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征集古都灯会主题、吉祥物

大同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我国十大古都之一。云冈石窟、北岳恒山、悬空寺、华严寺等一大批文物古迹享誉中外。厚重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赋予了这座城市独特的文化气质,也成为大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和动力。近年来,大同市委、市政府将文化旅游产业作为产业转型的战略性支柱和龙头来打造,古都灯会就是大同利用古城墙独特的文化优势精心打造的经典节庆文化品牌。

大同征集古都灯会主题、吉祥物

雄浑的城墙之上火树银花、流光溢彩,已经尝试举办的中国大同古都灯会既丰富了市民的节日文化生活,又使四海宾朋通过古都灯会走进大同、了解大同。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是大同古城墙合拢后的首届灯会,为了增加活动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组委会即日起面向全国开展有奖征集本届灯会主题活动。

    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征集方案

一、主办单位

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25日12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

四、征集要求

1.主题紧贴大同历史文化与时代风貌,体现古都文化与灯会特色构思;

2.主题语特点鲜明、文字精炼,简明易记、琅琅上口;

3.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报纸、网络等各种载体上传播;

4.主题字数12字以内;

5.应征者提交主题语不多于2条。

五、提交方式

1.应征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收件人地址dtnews@163.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征集;

3.除应征作品外,邮件内还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及必要的主题语说明。

六、评选时间

1.12月16日前,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择优选出50条,进行大众网络投票;

2.12月23日前,通过“大同新闻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tongnews)进行网络投票;

3.12月29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和负责人,结合网络投票研究决定最终选用的灯会主题;

4.12月30日,通过《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大同新闻网等媒体发布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和获奖名单。

七、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3名,奖励2000元;

网络人气奖10名,奖励300元,奖励灯会门票5张;

纪念奖30名,奖励灯会门票6张。

八、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将用于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宣传,作者作品的著作权和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所有;

2.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3.获奖作品(特约作品除外)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主办方,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

4.全部参赛作品,主办方及承办机构享有对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的权利,并署名作者;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咨询电话:0352-2429831

附:

2013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光照天下大同世界

2014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华彩古都大美大同

2016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来大同过大年观灯会好梦圆

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主题,期待着您的创意

    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吉祥物征集方案

一、主办单位

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

二、征集内容

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吉祥物(含吉祥物名称)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28日12月18日

四、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有美术设计功底的团体或个人

五、作品要求

1.灯会吉祥物形象需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能够直观体现古都大同和华彩灯会的特点,有一定的寓意和深度;

2.灯会吉祥物名称简洁明了、朗朗上口;

3.吉祥物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造型应符合公众的审美情趣,能获得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5.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

六、投稿方式

1.图稿电脑制或手绘稿均可,投稿电子图案的内存大小控制在1-3M,格式可以是TIF、AI、CDR、PSD等;手绘稿请用A4幅面纸张;

2.投稿者须提供含形象正面、侧面、背面图各一张的三视图;

3.投稿时,请登录“大同新闻网”官方网站下载或打印《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信息表》,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吉祥物的颜色说明、设计思路、名称含义等;

4.电子稿收件人邮箱:dtnews@163.com;手绘稿邮寄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办公楼2106室;

5.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入选作品请提供高清原图。

七、评选时间

1.12月19日前,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择优选出30幅(组),进行大众网络投票;

2.2017年1月5日前,通过“大同新闻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atongnews)进行网络投票;

3.1月9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和负责人,综合微信评选票数(30%)和专家意见(70%)研究决定最终选用的灯会吉祥物;

4.1月10日,通过《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大同新闻网等媒体发布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吉祥物和获奖名单。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2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

网络人气奖10名,奖励300元,并颁发证书;

纪念奖30名,奖励灯会门票6张。

九、特别声明

1.吉祥物以及名称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须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规范要求;

2.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将用于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宣传,作者作品的著作权和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所有;

3.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4.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主办方,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

5.全部参赛作品,主办方及承办机构享有对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的权利,并署名作者;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上述条款;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所有。

咨询电话:0352-2429831

    2017中国大同古都灯会组委会办公室

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龙南旅游知名度,树立龙南旅游新形象,全面唱响龙南旅游品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南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龙南旅游形象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止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设计方案,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体现龙南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特色。

2.文字精炼,韵味传神,言辞大气,响亮有力,具有冲击力。

3.字数限制在10字以内,并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二)形象标识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能充分反映龙南旅游的灵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个性特征。

2.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3.作品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五、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交。应征龙南旅游形象标识的,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复印件2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规格大小、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版。入围标识作品将另行通知递交矢量图。

2.应征投递方式

(1)寄送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41700。

(2)投稿邮箱:lnlyzj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形象标识)征集”)

(3)联系电话:0797-3512501联系人:李清鹏

3.所有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

4.应征作品须在2016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5.评选结果预计于2017年元月20日公布。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南县委宣传部所有。

六、评选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由龙南县委宣传部和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投票,同时接受网友、读者监督和抄袭举报等。

3.经公开投票后,由县委、县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宣传口号奖励标准。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龙南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

2.形象标识奖励标准。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龙南县旅游形象标识,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

八、特别声明

1.应征者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是原创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的宣传口号或形象标识;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无论采用与否,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其著作权归评委会独家所有,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评委会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围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中共龙南县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6日

连云港市公益广告设计大赛

连云港市公益广告设计大赛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共同主办的连云港市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接受社会各界报名参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中旬前):开展前期调研,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方案,下发通知,发布公告。

2、作品征集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县区、主办单位、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广泛征集各类题材参赛作品,完成作品的推荐上报工作。

3、作品评审阶段(2017年4月底前):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评审方案,邀请业界专家、主办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两轮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大赛组委会审定。

4、表彰刊播阶段(2017年5月底前):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举办表彰颁奖活动,并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刊播、刊发优秀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五个主题,每个主题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同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对于在大赛组织动员、宣传推介、推荐上报作品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由赛事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获奖作品将选送参加2017年江苏省“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公益广告专项赛事。

三、大赛主题

设计制作公益广告,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参赛作品要着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突出以下五大类内容。

1、孝善文化:围绕培育优良家风家训主题,重点挖掘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内涵,培植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家园。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引导人们养成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关爱子女、平等相处等遵德守礼习惯,凝聚厚重的家国情怀。围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突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理念,反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绿色环保、应急救援、大型赛会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2、文明交通: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礼貌驾车乘车,文明行路,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坚决抵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3、文明餐桌:围绕“拒绝餐桌浪费,缔造舌尖上的文明”主题,倡导“节约粮食、尊重劳动、俭以养德、俭以惜福”的就餐理念,号召市民合理点餐、文明就餐,宴席俭办、抵制浪费,吃剩打包、绿色消费,展示文明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健康用餐的餐桌文化。

4、文明旅游:围绕“文明是最美的风景”主题,倡导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讲究以礼待人、提倡健康娱乐、文明出境旅游,培育守公德、重礼仪,热情好客、安全有序的旅游习惯,自觉抵制不遵礼仪、不讲卫生、大声喧哗、乱涂乱画、不守秩序、高声交谈、不遵守拍摄规定、长期占用公用设施等游客不文明行为。

5、诚信经营:围绕诚信为本、以信立业主题,倡导诚心诚意、遵章守法、恪守承诺、一诺千金、有账必还的经营理念。在经济领域,坚持守合同、重信用、不虚假、不欺骗,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明码标价,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倡导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群众口碑等理念,自觉抵制弄虚作假、坑蒙欺诈、价格垄断、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四、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分为影视类作品、平面类作品

1、影视类作品(含动画)

①影视作品: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不要倒计时。成片FLV格式上传。

②动画作品:要符合动画广告的概念,创作方式及制作软件不限。24帧/秒,时间30秒以内,配音,配乐。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件,画面宽度500—800像素,不要倒计时。成片SWF格式或FLV格式上传。

2、平面类作品(含漫画)

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

五、创作要求

设计制作公益广告,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创作单位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反大赛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作者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及一切法律责任。

2、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3、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参赛作品须创意独特、传达准确清晰、结构严谨、制作精良、综合效果好,并适合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媒介上发布。

4、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兼顾地方文化,突出地域特色,丰富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符合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

5、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六、报送方式

大赛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者请在“连云港发布”微信(ID:lygfabu,关注后可点击“微观港城”“公益广告”菜单栏上传)或“连云港发布”客户端(可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连云港发布”下载即可)上传作品,如需电脑端上传,可登陆网址:http://form.mikecrm.com/A6Nk1v。所有参赛报名作品须以电子格式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技术咨询电话:85867305。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联系电话:85802696。

“寻找最美地名故事”网络征集

“寻找最美地名故事”网络征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属性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6〕11号)要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0月—2017年3月,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地名故事”网络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征集和评选各地民间地名故事,进一步深化地名普查工作中地名文化采集整理,丰富地名普查文化内涵,提升普查成果质量;进一步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更大范围传播当地地名故事,扩大地名普查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地名普查工作宣传效果,为加快推进普查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本活动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光明网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14日—11月22日。

四、投稿方式

光明网开设 zmdm@gmw.cn 投稿邮箱。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该邮箱。

五、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参与。请通知各级地名普查办,按照活动征集评选启事要求(见光明网“寻找最美地名故事”专题页面,网址:http://topics.gmw.cn/node_97714.htm),深入发动广大地名普查工作者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地名普查网站要开设专栏链接征集活动网址,扩大活动影响力和吸引力,更好宣传展示地名普查成果和地名文化。

(二)开展相关活动。此次活动将最终评选出“100个中国最美地名故事”并汇编出版,集中展示地名文化挖掘整理成果。要把组织此次活动与开展地名普查文化属性信息采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各级普查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进一步深化地名文化挖掘、地名故事整理工作,不断提高普查成果质量。

(三)积极报送稿件。要按照活动征集要求,在已形成普查成果基础上,安排专人进一步汇总梳理、加工提炼,形成文化内涵丰富的优秀地名故事。征集期间,每个省(区、市)报送数量不少于30个。

联系人: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秘书处王海粟,电话:010-58123210

光明网周硕頔,电话:010-58926203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环境保护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主题积极、思想精深、内容精湛、社会广泛认同的优秀作品,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为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这一有效载体,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环境保护部决定联合举办“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用好优质宣传资源,推出一批导向正确、思想精湛、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环境保护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宣传主题

以“改善环境质量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 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环境保护的新思路新论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二) 宣传环境保护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彰显中国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

(三)强化法治意识。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开展环保督察,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四)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宣传环境保护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倡导公众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评选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

(二)作品展播时间: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四、活动组织

(一)本次活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主办。其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有关机构参与创作、协调优秀作品展播等工作;环境保护部负责协调落实活动资金,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制作公益广告等事宜。此外,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环保部门参照上述分工,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工作。

(二)本次活动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承办,设立活动办公室,负责做好征集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工作。

五、参加方式

(一)参加对象:面向全国各级广电、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环保部门与本区域内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

(二)报名方式: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人员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活动办公室进行报名,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

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恒通伟业大厦7层,邮编:100011;联系人(收件人):崔自宝,010—64472609;电子信箱:cecpa2014@163.com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许旭,联系电话:010—86098540。

环境保护部联系人:李家祎,联系电话:010—66556895。

附件: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评审办法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展播安排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报名表

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展播情况统计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9日

灌云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

灌云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

为全力打造“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旅游品牌,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升灌云旅游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灌云县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灌云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元月31日截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形象生动,能准确反映“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这一主题和灌云旅游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要有独特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精练,庄重美观,易于识别与传播。

3.应征者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投稿人和署名人对作品的知识产权承担法律责任。

四、征集规则与作品权属

1.主办方给予获奖者相应额度的奖金,以此作为稿酬,且不再支付创作者其它费用。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以及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权利等,有权将其标识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为获奖者。

4.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源文件),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5.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主办,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与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2.组织评选工作由主办方组织实施,初选作品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众投票,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委员会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入围作品。

3.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作品3件,按照得分高低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评选结果将通过《今日灌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包括标识设计图片(jpg)电子文档和300字以内的创意构思与设计说明。以纸质方式送达时,请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和创意构思与设计说明各一式二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灌云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同时提供作品电子文档一份;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时,请将文件名设为:作者姓名+灌云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同时,请在来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联系方式: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城恒驰大厦8楼,邮编:222200

联系人:何洪斌、王习文;电话:0518-8816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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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