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经研究,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办赛宗旨、参赛对象、组织方式、赛制规则等进行全面改革。现将制定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5年1月9日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为CASTIC,以下简称“创新大赛”)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教育部竞赛管理相关规定,本着与创新大赛主办单位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创新大赛是一项面向国内15至24岁青少年举办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活动,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托举科技英才的高水平科普平台。

第三条创新大赛的宗旨是: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面向适龄青少年群体,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和批判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塑造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以赛促训、以赛代练、以赛会友,发现和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造有组织成体系开展青少年科研训练、托举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平台。

第四条创新大赛每学年举办一届,按照年龄段分为青年组(18至24岁)和少年组(15至17岁),主要赛事内容包括:关联赛事遴选、参赛选手推荐、举办创新大赛现场活动。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仅用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不适用地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入选关联赛事,相关赛事主办单位应履行其办赛主体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是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主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指导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创新大赛获奖者进行联合表彰。承办地省级人民政府可作为当届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和保障创新大赛现场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代表组成。组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修订创新大赛实施办法;建立创新大赛组织工作领导机制,决议竞赛相关工作事项等。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创新大赛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创新大赛的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授权确定,包括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地省级科协等机构。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当届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并组建相关工作团队;推动各项筹备工作的具体落实,共同提供经费等支撑保障;全面负责创新大赛的组织协调、赛事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创新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科技、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创新大赛关联赛事遴选评估、赛事组织工作督导、竞赛考察题目审核等。

第十条 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科技、教育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在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下制定评审办法,独立完成评审工作,并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

第十一条 创新大赛设立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专家和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评审纪律,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评审结果具有最终裁定权。

第十二条 创新大赛设立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由科研机构学科专家、教育专家和一线教育工作者组成,负责对推荐选手在参赛过程中是否遵守科学研究道德、科技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创新大赛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和干扰,公平、公正地完成评估、评审、监督和审查工作;须严格遵守回避原则,凡涉及与参赛代表有亲属、辅导、咨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赛事公平公正情况的,不得参与创新大赛相关工作。

第三章 赛事申报和遴选

第十四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面向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开展18至24岁青年科技竞赛申报和遴选,面向各省级科协开展15至17岁少年科技竞赛申报和遴选。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竞赛活动,入选赛事作为创新大赛的关联赛事开展选手推荐及相关组织工作。关联赛事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赛事遴选程序。

(一)启动申报:评选当年5至6月,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发布关联赛事遴选通知,明确申报条件、遴选办法和申报方式,有意向的赛事主办单位可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组织遴选:评选当年7至8月,创新大赛专家委员会评选确定关联赛事名单。

(三)名单发布:评选当年9月,发布入选赛事名单。

第十六条赛事遴选标准。

(一)青年组

1.申报主体:原则上须为全国学会主办的赛事。如全国学会下设分支机构举办的赛事已形成较高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可破格申报。

2.赛事对象:申报赛事面向18至24岁青年人群开展,参赛形式不限,个人或团队均可,鼓励团队形式参赛。优先考虑国际化水平较高的赛事。

3.赛事规模:至少已连续举办两届,每届赛事参与培养指导的科技工作者不少于300人,参赛人数不少于1000人。

4.学科领域:赛事须符合“四个面向”总体要求,围绕中国科协年会发布的重大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和产业技术问题对应的学科领域开展(数理化基础科学、生命健康、地球科学、生态环境、制造科技、信息科技、先进材料、资源能源、农业科技、空天科技),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赛事。

5.组织机制:申报赛事应具有完整、系统、成熟的竞赛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赛章程、规则、实施细则、奖励方案等;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

(二)少年组

申报赛事面向15至17岁少年人群开展,竞赛以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科技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有科学规范的赛事组织程序,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在本地区具有较好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赛事举办符合属地有关规定。原则上面向各省级科协牵头主办的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申报和遴选。

第十七条创新大赛建立关联赛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如因赛事组织原因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创新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赛事入选资格,该赛事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四章 选手推荐

第十八条入选关联赛事每年可按照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在其当年举办赛事的优胜者中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创新大赛,推荐名单应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第十九条推荐标准。

(一)青年组

1.推荐选手的年龄,按竞赛当年7月1日为计算时点,为年满18周岁、未满25周岁。

2.推荐选手应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具有从事科研的潜力和明确的科技报国志向。

3.推荐选手须在关联赛事中获得奖项(团队或个人项目均可)。

4.每项关联赛事可推荐20名获奖选手申报创新大赛,如推荐获奖团队,每个团队最多推荐5人。原则上应在当届竞赛最高奖(或一等奖及同等奖项)获奖选手或团队中择优推荐。各关联赛事推荐人员中女选手占比应不少于25%;同等奖项条件下,优先推荐西部地区或女选手。如在创新大赛申报期内,当届关联赛事尚未举办,可推荐上一届获奖选手。

5.推荐选手在相关赛事活动中不得有违反相关竞赛规则、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其相关创新作品的内容或研究过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二)少年组

1.推荐选手的年龄,按竞赛当年7月1日为计算时点,为年满15周岁、未满18周岁。

2.推荐选手应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实践活动,展现出对探索未知的浓厚兴趣和投身科学研究的初步志向。

3.推荐选手须在关联赛事中获得奖项(团队或个人项目均可)。

4.每项关联赛事可推荐5名获奖选手申报创新大赛,承办地关联赛事可适当增加当届推荐名额。如推荐获奖团队,每个团队最多推荐3人。原则上应在当届竞赛最高奖(或一等奖及同等奖项)获奖选手或团队中择优推荐。各关联赛事推荐人员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选手。如在创新大赛申报期内,当届关联赛事尚未举办,可推荐上一届获奖选手。

5.推荐选手在相关赛事活动中不得有违反相关竞赛规则、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其相关创新作品的内容或研究过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第五章 审查

第二十条 获得推荐资格的参赛选手,在组委会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报,申报时须提交申报书和诚信承诺书。

1.申报书:按要求完整填写当届创新大赛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推荐选手、指导教师须填写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二十一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在申报结束后对参赛选手的推荐资格和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创新大赛现场活动期间,参赛选手须按要求现场展示其在关联赛事中的获奖作品,创新大赛科学道德和伦理审查委员会专家对选手的现场综合表现、是否遵守科学研究道德、科技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将取消相关人员参赛资格,并视情扣减相关赛事下一届创新大赛推荐名额。

第六章 现场交流评审

第二十三条 创新大赛现场活动每年在暑期举办,原则上为期五天。期间举办竞赛及展示交流活动,打造青少年科技嘉年华。

第二十四条 创新大赛根据年龄组别和学科领域设计现场挑战任务,经综合各环节评审成绩,确定获奖名单。现场竞赛着重考察选手知识应用、动手实践、创新思维、批判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十五条参赛选手须本人参加创新大赛现场评审活动,如未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第二十六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动员园区(企业)科协邀请大型国企、民营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企业现场与选手交流,选定后续支持对象,提供实习实训等成长支持。

第七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综合参赛选手现场各环节评审成绩,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创新大赛组委会按组别为表现突出的选手颁发“中国科协主席奖”,各组别授奖比例约10%,为其余通过审查的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第二十八条每届创新大赛结束后,组委会根据各省组织发动情况、各关联赛事推荐选手参加创新大赛情况、企业开展成长支持活动情况等对关联赛事组织单位、园区(企业)科协等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由创新大赛组委会为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创新大赛组委会联合社会相关机构设立专项奖,由设奖单位对优秀选手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或提供后续成长支持等。

第八章组织管理

第三十条各主办单位安排专人作为创新大赛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及时将重要事项报告本单位相关部门并协调办理相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创新大赛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启动阶段:征求主办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后,以中国科协办公厅名义印发竞赛举办通知,启动竞赛活动。

赛事遴选、代表推荐和审查阶段:确定、发布入选关联赛事名单;对推荐选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等。

现场活动阶段:协调主办单位筹备实施创新大赛现场活动,协调关联赛事主办单位组织选手参加活动。

日常管理:根据需要提出实施办法修改建议;组织修订实施办法;筹集竞赛活动经费;招募合作企业;开展与竞赛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受理创新大赛相关质疑投诉。

第三十二条入选关联赛事主办单位应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参与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规范赛事组织程序,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要求,建立规范的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严格竞赛评审和结果认定过程,公开竞赛结果及申诉渠道,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及影响竞赛公平公正举办的情况发生;做好参赛选手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遴选程序公平公正,组织推荐选手参加创新大赛各项现场活动。

第三十三条各省级科协、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单位应做好创新大赛的宣传推广,积极推动所在地高校和中学建立、完善科技社团,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实践和入选关联赛事活动。

第九章 监督处置

第三十四条创新大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创新大赛参赛选手及评奖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五条 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如经查实存在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赛事或参赛选手进行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各赛事申报单位及参赛选手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提交申报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选手或参加创新大赛各项活动,其所有参赛行为均受本实施办法约束。

第三十七条参赛选手展示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创新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相关作品进行展览、出版、发行以及在其他公益科普活动中使用。

第三十八条对于参赛选手未在申报前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而造成的损害,或相关作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参赛选手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创新大赛延期或取消举办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发布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同时废止。

中国科协关于公布首届“科技伦理前沿谈”全国征文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强化科技伦理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科技伦理意识,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了首届“科技伦理前沿谈”全国征文大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评审公示,现将获奖作品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中国科协

2023年7月1日

首届“科技伦理前沿谈”征文大赛获奖名单

学术论文类获奖名单

观点研究类获奖名单

公众科普类获奖名单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行中国科协“百年风华 青春向党”青年演讲大赛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科协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营造科技界热烈庆祝建党百年的喜庆氛围,展现广大青年科技人才、科协青年干部砥砺奋进风采,根据《科协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重点部署,拟开展中国科协“百年风华 青春向党”青年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1年5月下旬至7月中旬。

二、参赛对象

40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和科协青年干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演讲内容

以“百年风华 青春向党”为主题,以守初心、担使命、做贡献为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汲取革命先辈和科学大师的榜样力量,重点讲述自己的奋斗故事或身边人身边事,展现新时代科技人、科协人的青春风采。

青年科技人才:演讲重点为听党话跟党走,紧密结合本领域本专业,投身“四个面向”。可从科研攻关(如前沿探索、“卡脖子”短板攻坚、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如科学普及、人民健康、生态环保、脱贫攻坚、开放交流等),科学家精神等角度阐述。

科协青年干部:演讲重点为坚定理想信念,紧密结合岗位工作,履行“四服务”职能。可从有效联系服务、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投身做优“科普中国”、做强“科创中国”、做精“智汇中国”、做实“科技工作者之家”和构建国际创新合作网络,提升“七种能力”等角度阐述。

四、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采用征集演讲稿的方式(文稿不超过2000字),选手应结合个人工作,突出典型事迹,文稿选取的事迹应真实、可亲、可敬、可学,具有说服力、感召力和榜样示范作用。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学服中心”)负责组织全国学会进行征集,兼顾理、工、农、医、交叉等各领域。请各全国学会一般各推选出不少于5篇演讲稿(其中青年科技人才入选比例不低于2/3)。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负责组织地方科协以及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进行征集。请各省级科协(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推选出不少于10篇演讲稿(其中青年科技人才入选比例不低于2/3);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推选出不少于2篇演讲稿(员工超过100人的单位推选不少于5篇)。

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应充分动员本地区(如各级地方科协以及高校、园区、企业等基层科协组织)、本领域(如本学会涵盖的相关学科领域和成员单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干部参加。可定向邀请本身具有先进优秀事迹的青年科技人才进行征集,鼓励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等奖项获得者和奋斗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实验室科研一线的工作者积极参与。

请各全国学会于6月14日(周一)前将演讲稿、报名表(见附件)、演讲视频(不超过15秒)等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学服中心电子邮箱(nj@cast.org.cn)。请各省级科协,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于6月14日(周一)前将以上材料汇总后报送至人才中心电子邮箱(gbpx@cast.org.cn)。

6月17日(周四)进行评选。初赛将推选出100名选手进入复赛(另行通知)。

(二)复赛

复赛于6月25日(周五)在京举行,采取个人演讲、现场评审方式。个人演讲可配备背景音乐、TED演讲、PPT或视频、实物展示等,每位选手8分钟(包括简要自我介绍)。最后综合评定出10名特等奖选手进入决赛,其他选手评定为一、二、三等奖。

(三)决赛

决赛定于7月中旬在京举行,采取汇报展示形式。进入决赛的10名选手将由专业演讲团队指导,进行演讲能力培训。联合专业团队精心挑选、设计表演形式,力求创新性与艺术性相统一,重在展示青年科技人才、科协青年干部风采。决赛将采取专业评审和现场投票结合的方式产生最具人气奖等特色奖项,同时表扬优秀组织单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组织方要将本次演讲大赛作为科协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结合青年党史学习小组演讲赛等工作扩大科协影响力,精心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挖掘先进事迹,协助打磨文稿,在组织中团结服务好参赛选手、评委、故事主人公等各类科技工作者。

2.精心选优,严格把关。通过本次大赛赋能、发现、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工作者,激发其投身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协工作的热情。选题注重充分展现党中央对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关怀,展现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科技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中国科学家群体的精神风貌。

3.广泛动员,扩大宣传。大赛通过科协“一体两翼”的组织优势,突出思想教育性和参与普遍性,引导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和科协青年干部学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优秀选手纳入中国科协党校校友库,大赛后可组织获奖者在本地、本系统开展宣讲活动。后续拟作为央视相关节目推荐人选进行节目录制。复赛选手演讲稿拟结集出版。决赛实况精编剪辑后,在各大主流视频平台播出。

人才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  叶  010-62165289  13521619025  曲胜东  010-62165295

邮  箱:gbpx@cast.org.cn

学服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春华  010-62197652

邮  箱:nj@cast.org.cn

附件:“百年风华 青春向党”青年演讲大赛报名表.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1年5月27日

中国科协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总决赛计划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在天津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部、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创新方法研究会、天津市科协、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

三、赛事安排

1.大赛设立企业创新方法、大学生TRIZ杯和工业工程创新方法等3个专项赛事。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创新方法研究会、天津市科协、天津市科技局和西青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大学生TRIZ杯专项赛、工业工程创新方法专项赛赛事方案另行发布(详见大赛官网)。

2.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分省级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5日至10月31日为省级决赛组织阶段,由省级科协和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省级决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组织选拔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第二阶段:总决赛安排在11月中下旬。总决赛项目数额为200个左右。各省级赛区推荐参加总决赛的名额将在大赛报名结束后,依照各省级赛区有效报名参赛项目数量按比例确定,即时在官网公布。

3.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总决赛分理论测试、项目展示和电视擂台赛三个环节。

理论测试全员参加,理论测试成绩按适当比例计入参赛队总成绩(参考书详见官网通告)。

项目展示全员参加,成绩按适当比例计入参赛队总成绩。

总决赛电视擂台赛由10支左右优胜团队和1支举办地直通车团队争夺大赛金银铜奖。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理论测试、项目展示已做好线上活动预案,电视擂台赛已做好无观众录制预案。请各地参照总决赛方式,因时因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员赛事安全。

4.大学生TRIZ杯专项赛、工业工程创新方法专项赛前三名在总决赛进行集中颁奖。

5.参赛团队请登录科创中国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官网(http://www.qiyekexie.com/portal/scds/index.action),统一报名参加企业创新方法专项赛,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至9月20日。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团队和企业参加大赛;地方科协与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协同,共同推进;地方科协组织要将有关工作融入“科创中国”品牌建设。大赛组委会将把以上工作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

大赛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关注官网后续公告。

联系人: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赵悠扬 010-65085830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高健  010-58884882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夏爽  022-83219745

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400-180-41881

中国科协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2日

第二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有关全国学会:

由中国科协主办的第二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于2017年12月在天津举办。此次大赛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天津市科协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技术创新方法(占比80%)和管理创新方法(占比20%)的理论测试,创新方法在创新项目中的实际应用。

二、大赛流程

大赛采取地方、行业初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初赛阶段。2017年9月30日-11月15日为地方、行业初赛组织阶段。地方、行业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相关全国学会参照大赛组织方案自行组织。组委会将根据地方、行业初赛报名结果按比例分配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名额并予以公布。

(二)总决赛阶段。12月7-9日为全国总决赛阶段,设创新方法理论测试、项目展示和擂台赛三个环节。

三、参赛报名

参加地方、行业初赛的参赛队(项目)需按要求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报名请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cxffds.scei.org.cn)。大赛官网为各地方、行业初赛提供组织报名的网络平台支持。

本届大赛报名日期为2017年9月1-25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大赛官网后续通告。

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赵悠扬010-65085830

李晓青010-65085830

刘成朱010-62177307(传真)

电子邮箱:cxffds@163.com

(二)官网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涛029-88851145  15991604073

崔强029-88851145  15529356020

附件:第二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组织方案.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7年8月25日

探知未来”2017年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通知

科协普函联字〔2017〕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团委学校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团委学校部,各相关学校科协、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动员和激励广大学生参与科普创作,促进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扩大科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中国科协科普部和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决定继续开展“探知未来”2017年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12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分赛区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馆、山西省科学技术馆、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馆、上海科技馆、安徽省科学技术馆、山东省科学技术宣传馆、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广东科学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四川科技馆、贵州科技馆、青海省科学技术馆、宁夏科学技术馆、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泰安市科技馆

独家公益支持:中国三星

公益合作组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

三、参赛对象及赛区设置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中学组,参赛对象包括初中、中专、技校、高中等在校学生。

第二类为大学组,参赛对象包括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在校学生。

每支参赛队伍最多3名队员,最多1名指导教师。进入决赛队伍须有1名科技馆指导教师,每位科技馆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支队伍。

(二)赛区设置

全国设15个赛区。各参赛队根据赛区划分参与比赛。

(按行政区划排名)

1. 北京赛区: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馆

2. 太原赛区:山西省、陕西省

承办单位:山西省科学技术馆

3. 哈尔滨赛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馆

4. 上海赛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承办单位:上海科技馆

5. 合肥赛区:安徽省、江西省

承办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馆

6. 济南赛区:山东省(除泰安市)、河北省

承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宣传馆

7. 泰安赛区:泰安市、河南省

承办单位:泰安市科技馆

8. 长沙赛区:湖南省、湖北省

承办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馆

9. 广州赛区:广东省(除东莞市)、福建省

承办单位:广东科学中心

10. 东莞赛区:东莞市、香港、澳门、台湾

承办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11. 南宁赛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12. 成都赛区:四川省、重庆市

承办单位:四川科技馆

13. 贵阳赛区:贵州省、云南省

承办单位:贵州科技馆

14. 西宁赛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承办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15. 银川赛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

承办单位:宁夏科学技术馆

四、赛制设置

(一)大赛命题

2017年大赛分为“创意作品”和“科普实验”两个单元,全方位考察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动手操作的综合能力。

1. 创意作品单元

类别 命题 面向对象 说明
创意作品单元 未来教育 大学组 科技文创产品设计,各赛区可根据本赛区具体情况再细化命题的具体方向
未来出行 大学组 聚焦解决出行问题的桥梁设计
中学组
科普实验单元 火星探索 中学组 结合展教活动开展
风能利用 中学组 结合展教活动开展

第一组为未来教育,主要开展科技文创产品设计。本组命题结合科技场馆教育,鼓励参赛者开展科普教育载体的设计开发,包括科技文创产品、科普教具等,并将创意作品应用到科技场馆。各赛区承办单位可结合地区特色和需求细化科技文创产品的方向及内容。参赛选手需提交设计方案,鼓励完成模型、小样等的制作。

第二组为未来出行,主要开展桥梁创意设计。拟在部分省份选择需要建设的桥梁作为命题,参赛选手根据桥梁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及其他相关基础情况开展桥梁设计。组委会将优选获奖作品,邀请相关专家进一步完善设计,以便未来落地实施。

2. 科普实验单元

第一组为火星探索,参赛者利用指定标准材料,在限定条件下设计制作火星车,并完成高处降落和滑行比赛两项任务。

第二组为风能利用,参赛者利用指定标准材料,在限定条件下,设计并制作一个利用风能作为动力的装置,在逆风条件下前行。

(二)赛程设置

大赛设初赛、复赛和决赛。其中初赛和复赛由各赛区承办单位组织,决赛由中国科学技术馆组织。每个赛区各参赛项目分别选送1支参赛队伍进入全国总决赛。

(三)比赛说明

1. 创意作品单元

初赛环节,参赛队伍按要求在大赛官方网站提交作品(方案、设计文件、视频等)。复赛环节,由分赛区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分赛区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赛形式。 决赛环节,决赛包括作品陈述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

2. 科普实验单元

初赛环节,各分赛区组织参赛队伍开展实验制作,并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上传比赛结果。系统自动生成各赛区初赛成绩排行榜。复赛环节,分赛区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赛。决赛环节,全部为现场制作和现场竞赛。

五、奖项设置

(一)创意作品单元

未来教育命题: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两队、三等奖三队。

未来出行命题:中学组和大学组分设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两队、三等奖三队。

(二)科普实验单元

火星探索命题: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两队、三等奖三队。

风能利用命题: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两队、三等奖三队。

(三)其他奖项设置

优胜奖:除一、二、三等奖之外,所有晋级决赛的队伍均获得优胜奖。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赛区组织参赛队伍数量和决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五家承办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带队教师均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进度安排

(一)命题发布阶段:2017年8月底发布比赛通知、大赛赛题、赛制、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

(二)启动仪式:2017年9月上旬。在中国科学技术馆举办大赛启动仪式,邀请各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及评审专家出席,介绍大赛主题、赛制、赛程等相关安排,邀请媒体参与报道。

(三)初赛阶段:2017年9-11月上旬。组织动员在校学生广泛开展科普实验及创新活动,参赛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加各赛区比赛,并提交相关作品与信息。各个赛区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参赛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

(四)复赛阶段:2017年11月中下旬。按所划分赛区分别组织复赛,并选出参加决赛的代表队伍。晋级队伍及成绩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五)决赛阶段:2017年12月上旬。在中国科学技术馆举行全国总决赛及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展示。

七、工作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团委学校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团委学校部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内相关学校的组织发动,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二)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做好校内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通过落地推广、学校网络等渠道进行校内宣传推广工作,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大赛相关活动。

八、参赛说明

(一)官方网站

参赛团队可以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中国数字科技馆)了解活动详情、注册登录、提交参赛作品等。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馆 张彩霞

电  话:010-5904105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邮  编:100012

中国科协科普部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2017年8月28日

首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

首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全国学会企业创新方法服务机构: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科协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搭建服务企业创新平台,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传播创新方法,激发企业一线科技人员创新热情,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决定于2016年8月至11月举办“首届全国企业创新方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采用“科协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旨在搭建科协服务企业创新平台,弘扬创新文化,宣传创新方法,营造创新氛围,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助推全国双创工作。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中国科协企业工作办公室指导,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主办,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济南创新方法研究会、山东建筑大学承办。

三、大赛方案

大赛时间为2016年8月至11月,分为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报名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全国学会自行组织,决赛在山东建筑大学现场进行,初赛、决赛事宜另行通知。大赛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四、参赛对象

(1)接受过中国科协“一线创新工程师培养”项目培训过的企业;

(2)接受过创新方法培训并拥有创新方法应用成果的企业;

(3)大赛期间通过创新方法网络学习平台学习或经过培训,掌握创新方法并拥有创新方法应用成果的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五、组织报名

参赛者于201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进行注册报名,在线填报电子版报名表,网址:www.trizmaker.com,报名功能将于2016年8月15日开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全国学会于9月16日-17日在线统计各本省、本行业报名信息,并于9月18日前填报本省、本行业参赛项目统计表,发送至trizmaker@126.com。本次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全国学会及时关注大赛动态、随时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为参赛的企业提供好大赛相关的服务。

  联系人: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技术支持:赵彦华 18954169696

组委会副秘书长:李晓青 18301062699

传真号:0531-86361369

联系邮箱:trizmaker@126.com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日

报名请点击链接:http://www.trizmaker.com/bao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