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征稿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摄影艺术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摄影艺术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西安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展览以“时代影像 中国精神”为主题,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汇聚并展示近三年以来我国摄影艺术优秀成果,以影像记录和呈现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诸多建设成就,围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等内涵,展现中国人民追梦圆梦的激情和奋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艺术研究院、陕西省文化厅

执行单位: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场地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场地:亮宝楼展览馆

五、展览规模

本展览作品计划展出摄影作品300件左右。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近三年以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摄影作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参展。

七、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单幅作品,讲求瞬间影像的说明力和艺术感染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6至10幅作品,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由等要素齐全)配有详实说明文字。

(三)作品应有JPEG和RAW双格式,前者用来网上投稿,后者用来在入选后制作展品。投稿作品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四)投稿使用网络方式,数据文件为JPEG格式,要求为长边为800像素、文件大小在700K以内。

(五)参展作品应为2013年以来创作的作品。

八、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投稿。截稿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二)评选:

评选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下旬进行。每位参展作者展出作品不超过2幅(组)。

评选结果将在文化部官方网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中国摄影家网予以公布。所有入选作品,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始文件(具体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交原始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九、作者待遇

(一)凡参展作品,每幅(组)按800元支付稿酬。

(二)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评奖。

(二)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均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主办单位拥有参展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等影像复制权,并可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四)参展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联 系 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010-64938782  010-64959004(传真)

(二)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联 系 人:赵平利

联系电话:13992829139,029-87907032(传真)

电子邮箱:syjmsc@163.com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5月

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一、活动名称

中文名称: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英文名称:The 9th Chinese Bridge——Chinese Proficiency Competition for Foreign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二、活动主题

中文主题:学会中国话,朋友遍天下

英文主题:Learn Chinese, Double Your World

三、活动目的

为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以激励其学习汉语的热情,增进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促进各国青少年学生的友谊。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广播电视台

(三)大赛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

五、参赛对象

年龄15岁至20岁、具有外国国籍、在外国出生并成长、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在校中学生。已获奖的上届来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可连续两届参加比赛。

六、比赛内容

 (一)汉语语言能力及中国国情知识

参考试题集将在赛事官方网站(bridge.chinese.cn)、网络孔子学院(www.chinesecio.com)公布;

建议参考网站: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

(二)口语表达能力比赛

自选或规定题目演讲。

(三)才艺比赛

歌曲、舞蹈、曲艺、杂技、器乐、书法、绘画、剪纸、武术、传统体育等。

(四)综合学习能力

通过培训,重点考核选手的中国语言文化综合学习和实际运用能力。

七、比赛形式和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将在国外各赛区举行。决赛将于10月14日至30日在中国举行。来华参赛团队的往返国际机票及在华食宿交通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一)预赛(9月5日前)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孔子学院等相关教育机构组织选拔并推荐。每个团队含参赛选手2人、观摩选手2人、带队辅导教师1人。

(二)决赛(10月14日至30日)

以个人竞技和团队合作的形式完成比赛各环节,通过累计积分制和晋级赛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类奖项。个人奖项的评选实施累计积分制;团体奖项将在团体洲际晋级赛和团体总决赛中决出。

八、奖项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

    团体奖:

团体总冠军1个,团体洲冠军5个,团体优胜奖12个。

最佳网络人气团体奖1个,优秀网络人气团体奖3个。

   个人奖:

选手综合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选手单项奖5名,最佳口才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表演奖、最快进步奖各1名。

最佳网络人气个人奖1名,优秀网络人气个人奖3名。

除以上奖项外,其余参赛选手获得个人优胜奖。

优秀领队教师奖:

评选出优秀领队教师10名。

(二)奖励办法

团体总冠军、个人综合一等奖选手:获来华攻读学位课

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自2017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并被授予”汉语之星”称号;

团体洲冠军、个人综合二等奖选手:获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自2017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团体优胜奖、个人综合三等奖及个人单项奖选手:获2017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最佳网络人气团体奖和个人奖选手:获2017年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优秀网络人气团体奖和个人奖选手:获2017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优胜奖选手(未获以上奖项的其他选手):获2017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

优秀领队教师(10名):获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以上奖项、奖励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提供。

九、比赛评判

决赛期间,组委会邀请语言、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担任评判工作。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赛事官方网站:bridge.chinese.cn

邮件地址:chinesebridge-zxs@hanb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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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

2016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新蓝网)、杭州米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电影家协会、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杭州爆米花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评奖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网络视听业界知名人士参加评审。

二、活动主题

大赛以“绿色、创新、梦想、励志”为主题,通过精彩感人的影像,寻找感动、传递温暖、凝聚正能量。在G20峰会背景下,展示浙江创新、开放、绿色、发展的新风貌;本次大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发掘微电影新力量,汇聚青年电影人才,推动微电影产业发展。

三、奖项和奖金设置

1.作品奖

一等奖1个    奖金5万元

二等奖5个    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15个   奖金各5000元

2.单项奖

最佳导演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摄影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编剧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各1人   奖金1万元

3.最佳短视频奖

G20主题获奖微电影:奖金各5000元

4.新锐导演扶植基金6万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类型为微数字化视频,内容须围绕反映全国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等相关元素进行创作,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展现各地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改革发展成就和人文故事等。参赛作品应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构思巧妙、积极向上,着力刻画最美人和事、讴歌人间真善美。本次大赛特设“携手G20•城市十分钟”微视频单元,号召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周围时事热点。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

具体要求:

1.原创作品需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时间在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2.原创短视频单元作品时间在10分钟以内;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5.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6.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五、活动安排

1.大赛暨新锐导演扶植计划启动(5月初)

2.报名征集期(5月初~8月31日)

3.评选期

(1)初评(9月中旬)

(2)中评(9月底)

(3)定评(10月中旬)

4.颁奖典礼(10月底)

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陆新蓝网(www.cztv.com),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成片。(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网络上传为rmvb、mov、MP4、mpeg格式。)

2.寄送报名:登陆新蓝网(http://www.cztv.com),下载报名表,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五份,连同参赛作品DVD光盘一张,一同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4号C座103新蓝网,邮编:310005。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七、作品展示和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该参赛作品使用权。

2.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以及其它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展播不局限于网络平台(例如影院/电视台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作品。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5.组委会保留对其它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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