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 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各州(市)司法局、社科联、普法办,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普法责任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进一步营造普法强基补短板浓厚氛围,加强专项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社科联和省普法办等单位联合主办、云南网承办的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自2023年4月中旬启动,于2023年11月中旬结束,大赛活动期间,共收到139家单位(个人)的786件参赛作品。

按照活动安排,经有关方面专家作品初评、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优秀作品50件,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双语作品奖等6个单项奖,网络人气奖5件,36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并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在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及云南网等平台完成公示。

本次活动通过作品的征集和展播,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法治理念,弘扬了法治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为充分运用获奖作品,发挥其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请主办、承办单位在各自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并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使用获奖作品。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在今后普法工作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云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获奖名单

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公告

为更好地展示云南省红十字会形象,科学精准体现红十字精神内涵,提升云南省红十字会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向大众宣传云南省红十字会的主责主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三、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8时截止(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四、征集要求

(一)卡通形象名字为“云红”,作品能准确体现云南特色,展示红十字形象和特点。形象鲜明、创意独特、亲切活泼,富有时代感。

(二)作者需要提供三视图及形象延伸,所设计的形象或组图需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展示“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主责主业,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载体进行传播和再创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征卡通形象需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物料开发。

(三)作品展示可提供JPG/PNG/TIF等图片常用格式文件。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图样、技术文字(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的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样机效果图,并提供RGB、CMYK标准用色说明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四)根据应征者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卡通形象的故事(可适当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卡通形象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奉献、博爱、乐观、幽默)等。

(五)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

(六)作品设计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名称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所有作品中不得出现与设计主题无关的名字、名称、商标、专有标识等任何标记,一旦出现取消参与资格。

五、征集渠道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n68320092@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

联系方式:0871-68320092 联系人:冯琛

六、评选方式

云南省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确定各奖项名次并进行奖励。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七、奖项设置

(一)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并选用,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奖金1000元。

(二)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结果公示

最终评选结果将公示于云南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

九、征集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应征投稿者个人或团队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且版权未转移给他人,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若有抄袭、剽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获奖证书作废,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若因此给云南省红十字会及其他合法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征投稿者应全部承担。

(二)作品获选后,作者须将获选作品的完整设计底稿(AI、PSD或CDR格式)的矢量源文件提供给主办方,如获奖后无法提交原始文件的,将被取消获奖资格。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全部权利)和作品原件所有权归云南省红十字会所有。云南省红十字会有权对成为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发表、修改、展示、出版、宣传、组合、应用、申请商标注册,授权、许可和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授权条款。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评选结果公布后,主办方将对未入选作品自行封存处理。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六)投稿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部理解本次活动的规则,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任何违反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七)若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作回应的,视为放弃奖金和获奖证书。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云南省红十字会所有。

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报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届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新大赛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

戎耀彩云南 创业展雄姿

二、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等3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再单独设立团队赛道。

(一)总体条件

1.参赛企业、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创始人或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退役军人,且必须在云南创业或落户在云南省。

2.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参赛主体条件

1.团队条件。截至2023年1月1日(含)在工商、民政部门部门注册不超过一年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截至赛前,尚未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企业条件。截至2023年1月1日(不含)在工商、民政部门部门注册不超过5年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所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线上报名:邮箱1249171991@qq.com .

(三)须提交的材料

项目申报书、参赛人员身份证、退役证(转业证、复原证)、户口本本人的电子扫描或复印件各1份、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等(具体请联系注册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评审流程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企业(团队)项目参赛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由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参赛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四、报名咨询电话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91861
  2   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2120010
  3   鲁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8127775
  4   巧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025823
  5   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23622
  6   威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6129954
  7   大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5935439
  8   永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98069
  9   彝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199668
  10   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3031691
  11   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7625610
  12   水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0-8639711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7日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据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消息,由云南省委宣传部指导,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的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将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面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最高稿酬20000元。

哈尼梯田(红河州委宣传部供图)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征稿启事

为充分发挥摄影(像)艺术发现美、传播美、弘扬美的作用,即日起,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开始向海内外无人机摄影(像)专业人士及爱好者征稿。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无人机镜头,鸟瞰千年哈尼梯田,全景展示哈尼梯田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彰显“森林、村庄、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哈尼梯田文化魅力,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赛主题

千年梯田·千尺鸟瞰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云南画报社

红河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元阳县委

元阳县人民政府

三、作品征集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2日—12月10日,面向国内外创作者公开征集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作品;

第二阶段:12月16—17日,部分专业人士、中央驻滇和省、州、县主要新闻媒体及部分新媒体,对元阳哈尼梯田进行现场集中拍摄。其他无人机摄影(像)爱好者可通过大赛官方小程序自愿报名领取参赛证参加(不安排食宿行)。集中拍摄期间,凭参赛证可免哈尼梯田景区相关门票。

四、评选推荐

12月17—18日,邀请省内外专家,从征集作品及现场集中拍摄作品中评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同期在元阳举行无人机摄影(像)论坛。公布大赛评选推荐结果。

五、举办展览

2020年1—3月,挑选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分别在昆明、蒙自、元阳三地举办作品巡展。

六、评选结果及稿酬

评选结果以大赛组委会推荐作品的形式正式公布,并根据不同类别和档次核发税前稿酬。

(一)征集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5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0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5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10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2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15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4名,稿酬各10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20名,稿酬各3000元

(二)现场拍摄类作品

1.图片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6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2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15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800元

2.视频类作品

一类推荐作品1名,稿酬10000元

二类推荐作品2名,稿酬各6000元

三类推荐作品3名,稿酬各3000元

优秀推荐作品10名,稿酬各1000元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限于红河州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境内哈尼梯田自然风光、人文故事。

(二)作品形式

1.照片。摄影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可做轻度简单后期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接片除外)、多次曝光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不低于5MB,可以是单照或组照(组照不超过10幅/组)。

2.视频。视频作品必须使用无人机拍摄,是真实原创作品,不接受任何非实景元素增减。格式为MP4、高清1920 × 1080,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鼓励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可添加配音、配乐、字幕等制作元素。

3.征集类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申报即可参赛。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组)。每个参赛作品须配有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片中所涉人物。

4.参加现场集中拍摄的每位创作者,须于截稿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时)前提交不少于1幅作品。

(三)参赛方式

1.参加作品征集,投稿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作品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组委会制定邮箱462205517@qq.com,邮件标题须包含“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字样。

2.参加集中拍摄,拍摄者须于12月1—7日间通过大赛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小程序码进入)。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报名

(四)相关规定

1.本次大赛接受国内外个人、团体、单位参赛。参赛者须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在禁飞区域拍摄;报送的照片、视频和文字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及道德风尚的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2.已在州(市)级及以上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许可,须保证报送的视频和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大赛组委会遭受损失的,大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参赛者同意所报送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电视、户外广告及评选推广活动相关材料中,但不用于营利活动。参赛作品提交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等信息。参赛作品成为推荐作品后,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需要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因展示传播需要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5.投稿作品发送过程中发生数据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6.参赛者同意大赛最终评选推荐结果。

7.凡报送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8.本征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 征稿启事

2019年首届哈尼梯田无人机摄影(像)大赛组委会

2019年10月10日

丝路云裳·民族服装服饰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大赛简介:

一、大赛背景

按照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丝路云裳•七彩云南2019民族赛装文化节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宣通〔2019〕17号)要求,办好“丝路云裳•七彩云南2019民族赛装文化节”,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全面展示各民族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大力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助推云南旅游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云南文化形象品牌,加快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增强云南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以“赛智”的形式组织创新设计生产销售具有时代感、时尚韵味的民族服装服饰系列产品,打造专属品牌,形成产业化。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云南省政府外事办、楚雄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云南云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云南网、春晚传媒有限公司、昆明卡尔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大赛主题

时尚、民族、融合

四、参赛方式

按要求将参赛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专题网页。

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展示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景象,各民族“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文化内涵,各民族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精神风貌;

2.作品不受性别、面料、工艺、季节限制;

3.“创意组”作品要求融合多民族文化元素于其中,传承民族技艺、融合民族特色、具有时代融合感,富有美感,设计有新意;作品形式不限,服装、鞋包、配饰或其他成品皆可;

4.“定制组”作品要求根据赛题进行设计创作,融合多民族元素,将服饰功能性、职业代表性和民族性有机融合,时尚富有创意;参赛作品鼓励面料选择与表现手法创新,有引领时尚的市场应用价值。

二、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专业设计图或成品照片,作为评审资料:

设计图须包含正面、侧面、背面三个角度,设计图须包含服装效果图(正面、背面)和平面结构图各一张(一套效果图+平面图即为1组),手绘或电脑制作均可,平面结构图需要备注使用的面料名称,和面料颜色(颜色需备注PTCC色号)。设计图尺寸要求:横向16:9比例,尺寸不小于1920(宽)×1080(高)像素。设计图尺寸将影响到作品评审效果,请按要求尺寸提供。

2.若以作品照片作为评审资料者,则须提交包含正面、侧面、背面三个角度的专业棚内拍摄照片,备注使用的面料名称,和制作技法。

3.所有参赛作品须标明作品名称和阐明创意理念,必须以文字稿形式提交,请勿提供图片格式,字数300字以内。

通过专家初筛的作品需制作成成衣,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大赛流程:

作品征集:2019年9月17日至10月15日;

作品初筛: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

成品制作: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网络投票: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下旬;

成品复赛巡展: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专家评审: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优秀作品巡展:2019年12月下旬;

决赛汇演:2019年12月底。

奖项设置:

大赛按小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及大赛证书和奖杯;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及大赛证书和奖杯;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及大赛证书和奖杯;设最佳人气奖、最佳效果图奖、最佳材料奖、最佳制作奖等奖项共10名,颁发奖金1000元及大赛证书。

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大厦606室(云南网),联系人:顾老师、郑老师,联系方式:0871-63218995。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壮丽70年 法治新时代”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各州(市)司法局、普法办,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公厅、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普法责任部门: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充分宣传展示云南法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定于2019年8月至12月面向全社会开展“壮丽70年法治新时代”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以下简称“三微”大赛),公开征集云南法治建设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壮丽70年 法治新时代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法治建设成就,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活动组织

2019年“壮丽70年 法治新时代”“三微”大赛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主办,由云南网具体承办。

四、活动面向主体

全省各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各影视传媒机构及影视文化爱好者。

五、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时间从2019年8月2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大赛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19年8月28日—2019年10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第二阶段: 2019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为专家初评阶段。

第三阶段: 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为网络投票阶段。届时将在承办单位开设专题页面进行“三微”作品展播,并开设网络投票通道(含PC端及移动端),进行网络投票。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初为终审评定阶段。

第五阶段:2019年12月初至2019年12月底为宣传展播阶段。届时将搭建制作易于传播的网络虚拟展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在宪法周宣传期间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推荐。

六、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七、作品类别及要求

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建国70周年以来云南省的法治建设成果,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带动全社会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本次参赛作品形式分为微电影(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等)、微视频(法治公益广告、普法短视频、创作型宣传片)、微动漫三类。片中尽量使用普通话,如果因情节需要使用方言,需在视频上插入字幕。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一)微动漫

微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为1分钟、5分钟、10分钟三类。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

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微电影

微电影作品画面比例16:9,输出格式为mp4。

八、参赛方式

(一)组织报送

1、各州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负责组织本州市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州市司法局负责,每个州市推荐作品不少于10部。监狱系统推荐不少于10部、强戒系统不少于5部。

2、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可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初评后推荐。每个部门推荐作品不超过10部。

3、各地区各部门推荐报送作品可采用在线上传方式。请将作品上传百度网盘后设置为永久有效,将下载地址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二)个人报送

个人参赛作品必须具备对该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和版权,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送,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和承诺书,随作品一同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

(三)具体要求可关注“云南司法行政”、“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了解,也可登陆云南网三微大赛网络专题页面(//yn.yunnan.cn/cms_udf/2019/zlqsnfzxsd/index.shtml)进行查看。

九、奖项设置

经过网友投票和评委打分进行评选,最终将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分别给予15000元、8000元、5000元、2000元资助,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根据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一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此外,在入围作品中还将提名产生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影奖等5个单奖项,分别给予各2000元资助(以上资助金额均含税)。

十、注意事项

大赛具体信息请登录云南网“三微”大赛专题(//yn.yunnan.cn/cms_udf/2019/zlqsnfzxsd/index.shtml),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如实完整填写后,将表格投至指定邮箱,所发邮件按以下格式“参赛类别+作品名+组织单位”备注邮件名。

十一、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三微”作品参加活动。要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确定此次活动的联络人,并于9月15日前将参赛联系人(附件1)传真至0871-64156534,10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作品和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2)、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3)。

作品报送邮箱:ynswds@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珍真 18788464979  贺静 18087264660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法办

2019年8月26日

附件:

附件1:云南省2019年“壮丽70年 法治新时代”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联络人登记表

附件2:参赛作品报名表

附件3:参赛作品推荐表

附件4:云南司法行政公众号二维码和云南普法公众号二维码

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举办2019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局、团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各大赛组委会指导单位、支持单位,相关协会和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提高我省创新创业水平,打造云南经济发展新引擎,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举办“2019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

(一)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创新创业人物、事迹和精神,树立创新创业品牌,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引领创新创业文化形成,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二)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聚集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提供辅导培训、金融投资、技术转移、展览展示、市场对接等各类服务,为企业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二、大赛主题

创新圆梦想  创业彩云南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

(二)指导单位

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中共云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商联。

(三)支持单位

省科协、致公党云南省委、民盟云南省委、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云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招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四)协办单位

各州(市)科技局、团委,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省科技情报院、省科技发展院、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五)承办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省科技厅宣教中心,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云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活动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昆明理工大学负责同志组成。

(二)组织委员会

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活动的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和团省委青年发展部,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省科技厅宣教中心共同参与。

(三)评审委员会

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创投行业人士、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四)地区赛组织机构

各州(市)举办州(市)赛时,应在各州(市)科技局或团委牵头下,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赛制规则

本次大赛设立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经过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完成。

在获奖企业中,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六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

六、报名方式

大赛分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10日、6月15日。

(一)企业组通过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报名注册。其中,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参赛企业请同时登陆“创青春”APP和网站(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

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省科技厅和团省委对报名项目进行确认后参赛。

(二)团队组需要提交电子版及1份纸质(可邮寄)申请材料,于6月15日前交昆明市学府路296号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大厦A座二楼823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到邮箱:2632007446@qq.com。申请材料目录及模板可登陆“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网下载(网址:www.yncxcy.com)。其中,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参赛团队请同时登陆“创青春”APP和网站(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

(三)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报名时,项目类别按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6个行业点选,登陆“创青春”APP和网站(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时,按照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互联网组三个组别点选,团队组按创意组点选。

七、参赛条件

(一)企业参赛要求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安全、质量、环保、税收等方面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赛。

3.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2018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09年1月1日(含)之后。

5.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 );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以国赛通知为准)

7.参加往届全国大赛获得国家行业总决赛第一、二、三名的,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大赛。

8.往届全国大赛或云南省地区赛的获奖企业,可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

(二)团队参赛要求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往届全国大赛或云南省地区赛的获奖团队,可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雷同。

八、大赛支持政策

报名参赛企业全程参与我省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培训。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获奖企业支持政策

1.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2.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可获得1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1. 组织奖。从获优胜奖的企业中,遴选10家主要负责人重视、组织得力、管理规范、市场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每家给予2~4万元的奖励。

(以上3项支持政策,获奖项目如果已获得过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可享受荣誉,但不再给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4.获奖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择优支持。

5.获奖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1. 获奖企业取得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资格。

7.获奖企业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推荐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8.择优向有关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1. 获奖企业符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条件的,择优推荐。
  2. 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进入我省省级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平台。
  3. 获奖企业符合“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条件的,择优推荐。

12.获奖企业符合“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择优推荐。

(二)获奖团队支持政策

  1. 获奖团队在1年内落地云南创办企业的,可列入省科技计划进行支持,一、二、三等奖均可获得1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

在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暨第四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团队,落地云南注册企业的,2019年7月31日前向省科技厅高新处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符合支持条件的给予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2.获得一、二、三等奖名次的团队可获得创新创业扶持。

3.获奖团队创办的企业,通过备案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4.获奖团队落户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园区将协助申请享受相关创新创业政策。

5.择优向有关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6.获奖团队可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以及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

  1. 获奖创新团队(一、二、三等奖)申报省创新团队的,择优支持。

(三)推荐参加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及第六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并获奖的企业,享受国赛组委会提供的各项政策支持。

九、工作要求

请各州(市)科技局、团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创业企业和团队报名参赛。

请各大赛组委会指导单位、支持单位积极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参赛。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为参赛的优质企业和团队提供支持,并配合做好大赛的各项宣传和推介活动。

十、联系人及电话

(一)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宁  宁    0871—65152550

朱韻蓓    0871—65171300

(二)云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张  涛    0871—63133814

(三)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发展部

吕  滢   0871—63995431

周  云   0871—63995435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