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好心茂名”少儿春晚节目火热征集中

值2026年广东省运动会筹备关键期,为生动呈现茂名“百千万工程”建设成效与茂东片区高质量发展新图景,集中展现全市少年儿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与扎实的艺术素养,打造一场高水准、有特色、广影响的少儿文化盛宴,由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茂名日报社主办,广东宇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冠名的2026年“好心茂名”少儿春节联欢晚会将于2月7日晚在茂南区双山九路岭南公园旁举行。目前,参演节目正在火热征集中,多才多艺的少年们,赶紧来报名吧!

全民共享欢乐的文化嘉年华

本次少儿春晚活动以“童心筑梦迎省运活力新城耀茂名”为主题,创新融合茂东片区发展成果展演,打破传统剧场局限,于茂东核心地带搭建露天舞台,配套丰富新春游园会,打造全民参与、共享欢乐的文化嘉年华。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筹办的消息一经传出,便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切期待,目前已收到多份参演意向咨询。为此,活动组委会决定自即日起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优秀少儿文艺节目。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参演演员、节目指导老师将会获得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官方认证荣誉证书。每个参演节目将获得茂名日报社专属记者专访机会,通过全媒体矩阵进行专题报道。优秀节目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市各类文化展演活动。

童心筑梦迎省运活力新城耀茂名

为紧扣活动主题、保障节目质量,活动围绕四大核心维度征集作品,鼓励形式创新与内容原创:

(一)“喜迎省运·活力茂名”系列

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艺术体操、韵律操等,展现少年儿童健康体魄与拼搏精神,传递喜迎省运的热烈氛围。

(二)“助力百千万·美丽新家园”系列

情景朗诵、音乐剧、合唱、群舞、创意表演等,聚焦乡村振兴、城乡新貌、家乡风情,展现“百千万工程”带来的生活变迁,抒发对茂名的热爱与自豪。

(三)“传承好心·文化茂名”系列

粤曲演唱、民间舞蹈、非遗创新节目等,以创意形式传承弘扬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好心文化”深厚底蕴。

(四)“见证发展·腾飞东城”系列

现代舞、器乐合奏、少儿模特秀等,融入现代气息与未来感,展现茂东片区蓬勃发展活力与城市现代化建设成就。

报名将于1月25日截止

本次活动自即日起面向全市开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5日24:00。报名结束后,将在2026年1月底进入节目编排期,对入选节目进行集中打磨;2月6日进行全天专项彩排;2月7日下午进行联排,晚上正式演出。

本次活动参演对象为全市6-14周岁少年儿童,优先接收集体节目(人数建议5人及以上)。为保证演出质量及效果,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有意报名的市民或团队,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kj3827@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少儿春晚报名+单位名称+节目名称+联系方式”。邮件正文注明指导老师及演员名单、节目简介及时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包含填写完整的《节目报名表》、节目完整视频小样(格式为MP4,清晰度不低于720P,用于初筛评审)。

如需获取报名表或咨询活动详情请联系 :车 老 师13927592810, 张 老 师13542369064。

关于“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安海镇第六届花灯艺术展花灯创作大赛征集的通知

镇发改办、教育中心、各村(社区)、社团、各中学、职校、小学、幼儿园:

安海镇第八届元宵民俗活动之一的“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安海镇第六届花灯艺术展将邀请全省各市县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及个人参与,请晋江市各企业、学校、村(社区)、团体及个人集结创意思考,培养合作精神,共同参与这场元宵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支持广泛发动参与,各位参赛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一、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填写报名表,交灯的时候上交纸质表格。

三、比赛类别

比赛形式不限个人与团体,各参赛者自由发挥创作,挂灯或座灯皆可,比赛分成人组及少儿组来区分评比。

四、参展作品创作要求

(一)结合“安平平安”的元素,以“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为主题,结合闽南多元文化元素进行花灯设计。

(二)以传统与现代设计结合的理念设计作品,融入泉州特色民间工艺技法,制作花灯作品,要求造型优美、工艺精细。

(三)结合科学技术手段,使作品在具有“灯”元素的基础上体现出声、光、动的艺术效果为佳。

(四)提倡废物利用、创意独特,因材施艺,充分体现安海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近代科技、经济、文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五)作品立意健康、向上,以传统春节、元宵节文化概念为基础做延伸,各行业自由发挥,突显创新创意。

五、具体要求

(一)型制规格

1、型制一

悬挂式花灯:

花灯制作需便于悬挂,材质采用牢固,环保,防水,防漏电,不易破损为原则。具体规格:学校学生参赛作品以50cm高为标准,其他参赛单位原则上以100cm高为标准,实际以设计效果择优。

2、型制二

落地式花灯:

落地花灯制作大小面积以3*3米,高以5米左右为主。所有作品均需由内部发光,每件作品总耗电量不得超过100瓦。

每件作品必须设置至少1.5米以上插头以便连接电源。

(二)数量要求

1、发动社会各界花灯爱好者积极参与;

2、发动安海镇各村(社区)各提交3盏以上,各文体社团各提交3盏以上;

3、由安海商会支持发动商会会员企业及各行业公会积极参与,规上企业各2盏;安海侨联发动海外社团及侨委会成员积极参与;

4、由镇教育中心支持发动安海各中学(含职校)、小学、幼儿园,发动各学校每个班级提交4盏以上参与;并以学校为单位提交1盏座灯。

六、奖励方式

比赛分成人组及少儿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所有获奖、入围作品都将展览布置于本次元宵节花灯展区并悬挂创作者姓名及赞助者单位名称。

成人组: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5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奖金合计29000元);所有作品将进行展示。

少儿组:一等奖1名奖励800元;二等奖2名奖励500元;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元,(奖金合计3700元);所有作品将进行展示。

视参赛情况增设最佳创意奖和最佳人气奖等奖项若干名颁发奖状。

七、收件、布置及展示

集中收件时间:2月27日—2月28日9:00-17:30(年前花灯完成的也可以先交付,座灯送件前请先联系主办方。)

收件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恒安路3号(安海慈善商店)

集中展示时间:2月29日—3月5日

展示地点:从三里街沿中山路延伸到龙山寺。

凡参赛作品无论有无入选名次,需配合元宵灯展公开展示。活动结束后,可至安海慈善商店登记后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者,由组织方全权处理。

撤展时间:3月6日-3月7日9:00至18:00

撤展登记:安海慈善商店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教育系统、学校、个人参赛者每件作品必须亲自制作,不得委托设计制作或为他人代工,违者取消参赛资格。企业、村(社区)等团体可委托非遗传承人或民间艺人依照本单位提出的要求思路设计制作。所有参赛作品按照附件一要求数量送展。

2、每件作品不得超过规定规格,否则评审予以扣分。

3、作品于收件至领回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损坏者,主办、承办、执行及协办单位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4、每件作品由组织方挂上标签统一标识。

5、每件作品可报名作者1-2人,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评选、安海镇人民政府发给奖金和奖状。

6、获奖之奖金,依规定扣缴所得税,并由组织方依规定代缴。

7、未事先报名临时参展者作品优秀者只参展,不列入评分。

8、未依照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

9、所有参赛作品,组织方单位拥有摄影,发行专辑,网络传播及制作光碟等权利。

10、上交作品必须为防水材料(需在户外展示),如不符合要求,主办方有权退回花灯,不予展示。

附件一:“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安海镇第六届花灯艺术展花灯作品参评报名表(企业、团体、个人)

附件二:“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安海镇第六届花灯艺术展花灯作品参评报名表(学校)

附件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附件一

“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

安海镇第六届花灯艺术展花灯作品参评报名表(企业、团体、个人)

附件二

“游安平古镇 享一生平安”

安海镇第六届花灯艺术展花灯作品参评报名表(学校)

举办第十一季大亚湾开发区全民才艺大赛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文化强国建设,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于6月至11月举办第十一季大亚湾开发区全民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承办单位:惠州市广播电视台县区全媒体中心

  二、赛事主题

  “民星驾到·就是有料”——第十一季大亚湾开发区全民才艺大赛

  三、参赛要求

  (一)要求内容健康积极,文明向上。才艺种类不限,节目形式不限,不限年龄、不限籍贯,可单人参赛,也可以组合形式参赛,组合人数不限。

  (二)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30人;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0人。

  (三)每个演员只能参加一个作品,不能重复参赛。

  (四)原则上在近3季才艺大赛中获冠、亚军的选手不参加本季才艺大赛。

  四、赛事安排

  (一)赛事地点:大亚湾开发区

  (二)报名期:6月10日至7月20日。

  (三)赛事时间安排:

  1.主题海选赛(6场):以专业评审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评比。具体内容如下:

  每一场海选赛安排20组选手参加。每场晋级3名选手。其中设3场青少年专场海选赛、3场成人海选赛。具体时间安排为:

海选场次

时间

组别

第一场

7月20日

青少年器乐、朗诵、曲艺组(器乐、曲艺各限制6组、朗诵8组)

视报名参赛情况调整

第二场

7月21日

成人组声乐组(20组)

第三场

8月9日

青少年组舞蹈组(20组)

第四场

8月10日

成人组器乐组、朗诵、曲艺组

第五场

9月13日

青少年组声乐组(20组)

第六场

9月14日

成人组舞蹈组(20组)

  (备注:时间以及人数视报名参赛情况调整,各参赛单位、机构限报送2个节目参与海选,重复报送或超额报送、填错组别视为无效)

  2.淘汰赛一场:共计18组选手进入淘汰赛,最终决出10组选手进入决赛。具体时间安排为:10月2日。

  3.总决赛一场:专业评审综合考虑专业度、节目创作、舞台效果进行打分,每位评委满分100分,决出年度冠、亚、季军,并选出当场比赛中最具特色节目奖。淘汰赛成绩公示后,不再接受人员变更申请。具体时间安排为:11月9日。

  (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赛事时间的,组织单位将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年度冠军1名:现金5000元+证书(待定)

  (二)年度亚军1名:现金3000元+证书(待定)

  (三)年度季军1名:现金2000元+证书(待定)

  (四)年度最具特色节目奖1名:现金1000元+证书

  (五)年度十强(共7名):现金1000元+证书

  六、参赛方式

  (一)扫描下方报名链接二维码(第一个)填写参赛信息,并进入第十一季大亚湾开发区全民才艺大赛海选通知微信群(第二个)等候参赛通知。

图片1.png

  (才艺大赛报名链接二维码)

图片2.png

  (第十一季大亚湾开发区全民才艺大赛海选通知群)

  (二)如微信群二维码过期或者人数超过限制,选手可以扫描报名链接内的最新海选群二维码进群,或者通过添加微信方式(任选其一)进群:

  15766868365(微信同号)江老师

  18874707418(微信同号)李老师

  七、评比办法

  赛事采用“现场比赛”形式进行,海选赛、淘汰赛、总决赛设3名专业评委,综合考虑专业度、节目创作、舞台效果进行打分,每位评委满分100分。每场赛事以所有评委评分之和为总分,分数由高往低排序。

  晋级及评比规则:

  (一)每场主题海选赛的总分排名前3的选手直接晋级半决赛,共18组;

  (二)淘汰赛总分排名前10的选手进入总决赛;

  (三)总决赛为混合比拼,不再分成年组跟青少年组,总分排名前3的,由高到低分别为冠、亚、季军。

  八、具体要求

  (一)用好网络,便民惠民。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平台优势,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策划方案、严密组织实施。

  (二)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全力做好舞台搭建、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附件:第十一季大亚湾开发区全民才艺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5中国诗词大会”福建省选手选拔活动的通知

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语委,各高等院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受教育部语用司委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诗词大会”节目组于11月23日(星期六)在厦门大学组织“2025中国诗词大会”福建省选手选拔活动。经与节目组沟通协商,现将选拔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

  指导单位: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厦门大学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

  选拔时间: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报到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联兴楼一楼大厅

  面试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克立楼二楼会议室

  三、选拔推荐范围及对象

  选拔推荐对象为年满5周岁至70周岁的诗词爱好者,选手应具有较深的古典诗词(唐宋诗词)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出众,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政治可靠。

  四、选拔步骤

  (一)选手报名。符合条件的选手填写《“2025中国诗词大会”选手报名表》,市属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语委办报名,省、部属高校和厅属高校可直接向厦门大学报名。选手所提交的报名表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有效。选拔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设区市遴选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省部属高校可通过笔试、飞花令、面试等方式遴选推荐优秀选手。各设区市推荐选手数量不超过15名(组),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选手不超过3名(组),若各设区市优秀选手特别多,可商厦门大学同意后增加推荐名额,但增加数量最多不超过5名(组);省部属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可直接推荐报名,推荐数量不超过3名(组)。各设区市推荐的选手各个学段学生(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及教师的比例应基本均衡。全省推荐选手总数控制在200名左右,推荐单位负责通知选手按规定时间报到、面试(未接到通知的备选选手请不要到厦门报到)。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省部属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填写推荐选手汇总表,加盖本单位(或语委办)公章,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选手汇总表扫描件(PDF版)和电子版(Word)、《2025中国诗词大会》选手报名表及《住宿预订登记表》《入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fj2025scdh@163.com。

  (三)央视节目组面试选拔。11月2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诗词大会》节目组在厦门市对各地市推荐的选手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时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8:00。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克立楼二楼会议室。

  五、有关要求

  参加面试的选手于11月22日17:30前到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联兴楼一楼大厅报到。参加面试选手11月22日晚餐、23日午餐由厦门大学负责,其它费用回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未成年人参加面试活动须有监护人陪同或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带队前往,带队教师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厦门大学吴志友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7155;省教育厅彭杰0591-87091241。

  附件: 1.“2025中国诗词大会”选手报名表

      2.推荐选手汇总表

      3.住宿预订登记表

      4.入校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关于举办香河县青少年宫首届声乐器乐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香河县青少年宫首届声乐器乐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主题

以“奋进新征程 逐梦向未来——庆祝建国75周年”为主线,突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时代要求,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歌颂新时代、传递正能量作为目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青少年艺术修养,展示香河青少年儿童的艺术才华、展现艺术教育成果。
二、参赛对象
县域内6-18岁的青少年儿童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主题突出,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时代特征、学生特点;突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彰显民族精神和文化特色。

四、主办单位
中共香河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香河县委
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香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香河县融媒体中心
香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香河县少工委
五、协办单位
香河音乐家协会
六、承办单位
香河县青少年宫
七、 参赛类别和组别

(一)参赛类别

1.声乐类:独唱、重唱、合唱(通俗、民族、美声唱法不限,合唱人数不限)。自选一首曲目,作品不限。

2.器乐类:独奏、重奏、合奏(民乐、西洋乐均可,合奏人数不限)自选一首曲目,作品不限。

(二)参赛组别

少儿组:6-12岁

少年组:13-18岁

八、 参赛日程安排

(一)初赛

参赛选手或选送单位于2024年7月8日中午12:00前上传参赛视频和报名登记表(附件)至邮箱xhxsgwsxd@163.com,等待线上评选。

初赛要求:参赛视频须横屏拍摄,声乐组要求清唱、器乐要求无伴奏演奏,保持录制环境无杂音,音量适中且画面清晰,视频保存格式为mp4,文件命名为“类别+组别+姓名.mp4”;晋级决赛名单于7月10日前在“香河县青少年宫”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决赛

决赛拟于7月13日在文化艺术中心一层剧场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决赛要求:声乐类伴奏提前交至组委会;器乐类现场提供钢琴1台,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因比赛时间考量,评审在不影响学生成绩的情况下可以截短或中断参赛者的演唱(奏);如发现报名资料不符、参赛资料填写不实和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九、评分标准

(一)声乐类

1.演唱水平: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吐字清晰,对歌曲整体节奏把握到位,音色好,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对歌曲有深刻的理解,能够正确表现出作品的情感。(60%)

2.舞台效果:舞台上能够做到收放自如,自然、大方,有较好的舞台气质。(20%)

3.音乐感染力:演绎歌曲时轻松自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10%)

4.舞台形象:服饰搭配、个人化妆、道具等大方得体,且有较好的精神风貌。(10%)

(二)器乐类。

1.音准:完整演绎作品,音调、音高、节奏、强弱、情绪准确。(20%)

2.音色:音色优美,旋律流畅,富于变化。(20%)

3.难度:乐曲曲谱复杂程度与演奏难易。(20%)

4.技巧:演奏姿势正确,演奏技法规范,细节处理得当,充分表达作品内涵。(20%)

5.表达:真挚、热情、富有感情的演奏,准确表达乐器的主题思想;适当采用与作品风格内容相适宜的动作、表情。(20%)

十、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大赛按类别及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作品均可报送1-2名指导教师获得相应指导奖项。

3.最终获奖选手的人数不少于3人的少先队中队,和最终获奖选手的人数不少于10人的少先队大队,其相应的中队辅导员和大队辅导员获得赛事特殊贡献奖。

4.各组别获奖比例按参加决赛人数确定。

(二)组织奖

选送参赛选手较多的组织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获奖选手可免试加入香河县青少年宫少儿艺术社团,并获得香河县青少年宫2024年兴趣课程费用减、免政策。

2.香河县青少年宫少儿艺术社团将邀请知名专家作为顾问或指导教师,青少年宫旨在打造县域内高水平、高规格的少儿艺术社团,具体事宜以香河县青少年宫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联系人:来锳杰

联系电话:0316-8311286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关于举办霍邱县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第五届少先队鼓号队展演、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提高我县少先队鼓号队活动的整体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在霍邱县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第五届少先队鼓号队展演及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展示少先队组织特色、文化魅力,以及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少先队员组织意识、集体意识,增强广大少先队员组织荣誉感和归属感,提升我县少先队员良好的意志品质和高尚情操,促进全县各小学少先队礼仪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使全县少先队工作更加完善,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先队员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二、活动主题

“赓续红色精神•争当时代新人”

三、参赛对象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鼓励其它学校参加)

四、比赛时间

2024年5月下旬,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比赛内容及说明

1.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鼓号队专用教材》中鼓乐队总谱十套为指定选曲。其中出旗曲、退旗曲、检阅曲为必奏乐曲,其它乐曲可单曲或多曲循环演奏。

2.参赛队伍以常规配置的小型(33人)、中型(41人)大型(65人、81人)鼓号队为主,队伍前可设置大队旗和护旗手。鼓励探索新的元素融入队列表演,进一步丰富比赛内容。

3.鼓号队乐器要配备齐全,仪仗队服统一,乐器缺失或队服配比不当将酌情扣分。

4.参赛队从主持人宣布上场到表演结束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各校在比赛中可配有解说词,内容包括学校少先队取得的成绩、鼓号队简介和行进表演时队型变换说明等。

6.比赛上场顺序,以抽签的方式决定。

六、相关要求

1.各中心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平时训练(注意资料收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准时参赛。

2.各相关学校把参赛队员的具体信息如实填写(见附表1)并加盖学校公章随活动方案一起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教育局806室)电子表于5月1日前上传电子邮箱:1073815091@qq.com;

3. 比赛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相关学校自理。

七、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按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指导教师奖,依据实有参赛队数按比例,一等奖取25%、二等奖取35%、三等奖取40%;优秀组织奖取25%;指导教师奖获奖等次随指导的参赛代表队获同等次奖(每个代表队指导教师限报2-4人,以报表为准),对获奖的单位颁发奖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八、主办、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霍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霍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联系人:霍邱县教育局教研室张帆老师

电  话:6080281,13865469619

附件:相关附件.doc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

关于举办霍邱县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小百灵”杯小学生演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为贯彻2024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六•一”期间举办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小百灵”杯小学生演唱比赛。此次比赛是我县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之一,各学校要按通知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5月31日(8:00报到)

二、比赛地点:霍邱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多功能报告厅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节目:各乡镇(开发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城区各小学以校为单位,在认真组织选拔的基础上(上报选拔方案、图片等),选派两名参赛选手参加县级比赛,每人限报一首歌曲。上届比赛获一等奖的选手,本届不再参赛。

2.作品要求:必须是现行音乐课本上的歌曲。

3.演唱形式:独唱、表演唱等。

4.歌曲伴奏:伴奏、背景自备,以MP3、MP4格式上传邮箱(1073815091@qq.com)。

5.报名时间:各相关学校5月15日前将参赛学生名单,参赛曲目(见附表)报送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教育局教研室806室,张帆老师)。

四、设奖办法: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指导教师奖(必须是音乐教师),依据实有参赛人数按比例,一等奖取25%、二等奖取35%、三等奖取40%;指导教师奖获奖等次随指导的学生获同等次奖(每一首歌限报指导教师1人,以报名表为准),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要求:

1.各中心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安全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赛,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相关经费由各参赛学校自理。

附件:霍邱县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暨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小百灵”杯小学生演唱比赛登记表.doc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

关于组织开展“最美家园更好潍坊”城市主题歌曲演唱大赛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展现潍坊良好城市形象、深厚文化底蕴和高质量发展进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赋能添彩,特举办“最美家园更好潍坊”城市主题歌曲演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潍坊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潍坊市音乐家协会

潍坊学院音乐学院

潍坊理工学院音乐学院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文艺时尚频道

参赛作品及选手要求

1.演唱作品须具有潍坊元素,讴歌、展现潍坊丰厚文化底蕴、秀美自然风光、新时代伟大实践以及全市人民奋进新征程、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精神风貌。作品要求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俱佳,提倡作品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化。

2.演唱者须具有潍坊户籍或在潍坊工作,年龄不限,不分唱法,独唱、重唱、组合、合唱皆可。

活动阶段及奖项设置

1.活动划分五个阶段:①宣传发动,初赛选拔;②线上评选,确定复赛歌手;③线下复赛,选出决赛歌手;复赛歌手须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从推荐曲目中选取;④组织决赛,确定等次;⑤汇报演出和颁奖仪式。

2.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和组织奖根据参赛情况设置。

初赛选拔及作品报送

1.各地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当地比赛,选拔推荐优秀歌手及作品。演唱者初赛阶段可从组委会首次推荐的曲目中任选一首,也可自选或创作具有潍坊或当地元素歌曲参赛。

2.各县市区选拔5名(组)歌手,由县市区委宣传部、文联、音乐家协会报送;各市属开发区选拔3名(组)歌手,驻潍本科院校选拔5名(组)歌手,各高职院校选拔3名(组)歌手,分别由开发区或学校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报送;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由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初赛,推荐5名(组)歌手报送;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由市教育局组织初赛,选拔5名(组)歌手报送。

3.推荐歌手作品采取报送演唱视频方式,自选或创作作品需提报电子版曲谱和伴奏音频。

2023年12月15日前,将全部歌手作品资料(电子版)拷U盘报送,文件内容应包括:曲谱(jpg、tiff等常见图片格式,并确保打印A4纸大小图像清晰);视频(MP4格式);《“最美家园更好潍坊”城市主题歌曲演唱大赛活动报名表》(Word格式)。

报送(邮寄)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院校街367号(奎文市民中心五楼),联系人:孙健(市音协)电话:15662606666。

宣传报道

请市县各级媒体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本次活动,对获奖歌手及作品进行集中宣传推介。

本次活动规则由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潍坊市音乐家协会负责解释。潍坊市文联联系人:张金磊,电话:0536-8789182。潍坊市音乐家协会联系人:孙健电话:15662606666。

附件1:“最美家园更好潍坊”城市主题歌曲演唱大赛活动报名表

附件2:“最美家园更好潍坊”城市主题歌曲演唱大赛活动首批推荐曲目

2023年11月1日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七届丝绸之路那达慕文化旅游节速度赛马暨传统赛马比赛公告

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新时代拼搏奋进精神,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加快发展,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七届丝绸之路那达慕文化旅游节将举办速度赛马暨传统赛马活动,现将比赛方案及竞赛规程公告如下:

一、比赛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9日

二、比赛地点:肃北县民族体育活动中心(赛马场)

三、竞赛项目

(一)传统赛马活动

1.男子组蒙古走马4800米

2.女子组蒙古走马3600米

3.蒙古速度马6000米

4.成年走马6000米

5.耐力赛马10000米

(二)纯血速度马赛事活动

1.速度赛马1000米

2.速度赛马2000米

(三)其他速度马赛事活动

1.速度马2-3周岁1000米

2.汗血马1000米

四、名次录取

(一)传统赛马名次录取

参赛马匹24匹以上(含24匹),奖励前8名,参赛马匹24匹以下10匹以上(含10匹),按照实际参赛马匹数量的30%取录名次。少于10匹,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纯血速度马和其他速度马比赛名次录取

参赛马匹10匹以上(含10匹),奖励前5名,少于10匹,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排名规则

传统赛马活动按出线先后顺序排名次。纯血速度马和其他速度马比赛按电子计时排名次。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赛前年龄满16周岁,马匹负重在50公斤以上。

2.参赛选手须身体健康,报名时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赛选手需提供有效的意外险参保单。

3.参赛选手比赛时必须穿着由竞赛组统一提供的号码服。比赛马匹、装备由参赛选手自备,赛前须经裁判组检验合格并批准后参赛。蒙古走马比赛选手必须着装民族服饰,马匹必须配套马鞍,若无马镫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马匹须持有县级及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到达赛区后必须将检疫证明交付给报到处。

5.各参赛队参赛选手食宿、马匹拉运、饲草料等费用自理,参赛马匹可提前5天到达参赛地。

6.比赛前检录时间为9分钟,每隔3分钟检录一次。未在检录时间内参加检录的选手,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期间参赛人员不得饮酒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7.各参赛选手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赛前做好马匹管理,期间出现人身或马匹伤亡事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方于8月4日报到时与主办方签订免责协议。

8.参赛选手要按时到检录处报到,领取号码簿,并缴纳押金100元(比赛结束后将号码簿退还至检录处返还押金,否则不予返还押金)。

9.男子组蒙古走马4800米、女子组蒙古走马3600米,蒙古速度马6000米,仅限肃北县内2023年5月31日前购买的成年马匹参赛,马匹肩高1.38米以下,含1.38米。男子组蒙古走马4800米、女子组蒙古走马3600米两项比赛每匹马只能参加其中一项。

10.成年走马6000米,区域不限,马匹肩高1.42米以下,含1.42米。

11.耐力赛马10000米,区域不限。

12.纯血速度马和其他速度马以中标赛事单位发布的比赛公告为准。

六、参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特殊问题遵照赛事补充规定执行。

2.传统赛马活动按出线先后顺序取名次;纯血速度马和其他速度马比赛按电子计时取名次。

3.比赛期间,选手不得同时左右挥鞭。参赛选手故意阻挡赛道,严重影响比赛,则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期间如对赛事有异议,各选手与赛事仲裁委员会沟通,禁止在比赛时发生争执,如有以上情况,取消其比赛资格。

5.终点前400米距离内,领先选手必须直奔前方,不得倾向跑到一侧(向内或向外侧),妨碍其他选手和马匹冲刺。

6.比赛中不得以粗鲁动作或不正当方式催动马匹。

七、竞赛组委会

组 长:王东云

副组长:达布希力特

成员单位:党城湾镇、马鬃山镇、石包城乡、盐池湾乡、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肃北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体育中心、县文旅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旭日干马业协会、中标赛事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八、仲裁委

1.仲裁委主任:达布希力特

2.仲裁委副主任:伟军、刘磊、吕晋、祁龙

3.仲裁委员:党城湾镇1人、马鬃山镇1人、石包城乡1人、盐池湾乡1人、中标赛事公司负责人2人。

九、参赛报名

(一)传统赛马报名

1.各参赛选手在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30日期间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参赛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领队、教练等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肃北县民族体育活动中心(赛马场)一楼办公室特古斯处。截止时间前可以更改补报,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2.各参赛选手于2023年8月4日18:00前在肃北县民族体育活动中心(赛马场)一楼办公室报到。

3.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特古斯 13993700469

莫热德力 15593736884

石勋威 15994180054

巴特尔 13893710207

4.报到时各参赛选手向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七届丝绸之路那达慕文化旅游节速度赛马暨传统赛马活动赛事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缺一项不得参加比赛:(1)报名表原件;(2)参赛选手须经县级及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加盖医务部门公章)方可参赛;(3)各参赛选手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凭证;(4)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5)与赛事组委会签订的《免责协议书》;(6)县级及以上兽医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二)纯血速度马和其他速度马赛事报名

纯血速度马和其他速度马赛事报名由中标赛事公司负责,文旅局、文旅公司和体育中心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第七届丝绸之路

那达慕文化旅游节组委会

2023年7月21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决定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大艺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艺节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大艺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大艺节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其中戏剧(戏曲)部分与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戏剧节融合举办,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大学生戏剧节暨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的通知》(闽文联〔2023〕31号)。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三)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闽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在职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活动安排

  (一)高校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

  各高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各高校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于9月15日前按照报送要求,将本校活动总结和经遴选并公示后的优秀节目、工作坊、作品和案例等相关材料报送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具体报送方式另文通知)。每所普通高等学校均要推报至少一个项目。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11-12月举办省级集中现场展演,由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分别承办,主要内容有: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并择优推荐至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相关高校。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艺术节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优秀组织奖由全省大艺节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学校艺术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校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艺术节各阶段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校级集中评选,有活动宣传报道、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未组织校级艺术节及展演的学校原则上不能参评。

  七、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负责活动整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艺术节各项组织工作。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高校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艺术节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陈贤登、郑娟娟,联系电话:0591-87091370、87091348。

  附件:1.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五种类别,其中戏剧(戏曲)项目按闽文联〔2023〕31号文执行。

  (一)集体项目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乐器自备,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甲组:本科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6个、艺术作品6件;高职高专院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个、艺术作品3件。乙组: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4个、艺术作品6件。艺术表演类项目中,各校推报的个人项目不得超过所推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数量不包括戏剧项目。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人限报1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人限报1幅。

  2.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参赛。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3.已获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或本年度已参加其他省级及以上赛事的节目和作品,不得重复申报本届大艺节(如已参加福建省第五届经典诵写讲比赛的节目和作品,不得再参加本届大艺节)。违规参赛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4.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最终推报全国展演的节目,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二)格式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工作坊内容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报送工作坊,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每所高校甲组可报送1队,乙组可报送3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一定数量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各学校、各院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大艺节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方式

  案例经高校组织评选推荐,由高校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本科高校不超过8篇,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篇。历届已获奖案例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