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安徽省知识产权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拟共同举办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旨在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提高专利质量,并通过大赛平台加强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有机联动和高水平互动交流,助力推动中部六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二、赛事程序

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含大赛启动会、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初赛、复赛、决赛、获奖公示、投融资对接会、颁奖暨获奖专利产品展示交易会等九个环节。

三、参赛要求

(一)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产业及技术领域:聚焦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解决“卡脖子”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外观设计重点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院所专利需在国内转化。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赛。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赛。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以及省专利奖和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等奖项。

(七)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

四、政策支持

(一)获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享受项目申报所在地有关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新引进项目落地转化实施优惠政策。

(二)获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优先参评省专利奖和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三)获奖项目,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按相关规定予以优惠政策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推荐

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采用组织推荐和自主推荐方式,分别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参赛。组织推荐单位为市级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类)、在鄂高校、省属科研院所、中央驻鄂单位,可自主推荐,申报参赛。申报单位必须是专利权人之一。

申报单位先下载填报《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申报书》,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推荐单位同意后,登录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网站(www.hbipdc.com/1)申报。

组织推荐单位和自主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单位参赛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择优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依据提示填报参赛专利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和附件(均为PDF版,大小均不超过50M),其中附件材料主要包含:

1.申报书封面(盖公章);

2.目录(含3-6项资料名称);

3.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含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

4.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报名参赛的证明材料;

5.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或提供专利转让、实施许可、质押融资等资料,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6.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获得资助、获奖等情况);

以上附件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且需在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与财务有关的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

组织推荐单位和自主推荐单位须将《推荐专利汇总表》盖章扫描PDF版上传至申报平台。未纳入《推荐专利汇总表》的申报专利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六、其他事项

1.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

2.相关申报文件可直接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zscqj.hu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申报书

2.推荐专利汇总表

3.首届中部六省高价值专利大赛申报指南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5日

联 系 人:王 茜 刘延平

电 话:027-86759077 027-87520059

电子邮箱:501301462@qq.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301室

邮 编:430072

技术负责人:王老师 13545893291

杨老师 13554216110

电子邮箱:1055909@qq.com

附件: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

英语名称:2023 Anhui College Students Engineering Practice and Innovation Ability Competition & Chinese College Students Engineering Practice and Innovation Ability Selection Match in Anhui Province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高   原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丁立健    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

宫能平    安徽理工大学副校长

委  员:

安徽省各高校分管校领导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赵   韩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副主任委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竺长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田   杰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杨洪涛    安徽理工大学教授

委  员:

来自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领域专家

(三)仲裁委员会

主任委员:

竺长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委  员:

付   铁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王志海    武汉理工大学教授

高仲娇    安徽理工大学纪委副书记

(四)秘书处

秘书长:

田   杰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副秘书长:

杨洪涛    安徽理工大学教授

张   瑞    安徽理工大学副教授

秘书:

王青华    安徽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刘   松    安徽理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赵   冲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素质教育中心

三、竞赛目的和任务

大赛旨在培养适应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工程师,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与制造强国战略,强化工程创新能力,坚持理论实践结合、学科专业交叉、校企协同创新、理工人文融通,创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高端工程创新赛事,构建面向工程实际、服务社会需求、校企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平台,培养服务制造强国的卓越工程技术后备人才,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体系。

四、竞赛主题和内容

(一)竞赛主题

交叉融合工程创新求卓越,守德崇劳制造强国勇担当。

(二)竞赛内容

大赛设3个赛道:

1.新能源车赛道,包括:太阳能电动车、温差能动车;

2.“智能+”赛道,包括:智能物流搬运、生活垃圾智能分类;

3.虚拟仿真赛道,包括:飞行器设计仿真、智能网联汽车设计、工程场景数字化、企业运营仿真和数字孪生。

五、竞赛方式

各赛项按照附件5规定的方式进行竞赛。

六、竞赛日程

1.2023年5月21日发布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的通知;

2.2023年9月15日前,请各参赛高校指定一名专门联系人,填写高校参赛报名表(附件3)及领队承诺书(附件4),由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快递寄送至大赛秘书处。并将高校参赛报名表及领队承诺书扫描成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大赛工作邮箱;

3.各参赛高校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举行校级赛,选拔出参加安徽赛区省级赛的队伍。参赛高校专门联系人应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资料汇总,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2),将参加省赛的作品报名表(附件1,该表由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填写,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参赛学生、领队和指导教师承诺书(附件4)等材料的纸质版快递寄送至大赛秘书处,上述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大赛工作邮箱;

4.安徽赛区竞赛暂定于2023年10月13日-15日在安徽理工大学线下举行;

5.全国总决赛暂定于2023年11月-12月择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国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安徽省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通过学校推荐报名参加,每个参赛队学生人数及指导教师按照国赛的要求执行。为了保证参赛作品的制作质量,每个学生限报一个比赛项目,同一教师指导报送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4件,其中作为第一指导老师不得超过2件。学生参与比赛可以无指导教师。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及竞赛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创大赛相关信息由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网站(http://www.gcxl.edu.cn/)发布。

对校赛参赛队伍数不做限制。

各校报名参加省赛的队伍总数不超过30个队(不包含飞行器设计仿真与智能网联汽车设计赛项),其中:

(1)新能源车赛道8队:太阳能电动车赛项不超过4队、温差能动车赛项不超过4队;

(2)“智能+”赛道8队:智能物流搬运赛项不超过4队、生活垃圾智能分类赛项不超过4队;

(3)虚拟仿真赛道14队:工程场景数字化赛项不超过5队、企业运营仿真赛项不超过5队、数字孪生赛项不超过4队;

(4)飞行器设计仿真、智能网联汽车设计赛项不限项。

(二)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省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赛前准备

参赛队按本竞赛命题的要求,在各自所在的学校内,自主设计,独立制作出一组参赛作品,并撰写相关设计方案或企划书。此外,每组参赛队还需准备一份在本校进行加工制造及组装或策划过程的录像视频资料(3-4分钟)。不同赛道具体要求见附件5。

(四)成绩公布

省赛结束后,将在竞赛专用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安徽省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jyt.ah.gov.cn/tsdw/gdjyc/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八、奖项设定

1.竞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0%、20%、30%,根据国赛组委会确定的参赛名额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国赛;

2.获得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3.根据各校的参赛作品数和获奖作品数,综合评出优秀组织奖,获奖比例为参赛校总数的20%;对竞赛承办单位颁发承办纪念奖。

九、赛事安全

安全筹备和运行是赛事的核心目标。大赛承办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师生、专家评委、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参赛学校要为前往参赛的师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大赛秘书处在赛前组织专人对竞赛现场、交通保障进行考察,严禁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竞赛现场。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大赛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大赛秘书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上报大赛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组委会决定。

参赛队伍有干扰比赛和违反赛事安全的行为,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已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并取消其获奖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参赛队伍所在学校将禁止参加下一年度的比赛。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规定追究责任。

十、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以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由参赛领队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中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地、实事求是地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和领队的签名。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比赛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十一、疫情防控方面主要注意事项

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要求。在室内戴医用外科口罩(发言时可不戴口罩)、在室外可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十二、竞赛联系

竞赛秘书处联系人:刘松13155436600,赵冲15255129927

竞赛QQ群: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领队群 148933254(仅限参赛学校领队入群)

国赛官网:http://www.gcxl.edu.cn

安徽省赛信息通知网站:https://gcsx.aust.edu.cn/cxyd/dxsgcsjycxnlds.htm

电子邮箱:839271998@qq.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王小睿 收(电话:15856695828 邮编232001)

 附件1: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docx

附件2: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参赛学校报名表.docx

附件4: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承诺书.docx

附件5: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规则.docx

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教育局,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助力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以文创为纽带,将流行元素、创意产品与中医药壮瑶医药哲学思想、文化内涵、养生理念相结合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创产品,以更加贴近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展示中医药壮瑶医药魅力,吸引更多群众尤其是年轻人通过创意设计和产品制作等方式了解中医药壮瑶医药知识、传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关注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发展、健康广西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二、大赛主题

文赋中医 创意八桂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三)协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四、时间安排

(一)大赛启动:2023年6月。

6月发布大赛通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作品征集:2023年7月—9月。

(三)作品评审:2023年10月。

(四)成果展播:2023年10月—12月。

评选优秀作品将在中国中医药报社、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广西中医药大学官方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进行展播,同时汇编大赛优秀作品记录册,便于后期持续推广。

五、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均可以组成集体或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1. 广西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不限,专业不限。

2. 广西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管理机构、学(协)会、医药企业、新闻出版、传媒机构等中医药从业者,包括教师、医师、药师、护师、科研人员等

3. 广西其他各领域社会团体和个人,职业不限。

(二)作品内容。

1. 符合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

2. 以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为设计取材依照范围,注重知识性、文化性、通俗性、艺术性,同时突出中医药文化导向,彰显中医药文化底蕴,具有鲜明的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

3. 涉及中医药壮瑶医药专业内容准确无误,禁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规定的医疗行业违禁词,包括中医秘方、中医药物及药品医疗器械推广等内容。

4. 作品可包含生活、学习等多方面,注重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的统一,传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

(三)作品类型。

1. 工艺品类。

具有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性、纪念性或礼品性的挂件、摆件、雕件、饰品、叶画等。

2.生活用品类。

具有实用性、新颖性,贴近百姓日常生活,易于推广应用的创意玩具、生活用品、产品包装、办公用品等。

3.文化品牌衍生品。

具有文化品牌衍生出的与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结合紧密的文创周边产品。

4.数字媒体文创品。

中医药数字藏品、互动设计、虚拟空间设计、文化IP形象、MR空间设计、MR人物互动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设计等。

(四)参赛方式。

1. 官方宣传平台: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广西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设“2023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创意大赛”栏目,并实时更新相关信息。

2. 作品提交:以电子稿的形式于2023年9月30日前填写《大赛承诺书》(附件1)和《参赛报名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与作品电子图片(实物作品须提交作品展示图片,包含正侧背等多角度,限3—5张)一同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作品名称》+参赛个人/单位名称(报名先提交电子稿,经过初评确定入选后,进入终评需提交实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作品统一由单位报送,其他社会个人或团体自行报送。

3. 提交作品设计图,版面大小为A4(210mm×297mm),jpg格式,分辨率为35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0MB,视频不超过5分钟;数字媒体文创品需提交作品设计图jpg格式等和不超过500M的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格式WMVAVIMP4等格式均可。

4.进入大赛终评的实物作品需提供作品实物和展板(A3尺寸大小)。邮寄至指定地点参评。

(五)评审公示。

时间:2023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的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开展作品评审工作(评审分为设计稿初评和实物终评两个阶段)。

1.设计稿初评: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选作品。

2. 实物终评:所有入选作品在10月进行最终实物终评,确定作品入选名单,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

3. 结果公示:作品入选名单将在大赛指定官网、相关媒体及网络等平台公示一周,如发现非原创作品,经核实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入选资格。

4. 评审要素。

(1)设计创意:产品设计构思新颖、有创意,具备艺术性,符合时代审美和社会价值观;

(2)文化内涵:产品具有文化传承价值,承载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元素,有助于文化传播;

(3)实用度:有较强实用性,贴近百姓日常生活,易于推广应用;

(4)市场度:易于生产制作,充分考虑消费体验,项目落地后可具备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

六、表彰奖励

(一)学生组。

1. 中小学创新奖。

分2个类别:

Ⅰ类:小学组(含小学)

II类: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生)

各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创意奖20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以实物或设计图为主,鼓励中小学生积极了解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通过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文化的认知,用自己的创意绘制各类中医药形象和相关作品。绘画、作品等必须由参赛者独立手绘或手工完成,表现手法、绘画技法不限。不允许使用电脑对画作进行处理或者用挂历、海报等印刷品制作拼接画。鼓励实物标本写生。

2.大学生创新奖。

各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创意奖20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以实物或设计图为主,推动在校大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哲学思想、大健康养生理念,通过融合创新的理念,结合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开发设计出符合时代审美观念和生活需求的中医药文创产品。作品须附具体的创意说明及作品表达的关键词。鼓励实物作品参赛。

(二)社会组(产品创新奖)。

各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创意20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参赛作品以实物或设计图为主,要结合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创意开发设计出集流行元素、创意产品与中医药哲学思想、文化内涵、养生理念相结合的中医药文创产品。每件(套)作品均须附具体的创意说明,包括作品产生的描述、内容构思、文化内涵、现实意义以及工艺制作要求;均须提炼出创意表达的关键词。鼓励实物作品参赛。

(三)组织奖项。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大赛组委会将从单位报送作品的数量、质量、是否设置分赛等因素综合考虑,对大赛作品征集和推广有积极表现和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组织奖项。

评奖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允许奖项空额产生。

七、参赛规则

(一)大赛鼓励设立分赛区,鼓励各相关地市、药材主产区、生产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专项征集创新创意作品,推动中医药壮瑶药创新发展。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如抄袭等行为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与赛事组织方无关,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知识产权争议与赛事组织方无关。

(三)每位参赛作者提交作品最多不超过3件(组合系列作品除外),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类别跨奖项重复报送,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含指导老师)最多不得超过5人。

(四)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作品、图片、设计说明、影片中均不得体现作者及企业名称,否则视为废件。

(五)本次大赛无须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制作、邮递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六)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拥有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公益用途推广、宣传、展览等权利。

(七)参赛作品的产品研发、市场销售、数字藏品转化等活动涉及商业合作的,由作者与大赛组委会进行协商。

(八)进入终评的实物作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确需退回的请在成果展播后30个工作日以内联系大会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九)本次大赛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未尽事宜由本次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中医药局:

王小红,0771-282055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沈菲菲,0771-2813180

自治区教育厅:

马月好,0771-5815212

大赛组委会联络员

张锐,18376651946

作品投稿邮箱:gxzyywc2023@163.com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工业APP和信息消费生态培育,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消费领域的创新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23开源和信息消费大赛——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本次大赛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株洲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现就组织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赛

(一)参赛对象。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从事工业APP和信息消费产品、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和开发者群体(含个人)积极参赛。

(二)参赛报名。参赛单位于2023年9月24日前通过大赛网站(www.cndids.com)注册报名、填写报名表(官网下载)、提交参赛材料。大赛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赛项设置。大赛设十个赛道,同一申报单位可申报不同赛项。具体赛题要求详见大赛网站。

(四)项目推荐。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我厅推荐的优秀参赛项目,请于9月20日前填写《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报名表》和《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推荐表》,并将表格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到联系邮箱。

二、支持举措

(一)大赛激励措施。大赛承办方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提供奖金;推荐入选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入选大赛《全国工业APP优秀项目集》《全国信息消费优秀项目集》;优先对接市场资源、传播资源。具体措施将在大赛网站公布。

(二)我省鼓励措施。我厅对参赛获奖项目将在全省范围内宣传和推广,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纳入省级试点示范和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相关试点示范和项目。

联 系 人: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苏小鹏,

联系电话:0731-88955532,

邮    箱:xxhhrjfwyc@163.com。

附件:1.关于2023开源和信息消费大赛——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

 2.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报名表

 3.第四届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推荐表

附件下载:附件1-3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日

关于举办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学会各会员单位、从事电力和能源等公共行业数据应用研究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为积极响应数字中国建设,加快能源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能源数据融合创新应用,释放能源数据价值,助力能源企业数字产业化。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第三届)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推动能源数据创新与应用,合力构筑数据基础,促进数据要素的有效治理和高效流通。立足能源数据价值挖掘,助力国家现代化治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

搭建竞技和交流平台,挖掘具有潜力的大数据应用项目,提升人员数据挖掘与应用技术技能,培养和发现高质量数据人才,以应用需求来推动数据共享,助力数字产业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电力学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承办单位:浙江省电力学会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常设机构)、国网浙江义乌市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吉县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协办单位(赛事支持单位):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浙江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大赛办公室。大赛领导小组设在学会理事会。大赛办公室设在学会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在学会秘书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史兴华、杨玉强

副组长:金玉琪、戴铁潮、张彩友、冯志宏、裘华东、解剑波

成  员:黄陆明、黄建平、邵波、吴惠芬、洪健山、姚文峰

职  责:决定大赛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大赛方案和大赛结果。

大赛办公室:

主  任:黄陆明

副主任:黄建平、邵波

成  员:吴侃侃、张旭东、裘炜浩、顾春云、冯珺、孙钢、杨勇胜、许建峰、章坚民

职  责:负责制定大赛方案;组织实施大赛活动;监督检查大赛方案实施过程;总结推广大赛活动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大赛先进;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参赛对象

1.浙江省电力学会各会员单位;

2.省内从事电力和能源等公共行业数据应用研究的企业及科研院校。

四、赛事内容及安排

大赛采取多赛道并行的竞赛形式,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大赛遵循开放办赛理念,面向各能源企业和科研院校设置赋能数据治理及基层减负、赋能社会治理及能效提升、赋能新型能源系统建设、人工智能算法创新、企业数字化全景展示五个赛道,多角度展示能源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

其中:

赋能数据治理及基层减负赛道初赛由浙江省电力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承办;

赋能社会治理及能效提升赛道初赛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吉县供电公司承办;

赋能新型能源系统建设赛道初赛由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人工智能算法创新赛道初赛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企业数字化全景展示赛道初赛由浙江省电力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承办;

决赛由浙江省电力电力数据应用专委会、国网浙江义乌市供电公司承办。

五、时间安排

(一)大赛报名

各赛道于8月31日前公布分赛道初赛安排。各参赛单位开展本单位成果的内部征集,对成果进行内部评审,筛选形成《2023年(第三届)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参赛成果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于9月8日前报送大赛办公室邮箱。

(二)初赛

各参赛团队按照成果文档模板(附件2)提交文档,提交材料严格按如下规则命名:赛道+《成果名称》+单位全称,于9月15日前报送大赛办公室邮箱。各赛道于9月30日前完成各赛道初赛,依据评审标准(附件3),决出成绩前6名入围决赛。

(三)决赛

决赛采用现场发布和限时答辩,每个作品由1人通过PPT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发布展示,介绍成果相关模型准备、构建、实现及应用等情况,1-2人进行5分钟互动答辩,由评委组依据评审标准得出决赛成绩。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10月底前完成决赛及表彰工作。

六、表彰奖励

1.根据决赛成绩,各赛道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对于积极为大赛提供组织和相关支撑保障的单位或个人,将授予优秀组织奖或优秀组织者奖若干。

七、注意事项

1.企业数字化全景展示赛道PPT规格采用3840×1080分辨率。

2.参赛团队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参赛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3.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及其持有单位所有。参赛团队应该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对于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本大赛的主办、承办单位均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4.大赛的主办方、承办方拥有免费使用参赛成果进行展演、介绍和出版的权利(不涉及关键算法和技术细节)。如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参赛成果,需要与参赛团队及其持有单位协商,经参赛团队及其持有单位同意后,签署参赛成果使用相关的协议。

八、联系方式

1. 大赛指定邮箱:email:zjseeorg_ds@163.com

2. 联系人:

国网浙江电力数字化部        张建松 0571-51102883

浙能集团科技工作部           宋   歌 0571-86669447

浙江省电力学会秘书处       方玉菲 0571-51109682

国网浙江信通公司              潘司晨 0571-51106596

国网浙江营销服务中心       金良峰 13567551292

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           周   洋 13989434400

附件:

附件1-2023年(第三届)浙江能源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参赛成果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2-成果文档模板.docx

附件3-评审标准.docx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3年8月29日

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 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

各区科协、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展示交流创新方法重要成果和实践,充分发挥创新方法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企业一线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产学研用融合,提升企业和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更加开放、合作、共享的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交流平台,以融合办赛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根据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创字〔2023〕15号)要求,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西青区政府、海河传媒中心等12家部门单位联合举办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培育创新人才,做强实体经济

二、主办单位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西青区人民政府、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三、承办单位

天津科学技术馆、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四、协办单位

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青区科学技术协会、西青区科学技术局

五、大赛目标

1.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搭建传播创新方法、服务企业创新平台,进一步激发企业一线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助力提升企业解决“卡脖子”难题能力,持续提升企业创新服务能力。

2.推进校企互动合作。充分发挥高校智力优势,鼓励引导在校师生面向企业技术需求,提出可实施的技术创新方案,在“企业出题、学校答题”的良好互动中,促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用融合。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平台展示企业和科技工作者创新应用成果,推动创新方法和创新项目广泛应用和落地转化,促进技术成果项目与社会需求对接,推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

4.聚焦创新人才培养。发挥导向性作用,培养出一大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企业卓越工程师,并孵化出越来越多的创新团队。

六、赛事活动

大赛设立“企业专项赛”和“大学生专项赛”两个专项赛事,期间组织参赛企业参观天开高教科创园推介展示活动。所有赛事活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企业专项赛

组织来自企业、科研院所及从事创新创业服务的相关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的人员每3人组成一队,通过项目展示、专家问询等环节,评比出运用技术创新方法、管理创新方法及其他创新方法解决研发生产和学习生活中应用难题的优秀项目和团队。(相关规则详见附件1)

(二)大学生专项赛

组织天津地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每2-3人组成参赛队伍,通过展示、专家评比,评选出运用创新方法理论知识,提出的基于发明制作、工艺改进、创意设计和创业的优秀作品和团队。(相关规则详见附件2)

七、赛事安排

(一)企业专项赛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请参赛团队登录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官网(cxffds.scei.org.cn),点击“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报名入口”报名。

2.形式审查阶段

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完整且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获得参赛资格,进入初赛。

3.初赛阶段

时间:9月下旬。

组织专家对进入初赛的项目材料进行线上评审,按成绩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4.决赛阶段

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组织进入决赛阶段的项目团队,通过项目展示环节,评出获奖项目和团队。

(二)大学生专项赛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

登录科服网·天津成果网(https://cg.tten.cn/#/),选择创新方法—大学生组进行注册报名。(注:每所高校只分配一个管理员账号,负责该校报名参赛人员和作品的审核管理。)

2.初赛阶段

时间:9月下旬。

组织专家对进入初赛的项目材料进行线上评审,按成绩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3.决赛阶段

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组织进入决赛阶段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展示,由专家评出获奖项目。

窗体底端

八、奖项设置及激励措施

(一)企业专项赛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报名项目总数的10%、20%、30%和40%。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数量,从获奖项目中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优秀团队。

2.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出色、报名参赛项目数量多或参赛项目质量高的单位。

3.特殊贡献奖: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特别贡献的单位。

(二)大学生专项赛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占比为1:2:3,根据作品完成质量设置优秀奖若干。

2.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出色,报名参赛项目数量多或参赛项目质量高、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九、有关要求

1.严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请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高质量组织开展培训、报名和赛事活动相关工作。

2.确保参赛队伍数量和质量。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广泛动员企业参赛,提高科技型骨干企业参赛数量,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3.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各单位要以大赛为契机,挖掘企业和高校创新典型案例,宣传优秀科技成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创新方法应用的认知认同。

十、联系人

1.企业专项赛:  邱  晨  83219475  13516134272

2.大学生专项赛:史风栋  13920305605

涂丽平  18920052878

附件1.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企业专项赛参赛规则

附件2.2023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赛区)暨第八届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大学生专项赛参赛规则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国家消防救援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消防〔202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会、团委,各森林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消防行业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国家消防救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汇聚荣誉之光,照亮奋进之路。

二、领导机构

大赛由国家消防救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南京市人民政府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赛事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决策部署赛事相关重大事项,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大赛项目技术文件,制定评判标准,开展赛前培训、技术对接、裁判遴选、大赛执裁、成绩评定、“消防绝技”展演、技术交流互动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赛事筹备和组织安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组委会各项决议事项,统筹推进大赛各项重点工作。

三、竞赛项目

大赛共设灭火救援员、森林消防员、消防通信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设施操作员6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相关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四、参赛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员,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救援组织成员,消防控制室从事消防设施操作的在岗人员,且年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前出生)、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中国公民。参赛选手应政治表现良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满足所参加项目技术文件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并经大赛组委会公示无异议。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获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五、组织形式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选拔赛。由各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消防救援总队具体承办,竞赛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各省级选拔赛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中央垂直管理单位、部委直属单位,央企及其分支机构人员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拔赛。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森林消防总队、机动支队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灭火救援员竞赛项目选拔推荐3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2名、其他队伍人员1名),森林消防员、搜救犬训导员、消防装备维护员、消防通信员4个竞赛项目各选拔推荐2名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其他队伍人员各1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竞赛项目选拔推荐1名队员。

(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出最终名次后举行颁奖典礼。决赛计划于2023年11月初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竞赛场馆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决赛期间,同步组织专业装备器材展示、消防技术交流互动、绝技展演等活动。

六、表彰奖励

各竞赛项目的前3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牌、银牌和铜牌,其中金牌选手授予大赛荣誉金头盔;第4至15名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符合条件的另给予以下奖励:

(一)各竞赛项目的前5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

(二)各竞赛项目的第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三)各竞赛项目的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手,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参赛选手,在各竞赛项目中取得第1名的,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取得第2、3名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五)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前20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其中,前5名选手最高晋升至高级技师职业资格,6至20名选手最高晋升至技师职业资格。

(六)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支持单位,颁发“特别贡献单位”奖牌;对组织竞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杯;对在赛事宣传中表现突出的宣传媒体,颁发“最具传播力媒体”奖杯;对在大赛中获得金牌参赛选手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对在大赛执裁中表现优异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赛志愿者,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作为国家一类职业技能赛事,是加强消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广大行业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舞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大赛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协同配合做好预赛选拔、资格审查和参赛组织等工作。

(二)营造氛围、培养人才。各地要以举办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形成“爱才、惜才、重才、尊才”的良好局面。要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永争第一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规范、确保安全。本届大赛是国家消防救援局成立后首次与三部委联合举办的技能赛事,各承办单位要始终秉持开放、公平、节约、安全、廉洁的办赛理念,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各个环节规范严谨,公开透明。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周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国家消防救援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23年8月22日

关于第七届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已启动征集工作,根据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关于推荐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属各研究机构选报优秀成果转化项目参赛。征集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项目推荐登录大赛官网进行线上报名。同时请将参赛信息抄送我们,后期将提供相关工作支持。

联系方式:孙钰  sunyu@stidc.ac.cn

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是由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办。大赛作为中关村论坛的赛事板块,旨在面向全球公开选拔一批拥有世界领先前沿技术的初创企业和团队,搭建中关村论坛对外交流的高水平国际前沿科技竞技平台,营造更加有利于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生态。

附件:第七届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项目征集通知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作品赛)二次征集通知

各参赛高校: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China Undergraduate Physics Tournament, 简称CUPT) 是面向全国物理类专业本科生的高水平赛事, 自 2010 年首届竞赛问世以来,十余年间已获得了莘莘学子与广大物理教师的持续支持与衷心喜爱。据统计,本学年 CUPT 各类竞赛涉及高校已达 250 余所。为满足更多高校的参与意愿,并进一步扩大竞赛影响力,经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执行委员会商定,本届全国赛新增线上作品赛,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

本次作品赛的前两轮通知已于 6 月及 7 月发出,已收到国内 120 余所高校、590 余支队伍的报名,目前正在评审中。应多方要求,现决定进行第二次作品征集。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10 月 1 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前期未报名参赛的国内普通高校,可派出本科生团队参赛。

团队最少 1 名学生, 最多 5 名学生。每个团队可另外注册最多 2 位指导老师。原则上,团队所有人员应来自同一高校, 对于东西部高校合作的作品,不受此限制并予以鼓励。

每所高校参赛团队总数不限。 但对于某一道赛题,同一高校最多只能有一支队伍进入评审环节。若同一学校的不同队伍提交了同一赛题的研究作品,将由组委会先审核,再决定是否送审。同一高校的各参赛团队队伍名称不得重复。

(二)参赛费用

不收取报名费用。欢迎各高校踊跃参赛。

(三) 参赛方式

赛团队须在指定时间内, 通过电子评审系统提交作品。每支队伍只能提交1 个电子作品。电子评审系统网址为:http://121.40.143.178/, 8 月 25 日起开放注册。

(四) 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单页的电子版学术海报。作品内容为 CUPT 2023 任意一题的完整研究成果。作品版面宽度为 90 cm,高度为 120 cm, 其页面内部排版及设计自定,可使用 PPT、 PS、 AI 等软件制作, 但最终提交格式须为 pdf 电子文档, 文档大小不得超过 5 MB。作品中的图片及文字应清晰易读,且不得出现参赛学校相关的人名、 地名、 队名、 校名、校徽等可能影响评审公平性的信息。

(五)学术要求

各高校提交的作品应是其参赛团队独立完成的,满足科学学术规范, 不存在抄袭他人成果、编造篡改数据、图片误用、无实质贡献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作品文责自负。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 组委会将追究相关责任, 并通报所在学校。

(六) 评审原则

本届竞赛将组织专业教师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 采用多人匿名评分的方式进行线上评审。评审遵循回避原则。

(七)评分细则

评分采用百分制,打分表见下表。多位评审老师为同一作品独立打分。所有评审老师完成打分后, 作品的最终得分为:((最高分+最低分)/2+其他分数)/(评审数-1)。

(八) 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最终得分,确定获奖等级。为了鼓励更多高校参赛,已入围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赛) 的高校所派出的所有队伍均不参加作品赛的奖项角逐。根据作品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最终确定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作品赛)的获奖名单,发放获奖证书。获奖比例为全部提交作品数(除去已入围国赛高校以及未通过形式审查的情况) 的 20%(一等奖)、 30%(二等奖)、 50%(三等奖)。

(九)日程安排(暂定)

本届作品赛的二次作品征集与评审时间为 9-10 月份, 全程在电子系统中进行。作品提交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10 月 1 日,评审时间初步定于 2023 年10 月中旬。最终日程安排请以电子评审系统中的实时通知为准,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

竞赛日程的开放与关闭由电子系统自动控制,因此请各参赛队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提交完整资料及作品。对于队伍因自身延迟或递交信息资料不完整而导致的参赛失败情况,竞赛组委会将不予处理。

凡参与本项赛事,即视作其认同并遵守组委会制定的规则和决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决定和解释。

主办: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 竞委会

承办:

四川省物理学会

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代章)

2023 年 8 月 20 日

关于开展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比武大赛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等文件,推动社区成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大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优质中医药服务需求。经研究,我委决定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举办“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比武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比武大赛,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上海社区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培养热衷于中医药适宜技术传承的中医药人才,广泛营造爱中医、学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推动上海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医务工会。

承办单位:上海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上海市中医文献馆。

协办单位:胡锦华健康促进办公室、上海市中医药学会中医全科分会。

三、大赛主题

让中医适宜技术走进千家万户。

四、大赛内容及形式

大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区赛(初赛)阶段,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参赛单位进行选拔赛,遴选优秀队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为市赛(决赛)阶段,比赛内容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功法展示三类。

(一)市赛(决赛)内容

市赛(决赛)分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功法展示三个部分。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所有选手必须参加,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内容涉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题型为是非题、单选题、多选题。

2.技能操作

中医适宜技术以团队形式比赛,所有参赛队同台比赛,有现场作答和技能操作两种方式,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情景模拟题、技能操作题。

3.功法展示

队员上台展示八段锦,相关动作要领请参考“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八段锦”视频。

(二)评分规则

理论考试、技能操作、功法展示按照规则和预先设定系数和权重(理论考30%,适宜技术操作考50%,功法展示20%)折算后,得出每支参赛队的最后成绩。

五、组别及奖项设置

决赛结果按照各参赛队竞赛总分从高到低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组织奖和个人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六、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医务人员。

(二)以组队形式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3名队员组成,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2人,非中医类别1人。

(三)每个区推选1个团队。

(四)原则上,组队后各参赛队伍人员不得更换。

七、赛程安排

大赛分区赛和市赛两级赛制。

(一)区赛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完成区级比赛,请于9月中旬前遴选完参加市赛的选手,并于9月25日前上报至大赛组委会。

(二)市赛

10月进行全市大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文雅;联系电话:18700016701;邮箱:zyyyjzx@163.com。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38弄北苑大厦1号楼705室。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申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泛参与。请于9月25日前将参赛队伍名单(附件1)反馈至电子邮箱:zyyyjzx@163.com。

附件:1.2023年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比武大赛参赛报名表

2.2023年上海市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市赛(决赛)题型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医务工会

 2023年8月2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