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佛山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佛山科技创新生态,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精神,我局决定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佛山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届大赛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承办。

现将大赛具体方案(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参赛。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黎敏珊、李祺勋,0757-86658753。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佛山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举办2023年红寺堡区禁毒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全民禁毒宣传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宣传毒品预防教育知识,讲好禁毒故事、传播禁毒声音,营造良好的禁毒舆论氛围。现就开展红寺堡区禁毒短视频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以揭示毒品危害(侧重宣传新型毒品及替代物、麻精药品滥用危害)、传播禁毒知识、反映毒品问题治理成效,以及宣传禁毒工作典型事迹、案例、帮扶故事等为主要内容。

二、参赛对象

红寺堡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团队、社会组织、院校师生、禁毒形象大使、禁毒网红、短视频创作爱好者等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参赛均可。

三、征集作品要求

紧扣“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报送作品力求创新,突出原创性、公益性、短视频传播性。

(一)必要元素。主题鲜明、创新创意,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主题文字(自拟)。

(二)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且以前从未公布过,作者需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三)公益性。作品版权归本人所有,将无偿提供给红寺堡区禁毒办用于宣传教育工作(用于公益广告、新闻发布、制作视频及展览等用途),参加活动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参赛作品报自治区禁毒办后,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四)传播性。作品具有新媒体传播特点,在传播速度、传播互动、社交传播方面优势明显。

(五)作品规格。短视频作品时长15秒到120秒为最佳。上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保持画面平稳、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格式为MP4或AVI,请勿提交其他格式作品。作品前3秒片名标题版,注明作品名称、时长。所报作品请勿压制“创作单位或作者”等字样。

四、大赛日程安排

(一)作品征集:即日起至6月12日

(二)作品评审:红寺堡区禁毒办将于6月13日-6月14日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推荐参加自治区禁毒短视频大赛。

(三)作品展示:6月27日-7月31日组织对获奖作品在各成员单位新媒体账号进行展播。

五、评审表彰

大赛设获奖名额16个,其中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6名,优秀奖5名,由红寺堡区禁毒办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单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单个奖金1000元、优秀奖单个奖金500元)。

六、投稿方式

视频作品+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hsbqjd@163.com或直接报送至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10室。每个作品电子文档署上文件名:作品类型+《作品标题》+地区(单位)+作者姓名。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红寺堡区禁毒办将纳入年终禁毒工作综合考评,各乡镇、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通过各部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号等广泛发布参赛内容,积极动员本辖区、本部门的网络达人、专业团体、禁毒网红、视频拍摄爱好者参与活动。各乡镇,教育局、团委、工会、妇联、融媒体中心至少报送1部作品。

(二)紧扣主题、对标禁毒。参与大赛的短视频作品要围绕禁毒主题,以普及毒品知识,宣传毒品危害,介绍防毒技能,颂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活动等为主要内容。

(三)广泛宣传、掀起热潮。各乡镇、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后期要结合红寺堡区参赛作品,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掀起禁毒宣传高潮。

联系人:马平 0953-5099292

附件:红寺堡区禁毒短视频大赛报名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数字健康创新应用大赛暨第四届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3〕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委属(管)医院,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2020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连续举办了三届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能大赛,已成为卫生健康行业覆盖最广、规模最大的网络安全赛事,检验了参赛队伍网络安全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攻防对抗的实战水平,强化了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了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工作融合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委决定举办第一届全国数字健康创新应用大赛暨第四届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能大赛。有关安排如下:

一、赛事设计

(一)大赛主题

数据驱动创新  共享创造价值

(二)大赛赛道

大赛分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技能等三个主题赛,细分为8个赛道,其中健康医疗大数据主题赛设置方案设计、算法模型、应用创新3个赛道,医学人工智能主题赛设置智能影像、精准医疗、数智健康、数智中医4个赛道,网络安全技能主题赛设置网络攻防演练赛道。

二、参赛对象

国内注册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单位法人,其中联合申报单位不多于3家,主体申报单位为1家,团队组队成员不可超过5人。其中,参加网络攻防演练赛道参赛队伍应为医疗卫生机构。

三、报名方式

赛事官方网站线上报名

健康医疗大数据主题赛网址:bigdata.chim.org.cn

医学人工智能主题赛网址:hai.zjhia.org.cn

网络安全技能主题赛网址:chcsc.chima.org.cn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6月30日。

五、大赛赛程

具体赛程见各主题赛官方网站,网络安全技能主题赛赛程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等奖项,并为获奖选手和单位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次大赛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开展,详细规则和赛程见赛事网站。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

伊向华、樊铭一,010-68791356、68791355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周红,010-6879248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吴思静、吴家道,0571-87709418、87709378

中国医院协会:刘华,010-842859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5月11日

关于公布湖南省高校“青春学习堂”短视频大赛结果的通知

根据《关于举办湖南省高校“青春学习堂”短视频大赛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2〕25号)部署要求,经学校申报、网络展示、专家评审等共评选出教师组特等奖5个,一等奖8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21个;学生组特等奖23个,一等奖39个,二等奖71个,三等奖113个;优秀组织奖22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省高校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思政教育方式方法,用好“青春学习堂”“奋斗青春号”等平台载体,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 湖南省高校“青春学习堂”短视频大赛获奖名单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8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决定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大艺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大艺节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大艺节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项目类别

  大艺节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其中戏剧(戏曲)部分与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戏剧节融合举办,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大学生戏剧节暨第七届福建省大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的通知》(闽文联〔2023〕31号)。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三)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作品的参加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闽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在职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五、活动安排

  (一)高校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8月)

  各高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各高校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于9月15日前按照报送要求,将本校活动总结和经遴选并公示后的优秀节目、工作坊、作品和案例等相关材料报送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具体报送方式另文通知)。每所普通高等学校均要推报至少一个项目。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11-12月举办省级集中现场展演,由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分别承办,主要内容有: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并择优推荐至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相关高校。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艺术节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优秀组织奖由全省大艺节组委会根据各高校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学校艺术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校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艺术节各阶段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校级集中评选,有活动宣传报道、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未组织校级艺术节及展演的学校原则上不能参评。

  七、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负责活动整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艺术节各项组织工作。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美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高校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四)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艺术节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陈贤登、郑娟娟,联系电话:0591-87091370、87091348。

  附件:1.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五种类别,其中戏剧(戏曲)项目按闽文联〔2023〕31号文执行。

  (一)集体项目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个人项目

1.声乐

  声乐节目包括美声、民族、通俗三类唱法,自选一首作品演唱,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自选一件乐器演奏,可从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选择,乐器自备,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舞蹈节目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自选一个舞蹈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4或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甲组:本科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6个、艺术作品6件;高职高专院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个、艺术作品3件。乙组: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可报送艺术表演节目4个、艺术作品6件。艺术表演类项目中,各校推报的个人项目不得超过所推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数量不包括戏剧项目。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人限报1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人限报1幅。

  2.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参赛。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3.已获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或本年度已参加其他省级及以上赛事的节目和作品,不得重复申报本届大艺节(如已参加福建省第五届经典诵写讲比赛的节目和作品,不得再参加本届大艺节)。违规参赛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4.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最终推报全国展演的节目,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二)格式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学生艺术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存在虚假信息或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集体性、实践性、互动性、体验性的视觉艺术创作实践项目。

  一、工作坊内容

  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报送工作坊,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或MPG2格式)。历届已获奖工作坊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队与人员要求

  以高校为单位组队,每所高校甲组可报送1队,乙组可报送3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四、展示要求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一定数量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福建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各学校、各院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选题范围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大艺节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内容征集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

  (三)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四)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六)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经验做法

  (七)高校美育资源与社会艺术资源共享共建典型做法

  (八)高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经验做法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一)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对齐,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间距设为0.5行。如有副标题需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二)报送方式

  案例经高校组织评选推荐,由高校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本科高校不超过8篇,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篇。历届已获奖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关于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3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国卫办宣传函〔2023〕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疾控局、科协,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业务主管协会、委属(管)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继续推动健康知识普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需求,现决定于2023年5月—12月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3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国科协。

(二)承办单位。

健康报社。

(三)协办单位。

北京医院、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妇幼健康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北京儿童医院、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四)支持单位。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华网、健康中国、科普中国及中国中医政务新媒体平台、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媒体平台提供媒体支持。

二、作品推荐主题

(一)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如环境卫生治理、改厕适宜技术、病媒生物防制、科学消毒、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食物中毒防治等,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三减三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安全与急救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二)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如积极老龄观和健康老龄化理念、医养结合、养生保健、体卫融合、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老年人跌倒等伤害预防、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

(三)妇女健康相关主题。如妇女常见病防治、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管理、产后保健、生殖保健等。

(四)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如母乳喂养与科学育儿、儿童保健、性教育与青春期保健、预防肥胖、心理健康、防治龋齿、脊柱健康、预防过敏性疾病、防范意外伤害等。

(五)近视防控相关主题。如近视定义、危险因素、临床表现、培养健康用眼行为、建设视觉友好环境、日间户外活动、近视筛查矫正等。

(六)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相关主题。如心脑血管疾病高危患者筛查、危险因素干预、健康生活方式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的方法和推广、心脑血管急危重症家庭急救常识、先心病的早期识别和家庭健康管理、心脏术后康复等。

(七)癌症防治相关主题。如癌症病因预防、防癌筛查、康复、癌症就医指导等。

(八)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如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预防接种等。

(九)中医药科普相关主题。如中医药基本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的理念和方法、常见疾病的中医药预防和保健、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常识等。

每个作品限报以上一类主题。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表演类。包括演讲(参演选手限1名)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上述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

(二)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长视频、电视栏目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不超过5分钟。长视频时长为5分钟以上。电视栏目单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剧集总数不超过30集。

(三)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专题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音频、广播剧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20分钟,有声书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40分钟。

(四)图文类。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一图读懂(长图)、海报等。科普图书应当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当具有原创性。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一图读懂(长图)、海报等需上报JPG格式文件,海报尺寸要求为60cm×80cm。

(五)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及健康科普传播机构建立的健康科普类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健康资讯、科普知识、政策解读等健康信息以及在线健康服务,不含个人公众号。同一名称微信公众号既有服务号又有订阅号的,选择一个参与评选。作品需上报名称及二维码,并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800字以内。

四、时间进度

(一)组织动员和作品上报(2023年5月—6月)。各省份鼓励本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协会、学会、媒体、健康相关企业等积极参加,指导相关单位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页面报名;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业务主管协会、委属(管)医院组织好本系统、医院参赛;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直属单位、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局直属(管)医院组织好本单位参赛。鼓励各省份优先推荐2022年—2023年省级健康科普大赛优秀作品。各类作品上报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二)省级初审和网络展示(2023年6月—7月)。6月10日前各省级卫生健康委统筹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疾控部门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报送本省份审核联络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后台开通审核权限后,可凭借指定账号登录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管理后台。各省份充分发挥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作用,组织集中评审并对本省上传的各类作品的科学性、政策性进行审核。各省份应当在活动启动后每周定时审核作品,初审截止日期为7月10日。7月15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复赛作品。各省份复赛作品数量不超过上报作品总量的20%。审核通过的作品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页面以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华网、健康中国、科普中国及中国中医政务新媒体平台、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媒体平台进行展示,动员媒体进行传播。

(三)专家复审(2023年8月)。8月31日前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省份报送复赛作品进行复审,确定入围作品名单。

(四)专家终审(2023年9月—10月)。10月30日前举办表演类决赛和其他类别终审会,组织媒体评审和专家评审对入围作品进行终审,评出各类优秀作品名单。

(五)发布名单和总结交流(2023年11月—12月)。12月20日前各主办单位联合发布各类优秀作品名单和入围作品名单,根据各省份以及相关单位报送作品情况及评选结果,公布优秀组织单位等,举办总结交流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大赛将组建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代表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组建大赛评委会,由相关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国家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委会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分。

(二)参赛作品要严格符合征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

(三)参赛作品以健康科普为主,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鼓励采用地方特色、地方方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呈现。

(四)参赛作品需加强对自身内容的审核,不得使用不规范地图,不得滥用红十字标识以及不规范医疗机构标识,不得含有色情低俗、暴力血腥、个人隐私等内容。

(五)表演、视频、音频、图文类参赛作品的创作时间应为2022年5月之后,网络账号类时间应为2022年5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年以上)。已参加过往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的非网络账号类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六)表演类作品内容需经过相关业内专家对科学性、趣味性进行审核,并在公开场合进行过讲解、表演。视频、音频类作品需已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流量网络传播平台播出及发行并有一定的传播量。

(七)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提供的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或演讲者承担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展示,且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联系人:赵俊

健康报社联系人:胡彬、王珊珊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3年5月8日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105号)精神,我市制定了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大力推动国家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本届赛事是在省科技厅指导下,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共同举办的高规格赛事,是落实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双创活动,营造创业氛围的重大活动。

三、六安市赛分三个阶段进行:报名、初赛、复赛。根据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组织优胜企业参加安徽赛区决赛。

四、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6日和6月23日,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六安高新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六安大学科技园,各县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充分认识本届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发动,广泛动员,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每个县区不少于5家),并积极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确保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圆满成功。

五、联系方式

1.六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闵睿

电话:0564-3379738  18098765796

2.六安裕科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  武前好

电话:0564-5151115  19856019673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实施方案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六安市赛实施方案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105号)精神及方案要求,在安徽赛区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六安市科技局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赛事并制定六安市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 主办单位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 指导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3. 支持单位

六安市委网信办

六安市教体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六安市委

六安市金融监管局

六安市产投公司

3.承办单位

六安裕科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

5. 协办单位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六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

(二)六安市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

三、参赛条件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 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 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 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6. 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安徽赛区赛事分为三个阶段:报名、初赛、复赛。

(一)报名

1.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2. 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初赛

1.时间:2023年7月3日-7日

2.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决定入围复赛的企业名单。

(三)复赛

复赛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日

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六安赛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

1.复赛采用8+4模式答辩评选:参赛选手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初创企业组与成长企业组分别抽签);

2.拟聘请5名专家任大评委,并聘请10名相关单位人员和企业家组成大众评审团,每家参赛选手将接受5名大评委及10位大众评审团现场评分,综合总分作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并现场公布,参赛选手现场签字并确认成绩;

3.比赛出现并列情况时,由评委讨论后,公布最终结果。

五、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评选规则

1.由5名评委和10人大众评审团进行评选,须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2.每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大众评审团以举牌方式进行,每牌加0.1分;以全体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和大众评审团的加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

3.以参赛企业最终得分排名作为晋级或淘汰标准。

(二)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分值(初创组)

分值(成长组)

技术和产品

30

30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15

15

行业及市场

20

20

团队

30

25

财务分析

5

10

六、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一)六安市赛奖项根据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最终报名数量确定,分别不超过参加复赛企业数的30%。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面向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设组织奖。

(二)入围安徽赛区决赛并获奖的企业,由省科技厅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并将获得以下支持:

1. 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予以优先支持;

3. 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地区按规定对获奖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4. 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5. 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6. 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关于举办第三届“汇川杯”纺织智能设计学生大奖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汇川杯”纺织智能设计学生大奖赛的通知

  中纺教〔2023〕12号

  各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聚焦关键核心领域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培养造就创新创意生力军,经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间举办第三届“汇川杯”纺织智能设计学生大奖赛,以更好地展示纺织服装相关院校科研成果,为产品开发及工艺创新提供新理念、新思路,提升中国纺织机械产品设计与开发水平,推进新工科项目落地。大奖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

  中国纺织机械协会

  承办单位: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众仁智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纺织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全国纺织服装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

  (二)参赛项目

  各参赛院校择优选择参赛项目,每人或每支参赛团队限报2个作品。

  (三)组队要求

  一个项目的参赛团队主要成员人数不得多于8人并选出一名队长,参赛队伍成员合理分工、学科交叉、优势结合。

  (四)指导教师

  参赛个人或团队需要确定专门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可以是院校教师,也可以是企业导师,总人数不能超过2人。每名指导老师指导的参赛团队数量不能超过2支。

  三、大赛内容

  (一)参赛项目范围

  参赛作品鼓励原创,体现纺织智能创新与创意,以产品设计与应用为主线,围绕纺织装备及辅助配套装备自动化设计、纺织器材设计、智能传感器开发与生产管理系统智能化设计等,满足应用需求,具有潜在的市场价值。

  (二)大赛组别

  大赛分为本专科组和研究生组。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

  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二)预赛

  各参赛团队需要提交参赛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PPT演示文件或视频等压缩文件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到组委会电子邮箱。(注:参赛材料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称-院校名称-项目负责人-大学生组/研究生组”)

  预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选出若干优秀参赛作品进入决赛。

  (三)决赛

  决赛于2023年10月中旬举办,届时将邀请学术界和企业界人士组成评委,负责作品评审。鼓励参赛个人或团队携带作品参加决赛,每个参赛项目采用15分钟展示和5分钟专家质询的方式,专家当场评分,根据成绩确定最终排名,评选出各等级奖。

  五、参赛须知

  (一)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所有,主赞助单位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二)所有参赛者填写的资料(包含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均有权宣传、展示所有参赛作品,无须支付任何版权费。

  (四)总决赛设置等级奖,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对获奖项目保留十天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存在抄袭、学术造假等资格不符的情况,则取消该项目的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项目所在院校下届大赛的参赛资格等处罚。

  (五)本次大赛不向参赛学生及院校收取任何费用,有意参加者请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此表邮件或传真于2023年5月26日前发至组委会。

  六、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中国纺织机械协会

  梅宝龙电话:010-58221177-629,13693555952

  传真:010-58221076;邮箱:meibaolong@ctma.net

 

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       中国纺织机械协会

2023年5月6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明确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赛事组织与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加大参赛发动力度,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并做好本地区赛事组织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地方赛,于5月15日前提交设立地方赛申请表(附件2)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鼓励带动各地市科技金融分中心参与地方赛赛事组织工作。支持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科技金融分中心积极承办大赛省决赛,于6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承办大赛省决赛意向表(附件3)。

二、加强大赛创投专家遴选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和创投机构对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附件4)的省内外创投专家,可将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附件5)、个人简历(附件6)、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附件7)签字盖章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评委库,并根据评审需要邀请担任大赛评委。

三、加大大赛政策支持和服务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完善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重点为本地参赛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科技信贷等政策支持,以及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支持,大力开展行业论坛、投融资对接、项目成果展、创新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广泛组织大赛宣传推广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积极与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强大赛宣传,吸引更多民众关注大赛,吸引更多机构与企业参与大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申请举办专业赛事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精神,各地市结合自身产业和发展实际,积极申请举办相关专业赛赛事。赛事方案及相关地市科技部门申请函,请于5月15日前提交至工作邮箱skjt_guoyq@gd.gov.cn,我厅审核报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复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李丽娜、陈邦平、李秋实,020-87683149、87687652、87680361

(二)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郭昳琦、汤明,020-83163891、83163911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504室

电子邮箱:skjt_chenbp@gd.gov.cn

附 件:1.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2.设立地方赛申请表

3.承办大赛省决赛意向表

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

5.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

6.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个人简历表

7.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

省科技厅

2023年5月5日

关于举办第一届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华文化实践大赛的通知

为在全球进一步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国际青少年中华文化交流活动,中国新闻社从2023年5月开始,举办第一届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华文化实践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赛代教,重点引导海外华裔青少年学习中华文化、爱上中华文化、运用中华文化,感受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成长为中华文化的传承人。

一、举办时间

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

承办单位:中国新闻网、中国侨网、中国华文教育网

大赛将成立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赛区组委会共同来执行。

三、比赛主题

传承·传播·交流

四、参赛对象

以热爱和学习中华文化的海外华裔青少年为主(具备华侨或华人身份),适当吸收海外其他族裔青少年和国内“三侨生”参加,参赛对象年龄为6周岁至28周岁之间。中国的出国留学人员和因公出国人员,不在参赛对象内。

五、比赛项目

汉字设计类:以个人形式参赛,比拼“汉字+图像”设计作品(纸质手绘作品和电子手绘作品均可)。

书法类:以个人形式参赛,仅限软笔书法。

国画类:以个人形式参赛,仅限中国画,题材限于人物、山水、花鸟。

民乐表演类:以团体形式参赛,乐器须全部为中国民族乐器。

六、年龄组别

少儿组:6周岁至12周岁,即在2010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青少组:13周岁至18周岁,即在2004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青年组:19周岁至28周岁,即在1994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七、比赛流程

大赛分为两个阶段:赛区选拔赛和全球总决赛。选手先经过赛区选拔赛,优胜者进入全球总决赛,决出获奖者。

赛区选拔赛:5月,参赛者创作作品,经大赛平台线上提交作品,选出每个赛区进入总决赛的名单。

全球总决赛:6月,在每个赛区的指定地点线下举行,决出大赛的获奖名单。

获奖者来华参加研学及颁奖活动:8月,在北京举行,5天4晚,往返国际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获奖者自理,抵达集结点之后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具体时间及安排以活动通知为准)。

八、报名参赛

即日起,参赛者通过中国华文教育网的线上大赛平台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

参赛者选择自己所在国或地区赛区,再进行报名。所在国或地区没有设立赛区的参赛者,可报名中国及联合赛区。国内“三侨生”报名中国及联合赛区。每个参赛者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民乐表演以团队的名义统一注册报名。

赛区选拔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九、比赛要求

(一)比赛内容

1.赛区选拔赛

汉字设计类: 用汉字“桥”进行创意设计,要求作品体现文字内涵的同时具备可读性、能识别;

书法类:书写唐诗宋词的名句或名篇,4字以上,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国画类:绘画主题、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

民乐表演类:自选曲目一首,曲目风格不限,原创、改编、移植、节选均可。

2.全球总决赛

汉字设计类:用汉字“家”进行创意设计,要求作品体现文字内涵的同时具备可读性、能识别;

书法类:书写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的名句或名篇,要求4字以上,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作品内容须不同于选拔赛;

国画类:绘画主题、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须不同于选拔赛;

民乐表演类:曲目须为中国乐曲,风格不限,自选一首,改编、移植、节选均可,须区别于选拔赛作品。

(二)作品规格

汉字设计类:纸质手绘作品材料不限,单幅,A3尺寸(42 cm×29.7cm);电子手绘作品300分辨率,单幅,色彩模式CMYK,A4尺寸(29.7cm×21cm)。

书法类:单幅,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竖开大小为:34.5cm x138cm,横开大小为:69cm x69cm)。

国画类:单幅,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

民乐表演类:为团体赛,每团人数3人以上(含3人),不超过7人,不设指挥,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提交方式

汉字设计类、书法类、国画类:纸质作品在拍摄或扫描后,以数码照片的形式,在比赛平台上提交。数码照片规格要求:JPG或PN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分辨率达到300dpi。汉字设计类的电子手绘作品通过平台直接报送。

民乐表演类: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OV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横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表演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视频内容中不出现所在国家(地区)名称、表演者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等文字识别类内容。

赛区选拔赛阶段,由参赛者自行线上提交作品。

全球总决赛阶段,参赛者在指定场所完成比赛后,留下作品由赛区组委会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线上提交。

(四)其它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创作,如发现由他人直接创作、他人代笔,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者应保证其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或参赛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获得优秀个人奖的纸质作品,需提交原件(由赛区组委会负责)。原件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十、评审

1. 评选原则

大赛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和表演符合比赛相关规定,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相应年龄段的表现形式,鼓励作品表达真情实感,追求创新创意。

2. 评选阶段

赛区选拔赛:由赛区组委会组建评审团队对选拔赛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进入总决赛的名单。。

全球总决赛:大赛专家委员会对进入总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全球总决赛的获奖名单。

十一、奖项设置

优秀个人奖:由汉字设计类、书法类和绘画类评出金银铜奖;

优秀团体奖:由民乐表演类评出金银铜奖;

优秀教师奖:优秀个人奖和优秀团体奖的指导教师获该奖;

优秀组织奖:组织100名以上参赛者(4赛项相加)的赛区组委会获该奖。

大赛另设网络人气奖。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086-10-68315039、15600559299(微信同号);丁老师,电话:1391199095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