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决定开展“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资源联动、社区生根、持续深化”为目标,培育发展优质公益项目,形成覆盖我省的公益创新网络,建立公益资源链接新平台,打造自贸港公益新名片。加强多元主体协同赋能和跨区域链接资源,面向全国各地社会组织开放项目征集,推动公益项目从政府资助向跨界资源整合升级。深耕社区微公益,利用社区慈善基金精准赋能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宣传“微小而具体,人人可参与”的公益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建”转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态。构建公益创投可持续发展体系,为优秀品牌公益项目提供持续性跟踪资助及能力建设,推动成熟项目迭代升级,强化公益价值长效辐射。

二、大赛主题

众智创益,善行致远

三、组织机构

(一)省级层面。

主办单位: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海南闻道社会组织服务发展中心

(二)市县层面。

由有关市县民政局自行确定。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参赛项目在海南省范围内实施,服务对象为海南省范围内的居民。

(三)社会组织近三年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且结论为合格,具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四)参赛单位负责人及参赛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的情况。

五、申报的项目分类

(一)一般类项目

1.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送餐助餐、居家养老、文娱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为失独、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帮扶等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等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等。

2.关爱儿童类。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关爱康复、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等。

3.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4.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5.其他公益类。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宣传、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服务。

6.品牌长青类。为进一步强化公益海南的项目属性,促进优秀项目可持续发展,积极构建对优秀项目的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对2024年底资助期满的“公益海南”优秀品牌项目进行延续资助(全省8个优秀品牌项目自主申报)。

(二)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

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符合《海南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指引(试行)》规定的社区慈善基金使用范围,包括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文化宣传、运动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托育托管、邻里关系、生活环境矛盾化解等紧密贴合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符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需求的项目给予社区慈善基金资助。

六、项目要求

申报主体应按照《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同一家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接受政府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累计不超过两个”(含省级层面和市县层面)之规定,择优申报项目。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

(一)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新颖、解决社会问题的模式具有突破性。

(二)可行性:有清晰的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具备落地执行的条件和能力。

(三)可持续性:项目结束后能形成长效运作机制。

(四)社会效益:目标人群明确,能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影响力。

七、资金支持

(一)省级层面。大赛共安排种子资金115万元,来源于中央福彩公益金,计划支持一般类项目中17个优胜公益项目落地,申报总金额不超过种子资金总额,具体计划如下表,最终支持的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视申报情况调整,以实际为准。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项目支持资金来源于社区慈善基金,最终资助项目数量和金额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及社区需求情况确定。

项目分类 支持金额(万元/个) 数量(个) 小计(万元)
为老服务类 9 5 45
关爱儿童类 6 3 18
助残服务类 6 2 12
社会救助类 6 3 18
其他公益类 6 2 12
品牌长青类 5 2 10

注:1.省级层面申报项目要符合福彩公益金资金使用和审计要求,实施过程中须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

2.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项目要符合社区慈善基金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

(二)市县层面。省级财政共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各市县开展公益创投,海口、三亚、文昌、琼海、儋州、东方、定安、澄迈、临高、保亭等10个市县各30万元。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的项目数量。

八、大赛赛程

(一)信息发布和项目申报(2025年3月14日—4月15日)

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活动通知,广泛征集公益创投项目,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赛。承办单位负责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创投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答疑。

(二)项目初审和公布名单(2025年4月16日—4月25日)

承办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一般类项目按支持项目总名额的1.5倍确定进入路演评审会的项目数量,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结合申报实际确定进入路演项目,在路演环节给予展示和推荐。初审结果经主办单位复核后公示。

(三)项目路演与评选(2025年4月26日—5月20日)

进入路演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展示,介绍项目情况,并现场回答评委的询问。由财务(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公益行业有关专家、主办单位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5-7人,单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路演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情况评选出优胜项目,经主办单位复核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其中,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将邀请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代表参加路演。

(四)项目优化(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

承办单位汇总评审专家、主办单位的意见与建议,据此对优胜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与完善,实现项目的进一步优化升级。同时,指导申报主体制定项目预算资金的详细安排及进度表,确保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

(五)协议签订与资金拨付(2025年5月28日—6月15日)

与优胜项目主体逐一签订委托协议。一般类项目资助资金分2次拨付给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金额的50%(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尾款),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社区慈善基金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签订协议后-10月31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优胜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帮扶,督促项目主体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项目主体应按照项目协议和项目计划有序推进,及时报送项目进度、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终期评估(2025年11月1日—11月30日)

项目结项后,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一般类项目绩效评估,由省慈善总会会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组织实施社区微创投项目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尾款资金拨付及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承接单位,不予拨付剩余资金并取消后两个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资格。承办单位负责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的市县、省慈善总会于11月底前遴选1-3个优秀品牌项目,并形成本年度公益创投总结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八)优秀品牌项目遴选(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

省民政厅结合相关市县、省慈善总会报送情况及评估结果,遴选全省公益创投优秀品牌项目。优秀品牌项目应具备服务效益好、社会影响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等特征。优秀品牌项目将获得下一年度公益创投大赛种子资金资助资格。

九、项目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17:00

(二)申报方式

1.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文件资料。

2.海南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联系电话:0898-65316706。市县分赛区材料报送和具体对接联系方式由市县自行确定。

十、保障措施

(一)大力宣传,联动开展。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的重要意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大赛。有关市县民政局要与省民政厅联动开展公益创投,市县级大赛标题后缀“行政区划+赛区”加以区分,大赛主题、申报项目类别、实施步骤原则上需和本方案保持一致,可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进行微调。市县级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拨付方式由各市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项目对接会”的形式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全国性社会组织、省内外优秀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吸引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海南省慈善总会及各市县慈善会通过募捐、链接资源等方式为优胜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场所、志愿服务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公益创投资源库,促进项目与资助方、合作伙伴的持续对接。

(三)加强督导,长效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公益项目的扶持和培育,依照相关规定择优推荐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和具有社会意义的公益项目,对优秀品牌项目提供长期跟踪支持,帮助其规模化或复制推广。海南省慈善总会要做好社区微创投项目的社区动员工作,确保社区微创投专项赛道与公益创投大赛的整体规划相衔接,落实社区慈善基金的申请、资金监督管理及资金拨付相关职责。对项目进行动态监测,对进展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预警,确保大赛目标的实现和公益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附件:“公益海南”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

儋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通﹝2025﹞1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动员宣传,根据方案结合自身业务范围积极谋划项目报名参赛。

儋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

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儋州。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资源联动、社区生根、持续深化”为战略主轴,培育发展优质公益项目,形成覆盖我市的公益创新网络,建立公益资源链接新平台,打造自贸港公益新名片。多元主体协同赋能,跨区域链接资源,面向全国各地社会组织开放项目征集,加强对社会力量的链接,推动公益项目从单一资助向跨界资源整合升级。深耕社区微公益,利用社区慈善基金精准赋能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宣传“微小而具体,人人可参与”的公益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建”转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态。构建公益创投可持续发展体系,对优秀品牌公益项目提供持续性跟踪资助及能力建设,推动成熟项目迭代升级,强化公益价值长效辐射。

二、大赛主题

众智创益,善行致远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主办单位:儋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海南闻道社会组织服务发展中心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1.已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且近1年度年检合格的组织;或2024年在儋州辖区内成立的社会组织且财务报表净资产为正数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年度报告书。

2.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实施者无不良记录;

3.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依法纳税;

4.具有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优先。

5.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实施地点必须位于儋州市内,服务对象仅限儋州市城乡社区居民,每个入围且实施的项目间接受益人数300人以上。

五、申报的项目分类

1.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送餐助餐、居家养老、文娱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为失独、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帮扶等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等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等。

2.关爱儿童类。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关爱康复、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等。

3.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4.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5.其他公益类。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宣传、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服务。

六、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主体应按照《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同一家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接受政府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累计不超过两个”(含省级层面和市县层面)之规定,择优申报项目。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

(一)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新颖、解决社会问题的模式具有突破性。

(二)可行性:有清晰的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具备落地执行的条件和能力。

(三)可持续性:项目结束后能形成长效运作机制。

(四)社会效益:目标人群明确,能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影响力。

七、资金支持

大赛共安排种子资金23.75万元,并筛选出10个项目进入路演环节,其中一、二、三等奖项目共计5个(即入围路演且最终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5个),鼓励奖5个(即入围路演但最终未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5个),每个项目给予1500元的鼓励奖。最终支持的项目数量以实际申报情况为准,申报总金额不超过种子资金总额。具体资金支持如下:

项目分类

支持金额

(万元/个)

数量

(个)

小计

(万元)

一等奖

7

1

7

二等奖

5

2

10

三等奖

3

2

6

鼓励奖

0.15

5

0.75

合计

10

23.75

八、组织实施

(一)活动征集(2025年3月24日—4月24日) 。

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赛,同时建立创投咨询群,在群内进行答疑解惑。承办单位负责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创投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组织开展赛前培训(计划项目征集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间微调),为申报主体提供项目书撰写培训、财务培训、路演技巧等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项目初审(2025年4月25日—4月30日)。

承办单位根据指标对申报主体的资质、项目设计及服务需求等内容进行初步评估,挑选出可持续、可落地、创新性、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10个征集项目进入路演评审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路演与评审(2025年5月5日—5月9日)。

开展项目路演评审会。组织初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对其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解说;邀请财务和公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单数(3-5人)组成。根据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情况评选出优胜项目,并进行复核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项目优化(2025年5月10日—5月16日)。

承办单位汇总评审专家、主办单位的意见与建议,据此对优胜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与完善,实现项目的进一步优化升级。同时,指导申报主体制定项目预算资金的详细安排及进度表,确保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

(五)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2025年5月16日—6月15日)。

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协助儋州市民政局与获得支持的项目申报主体逐一正式签订委托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地域、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根据签订的委托协议,将支持资金拨付到项目申报主体。支持资金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使用完毕。

(六)组织实施(签订协议后截止至10月31日)。

项目实施周期为3—5个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承办单位负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获得支持的项目执行进行指导,督促项目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终期评估(2025年11月1日—11月15日)。

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服务对象签到表等资料及财务管理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总体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承办单位负责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八)优秀品牌项目甄选(2025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市民政局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甄选出1-3个优秀项目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对优秀项目进行颁奖。

九、资金管理

(一)项目资金管理。申报主体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支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所申报的创投服务项目,不得用于提高项目执行团队工作人员待遇、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申报经费预算构成。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费用,即用于项目工作人员的人力成本、通讯费、办公行政费、机构管理费、税费等其他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项目自筹资金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2次拨付给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金额的50%,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尾款。

十、项目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

(二)申报方式

1.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文件资料。

 

 

十一、注意事项

1.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微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任何公益创投或其它类似活动。

2.存在单位或个人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签订的服务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存在项目实施机构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参赛资格。

附件列表:
附件一(1).docx

2025年宜昌市妇联“童心同行·幸福启航” 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公告

为有效服务新时代广大妇女儿童及家庭,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支持青年、服务家庭的良好氛围,2025年宜昌市妇联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童心同行·幸福启航”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主题

以“童心同行·幸福启航”为主题,聚焦儿童成长需求、幸福婚恋服务、家庭支持提升及新兴领域赋能等,以各类妇女儿童公益项目为牵引,推广“妇联执委+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模式,推动公益服务精准化、专业化、可持续化发展,为广大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可感可及的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宜昌市妇女联合会

03

参与条件

(一)主体类别

1.各级妇联组织;

2.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女性社会组织优先);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高校团队、专业服务机构(需具备公益服务经验);

以妇联组织作为申报单位的项目,应当以社会组织作为合作单位。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实际执行机构,项目团队主要由申报主体的工作人员组成。

(二)申报条件

根据组织类别按需提供:

1.具备承接活动和服务的相关资质、资源;

2.活动和服务的方案设计,须包括资金预算、服务理念、需求调研情况等;

3.服务机构或单位需固定1名及以上全职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活动和服务等工作;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条件;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参与组织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妇女儿童和家庭事业,有相关服务经历。

04

项目类别

本年度公益项目共分为四个类别,具体项目如下:

1.儿童友好类:包括儿童友好单元建设、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儿童友好联盟共建、儿童友好微改造、儿童友好宣传推广、爱心妈妈结对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等;

2.婚恋服务类:包括婚恋交友联谊服务、婚恋课堂、公益红娘服务及培训等;

3.家庭支持类:包括巾帼家政培育、家庭教育、家风建设、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妇女儿童家庭心理赋能服务等;

4.暖“新”赋能类:包括三新领域妇联组织赋能提升、女性科技人才和女企业家服务、女性创新创业就业服务等。

05

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2月下旬):由宜昌市妇女联合会发布公告,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及社会组织申报。

(二)项目梳理(3月上旬):以申报主体为单位,结合申报内容实际,编制项目策划书,并参加相关培训。

(三)项目申报(3月20日截止):

1.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

(2)项目实施所需的佐证材料。

2.申报方式:

关注宜昌新女性网“公告栏”或宜昌新女性公众号进行下载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717-6252458

电子邮箱:502087466@qq.com

扫描二维码下载宜昌市妇联

“童心同行·幸福起航”项目申报书

(四)项目审定:市妇联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成立评审组,对报送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通过初审及复审,筛选确定入围的社会组织名单。对于入围的项目,市妇联给予经费支持,分阶段拨付。

(五)项目执行和评估(12月前):项目执行方按照市妇联要求和项目申报书,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市妇联将委托第三方对各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项目效果等进行检查督导,并开展中期及末期评估。

06

奖惩机制

项目实施结项后,根据评估结果对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项目追加一定金额的奖励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情况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付资金。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龙港市、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部门,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真爱到家·助力共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三、项目征集范围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四、经费安排

(一)经费预算。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200万元,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以配资形式参与。

(二)资助额度。本次大赛将评选出至少十个优秀项目,福彩公益金按照各项目统一截止时间内募集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资,每个项目配资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以补足核定的项目预算总金额为限,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视情予以支持。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三)经费拨付

1.募集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前按照募集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效能评估后拨付募集资金的50%,项目实施方自有配套资金优先抵扣。

2.福彩公益金分两期拨付,项目进展50%并完成项目中期报告后,按福彩公益金资助金额的50%拨付实施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绩效评估后拨付资助金额的50%。

3.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福彩公益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的,2020年7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无年检结论要求,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镇街、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六)申报单位登记住所及项目实施地在温州市域内。

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获得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的优先;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优先;曾经实施的公益项目获奖的优先;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的项目优先。

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未实施或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大赛。

六、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即日起至2月28日)。各相关社会组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网址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填报,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不超过2个项目。联系人:高婳婧,联系电话:18906666678。

 

(二)项目初审(3月上旬)。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参赛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初审,其他申报项目由市民政局组织评审人员进行项目初审。

(三)项目培训(3月中旬)。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培训班,对申报单位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化。

(四)资金初募(3月中下旬)。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通过自行筹资的方式进行资金预募集,募集资金可先转入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接收捐赠专用银行账户,也可通过提供项目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资金捐赠意向书等材料进行证明,资金预募集金额将以申报资金为基数计算,计入最终得分。

(五)项目路演(3月下旬)。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特邀嘉宾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项目路演、现场问答的方式,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分值与资金初募分加总后初步确定入围项目和备选项目名单,经市民政局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邀嘉宾可对现场路演项目进行资助,若被资助项目进入入围名单,则资助金额视同募集金额。

(六)资金募集(4月上中旬)。入围项目和备选项目通过定向和公开等形式进行资金募集,需与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募集资金转入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资金初募期内约定资金未转入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接收捐赠专用银行账户的入围项目,需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指定账户,逾期将取消入围资格,递补的备选项目如有申报资金预募集的,需在接到递补通知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转入。申请进行网上公募的项目单位需配合做好公募备案和项目上线准备。规定时间内募集资金未达到福彩公益金申报金额50%的项目视为募集失败,其余项目在10万元以内按照募集资金1:1确定资助金额,并按要求填报《2022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由市民政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资助协议。

(七)项目实施(4月下旬至10月)。项目实施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50%并报送项目中期报告,10月31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结项报告,项目实施期间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抽取部分项目采用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监督项目进展,并收集报告,统一报送市民政局。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八)决赛(11月至12月)。举办“2022年温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决赛”,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选出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若干个,进行授牌表彰,充分展示温州社会组织风采,宣传公益项目亮点。金奖项目可优先获得下一届创投大赛的资金支持。

七、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的公益项目与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签订协议,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创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管,精心组织项目的阶段性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民政局依法进行处理。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二)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举报电话:89985166。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五)项目实施方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方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

(六)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在初审通过的项目中,挑选约50个项目纳入瓯e善公益项目库,视情况组织推荐项目库内的优秀项目进行筹资实施。

(七)资金募集未成功的项目,经市民政局研究挑选其中社会需求广泛、现实需要迫切的优秀项目,与市财政局商议同意后,酌情给予项目募集资金五倍以内且不超过10万元的福彩公益金资助。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龙港市、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对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推动大赛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各县(市、区)、龙港市、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申报,组织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

(三)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参与公益创投大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温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9日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举办“红社e善·真爱到家”温州市第一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支持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彰显社会组织公益属性,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品牌,树立社会组织公益形象,营造我市社会公益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红社e善·真爱到家”温州市第一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社e善·真爱到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微公益发展促进会等

三、时间安排

公益创投大赛和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四、项目范围

(一)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以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社区居家或其他方式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等服务。

(二)关爱儿童类。主要包括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对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

(三)社会救助类。主要包括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四)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五)社区治理类。主要包括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防疫抗疫类。主要包括疫情防控知识科普、社区防疫互助、疫苗宣传等服务和相关疫后重振等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五、经费安排

(一)经费预算。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100万元,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以网络配资形式参与。

(二)资助额度。本次大赛将评选出至少十个优秀项目,在不超过实施项目资金缺口的基础上,由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与项目方合作,通过指定平台进行公益众筹,在统一截止时间内募集的金额,福彩公益金以1:1的比例进行配资,每个项目配资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以补足核定的项目预算总金额为限,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视情予以支持。一个社会组织一般只能获得一个公益创投项目的支持,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三)经费拨付。

1、福彩公益金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前按福彩公益金资助该项目金额的60%拨付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绩效评估后拨付资助金额的40%。

2、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募集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进展50%并完成项目中期报告后,按照募集金额的60%拨付实施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效能评估后拨付募集资金的40%,项目实施方自有配套资金优先抵扣。

3、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管理。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福彩公益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六、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9年度年检合格的,2019年7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无年检结论要求,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镇街、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二)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获得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的优先;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优先;曾经实施的公益项目获奖的优先;

(三)有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经历、经验和良好信誉;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并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

2020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大赛。

七、大赛流程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月28日)。各有关社会组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网址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上传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以往活动照片等内容,联系人:高婳婧,联系电话:18906666678。

(二)启动仪式(时间另定)。召开发布会,仪式后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

(三)资格审查(3月上旬)。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局对辖区内参赛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初审,市级单位申报项目由市民政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填报《2021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

(四)30强入围(3月中旬)。面向社会发布并展示各申报单位的项目内容,采用“网络捐豆数”(不涉及现金,参与者实名制、捐豆留痕避免刷豆并有项目实时排行榜),按规定的截止时间取捐豆排行榜前20进入30强;由评审小组在票数未到前20的项目中评选10个进入30强。

(五)复赛(3月底)。30强项目依次路演展示,遴选出至少10个最具创新性、实效性、代表性、可行性、公益性的优秀项目,与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合作,进行一定时间的网上公开募集,确定资助金额后,由主办方与项目实施方签订合同,给予项目实施资金补助。

(六)项目实施(4月-10月)。项目实施机构应于8月15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50%并报送项目中期报告,10月31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报送结项报告,项目实施期间将进行不定时监管,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负责指导项目开展和收集报告,统一报送市民政局。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复印件等。

(七)决赛(11月-12月)。举办“2021年温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决赛”,评审委员会组织已实施完成的复赛胜出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选出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若干个,进行授牌表彰,充分展示温州社会组织风采,宣传公益项目亮点,打造民政“红色领航 真爱到家”金名片。金奖项目可优先获得下一年度创投大赛的资金支持。

八、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的公益项目与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签订协议,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创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管,精心组织项目的阶段性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应上报市民政局依法进行处理。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举报电话:89985166。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五)项目实施方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方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

(六)进入三十强项目可自动进入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项目库,视情况组织推荐项目库内的优秀项目进行筹资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对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推动大赛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

(三)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参与公益创投大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