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要求,以大赛为载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激发数字乡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果应用落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网络强国建设,在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共同指导下,举办2025年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数智赋能 强农兴村

二、大赛时间

2025年5月至10月

三、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

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河北省委网信办、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三)承办单位

河北省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邯郸市委网信办、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央视网、启迪之星

四、参赛对象

大赛秉持开门办赛原则,面向全社会开放,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鼓励农村基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赛。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可参赛。

所有参赛者分为A组和B组。其中,A组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须以单位名义参赛,可多家单位联合参赛;B组以团队名义参赛。具体参赛资格要求:

1.A组:所有参赛单位(企业、事业、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应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置。从事数字乡村领域相关业务或具有相关项目实践经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运作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如多家单位联合参赛,须明确参赛牵头单位。

2.B组:所有参赛人员应为年满18岁的自然人,从事数字乡村领域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以团队名义参赛,团队成员3-5人,并明确团队负责人,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五、赛道设置

大赛立足数字技术在“三农”领域的应用,突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设置以下5个赛道。

1.乡村数字富民产业赛道:聚焦数字技术在助力传统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乡村新业态等领域的应用。

2.乡村数字治理赛道:聚焦数字技术在农村智慧党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村务管理、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智慧应急等领域的应用。

3.乡村数字惠民服务赛道:聚焦数字技术在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信息无障碍、农村数字金融、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4.乡村数字文化赛道:聚焦数字技术在乡村网络文化产品创作、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传统村落保护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文化设施数字化改造等领域的应用。

5.智慧美丽乡村赛道:聚焦数字技术在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等领域的应用。

六、报名事项

参赛者应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http://szxc.cfis.cn/)。报名时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报名成功。如多家单位联合参赛(A组),需提供每家单位的盖章声明。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可再作任何修改。

1.报名有关要求:

(1)参赛者报名信息须准确、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存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不得在政府采购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参赛者应接受参赛当地省(区、市)网信办或大赛组委会包括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尽职调查,审核未通过的参赛者将不能参赛。

2.作品提交:

报名成功后,应根据所选择的赛道按时提交参赛作品(可在大赛官网下载参赛说明及相关模板)。每个赛道仅可提交1个作品。A组同一参赛主体最多提交3个作品,B组同一参赛主体仅可提交1个作品。作品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可再作任何修改。参赛作品有关要求:

(1)参赛作品须保证原创性,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任何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如仅拥有参赛作品部分知识产权,应提供其他所有权人授权参赛证明)。一经发现或权利人提出并查证,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应作脱敏脱密处理,内容不得体现参赛者联系方式。

七、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参赛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颁发奖金或奖品、获奖证书。奖金总额87万元,具体如下:

(1)一等奖3个 奖金10万元/个 总金额30万元

(2)二等奖6个 奖金5万元/个 总金额30万元

(3)三等奖12个 奖金2万元/个 总金额24万元

(4)优胜奖30个 价值0.1万元的奖品/个 总金额3万元

2.特别奖项。视情对具有一定创新性、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引领力的参赛作品进行奖励。

3.优秀组织奖。对在作品征集和赛事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区、市)网信及农业农村部门授予优秀组织奖。

4.突出贡献奖。对积极参与大赛、支持举办赛事的单位授予突出贡献奖。

5.注意事项。对于经查实违反参赛规则的获奖者,组委会保留收回或拒绝授予其奖项的权利。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八、选手权益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获得以下权益:

1.案例推介:获奖作品将入选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编制的优秀作品集,并通过数字乡村共建共享平台等进行宣传推广。

2.宣传展示:获奖作品可在大赛媒体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3.产融对接:将为进入决赛的参赛者提供产融合作对接机会,为与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提供对接渠道。

4.供需对接:将为进入决赛的参赛者提供供需对接渠道,助力参赛者拓展市场。

5.交流学习:获奖作品团队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等活动。

九、时间安排

大赛包括赛前动员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及颁奖仪式四个阶段。

(一)赛前动员报名阶段

6月,参赛者统一在大赛官网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提交作品,组委会将对参赛者资格和参赛作品等进行初审。

(二)初赛阶段

7月,由各省(区、市)网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初赛,组织推荐入围复赛作品。最终入围复赛作品将通过大赛官网对外公示。

(三)复赛阶段

8月-9月,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胜奖和入围决赛作品,评选出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入围决赛作品将通过大赛官网对外公示。

(四)决赛及颁奖仪式阶段

10月,在河北邯郸举行决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等对入围决赛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决赛次日举行颁奖仪式,邀请获奖选手代表参加。决赛及颁奖仪式阶段,将组织大赛获奖团队和有关政府部门、专家、投资机构等举办见面会、专家座谈会等。

赛事咨询:张家铭 17600510717

田英雷 13011851314

吕慧彤 13521283895

报名咨询:齐媛媛 13522560881

汪丹丹 13601121401

2025年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组委会

2025年5月30日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纪念,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 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的要求,进一步贯彻2016年中央《关于落实发展 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及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以“决胜全面小康 聚焦‘三农’发展”为主题的“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即日起向全国农民摄影家和爱好者征稿。

一. 特别要求

  1. 凡具有农业户籍的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翻拍或扫描之电子文件均可)。
  2. 大展仅接收电子投稿。文件格式均为JPEG,文件大小限500kb以内。
  3. 农民朋友如在摄影志愿者辅导下参与大展活动,请在注册投稿时,注明辅导人姓名、联系电话。
  4. 请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或扫描海报所附的二维码进入征稿启事,点击链接至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投稿,并可查阅大展活动信息与内容。

二.  时间规定

截稿时间:2016年9月30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拍摄时间:2014年1月 1日至截稿日

三.  征稿细则

  1. 征稿分为纪录类、艺术类及手机摄影单元。
  2. 投稿人可依据情况选择不同类别投稿。同一作者可投送多种类别,但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
  3. 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之作品谢绝投稿。
  4. 投稿者需实名注册,认真按照网上参展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5. 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请将组照按照顺序上传;艺术类、手机摄影单元谢绝组照。
  6. 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7. 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8. 投稿作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9. 咨询电话:010-65288011   联系人:黄燕

四.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规定,“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设置入展作品共计120件,每位投稿作者最多可入展3件作品,稿酬各人民币500元/件。

主办方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其作者支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 特别说明

  1. 纪录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题材。

重点关注:

1) 农村中的“新貌”:多角度记录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村和农民的巨大变化,展现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文化生活、民主管理等有关农村建设的“新貌”。

2) 农业中的“新业”:着重记录农业发展中的“新业”,关注农业发展中的“六次产业”(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农业科技、互联网+,以及当下农村生产生活创新、创业以及发展变化。

3) 农民中的“新人”:关注“走进都市的新农民”、“回乡创业的新农民”,关注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与个体,聚焦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生活。

4) 农村发展的“新态”:紧跟时代、真实记录当下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变化和问题,推动农村发展进步。反映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精准扶贫的实施;关注留守儿童生 活、教育、家庭和身心成长等现实;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社会福利、养老保障、文化生活等现状;在外农民返乡日记;记录原生态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表现农耕文化 的传承等新态势、新观念等等。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3.手机摄影单元:仅限手机拍摄的各类题材摄影作品,入展作品需提供相应的原始数据。

4.释义:

1)纪录类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2)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及事件要点)。

3)纪录类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

4)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纪录类、手机摄影单元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对违规者将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本届展览评选结束后,将选出的入展作品信息在中国摄影展览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7)中国摄协万名摄影志愿者可积极推荐、帮助自己身边的农民摄影人参与影展。入展作者的辅导人将获得“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优秀摄影志愿者”荣誉证书。(参与细则详见《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摄影志愿者工作指南》)

8) 为了展现新农村建设十年历程,中国摄影家协会在举办“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的同时,特别举办“新农村纪实摄影工程邀请展”,诚邀广大摄影家以对比的 方式,将十年间拍摄的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等的不同变化,以影像的形式予以见证,主办方将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  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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