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江门赛区)暨2025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预通知

江科〔2025〕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江门赛区)暨2025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报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5〕16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现将大赛要求和报名流程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因创而聚,向新而行

  二、市赛组成

  (一)市赛由行业赛、港澳赛、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构成,同一企业/团队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二)行业赛、港澳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项目参赛。

  (三)本次市赛的报名和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进入市赛决赛阶段的企业,现场路演可采用VCR展示或PPT介绍等形式,不做硬性要求,制作成本由企业自理。

  三、参赛条件

  (一)行业赛

  1.企业为江门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作要求,市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对往届参加市赛并获奖的企业,不得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报名参加本届赛事。对2020年之前参加市赛获奖的,并承担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逾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参与本届市赛。

  6.参赛企业在比赛过程中若相关信息资料发生变动,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大赛组委会备案并作出相应调整后,方可在新参赛资料基础上参加后续比赛。

  (二)港澳赛

  1.港澳赛参赛企业/团队需包含至少3名成员,成员信息一经报名提交不可修改;每人仅能在当年加入一个参赛项目报名参赛,参赛项目间人员信息重复属无效报名。

  2. 参赛企业/团队经营规范,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港澳赛主要面向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202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为非上市企业。

  4.参赛企业、参赛项目、项目负责人已参加往届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不参与本届赛事。

  5.港澳赛参赛企业/团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成员中有港澳籍人士(需提供政府颁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往来内地通行证);

  ②成员中有获得港澳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人士(以学位证书为准);

  ③成员中有在港澳地区学习、工作超过一年以上人士(以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文件为准);

  ④在内地注册的港澳出资、参股企业(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⑤注册成立于港澳地区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证及编号)。

  注:港澳赛参赛企业/团队,须在参加市赛决赛路演答辩前,已在江门市注册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扶持奖金。港澳赛参赛项目只参加市赛流程,不逐级推荐参加省赛或国赛。

  (三)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

  1.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所有参赛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所在国法律,无重大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每个参赛人只能参与一个参赛项目,参赛项目间人员信息重复属无效报名。

  2.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需具备人工智能或机器人的相关技术/行业背景。参赛项目应聚焦人工智能或机器人领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或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与他人无产权纠纷,使用开源技术或涉及敏感领域需提前声明合规性,因侵权产生的责任由参赛者负责。

  4.参赛企业、参赛项目、项目负责人已参加往届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不参与本届赛事。

  注: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参赛企业、个人或团队,须在参加市赛决赛路演答辩前,已在江门市注册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扶持奖金。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的参赛项目只参加市赛流程,不逐级推荐参加省赛或国赛。

  四、报名流程

  (一)行业赛报名

  1.报名方式: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行业赛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2.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15日。

  (二)港澳赛报名

  1.报名方式: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或团队需通过“江门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且同时将完整的参赛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大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市赛小程序是港澳赛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

  3.参赛项目确认及初审:由大赛承办单位对报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并将结果汇总推荐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三)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

  1.报名方式: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个人或团队需通过“江门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且同时将完整的参赛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大赛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市赛小程序是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

  3.参赛项目确认及初审:由大赛承办单位对报名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并将结果汇总推荐报送至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五、赛事安排

序号

赛事安排

赛事时间

1

市赛动员宣讲及培训

5-6月

2

参赛报名

行业赛:即日起至6月15日

港澳赛、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即日起至7月30日

3

赛事培训

7月

4

各行业赛、港澳赛、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

(现场路演)

7-8月

5

尽职调查

7-8月

6

市赛决赛(现场路演)

9月中旬

7

入围国赛项目跟踪辅导

9月

8

赛后跟踪对接服务

10-11月

  六、奖项设置

  全程参与市赛并获奖的项目将授予相应的证书和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无偿资助。

  (一)成长企业组:

  一等奖1名,各≤50万元;

  二等奖2名,各≤20万元;

  三等奖10名,各≤6万元;

  优胜奖若干,无扶持资金。

  (二)初创企业组:

  一等奖1名,各≤10万元;

  二等奖2名,各≤5万元;

  三等奖6名,各≤3万元;

  优胜奖若干,无扶持资金。

  注:1.对已参加往届江门市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其参赛成绩等次未取得突破的,不予以财政资金补助;2.港澳赛和海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的参赛企业/团队,须在参加市赛决赛前,已在江门市注册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扶持奖金。

  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

  大赛组委会(代章)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0-8228160)

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

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湖北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聚集和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搭建服务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科技、金融和产业相融合,打造湖北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要求,我省今年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止。

二、报名条件

大赛分为团队组和企业组,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往届我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的湖北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三、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湖北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资本谷)www.capivalley.com专题页面“2016湖北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注册,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根据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六个领域,选择相同或相近领域进行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参赛;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参赛。

(二)从2016年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有所调整,将通过大赛予以择优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赛。

(三)鼓励有积极性并承诺按照大赛统一要求实施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单独设立分赛区,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中予以一定的支持,有意举办地方分赛区赛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递交申请,申请中应提出具体工作机构、实施方案等。

(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五、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南艳群      李济文

027-87135655 027-87133931

技术支持:027-65382549

电子邮箱:gxzxpt@163.com

大赛交流QQ群:167331392(2016湖北创新创业大赛)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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