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西安赛区公告

一、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25年1月至7月

大赛地点:西安

赛道领域: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医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未来产业6大赛道。

参赛对象:有意向在山东落地的创业团队类人选

奖项设置: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共遴选产生优胜人选15名左右,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予每名优胜人选4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二、参赛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山东省注册成立企业,同时应(1)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2)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3)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2.拥有项目属于山东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

(三)其他要求

参赛人选全职工作单位应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外,只能选择1个赛区报名。正在山东省级人才项目支持期内、被列入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等情形的不得申报,具体情形可咨询大赛组委会。

三、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大赛报名(1月至5月中旬)

参赛人选请于5月19日(周一)下午4时前登录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rcsd.cn),填写申报信息,在线生成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5月下旬)

西安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和选手资格条件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确定入围西安赛区路演项目名单。

(三)路演比赛(6月中旬)

在西安举办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西安赛区项目路演,评选优胜人选。

赛后组织优胜人选参加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决赛。

四、有关事项

1.参赛人选须在资格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修改完毕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重新提交的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应按照主办方通知按时参加比赛,对不能按照要求参加比赛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3.参赛人选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不法机构虚假宣传。如有问题,请联系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西安赛区组委会,电话:0533—3180118、3178947。

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

创业大赛西安赛区组委会

2025年1月22日

关于举办第四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鲁战略,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速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深化提升泰山人才工程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规定,决定举办第四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全省八大发展战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强化人才支撑,以大赛方式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服务单位: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三、大赛设置

时间:大赛报名分两期进行,报名时间:第一期为2022年1月6日—2022年2月21日,第二期为2022年7月1日—8月15日。

类型: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两种类型。

领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十强”产业领域。

奖项设置:每一期遴选7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确定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创业领军人才人选;遴选30名左右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获奖后在我省创办企业,符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创业领军人才标准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工程获得支持。

四、参赛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创业企业类人选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含)以下,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2)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企业产品(服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②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4)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5)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三)创业团队类人选

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2.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

(四)其他要求

1.下述人选不在参赛范围: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

(2)已入选泰山、齐鲁人才工程且尚在支持期的。

(3)尚在支持期或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4)被列入我省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

(5)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取消资格、退出工程管理的,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

(6)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暂停一年申报;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8)其他不适宜申报情形。

2.同一人选最多可获得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两个支持期支持。已获得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套支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的,视同已获得一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期支持。

3.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规定,对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办企业近3年(第一期为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第二期为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的,可直接进入决赛。此类人选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商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推荐,不占所在市指标。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

大赛报名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报名人选创办企业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第二期报名人选创办企业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国内人选一般须经各市科技局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推荐参赛,各市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最多20人、创业团队类人选最多10人;海外创业团队类人选可直接报名参赛,也可经相关机构推荐参赛,但需明确项目拟落地市。参赛人选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科技局推荐前须对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进行前置考察把关。

报名参赛人选在“人才山东”网站(http://www.rcsd.cn/)填写“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须由各市推荐的,经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并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二)资格审查

省科技厅依托“人才山东”申报系统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三)初评

省科技厅邀请专家对参赛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决赛名额和人选。

(四)大赛决赛

大赛决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受理对打分情况的异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人才报名参赛。鼓励支持高校院所、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对大赛进行宣传、发动海外高层次人才报名,并根据组织发动及人选入围情况择优给予组织方奖励。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所有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请我省各项人才计划。

大赛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450

附件:

创业大赛获奖人选支持政策

附件下载:

创业大赛获奖人选支持政策.docx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30日

首届 “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举办首届 “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决定举办首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创业齐鲁·共赢未来”为主题,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导向,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技术、带项目落户山东,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根据各市申办情况,由主办单位综合考虑确定具体承办市

服务单位: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山东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

合作单位:山东省重点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新闻单位等

三、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18年5月—2018年8月

大赛类型:大赛分创业企业类人选和创业团队类人选两种类型。

大赛领域: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分技术领域组织。

奖项设置:根据大赛报名情况,遴选一定数量的优胜人选,赋予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国内)领军人才入选资格或候选资格。

四、参赛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参赛条件

1.人选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人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7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3.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

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新团队。

(二)创业团队类人选参赛条件

1.创业团队类人选应为创业团队的负责人,并且具备上述创业企业类人选第2条和第3条所列人选条件。

2.创业团队类人选所率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尚未创办企业。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所有拟参赛人选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人才山东”(http://www.rcsd.cn)进行报名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参赛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6月15日。

(二)资格审查。省内创业企业类人选和创业团队类人选由人选所在设区的市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在线资格审核。省外创业团队类人选由省科技厅负责资格审核。

(三)网络初评。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对参赛人选进行网络初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领域决赛名额和人选。

(四)领域决赛。领域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路演的方式,参赛人选根据商业计划书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根据领域参加分组公开答辩。领域决赛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8月31日。

六、支持政策

(一)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

1.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获得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入选资格,在通过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后,按程序报省政府予以确定,公布为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

3.入选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的,其创业企业获得我省本地企业投资,共同投入所办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给予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其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启动期的各类支出,一次性拨付。

4.入选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的,其创业企业获得财政资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以货币形式投资的,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保障,最高金额200万元。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以其他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名领军人才及创业企业累计最高贴息金额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二)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

1.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给予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候选资格。人选在大赛结束一年内在山东注册成立企业,且符合人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等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进入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考察范围,经实地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公布为泰山产业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三)进入领域决赛的人选

1.为进入到领域决赛阶段的创业类团队参赛人选提供食宿补贴。

2.对于进入决赛的人选在我省的创办企业或人才项目,积极引导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给予重点支持,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跟进投资。

3.帮助人选创办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创新券、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财政补偿、技术合同登记税收优惠等普惠性科技政策。

4.将人选创办企业纳入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符合《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5.优先推荐人选创办企业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作为批量转板的重点企业,推动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优先推荐到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展示。

6.优先推荐优秀创业导师为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优先推荐到省级以上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落地孵化。

7.各类园区负责与落户本区域的人才及创业企业签订意向协议,具体落实各项政策待遇。

大赛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91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153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

1.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系统创业企业类操作指南(参赛人选)

2.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系统创业企业类操作指南(核心成员)

3.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系统创业企业类操作指南(用人单位)

4.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系统创业团队类操作指南(参赛人选)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