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地方组织单位、有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八一学校科普小卫星研制团队的回信精神,促进航天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带动更多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努力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教育引导学生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将举办“2021—2022学年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总书记给八一学校科普小卫星研制团队的回信

八一学校

科普小卫星研制团队的同学们:

你们好!知道由你们设计研制的科普小卫星即将发射,我非常高兴。中学生设计研制科普卫星是一次很好的尝试,你们攀登科技高峰的热情和勇气让我感到欣慰。

你们在来信中表示,要让这颗小卫星发挥启明星一样的作用,不断激发自己科学探索的热情。希望你们保持对知识的渴望,保持对探索的兴趣,培育科学精神,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带动更多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努力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材,将来更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新年即将到来,祝你们和全校师生新年好。

习近平

2016年12月24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8月

2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国家航天局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中教资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宇航学会

中国航天基金会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埃依斯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布局未来教育科技研究院

北京盈飞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鸿泉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鲸鱼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西觅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寰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组委会设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及各地方赛区组委会审定。

3

赛事内容

大赛设航天创意设计、太空探测、航天工程与方案设计三个竞赛单元。

航天创意设计单元以航天相关的创意设计为主,意在考察参赛者作品的创新性、新颖性,兼顾科学性和工程实现。

太空探测单元以机器人与人工智能竞技为主,意在考察动手实践、编程、机器人控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能力。

航天工程与方案设计单元以方案设计为主,意在考察参赛者对航天器产品或航天重大工程的认知及发展方向、工程思维、创新能力、问题解决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详细赛项说明及规则见附件。

4

赛制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地区选拔赛全国总决赛

2021年12月-2022年1月,确定各地方赛区组委会及承办单位。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地区选拔赛。各地方赛区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分别组织比赛,评选产生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作品。2022年7-8月,举办全国总决赛。比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如遇疫情影响,可转为线上或延迟举行。

5

参赛须知

参赛对象为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各参赛队伍根据设立选拔赛的区域参与比赛,由优胜队伍代表参加全国总决赛。如部分省级行政区域无承办单位,按就近原则参赛。赛事由中小学校、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及社会培训机构等单位组织学生参与报名。每个参赛单位至少派1位老师带队。

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不向学生及老师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师生的差旅及食宿费用等自理。

大赛官网设在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同时以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名义开通官方微信号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大赛官网和大赛官方公众号是大赛官方信息指定发布平台。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八届郑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郑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郑州市目前面向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为众多热爱科学、勇于创新的青少年提供了科学展示和科技交流的舞台,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竞赛与交流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得到培养与提高。按照郑州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二十八届郑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郑科协字〔2021〕67号)要求,我区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郑州市第二 十八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创新大赛”的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部分。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意、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评选。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科学影像展。

二、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

1.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学校的比赛,经过评选,获校级比赛一等奖者,方可推荐参加全区比赛。

2.各学校应积极组织校内竞赛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按要求上报,参加区级比赛。

3.要倡导青少年发现和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肯定少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大胆思索、勇于创新。注重青少年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参加竞赛的作品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已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鼓励具有科学基础的奇思妙想。

4.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和参赛者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申报表内出具审查意见。保证申报者资格符合要求,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凡因申报者资格和上报的表格资料出现问题而影响作品评审的,由组织单位负责。大赛结束半年内,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虐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请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区大赛组委会上报参赛作品,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12月6日-7日。

2.请各组织机构严格按竞赛规则(附件1)上报参赛作品,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需填报各类作品申报书(附件2)。

3.请各组织机构按时将参赛作品、申报材料及参赛作品清单(excel格式)(附件4.纸质(单位盖章)及电子版各一份)上报区科协,逾期不候,参赛作品及申报材料不再返还请自行备份。

4.请各组织机构在申报参赛作品的同时,报送基层活动组织工作总结、优秀组织奖推荐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5.区科协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与岗坡路交叉口芝麻街1958双创园D12栋中原科技传播中心1楼110室

联系人:程茵

电话:0371-55656526、61290236

关于举办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的通知

各地方组织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人工智能科学普及,培养其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64号)2022年度面向青少年学生的评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决定举办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简称NOC大赛,NOC为Novelty、Originality、Creativity的缩写)。

2021-2022学年NOC大赛由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共同主办,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承办,具体工作由全国组委会秘书处承担。请各地方组织单位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本地中小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

附件一: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

附件二: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参赛及奖励办法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2021年10月

附件一

附件二

2021-2022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参赛及奖励办法

一、大赛原则

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1号)要求,NOC大赛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参与、平等开放原则,坚决做到“零收费”:NOC大赛严格竞赛评审,大赛及大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

二、参赛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高在校学生。

三、组织方式

四、赛程安排

2021-2022学年NOC大赛由初复赛(地方选拔)和全国决赛组成。初复赛(地方选拔)于大赛通知发布后,由各地方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于全国决赛报名前进行。

时间安排为:

1.2021年11月,发布大赛通知。

2.2022年1月-5月,各地组织初复赛(地方选拔)。

3.2022年6月,全国决赛报名。

4.2022年7月中下旬,全国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1.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设立的“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是NOC大赛的最高奖项。

2.全国决赛阶段的奖项设置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全国决赛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颁发。

(1)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所指导学生在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2)全国决赛各等级奖项数量根据获奖比例确定。

(3)全国决赛成绩不公布原始分数。

(4)参赛选手不予评奖情况以各赛项规则为准。

3本届大赛设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授予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各地方组织单位和个人。

(以上参赛及奖励办法由全国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全国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更改之权利)

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湖北省中医药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快落实省政府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挥中医药在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中防治的作用,面向全民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传递中医药养生常识,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载体,增进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将举办2021年湖北省中医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

大赛将设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大赛时间

2021年9月至12月

三、实施方案

(一)中医经典大赛

竞赛范围: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从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选拔3位选手组队参赛。选手可来自不同单位。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自愿组队参赛。

竞赛内容:根据《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四大中医经典设置多种考核方式。

(二)中医传统技能大赛

竞赛范围: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从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选拔4位选手参赛,其中来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选手2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选手2名。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自愿参加,限报2人。

竞赛内容:每位选手操作四项中医传统技能即拔罐、刮痧、艾灸(悬灸)、推拿。

(三)中药技能大赛

竞赛范围: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从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选拔3位选手组队参赛,选手要求45周岁及以下药师,可来自不同单位。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自愿报名参赛。

竞赛内容:设置多种考核方式的中药性状鉴别。

(四)中医养生功法大赛

竞赛范围: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从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选拔两支队伍(3~10人/一支)参赛。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自愿报名参赛。

竞赛内容: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

(五)中医药文创产品设计大赛

竞赛范围:所有热爱中医药文化,从事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的专业设计人员,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卫生健康单位、各级中医医院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均可参加活动。

竞赛内容:中医药文创产品,包括工艺品类、生活用品类、办公用品类、文化品牌衍生品和其他类型。

(六)中医药知识有奖问答大赛

竞赛范围:全体网民,在线上举办为期3天的中医药知识有奖问答大赛,通过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以线上答题形式开展。

竞赛内容:设置10题关于湖北省重点中医药知识题目,随机抽取3道题,全部答对即可获得1次现金红包抽奖机会。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动员本地或本单位相关人员报送作品。

(二)本次大赛报名、投票、评审均在健康湖北微信公众号进行。

(三)本次大赛不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大赛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第一时间公布。

(四)组委会组织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在赛事进程中对优秀作品组织实地拍摄宣传视频,采写新闻稿件,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视频作品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宣传推广内容;作品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作品无效,取消参赛资格;所有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免费使用。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个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视频类作品应为1080P高清影像,画面质量优;视频作品应提前上传至腾讯视频,报送时上传腾讯视频链接,健康湖北微信报名平台不接受视频直接上传。

(六)各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参赛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使用非本单位人员参赛,一经发现、给予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报名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选手,如备赛过程中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相应地区卫生健康委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后予以更换。

(七)复、决赛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杜彬彬

联系电话:027—87238056

附件:1.中医经典大赛方案

2.中医传统技能大赛方案

3.中药技能大赛方案

4.中医养生功法大赛方案

5.中医药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方案

6.中医药知识有奖问答大赛方案

7.中医药大赛程序二维码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举办“携手·发展”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地激活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培养和提高全民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带动一批潜力大、前景好的创新创意项目,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解决科研与经济“两张皮”难题,推动“十四五”时期荔浦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荔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第五届荔浦芋文化节期间举办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名称

“携手·发展”2021年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荔浦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荔浦市委组织部、荔浦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荔浦市委员会、荔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荔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荔浦市二轻工业联合社、荔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三、参赛对象和范围

企业、高校、院所、团体、机构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荔浦市行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高校院所: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科研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三)团体和机构:在桂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的协会、公司、中心、平台服务机构等。

(四)个人:学校教师、学生,自由职业者,自主创业者,农民,退伍军人,公司工厂员工等,可以以个人、组合团队或单位团体形式参赛。

(五)以上参赛单位团体及个人,社会信誉和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张以PPT、图片、短片、视频等形式提交,介绍清楚作品项目的创意、理念、功能、用途、市场应用、社会效益、人才团队、发展前景等,其中PPT不超过20页,视频短片不超过8分钟。如确有实物样品、模型提交,长宽高均不超过1米。

(二)参赛作品必须结合荔浦产业或与荔浦产业发展相关联。例如,工业方面衣架家居、食品药品、光电科技三大支柱产业,农业方面荔浦芋、荔浦马蹄、荔浦砂糖桔三大地理标识产品。包括围绕产业发展的产业链延伸项目,与产业相关的新方法、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机械改造、技术升级、产品包装、新营销模式等。

(三)作品或项目具有较好的商业开发价值,符合市场各界的采购能力,能够引领荔浦工业、农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趋势,助推荔浦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作品为自主原创作品,是参赛人(或参赛单位、团体)研发、设计的产品(若有专利证请一并附交);或通过技术合作、技术购买已转化为单位或个人名下,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参赛者应承诺不与他人或单位有知识产权纠纷,如违反将取缔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或参赛单位、团体)负责。

五、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从桂林生活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浦生活网、大美荔浦APP、荔浦党建公众号、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青春荔浦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下载《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和《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进行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实地报名。参赛者可以直接到荔浦市滨江南路(衣架之都旁)荔浦市科学技术局一楼大厅领取表格填写报名,并将作品PPT及相关材料拷贝给组委会。

3.材料提交:

(1)参赛报名表;

(2)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

(3)作品或项目计划书或说明。一般以PPT或视频形式提交;

(4)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生活照一张,以便初赛、决赛项目展出介绍使用。(如为团队参赛,需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扫描件及成员集体照一张);

(5)以企业或机构名义参赛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相关证明扫描件;

(6)以高校院所名义参赛的需学校(或学院)推荐意见。

以上资料打包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lpscxcyds@163.com。如有实物材料请交或邮寄(费用自理,不接受到付)荔浦市滨江南路科技局一楼办公室。

六、比赛时间和流程

(一)作品征集

1.大赛从即日起启动作品征集,比赛通知和公告发布于桂林生活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荔浦生活网、大美荔浦APP、荔浦党建公众号、荔浦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青春荔浦公众号等媒体平台。

2.作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24:00时(以主办方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如有邮寄作品,请参赛者注意寄送作品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到大赛组委会作品收集地点。

(二)比赛流程

赛事分为初赛、决赛环节,初赛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现场评比。

(1)作品初审(初赛)。

2021年12月8日—9日,由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以网络评审与现场评审的方式评比,赛后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2)作品复审(决赛)。2021年12月18日入围决赛作品在荔浦市衣架之都三号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评比,采用“现场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形式评比。

1.决赛时将由技术专家、创投专家、企业家和创业导师组成综合评审团;

2.决赛采用“8+7”互动答辩模式进行,即选手路演演讲自我展示8分钟,评审团点评问答7分钟;

3.决赛阶段旨在选手对创新创意作品项目进行展示、推介,评审团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项目介绍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现场进行统计公示;

4.根据决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

(温馨提示:12月17日下午15:00–18:00,入围决赛作品作者到荔浦市科学技术局一楼大厅进行决赛演讲次序抽签,不参加演讲演示视为放弃决赛资格。)

(三)获奖公布、作品展示

12月19日将大赛获奖名单在荔浦公共媒体公布,并在衣架之都一号楼进行展示(或具体地点由文化节大会组委会统筹安排)。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

以上获奖作品均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支持政策

(一)获奖作品如有与荔浦合作意向的,大赛组委会优先向荔浦企业、孵化平台推荐,助推合作。

(二)获奖作品项目符合荔浦市人民政府采用范围的,组会委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和推荐,经双方商议确定合作事宜。

(三)获奖作品如有要求进一步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的,组委会向荔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优先考虑进入孵化,享受荔浦孵化项目政策。

(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如有需要,可由荔浦市人民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创新创意项目融资(提升信用贷款额度、定制融资产品等)。

九、参赛说明及要求

1. 以个人形式报送的作品每人最多不能超过3件,以单位团体形式报送的作品每单位团体最多不能超过10件。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单指赛事期间板报展示)和宣传的权利。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对此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4.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但参赛作品制作、寄送费用均由各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自行负担。

5.参赛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6.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和评奖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大赛邮箱:lpscxcyds@163.com。

2.组委会办公地址:荔浦市滨江南路科技局一楼,邮编:546699。

3.联系电话:0773-7225675、0773-7213472、18177335441

4.联系人:黄振华 李炜锜

(特别提醒:作品收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24:00时,如有邮寄实物类作品请掌握好寄出时间,如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参赛者注意作品提交跟踪。)

附件:

1.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

2.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3.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参赛声明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报名表

学校/单位: 报名编号:

作品名称

姓 名或团体名称 性 别

出生年月 手机/电话

身份证号 邮 箱

所在单位

联系地址

作品说明(300字以内)

本人承诺:

1.保证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及争议情况,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同意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出版、宣传。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2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作品汇总表

(此表是单位有多个作品参赛时请用Excel表格填写)

学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作品总数参赛编号作品名称备注

附件3

荔浦市首届创新创意大赛

参赛声明

本人(公司、团队)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一、本人(公司、单位)自愿参加本次大赛,并已详细阅读竞赛规程、法律声明,且同意并保证遵守大赛规程所约定之事项。

二、本人(公司、单位)保证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若因参赛项目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争议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承担,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三、本人(公司、单位)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并对提交参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意大赛举办方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侵权或不合法的信息将自动取消本人(公司、单位)的参赛资格,并由本人(公司、单位)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四、本人(公司、单位)的姓名、照片、视频等个人及参赛资料,授权同意大赛组委会用于本大赛赛事期间的活动宣传、报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广播、互联网、板报等。

五、本人(公司、单位)同意授予大赛组委会自参赛选手提交参赛申请之日至本大赛结束,以其原始形式或修改的形式使用各参赛类型方案和小组录像的权利。

六、本次大赛提交的所有材料不要求退还,本人(公司、单位)已对所有材料自行备份留底。

七、本人(公司、单位)清楚并同意,为参赛而提供的资料将向举办方(含评委、评委顾问)公开,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把握参赛项目技术及商业计划等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因评选工作需要而使用参赛者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人(公司、单位)的同意。大赛举办方对参赛者提供的项目材料具有保密义务,在大赛举办方履行了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规定的必要的保密义务后,仍有部分或者全部信息在评选过程中泄漏的,大赛举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人(公司、单位)声明并保证在法律资格、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方面不存在任何有可能妨碍参加大赛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大赛举办方有权随时取消本人(公司、单位)参赛资格,同时本人(公司、单位)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

九、本人(公司、单位)了解融资的法定条件,并保证项目方案关于融资条件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

十、本人(公司、单位)清楚并同意由(______,身份证 号码: )同志代表本人(公司、单位)

参加大赛(如果有委托他人参赛填写委托人信息,本人参赛填写本人信息)。

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团队(个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2021年第三届医学3D打印技术与临床应用全国创新大赛通知

在生物医学领域,3D打印技术可用于制备个性化医学模型、手术工具、骨关节假体、口腔器械、康复支具、药物、组织以及活性类器官等,已在骨科、口腔科、五官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血管外科、康复科、医学实验等领域得到应用,大型医院建立医学3D打印技术科室服务于临床已成为医学发展的新趋势。

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3D打印创新研究中心发起,联合行业协会、联盟、科研机构等共同举办的医学3D打印技术与临床应用全国创新大赛,旨在鼓励医学3D打印技术与临床应用领域的创新与创业,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广其临床转化应用,培养更多3D打印医工复合人才。大赛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和临床应用案例进行现场展示,协助创新技术产业化落地,以此助力中国医学3D打印技术的发展。

往届大赛回顾:评审组专家现场点评

….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国家卫健委医管中心3D打印医学应用专家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3D打印创新研究中心、数字医学临床转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

上海市增材制造协会

上海市3D打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3D打印创新研究中心全国医院联盟

1

参赛对象

1、临床医生

对3D打印医学应用有独特理解或有临床应用经验,包括但不限于骨科、口腔科、五官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血管外科、康复科等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等。

2、研究人员

专注于医学3D打印技术(材料、设备、软件等)或其应用(模型、导板植入体、康复器具、药物、生物打印等)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医学院或工科大专院校(材料、机械、生物医学工程、软件等)的研究生、研究员、教授等。

3、企业人员

从事与医疗3D打印技术相关的各类企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等。

*大赛接受个体或团队形式的报名

2

参赛主题

1、医学3D打印技术(材料、装备、软件)

2、医学影像与人工智能算法(装备,成像原理、影像后处理等)

3、3D打印个性化医疗器械的研发(术前模型、手术导板、假体植入、个性化支具、个性化手术器械)

4、3D打印技术医学应用案例(骨科、口腔、整形、肝胆、心胸、康复、组织工程、药物、细胞打印等)

5、生物3D打印:以生物打印为技术基础,提出一种方案,或者是已经实施的方案和案例,创造性的构建体外组织器官或者类似物(如骨、软骨、角膜等)。参赛创新点可以是一种新材料;或者对现有材料的改进,一项新的打印工艺,一种新的应用;或者一种打印技术的改进。

3

参赛流程

1、参赛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

2、现场展示

选取优秀项目于大会现场进行展示、评选一、二、三等奖,进行现场颁奖。

4

评审标准

由中国工程院戴尅戎院士领衔,包含医、工、商领域的专家评审团队,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每份参赛内容进行专业评估。

1、45% 创新性

作品具有原创性与独立思考的特征,而非简单复制已有研究成果。

2、35% 科学性

具备一定的科学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可以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是在技术方向上的探索。

3、20% 应用性

具备一定的可推广性或可产业化,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价值。

5

参赛材料

1、参赛报名表

参赛表格

扫码下载

2、项目展示材料

支持以PPT的形式提交,内容可包含案例呈现、数据陈列、方案详析、研究思路或创新构想等内容。涉及的临床案例必须具备时效性和研究价值性。如有产品图片或视频可附带呈现。

3、页数不设限。

4、参赛材料发送至

5、邮件命名形式

“组别+作品名称+团队名称(或个人姓名)”

“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

日前,“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组委会正式发布《关于举办首届“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网上参赛报名通道同步开通,标志着赛事活动已正式开启。

千兆光网是信息通信网络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超大带宽、超低时延、先进可靠等特征,与5G网络一道,构成了当前支撑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不可或缺的“双轮”和“两翼”。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均将推进千兆光网发展作为新时期我国信息通信网络发展的重点工作。推动千兆光网发展,“基础在建,关键在用”。当前,我国千兆光网建设部署已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下一步推动发展的重点工作将聚焦于业务创新应用,不断丰富应用场景,以应用带动形成技术、网络、应用、产业相互促进的良好正循环,赋能千行百业,支撑国家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主办首届大赛。大赛以“光联万物 华彩未来”为主题,集中全行业智慧、发挥全社会力量,全面征集各行各业千兆光网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参赛。

赛事设置新型信息消费方面、行业融合应用、社会民生应用、“IPv6+”新技术应用等4个类别专题赛道,重点关注千兆光网融合应用,赋能千行百业。通过企业网上提交参赛材料,参赛作品专家初审,通过案例参加复赛等环节,遴选出一批优秀案例参加2022年3月在上海举办的总决赛,最终决出大赛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等奖项。

获奖案例不仅能够获得丰厚奖金,还可以有机会被推荐进入地方相关产业孵化器,获得政府和风投资金支持;此外,大赛中的优秀案例,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双千兆”标杆工程中予以体现和支持,并集结成册出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宣传。

“光华杯”的举办,不仅是当前信息通信行业的一件大事,也将会聚焦各行各业的目光。“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将与5G的“绽放杯”应用大赛形成合力,双轮驱动,必将为新时期我国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应用注入强劲动力,必将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赋能千行百业,全面支撑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绽放光华!

附:《关于举办首届“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

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推进千兆光网业务创新应用,丰富应用场景,推动涌现一批业务模式创新、发展前景良好、具有鲜明示范意义的千兆光网业务应用,带动我国千兆光网产业蓬勃发展,支撑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主办首届“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

二、大赛主题

“光联万物 华彩未来”。

三、组织单位

首届大赛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联合主办。“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

四、信息发布

大赛介绍、组织安排、赛事信息、赛事报名、结果发布、会议举办等各项信息,均通过“光华杯”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也可通过宽带发展联盟网站首页入口访问。

五、大赛安排

(一)赛事专题

大赛设置四个专题,主要包括3个业务创新应用领域 和1个技术应用创新领域,具体如下:

(1)新型信息消费专题,参赛作品面向满足信息消费新需求、新期待,聚焦千兆光网在信息消费领域的创新应用,包括但不限于超高清视频、VR/AR、智慧家庭、媒体融合等业务应用;

(2) 行业融合应用专题,参赛作品面向行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千兆光网在不同应用场景和生产制造流程的创新应用(含千兆虚拟专网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制造业、能源、港口、矿山、交通等;

(3)社会民生服务专题,参赛作品面向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关切,聚焦千兆光网在教育、医疗、文旅、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包含但不限于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文化旅游、智慧城市等;

(4)“IPv6+”技术创新应用专题,参赛作品面向“IPv6+”技术创新发展,聚焦千兆光网在促进“IPv6+”技术创新领域提升“IPv6+”技术应用范围、简化运维、开发新型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关键应用。

各专题详情可参见“光华杯”大赛官方网站-赛事通知公告,参赛对象需根据作品情况,选择相应专题提交参赛作品。

(二)大赛报名

大赛参赛单位、团体、个人通过大赛官网进行报名参赛,注册成功后,下载对应专题参赛模板(模板可在注册后从网站文档下载版块下载),并进入报名页面提交作品。作品材料提交审核后将不可修改或删除,请参赛单位、团体或个人确认作品信息填写无误后再提交申报。具体说明可见大赛官网。

(三)赛程赛制

(1)参赛作品征集:所有参赛作品在大赛官网上提交参赛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2)作品初审:2022年1月-2022年3月。由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选择入围项目参加大赛复赛,初赛评审细则可通过大赛官网提供的文档下载查看。

(3)大赛复赛:2022年3月,比赛地点为上海市。评审专家初审通过的相关作品,进入大赛复赛。复赛采取现场路演的形式,由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遴选出进入决赛的作品。

(3)决赛评审:复赛后同期举行,比赛地点为上海市。采取现场路演形式,由评审专家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决出大赛最终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等奖项。

(4)颁奖仪式:决赛后择期举行,地点为上海市。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并予以对外发布。

五、参赛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行业组织,团队或个人。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单位、团队或个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激励机制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若干项,并配有相应奖金奖励。

(二)配套支持

(1)对于优秀的创新应用案例,推荐进入地方相关产业孵化器,提供相关政府支持渠道和风投资金渠道;

(2)优秀案例集结成册出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宣传;

(3)涉及“双千兆”协同应用的专题优秀案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双千兆”标杆工程中予以考虑,并作为千兆城市评选的应用创新案例参考。

其他未尽事宜,详情可见“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官方网站。

  “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组委会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2021年11月1日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选人育人宗旨,规范组织程序,加强赛事监管,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做好举办竞赛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竞赛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主办单位研究,对大赛《章程》(附件1)《规则》(附件2)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制定《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附件3),从2021-2022学年第36届大赛开始实行。现将本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吉林省科协。

二、竞赛内容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前为省级赛事组织阶段。省级组织机构参照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省级赛事,并按分配名额(附件4)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赛事。

第二阶段:2022年3-8月为全国赛事组织阶段。大赛组委会组织作品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和终评活动。

申报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请各省级组织机构按时组织完成申报工作。各项比赛规则和申报指南,请登录大赛网站查阅(网址:https://castic.cyscc.org/)。

终评活动计划于2022年暑期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具体活动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22年9月至年底为总结阶段。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获奖通知、颁发证书和总结研讨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全国赛事的相关组织工作,分别委托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省级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参赛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和新制订的《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参赛师生宣讲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序推进大赛改革。

3.各地要加强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大赛章程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试行)

4.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选人育人宗旨,规范组织程序,加强赛事监管,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做好举办竞赛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竞赛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主办单位研究,对大赛《章程》(附件1)《规则》(附件2)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制定《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附件3),从2021-2022学年第36届大赛开始实行。现将本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吉林省科协。

二、竞赛内容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前为省级赛事组织阶段。省级组织机构参照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省级赛事,并按分配名额(附件4)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赛事。

第二阶段:2022年3-8月为全国赛事组织阶段。大赛组委会组织作品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和终评活动。

申报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请各省级组织机构按时组织完成申报工作。各项比赛规则和申报指南,请登录大赛网站查阅(网址:https://castic.cyscc.org/)。

终评活动计划于2022年暑期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具体活动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22年9月至年底为总结阶段。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获奖通知、颁发证书和总结研讨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全国赛事的相关组织工作,分别委托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省级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参赛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和新制订的《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参赛师生宣讲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序推进大赛改革。

3.各地要加强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大赛章程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试行)

4.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