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通达杯”全国农民画创作大赛征稿通知

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忱描绘新时代以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生的巨大变化,更好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现面向全国广大农民画爱好者开展奋进新征程–“通达杯”全国农民画创作大赛作品征集。具体事宜如下:

一、作品征集及颁奖时间

作品征集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颁奖时间暂定2023年4月中旬。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洛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洛阳市偃师区委

学术指导:

河南省美术家协会

河南省美术馆

承办单位:

洛阳市美术家协会

洛阳美术馆

中共洛阳市偃师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洛阳市偃师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洛阳市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三、展览地点

张海书法艺术馆 洛阳美术馆

四、作品征集要求

1、全国范围内农民画爱好者均可投稿,可个人投稿也可由相关协会(组织)集体投稿。

2、作品要求:作品为追求真善美,体现新时代以来乡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巨大变化,描绘新时代新农村新气象的农民画。

3、作品规格:应征作品尺寸不超过70cm×70cm,纸张材料及颜料不限,无需装裱。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如有以上情况,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或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五、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励价值1000元精美礼品)

二等奖6名(奖励价值600元精美礼品)

三等奖10名(奖励价值300元精美礼品)

优秀奖20名(奖励价值100元精美礼品)

入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

河南省美术馆对获奖的作品择优收藏,颁发收藏证书。每位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赠画册一本。设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六、评选办法

本次大赛聘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初选和终选。

1、初选:应征作者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投稿。电子邮件需包括作品高清(不小于3M)电子照片(jpg格式)1张(不可插入Word文档),以及Word版本奋进新征程–“通达杯”全国农民画创作大赛登记表,集体送件单位另需提供Word版本奋进新征程–“通达杯”全国农民画创作大赛选送作品汇总表。一人投稿不得超过2件(组)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邮件中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等信息。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标题命名方式:奋进新征程–“通达杯”全国农民画创作大赛+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地区。

初选投稿邮箱:

yanshiwenlian@163.com

联系单位:

洛阳市偃师区文联 (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1402室)

联系人:姚笑笑

联系电话:18039968138

2、终选:初选入围作者接到通知后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终选,作品不需装裱。作品背面须统一贴上作品标签(信息要求与初选一致)。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收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初选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终选落选作品退件。终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作品征集免收参展费、评选费、通联费、退稿费。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凡是送作品参加评选、参加展览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4、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2023年1月13日

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结果的通知

科协普函基字〔202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科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农业农村局科教处: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理念,调动农民依靠科学知识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0〕50号)有关要求,中国科协科普部和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对2020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开展综合评估工作。

参照往年惯例,并经专家研究,拟以综合得分参评各单位,通过对组织参赛人数、参赛人次及满分人次,按照各指标重要程度赋予相应权重,计算出各参赛单位综合得分,经过评选,云南省等20省市被评为省级优秀组织奖;安徽省阜阳市等40市被评为市级优秀组织奖;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等100区县被评为县区级优秀组织奖。

希望参与组织本次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再接再厉,做好活动总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农民实际需求和突出问题为导向,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及时、有效、周到的科学素质提升服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2020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中国科协科普部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

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一、省级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安徽省阜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曲靖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六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湖南省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滁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浙江省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玉溪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昭通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安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临沧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三、县区级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天津市武清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局

注:以上排名根据各单位综合得分为序

“聚焦全市现代生态农业”摄影大赛征稿

“聚焦全市现代生态农业”摄影大赛征稿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的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为主线。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生态循环农业,良种培育基地、科技产业园等内容,通过摄影语言展示在广袤的宿迁大地上,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农村兴旺的美丽画卷。

具体参赛细则如下:

一、参赛人员:全市专业摄影工作者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拍摄时间:自征稿之日至9月10日截稿。

三、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佳作奖10名(奖金各300元)。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宿迁日报》整版刊出。

四、本次大赛的全部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权和发表权(包括画册、展览、网站、报刊、电子出版物、图书等),不再另付报酬。凡参与本次大赛的作品均视为同意上述约定。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五、参赛人员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作品文件不小于3兆,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投稿邮箱:tupian817@126.com联系电话:84389817

联系人:潘红

  宿迁市农委

  宿迁日报社

  宿迁市新闻摄影学会

  2016年7月21日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纪念,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 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的要求,进一步贯彻2016年中央《关于落实发展 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及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以“决胜全面小康 聚焦‘三农’发展”为主题的“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即日起向全国农民摄影家和爱好者征稿。

一. 特别要求

  1. 凡具有农业户籍的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翻拍或扫描之电子文件均可)。
  2. 大展仅接收电子投稿。文件格式均为JPEG,文件大小限500kb以内。
  3. 农民朋友如在摄影志愿者辅导下参与大展活动,请在注册投稿时,注明辅导人姓名、联系电话。
  4. 请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或扫描海报所附的二维码进入征稿启事,点击链接至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投稿,并可查阅大展活动信息与内容。

二.  时间规定

截稿时间:2016年9月30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拍摄时间:2014年1月 1日至截稿日

三.  征稿细则

  1. 征稿分为纪录类、艺术类及手机摄影单元。
  2. 投稿人可依据情况选择不同类别投稿。同一作者可投送多种类别,但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
  3. 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之作品谢绝投稿。
  4. 投稿者需实名注册,认真按照网上参展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5. 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请将组照按照顺序上传;艺术类、手机摄影单元谢绝组照。
  6. 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7. 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8. 投稿作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9. 咨询电话:010-65288011   联系人:黄燕

四.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规定,“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设置入展作品共计120件,每位投稿作者最多可入展3件作品,稿酬各人民币500元/件。

主办方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其作者支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 特别说明

  1. 纪录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题材。

重点关注:

1) 农村中的“新貌”:多角度记录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村和农民的巨大变化,展现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文化生活、民主管理等有关农村建设的“新貌”。

2) 农业中的“新业”:着重记录农业发展中的“新业”,关注农业发展中的“六次产业”(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农业科技、互联网+,以及当下农村生产生活创新、创业以及发展变化。

3) 农民中的“新人”:关注“走进都市的新农民”、“回乡创业的新农民”,关注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与个体,聚焦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生活。

4) 农村发展的“新态”:紧跟时代、真实记录当下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变化和问题,推动农村发展进步。反映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精准扶贫的实施;关注留守儿童生 活、教育、家庭和身心成长等现实;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社会福利、养老保障、文化生活等现状;在外农民返乡日记;记录原生态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表现农耕文化 的传承等新态势、新观念等等。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3.手机摄影单元:仅限手机拍摄的各类题材摄影作品,入展作品需提供相应的原始数据。

4.释义:

1)纪录类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2)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及事件要点)。

3)纪录类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

4)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纪录类、手机摄影单元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对违规者将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本届展览评选结束后,将选出的入展作品信息在中国摄影展览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7)中国摄协万名摄影志愿者可积极推荐、帮助自己身边的农民摄影人参与影展。入展作者的辅导人将获得“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优秀摄影志愿者”荣誉证书。(参与细则详见《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摄影志愿者工作指南》)

8) 为了展现新农村建设十年历程,中国摄影家协会在举办“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的同时,特别举办“新农村纪实摄影工程邀请展”,诚邀广大摄影家以对比的 方式,将十年间拍摄的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等的不同变化,以影像的形式予以见证,主办方将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  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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