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团委第四届“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

由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主办,河套酒业集团协办的内蒙古第四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我的奋斗故事》大型励志公益栏目主题活动正式启动。

据“创青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秘书长、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斯日格楞介绍,此次在大赛中获得一、二、三名的优胜者除获得助力奖金外,还可以获得进军全国赛、创业孵化政策支持、导师结对辅导、创业融资支持、宣传平台支持等奖励。创新创业是社会进步的永恒动力,青春充满活力、知识结构新、敢闯敢试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是打造祖国边疆亮丽风景线的重要力量。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等部门携手河套酒业集团、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举办此项活动,秉承开放办赛、项目化运营管理,必将推动大赛迈上新的台阶。

河套酒业集团总经理、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刘立清在启动大会上指出,当前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作为内蒙古文化及经济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青年创业就业在改革发展中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重重问题。河套酒业作为自治区的一个代表性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为全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助和扶持,让青年创业人群发挥出潜能和优势,并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另据悉,《我的奋斗故事》是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动创业、拉动就业的工作部署,以“奋斗故事、精彩人生、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向奋斗中的中流砥柱致敬”为主题,全面弘扬“奋斗精神”,评选“奋斗人物”青年创业扶持项目,旨在打造自治区大型励志公益栏目,助力内蒙古奋斗者实现梦想。本栏目斥资1000万元打造自治区大型励志公益栏目,助力内蒙古奋斗者实现梦想。

成吉思汗陵园铜像设计方案征集

成吉思汗陵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草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为了进一步加深陵园历史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体现“世界巨人”成吉思汗气度,扩大旅游区世界影响,现拟定在陵园内重新敬立成吉思汗铜像,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此,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委会向国内外广泛征集成吉思汗铜像设计方案。现提出如下说明。

铜像敬立图(现有雕塑)

一、铜像敬立位置

成吉思汗铜像,将敬立于原成吉思汗铜像广场中央。以青松翠柏环绕的圆形成吉思汗铜­像广场,象征“天圆”之深刻寓意,寓意天地恩赐于世间的博大的福禄。成吉思汗铜像广场,象征成吉思汗光辉的一生。广场内圈直径66米,象征成吉思汗寿年。广场外圈直径76米,寓意着成吉思汗精神发扬光大。广场周围的松柏,以伞形向外延伸,与树林、草原­连结在一起,像是成吉思汗精神发出的光芒,永世传播在大地上。

二、铜像历史背景

新设计的成吉思汗铜像,要求反映成吉思汗途经­鄂尔多斯,为鄂尔多斯留下永恒的一段真实故事的情景:当年,成吉思汗率军征讨西夏时,正好路过鄂尔多斯。他目睹这里水草丰美,花鹿出没,是一块风水宝地时,心里特别高兴,留恋之际,失手将马鞭掉在地上。部下正要拾起马鞭时,被成吉思汗制止了,便自语道:“这里是梅花鹿儿栖身之所,戴胜鸟儿育雏之乡,衰落王朝振兴之地,白发老翁享乐之邦”。成吉思汗对鄂尔多斯的赞美及掉马鞭的故事,成为伟人看中这块神奇地方的佳言,世代相传。

三、铜像形象塑造

铜像设计,要求基本把握成吉思汗骑马出征形象,在铜像形象塑造方面考虑下列因素:塑造崛起于马背上的伟人震撼山河的气度,成为成吉思汗戎马生涯的缩影;塑造走向统一、走向文明、走向世界的“历史伟人”、“世界巨人”形象;塑造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的形象;塑造世界“千年风云第一人”,影响世界的“一代天骄”形象。铜像实际高度为10米以上。

四、征集方案具体事项

1、时间:要求将设计方案(理念、图样等)于2017年4月10日前传送征集单位;

2、设计方案,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一旦发生版权争端,由选送本人负责;

3、征集单位成立专家组进行审核,从选送作品中选定10件入围作品并进行公示;通过一定程序从入围作品中再进行选择。最后与被选中作品的作者签订采用协议。

4、入围作品各奖励3000元。入围作品不予以退还,将在展厅予以展示。

5、选送方案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委会建设局

附:铜像敬立图。

联系人:赛音朝格图

联系电话:13604773421

电子邮箱:26374852@qq.com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委会

2017年3月4日

首届“亮丽内蒙古”微电影创作大赛作品征集

为传播“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品牌形象,展示内蒙古壮美的自然风光和绚丽的民族风情,由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牵头主办、各盟市旅游局协办,北京东尚君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以“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为主题的首届“亮丽内蒙古”微电影创作大赛,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原创影视作品。

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7年3月31日;作品投票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30日24:00时;作品评选时间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5日;颁奖时间2017年5月20日;参赛对象,面向全国影视爱好者,性别年龄不限,所学专业不限。参赛方法:参赛资格获取,在报名时间内,参赛者必须在赛事官方网站(或官方媒体、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指定页面下载报名表与大赛统一片头,根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如果不填写或者填写不全者、填写内容虚假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统一片头和报名表下载链接: http://zxm.nmgtour.gov.cn:12001/zxw/channel-indexVideo.do(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参赛费用,报名表请随作品投递至大赛组委会);参赛作品提交,请参赛者于指定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前按照说明完成投片,实体投递与网络上传选一即可。

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征集会徽、会歌及主题口号

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征集会徽、会歌及主题口号

由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内蒙古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主办、锡林郭勒盟旅游局、锡林郭勒盟文体新广局、锡林郭勒盟民族宗教局、锡林郭勒盟商务局、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将于1月初在锡林浩特市隆重举行。

为了充分挖掘内蒙古冬季冰雪旅游资源和锡林郭勒草原民俗文化资源的巨大潜力,展示和传承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的独特魅力,着力打造内蒙古冰雪那达慕节庆品牌和蒙古族服装服饰品牌,有效提升全区冬季旅游影响力,筹备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公开征集本届那达慕会徽、会歌及主题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作要求 

(一)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反映草原民俗文化与冰雪完美融合的文化内涵、度假休闲与观雪玩雪完美组合的地域特点,展现锡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内涵丰富、设计新颖,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

(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会徽: 

1.图案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蒙古族文化元素和时代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适合平面宣传、视觉传播等各种用途。

2.以彩色图形设计,纸张规格为8开或16开。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

会歌: 

1.由歌词和曲谱两部分组成,可单项应征。

2.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曲调优美、易于传唱。能够体现冬季那达慕盛会的欢乐、激情特色,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提供作品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歌词或曲谱(简谱或者五线谱),制作CD光盘一份。

 口号:

简洁精炼、朗朗上口,既从全区冬季旅游宣传高度出发又突出锡林郭勒地域特色,二者相结合。字数不超过12字,并辅以200字以内的阐释说明。

二、提交方式 

(一)应征单位或个人可选择会徽、会歌和主题口号中任一项或几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二)应征者以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三)应征作品提交一式两份。

(四)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稿。

(五)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四、投稿地址

邮寄地址: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锡盟党政办公楼1208室)

邮政编码:026000

联系电话:0479—8263204

电子邮箱:13274796607@163.com

联系人:李霞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审阅参选方案、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筹备委员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结果。

最终确定的会徽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终确定的会歌歌词、曲谱,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最终确定的宣传主题奖励人民币1万元;以上奖项均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自行纳税。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

(二)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被评审确定为本届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会徽、会歌和主题口号的获奖作品,受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届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所有,未经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四)本届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筹备委员会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请在信封封面或电子邮件、微信投稿的题目中注明“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会徽、会歌和口号作品征集”字样,并提供联系电话、姓名、职业、通信地址及作者生活照一张。

内蒙古冰雪那达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

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全区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大赛

全区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大赛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增强我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品质,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11月上旬举办全区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和形式

以心理剧表演的形式表达出同学们的内心烦恼和困惑。内容可包括学习心理、社会心理、发展心理、变态心理等各方面,也可联系社会热点。可采用音乐剧、话剧、小品、哑剧、歌舞剧等多种形式。要求通过表演让观众和参与者在自发的、和谐的、轻松的状态下受到教育或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二、比赛方法

1.各高校要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出1个优秀心理剧参加复赛(如有蒙语心理剧可报蒙、汉语剧各1个)。各高校初赛选拔的优秀作品拍摄成DV,刻录光碟。要求整个剧目播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画面清晰无抖动,声音清楚无杂音,格式统一为mp4、rmvb或wmv。

2.各高校认真填写作品说明表(附件1),与参赛光盘一同报送。

3.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初评,评选出参加决赛的12个心理剧(蒙语剧根据报送数量酌定)进入全区决赛。

4.决赛以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我厅将对获奖的心理剧进行表彰和奖励,优秀节目进行展演。

三、组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内蒙古工业大学承办,内蒙古高教学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协办。

四、评选标准及程序

心理剧大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请各高校于10月30日前将参加复赛的心理剧作品光盘邮寄至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心理剧复审工作结束后,将另行通知进入决赛的单位及个人。

联系人:李向阳,联系电话:0471-6575920/13848123650,邮箱:995247565@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处,李向阳收,邮编:010051。

五、其他事项

1.为更好地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剧教育形式,全区各高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可组织观摩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剧决赛。呼市地区高校每校派出10名师生代表参加观摩。所有参赛选手及观摩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2.2016年11月16日到内蒙古武警总队招待所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69号)。11月16日上午安排驻呼高校参加彩排,11月16日下午安排呼市以外高校参加彩排。11月16日下午17:00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活动中心召开领队会,进行抽签。本次活动不安排接送站,外地代表提前做好准备。

3.决赛时间:2016年11月17日全天。

附件:1.作品说明表   2.心理剧大赛评分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10月18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各盟市文联、电影家协会、自治区各有关微电影生产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以微电影形式讲述鄂尔多斯和内蒙古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和繁荣微电影创作,决定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委会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届微电影节分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进行征集作品。已参加过第一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活动之内。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的微电影作品。

3、作品主题为“自在”,拍摄地点应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微电影作品。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和“宣传片”,商业用途广告等都不再此列。

3、应为内蒙古区域出品、内蒙古境内拍摄的微电影作品,主题不限。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者,组委会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三、申报作品时间及遴选

(一)参加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的区内外生产制作企业或个人,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即可组织创作团队围绕本届主竞赛单元主题赴鄂尔多斯市进行采风创作,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二)参评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的自治区有关微电影企业和个人将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三)作品遴选

对于申报作品将有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按照活动宗旨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入微电影节复赛作品名单。

(四)申报要求

作品DVD【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刻录到一张光盘上】和纸质版报名表各一式三份邮寄到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联系方式

申报作品联系单位: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

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张智峰   常 健(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外内蒙古文联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1-4925767

联系人:赵 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局)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040A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95932

四、奖项设置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入围影片10部,从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奖励20万元,其余奖励1万元,并根据情况评选出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和最佳表演奖若干名,奖金另算。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一等奖1部,奖励5万元;二等奖2部,每部奖励2万元;三等奖3部,每部奖励1万元。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家协会

2016年6月30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作品活动申报表

首届“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摄影大赛征稿

首届“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摄影大赛征稿

为充分展示内蒙古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通过摄影视角聚焦大美北疆,全方位宣传内蒙古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气象,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内蒙古旅游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摄影大赛。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内蒙古旅游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网图片中心、内蒙古画报社

协办单位: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旅游资讯网、内蒙古天堂草原摄影网、大美内蒙古网、so内蒙古城市生活网

2、活动概况

活动口号:摄影那达慕——图游内蒙古。

活动主题:草原文化、北疆特色、休闲度假

拍摄范围:围绕活动主题,用镜头全方位体现草原、森林、沙漠、冰雪、河湖、温泉、地质奇观、中俄蒙口岸、历史文化民俗、美食等旅游资源。

活动形式:“那达慕”蒙语意为“游戏、娱乐”,为体现本次活动“旅游+摄影+那达慕”重在参与互动的特点,欢迎大家走进内蒙古,并拿起手中的相机、手机随时记录拍摄,及时踊跃投稿,加入到我们的“摄影那达慕”活动中来。

征稿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三名奖金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二等奖六名奖金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三等奖九名奖金3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优秀奖50名奖金500元、证书一份;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证书一份;

4、参赛要求

本届摄影大赛面向全社会,摄影专业人士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器材不限,数码相机、胶片机、手机均可(投稿时须标明相机或手机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所有入选作品,图片版权归作者本人拥有,但主办方及自治区旅游局享有免费使用权,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保留作者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作品要求

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限二十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组照按一幅计算),投稿图片采用jpg格式,相机作品每幅不得低于5MB,边长(3000×2500)以上,手机不得低于2MB,除接片外禁止一切电脑合成照片。

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向作者调取原图或RAW格式,无法提供原图者将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初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参赛者须将作品发送到指定投稿邮箱(nmglysy@163.com),邮件主题“摄影那达慕投稿+姓名);或刻录成光盘邮寄至大赛指定的地址投稿参赛,投稿时请在邮件附页中注明“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参赛作品。

详细注明:参赛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及地点,并对拍摄内容做简单文字介绍(100字以内)、相机组或手机组、作者姓名、年龄、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编及通信地址。

6、评选事项

截稿后,将由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获奖名单将在组委会合作媒体公布;

评选结束后,将举办“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活动年度“内蒙古最美旅图”颁奖仪式。

7、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3号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边雲霞

  咨询电话:

边雲霞:18647963291

0471-6288720转803

投稿邮箱:nmglysy@163.com

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

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宗旨

大赛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作用,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搭建平台,充分挖掘国内外创意设计特色,丰富和提升产品内涵和内容,激励商品研发生产企业品牌化发展,实现创意设计市场转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设计学会、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等

媒体支持:新华社

三、大赛组织形式

(一)主题设置

本届大赛设立三个主题:工业设计类、工艺美术类、视觉传达类。

(二)主题说明

1、工业设计类

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产业的创新产品、工业设计产品、交通环境、家居家具用品、设计战略与服务设计研究等。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可以是设计稿件或论文文章,鼓励样品和实物作品参赛。参赛需要附带说明,除了创意创新点之外,需要明确展示或者说明产品的结构及材质等相关信息。

主要参考内容如下:

(1)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及工程机械装备等《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领域及服务型制造创新设计产品(服务模式)。

(2)产业设计(产业装备、工业化产品、能源环保产品等),交通环境(交通工具及相关环境设计等),家居用品(在家庭空间范围的产品,如数码家电、服装服饰、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信息(电子智能产品等),通用设计(老年、残障医疗康复等),休闲文教(体育用品、野外休闲、娱乐游戏、文化教育、办公用品等),妇婴用品(孕妇用品,妈咪用品和婴儿用品等),公共设施(公共空间环境范围中的产品)等。

(3)设计战略研究(产业、企业的设计机制与基础性研究以及设计驱动型商业创新模式等),服务设计研究(社会公共服务、老龄化、智能化与用户体验、高端综合设计服务模式体系等),可持续性研究(节能、环保、安全等公共体系或载体)等项目报告、研究成果、论文和公开发表的文章。

(4)工业设计其他分类(如工业文化类创新设计、装置设计等)。

2、工艺美术类

包括的作品类型有工艺雕刻、工艺织绣、漆器工艺、首饰工艺、旅游创意产品等。参赛作品要求:以实物类作品为主,提交作品高清晰度照片,进入终评的作品依照自愿原则报送实物。同时须通过文字进行简介和描述,提供作品的市场价格。

主要参考内容如下:

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工艺印染,工艺织毯,工艺编织,漆器工艺,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工艺家具,其他工艺美术等。

3、视觉传达类

包括平面、包装、展览展示、营销内容、媒体类创意、IP(如:创意类文化知识产权)等。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可以为数字媒体形式,包括设计图、多媒体文件(如视频、H5文件等)或者实物作品。

主要参考内容如下:

(1)字体设计,海报招贴,书籍装帧,产品宣传册及插图,印刷包装等。

(2)LOGO设计,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城市形象等。

(3)展览展示,陈设设计,虚拟现实设计,数字内容设计(数字音乐、数字娱乐等多媒体设计),移动娱乐应用等。

(4)创意IP(知识产权),动漫,软件UI、交互、APP、H5,微视频、短片、微电影等新媒体传播,纪录片、电视节目创意等。

如上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做知识产权声明。关于主题类别说明的解释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

(三)评选形式

1、专家评审

按照评审标准,专家评比出组委会大奖、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选出最具人气奖和网络投票参与者奖。

(四)奖项设置

1、组委会大奖:100万人民币

2、一等奖 :5万元,每个主题5个, 3个主题,共计1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3、二等奖:3万元,每个主题10个,3个主题,共计30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4、三等奖:1万元,每个主题15个, 3个主题,共计4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5、优秀组织奖:2万元,共10个,每个2万元。

6、最具人气奖:5000元,共计50个,每个5000元。

7、网络投票参与者奖:1000元,共计500个,奖金各1000元。

注:本次大赛奖金为税后奖金额。

四、参赛条件

主要征集范围包括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凡与设计行业、工艺美术行业或者文创特色产品相关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品牌企业、设计公司、生产厂商、广告公司以及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鼓励国内自主创新、知名品牌企业参赛,曾经获其他奖项的作品不受限。

1、主旋律健康向上,文化内涵丰富,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2、作品创造性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较好提升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符合审美要求,具有艺术性、观赏性;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鼓励依托传统文化和技艺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图案、符号、色彩、寓意等)的创新产品,实现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的统一。

3、作品具有独创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充分体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4、作品具备实用性,有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实现交易的潜力;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5、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要求。在设计、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低碳健康的理念。

6、工艺精良,品质可靠,材料合理。具有商业价值,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五、评审标准

大赛将参考如下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因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各类别产品(作品)特点不同,评审标准将依据参赛作品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文化性

在文化和品牌的基础上,创意设计要体现国际和国内的流行时尚特色。主旋律健康向上,文化内涵丰富,突出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的有机融合。

(二)创新性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结合大赛分类主题特色进行创新,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同时强调绿色与环保的理念。作品创造性使用优秀文化艺术元素,较好提升产品文化内涵,舒适、美观、协调,符合审美要求,具有艺术性、观赏性;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鼓励依托传统文化和技艺丰富创意和设计内涵,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图案、符号、色彩、寓意等)的创新产品,实现艺术价值与实用价值的统一。具有独创性,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充分体现创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实用性

设计要有实用的功能和良好的用户体验,除了便于收纳和携带,符合情感消费品的属性和特征等特性外,能够为用户带来常用的服务内容。

(四)市场性

设计要充分考虑符合市场销售规律,具备良好的以游客为代表的吸引力和营销特质,并且符合新时代消费者的审美需求。有较强产业发展能力和实现交易的潜力;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五)示范性

创意设计要考虑面向市场的示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系列化延伸性,并具备有较强的量产可行性,同时关注设计的市场可行性,成品的价格区间应符合大众化商品的行业属性。

(六)优质性

报送的作品,无论从设计到生产,还是实物产品。要能够充分体现作品的品质。能够通过相关机构认定标准要求,性能安全;质量高,制作精湛,传统技艺应用到位,商品、包装系统完整。

(七)环保性

在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的基础上;能够充分体现绿色环保的特性,符合时尚简约的风格。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要求。在设计、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低碳健康的理念。

六、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征集时间:2016年5月20日-2016年8月12日

大赛评审时间:2016年8月16日-19日

获奖作品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8月21日(公示期5天)

大赛颁奖时间:2016年8月27日(大赛闭幕式晚会)

七、报名要求

(一)每套作品需提供3-5张彩色效果图或实物照片(精度不低于300dpi.jpg)和4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两份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提交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思想、设计目的、定位、使用方法、知识产权情况等。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

(二)需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ordoscywh.com提交报名作品。

(三)不得是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做知识产权声明。参赛者或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四)投产产品需报送实物。

(五)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六)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

(七)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符合参赛的作品,在大赛展示后,产品作品退还参赛者;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八、其他

(一)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标志使用权、奖金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2、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

(三)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密的管理。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九、大赛联系方式

(一)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1、专项工作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4号院北京文化创新工场3号楼403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陈雪、杨明浩、范宏玉

联系电话:010-57135133、13366474033

联系邮箱:ordoscywh@163.com

2、综合协调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万寿路机关15号楼

邮编:100846

联系人:杨小帆、白彦升

联系电话:010-68209904、010-68209920

(二)大赛报名提交作品网址:

www.ordoscywh.com

(三)微信公众号:创意草原

(四)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47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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