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向未来·共筑长江梦” 2025年湖北省外国留学生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台、融媒体中心)、网信办、教育局,相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短视频作品传播快、流量大、互动强的特点,大力推动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长江文化高地,进一步提升支点文化影响力,推动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省广电局、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决定共同举办“向未来·共筑长江梦”2025年湖北省外国留学生短视频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主办单位: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网络视听协会、湖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技术支持:湖北中图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国际中文教育分会、湖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湖北文投致美传媒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向未来·共筑长江梦

三、参赛对象

具有外国国籍,来鄂(在鄂)学习、生活、旅居(旅游)的各学段留学生。

四、创作方向

参赛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围绕“向未来·共筑长江梦”这一主题展开,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以“感知湖北”为核心脉络,深度探索湖北在历史沉淀、人文风貌、经济发展、教育成就、社会变迁等多维度的独特韵味,旨在凸显荆楚文化的深厚底蕴。这一过程不仅是对中华文化独特魅力的领悟,更是对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和包容性的生动诠释,全方位、多角度地勾勒出真实的中国形象与湖北风采。

2.以“学在江畔”为叙事主线,聚焦留学生来鄂(在鄂)期间的学习生活或归国后职业生涯中的亲历见闻,通过讲述个人经历的精彩篇章、目睹的喜人变化、内心独有的感悟以及参与的创新实践活动等,深切体验并记录下“感受中国味”的丰富内涵。这一系列记录,是对在中国、在湖北这片热土上绽放的美好瞬间的珍贵捕捉。

3.以“爱满荆楚”为情感纽带,回顾并审视“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载以来湖北的蓬勃发展与进步,邀请留学生分享其对湖北近年来发展态势的见解与认知。在这一过程中,深刻体会并感悟湖北人民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征程中所展现出的昂扬斗志与奋斗精神,以更高远的视角和更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一幅幅湖北人民勇往直前、荆楚大地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画卷。

五、大赛作品

(一)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参赛作品须保证内容积极健康,传播正能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相关要求。

2.版权要求:参赛作品须为个人或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抄袭、搬运作品不纳入评审范围。

3.时间要求:原则上,作品时长在1—10分钟以内为宜。

4.格式要求:均采用MP4、MOV、AVI等常见格式。视频须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码率、画幅、帧率等技术规格以符合网络多终端播出为标准。鼓励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双语字幕,声音、画质清晰流畅。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二、三类作品奖,优秀奖,最佳人气奖和表现突出单位奖,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参与我省其他赛事。

六、大赛安排

(一)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与报送:作品截稿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2.作品初评:2025年9月中旬

3.作品复评及网络投票:2025年9月下旬

4.结果公示:2025年10月中旬

(最终各环节时间节点请以官网通知为准)

(二)作品申报

1.下载填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可登录湖北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s://gdj.hubei.gov.cn)或2025年湖北省外国留学生短视频大赛网址(http://cjm.cnpiechb.com),在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通知文件,下载《作品申报表》(附件1)、《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相关表格,打印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

2.网上申报。登录“向未来·共筑长江梦”2025年湖北省外国留学生短视频大赛网址(http://cjm.cnpiechb.com),按要求自行注册,点击报送入口进行申报(参赛音视频作品需上传至百度网盘,时间调整为永久有效)。

3.联系咨询。联系人:吴敏、李伊攀;电话:027—68892547,18971129712,18271953822;邮箱:hbissvc@163.com。

七、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属地和系统统筹,密切与相关单位、部门、团体沟通联系,强化初审推荐,提高参评质量。

2.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大赛活动,按照活动类别设置和申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需在推荐表中明确版权归属,保证选送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上述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件:1.作品申报表

2.作品版权承诺书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湖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北京喊你当主角!“北京范儿”短视频大赛征集令来了

全体注意!

北京喊你来当C位主角!

甭管你是胡同名流还是国贸精英,是升旗仪式铁粉还是深夜食堂常客,举起手机你就是大北京天选代言人!

拍下你眼中最绝的京城——豆汁儿焦圈儿的神仙打架、中关村大神的赛博朋克、故宫角楼的光影变装、大爷大妈单杠上起飞的反重力现场……点赞超10w的狠人直接让你火出宇宙!

这次由你来定义“北京范儿”!

四大平台一起加持、百万流量给你打call,城市宣传片导演连夜来偷师!

“北漂”or“老炮儿”,速速交出你的宝藏视频,等着得奖吧,您内!

一、拍什么?全年嗨拍不重样!

活动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6年5月

第一季:古都新韵(2025年5月-8月)——“一轴三带”的历史神韵、热门打卡地的霓虹流转,让历史与当下跨时空对话,一键解码老北京硬核文化遗产。

第二季:时尚活力(2025年9月-11月)——国潮、街舞、网红店,中外文化混搭对撞,在时尚之秋用镜头捕捉北京国际之都的璀璨魅力。

第三季:京味烟火(2025年12月-2026年2月)——涮肉热气配冰糖葫芦,京腔京韵的市井烟火,寻找属于北京的冬天味道,感受城市灵魂与生活脉动的同频共振

第四季:科创力量(2026年3月-5月)——北京“三城一区”科技力量大起底,揭秘大国重器的硬核突破、科技赋能的人文关怀、智慧城市的梦幻图景,未来北京你主理!

邀请你用镜头聚焦北京之“新”,揭秘“你所不知道的北京”;聚焦北京之“深”,讲述“值得你深挖的北京”;聚焦北京之“变”,“看见不一样的北京”。作品里欢迎活用AI、AR、VR等创新工具,一起“用科技炫北京”。

二、谁能拍? 不限身份!不限年龄!

学生党、打工人、遛弯儿大爷、外国老铁、网红顶流……只要你有手机、有创意,北京就是你的舞台!

三、怎么拍?记住四“点”

1.内容“正点”:内容地道、最最北京!拒绝低俗,正能量拉满!

2.脑洞“大点”:创意冲出大气层!一定要原创!原创!原创!

3.节奏“快点”:每条片子1-5分钟,短小精悍,节奏带感!

4.画面“精点”:画质超凡脱俗,配乐、字幕不侵权,拒绝“五毛特效”。

四、咋参加?三步出圈,流量送到家!

按每季主题时间节点,在抖音、快手、微博、百度发布视频,带话题#北京范儿#,并带每季主话题发布。

投稿即有机会获得著名景点门票、商圈消费折扣。爆款作品直通城市大屏,并有机会在海外传播。

五、有啥好处?直接让你火出银河系!

顶流奖(20名):1万元现金+认证证书+流量扶持+平台会员卡+文创礼包

爆款奖(30名):5000元现金+认证证书+流量扶持+平台会员卡+文创礼包

潜力奖(50名):2000元现金+认证证书+流量扶持+文创礼包

提名奖(100名):1000元现金+认证证书+文创礼包

组织奖(20家):颁发“传播先锋单位”证书

2026年5月,

年度颁奖盛典见!

你的视频,

可能就是下一部北京宣传片!

附:

“北京范儿”短视频大赛参赛声明

“北京范儿”短视频大赛组委会

2025年5月18日

“北京范儿”短视频大赛参赛声明

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视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征集活动各项条款全部内容,包括本页面中提出的活动征集规则及解释等。

2.本次征集活动仅接受认同征集规则的作品。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接受在指定平台进行投稿。

4.所提交的投稿作品由本人独立创作完成,投稿人对投稿作品应享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且保证投稿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投稿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投稿作品不得含有反动、色情、暴力、恐怖等任何形式的违法信息。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及承办方认为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道德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因投稿作品违法或侵权而产生的一切纠纷、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稿人承担。

5.投稿作品由投稿人保留对作品的各项权利,征集活动结束后两年内,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可基于宣传推广等目的,无偿使用活动征集作品,并可基于使用场景对作品进行剪辑、在作品上添加活动标识等。

6.最终获奖作品著作权归投稿人所有,主办方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及征稿平台可自最终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在全球范围内非独家无偿使用作品,并进行转载、复制、改编、汇编、翻译、展览、分发、打印、展示、出版、放映、网络传播、制作衍生作品等。

7.投稿人需确保并承诺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比如姓名、联系电话、邮件地址和通讯地址。如果作品获奖,主办方或承办方在获奖名单公示结束后,联系获奖者并与其核实个人信息。由于获奖者个人信息不完整而造成奖金(品)无法发放的,则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获奖权利,主办方对此将不再补发奖金(品)。

8.因获奖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9.活动主办方负责与活动相关的评审规则制定、结果公布、奖项发放等事宜,并享有活动最终决定权与解释权。

关于开展河南大学第四届“阅中华 ·悦河大”短视频征集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践行 “自信、拼搏、开放、创新”的新河大精神,进一步激发青年学子的文化认同与创新表达,全面呈现河大学子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与实践探索,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河南大学第四届“阅中华·悦河大”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非遗寻踪阅九州,河大承韵悦千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河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河南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四、参赛方式

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

五、征集内容

(一) 作品类型

以新河大精神为指引,激励河大青年在学思践悟中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短视频形式记录河大学子探寻中华文化根脉、品味烟火人文的青春足迹,彰显河大学子的文化自信、家国情怀与艺术视野。征集作品分为以下三大类:

1. 非遗古韵,文旅新章

通过亲身参与非遗技艺传承的全过程,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旅融合的魅力。视频创作应结合非遗发源地的自然景观、历史地标等文化元素,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呈现非遗在当代文旅场景中的活化应用,体现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展现河大学子“守护文化根脉、开拓传承新境”的责任担当。视频要求中英双语字幕。

2. 至善食笺,舌尖珍馐

以第一视角深入探访校园食堂与周边美食街,记录美食的制作过程,捕捉与摊主、同学的互动瞬间,展现食物品鉴的真实体验,挖掘特色饮食背后的文化记忆与人文情怀。通过日常美食传递校园生活的温暖共鸣,生动诠释日常美食中凝聚的校园精神与青春力量。视频要求中英双语字幕。

3. 词话雕梁,河大书香

通过沉浸式探访校园地标,体现诗词与校园建筑景观的创意联结。视频需以经典古诗文名句为线索,并结合校园实景,展现诗句所蕴含的意境美,诠释河大建筑的诗意底蕴与人文温度,彰显河大学子“以诗读校、以文化人”的精神追求。视频要求中文字幕。

(二) 作品要求

1. 视频格式要求:480p清晰度及以上,画幅宽高比16:9,采用mp4格式,时长控制在2-3分钟,要求音源清晰、横屏拍摄、画面连贯。所配字幕位置适中,不得超出剪辑软件的安全框。

2. 作品提交要求:将作品及报名表(见附件一)放入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部)+负责人姓名+作品类型+作品名称/报名表”。

六、活动方式

(一) 前期筹备(5月25日前)

各学院(部)需确定1名学生干部作为活动联络员,联络员请于5月25日之前加入联络员微信总群(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以“学院(部)+姓名+手机号”实名入群)。

(二) 作品征集(5月25日—6月20日)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初赛选拔,择优推荐3-5个优秀作品进入校赛。6月20日18:00前,各学院(部)将参赛选手作品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报名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与学院(部)参赛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同上传至百度网盘(文件夹命名为“学院(部)名称+联络员姓名+阅中华·悦河大+选手作品/报名表”),将生成的链接和提取码发送至邮箱:gjjrxyxxb@163.com。

(三) 作品评选及展示(7月上旬)

邀请专业评委对各学院(部)所提交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特、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作品将在“河大学工HENU”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根据报名情况将评出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根据上交作品总数量和质量而定)。同时结合各学院(部)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八、注意事项

1. 涉及以下任一情况的参赛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涉嫌抄袭、非原创作品;作品中引用未经二次创作的网络视频超过参赛作品总时长的五分之一;使用任何发音软件、或任何形式的发音处理器进行配音。

2. 使用网络视频,请在视频右上角或视频结尾注明出处和“仅供学习交流使用”字样,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3. 以上作品如使用学校标识,应以学校官网标准标识为准。

河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河南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2025 年 5 月 19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 和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广电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省内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及相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和2025年度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弘扬“五个文化”。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强化扶持引导、选题规划、交流合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创作、播出的积极性。要积极发挥公益广告短小活泼、便于传播的特点,拓展传播渠道,大力加强全媒体、跨平台传播,引导推动公益广告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要进一步推动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直达基层和存量优秀作品再传播,鼓励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积极下载播出全国、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优秀作品。要发挥公益广告在讲好中国故事、讲好青海故事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认真落实公益广告播出规定要求,即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二、2025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申报

(一)主题内容

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宣传创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平安中国、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文明旅游、卫生健康、敬老助残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本次征集评审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择优推荐参加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项目设置作品申报项目分设类别:“广播类作品”“电视类作品”,机构申报项目分设类别:“传播机构类”和“组织机构类”。

(三)申报主体

1.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以及热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的个人可申报“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项目。

2.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对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申报“传播机构类”项目。

3.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报“组织机构类”项目。

(四)作品要求

1.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 36Mbps。

(3)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2.广播类作品:

MP3 或 WMA 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 Audio Vivid 标准。立体声和 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3.作品时长:

为更好满足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新媒体平台展播要求,广播、电视作品单件长度(以秒为单位)最长不超过180秒。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作品评审时间:2025年10月。

3.作品展播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

4.申报“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六)报送方式

参加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公益广告征集作品申报表并盖章(附件),连同作品的音频(广播)、视频(电视)U盘、作品申报表(纸质、电子版)一同报送至省广电局。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不能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除非特别申明,选送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联系电话:0971—6329073 联系人:王咏梅

邮  箱:qhgdcmc@163.com

附件:附件1.2025年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5年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5年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10日

关于开展2025“山宗水源·大美青海” 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青广局函〔2025〕14 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日报社,各市州委宣传部、网信办,各市州教育局,各市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团委、妇联,各大中专院校,各影视制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培育弘扬青海“五个文化”,结合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擦亮“山宗水源、大美青海”鲜明标识,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青海短视频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山宗水源·大美青海

二、活动时间

2025年4月至10月

三、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短视频创作爱好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集作品,可以个人、团队、公司、单位等为主体参赛,不设地区、年龄、职业、专业程度限制。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单集短视频作品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聚焦聚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的优秀作品。

(2)围绕青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和“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全面展示新时代青海的发展潜力、发展机遇和发展活力,广泛宣传新时代新青海的优秀作品。

(3)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打造共有精神家园,培育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品牌,展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推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青海样板”的优秀作品。

(4)紧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遵义会议召开90周年、“五卅”运动10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两弹一星”精神,讲好红色教育的优秀作品。

(5)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录时代风貌、讴歌时代变迁,展现全省创建成果及精神文明建设成就,展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的风景之美,移风易俗、文明进步的人文之美,记录青海人民不懈努力的奋斗历程,激发全社会共同追梦筑梦精神动力的优秀作品。

(6)把握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对文艺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坚守主流价值观念和文艺审美追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的优秀作品。

(7)弘扬首个非遗春节等传统佳节内涵,展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环大美青海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赛事的优秀作品。

2.系列短片作品

(1)围绕名城名镇名村、产业园区、传统文化、国家文化公园、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等八大创作方向,讲好“短片+文旅”故事。

(2)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形式展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更好地将短视频的传播优势转化为普法效能,讲好“短片+法治”故事。

(3)宣扬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赋能国家科普能力建设,讲好“短片+科普”故事。

(4)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融入新时代精神,对经典及蕴含在其中的内涵、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讲好“短片+经典”故事。

(5)充分联动各行各业、深度赋能品牌发展,鼓励带动品牌方、制作方、广告方等通力合作,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讲好“短片+品牌”故事。

(6)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让非遗通过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焕发出新生机、促进其活态传承,助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讲好“短片+非遗”故事。

(二)规格要求

参评作品应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摄制水平、创作格调和专业水准。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音画品质精良,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单集短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最短不少于1分钟;系列短片作品每集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不短于1分钟,具有故事性、连贯性。

2.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画质清晰(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格式接受MP4、MOV、AVI等常见格式。

3.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4.可报送多语种作品,对白、旁白、解说等须添加中文简体字幕,汉字使用应规范、准确。

5.鼓励使用人工智能类软件(AI)制作短视频作品。参赛者确认提交的参赛作品系全部或部分通过AI技术生成、编辑或创作,参赛者须保证:

(1)作品所使用的AI工具、算法及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若作品涉及真人肖像、商标、音乐、特定场景等受法律保护的内容,参赛者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明确授权;

(3)因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I生成素材的版权争议、内容合规性等)引发的纠纷或索赔,由参赛者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赛事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4)参赛作品通过AI技术生成、编辑或创作的,应在作品起始画面、视频播放周边或视频末尾的适当位置添加“AI创作”的提示标识。

五、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线上投稿+线下投稿相结合的方式,作品投稿日期截止7月31日。

(一)线上投稿:扫描下图主办单位报名小程序,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作品播放链接。

(二)线下投稿:参赛者可登录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qinghai.gov.cn)下载《短视频大赛报名表》和《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版权承诺书》。

方式一:电子报送。将参赛作品及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报名材料扫描件(签字仅限个人或团队作品报送)发送至活动官方指定邮箱1567693628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作品名称》+参评单位+联系方式。

方式二:邮寄报送。将参赛作品及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报名材料原件(签字仅限个人或团队作品报送)以移动硬盘或U盘存储,递送或邮寄至活动官方指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邮编:810008,收件人:温欣,电话:18797393942。

主办方收到的所有参评材料,不再寄回报送机构、团体或个人。

六、评选方式

(一)作品初选

所有参赛作品经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以下官方投票H5页面进行展示,并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开放公众投票,每天同一账号可投5票。根据投票结果,评选出申报作品的50%进入终选。

(二)作品终选

由省广电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评审结束后,将在省广电局网站及主办单位官方投票H5首页予以公示。

(三)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和若干专项奖,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予以资金扶持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入选省广电局作品储备库和省委网信办“视觉青海”栏目,在省内主流新媒体平台和节目共享平台择优展播,并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相关扶持项目及评奖活动中推优、申报。对在活动举办过程中组织得力、参评作品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工作要求

为扩大大赛影响,各报送单位要突出品质要求对作品质量严格把关,择优投稿。

(一)请各级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文旅广电局、团(工)委和妇联及时将通知要求转发至本辖区、本系统内播出机构、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指导相关机构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动员辖区创作达人主动参与报名,确保如期报送一批主旋律突出、正能量强劲的优秀短视频精品。

(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省属重点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中央新闻网站青海频道要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渠道转发本通知,广泛动员,让更多单位和制作团队关注大赛,参与大赛。

(三)原则上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作品不少于5件;各市(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作品不少于3件;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

八、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报送单位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主办方在作品评选时将以报名表中版权所属机构/团队/个人为准进行证书印发,因报名信息不准确导致的证书印刷错误,主办方将不再补发证书。

(五)以团队形式参赛的,作者限5人以内。团队作品应指定一名主创成员报名,不得重复报送,且《版权承诺书》中需团队所有成员签字承诺。

(六)参赛作品须为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期间创作的短视频,已报名参加过省广电局主办的往届短视频大赛作品不再报名参赛。

(七)参评方同意授权主办方以非盈利目的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权利。

(八)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九)活动最终解释权及活动期间参与作品播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温欣,联系电话:0971-6320103。

附件:1.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2.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版权承诺书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中共青海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青海省委员会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28日

关于举办首届应急减灾与安全科普短视频大赛的活动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推动应急减灾与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全民的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相关指示,在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的指导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联合多家支持单位共同举办“首届应急减灾与安全科普短视频大赛”。大赛面向各个行业系统以及社会各界,鼓励个人和团队参与,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赛旨在通过“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应急安全科普短视频作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应急科普工作,助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促进“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实现。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提升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三、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主办单位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三)支持单位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等

(四)大赛官方合作伙伴

央视网

四、活动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五、活动安排

1、作品上传展示时间:5月1日至8月10日

2、作品评审时间:8月11日至10月11日

3、优秀作品颁奖时间:10月

4、参赛作品上传方式:使用电脑或手机点击如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央视网”活动页面,按要求提交作品。

https://vipapi.app.cctv.com/activity/index.html#/?id=310

六、参赛要求

(一)征集内容范围

1.自然灾害

(1)气象灾害(包括暴雨、高温、雹害、台风、龙卷风、雷电、浓雾等);

(2)地质灾害(包括滑坡、泥石流 、崩塌等);

(3)地震灾害(主要包括地震预警工程的应用);

(4)洪涝灾害(包括洪水灾害和雨涝灾害等)。

2.事故灾难(包括厨房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等日常生活中常见事故导致的灾害)。

3.常见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拥挤、踩踏、坠落等)。

征集作品需以常见生活场景(如地铁、学校、医院、街道等)为背景,科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灾害风险识别、个人安全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应急安全知识。

(二)作品提交要求

1.视频格式:支持常见的视频格式,如MP4、MOV、AVI等,建议使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1280×720),建议1080p(1920×1080)或以上。

2.画面质量:视频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抖动和模糊现象;色彩自然、亮度适中,无明显色差和过曝现象。

3.音频质量:音频清晰,无明显杂音和噪声,背景音乐与解说声音平衡;视频语言应为普通话,如使用方言需配上普通话字幕。如有字幕,需与音频内容一致,字体清晰可见。

4.作品信息: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大赛官网或指定短视频平台提交作品;提交时需填写作品标题、作者信息、联系方式和简要说明(如创作灵感、制作过程、参考资料等)。说明文字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七、参赛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创作导向和价值取向,不得涉及宗教、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涉及引用需注明出处并获得授权。作品内容不得存在不当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宗教、暴力、低俗、侵权等问题;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他人作品等违反学术或创作诚信的行为。

(三)参赛者应确保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同意主办方在宣传推广中合理使用作品。

(四)违规处理

不符合参赛要求(包括主题、技术要求或含有不当内容)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莉(科普培训部副部长)

电话:010-64003155,13901252155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2025年4月24日

关于举办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的通知

各学协会、基层组织,区科协,中国科学院京区各有关单位,区教委,区科委(科信局),经开区科技局、社会事业局,区融媒体中心,团区委,北科院各院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首都地区科学传播工作,促进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于2025年4月至9月举办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以服务科学传播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科学传播产品创作创新,服务科学传播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首都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为目的,坚持首都特色、高点定位、体系发展,秉持“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用、以赛育人”导向,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首都地区科学传播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首都特色:充分发挥首都地区科学传播人才和资源优势,为区域内科普场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高新企业等搭建交流平台,创办具有首都特色的科学传播赛事活动。

高点定位:坚持高端化发展、高标准征集、高质量呈现,集聚首都地区科学传播领域的优秀人才和优质作品,打造首都地区科学传播领域具有权威性的赛事活动。

体系发展:统筹科学传播人才培养、科学传播创新方法、科技成果科普化和科学传播融媒体建设的关系,系统推进科学传播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题与时间安排

(一)主题

创新驱动发展 人才引领未来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4月-7月,发布通知并开通大赛官方报名链接,开展报名及作品申报。

第二阶段:2025年7月底-9月初,进行资格审查,开展作品初评和终评。

第三阶段:2025年9月,全国科普月期间公示获奖名单、举办颁奖活动。

第四阶段:持续开展宣传推广。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

北京科学教育馆协会

北京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

支持单位:

北京高校科协联盟

四、赛道设置

2025年北京科学传播大赛设置科学演讲大赛、科普文创大赛、科普视频大赛、科普动漫大赛、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科普创作大赛五个子赛事。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开展作品创作。

(一)科学演讲大赛

重点面向大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群体,征集围绕科学家精神、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选题方向的演讲作品。演讲形式不限,鼓励科学脱口秀和表现科学内涵的创新形式。作品应是具有创新文化内涵的优质内容。

(二)科普文创大赛

围绕科技文旅融合发展、科学文创数字化、科学文化消费新场景等选题方向,征集创作设计别具匠心,能够融合现代科技手段,注重创新文化IP内涵挖掘,兼具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实用价值、商业价值,满足人民群众创新文化需求的科学文创产品。鼓励能够体现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展现“科学+文创”的创新形式。

(三)科普视频大赛

围绕解读前沿科技、回应公众关注、倡导科学生活、提升科学素质等选题方向,征集在新时代融媒传播条件下“有高度、有温度、有态度,见科学、见精神、见创新”的优质科普视频作品。

(四)科普动漫大赛

围绕弘扬创新文化、体现科学与艺术多元融合的选题方向,征集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具有科学性、创意性且主题鲜明的动漫作品。设“动画”和“漫画”两个赛道。

(五)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科普创作大赛

重点征集在提升公众科学思维意识、激发创新思维、探索未来场景和拓展创新技术应用边界等方面,具有科学传播价值的AIGC科学作品。设“图片”和“视频”两个赛道。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契合大赛主题,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

(二)参赛作品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大赛主题,有较强的科学文化属性,围绕弘扬创新文化,体现融合创新思想,体现创意设计和创新理念,贴近生活,思想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反映新时代主旋律。

(三)参赛作品须是参赛选手原创,无抄袭仿冒,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六、评审办法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七、奖项设置

(一)各子赛事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视参赛作品数量设定,获奖比例不超过10%)。

(二)为激发参赛积极性,鼓励创新、创意、创造,设“最佳科学创意奖”“最佳科学传播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同一作品不重复评奖。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址

北京市科协官网网址:https://www.bast.net.cn/

大赛报名链接:http://61.48.81.110:18080/#/login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签字或盖章,需上传扫描件。

2.参赛作品及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参赛承诺书。

3.上述材料请于2025年7月20日17:00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须为2023年5月1日之后创作或发布。

2.以个人名义参赛,最多申报10个(含)作品。以组织(机构)名义团体参赛,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3.多个单位或多人共同参与制作同一作品,需以其中一个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也可以团体名义参赛;作品只需提交一次,不可重复参赛。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公益使用权。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各组织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坚持政治性、引领性、创新性,将本届大赛作为全年重要科普活动,推动大赛活动组织实施,做好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最大程度汇集优质科普资源参与竞赛、展示、交流,提升科学传播公共服务能力。

(二)广泛动员参与。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大赛活动主题,组织动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科学教育场馆、科普机构的团体及个人报名参赛,按照各赛事活动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赛,发掘科学传播人才,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强化宣传推广。要紧紧围绕北京科学传播大赛活动主题,统一标识、统一风格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吸纳热爱科学传播事业的志愿者加入科普志愿服务队伍,提高公众对科学传播工作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十、联系方式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刘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84617697

附件:

1.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规则.docx

2.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报名表.doc

3.2025北京科学传播大赛参赛承诺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7日

2025忻州古城口琴消夏活动暨第三届“孔声杯”口琴大赛报名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弘扬和推动口琴艺术发展,向全国琴友和游客展示忻州古城文化底蕴,打造“文化忻州”新名片,特举办2025忻州古城口琴消夏活动暨第三届“孔声杯”口琴大赛。大赛活动以“逛古城阅千年历史 吹口琴觅四海知音”为主题,聚焦口琴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吸引全国爱好者参与,助力文旅融合与城市品牌提升。

  一、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及口琴快闪消夏活动

  于8月7日晚举行大赛活动开幕式。由来自全市以及国内近二十位优秀口琴艺术家、网红口琴演奏家、音乐家和艺术精英组成的强大阵容献上精彩音乐盛宴。比赛期间,艺术家们将在忻州古城用快闪形式向广大游客群众展示口琴艺术的独特风采魅力,共同度过美好难忘的消夏时光。

  (二)口琴讲座

  8月8日由国内几位口琴演奏家、大师为口琴爱好者带来精彩、专业的公开讲座。

  (三)比赛组别项目(8月9日)

  1.复音口琴传统奏法独奏;

  2.复音口琴有伴奏独奏(包括重音口琴、单音口琴、全吹吸复音口琴);

  3.半音阶口琴独奏 (包括全吹吸半音阶口琴);

  4.十孔口琴独奏

  5.二重奏

  参加人数2人,仅限口琴,乐曲至少有2个声部。

  6.三重奏

  参加人数3人,仅限口琴,乐曲至少有3个声部。

  7.室内乐

  参加人数4–6人,仅限口琴,乐曲至少有4个声部,不能有指挥。

  8.小合奏

  参加人数7–14人,仅限口琴,乐曲至少有4个声部,不能有指挥。

  9.大合奏

  参加人数15人以上(含),非口琴类乐器不能超过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乐曲至少有5个声部,可以有指挥。

  10.创意组

  创意组,至少有一人使用口琴演奏,且为主要乐器。

  (四)比赛规定

  1.每组选手比赛时长不得超过六分钟,大合奏比赛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

  2.项目2、3、4中可加入一名非口琴伴奏者,亦可播放音乐伴奏,大会将提供钢琴和伴奏音乐播放设备,其他伴奏乐器及伴奏音乐需由参赛者自备,参赛个人和团队报名时即把伴奏音乐通过微信提供给报名老师,同时上传参赛曲目电子乐谱,作为评委老师评分参考。各项目组参赛上场次序按照报名先后排序,先报名的后上场。

  3.当一个组别的独奏项目参赛单位数较多时,组委会依状况将比赛分为初赛、决赛。初赛最多取10个参赛单位进入决赛。重奏项目直接进入决赛。

  4.当一个组别的项目参赛单位数较多时,组委会依状况将比赛按年龄段分组。

  5.评分标准为:音乐性25%、准确性20%、难度20%、技巧15%、音色10%、台风10%,评分上限为100分。每组设置5-7名评审,最终得分为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6.各个组别项目均取最高分的前三名予以奖励,奖品为口琴+证书+奖杯和当地特色纪念品或当地旅游景点门票,其余参赛者依平均分数范围(80分以上为金奖,70分以上未满80分为银奖)由组委会颁发金奖、银奖获奖证书。

  7.评委组对有争议的参赛作品及奖品设置有最终解释权。

  (五)闭幕式

  8月9日晚举行颁奖晚会,由组委会领导和嘉宾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并与部分获奖选手和当地文艺工作者共同打造一场口琴和音乐盛宴。

  (六)古城和周边景区游览

  8月10日比赛结束,组委会不再组织集体活动,全体人员根据自己情况自行安排行程,可继续享受忻州古城悠闲慢生活,品尝古城各种美味小吃;也可就近泡温泉、游五台、上芦芽、探冰洞、登雁门、入阎府,饱览忻州秀丽风光之余继续和同行分享口琴艺术人生的感悟,探索口琴的未来和愿景,在欢笑和优美的琴声护卫下踏上回程。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忻州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忻州市文化旅游局

  中共忻府区委宣传部

  山西秀容古城袁家村策划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忻州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忻州市音协口琴专业委员会

  忻州网

  江苏孔声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若干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7日(报到),8月10日比赛结束;活动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5月10日——7月20日,报名联系老师:兰老师电话15835017609(微信号同);王老师 电话13593205755(微信号同)。参赛者可在发布报名通知的忻州网下载统一的报名表,填好后通过微信上传报名老师。

  五、注意事项:1、所有邀请嘉宾和评委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他参赛人员请自行购买保险;2、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通行证费,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统一联系安排酒店)。

  2025忻州古城口琴消夏活动

 暨第三届“孔声杯”口琴大赛

  组委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一:忻州古城口琴消夏活动孔声杯口琴大赛个人项目报名表

附件二:忻州古城口琴消夏活动孔声杯口琴大赛集体项目报名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 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以下简称“金声奖”),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第3届“金声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金声奖”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和表彰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为广播电视行业树立榜样标杆。

二、表彰名额

(一)优秀广播播音员主持人10名。

(二)优秀电视播音员主持人10名。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党的广播电视事业,讲政治、重品行、强业务。

(三)持有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现正在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音主持岗位、且连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三年(含)以上的播音员主持人,以上期限均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

(四)同时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参评时只可选报一类,不得兼报。

(五)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并具有播音主持高级职称的可以按一般参评人员参评,不计入以上20%名额。

(六)曾获“金声奖”者不参加评选。

(七)参评人员不得伪造、隐瞒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八)违法失德人员及其作品不得参评。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定人民立场,坚守社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积极传递党和国家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风貌。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良好的语言文化素养和优秀的表达表现能力,业务水平高,素质全面。播音主持作品坚持守正创新、符合时代审美、代表专业发展方向。

(三)德艺双馨,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影响力和一定知名度。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初评工作由初评单位负责组织,复评和终评工作由“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分别在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初评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为“金声奖”的初评单位。

七、初评入选名额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初评入选名额各4名(广播2名、电视2名),其中地市级或县级播出机构人员不少于1名。

(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初评入选名额为8名(广播4名、电视4名)。

(三)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初评入选名额各2名。

(四)各初评单位须按照规定名额统一报送初评入选人员。“金声奖”不接受其他渠道报送。

八、初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申报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参评人员资质及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提出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须在《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对应位置填写征求意见情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相关负责人签字,连同公示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报送至初评单位。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初评单位组织初评

1.各初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参评人员的初评工作。初评单位应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在规定名额内确定初评入选人员。初评单位应对初评入选人员及其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把关。

2.初评单位须对初评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须在《推荐表》“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意见”一栏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三)初评单位在线填报

1.请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金声奖评审评奖平台”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jinsheng.pingshen.nrta.gov.cn。“填报说明”详见平台首页。

2.各初评单位须确定一名管理员,联系“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86097744)申请评审评奖平台账号,并于2025年4月15日至5月9日期间进行在线填报。

3.管理员凭账号登录评审评奖平台,填报初评入选人员信息,上传电子版材料。在“初评结果管理”中,填写管理员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的初评结果报告、初评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初评入选人员一览表以及参评材料清单。初评结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评选程序、初评入选人员名单及详细推荐理由、初评公示情况以及公示期间有关反映的核查处理情况、初评小组成员名单等。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四)初评单位寄送材料

在线填报完成后,各初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第九条所列各项要求汇总本单位初评入选人员完整规范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两者内容应完全一致,并于2025年5月15日前邮寄评选材料至“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

九、初评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初评结果报告。

2.初评入选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示证明。

3.初评入选人员《推荐表》盖章原件。

4.初评入选人员业务自传(包括但不限于从业经历、主要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等,3000字以内)。

5.初评入选人员播音主持代表作品的文字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背景、内容阐释、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等)。

6.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初评入选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

7.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参评材料清单(见附件3)。

8.初评入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有效期内的最新年度核验页或延续注册情况页,过期失效的证件无效。

9.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初评入选人员六寸彩色履历照1张、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1-10项材料须用A4纸打印各1份,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1-7项纸质版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2.以上8-10项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各一份。

3.初评入选人员的代表作品电子版文件:

(1)代表作品应选自初评入选人员所在单位播出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初评入选人员须在作品中以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出现。

(2)每人可报送3-5件代表作品,类别不限,时长不限,但3-5件作品的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至少有2件作品首播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其中,参评广播播音员主持人语言量总计不少于30分钟,3-5件作品中至少含2件音频作品;参评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本人出镜量、口播量不少于20分钟,与配音量合计不少于30分钟。

(3)允许对代表作品进行剪辑,但初评入选人员的播音主持部分须保持播出原貌,不得进行以优化为目的的后期制作。同时,须在《推荐表》中提供代表作品原完整版播出链接,如无链接则须在电子版材料中提供原完整节目。

(4)每件代表作品文件名须标注为“初评入选人员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每件代表作品文字介绍文件名须标注为“初评入选人员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文字介绍”。

4.初评入选人员的自我介绍视频:

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对代表作品的阐释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拍摄,一镜到底,不进行剪辑,不使用滤镜,画面、声音清晰。文件名须标注为“初评入选人员姓名(播音名)+自我介绍”。

5.音视频文件格式:

(1)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最高不超过1920×1080,每件代表作品和自我介绍的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5G。

(2)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

6.初评入选人员彩色照片4张,采用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包括:

(1)履历照1张。

(2)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

(3)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7.存储介质:

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初评单位)。请初评单位为每个初评入选人员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须标注为:“初评入选人员姓名(播音名)+评选类别+初评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十、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金声奖”评选成果,“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对初评入选人员的代表作品取得包括复制、展览、表演、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初评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在参评材料上签字盖章,视为同意授权。

十一、“金声奖”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十二、截止时间

(一)初评单位在线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

(二)初评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

十三、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寄送地址

请初评单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王曦雨、毛逸

联系电话:010-86097744、010-86096449

传真:010-86093553

(二)技术支持电话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35。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为www.nrta.gov.cn。

附件:

1.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doc

2.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初评入选人员一览表.xls

3.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参评材料清单.docx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3月21日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电视台,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级团委,省直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中共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广播电视台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实施方案

      2、关于网络剧网络电影(含微电影)参加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的补充事项

      3、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剧情类单元)

      4、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非剧情类单元)

      5、湖南省第十届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大学生原创单元)

      6、版权承诺书

      7、湖南省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申报操作说明(申报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