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二届硬笔书法作品展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硬笔书法艺术创作的发展,发现新人推出精品力作,传承中华文化、践行大书法理念,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宁夏第二届硬笔书法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

二、评委会

依据《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展赛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凡年满18岁以上的宁夏籍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四、作品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1、硬笔书法作品形式不限,可以自行装饰、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材料。

2、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竖式为宜。

3、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40cm,长度不超过350cm。

4、硬笔、毛笔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5cm,页数不超过12页。

5、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两个以上边款,自行制作印屏,印屏尺寸统一为4尺对开,竖式。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组委会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五、投稿数量

1、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两种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

2、硬笔、毛笔书法作品可同时投寄参赛,也可以任选其一投寄参赛。

六、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七、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书法类作品需注明作品类型(书法、硬笔书法)。草书、篆书、篆刻作品一律附释文。

八、作品评审

由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依据《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展赛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对评委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80件、入选作品若干件。在入展作品中评选出全区精品作品20件,优秀提名作品若干件。

九、作品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底在宁夏博物馆展出。

十、作者待遇

1、一等奖奖金3000元;

2、二等奖奖金2000元;

3、三等奖作品1000元;

4、入展颁发证书、作品集;

5、入选颁发证书。

非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入选即具备加入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获一、二等奖具备成为宁夏硬笔书法家协楷、行、草、隶、篆书(含篆刻)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十一、征稿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截至 2017年3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投稿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77号,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

收 稿 人:崔学奎     段升齐

联系电话:0951-5982229

崔学奎:13995207805

段升齐:15009511818

十二、其它事项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作品一律不退稿;展览组委会对所有作品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

宁夏硬笔书法家协会

2016年12月26日

宁夏第二届硬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手    机 固定电话
邮    编 市县区
作品名称
尺    寸
是否宁夏硬协会员
作品释文(可另附纸)
获奖情况概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徐州市第五届新人新作书法展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和全国十次文代会九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文化,鼓励创新,推出精品,培养和发现书法新人,推动徐州市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徐州市文联、徐州市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徐州市第五届新人新作书法展”。

一、主办单位

徐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徐州市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李可染艺术馆

徐州市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

三、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徐州籍或在徐州工作、学习的书法爱好者,非市书协会员均可参加。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句、自作诗词均可。作品强调以继承传统为主,提倡在继承传统基础之上的创新探索,反对随意发挥。

2、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竖式为宜,书体不限。篆刻作品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于不大于4尺对开(竖式)的宣纸上,印屏自行设计。所有作品勿需装裱。

3、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篆书、草书另附释文。因作品尺寸不符合要求或个人信息书写不清晰等原因而导致作品无法参加评审的,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4、每位作者最多投寄2件作品,要求一次性投寄,并收取参评费100元。邮寄的作品请将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请个人保存好原始汇款凭证,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限于人力有限,所有参赛作品不主动退稿,如需退稿请特别注明并在展览结束后听通知自行取回,如需邮寄请报名时预付退稿费30元。

五、评审展出

本次展览由徐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秉承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届时将根据收稿情况,初定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展作品120件。获奖、入展作品拟于2017年5月在李可染艺术馆展出。

六、入展作者待遇

1、获奖、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徐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

2、获奖、入展作者,主办方颁发获奖、入展证书;

3、本次展览出版作品集,并向每位入展获奖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两册。

七、投稿方式、征稿时间

1、各县(市)、区书协请做好本次展览的宣传、组织工作,集中报送本地区作品。

2、个人直接送稿或邮寄作品。邮寄作品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徐州五届新人展作品”字样。

3、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征稿,至2017 年3月10日截稿,邮寄作品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址:徐州市建国东路(建设局北巷)李可染艺术馆云龙画屋

邮编:221000

联系人:臧海洋

电话:13952198761

九、其它事宜

1、展览入选、获奖名单,具体展览时间等相关信息公布,请关注徐州书协网站www.xzsfj.com和徐州书协微信平台。

2、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徐州市书法家协会。

3、徐州市书协联系人:

袁祖辉电话:18552821077

徐州市书法家协会

2017年1月3日

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

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

各盟市民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弘扬优秀传统民族语言文化,展示蒙古文字书法艺术,拟举办第七届“母语杯”蒙古文书法大赛,现就作品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美丽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甘肃省肃北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肃北县民族宗教局、肃北县蒙古语文工作办公室、肃北县蒙古族学校、肃北县文化馆、肃北县蒙古文书法协会。

三、展出地点

肃北县博物馆。

四、参赛对象

蒙古文书法爱好者。

五、大赛时间安排

(一)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参赛作品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面交的方式送达。

(二)作品展示:2016年8月25日—8月30日

经专家筛选,推出300幅优秀作品参展。评比采取观众投票及评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赛结束后,出版《蒙古文书法优秀作品集萃》(暂定名)。

六、比赛类别

毛笔、硬笔、篆刻三类。

七、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要生动地反映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现和谐社会、人文环境和对真、善、美的追求。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书法内容为古今诗词联句、名言、警句或自作诗文。

八、参赛规则

1、作品必须用宣纸,作品规格最小四尺宣纸、最大八尺宣纸。草书须附释文,篆书附释文出处及释文版本的复印件。

2、参赛作品风格、形式、数量不限,不需装裱。

3、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民族、学历、单位、职业、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包括QQ及E-mail)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等。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禁用笔名。

4、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出版权、宣传权、拍卖权,作品结集出版、媒体宣传及拍卖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作者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问题,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请各盟市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做好作品征集工作。具体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征集作品送交(或邮寄)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736300。

肃北县联系人:

萨仁花:手机 18793780136  电子邮箱:870110578 @QQ.COM

乌云高娃:  手机:13639370120

办公室电话(传真):0937-8122211。

内蒙古民委联系电话:0471-6968340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员会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