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重庆市公益广告大赛

第六届重庆市公益广告大赛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外宣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各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市公益广告创作基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凝聚社会共识、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重庆市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讲文明树新风”,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创作设计公益广告作品。

二、活动主题

(一)宣传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展示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的巨大成就,宣传各区域走差异化发展之路的亮点,突出区域发展分类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体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宣传创新型城市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突出依法治市方略: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示依法治市的成效变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四)宣传我市扶贫攻坚、志愿服务、家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显著成就,展示重庆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的良好面貌。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

(二)承办单位:重庆嘉禾博闻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四、参赛对象

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学生社团,广告(代理、设计、制作)公司、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机构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各区县(自治县)可组织作品创作,选送参赛;

参与本次大赛评选工作的个人,不得参加比赛。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

(二)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三)参赛作品提倡从身边人、事、景选取题材,注重体现地域特色,展现我市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全市科学发展的新风貌、新气象。

(四)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视频类和音频类三大类。各类作品均不得在内容中显示参赛者的相关信息,同一参赛者报送主题或构思相近的作品,将按一件(组)参赛作品计算。

(五)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参赛者投稿参赛前应签署参赛声明,明确作品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

六、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阶段: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参赛者应在征集截止时间(以当地投寄邮戳为准)之前,将参赛材料按报送格式要求邮寄主办方。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74号文化宫大剧院二楼;收信单位:重庆市户外公益广告办;邮政编码:400014;咨询电话:023-63606300。

(二)作品展示阶段:经主办方初审后,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将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在“重庆市第六届公益广告大赛”专题页面在线展示。其中,体现重庆地域特色,展现我市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全市科学发展的新风貌、新气象的平面类作品,将在主城区各大商圈或中心广场作线下巡展(实施方案见附件3)。

(三)作品评审阶段:主办方组织评审组集中评选作品,通过集体投票及合议方式评出全部奖项。获奖名单将在2016年重庆市首届公益广告节上揭晓(实施方案见附件3),并在“重庆市第六届公益广告大赛”专题页面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平面类(39名)

金奖:1名,奖金1万元;

银奖:3名,每名奖金8千元;

铜奖:5名,每名奖金5千元;

优秀奖:30名,每名奖金1千元。

(二)视频类(16名)

金奖:1名,奖金2万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1万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8千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5千元。

(三)音频类(16名)

金奖:1名,奖金1千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8百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5百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3百元。

八、注意事项

各区县(自治县)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设计力量参与大赛,市公益广告创作基地要主动参与大赛,相关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要组织本校各相关专业院系在校师生积极参加大赛。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要积极提供全媒体支持。

附件1:重庆市第六届公益广告大赛作品报送要求.doc

附件2:重庆市第六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赛声明.doc

附件3:重庆市第六届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巡展重庆市首届公益广告节实施方案.doc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各市(地)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省农垦总局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广播电视台,绥芬河市、抚远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我省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树立好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播电视台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主题内容及口号

参评作品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与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特别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祖国繁荣昌盛的主旋律。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宣传“大美龙江”,建设美丽中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内容展开。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口号为:“践行核心价值,引领时代风尚”。

二、评选活动的参加对象

以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兼顾省外作品。由各级广告协会组织本地区各类媒体、广告公司、高等院校等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益广告爱好者设计、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

三、评选活动的作品分类

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及订制类等四个类别。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作品: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微电影不超10分钟。盘盒上须按顺序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影视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二)广播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CD光盘上,储存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广播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和一份文案。

(三)平面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颜色模式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四)订制类作品(视频):本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其企业文化,选定公益主题,面向有实力的特定制作机构订制公益广告作品(视频),作品格式及标准要求参照影视类作品。

上述四类参评作品,每个单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必须刻录同一张光盘上;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每个单件或系列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四、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按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等三类作品分别设置奖项,每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还设置若干个组织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1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二)广播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8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三)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7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四)订制类作品:由公益广告订制企业和制作机构约定奖励额度。

(五)组织奖:设置5名,颁发组织奖奖牌。

五、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组委会以媒体公告形式启动评选活动,征集和报送作品。11月21日至11月30日,由评审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评审办公室在网上展示初选作品,并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网上评选基础上,由组委会最终评出各类别金、银、铜奖作品及组织奖。12月底前,由主办单位实施总结表彰奖励。2017年1月至5月,通过在黑龙江公益网进行“我最喜爱的公益广告评选”、中央大街展览、高校巡展、黑龙江公益网专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进行优秀公益广告展播。请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广告协会,于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评的三类公益广告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楼208-4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六、关于评选活动的几点说明

一是参评作品不收费。

二是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三是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评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四是参评作品概不退还。省工商局、省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创作单位享有署名权。评选活动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五是报送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六是参评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以备参评后续工作所需。

七、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把本次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和宣传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摆上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这次获奖作品,保证篇幅、时长、频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三)保证质量: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组织创作单位和人员,在提炼主题、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在精心创意、精湛制作上下功夫,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使更多思想深刻、艺术表现力丰富、简洁明快的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

(四)做好保障: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各类媒体、广告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广告财力物力保障工作。各地文明办要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测评体系,推动公益广告宣传任务落实到基层。

八、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由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办;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广告协会、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承办。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构架、方案制定、通知下达、督办落实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承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及宣传推介工作。

(二)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张显丰、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殿军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赵恩泽、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维宽、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文堂、东北林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同志担任。

(三)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宣传办公室和评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台,主任由省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王瑾担任,成员由省广播电视台、省广告协会、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程宣传的组织领导和优秀作品的推广使用等工作。宣传办公室联系人:苑洪春,联系电话:0451-82890422。评审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东北林业大学),主任由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雪丹担任,评委由主办、承办、高校、广告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组委会研究认定。评审办公室下设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三个评审小组,分别负责三类公益广告作品的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附件:  (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分类表

附件二: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地区编号表

附件三: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

2016“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赛

2016“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赛

为进一步繁荣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向公众更好地传递科学正能量,丰富山东科普资源库内容,省科协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齐鲁网、山东科技报社、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共同承办2016 “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赛。面向大众、媒体、企业积极宣传科普知识并号召广大微视频爱好者、专家积极参与并创作科普类的动画、公益广告和微电影作品。

2015年举办的“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赛历时近5个月,大赛受到了包括热心市民、在校大学生、专业微电影拍摄机构、数字院线机构、政府机关等各个阶层的关注和广泛参与,共收到参赛作品近400部,投稿内容涵盖教育、食品、环境、电力、医疗、交通等方面。题材多样、内容丰富、表现形式新颖,具有较高的知识性、趣味性和艺术性。经过专家评选,大赛共评出28部获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进行了颁奖。

据悉,2016年“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参赛作品仍不限体裁。大赛结束后,主办方将选取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活动期间,山东广播电视台网络电视台还将开辟视频专栏,对优秀作品进行网上展播。

奖项设定

(一)科普动画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二)科普公益广告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三)优秀作品奖

10名,奖金200元,颁发证书。

参赛方式:

参赛者填写《“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赛报名表》,在11月之前将比赛作品、资料及报名表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gdmtx@iqilu.com .或将作品刻录光盘(光盘封面需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和报名表一并送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8567号山东广播电视台新大楼 刘玲(收)。咨询电话:0531-81695223.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围绕科普主题,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体裁不限。

2、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限。文件大小格式不限。同一条原创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3、公益广告片长为1分钟~5分钟。动画含二维、三维、影视动画等,片长为5分钟~20分钟,画面无闪烁和变色,无跳帧、漏帧现象。

4、参赛作品画面稳定、清晰、层次分明,声音和画面同步。参赛作品需严格根据自身作品的画质分辨率,最大限度保证作品高清画面。

5、参赛作品需如实填写作品信息,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说明等。

6、所有优秀作品将被纳入到山东科普资源库。

7、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留取备份。

8、参赛者在参赛时已了解并同意参赛要求事项,参赛者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己承担。

湖南省首届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

湖南省首届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

一、参赛条件

(一)参赛主体

1.社会组织团队成员以青年为主体(三分之二以上团队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或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须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或由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非公经济团工委,各企业、高校团委,共青团各县(市、区)委等推荐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及基金会。

(二)项目要求

1.全省各市州、各单位青年社会组织拟于2017年开展的创新性强、社会影响力大、展现青年社会组织风采的公益项目,重点支持和鼓励与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的公益创投项目。

2.原则上1个青年社会组织只能上报1个项目。

(三)项目领域

项目领域分为扶贫济困类、农村发展类、教育与助学类、健康与安全类、社区发展类、环境保护与动物保护类、文化艺术类、行业推动类及其他。

二、推进步骤

(一)大赛启动(9月)湖南省首届青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启动。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统一通过新华网湖南频道开设的大赛官方报名入口进行网络申报(报名详细要求见专题页面)。专题页面(报名入口)网址:www.hn.xinhuanet.com,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9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

(二)大赛初评(10月)各地各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本地本单位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网络申报(截止10月7日24时)。申报结束后,全省大赛组委会将在网络后台汇总申报情况,确定各市州、省直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包含省属企业、省非公经济、高校)的入围名额,然后由各地各单位按照评审规则,组织本地公益行业内专家、企业家等对本地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按确定名额向全省大赛组委会报送入围复赛的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截止10月18日24时)。10月下旬,初评出100个入围复赛的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进行网络公示。

(三)大赛复评及培训(10月) 10月下旬,全省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赛的100个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进行复评,最终评选出50个入围决赛的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并在新华网以及团省委的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接受公众网页及微信投票。全省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公益行业内专家、企业家等作为培训师,对入围决赛的50个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创新、筹资、传播等有针对性的训练。力求通过高强度、高质量的体验式培训,提升青年公益人才及组织的能力。同时,为入围组织匹配导师团,帮助其完善项目。

(四)项目众筹及项目展示交流会(10-11月)进行“益客行”公益徒步挑战赛,宣传大赛并打造青年公益文化氛围,同时进行线下筹款。支持各入围项目团队统一通过网络平台发起众筹;联系相关单位、企业、基金会,组成公益项目联合资助平台,召开对接洽谈和项目展示交流会,协助青年社会组织获得项目资助;众筹及项目对接最终所获资金情况将按比例纳入评选分数。

(五)省级终评及颁奖(12月中上旬)邀请公益界、学术界、企业界及政府的专家组成权威、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50个公益项目进行专家评议。综合网络投票、筹资情况、比赛过程表现和专家评议,最后评选出相关奖项。举办大赛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包含青年社会组织现场路演展示,政府、企业、基金会与青年社会组织对接展示和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向全社会公布入选公益项目资金筹集情况,企业、基金会、政府资助项目资金情况,向优秀青年社会组织颁奖。

(六)总结评估(2017年1-3月)

汇总大赛相关资料,建立全省青年社会组织数据库,编撰《湖南省青年社会组织首届公益创投优秀项目汇编》,拟写大赛总结评估报告。

三、奖励设置

(一)项目资金筹集公益创投大赛主要发挥种子资金和平台建设作用,以服务全省公益事业为基本原则,撬动政府、基金会、企业等多方社会资本参与。大赛将通过网络众筹、向企业、基金会、政府进行推介,帮助青年社会组织筹集项目资金。具体操作层面,资助方可以通过大赛统一组织的项目评审、网络众筹等多个环节了解青年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通过成为项目导师和项目资助的方式对自己感兴趣的青年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提供支持。

(二)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资助大赛设置十佳项目、最佳创意奖、最具人气奖、最有潜力奖、最具表现力奖等青年社会组织奖项。并设置优秀推荐单位奖项,奖励在大赛过程中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推荐单位。新华网将对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公益人进行专题报道,入围决赛的50个青年社会组织都将获得优秀证书。同时,表现优秀的青年社会组织将成为共青团实施的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成员,主办方将在2017年为其提供能力提升培训、机构辅导和发展资助资金,支持其机构发展。

2016湖南华容县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招募

2016湖南华容县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招募

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好地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委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开展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职能,华容县红十字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的性质及工作范围

只要是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愿意救助他人、服务社会、不计报酬,都可以申请成为红十字会会员或志愿者。红十字会会员享有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佩戴红十字标志等合法权益;须尽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遵守《中国红十字章程》,按期缴纳会费,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等义务。红十字志愿者主要工作是积极宣传《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精神,开展应急救援、健康关怀、人道救助、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筹资劝募等方面工作,在学校、社区、乡村等社会领域,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二、招募对象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三、管理方式

华容县红十字会负责对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和培训,对会员和志愿者的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详细记录,并对突出贡献的会员和志愿者给予表彰。

四、服务时间

华容县红十字会将根据会员和志愿者可提供的服务及活动的内容安排,通知会员和志愿者参加各项活动。

五、报名和联系方式

凡有志于从事红十字人道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请到华容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填写红十字会员或志愿工作者登记表(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联系电话:0730-4132665 红十字会交流群号:99020512

联 系 人:陈凤梅

联系地址:华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华容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原标题:华容县红十字会关于招募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的通知

点击下载>>>《华容县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

2016中国大连国际海事会青年志愿者招募

2016中国大连国际海事会青年志愿者招募

由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主办,辽宁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大连星海会展商务有限公司等九个单位共同承办的“第12届中国大连国际海事会”,将于2016年10月25-28日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为办好本届展会,团市委与大连星海会展商务有限公司决定公开招募50名青年志愿者为展会的礼仪、翻译、贵宾、会议、会务等项工作提供服务。

一、展会介绍

中国大连国际海事展览会始于1992年,逢双年举办。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大连区位优势和雄厚的产业基础,以东北亚船舶产业为依托,以中国船舶市场为立足点,致力打造国际海事会中国品牌。国家相关部委、辽宁省经信委、大连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多次莅临展会,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经过二十年的培育和积累,大连海事会已被誉为中国第二、东北亚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海事盛会。本届展会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中国制造2025》《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指引和鼓舞下,将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广泛邀请,依靠主承办方的行业资源,吸引国内外行业组织,船舶、港航、海洋工程、军民融合等领域重点企业,汇集大连海事会。展览面积可达2.5万平方米,参展企业力争600家,国外参展企业比例比上届提高10%,参观参会观众努力突破3万人。

二、基本要求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招募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严格遵守时间、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岗位安排、沟通能力强、外语水平高、形象气质佳,能够严格保证服务岗位工作时间的高校在读或已毕业学生。优先招募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经历志愿者。定向招募英语翻译志愿者6名。

三、工作时间

志愿工作时间在10月25-28日(共4天)。

四、报名程序

报名者请登陆大连团市委网站www.dlyouth.gov.cn,下载《2016中国大连国际海事会青年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2016中国大连国际海事会青年志愿者报名信息表》,填写后请将报名申请表和信息表文件分别更名为“报名者姓名+申请表”和“报名者姓名+信息表”,将2寸免冠证明照电子版以报名者姓名命名,JPG格式保存,于9月21日前发送至招募信箱771029265@qq.com。

五、面试培训时间

团市委、大连星海会展商务有限公司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选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及培训安排将电话通知,请确保电话畅通。面试时请候选人携带加盖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公章的《2016中国大连国际海事会青年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原件。

 

                                                  大连星海会展商务有限公司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大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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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

巴中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网信办、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巴中日报社等八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结合巴中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8月至11月

二、参赛对象

全市县级以上广告发布媒体、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经营者、合法的社团组织、民间公益团体、职业院校和中小学生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均可报名参赛。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赛公益广告作品分为视频类、音频类、平面广告类三种类型。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反映时代精神,表达严谨清晰,引人产生共鸣,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象生动,贴近生活,对公益理念的传播效果突出;要通俗易懂,富有想象力、亲和力、感染力;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融入巴中特色,彰显巴中人民勤劳智慧以及巴中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

四、主题类别

  (一)城市精神类

旨在弘扬“大气包容、创新创造”的巴中城市精神和“苦干、实干、创新、创造”的巴中时代精神。

  (二)文化传播类

结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及地方节庆“十六登高”,创作认识传统、尊重传统、继承和发扬传统的精品力作;围绕“三·八”“五·一”“ 六·一”“七·一”等重要节日,体现主题性公益宣传。

  (三)文明倡导类

1.重点围绕学雷锋、志愿服务、邻里关系、孝道文化、道德模范等,大力宣传和弘扬雷锋精神,营造奉献、和谐、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围绕文明习惯养成,大力推动文明行路、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旅游、文明观影等一系列规范养成。

3.围绕文明餐桌、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公益活动,创作精品力作,旨在体现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增强绿色生活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内涵。

  (四)道德风尚类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引导人民大众奋发向上、崇德向善。

  (五)法制宣传类

围绕法治巴中,旨在倡导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使公民了解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行使法定权利。

  (六)家庭风尚类

大力弘扬家风家教家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良好家风家教家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特等奖一名。特等奖获奖者为所有参赛作品得分最高者,不受题材和形式限制。

(二)视频类、音频类、平面广告类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三)奖励机制。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元,一等奖奖励现金500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优秀奖奖励现金1000元。

六、大赛安排

(一)宣传启动:2016年8月为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宣传启动月,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新闻媒体、报社对此次大赛进行宣传;市工商局负责组织设计统一宣传海报,利用有效载体,向公众发布公益广告大赛启动及赛制赛规、评选办法等相关信息;市教育局负责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的联系与宣传活动;巴中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行业的宣传活动;市网信办负责组织互联网企业的宣传活动。

(二)创作与报送阶段:2016年8月下旬-2016年10月初,参赛单位、个人于9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参赛作品,联系人:朱梓瑶,联系电话:0827-5277533,报送地址:市政大楼923室,报送邮箱:963229252@qq.com。

(三)评选阶段:2016年10月初。由主办单位组织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分,按照分值高低评出奖项。

(四)集中刊播阶段:2016年10月中旬-2016年11月,巴中日报社、巴中广播电视台、巴中晚报、巴中新报、巴中新闻网、巴中文明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对初评作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展播,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主题要鲜明,内容要准确。要牢牢把握宣传主题,进一步突出公益广告的思想道德内涵,凝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同时也要打响巴中自己的文化名片,展现巴中人民精神风貌。

(二)形式要新颖,表达要创新。要把创新的理念体现在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之中,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使公益广告作品富有美感、体现时代感、充满真情实感、体现地方特色,做到精巧构思、精美设计、精湛制作,打动人心,走进心灵,真正吸引人感染人。

(三)作品报送要及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大赛通知要求,组织好优秀作品报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于9月25日前上报至主办单位,所有作品均不收参赛费且概不退还,各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保存底稿。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公益展览和出版发行,不作商业用途。报送作品格式为文件夹,文件夹中应含有报送作品、参赛表及参赛声明三个文件,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参赛者所在地+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形式,文件夹压缩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作品格式仅限于:AVI、ASF、WMV、JPEG、JPG、GIF、PNG、DOC、PPT一式一份。

  附件:

1.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组织机构

2.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参赛表

3.参赛声明表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巴中日报社   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巴中市广播电视台    巴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四川省第一届公益广告大赛

四川省第一届公益广告大赛

为深入贯彻全国公益广告大赛精神,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发挥公益广告普及主流价值、凝聚社会共识、传播文明理念的重要作用,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工商局等十二部门决定自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川省第一届公益广告大赛。

四川省第一届公益广告大赛由国家工商总局指导开展,活动范围辐射全省21个市州。作品征集完成后,专家评审和网友共同打分,80分以上获得评奖资格,获奖作品将在全省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户外广告、互联网、电信运营商等广告媒介上进行刊播。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须原创  分五种类型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要求参赛选手和单位自行制作,参赛作品必须为公益广告。只要是依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弘扬优良传统、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宣传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人民健康安全等方面制作发布的非营利性广告均可认定为公益广告,属于参赛范围。

活动要求,参赛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作品形式分为电视类公益广告、广播类公益广告、平面类公益广告、网络多媒体类公益广告、广告推广活动类五种类型。

参赛对象:从大学生到企业主不限

全省县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处于存续状态的广告主、广告发布媒体、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经营者,合法的社团组织、民间公益团体,各普通高校和在校大学生等热心公益事业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赛。

奖项设置:金奖一名 七类单项奖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将设置金奖一名,金奖获奖者为所有参赛作品得分最高者。除此之外,分别设置电视广播类作品奖、平面类公益广告、网络多媒体类公益广告、广告推广活动类、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主题特别奖、廉政主题特别奖以及优秀组织奖。原则上每个作品或机构只可获得一个奖项,特别优秀的作品在获得一般奖项的同时可获得主题特别奖。

报名渠道:5种方式可报送投稿

此次大赛设置了多种报名渠道。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报送:由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同级广告协会共同组织社会、企业、个人参与报送后,逐级上报至四川省工商局;由各普通高校组织报送参赛作品到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各主办单位内部报送的参赛作品和其他主管部门开展的公益广告大赛的参赛作品分享,由承办单位统一协调作品报送汇总;由承办单位协调公益组织和社会众筹创作并报送公益广告作品;通过网络活动专题页面和H5手机专题页面报送(地址:http://www.scaic.gov.cn/ggds)。

玉溪创文公益广告设计大赛

玉溪创文公益广告设计大赛

一、活动主旨

为积极推进玉溪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树立形象、引领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和鼓励具有本土特色的公益广告创作,提升市民的精神境界,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玉溪市文明办玉溪日报社玉溪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协办:玉溪网

(二)媒体支持

玉溪日报玉溪广播电视台玉溪网玉溪文明网玉溪手机报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玉溪宣传微信公众号玉溪日报新闻客户端掌上玉溪客户端在玉溪微信公众号

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活动官网:

玉溪网http://www.yuxi.cn/

玉溪文明网http://www.yuxiwm.com/

三、大赛细则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二)公益广告选题

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玉溪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作品必须包含玉溪元素,体现玉溪特色,符合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

(三)参赛作品类别及要求

征稿范围限玉溪七县二区,谢绝外地投稿。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视频类和“文明玉溪”标识,只接受电子文件格式投稿。各类参赛作品应为首次参赛,作品必须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如发现参赛作品涉及违法违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鼓励采用广告新思想、新形式、新媒介进行设计和创作。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有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力。所有作者一经参赛,主办方即视为同意其参赛作品可无偿提供主办方使用。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

1.平面类

平面类广告为海报设计创作,文件格式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单幅作品不超过10mb。同时接受绘画、贴画、剪纸等作品,但需扫描或拍摄成电子文件上传。

2.视频类

视频类广告包括影视广告、微电影和flash动画,文件格式为mp4、flv格式;拍摄、编辑所用工具不限,影视广告时间30秒以内;微电影要求有故事情节,时间5分钟以内,画面分辨率不小于720×576像素。同时接受手机、家用dv拍摄的视频作品。

3.“文明玉溪”标识

准确表达并凸显文明玉溪的城市内涵、气质、特色及时代气息;富有深刻的精神内涵,具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作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色块线条简洁明快,色调庄重大方,富有个性,易于识别;提供彩色版电子文档一份(a4幅面,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ai、psd文件),并附简短说明,就设计思路、理念进行简述。

所有入围的作品,原作者需向组委会提供原文件。平面类作品,须提供矢量图或psd文件,其中,psd文件的分辨率为600dpi;视频类作品,须提供格式为mpg或avi的原文件数据光盘。

(四)投稿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到玉溪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3444986801@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投稿类型。

(五)作品评选

所有参赛作品将在本次活动官网玉溪网(http://www.yuxi.cn/)及玉溪文明网(http://www.yuxiwm.com/)进行展示,并供网友通过网页、手机投票。投票结果供专家评选时参考,并据此评出最佳人气奖。组委会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集中评选,产生所有奖项。评奖结果将在《玉溪日报》和玉溪网上公布。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并有权自由使用任何参赛作品。

(六)奖项设置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6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励200元

最佳人气奖:1名,奖励600元

2.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6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励200元

最佳人气奖:1名,奖励600元

3.“文明玉溪”标识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6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励200元

最佳人气奖:1名,奖励600元

玉溪师范学院作为本次评选活动分赛区,独立评选产生的作品自动入围总评候选作品。

玉溪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

公益广告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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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

一、主办单位:

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

新美术馆

学术支持: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中心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少儿美术教育项目

承办单位:

上海央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展览时间与地点: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获奖作品展》将于2016年9月初在新美术馆举行。

三、活动亮点:

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专业学术评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指导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中心指导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全程支持

携手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

四、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

全国范围适龄儿童、少年(4-18周岁)。各公(私)立幼儿园、公(私)立中小学、青少年宫、艺术学校、艺术文化培训机构,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形式报名参赛;

2、组别设置:

大赛分书法和绘画(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等)两大类,每类按年龄段分设四组,分组如下:

幼儿组 4-6岁 (出生日期在: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小学组 7-12岁 (出生日期在:2004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初中组 13-15岁 (出生日期在:2001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

高中组 16-18岁 (出生日期在:1998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

3、以“我眼中的世界”为大赛创作主题。

我眼中的世界,远如银河亿万光年,近如眼前触手可及;高如珠峰圣洁巍峨,低如马里亚纳神秘莫测;我眼中的世界,既有功夫熊猫的武侠情怀,又有飞屋环游记的奇幻旅程,还有灰姑娘的纯洁善良;我眼中的世界,千奇百态,波澜壮阔,奥妙无穷,独一无二。

4、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独立创作,绘画题材、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率真自然,富有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展现青少年乐观自信的精神风貌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书法作品尺幅在2-4平尺之间,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不小于30×21cm(A4纸尺寸)不大于90×90cmcm。

5、作品征集通道:

2016年6月1日至8月10日(以收件时间为准),参赛者通过新美术馆官方网站(www.newgalleryofart.org)“美育中心”下载报名表,注册会员并于“个人中心”上传电子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照片(无需提交报名费),电子照片不小于1MB不大于3MB。每位参赛者可以兼报书法类和绘画类比赛,每类比赛限一张参赛作品,一张报名表仅限一件作品;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递交作品原作参加展览。

6、咨询电话:

+86(21)64956386 +86(21)64956993 朱老师 陈老师;

新美术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7号楼207室。

7、敬请关注新美术馆官方网站www.newgalleryofart.org和官方微信SH-NGA,及时了解大赛进程。

五、大赛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本次大赛评选由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专业评委老师统一无记名电子阅卷,通过初评、复评两轮评选择优甄选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

  • “明日之星”特别奖:1名
  • 一等奖:每组1名,奖金120元/每人
  • 二等奖:每组5名,奖金50元/每人
  • 三等奖:每组10名,奖金20元/每人
  • 优秀奖若干
  • “新美杯美术大赛园丁奖”:获特等奖及一等奖辅导老师
  • “新美杯聚才菁英奖”:优秀参与集体或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将向入选作品、获奖作品颁发参展证书及获奖证书;大赛组委将精选获奖作品参展2017年2月在美国纽约举办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承办的“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

六、主办权: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拥有收藏、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