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农民工群体“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充分展示我市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创新创业激情,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定于20229月至11月举办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筑梦荷城 共富乡村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至11月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贵港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监督指导大赛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大赛各项赛事活动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办公室内设协调组、评审组、执行组、技术组,由大赛服务机构派专人分别承担上述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农民工在贵港市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登记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经济组织或在贵港市辖区内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参赛要求

1.创办市场主体的农民工(年满16周岁及以上)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参股、控股股东(出资或入股≥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正常经营,无违法乱纪行为。

2.截止2022年8月30日,参赛项目在贵港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且未满6年。

3.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项目所属行业不限,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并且符合有关项目要求,具有可执行、可支持、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

5.参赛项目的参赛代表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股东或核心团队成员。

6.为避免重复参赛,已获得第一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已获得近两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五、竞赛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大赛分组

1.创业新星组:截止20228月31日,在贵港市辖区内登记注册未满2年,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含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2.创业明星组:截止20228月31日,在贵港市辖区内登记注册超过2年未满5年,且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3.返乡之星组:在区外创业返乡的贵港籍农民工创办且在贵港市辖区内登记注册未满6年,利用本地区资源或引入外地资源开展创业的项目,带动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同时满足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条件的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组参赛。

(二)大赛报名和推荐(20228月-9月中旬)

由各县(市、区)组织发动创业农民工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各县(市、区)可举办县级选拔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推荐参赛主体参加晋级赛初评(共60个名额,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推荐参赛项目的截止时间:2022920日24时。

(三)晋级赛(202210月)

1.书面初评(9月下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县(市、区)推荐的60个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根据参赛项目的创办年限、带动就业和社会贡献以及发展前景等情况,确定45个项目(其中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各15个)进入大赛晋级赛。

2.晋级赛(202210月):晋级赛前组织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及PPT的制作、演讲技巧、路演实训、参赛经验分享等。晋级赛比赛采用现场路演模式进行,每个参赛项目由1—2名代表参赛。

晋级赛从45个参赛项目中选出30个项目(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各10个)进入大赛决赛。

(四)决赛(202211月)

1.赛前培训。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创业导师为进入决赛的30个参赛项目进行一对一精准培训。

2.决赛。以“导师团战”形式进行,采取现场路演模式比赛,从30个参赛项目中分别评选出创业新星组、创业明星组和返乡之星组的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五)资源对接。活动期间,大赛组委会以举办主题沙龙形式,邀请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法律机构等代表,现场与参赛项目代表互动交流开展资源对接活动。

(六)大赛宣讲。组织宣讲团通过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大赛成果宣传推广及创业项目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

六、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创业新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20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12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8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4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2.创业明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40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25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15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4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3.返乡之星组奖项

一等奖1个:奖金60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33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20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4000元,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4.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开展大赛期间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主体质量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县级组织机构颁发“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牌匾。

5.优秀创业导师3名。大赛组委会对决赛导师团的导师颁发“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导师”奖牌。

(二)扶持措施

1.进入决赛的项目,在各组的得分排名前五的将优先推荐参加下一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

2.大赛组委会在获奖的参赛项目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技能创业、返乡入乡创业、自强创业的农民工,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大赛是我市大力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的一项成果展示,是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于20228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6)报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积极发动,组织好各阶段工作。各县(市、区)应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在当地创业的农民工踊跃参赛。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对进入晋级赛、决赛的各县(市、区)推荐参赛项目,竞赛期间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参赛。

(三)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在组织大赛过程中,要加强与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请示汇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大赛工作,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健康监测,配备防疫物资、做好赛场防疫,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大赛活动。

(四)加大宣传,营造大赛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大赛赛事及参赛对象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农民工创业园区内设置专门区域进行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关注农民工创业、支持农民工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五)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江静、蓝 媚,0775—4590399

附件:1.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推荐参加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书面初评名额分配表

3. 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报名表

4. 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模版)

5. 参赛项目报名材料清单

6. 第二届贵港市农民工创业大赛联系员报名表

贵港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港市总工会

2022年8月4日

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第二届农民工才艺大赛

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第二届农民工才艺大赛

各设区市、省管县(市)文广新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的总体安排,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厅决定,自9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才艺大赛”展演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关爱服务广大农民工,倡导文明和谐新生活

二、参赛形式

本届才艺大赛采取市县层层擂台选拔和省级集中汇演(展)的形式举办,11月底前由各设区市自行举办市级选拔,12月初组委会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作品举办全省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至11月

2、地点: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当地选拔地点,全省集中展演地点在南昌市,地址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

所有在赣务工人员(含组合)以及由农民工组成的企业或工业园区代表队均可参赛,矿冶、建筑、制造加工和各类服务业等行业不限。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农民工个人或集体完成的美术(含书法)、摄影、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及小戏小品作品,题材不限,主题和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百花齐放。

参赛者条件:1、需具有农村户口(含省外农村户口);2、年龄16岁至65岁;3、实名参赛,参赛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五、大赛责任主体

本届省艺术节组委会统筹本届农民工才艺大赛,省群众艺术馆具体负责全省性的组织与指导。市、县(区、市)文化主管部门和群艺馆(文化馆)分别负责当地比赛活动的领导管理和具体组织。各级群艺馆、文化馆要精心组织发动、辅导和运作。各地层层选拔评奖后,统一由各设区市文化局报送参加省级汇演(展)。

六、大赛奖项设置

综合考虑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农民工行业的广泛性和农民工工作特点,本次大赛力求内容广泛,大赛共设置美术、摄影、音乐、舞蹈和小戏小品等五大类内容,省级各类设一、二、三等奖,并以设区市和省直机构为单位设置大赛组织工作优秀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媒体宣传。举办农民工才艺大赛是对全省农民工文化发展成果的一次大展示、大检阅、大评比。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取得对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选拔。同时更要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大赛的意义、主题、内容和比赛成果,动员各行各业的广大农民工及其所在企业主体积极关注、参与和参赛,联合当地和省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录制播放竞赛节目,使农民工才艺大赛真正成为影响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积极指导,强化保障,争创佳绩荣誉。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参与单位和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上下通畅、无缝对接。同时,要为组织部门和参与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时间保障,确保筹备工作及时高效、全面到位。在活跃农民工文化的基础上,各地应努力赛出成效,争创佳绩荣誉,推出品牌,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

八、报送时间

1、所有参评作品(含省直管县、市作品)须在11月15日前由各市区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至江西省群众艺术馆,逾期不候。

2、省厅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在南昌的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3、联系方式

文艺演出门类联系人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大型活动指导部

葛平波   0791-86221942、13803504620

魏  戎   13970913837

美术、书法、摄影门类联系人

省群众艺术馆视觉艺术中心

郑小福   0791-86298521、13607086789

田  鹏   18970864261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