节完整连贯,有表现张力,前后的戏剧表现,矛盾冲突合理,连贯顺畅,收尾点睛。

人物刻画(25分)

人物刻画特点 鲜明,富有个性,对人物心理有深刻解读。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地方曲艺是我国的民族瑰宝,为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市地方曲艺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经研究,决定2016年9月在市区举办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宿迁市文化馆

宿迁市戏剧曲艺家协会

三、时间地点

2016年9月,宿迁市文化馆小剧场或露天文化惠民大舞台。

四、活动内容

1.曲种类别:苏北大鼓、苏北琴书、淮海锣鼓(工鼓锣)、相声、山东快书、快板、双簧等。

2.参赛条件 :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各家报送节目不少于5个(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报送节目不少于2个),参赛选手的年龄、性别不限;表演(演唱)的曲种不限。

3.比赛形式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每位选手参加预赛、决赛均表演一个曲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预赛分数排在前20名选手参加决赛。

4.作品要求:作品需贴近时代,接地气,弘扬正能量,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地方特色明显,提倡原创作品参加。

5.奖项设置:设作品奖、优秀表演奖和优秀组织奖。作品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表演奖6名;优秀组织奖2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把作品名称、唱词、参赛人员、负责人等在8月30日前发至主办单位,宿迁市文化馆联系人:丁红丽,联系电话:0527—84349661,手机:18751085848,电子邮箱:362915099@qq.com

2.请各县区文化部门、文联等要高度重视,选出好的作品和优秀的选手参加比赛。

附件:宿迁市首届曲艺大赛报名表.doc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日

山西省首届“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大赛

山西省首届“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山西省首届“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工人好歌曲

二、活动时间

  (一)征集评选:

1、作词征集: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2、作曲征集:截止至2016年10月10日

3、评选制作:截止至2016年10月30日

  (二)歌唱大赛:

1、报名:2016年11月1日—20日

2、比赛:2016年11月下旬(初赛、复赛、决赛)

三、作品征集对象及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国各地词曲作家及音乐爱好者。

2、歌曲作品要契合“工人好歌曲”主题,艺术展现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展示新时代山西工人的精神风貌,既要对“工人伟大,劳动光荣,创造辉煌,传承文明”的英雄气概深情颂扬,又要讴歌山西工人(包括农民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的炽热情怀和奉献精神;要导向正确、格调高雅、健康向上、主题鲜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有较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

3、歌曲作品要求短小精悍,旋律流畅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每首歌曲时长不超过4分30秒。

4、征集作品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且未在市级(含)以上大型活动中使用或评奖过的新创歌曲,可歌唱产业和行业,但企业歌曲(厂歌、矿歌、企业集团或公司的歌曲)不得报送。每位词曲作者限报作品3首。

5、参加歌唱比赛时演唱不拘形式,可为独唱、二重唱或合唱。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

1、歌词征集从2016年7月上旬至8月31日止。9月上中旬,组委会组织歌词评选并在山西工人报、山西工人网、山西文艺网公布,曲作者可登录山西工人网、山西文艺网或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平台选择喜欢的歌词下载后谱曲;歌曲征集截止到2016年10月10日前。

2、10月中下旬,组委会将组织省内专家对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评选,精选出优秀作品30首进行修改打磨,然后录制成CD(有原唱、有伴奏、有曲谱),组委会承担CD制作基础成本(作者如有特殊要求或大型制作,费用自理)。

3、11月1日—11月20日进行网络评选,将制作好的歌曲上传山西文艺广播FM101.5茄子电台和山西工人网、山西文艺网及山西工人报公众微信平台(听众可登录网页点击试听投票,音乐爱好者可免费在线试听下载)。

4、在11月下旬歌唱大赛期间,聘请国家级专家对30首歌曲进行评选,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出创作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创作奖。

  第二阶段:歌唱大赛

  歌唱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参赛选手不限性别、年龄、唱法。

1、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20日,参赛歌手由各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工委)推荐报名或由词曲作者推荐报名。

2、初赛:11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根据报名情况,第一轮初赛将选出30名(组)选手晋级参加复赛。

3、复赛、决赛:复赛在入围的30名(组)选手中进行,遴选出15名(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

4、参赛要求:选手参加初赛、复赛、决赛均演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需选唱本次原创歌曲大赛的歌曲作品,另一首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歌曲创作奖和歌唱大赛奖两类:

1、创作大赛(30首):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优秀奖9首;创作奖15首。获奖歌曲作品按等次给予相应的版权费和创作劳务费(词、曲作者按4:6比例)。其中: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20000元,三等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创作奖2000元。

2、演唱大赛(30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入围奖15名,所有获奖演唱选手按获奖名次给予适当的演出劳务费。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1、投稿作品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同时提交,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征集”字样;邮件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格式,请在题目上注明:工人好歌曲–原创歌曲征集+作品名称。作者信息(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

2、歌词作品要求:邮寄规格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要求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

3、歌曲作品要求:歌曲作品一律为简谱,打印字迹工整清晰。

(1)邮寄纸质作品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如有歌曲小样,要求为MP3或WAV格式,欢迎同时报送。

(2)歌谱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或JPEG格式,有作者信息和无作者信息稿件各一份。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作者投稿参与此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音乐会、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载体演唱播放,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6、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制作、传播及一切使用权。如作者一稿多投引起任何争议,责任自负,并赔偿主办方相应损失。

七、联系方式

组委办:山西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1号

邮 编:030009

联系人:寇冠卿

电 话:0351—8380570 18435145306

邮 箱:33185523@qq.com

                 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7月21日

“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

“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

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川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内江大型系列活动的开展,经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创作高质量的法治影视作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法治内江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

承办单位:内江广播电视台

三、参赛主体

1.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2.各影视传媒专业院校、影视文化公司和相关专业机构可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3.广大影视爱好者可自行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四、作品要求

本次报送参赛的法治微电影作品的形式为: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动漫作品、公益广告等。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作品应是2014年以来拍摄制作的与“法律七进”主题相关的作品,以新拍摄作品为主。

3.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

4.作品最高时长:纪录片、纪实片、故事片不超过20分钟;动漫作品不超过8分钟;公益广告不超过3分钟。

5.作品技术要求: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设置完整中文字幕。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可出现作者署名外,主体内容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所有作品制作尺寸要求最低为720×576(标清作品),格式为MPG、AVI、MP4、MOV。对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提交高清版本。

6.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主办单位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

五、活动程序

1.启动(5月1日至5月31日):主办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

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并通过全市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

2.初评(6月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各地进行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通过细化分类,主办单位邀请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筛选并进行网上投票。

3.网络投票(8月5日至8月10日):主办、承办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在内江广播电视台官方新媒体甜橙网进行集中展示,并在甜橙网开通网络、微信投票平台供社会公众为自己喜欢的参赛作品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40%。

4.终审评定(8月11日至8月20日):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组占60%的权重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5.宣传展播(9月起):评选出的法治影视作品将推送至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参加全省“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电影”活动评选;同时,在网络平台建立“法治影视作品创作大赛”专题,供公众观看,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村)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

6.颁奖(12月上旬):举行颁奖典礼,具体颁奖时间在终审评定结束后及时在甜橙网发布。

六、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共评选出20部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七、参赛方式

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部门在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开展法治影视作品创作征集,对拟报送的影视作品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后报送至市司法局。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可自愿向主办单位申报参赛。评选采取公众投票与主办单位组织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参赛声明

1、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无偿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及改版,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单位对作品做进一步修改。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参赛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对于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日常工作,组织选送有特色、有亮点的作品参赛。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201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和“法律七进”工作年度考评。评选获奖的作品申报地区和单位将给予加分奖励。

2、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各县(区)报送作品不少于3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司法、行政执法及有关重点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1部,其他市级部门可自愿申报,详见《“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报送任务安排表》(附件1)。参评作品需填报《“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参赛影视作品简介表》(详见附件2),2016年7月15日前将1份参赛作品光碟、作品简介表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至市司法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11号)。

3.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逐一细化,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主体和工作效果等做出明确部署,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注意发现挖掘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影视作品,并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联系方式

本次参赛活动由内江广播电视台组织内江师院影视学院专家、内江广播电视学会专家、内江广播电视台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后将优秀作品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司法厅推荐申报。

市司法局联系人:黄冬梅,电话:2051943,

市依法治市办联系人:曾晓琴,电话:2228522,

联系邮箱:scnjfjb@163.com

附件:1、“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报送任务安排表(附件1)

2、“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参赛影视作品简介表(附件2)

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

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通告》(皖司通〔2016〕31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赛作品请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hyxfzb@163.com;地址:金太阳商务楼七楼;联系人:陈王芳;联系电话:2172963,15056621628)。

岳西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第二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作品征集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作品征集

一、背景介绍

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自2014年创办以来一直以繁荣戏剧事业、培养戏剧创作人才、提升戏剧作品的艺术水准、拓展戏剧市场为目的,以加强国际戏剧交流、强调戏剧创作的原创性、艺术性、探索性及严肃性为宗旨,突出表现青年人在成长、生活、爱情、事业上所展现的自信、青春、向上的精神面貌。

围绕展现青年文化与青年艺术创意,生动地把青年人追寻梦想的奋斗过程展示出来,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热情的小剧场原创戏剧作品。同时,进一步增进戏剧青年与高校大学生的交流,加强戏剧艺术在高校传播与普及,提高在校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审美情趣、精神品格。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青少年艺术服务中心

三、报名条件

在京注册的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戏剧院团、戏剧工作室及高校戏剧社团;从事戏剧编导、演出的青少年戏剧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团队及热爱戏剧的青年创作者和爱好者;

四、报名时间

征集时间:7月15日至9月1日(其中实物资料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

五、报名项目

  (一)展演剧目征集

参加展演作品需为完整的戏剧作品;参赛者需提交完整作品的导演构思、主创团队介绍、视频资料、剧本脚本、剧情简介、报名表(肢体戏剧作品、舞蹈作品等可以提供1000字的创作构思);参赛者对作品具有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文学剧本征集及朗读

剧本征集主题:我们这一代的幸福

文学剧本创作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原创剧本、编剧的创作构思并表明剧本朗读的内容片段、个人艺术简历。

  (三)高校团体竞演

参加高校社团竞演活动的作品不超过20分钟;参赛者需提交完整作品的视频资料、剧本脚本、报名表;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突出表现青年人在成长、生活、爱情、事业上所展现的自信、青春、向上的精神面貌。

六、奖项设置

 (一)剧目展演奖励

1.最佳剧目奖: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1部最具戏剧艺术价值的作品,给予奖励;

2.最佳导演: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1部“最佳导演”剧目,给予奖励;

3.最佳编剧: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1部“最佳编剧”剧目,给予奖励;

4.最佳男演员: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最佳男演员”影片,给予奖励;

5.最佳女演员:由评委会从展演的10部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女演员”,给予奖励。

(二)大学生竞演

1.评选出最佳剧目1部给予奖励;

2.评选出最佳原创1部给予奖励;

3.评选出最佳男演员1人给予奖励;

4.评选出最佳女演员1人给予奖励.

(三)剧本征集

1.最佳剧本5部给予奖励。

七、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从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务必填写清楚个人信息,以便于我们及时联系到您),将作品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以下地址。

  (一)报名表下载网址

http://www.bjyouth.gov.cn/

http://byac.bjyouth.net/

  (二)报名材料寄送

邮寄时间:2016年7月15日-9月1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邮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512;邮政编码:100005

联 系 人:周  寅 63087167

唐浩霖 63087170

收到报名邮件和实物报名资料后“2016年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组委会将用电话通知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附件: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高校社团竞演报名表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文学剧本朗读报名表

北京大学生小剧场戏剧节展演作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