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7迎新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摄影作品征稿

为丰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烘托节日欢乐祥和气氛,定于2017年春节期间组织举办“湛江市2017迎新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将摄影作品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湛江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二、 承办单位:湛江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主题及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湛江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和改革建设成就;展示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征稿数量:80幅,每名作者入选作品限一幅。

五、截稿时间: 2017年1月5日。

六、作品返还:参展作品由协会放大装裱,撤展后悉数返还作者,并颁发《湛江市2017迎新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入选证书》以资留念。

七、稿件要求:

1.符合主题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2.采用电子文件方式投稿,jpg格式,文件大小为8–20M(长边不小于4800像素),组照每张文件大小为5—8M。电子文件名称=作品编号、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码。每位作者最多限投3幅,组照为一幅,每组4–6张。

3.作者须保证拥有作品的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本次大赛征稿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参展作者必须以实名投稿,不允许以虚假姓名、他人作品参展。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大展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八、投稿邮箱:zjsyjxh88@163.com

九、联系人:陈秋玉(13828211899),

刘 芳(13822587818)

湛江市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拟于2017年4月举办“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人需汇寄退稿费人民币9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两件作品保险费为60元,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9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3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书写或创作作品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定于2017年4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位作者一临一创共4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临帖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珠江钢管办公室

邮编:511450

联系人:吴小梅、王慧珊

电话:020-84558888转2299或2390

手机:18902408016

传真:020-84850688

E-mail:quanguoshufa@126.com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附件一: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

附件二: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创作作品疑难用字表.doc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10月20日

“诚信中华•翰墨青春”——上海市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征稿

“诚信中华•翰墨青春”——上海市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教育青年、引导青年方面的积极作用,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指导,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主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承办的“诚信中华•翰墨青春”——上海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将于近期正式启动。

一、活动宗旨

活动旨在激发青年学生的创作才能,以书法、篆刻、国画等中华传统艺术形式,抒发大学生对爱国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认识和理解,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自觉和精神共鸣。

二、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毛笔书法、篆刻、国画。

2.作品主题:诚信中华•翰墨青春。以爱国、诚信、廉洁为创作主题,或书写诚信诗词曲赋、名人名言或自勉格言,或绘制历史典故、历史人物和壮美河山,展现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作品风格: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尊重传统但不为传统所拘,所选文字创作内容也应与上述精神追求、文明寄托、文化思考等相联系。

4.展览形式:力图突破单一的模式,注重观众参与、互动以及文化创意,通过喜闻乐见的书画形式将主题思想加以形象化、情趣化和普及化。

四、作品征集

1.稿件要求:书画作品大小不宜超过4尺整张宣纸(不需要装裱),篆刻作品只须提交印花即可,不超过6方。参赛作品无需装裱,每位选手报送的作品不得超过两件。

2.提交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

五、评选展览

1.专家评审:2016年11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委会评审确定入选作品,分书法组、篆刻组和国画组。

2.作品展览:2016年12月开展作品展览活动,并举办揭幕式。

3.作品出版:与展览配套,对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结集公开出版发行。

4.表彰奖励:作品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并颁发奖杯及证书。

六、其他事项

1.所有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须用铅笔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学生层次(本专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讯地址、电话及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

2.确保每件作品为个人原创,严禁代笔或抄袭,一经发现有作弊现象,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

  1.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来稿一律不退。作品一经录用入选,组委会与参评者共同拥有参评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组委会有权将获奖作品提供给相关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和编辑出版。

七、联系方式

请将征稿作品实物在提交期限前交至和平楼107室,投稿信息表发送宣传部邮箱:dwxcb@ecust.edu.cn。联系人:曲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64252746/64253458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14

附件:“诚信中华•翰墨青春”——上海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投稿信息表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书画作品展征稿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书画作品展征稿

一、展览背景与宗旨:

今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从北京直飞固原,驱车70多公里到将台堡,参观三军会师纪念馆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说:我们要继承和弘扬好伟大的长征精神。有了这样的精神,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完全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为此,我们筹办“长征永远在路上——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书画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海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口市委宣传部

艺术指导: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海南省广告协会、海口市会展局(市贸促会)

三、媒体支持: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媒体、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媒体,海口广播电视台、三亚广播电视台等市县广播电视台,海口日报、三亚日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海南特区报、南岛视界,人民网海南视窗、新华网海南频道、南海网、蓝网、天涯在线、海南文艺网、海口网,以及书法报等专业报刊。

四、征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

五、参展对象:

原则上为全省新闻系统(含驻琼)各媒体工作(或退休)人员,包括编辑、记者、主持人,技术、管理、经营、理论等岗位工作人员;欢迎原任职新闻单位的全国各地旅琼书画家创作作品参展;欢迎其他方面书画艺术家、诗文书画爱好者(18周岁以上)创作作品参展。

六、参展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缅怀先烈、歌颂长征、不忘初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始新长征为主题。

2.作品内容提倡和鼓励原创。

3.参展作品文责自负,可以报送多幅作品参选。可以不装裱。

4.不收取任何参展费、参评费、装裱费等。限于人手,无论是否参展,作品不退,由协会或相关单位收藏,或用于公益事业。

5.作品要求:美术作品题材、画种、尺幅不限。书法作品原则上要求为六尺,竖式为宜。书法作品(含硬笔书法、篆刻)真草隶篆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作品,请另附文字内容介绍)。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以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或将作品图片和联系地址、单位、电话、姓名、作品说明等,以图文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海南新闻书画):hnxwsh@sina.cn。

七、展览形式:

1.10月中旬举办开幕式,并根据条件情况在海口市和省内其他市县巡展。

2.书画作品将择优在《海南声屏报·海周刊》(国内统一刊号:CN46—0004,全国邮发代号:83—8,全彩精印)公开发表。

3.视征稿情况推出作品画册专辑。

八、参展待遇:

1.入展者将获邀出席本次大展开幕式。

2.入展者获赠刊载本次书画展作品的《海南声屏报·海周刊》。

3.凡新闻界作者具备优先加入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的条件。

希望全省新闻界各媒体领导、同仁,精心创作,精心设计,精心书写绘制,为全省新闻界书画工作繁荣发展,为继承和弘扬好伟大的长征精神,提供更多更好的参展作品,强有力地展示全省新闻界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九、送交或邮寄作品地址:

570206 海口市南沙路71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周刊》编辑部,联系人:黄敏 电话:66804908 QQ:181680034

协会电子邮箱(海南新闻书画):hnxwsh@sina.cn。

特别支持: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战略合作伙伴——海南南国企业集团

海南省新闻界书画家协会

2016年9月21日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作品展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作品展

绥中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绥各单位、东戴河新区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县总工会决定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绥中职工书法、美术和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文艺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书画摄影的独特艺术形式,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讴歌我县职工发扬红军长征的伟大革命精神,宣扬我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反映家乡改革开放发生的巨大变化,从而进一步继承和发扬红军长征革命传统,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文化艺术水平,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办单位

绥中县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

绥中县文联

绥中县书法家协会

绥中县美术家协会

绥中县摄影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绥中县职工(包括农民工和离退休人员)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五、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①书法类:

毛笔书法,篆、隶、楷、行、草书均可。作品风格,表现方法不限,一律竖式。为了布展统一风格,要求书写尺寸为四尺整张(138×68厘米);每名作者只限投一件作品。

②美术类:只限中国画、油画两种。国画作品要求一律竖式,为了布展统一风格,要求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8×68厘米);油画作品横式、竖式均可,要求油画作品内框边长不得超过1.6米。每名作者只限投一件作品。

③摄影类: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投稿邮箱:40634555@qq.com)。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文件格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同一作者限报作品六幅。(作品内容重点取材绥中家乡)

④各类作品均为本人近期所创作,敷衍应付之作谢绝投稿。

⑤所有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未按规定制作的作品谢绝投稿。

⑥作品内容: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线,传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歌颂家乡变化,展现绥中职工时代新风貌、畅享新生活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倡导专业性和学术性。

2、为便于准确登记,请另行用A4纸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常用联系电话、作品题裁、书法释文。摄影作品需标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附注不超过200字的作品简介,包括所拍摄场景的历史沿革和民间传说。

3、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和装裱费,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本人,但作品丢失不予赔偿,需退作品者请在展览结束后十日内到县总工会领取。

六、评审办法

1、本次活动不设奖项。聘请外来著名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组成本次展会评审团,对全部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审,确定参展作品。

2、对入展作品,向作者本人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七、征稿时间

1、征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10日(逾时不收)。

2、投稿地点:县总工会宣教部(三楼)。

(摄影投稿一律接受电子版,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陈绍庆

联系电话:6122048。

八、展览与出版

1、凡入选作品均予以展出,并制作出版作品集。

2、凡入展作者需提供2寸彩色照片一张,不超过200字的艺术简历。

3、参展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对作者不另付稿酬。

5、展出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6、本次展览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绥中县总工会2016年7月26日

鄂尔多斯“翰墨飘香 为党立言”书法绘画大赛

鄂尔多斯“翰墨飘香 为党立言”书法绘画大赛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我局以文化艺术的形式表达对党、对祖国、对鄂尔多斯的热爱,并大力激发本土书画爱好者的艺术热情,为广大书画爱好者和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让大家秀出自我,超越自我,书写人生,画出智慧。我局将举办主题为“翰墨飘香,为党立言”书法绘画大赛。此次书画大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征稿对象

鄂尔多斯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旗区及社会各界书法、美术爱好者(仅限于成年人)。

二、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这一主题,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城乡建设新风貌,人民群众昂扬向上奔小康的状态,歌颂祖国的大好河山和美丽鄂尔多斯,坚持主旋律和多样化相结合的艺术标准创作书画作品。

三、参赛要求

1、毛笔、硬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美术作品画种不限。

2、参赛作品尺寸不限,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书画请勿装裱,另附纸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电话、详细地址及邮编(正楷写清,以免误读)及200字内艺术简历。

四、评比办法

1、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承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初评后,参赛作品电子版上传至鄂尔多斯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观众投票,书法类和美术类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及优秀奖若干名。

2、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前三名获精美奖品以资鼓励,同时评选出来的作品可以通过鄂尔多斯画院平台免费展览或收藏,让优秀作品走出鄂尔多斯市走向全国。

五、征稿时间

2016年8月9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六、征稿办法

参赛作品及作品电子版高清照片、个人简介可以直接送或者邮寄至鄂尔多斯画院办公室。邮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稿件的安全。

联系人:苏日娜

投稿邮箱:erdoshy@163.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博物馆610室

邮编:017000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参赛作品将退还本人,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留院展出。

2、活动结束后,将通知各获奖人员到鄂尔多斯画院会议室举行颁奖仪式。

3、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将用于活动宣传(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

4、鄂尔多斯画院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请关注公众平台后,输入“投票”后,即可进行投票。

“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文化主题摄影书法大赛征稿

家,一个让人感到安全与温暖的地方,一个传承爱与责任的地方; 家,又是一个社会的细胞,一个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家,还是一个孕育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

互助、关爱、理解、责任是“家”文化的核心,而“家”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和灵魂,培养亲情、稳定社会、处理矛盾、教育后代……“家”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世代祥和、延绵传承做出了独一无二的卓越贡献。

为打造辽宁“家”文化品牌。近期,由辽宁省文联、辽沈晚报社主办,辽宁省摄协、辽宁省书协、抚顺市文联承办,抚顺市书协协办,“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和“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两个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活动即将举行。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进行家文化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并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入选奖若干,征集时间于今年9月末截稿,作品将于11月举办展览。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现面向社会进行以自家或古今名人的家训、家书为书写内容的书法作品征集,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其中评出优秀作品20件)举办展览并出版《作品集》。

活动于7月末开始征稿,9月底截稿进行评审,11月前出版作品集,11月25-30日将在辽宁美术馆举办展览。

  具体要求详见征稿启事细则,如下:

  “我爱我家”摄影大赛征稿细则

1.照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围绕家文化主题,用影像表达您心中的幸福之家。

3.本次大赛不接收在市以上摄影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

4.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5.投稿作品要求:仅限于数码照片,不接受纸质照片,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每人参赛作品数量最多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6幅并在作品电子文件标清顺序),每张数码照片的像素不低于500万。谢绝电脑合成作品。

6、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liaoningshexie@sina.com作品的电子文件名需填写以下信息:参赛作品题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7.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入选奖100名。《辽沈晚报》选登此次大赛获奖作品,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8.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画册、展览、放映、网络展示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0.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细则之所有规定。

“传承先贤文明,书写吾辈家训”

辽宁省书写家训书法展征稿细则

一、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以自己家的家训、家书等为主要书写内容,也可以书写古今名人名家的家训家书,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注重文字规范。作品落款一律书写作者真实姓名,勿写笔名,否则不予评审。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书写形式为毛笔以及篆刻;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2.投稿数量

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

  3.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概不退稿。

  4.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二、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并评出优秀作品20件。

3.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4.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三、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0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迎宾二路(北段)裕元美术学校

收稿人:周 游18642368863王冰冰15042369967固定电话:53967373

备注: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中国书法篆刻创作的优秀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推动全国书法篆刻事业繁荣发展,文化部将于2016年10月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这是文化部首次将书法篆刻展览纳入中国艺术节主体活动内容。展览以“笔墨传承 诗意华章”为主题,旨在弘扬中国书法的笔墨精神,集中展示我国书法篆刻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体现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彰显中华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和时代风采。

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中国国家画院、陕西省文化厅

执行单位:

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陕西书学院、西安美术馆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文化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

四、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时间:201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地点:西安美术馆

规模:展出书法、篆刻作品共约300件

五、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国接受作品申报并进行评选。

(二)展览艺术委员会邀请部分艺术成就突出的著名书法家和篆刻家,以及近年来在国家级和全国性书法篆刻展览及其他重要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者参展。展览艺术委员会委员可提交一件作品参展。

六、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深、艺术精湛,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申报作品应为应为近三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本展览每位作者限申报、展出一件作品。

(三)参展作品尺寸等相关要求

1.书法作品:原则上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竖式。

2.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原则上印屏尺寸不超过四尺三裁(69×46cm),竖式。

3.参展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

七、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作者直接向展览征稿办公室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需填写《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申报表》(电子版可从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下载http://11yishujie.com/)。

2.书法作品翻拍制作成10寸彩色照片,小字作品需附局部照片。篆刻作品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无需装裱)。

3.照片及印屏背后均须注明作品释文、作品尺寸及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及申报表寄送至展览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72号,古都新世界大酒店,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办公室收件组,邮编:710003。联系人:温泉、安花,联系电话:029-87213198、87212562(兼传真),电子邮箱:shxshxy@outlook.com 。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上旬进行。初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书法作品照片不退稿。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16年8月中下旬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书法作品原作(篆刻作品无需再次寄送印屏),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无需装裱,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终评结果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官方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八、作者待遇

(一)参展作品由文化部颁发展览入选证书。

(二)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一本。

九、其他事项

(一)本展览不评奖。

(二)所有申报及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泉、安花

联系电话:

(温)13384923181,029-87213198

(安)15249289308,029-87613017

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6年6月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按照省“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总体部署,2016年举办浙江省“兰亭奖”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本次比赛由杭州市大禹路小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均可参加。

二、比赛主题

  1. 热情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展现广大中小学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两美”浙江和法治浙江蓝图抒情,实现“中国梦”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
  2. 紧贴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传统经典诗词等),展示中小学教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1.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整张。
  2.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剪纸等,尺寸一般不超过铅画纸对开。
  3.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
  4.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造型设计(含陶艺、雕塑)。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铅画纸对开,立体设计长、宽、高的尺寸均不超过50cm。

四、奖励办法

通过初评、复评,各项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报送作品的要求

(一)报送数量

作品由各市按项目推荐。每个项目具体数额分配如下: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每个项目各30件,其他市每个项目各25件,义乌市每个项目各10件,省直属每个项目各5件。

(二)作品要求

美术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1),每件作品限作者2名,《作品标签卡》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立体作品要注意运送安全。

(三)有关说明

参赛美术作品均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市教育局严格按通知要求,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及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作品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杭州市大禹路小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兰巷2号,邮编:310023。

报送作品联系人:杨付盈,电话:0571–88908810,手机:18258286214,电子邮箱:61544518@qq.com。

省教育厅艺教委联系人:李永正,手机:13588418638,咨询电话:0571–88008736。

七、展览时间和地点

展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作品标签卡

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美术)比赛作品汇总表

卫计局“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征稿

卫计局“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征稿

各县(区)卫计局,临港区社事局,委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人口健康文化,展示卫生计生工作亮点,讴歌卫生计生工作中典型人物,我委将于2016年9月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

二、征稿类别

(一)书法类:毛笔书法、篆刻作品。

(二)摄影类:彩色、黑白摄影作品。

(三)绘画类:中国画、水彩画、油画等。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对开竖式,尺寸为四尺——六尺,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无需装裱。

(二)绘画作品。尺寸自定,须装裱,禁用玻璃镜框。

(三)摄影类作品报送数字照片。图片的文件名为作品标题,格式为jpg,尺寸不小于2.5MB,可以进行剪裁和简单调整,但不得进行组合、拼接、特效等加工,否则将取消资格。

(四)报送方式:各县(区)可推荐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各5件以上;委直属单位可推荐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各2 件以上。请严格按要求进行筛选,择优选送参评作品,确保质量上乘。每位作者的书法、美术和摄影类作品最多可各推荐2幅。凡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推荐。

(五)作品标识。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出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摄影作品在作品名后面小括号内标注。

四、征稿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8月5日。

五、投稿联络

投稿地址: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

联系人:黄中继

联系电话:13002887261

六、作品展览

(一)评审。组委会将邀请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分美术类、书法类和摄影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征稿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和集体,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

(二)版权。所有作品不退稿,所有权、出版权等属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三)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推荐报送。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