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港澳办关于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港澳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创业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有效对接,支持香港、澳门青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决定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湾创未来 粤聚英才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深圳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华南理工大学。

(二)赛事组委会

成立赛事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赛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宣传发动、监督仲裁、赛事保障等工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省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指导参赛项目报名、推荐创业典型和落实相关政策扶持等工作。

三、赛制安排

(一)赛道设置

赛事设置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集成电路与低空经济、医药健康与生物制造、食品科技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与文化创意等5个赛道。

1.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赛道。在广州市举办,包括AI算法与技术、AI算力硬件、大数据与云计算,软件开发、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软硬件、智能传感器,自动驾驶与智能交通、物联网与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

2.集成电路与低空经济赛道。在深圳市举办,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先进封测、材料及装备零部件、EDA工具,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文旅,商业航天等相关领域。

3.医药健康与生物制造赛道。在珠海市举办,包括新药研发、医疗器械、医药服务、再生医学、精准医疗、现代中药、中西医结合,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大健康等相关领域。

4.食品科技与现代农业赛道。在广州市举办,包括现代化海洋牧场、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化种养技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绿色灌溉耕肥技术、农药与饲料、农产品加工流通,林业,食品饮料制造、新型食品与餐饮品牌等相关领域。

5.现代服务与文化创意赛道。在珠海市举办,包括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教育与体育服务,零售与电子商务,银发经济、宠物经济、家政与生活服务,文化旅游(含民宿经济),影视产品和技术、动漫产品和技术、游戏产品和技术,IP衍生品、潮玩、益智玩具等创意产品,现代时尚、艺术等相关领域。

(二)赛事环节

大赛设置初赛、复赛、全国总决赛三个环节。其中:

初赛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各赛道根据参赛项目评审分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每个赛道晋级复赛项目。

复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各赛道根据复赛项目得分情况,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赛道遴选3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各赛道根据总决赛项目得分情况,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最终角逐出每个赛道获奖项目。

四、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已经在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或有意向到湾区创业的均可报名。参赛项目团队只能根据项目情况选择5个赛道中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一)参赛项目所有成员须无重大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参赛项目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三)参赛项目已成立经营主体的,成立的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参赛人原则上为参赛项目经营主体的投资人(包括穿透情况)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或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等。参赛项目未成立经营主体的,参赛人员有意向或准备在大湾区创业。

(四)参赛人员均已年满16周岁,参赛项目团队成员不得超过5人。港澳参赛项目是已在港澳成立公司,或参赛成员中包含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或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生。

(五)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不能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除外)。

五、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预热:2025年5月中旬,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举办就业创业活动,持续开展创业政策宣讲推介,引导和鼓励优质创业项目到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发展。

2.大赛启动:2025年5月下旬,全国组委会开展全媒体宣传,通过发布新闻通稿、刊登新闻专版,公布大赛官方网站、宣传视频等形式启动大赛,开启参赛报名通道。

(二)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核、初赛和复赛

1.报名:2025年7月31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动、组织并指导参赛人员统一登陆大赛官方网站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dwqds.newjobs.com.cn/)报名。

2.资格审核:2025年8月10日前,大赛执行机构根据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项目完成资格审核。

3.初赛:2025年8月22日前,5个赛道分别组织开展初赛,遴选确定晋级复赛项目。

4.复赛:2025年9月上旬,5个赛道分别组织开展复赛,遴选确定晋级总决赛项目。

(三)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于2025年9月中下旬在佛山市统一组织实施,5个赛道用1天时间分别同时进行,角逐最终获奖项目。

全国总决赛结束后,全国组委会将举办大赛闭幕式并颁奖。

六、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全国总决赛5个赛道各设特等奖2名、金奖4名、银奖6名、铜奖8名,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金资助。报名时或两年内在广东省登记注册的分别再给予2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资助。曾获得广东省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参赛项目不能重复获取资助。

初赛、复赛不设奖项、奖金。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本地参赛的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二)扶持服务

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提升大赛社会关注度。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参赛典型项目、典型人物,持续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配套组织“百万英才汇南粤”创业大讲堂、优秀创业项目招引、产品推介会、投融资对接、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对接、创业“一站式”服务等活动,帮助参赛项目对接资金和市场,支持创业项目成长发展。组织获奖项目开展专项考察、交流对接、“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百团万人湾区行”等活动,引导支持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落户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发展。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开展“源来好创业”等创业主题活动,开展政策解读会、投融资对接会、产品推介会、品牌传播会等交流活动,发动引导优秀创业项目参赛。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参赛项目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引进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推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参赛项目提供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宣传推广、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七、联系方式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刘丽娜、张 琦

联系电话:(020)83325693、83177824

邮    箱:rst_chuangyechu@gd.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 系 人:单禹、白迎新

联系电话:(010)84209176、84202533

邮    箱:zgcy2017@163.com

中央港澳办

联 系 人:喻梦晨

联系电话:(010)68598922

邮    箱:yumc2012@163.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港澳办

2025年5月1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2日比赛,19日晚开幕,23日晚闭幕。
       (二)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国际会展中心等。
       (三)竞赛项目。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106个竞赛项目(见附件)。其中,世赛选拔项目66个,作为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国赛精选项目40个。
       (四)参赛方式。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团参赛。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可组团参加本行业所辖业务领域的部分世赛选拔项目比赛。
       (五)参赛选手。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当地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行业部门组团除外)。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各参赛代表团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名(团队项目为1队)选手。世赛选拔项目只限定选手年龄,不限定身份。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各参赛代表团国赛精选项目选手中企业职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主办单位,会同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外事组、会议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市场推广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牵头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赛务保障、开闭幕式、交流研讨、展示展演、交通食宿服务、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相关行业部门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工作。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等4个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文件、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比赛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比赛使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系统报名和评分。
       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接受执委会日常管理。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团按每个项目1人推荐,参与相应项目技术和评判工作。
在组委会指导下,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确定各项目保障、设施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单位,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具备较强管理协调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承担各项目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政策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职称证书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三)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世赛选拔项目中,单人项目前10名、团队项目前5名选手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考核排名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适龄选手可直接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如选择参加世赛选拔项目比赛(占各参赛代表团报名名额),则以比赛成绩作为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依据。集训项目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最终竞赛项目为准。
       (四)其他奖励。对获得国赛精选项目金牌的职工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组委会名义为各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参赛团最佳选手奖”。为西部13个省份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西部技能之星”奖。为裁判人员颁发执裁证书。为现场展演的绝技绝活分别颁发“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和“入围现场展演绝技绝活项目”证书。为组织举办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参赛且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
       鼓励各地、有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及其专家团队和培养单位等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高效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拔赛,扎实开展参赛人员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各参赛代表团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参赛工作,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综合联络员、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并于3月14日前将人员信息分别报组委会秘书处和新闻宣传组。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名。各参赛代表团负责本团选手参赛资格审核。学生身份选手须审核学籍信息,职工(教师)身份选手须审核社保信息。全国总决赛参赛报名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报名结束后,将公示全体选手情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本届参赛资格。审核选手报名条件情况将作为各省份评优评奖参考依据。
       (三)提前谋划,积极参与。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技能强国论坛、技能展示交流、绝技展演等活动,请做好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各类人员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廉洁办赛,规范管理。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团参赛选手、裁判员、展示展演交流及随队媒体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承担。在豫食宿和市内交通(含郑州航空港区)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自愿赞助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技能照亮前程”大赛主题,把握关键节点,加强统筹谋划,采取融媒体等方式,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形成特色,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  伟、张  雷、翟  涛
       电  话:(010)84207481、84208446、84207446
       传  真:(010)84207445
       邮  箱:wsc_msc@163.com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纪栋浩、王云航、曾燕琳、陈志集
       电  话:(010)84661077、84661075、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邮  箱:worldskills_cn@163.com
       (三)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人:李  敏(负责开闭幕式)、郭晓军(负责绝技展演)、谭  垚(负责技能展示交流)
       电  话:(010)84201669、84202667、84202665
       (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牛  琳
       电  话:(010)84202569
       传  真:(010)84202569
       (五)组委会市场推广组
       联系人:刘  春
       电  话:(010)84413081
       传  真:(010)64911489
       (六)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张家明、徐俊豪、卢  宇
       电  话:(0371)69690064
       传  真:(0371)69690064
       邮  箱:zhxt2025@126.com
       (七)执委会赛务工作部
       联系人:许春耕、张洪喜、支联峰
       电  话:(0371)61610125、69306199
       传  真:(0371)69306188
       邮  箱:2818563052@qq.com
       (八)执委会展示交流工作部
       联系人:王  成、曾  帆、时春霞
       电  话:(0371)65009191
       传  真:(0371)65009995
       邮  箱:zsj12025@126.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4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2日比赛,19日晚开幕,23日晚闭幕。
       (二)地点。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国际会展中心等。
       (三)竞赛项目。分世赛选拔项目和国赛精选项目,共106个竞赛项目(见附件)。其中,世赛选拔项目66个,作为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国赛精选项目40个。
       (四)参赛方式。分全国总决赛和省级(行业)及以下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以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团参赛。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可组团参加本行业所辖业务领域的部分世赛选拔项目比赛。
       (五)参赛选手。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选手报名时应在当地学习或工作至少满一年(行业部门组团除外)。其中,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飞机维修、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各参赛代表团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名(团队项目为1队)选手。世赛选拔项目只限定选手年龄,不限定身份。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各参赛代表团国赛精选项目选手中企业职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主办单位,会同河南省人民政府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外事组、会议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市场推广组和监督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牵头成立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赛务保障、开闭幕式、交流研讨、展示展演、交通食宿服务、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相关行业部门可相应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四、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工作。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等4个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文件、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比赛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比赛使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系统报名和评分。
       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接受执委会日常管理。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团按每个项目1人推荐,参与相应项目技术和评判工作。
在组委会指导下,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技术工作,确定各项目保障、设施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单位,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且具备较强管理协调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承担各项目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励政策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含)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职称证书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三)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世赛选拔项目中,单人项目前10名、团队项目前5名选手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考核排名前3名(团队项目前2名)适龄选手可直接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如选择参加世赛选拔项目比赛(占各参赛代表团报名名额),则以比赛成绩作为入围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依据。集训项目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最终竞赛项目为准。
       (四)其他奖励。对获得国赛精选项目金牌的职工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组委会名义为各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参赛团最佳选手奖”。为西部13个省份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西部技能之星”奖。为裁判人员颁发执裁证书。为现场展演的绝技绝活分别颁发“最受欢迎的十大绝技”和“入围现场展演绝技绝活项目”证书。为组织举办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参赛且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
       鼓励各地、有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及其专家团队和培养单位等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高效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拔赛,扎实开展参赛人员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各参赛代表团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参赛工作,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综合联络员、1名宣传工作负责同志作为宣传工作联络员,并于3月14日前将人员信息分别报组委会秘书处和新闻宣传组。
       (二)严格标准,按时报名。各参赛代表团负责本团选手参赛资格审核。学生身份选手须审核学籍信息,职工(教师)身份选手须审核社保信息。全国总决赛参赛报名工作将于6月30日截止。报名结束后,将公示全体选手情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取消本届参赛资格。审核选手报名条件情况将作为各省份评优评奖参考依据。
       (三)提前谋划,积极参与。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技能强国论坛、技能展示交流、绝技展演等活动,请做好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推荐展示展演项目、各类人员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廉洁办赛,规范管理。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代表团参赛选手、裁判员、展示展演交流及随队媒体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承担。在豫食宿和市内交通(含郑州航空港区)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自愿赞助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技能人才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技能照亮前程”大赛主题,把握关键节点,加强统筹谋划,采取融媒体等方式,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形成特色,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  伟、张  雷、翟  涛
       电  话:(010)84207481、84208446、84207446
       传  真:(010)84207445
       邮  箱:wsc_msc@163.com
       (二)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纪栋浩、王云航、曾燕琳、陈志集
       电  话:(010)84661077、84661075、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邮  箱:worldskills_cn@163.com
       (三)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人:李  敏(负责开闭幕式)、郭晓军(负责绝技展演)、谭  垚(负责技能展示交流)
       电  话:(010)84201669、84202667、84202665
       (四)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牛  琳
       电  话:(010)84202569
       传  真:(010)84202569
       (五)组委会市场推广组
       联系人:刘  春
       电  话:(010)84413081
       传  真:(010)64911489
       (六)执委会综合协调部
       联系人:张家明、徐俊豪、卢  宇
       电  话:(0371)69690064
       传  真:(0371)69690064
       邮  箱:zhxt2025@126.com
       (七)执委会赛务工作部
       联系人:许春耕、张洪喜、支联峰
       电  话:(0371)61610125、69306199
       传  真:(0371)69306188
       邮  箱:2818563052@qq.com
       (八)执委会展示交流工作部
       联系人:王  成、曾  帆、时春霞
       电  话:(0371)65009191
       传  真:(0371)65009995
       邮  箱:zsj12025@126.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