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举办第四届“农行杯”农村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妇女联合会,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各二级分行: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创业的重要领域,为突出绿水青山等乡村特色资源开发,选拔推介一批优秀的创业项目和人才,根据农业农村部《第七届全国农村创业大赛参赛项目选拔条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妇女联合会、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联合举办江西省第四届“农行杯”农村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挖掘农业农村资源  做好乡村休闲产业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妇女联合会、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联合主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融合与农垦事业处共同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融合与农垦事业处,具体承担工作协调、项目实施、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事务。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选手基本条件

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村工匠等各类在县域进行创业活动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干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2.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实际从事该项目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4.近5年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基本条件

参赛项目以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服务品质为导向,以开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农业遗迹、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建筑、独特气候、特色产品等乡村资源为路径,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场景,丰富城乡居民休闲活动,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生态旅游、民俗活动、乡村美食、文化创意、科普研学、亲子娱乐、乡宿体验、度假康养、休闲观光等方向。

2.经营主体以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休闲乡宿为主,创办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近5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无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4.往届全国农村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不得参赛。

四、赛道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创办年限和营业收入情况,设置初创组和成长组2个赛道。

(一)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00-1000万元(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可参加成长组比赛。

(二)成长组。创办时间在6-10年(含)之间,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2亿元。

五、赛程安排

大赛流程分报名、项目初评、省级选拔赛及颁奖、培训等4个阶段,具体工作及流程如下:

(一)报名(8月17-31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各设区市推荐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自主申报2种报名方式。选手自主申报需填写有关报名材料(参赛报名表、参赛项目计划书)寄送纸质材料(电子版和路演PPT发邮箱)2份至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择优推荐初创组和成长组至少各5个项目(选手)。鼓励各设区市妇联积极组织推荐农村女选手参赛,引导激励广大妇女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推进落实“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鼓励省农行各二级分行积极推荐优质项目参赛。报名时间截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评(9月上旬)。邀请企业家、创业导师、投融机构专家、资深媒体人、行业专家组建大赛评委导师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平均分为该项目最终得分。每组从高到低各取前10名项目晋级省级选拔赛,并适时对晋级项目进行赛前培训。

(三)省级选拔赛及颁奖(9月中下旬)。省级选拔赛分为省级半决赛、省级决赛2个环节。省级半决赛分组10进5,省级决赛分组5进3,最终确定各组前三名,并推荐各组前两名参加全国半决赛。

省级半决赛、省级决赛均采用“5+3”路演方式进行,即每个参赛项目PPT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答辩3分钟。评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平均分为该项目最终得分。比赛结束后,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妇女联合会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领导现场颁奖。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将为部分入闱省级选拔赛的项目所在企业进行现场授信。

(四)培训(9月下旬)。为提升我省农村创业项目水平,全面增强我省项目在全国比赛舞台上的竞争实力,邀请相关专家导师对入闱全国比赛项目选手进行封闭培训。

六、奖励机制

(一)物质奖励。对获得初创组和成长组前五名的项目(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证书。第一名奖励10万元,第二名奖励8万元,第三名奖励5万元,第四名、第五名获得“优胜奖”,分别奖励1万元。对获得各组别前三名项目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局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金融支持。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将对优秀项目提供一对一金融结对服务,并对部分入闱省级选拔赛的项目所在企业给予授信支持。

(三)荣誉加持。本次大赛获奖女选手,符合条件的将依照程序择优推荐申报省、市“巾帼建功标兵”。

(四)推荐国赛。按要求推荐4名(初创组和成长组各取前两名)优秀获奖项目(选手)参加全国半决赛。

(五)典型宣传。参赛项目将作为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推广宣传,将优先推荐获奖选手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妇联、省农行各二级分行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做好赛前动员,积极组织选手参赛。休闲乡宿作为休闲农业领域的新业态,在创业方面有很多新模式、新成效,各地要鼓励广大休闲乡宿特别是已获评星级的,在符合参赛选手和项目条件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报名参赛。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于8月31日前将项目参赛报名表、参赛项目计划书、参赛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各两份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纸质材料电子版和路演PPT发至邮箱。

(二)提高项目质量。各地要严格审查参赛项目资格,确保参赛项目和选手信用良好,推出更多农民参与度高、创意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项目,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业实战技能,提升创业项目发展质量。

(三)确保公平公正。大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并请公证员现场全程监督和公证赛事活动,确保大赛公正性、严肃性。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赵慧丽,0791-88504621;邮寄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619号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教路办公区,330077;邮箱:nyt6225521@126.com。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吴  菲,0791-86211397;

省农业农村厅新农村建设处   颜小明,0791-86231897;

省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     简海珊,0791-88911617;

农行江西省分行农户金融部   潘小勤,0791-82188213。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参赛项目汇总表

          3.参赛项目计划书

附件1-3.doc

解读材料:《江西省第四届“农行杯”农村创业大赛有哪些内容?》

关于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的公告

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反映乡村振兴新进展、新成效,以创新表达方式推广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经验,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工作安排,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承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文明乡风 建和美乡村

二、征集内容

聚焦“树文明乡风 建和美乡村”主题,围绕组织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特色文化、移风易俗以及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形式,展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进展成效,展示新时代广大农民群众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

三、作品要求

(一)思想积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内容,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

(二)导向正确。内容须契合活动主题,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导向。

(三)独立创作。应为独立完成的作品,如发现抄袭、借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纠纷责任。

(四)格式规范。作品要求为MP4或MOV格式;视频标准不低于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文件大小不超过1GB;作品名称30字以内,并配15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作品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微视频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纪录片、专题片、宣传片和创意短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为1—3分钟;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为3—20分钟;微动漫单个作品时长为1—10分钟。

四、时间安排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经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将在央视网乡村振兴频道比赛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果公示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发布活动,公布获奖作品、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荣誉证书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实际情况再评选出“最佳故事作品”、“最佳创意作品”、“最佳表现作品”等奖项;面向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设立优秀组织奖(单位)。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比赛相关制度执行,将统一颁发相应证书。

六、其他事项

参赛者所提交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无偿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传播权,可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单位宣传相关的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征集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以上约定。

联系人:刘书会 010-68739333

邮  箱:3566792490@qq.com

附  件: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申报表.docx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2023年4月6日

济宁市2023年农村新型住房建筑设计大赛公告

为进一步总结我市不同地域历史文化、自然特征、民风民俗形成的农村民居建筑的发展特征,着重提炼传统民居建筑核心要素,推出一批既能满足农民群众现代幸福生活需要,又能体现不同区域风貌特色的农村新型住房方案。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举办农村新型住房建筑设计大赛。

大赛主题

基于济宁市传统文化、传统民居核心要素的特征性,加强新时代农村新型住房设计,探索具有济宁特色的农村新型住房建设路径。

设计内容

深化研究我市不同地域历史文化传承、自然特征、民风民俗等,总结各县市区、各类地形地貌、自然环境下的民居建筑的发展特征,提出满足新时代农民群众住房需求,建设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农村新型住房方案。

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其中:

特等奖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名。

方案征集

本次大赛面向设计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建筑企业和个人征集优秀设计方案,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参赛一律提交电子版作品(包括图纸及相关数字模型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联系人:张楚,联系电话:0537-2077932,电子邮箱:czjsb111@163.com。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1日

关于举办济宁市农村新型住房建筑设计大赛的通知.pdf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党的十九大以来,农村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改善,各类人才在广袤乡村创业创新,创办了大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成功率高、示范性好的创意项目,增强了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为选拔推介优秀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和人才,营造激情飞扬、活力迸发的创业创新氛围,农业农村部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业创新  梦圆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业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突出新农民唱主角,搭建创业成就展示平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让有点子、有创意、能励志的新农民唱主角、展风采,促进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农村创业创新升级版,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要求

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心系“三农”,遵纪守法。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造精神,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领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一般须为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共同创业者。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鲜明、创意独特、竞争力强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均可参赛,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参赛项目范围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文化创意、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产业以及各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

3.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独特,项目创意突出、投资价值较高、社会效益良好,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拖欠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往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获奖项目不能申报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的创办年限(工商登记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3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2.成长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参赛项目的营业收入可适当降低要求,具体标准由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掌握。

四、主办单位和比赛流程

(一)主办单位

1.大赛由农业农村部主办,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承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组织。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3.组委会成立专家指导组,协助指导各地开展省级选拔赛;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全国决赛项目评审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分省级选拔赛、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1.省级选拔赛。由各省(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分别组织,统一使用“第三届××省(区、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名称,通过现场路演等方式进行比赛。各省(区、市)初创组、成长组分别推荐2个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其中,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6省区可分别增加2个(初创组、成长组各1个)面向“三区三州”贫困地区的推荐名额,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承办省份可分别增加2个推荐名额(初创组、成长组各1个)。未经省级选拔赛直接推荐的项目,组委会不予受理。

2.全国决赛。分为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赛程,均以现场路演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一)省级选拔赛

4-8月,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自行组织省级选拔赛,并请及时将选拔赛通知、报名情况、赛事安排等材料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请各省(区、市)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参加全国决赛的项目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和全国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正式件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

(二)全国决赛

全国半决赛拟于9-10月份举行;全国总决赛定于11月份,在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期间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区、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要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创新性强、创意突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优质项目。

(二)赛训结合,保证质量。坚持赛训结合、以赛带训,以训助赛,把赛前培训放到和组织现场比赛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着力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业创新实战技能,提升创业创新项目质量。

(三)创新方式,高效服务。创新办赛方式,综合运用项目展示、导师点评、选手互评、观众评分、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提高选拔项目质量。搭建对接交流平台,邀请各地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和投资机构参与,为优秀参赛项目提供孵化和融资服务。

(四)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坚持自愿参赛原则,突出公益性,大赛主承办方不得向参赛单位或个人收取培训、参赛费用。明确评价标准、赛事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宣传引导,扩大影响。制定融媒体全程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多种传播途径,对比赛现场盛况、选手创业历程、项目市场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七、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赵廷阳  景光明

电    话:010-59199678,59199679

手    机:13910755663,13801082517

传    真:010-59199674

电子邮箱:nmcycx@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16室(100122)

(二)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 系 人:时 杰  路玉彬

电    话:010-59192790,59192712

附件:

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3.全国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1日

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近年来,广大返乡下乡本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创新成果和优秀人物,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农村创业创新是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是挖掘农村资源要素价值的有效手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中关于“广泛开展创业大赛”要求,树立农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农村创业创新实践成效,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部决定组织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项目

(一)参赛对象

参赛者主要是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及本乡人员。包括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和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在岗和离职均可)及下乡创业的城镇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作用显著,得到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普遍认可。因违法、严重违规违纪、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受到处理的人员不能参赛。

(二)参赛项目

紧扣创业创新主题,突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企业组织,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应为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包括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农业部成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承担大赛组织协调、舆论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组织落实等各项工作。

3.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农村产业融合等领域相关专家、知名创业创新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辅导师、国内创投风投行业领军人士等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选手培训、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环节。具体工作及流程包括:

1.省级选拔

2016年已组织举办各级各类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的省份,从已有结果中直接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今年12月下旬农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今年未组织举办农民创业大赛的省份,在明年5月底前按要求抓紧组织省级赛,并从中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2017年6—7月农业部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鼓励2016年已组织举办创业创新的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2017年继续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并推荐代表参加培训和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要求大赛事项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示。

2.选手培训

农业部将分别于今年12月、2017年6—7月组织各省推荐的选手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以课程讲授、专题研讨、模拟演练等方式,帮助选手改进创业计划书、完善路演PPT、提高演讲表达能力。

3.全国半决赛

2017年7月举行全国半决赛

4.全国总决赛

2017年9月以现场路演的形式举办全国总决赛,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出席观摩。评选出参赛总数20%(最多不超过20个)的优胜项目。决赛结束后,将举办颁奖典礼,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相关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报道有关情况,同时组织相关投融资机构与优胜项目进行对接。

三、有关要求

(一)举办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旨在对农村创业创新活动进行引导、宣传和发动。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免收培训和全国半决赛、总决赛费用。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将组织、参加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扎实推进。

(二)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凡参加农业部培训的推荐名单(见附件1)和全国决赛项目书(见附件2)须由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参加今年12月培训班的选手推荐名单,于本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不需要报送附件2)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参加2017年6—7月培训班的选手,须同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于明年5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亚玲刘洋周鸿

电话:010—59199662、59199661、59199660

手机:13641328921、18701023236、13910399797

传真:010—59199661

电子邮箱:qgnmcy@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117室(100122)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联 系 人:毕晟维

电话:010-59193255

附件:

1.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参赛人选推荐表

2.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项目书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征文启事

“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征文启事

中国共产党永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已于2016年9月26日至30日胜利召开,为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经市委领导同意,决定举办“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以“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全面准确领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实质,联系实际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

二、征文对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要求

1.围绕“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自拟题目,观点明确,见解独到,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能提出新观点、新思路和新办法。

2.文章体裁:以理论研讨文章为主,可以谈学习党代会精神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对党代会相关精神进行评论,还可以对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或某一项具体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对策措施,等等。

3.字数要求:4000字以内。

4.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

5.本次征文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邮箱:yzswb2016@126.com。

来稿一律以附件形式报送,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征文”字样,在稿件标题下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排版方式:word文档,A4纸,上下左右边距2.8厘米,标题华文中宋简体小二号,正文标准宋体小四号,一级标题黑体,二级标题楷体加粗,三级标题楷体,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7.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已出版或已经在媒体上(含网络)发表的作品不可参与征文活动;抄袭、剽窃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8.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传播、发布、改编权,著作权和名誉权归作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评审表彰

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名单将下发文件,并通过有关媒体公布,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元月前完成评审工作,具体表彰时间待定。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委办综合科,联系电话:8358065。

主办: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

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人数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募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80名。

二、招募原则

招募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签订协议、集中培训、上岗支教”的程序统一实施。

三、招募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三)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如按规定招募程序和条件,未能足额招募志愿者,对剩余指标需适当放宽招募条件的,由招募工作组织方研究同意后,可继续开展招募工作。

(六)招募工作在县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泸水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泸水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地点:六库江西民族体育场一楼)。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8月21日,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填写《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16年招募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6〕66号)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幼儿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无异议,方可进行体检。

五、志愿者待遇

支教志愿者每年生活补助2.4万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月补助2000元。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报名录用考试。

  泸水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9日

冷水江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

冷水江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

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一转三化”战略为指引,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变样”的目标要求,通过2011-2015年第一轮的建设,取得良好建设效果,扎实完成了五批次共184个农业村(居)的新农村建设任务,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用独特的摄影视角,聚焦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反映我市广袤农村近几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展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特举办冷水江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冷水江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

冷水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成员及全市摄影爱好者。

三、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从基础设施(包括村庄环境整治、绿化、亮化、道路建设、安全饮水、房屋风貌改造、集中新建区建设等)、特色农业产业、乡风文明等多角度、全方位彰显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获得的长足发展,体现新农村建设成绩,凸现 “新风貌、新村庄、新产业、新农民”的新农村风貌,引导更多群众了解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营造全民关注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摄影作品征集、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奖励的方式进行。

五、征稿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7月15日17时30分。

六、作品投稿要求

(一)本次摄影作品投稿为单反数字影像,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每人限投作品1-3幅,文件为jpg格式,要求长边为1024像素,大小300K以内,请作者保存好原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文件(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4M以上),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及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参赛作品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作品一旦获奖必须在接到通知三日内按指定QQ邮箱提交拍摄原图,如无法提供原图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三)拍摄地点、题材内容仅限冷水江市184个新农村建设村(居)建设效果并符合大赛主题,拍摄时间限2011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欢迎报送不同视角、不同创意的作品参赛。

(四)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违者将取消入选资格。

(五)本次参赛的所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览、制作画册、公益事业、网络宣传推介等,不再另付稿酬。

(六)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

(七)主办单位拥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采用公众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比,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中,网络投票分值占总分40%,专家综合评审分值占总分60%,最后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由中共冷水江市委宣传部、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冷水江市文联、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八、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9名):奖金各4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资金各2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10名):颁发证书。

二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获奖者均由中共冷水江市委宣传部、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颁发证书。

九、作品投稿

邮 箱:183889219@qq.com

联系人:潘勇

联系电话:15973880161/0738-5258159

  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

  冷水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6月23日

第三届中国蔬菜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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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动形象展示中国现代农业—蔬菜产业的发展,反映蔬菜产业为我国城乡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万千景象,2014、2015年中国蔬菜协会相继举办了两届“中国蔬菜摄影大赛”,得到了全国摄影工作者、爱好者的热烈支持,得到了农业系统和摄影界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大赛获奖作品先后在江苏常熟国际会展中心、江苏淮安国际摄影馆、北京、甘肃嘉峪关市等地展出,两届获奖作品均已结集成册。中国蔬菜协会决定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蔬菜摄影大赛”,从即日起面向全国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欢迎全国各地作者踊跃投稿,欢迎各摄影协会、学会及各地农业部门积极组织参赛。

主办单位:中国蔬菜协会

支持单位:农业部种植业司、农民日报、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中国农业新闻网、农业部职工摄影俱乐部。

一、征稿的内容及类别

(一)纪实类:

1、蔬菜生产:反映蔬菜产区的生产场景,露地和设施蔬菜田间景象,菜农生产劳动情景。

2、蔬菜科技:反映科技人员潜心科研和进行科技推广服务,新科技应用,新品种争奇斗艳,菜园奇花异果,新农机应用,质量检测等。

3、蔬菜营销加工:反映蔬菜从田头到市民菜篮子的过程,产地市场,城市农贸市场,蔬菜深加工等。

4、蔬菜人物:反映蔬菜产业相关的生产、生活现场人物形象,新时代菜农的精神风貌等。

5、农村新貌:反映菜农的生活情景,新农村风貌等。

6、专题组照:反映生产生活中具有生动故事情节、或多维度表现主题、能启迪思考回味的专题组照。

(二)创意类:

1、以蔬菜果实、花朵、茎叶等为主题的静物作品。

2、以蔬菜为基本元素的创意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根据第一、第二届大赛作品的良好基础,无论纪实类还是创意类作品都得到专家肯定,希望本届大赛作品进一步有所创新,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纪实类:

1、力求主题鲜明,深度挖掘生产生活内涵,运用摄影语言,不拘泥蔬菜具象,拓展主题表现,展示“三农”生动影像,启迪思想。

2、提倡摄影者深入田间地头、生产科研第一线,抓拍现场,拍摄出主题突出、刻画人物细致、视觉冲击力强、真实感人的生产生活场景的作品;并期待看到来自第一线的农民和农业工作者拍摄的具有独特视角和生活感受的作品。也希望出现更多的或具有生动故事情节、或多维度表现主题、或启迪思考回味的专题组照。

3、来稿必须真实,拒绝弄虚作假的稿件。一经发现,即取消入选及获奖资格。纪实类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画面剪裁,不得做影像的添加或合成、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

(二)创意类:

1、力求发挥想象力、创造力自由创作,主题突出,构思独特,技术运用熟练。关键在创意,希望创造独特的视角,独到的光影运用,独具一格的构思与构图等。

2、鼓励发挥运用各种摄影、制作技术和技巧进行创作。注意用好蔬菜摄影为基本元素,避免单纯的电脑画图。

三、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依据作品情况选择不同类别投稿,但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类作品不得超过10幅(组),组照要具有鲜明的主题,每组不得超过10幅。

凡在第一、第二届中国蔬菜摄影大赛中已获一、二、三等奖和佳作奖的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四、作品尺寸要求及投稿方式

1、稿件一律要求为电子文件(如胶片拍摄亦请转换为电子文件),jpg格式不小于2MB或文件尺寸长边应不小于3000(像素)。

2、投稿作者须认真按照参赛表格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作品标题、作者实名、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编等内容)。

3、纪实类作品要求对每幅(组)作品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内容背景等作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4、投稿方式:①通过互联网邮件传送;②刻录光盘邮寄。

五、截稿日期

2016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1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24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佳作奖160名,颁发证书;

最佳组织奖4~6名,颁发奖状。

七、展览展示平台

1、举办大型摄影展览,展出获奖作品200幅(组)。

2、编辑出版大型摄影画册。

八、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著名摄影评论家、摄影家组成。

九、权责声明

本次活动不向作者收取参评、参展等任何费用。主办方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营利目的(如有此需要将另行约定)。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必须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者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主办方有权从投稿的作品中选用编辑大赛摄影画册,与大赛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出版等以及其他非盈利性的宣传之用,亦不向作者支付稿酬。

本征稿通知的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

十、组委会收稿邮寄地址/电子信箱

1、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科院8号楼 中国蔬菜协会 邮编:100081

(请在邮件上注明“中国蔬菜摄影大赛”字样)

2、收稿电子邮箱(E-mail):shucaisheying@qq.com

联系人:乔仲林 13901395044 尉磊 18601030017

传真:010—82105017

中国蔬菜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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