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选人育人宗旨,规范组织程序,加强赛事监管,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做好举办竞赛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竞赛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经主办单位研究,对大赛《章程》(附件1)《规则》(附件2)进行了系统修订,并制定《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附件3),从2021-2022学年第36届大赛开始实行。现将本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吉林省科协。

二、竞赛内容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4月前为省级赛事组织阶段。省级组织机构参照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省级赛事,并按分配名额(附件4)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赛事。

第二阶段:2022年3-8月为全国赛事组织阶段。大赛组委会组织作品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和终评活动。

申报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请各省级组织机构按时组织完成申报工作。各项比赛规则和申报指南,请登录大赛网站查阅(网址:https://castic.cyscc.org/)。

终评活动计划于2022年暑期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具体活动安排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2022年9月至年底为总结阶段。公示获奖名单、印发获奖通知、颁发证书和总结研讨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与全国赛事的相关组织工作,分别委托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省级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参赛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和新制订的《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参赛师生宣讲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序推进大赛改革。

3.各地要加强竞赛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大赛章程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规范指南(试行)

4.第3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科技团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生力军作用,调动更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科技工作者进行创新创业,定于2016年5月至9月举办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业热情,支持科技工作者创业实践,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市场、资本对接,促进技术与资源的结合,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知识产权共享,实现多方共赢。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承办,清华经管创业者加速器科技接力社和西北工业大学协办。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组委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投资界人士、知名经济学家、创业企业家及行业知名学者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科技工作者参赛项目须是具有市场化、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鼓励有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其它各类机构投资或者有投资意向的科技成果参赛。已经创业的科技工作者,其企业创立时间不早于2010年12月31日。

(二)参赛资格

1.参赛项目涉及职务发明的需要取得所在单位同意,且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非职务发明参赛项目的技术、成果及相关专利应归属参赛企业或团队,与其他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无产权纠纷。

2.跨单位申报项目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参赛主体单位。

(三)大赛领域

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赛分为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材料与工程、能源化工、交叉学科等5个参赛领域,分类如下:

1.信息技术(包括电子、通信、控制、计算机等)

2.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3.材料与工程(包括材料、机械、工程、建筑、制造业等)

4.能源化工(包括能源、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5.交叉学科(多个学科交叉领域)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科技团体组织本地区比赛,按照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附件1)择优推荐。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发动其所属团体和会员单位参加所在赛区赛。

(二)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项目遴选、项目申报、项目前期推介、决赛四个阶段。

1.项目遴选(5月-7月)

各推荐单位组织遴选优秀项目。

2.项目申报(7月20日-8月15日)

各推荐单位按照项目数额分配表和申报表(见附件2)要求,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六份)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qgcxcyds@163.com)。

3.决赛参赛项目前期推介(8月1日-30日)

为确保决赛圆满成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决赛项目面向部分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及企业家进行前期推介。并组织决赛参赛科技工作者参加赛前科技成果商业化的免费培训,由清华经管创业者加速器负责实施,提高大赛的水平。

4.决赛(9月24日-25日)

决赛答辩采取现场问辩形式,参赛人员在现场“展示区”通过实物(或模型)展示、视频播放、PPT等形式进行项目展示,并向评委进行项目讲解,评委会分成各评审小组到现场进行项目评审,每个项目评审时间15分钟。大赛评委会通过现场问辩、交叉复议等评审环节,对现场决赛项目评出金银铜奖。

对于评选出的金奖项目,将于9月25日下午举办项目公开路演暨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活动将进行网络视频直播。

大赛组委会将在决赛期间,举行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展暨推介会,部分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参与活动。决赛项目均有机会获得与投资机构签订合作意向书或投资意向书的机会。

大赛组委会将推荐部分决赛优秀项目参加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题展示。

五、大赛奖励

1.大赛设金银铜奖,颁发获奖证书。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表扬获得优异成绩的推荐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动员宣传,组织本地预赛,遴选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大赛,并于8月15日前将项目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2.大赛工作QQ群:546839240(创新创业大赛群),请各推荐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3.大赛有关事宜,请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联系。

4.大赛决赛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杜 娟 于海涛

联系电话:029-88202908

传 真:029-88201761

电子邮箱:qgcxcyds@163.com

邮 编:71007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18信箱

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

联 系 人:逯敏飞

联系电话:029-87299128

传 真:029-87291496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傅秋生

联系电话:010-68788770

传 真:010-68788770

附件:

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第十八届中国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