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十堰环丹江口库区全国自行车公开赛主题口号征集

2016中国·十堰环丹江口库区全国自行车公开赛主题口号征集

经市政府和省体育局决定,2016中国·十堰环丹江口库区全国自行车公开赛定于2016年11月27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天马大道举办,本届比赛旨在倡导全民健身、低碳环保意识,宣传十堰旅游文化资源。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加强宣传力度,组委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届全国自行车公开赛事主题口号及标语。现将具体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口号、标语要求体现2016中国·十堰环丹江口库区全国自行车公开赛全民健身、低碳环保主题,宣传推介十堰市“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张名片。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语言精炼,内涵丰富,富有感情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3、能充分体现对体育文化和体育精神的深刻理解。

4、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

二、评选方式:

2016中国·十堰环丹江口库区全国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广播电台和秦楚网公布入围的主题口号和标语。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情况下,最终确定入选主题口号一条,标语十条,其余入围作品将作为宣传口号。

三、报送方式:

请参加征选的单位和个人于征集活动开展期内将参选的主题口号和标语于11月17日前提交至组委会。(邮寄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2号2016中国·十堰环丹江口库区全国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联系电话:8125672,电子信箱:965705499@qq.com)请注明征选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征集会徽、会歌、主题词

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征集会徽、会歌、主题词

武汉市运动会是武汉市最高规格的综合性体育活动,第十届运动会将于2017年10月在蔡甸区举行,这是对武汉市全民健身运动以及竞技体育丰硕成果的集中检验,也是蔡甸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和人民群众奋发向上精神风貌的充分展示。为更好地宣传“市十运会”,激发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情,根据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筹委会安排,蔡甸区文化体育局特公开征集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会徽、会歌、主题词,具体要求如下:

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8日止。以邮寄方式递达的应征作品,以交寄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征集要求

1、设计简洁精炼,表意明确,含蓄隽永,应包含“武汉”“十运会”“蔡甸”“2017年”等字样或元素,主题突出,创意新颖。

2、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武汉精神,旋律明快,琅琅上口,令人振奋,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

3、歌词须用中文创作,可配英文,并易于为群众接受和传唱,时长4分钟以内。

4、参选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5、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以前未以任何方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3、应征者必须对其提交的参选作品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方式

1、投稿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文化馆(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8号),邮政编码:430100,联系电话:027—84942992,电子邮箱:cdwenyi@sina.com

2、设计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应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还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每件应征作品可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会徽提交的电子文件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会歌提交的电子文件包括歌词、五线谱或简谱曲谱,附以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

4、所有应征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寄送作品外包装上或邮件主题栏内均请注明“十运会作品征集”字样。

5、应征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评选办法

1、由蔡甸区文化体育局负责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名单另定),对应征作品分类、匿名评选,产生入选作品。

2、对入选作品进行公示,在武汉市、蔡甸区等相关媒体发布征求意见,产生优秀奖、创作奖。

3、最终结果征集活动主办方报市十运会筹委会审定,在市、区媒体公布,确定获奖作品并通知获奖者。

奖励办法

1、三个奖项各设优秀奖1名,歌曲奖金10000元,会徽奖金5000元,主题词奖金3000元,均颁发获奖证书。

2、三个奖项各设创作奖3名,奖金1000元,均颁发获奖证书。

3、入选作品凡出现雷同或无明显区别的,不重复计奖,以提交时间先后来确定,最先提交的获奖。

作品权属

1、所有优秀奖、创作奖作品著作权归2017年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筹委会独家所有,永久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作者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个人发布、发表及使用。

2、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筹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征集的会徽广泛用于市十运会UI视觉识别形象;征集的会歌广泛用于市十运会赛事、仪式演奏(唱),并永久用作蔡甸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的主题曲目;活动主题词广泛用于市十运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导语。

本次征集活动有关事宜,由蔡甸区文化体育局授权蔡甸区文化馆负责解释。

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全国征集

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全国征集

为进一步全方位推介泸水县成立65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广泛宣传泸水发展的光辉历程,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以文艺繁荣的成果向撤县设市献礼。经研究,即日起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体现泸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泸水县委

泸水县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

三、征集范围和内容

面向全国进行征集,结合泸水撤县设市主题,反映泸水城乡建设、市政设施、交通运输、生产生活、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名人轶事、风土人情、民风民俗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

四、征文细则

1. 作品在州级以上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播的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方可参加评奖。凡刊播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优先考虑作品入选。

2.作品体裁新闻消息、言论(包括社论、评论、述评、短评)、通讯(包括特写和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新闻作品,或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

3.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来稿应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语言清新,文字精练,提倡有独特的视角和个人的感悟。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4.作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导向正确,富有时代特色、社会效果好,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

5.本次征集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出版物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本次征集活动,接受电子版文档,每件作品请认真填写附件一《“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外宣刊播奖励申报表》。

7、温馨提示:广大作者可登陆“摆时之乡·中国泸水”网站(http://www.ynls.org.cn/),在“撤县设市专栏”、“民族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栏目,及其他新闻栏目查阅参考相关资料。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新闻类、文学类各1名,作品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各奖励3000元;

设二等奖6名(新闻类、文学类各3名,作品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各奖励2000元;

设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设优秀奖15名,各奖励500元;

设入围奖若干名,各奖励200元。

获奖作者由中共泸水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

投稿咨询:泸水县六库镇县级行政中心A1301(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投稿邮箱: ynlswx@126.com

联 系 人: 张丽燕 QQ:724059245

联系电话:0886-3629943

附件一:“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外宣刊播奖励申报表.doc

  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5日

新疆银行宣传用语征集

新疆银行宣传用语征集

在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位推动下,在中国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新疆银行已于近日获批筹建。作为新疆首家省级地方法人商业银行,新疆银行将坚持立足新疆、服务新疆,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共同打造新疆银行的品牌形象。为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疆银行宣传用语。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

二、征集对象:

关心和支持新疆银行的各界人士。

三、征集要求:

1.文字精炼,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2.体现新疆银行特点和核心价值观,具有亲和力,富有时代感。

3.立意新颖,寓意深刻,有简要的创意说明。

4.每位投稿人限报3条。

四、奖项设置:

(一)具体奖项:1.设特等奖1名,奖励奖金2万元或等值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及品牌手机一部,邀请参加开业庆典,成为新疆银行贵宾、自选银行卡号;2.设一等奖3名,分别奖励奖金1万元或等值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及品牌手机一部,邀请参加开业庆典,成为新疆银行贵宾、自选银行卡号;3.设二等奖5名,分别奖励奖金8000元或等值品牌平板电脑一台及品牌手机一部,成为新疆银行贵宾、自选银行卡号;4.设三等奖10名,分别奖励奖金5000元或等值品牌手机一部,成为新疆银行贵宾、自选银行卡号;设优秀奖20名,分别奖励奖金1000元或等值品牌智能手环一支,奖励新疆银行贵宾卡一张。

(二)获奖金者税金由作者自行缴纳,由新疆银行代扣代缴。

(三)领取奖金或奖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作品采用网上投递或手机微信投递方式,网上投递邮箱644245450@qq.com邮箱。

六、作品评审:

作品初选后,采用网上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确定各奖项获奖作品。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能一稿多投。若来稿为同一宣传语,权利归属第一时间投稿人。

2.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由此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投稿人承担。

3.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改编权、发表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4.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保留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女士咨询电话: 13565921013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组

2016年11月2日

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公开征集

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公开征集

为加大农业品牌化建设力度,着力打造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文字)作品。

一、征集时间

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

二、征集内容

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文字)。

三、征集范围

全国,应征主体不限。

四、征集要求

1.名称(文字)要能反映自贡市区域特点、城市文化、人文历史和农产品特色等一方面或几方面,越丰富多元越好,字数四个字以内。

2.名称(文字)要符合现代审美要求,内涵丰富、简洁流畅、通俗易懂,新颖独特、具有显著性。

3.名称(文字)符合商标注册及商标法律法规要求。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作品附《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征集表》(详见四川在线http://www.scol.com.cn)、名称设计及内涵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及原创性声明,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投送要求与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邮寄等方式投送。电子邮件发送至zgnyj@163.com,信件邮寄至四川省自贡市汇东路279号自贡市农牧业局经济作物站(邮政编码643000),电子邮件主题栏及信件信封注明“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征集”。信件邮寄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投递方式,以收到投稿邮箱发送的确认回执日期为准。征集单位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应征作品。

联系人:童龙炜

联系电话:0813—8102472,13547401901

六、评选方式

征集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选取优胜作品。

七、奖项及转让费

本次征集评选优胜作品6件,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6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每件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每件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1万元人民币。择优选用优胜作品作为自贡市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名称。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单位与获奖应征主体签订奖金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按约定,支付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补偿)费。若无优秀作品入选,一、二等奖均可空缺。

八、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自贡日报》、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gov.cn/)等媒体适时公布。

九、征集须知

1.每个应征主体作品(品牌名称)设计稿件不超过2件,不向征集单位交纳任何费用,邮寄费用自理。

2.应征作品(品牌名称)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3.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一经投稿,在获奖公告发布前不得再次进行其他征集、参赛、发表或授权使用,违者将被取消应征主体资格,已发奖金,全额追回,相关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负责,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应征作品如有雷同,按投稿先后顺序,取在先者参评;所有应征稿件恕不退还;征集单位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活动的优胜作品著作权归属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优胜作品复制、出版 (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优胜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遇特殊原因,征集单位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7.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获奖优胜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单位要求及通知时间前,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8.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自贡市委农工委自贡市农牧业局2016年11月1日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征集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征集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由国家住建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共同承办,将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在广西南宁举办。为进一步扩大本届园博会的影响力,体现公众广泛参与的办会原则,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本届园博会“生态宜居 园林圆梦”办会主题的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

二、征集内容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于2017年3月1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

四、奖项设置  

(一)设置吉祥物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叁万元;设置优秀奖9名,每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二)设置主题曲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叁万元;设置优秀奖9名,每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三)设置宣传口号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设置优秀奖9名,每名奖励人民币壹仟元。

(四)以上各奖项除规定奖品外,还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纪念品一份。

五、具体征集方案、参选者资格要求、参选作品要求以及参选办法等内容请下载附件。

联系方式:0771- 6770920    王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二届园博会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征集方案.doc

附件2:第十二届园博会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3:第十二届园博会征集活动确认书.doc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筹办工作指挥部宣传工作部

丽江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丽江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公益广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国家经济发达、社会精神风貌健康积极向上的体现。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培育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决定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现将征稿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丽江市工商局

丽江市文明办

丽江市广告协会

丽江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丽江日报社、丽江市文广局、丽江市广播电视台、丽江网、 《丽江读本》、古城区委宣传部、玉龙县委宣传部、古城区电视台、玉龙县电视台、丽江纳西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昆明聚贤传媒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丽江市新世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丽江飘扬广告公司

四、参赛单位

丽江市广告协会会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五、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

六、大赛主题及内容要求

大赛主题: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保护未成年人、文明旅游

内容要求:着重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为”、“自强自爱自信自立”等方面。

不得抄袭、剽窃,版权、肖像权和文责均由参赛者自负。

七、作品形式及要求

A类(平面设计类):海报、油画、摄影等皆可,可以是电脑制作,也可以是手绘。电子版请提交设计源文件(如psd、esp格式等);打印版请用A4纸打印(分辨率:300dpi)。

B类(文案语音类):广告标语,丽江对外宣传语等。文案可以只有文字标语而语音同时配有声音文件和文字表述。

C类(动画类):FLASH、DV、POWERPOINT等,时间限定为2分钟以内。

以上各类作品要求配有广告语,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构思,同时都需提供广告主题及解说。

所有参赛作品均标注落款: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宣

八、参赛形式

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

九、投稿方式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请将参赛投稿作品统一发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组委会邮箱,邮箱地址:gyggds@foxmail.com ,联系电话:0888—5156382。

投稿要求:投稿稿件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十、作品评比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采取先刊播后评选的规则。由组委会将收到的参赛作品安排在各媒体平台上刊播,再进行评奖(若未在媒体平台上刊播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评分由专业评委评分和网络投票评选两部分组成,评分各占50%。为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参赛作品进行编号,作品在媒体平台上刊播和网络评选时只标注编号,不标注作者名字等信息。评委评选时将各个作品用投影仪展示,展示的作品也只显示编号,不显现其他参赛人个人信息。

十一、奖项设置

A类(平面设计类)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 5名 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B类(文案语音类)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 5名 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C类(动画类)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 5名 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奖1名,从以上三类作品中选出,奖金:8000 元。

获奖作品将在《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丽江热线》、古城区电视台、玉龙县电视台、《丽江读本》微信、《走进丽江》微信、《掌上丽江》微信等平台展播。所有参赛作品一经选用,版权归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