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一个让人感到安全与温暖的地方,一个传承爱与责任的地方; 家,又是一个社会的细胞,一个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家,还是一个孕育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

互助、关爱、理解、责任是“家”文化的核心,而“家”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和灵魂,培养亲情、稳定社会、处理矛盾、教育后代……“家”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世代祥和、延绵传承做出了独一无二的卓越贡献。

为打造辽宁“家”文化品牌。近期,由辽宁省文联、辽沈晚报社主办,辽宁省摄协、辽宁省书协、抚顺市文联承办,抚顺市书协协办,“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和“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两个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活动即将举行。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进行家文化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并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入选奖若干,征集时间于今年9月末截稿,作品将于11月举办展览。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现面向社会进行以自家或古今名人的家训、家书为书写内容的书法作品征集,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评出优秀作品20件)举办展览并出版《作品集》。

活动于7月末开始征稿,9月底截稿进行评审,11月前出版作品集,11月25-30日将在辽宁美术馆举办展览。

  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事细则,如下: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1.照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围绕家文化主题,用影像表达您心中的幸福之家。

3.本次大赛不接收在市以上摄影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4.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5.投稿作品要求:仅限于数码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每人参赛作品数量最多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6幅并在作品电子文件标清顺序),每张数码照片的像素不低于500万。谢绝电脑合成作品。

6、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liaoningshexie@sina.com作品的电子文件名需填写以下信息:参赛作品题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7.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入选奖100名。《辽沈晚报》选登此次大赛获奖作品,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8.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画册、展览、放映、网络展示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0.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细则之所有规定。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

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征稿细则

一、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以自己家的家训、家书等为主要书写内容,也可以书写古今名人名家的家训家书,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注重文字规范。作品落款一律书写作者真实姓名,勿写笔名,否则不予评审。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书写形式为毛笔以及篆刻;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2.投稿数量

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

  3.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概不退稿。

  4.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二、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并评出优秀作品20件。

3.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4.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三、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0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二路(北段)裕元美术学校

收稿人:周 游18642368863王冰冰15042369967固定电话:53967373

备注: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株洲制造·中国骄傲” 主题摄影及图片、文字资料征集

“株洲制造·中国骄傲” 主题摄影及图片、文字资料征集

一、活动目的

株洲,一座深深刷着工业底色的城市,因工业而立、因工业而兴。中国第一辆电力机车、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枚空对空导弹、第一块硬质合金等就诞生在株洲。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株洲,创造了180多项“共和国第一”。

为深入挖掘株洲工业宝贵财富,即时记录株洲工业成果瑰宝,展示株洲企业风采,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有力支撑,特组织开展此次株洲工业文化主题摄影及征文活动。

二、活动主题:

“株洲制造·中国骄傲”,挖掘工业文化遗产,推介展示株洲制造行业国际国内领先的产品技术及株洲制造企业风采。

三、活动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8月28日

四、活动内容

  (一)摄影活动

采取个人兴趣报名方式,通过“市经信委”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每次组织15-20位摄影家,到轨道交通、汽车、航空、服饰、陶瓷等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拍摄活动。

  主要拍摄内容:

工业芯:株洲工业领先国际国内的技术和产品。

企业美:工业企业风采。

工匠魂:正在工作的场面,体现株洲工人的工匠精神。

历史情:老工业区、老工业企业历史建筑设备等。

  (二)图片、文字资料征集活动

通过充分组织发动各相关单位、工业企业及本地媒体,向全市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反映工业发展成就的遗址遗迹、文物等重要遗存的图片、游记和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工业发展重要历史事件的现场图片和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影响和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建设、产品开发的图片和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工业发展中形成的质量品牌文化、创新创业文化、企业文化的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国家重要领导者推动株洲工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图片和追忆追述;对各个时期工业战线英模人物或重要人物的追忆追述。

五、作品要求

每位参与者投送的作品数量不限,参与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过压缩文件打包的形式提交。

已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需注明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并尽量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摄影活动作品必须附有200字左右的说明,标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及亲见亲闻的感受;要求运用真实的用光、构图,不接受合成图片。提交作品一律为电子照片,其中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

图片、文字资料征集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最好是亲历亲见亲闻。图片作品必须标注详细可查地址和源头,并附有历史性说明;征文引用资料必须标明出处,亲历亲见亲闻事件记忆模糊应在文中标记或用标注尽可能标明相关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检索渠道。

六、作品提交方式

1、参与者可通过Email邮件形式报送作品文件(报送邮箱:zzjxw123@sina.com ),或采取邮寄方式,将作品寄送至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信息综合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邮编:412000)。信封上请注明“株洲制造·中国骄傲”作品。

2、现场提交方式:参与者可携带作品至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办公楼现场提交(机关办公楼30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何露  28681023   13873372166

七、作品运用及奖励

1、本次活动征集的所有作品经过筛选后提交到省经信委参与评奖,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将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其中征文、摄影作品设一等奖各一名,奖金10000元。

2、省市主流媒体、企业内刊择优对作品进行发表或报道,被媒体杂志采用的作品由采用单位支付稿酬;

2、湖南省经信委、株洲市经信委网站、相关企业网站、株洲新闻网等开辟专栏宣传刊发;

4、通过审核并采用的作品作者均可获得与株洲工业有关的具有收藏价值的纪念品;表现突出的摄影家将邀请成为摄影顾问。

5、征集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不伤害历史事实的删改,有权进行编印成册或在宣传推介、展览展示等活动中使用,不另通知作者,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征集的作品产生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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