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镇江市区域赛项目征集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对产业升级的牵引作用,深化“四群八链”主导产业布局,推进“876”创新引领工程,融入全省“1650”产业体系,强化“科技+金融”双轮驱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生态体系,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关于组织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中小中心〔2025〕5号)要求,决定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镇江市区域赛。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和我市“四群八链”,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服务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制造强市和网络强市建设。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及要求

第十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镇江市区域赛,由各地工信部门牵头进行项目征集。本次区域赛将于7月20日前举办,拟采用现场项目路演、答辩等形式进行。镇江市区域赛赛事信息另行通知。

我市将推荐区域赛获奖项目和团队参加于8月20日前举办的江苏省专题赛。专题赛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专题。专题赛获奖项目和团队经筛选将入围计划于9月初举办的江苏省总决赛。

(二)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含区域赛和专题赛比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6日。参赛者通过“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赛事规则

本次区域赛将采用“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

1.入围的项目按照路演顺序进行比赛;

2.比赛采用“5+3”模式的现场答辩评选:参赛选手陈述(PPT、视频等)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

3.评委将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评分,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区域赛将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推荐80%的获奖项目和团队参加江苏省专题赛。

(五)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江苏省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江苏省内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政策激励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及有关展会、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服务机构、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省市工信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等重点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和项目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专业化服务。提供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才、财税、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等专家进行专业辅导。

(四)落地入驻园区。组织赴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参与产业对接,提供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五)专精特新认定支持。“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赛事发动。请各地加强协作,整合各类赛事资源,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发挥优势,挖掘项目,对接服务,同时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宣传和动员、赛中展示辅导、赛后对接和服务,扩大赛事影响力、参与面和实效性。

(二)项目推荐。请各地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与大赛,指导参赛者按照大赛注册报名流程(附件)报名,做好本区域内参赛项目组织、推荐工作。

(三)赛事规范。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镇江市区域赛

赛事组织: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杜广宇  85275828

(二)赛事支持

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6229586转6202

邮箱:cnmakerfiles@163.cn

第十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详情请点击以下二维码进入赛事主页。

640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服务机构报名)

1.进入大赛官网,网址:https://www.cnmaker.org.cn。

2.首次注册用户,点击“欢迎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并完善信息,通过实名认证。

3.已注册用户,点击“登录”进入“用户中心”,可返回首页在“找赛事”中勾选地区“江苏省” 后点击“第十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4.进入赛事专题页,参赛者点击“立即参赛”,选择企业报名或创客报名,发布参赛项目。项目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成功。

5.服务机构点击“服务机构报名”,选择参加对接活动、成为大赛评委、发布对接需求等。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要求,为切实聚焦制造业当家,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全方位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我市将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聚五邑 智造未来

  二、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待定

  三、赛事时间

  2025年6月—7月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械人、生物医院与健康(包括养老产品、康复辅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500强或创客组100强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和江门地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2.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及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jmstpc@126.com。

  (二)初赛

  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晋级地市赛决赛名单,名额为:企业组20个,创业组10个。

  (三)决赛前培训

  对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进行培训,明确路演的要求、程序,提早参观路演场地,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四)决赛

  入围地市赛决赛的30个项目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专家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决出企业组、创业组的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地市赛决赛优胜奖。

  (五)颁奖仪式

  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并按要求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可推荐项目数为江门地市赛报名项目总数的5%,其中推荐项目数的80%为企业组项目、20%为企业组项目)至省复赛。

  (六)强化辅导

  为推荐省复赛参赛者开展针对性强化辅导,加强比赛现场素质和展示能力。

  六、奖励及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与现金奖励安排,并按积分排名推荐入围省复赛,具体设置如下:

序号

名次

奖项设置

1

一、二等奖

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创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颁发现金奖励或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三等奖

企业组5名,创业组5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地市赛决赛优胜奖

进入决赛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其中企业组12名、创业组2名,颁发荣誉证书。

4

参与优秀奖

除了进入决赛30个项目以外,按照初赛成绩取前40名,其中企业组35名、创业组5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质项目将获推至江门市相关金融机构,从金融端口深度赋能企业,金融机构会给优质项目开辟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在授信额度、利率上给予倾斜保障支持,并引入相关产业投资资源,从资金、市场端更好助力企业发展。(除省中行额度外)。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100强企业组名单是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

  4.为获奖项目免费提供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培训课程。

  (三)跟踪服务

  1.辅导入围省赛、国赛决赛项目。

  2.对获奖项目开展宣传展示和对接服务。

  3.入围全省100强和地市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四)投融资支持

  本届大赛将招募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及私募股权基金(包括资深投资经理、行业领军人物及天使投资人等)担任投资顾问,在项目展示阶段进行现场考察与对接。与大赛携手的风险投资机构将筹集总计10亿元的资金池,对具有潜力的项目给予优先融资支持与战略投资机会。

  (五)项目授信

  大赛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获奖企业开立结算账户和融资的,可享受科技金融优惠扶持。

  (六)政策专题培训

  组织对企扶持政策专题培训,由政策相应导师为获奖企业开展针对辅导。

  (七)专业辅导

  邀请战略、运营、创新等领域的导师为参赛项目梳理商业模式,优化发展路径,深度挖掘企业潜力,提升各类项目评审的晋级概率,并免费提供一站式创业及资本运作咨询与指导服务,借助行业资源网络,组织获奖企业赴标杆企业参观交流。

  (八)免费会籍

  获奖企业将免费获得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会员会籍一年,免费享受和参加会员服务和部分走访交流活动。

  (九)孵化优惠

  入围决赛团队可享大赛合作智慧园区定制化服务,并优先入驻重点双创基地,并提供租金减免、免费法务支持、战略规划、导师辅导、知识产权申报、精益生产、技能培训、资源对接、人才输送等专属扶持。

  (十)技术对接

  入围决赛团队可参加与龙头企业、高校院所、领军企业深度交流活动,促进技术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

  七、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园区、双创载体、孵化器、高校、企业和创客参赛,并落实参赛项目报名到江门地市赛。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不少于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不少于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企业或创客参赛项目情况请于6月23日前报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行业领域细分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黄颖杰,联系电话:17703014050;联系人:梁美甜,联系电话:0750-3279840)

创响福建关于征集第十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响福建”大赛专题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服务机构、龙头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我省将于近期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福建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响福建”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题赛意向举办单位,具体如下:

  一、主题范围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民用航空等新兴产业,元宇宙、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发掘、培育并服务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通过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进一步激发产业活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助力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二、赛事组织 

  专题赛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高校院所、有关机构等单位自愿申请举办,并明确办赛经费来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单位主题设置、赛事方案、综合能力等进行统筹考虑,遴选确定不超过3个专题赛。各专题赛由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

  主办单位:各申报单位

  承办及协办单位:由申报单位组织安排

  (二)时间安排

  2025年6月至8月,完成项目征集、评审和结果公布等事宜,其中,7月10日前完成项目征集工作,8月15日前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项目路演和评审,并报送评审结果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赛事奖励

  (一)荣誉奖励。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专题赛参赛项目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的原则,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申报单位颁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二)政策支持。专题赛可按大赛规定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参加省级赛。省赛入围项目的支持政策,按照《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50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投融资服务。组织银行、投资机构等对接优秀项目融资需求,给予融资支持。

  (四)培育辅导。对专题赛中的优质项目,申报相关惠企政策进行“点对点”辅导申报。对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扶持培育。

  (五)宣传展示。优秀项目、对接成果将通过“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展示。

  (六)增值帮扶。对比赛中表现优秀的企业,可优先获得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名额及平台公益服务项目。依托“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对比赛中表现优秀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收集企业诉求和需求,及时跟踪、协调反馈。

  四、有关要求

  (一)请意向组织开展专题赛的单位于6月10日前填写《第八届“创响福建”大赛专题赛申报表》(附件)并加盖公章,申报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专题赛承办单位要与赛事组委会加强沟通,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组织不少于50个项目报名参赛。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陈辉岭 18060788116

  邮箱:cxfj@gxt.fujian.gov.cn

  大赛客服微信号:fujiansme001(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深工信资金〔2024〕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审核工作。经信用核查、社会公示等有关工作程序,现下达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安排资金87万元对深圳好电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予以奖励(详见附件)。

请各受资助单位收到通知后按要求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办理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资助计划

(联系人:温仕周,电话:8297587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6日

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拟于12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2月11(星期一)-14日(星期四)

二、地点

广东省东莞迎宾馆酒店(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桃源路1号)

三、主要活动

(一)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全国总决赛项目路演评审和颁奖礼(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举办“创客中国”成果展、优秀项目赛事风采实物展。

(三)举办“创客中国”产业推介会,项目对接及产业考察等成果转化服务活动(见附件2)。

四、相关活动要求

(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及境外赛承办单位2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并领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对接服务单位”牌匾。

(二)请组织全国50强企业和团队参加总决赛。推荐不超过5个全国500强项目参加产业推介会及项目对接服务。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50强参赛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免费提供一个标间,超出费用自理;500强及其他参会人员住宿自理。请于12月4日前将参赛、参会回执(见附件3)发送至大赛秘书处办公室电子邮箱。

五、材料准备

请组织报送全国50强优秀项目展览展示材料(图片、视频和项目展示材料统一要求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于梦洁  联系电话:19271137348;

刘天琨  联系电话:010-68200397;

电子邮件:cnmakerfiles@163.com

(二)全国总决赛会务组

联系人:胡琼方 联系电话:186 6415 0066

谢   飞 联系电话:136 0238 9049

李妙仪 联系电话:156 2500 4086

邓梓欣 联系电话:137 5150 1299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刘喆菁  联系电话:020-83134534;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刘   捷  联系电话:0769-22220025;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刘   鑫  联系电话:010-68205168

附件:1.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日程

2.配套成果转化服务活动安排

3.参会回执

4.图片、视频和项目展示材料统一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3年11月28日

下载点击—附件1-4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3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太原市级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举办2023年“创客中国”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晋企发〔2023〕75号,以下简称“省赛通知”),市工信局将举办2023年“创客中国”市级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设置

(一)比赛方式

1.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采用“6+6”互动答辩模式进行现场评比,“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即每个参赛项目路演展示6分钟、评委问答6分钟。

2.根据省赛通知精神,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赛,本次比赛评审中,将对报名参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3.根据比赛结果和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决赛。

(二)奖项设置

1.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优胜奖奖金5000元。对获奖项目颁发奖金和证书。

2.对同一个项目本年度同时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赛事并获得太原市级财政奖励的,不再重复进行资金奖励。

(三)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9月1日-9月15日期间,太原市内举行。

二、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见省赛通知。

(二)创客组

见省赛通知。

三、项目报名

1.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也可通过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8718.com)的大赛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赛通知。

2.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参赛项目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注册发布(保留发布截图),未注册报名的项目、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项目一律不得参赛。

3.比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获得往届“创客中国”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优胜奖、优秀奖的项目不得再次报名。

4.注意事项:凡是在报名截止日期以前进行工商登记的,一律按照企业组参赛;项目分类(企业组/创客组)填报有误的应同步在大赛官网上进行修改;同一项目既按企业组报名,又按创客组报名的,只能按一个项目参赛;同一项目在多地区重复报名或变换参赛主体重复报名的,只能按一个项目参赛。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充分发挥辖区各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双创载体、服务平台作用,每个县区争取组织15个以上项目报名参赛,其中“专精特新”企业1个以上。

2.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名单(报名截止后下返)按时组织报名项目参赛。

3.参加比赛的企业和创客请积极参与配合后续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省赛通知执行。

联 系 人:冯  伟  朱美霞

联系电话:0351-4222630

附件:附件: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举办2023年“创客中国”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4日

两部委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总决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赛事计划见附件2);区域赛共35个,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专题赛共13场,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境外区域赛决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办。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3),以上两种报名途径选择一种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赛事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不得随意套开、增设展会、赛事或论坛。区域赛、专题赛主办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前填写《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见附件4),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二)各赛事主办单位须在大赛官网开通赛事专区,并及时完成报名项目审核,及时更新大赛官网的赛事信息。各赛事均须在全国总决赛前完赛,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项目,赛事举办单位须在9月10日前全部导入大赛官网。

(三)各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赛事所有费用不得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及其公司账户。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决赛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和公布。

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010-68200397

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大赛技术支持  010-68200382

邮箱:cnmaker@dreamdt.cn

附件:

1.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

3.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对接服务报名)

4.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3年7月12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 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12号)要求,全面落实我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聚焦制造业当家,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提质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市将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江门市企业联合会

  二、赛事时间

  2023年4月—6月

  三、参赛对象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和江门区域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和江门区域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四、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2.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市区统一收集后报送至我局。

  (二)初赛

  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书面评审,筛选优秀项目晋级决赛,晋级复赛的名额为:创客组15个,企业组15个。

  (三)决赛前培训

  对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进行培训,明确路演的要求、程序,提早参观路演场地,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四)决赛

  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专家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决出企业组、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五)颁奖仪式

  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并推荐优秀项目(10个企业组项目、6个创客组项目)至省复赛。

  五、奖励及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1.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入围省复赛。

  2.大赛设置优胜奖18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100强企业组名单是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

  (三)跟踪服务

  1.辅导入围省赛、国赛决赛项目。

  2.对获奖项目开展宣传展示和对接服务。

  3.入围全省100强和地市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园区、双创载体、孵化器、高校、企业和创客参赛,并落实参赛项目报名到江门市地市赛。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不少于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不少于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企业或创客参赛项目情况请于6月2日前报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行业领域细分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林九艳,电话:3279762;韦海珊,电话:3901263,13652733124)

附件下载:

 

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甬经信中小【2022】77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创客中国’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精神,我市决定通过组织区域赛形式参加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名称、标识及主题词

(一)名称

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各地初赛命名规则为:“第七届“创客中国”某某区(县、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二)标识

 

(三)主题词

“创新创业展风采 逐梦甬城赢未来”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供服务支撑,助力我市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

四、参赛领域

深入推进产业链现代化,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加快打造“五个一批”(做强一批优势产业、做大一批新兴产业、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壮大一批现代制造服务业)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队伍。参赛项目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装备、关键基础件、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氢能与储能、柔性电子、区块链、基因技术等未来产业。

五、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

承办单位:宁波市鄞州鄞创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工信局、财政局,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支持单位:

创客157创业创新园、宁波市工业物联网特色产业园、镇海329创业社区、宁波拓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7号梦工场产业园、奉化激智云谷产业园、浙江赛创未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慈溪环杭州湾智能产业园、宁海县企业服务中心、37°湾-象山科创中心、宁波甬港现代创业服务中心、东南财金全媒体平台

六、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我市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三)注意事项

1.历届大赛的参赛企业从紧控制参加本届大赛,历届大赛的获奖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2.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组成。

区域赛共设置11个赛区,由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工信局牵头,分别为海曙赛区、江北赛区、镇海赛区、北仑赛区、鄞州赛区、奉化赛区、余姚赛区、慈溪赛区、宁海赛区、象山赛区、高新赛区,其他区域参赛者统一由市级层面推荐至就近赛区参赛,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本届大赛新设置“专精特新”特色专题赛,由承办单位牵头,特色专题赛项目征集面向宁波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进入宁波市复赛阶段,通过路演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项目进入宁波市决赛。

(二)报名参赛

1.自主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2.推荐报名

各地经信、财政等部门可根据大赛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各工业产业行业协会、小微企业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均可推荐各领域优质项目报名参赛;宁波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自荐报名参赛。

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10日。

(三)资格审查

各赛区负责区域内项目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 。

(四)区域初赛

对已报名注册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者,由各区域赛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初赛,各个赛区报名项目不得少于90个,在各赛区报名的基础上,每个赛区择优推荐7个项目(其中创客组项目不少于3个)进入宁波复赛。

初赛日期:2022年7月下旬。

(五)市级复赛

1.尽职调查

对入围复赛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按照10%的比例计入复赛总分。

走访日期:2022年8月上旬。

2.复赛路演

复赛路演采用行业赛和特色专题赛的形式进行,根据入围复赛的参赛项目的行业领域,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装备、关键基础件、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行业赛和“专精特新”特色专题赛。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路演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24个优秀项目(创客组不少于8个)入围宁波赛区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可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参赛资料。

复赛日期:2022年8月中旬。

(六)市级决赛

1.决赛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对晋级决赛的参赛者进行现场答辩。现场公布每家参赛项目的评分结果,按得分高低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并对获奖的项目颁发证书。

2.颁奖典礼

邀请主办、协办单位相关领导分别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奖。大赛同时设置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在参赛项目推荐、产业对接、赛事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3.尽职调查

对获奖的项目开展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等尽职调查工作,结合调查结果择优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决赛日期:2022年8月下旬。

八、奖励激励

(一)对进入全国大赛总决赛一等奖 二等奖的项目,单个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大赛总决赛三等奖的项目,单个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从高不重复)。

(二)对获得宁波赛区一等奖的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宁波赛区二等奖的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给予每个项目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宁波赛区三等奖的项目(企业组5名和创客组3名),给予每个项目12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宁波赛区优胜奖的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共计14名),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的奖励(奖励从高不重复)。

九、配套支持政策

(一)投融资对接。参赛项目可参加资本对接专场活动,获奖项目可优先对接知名创投机构;

(二)上市辅导。获奖项目所在企业可优先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获得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的并购、股改和上市等培育辅导服务;

(三)宣传展示。通过宁波晚报、鄞州日报等报媒,微信、微博、网站等60余个多媒体渠道,对参赛项目进行系列风采展示报道、“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四)落地入驻园区。参赛项目落户小微企业园可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五)“专精特新”培育。“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六)创业服务。参赛项目优先获得相关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辅导和帮助;

(七)人才政策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各级人才计划。

十、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工信局确定一名大赛联系人(见附件2),于6月3日下班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市经信局。

2.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工信局要根据大赛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报名参赛。欢迎各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积极参赛,请各小微企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园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组织并推荐报名。

3.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工信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各地的初赛,并于7月31日前将各地推荐进入复赛的参赛名单汇总以电子表格形式(详见附件3)报市经信局。

联系人:宁波市鄞州鄞创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陈爽,联系电话:13486000580,电子邮箱:329872270@qq.com;市经信局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 林台,联系电话:0574-89292019。

附件:

1.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名单

3.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复赛参赛者名单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1.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docx

2.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名单.docx

3.第七届“创客中国”宁波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复赛参赛者名单汇总表.docx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1年“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1〕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5+N”产业集群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市将举办2021年“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江门市企业联合会

二、参赛及报名

(一)参赛领域

根据“创客广东”参赛领域,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立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生物医药与健康、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包括工业APP、以及5G、区块链的融合等)、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江门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要求各市(区)主管部门积极动员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广东”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广东”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1)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三、奖励及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1.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入围省复赛。

2.大赛设置优胜奖18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政策扶持。

1.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三)跟踪服务。

1.辅导入围省赛、国赛决赛项目。

2.对获奖项目开展宣传展示和对接服务。

四、有关要求

各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见附件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4)、双创载体、孵化器、高校、企业和创客参赛,并落实参赛项目报名到江门市地市赛。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不少于10个项目、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不少于5个项目。企业或创客参赛项目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我局。同时,按照省的要求,请各市区积极邀请推荐龙头企业参赛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附件2),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2家,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1家,于7月6日前报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冯嘉雯,电话:3279856;林九艳,电话:3279762;韦海珊,电话:3901263,13652733124;黄坚华,18022991819)

附件:

1.附件1: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docx

2.附件2: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docx

3.附件3:2018-2020年江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

4.附件4: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