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长三角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发展大会暨首届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构建留学人员、留创园、留创企业、留创服务机构对接交流机制,省人社厅拟联合长三角省市于2023年7月共同举办长三角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暨首届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集聚各方资源,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留学人员服务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留学有成 回国创成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0-11日,10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幕式和论坛,11日全天活动。

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国际会议中心。

三、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社厅、上海市人社局、浙江省人社厅、安徽省人社厅

承办单位:苏州市人社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邀请单位: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工信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侨联、江苏省工商联、江苏省欧美同学会、致公党江苏省委员会

支持单位:江苏银行

四、参会对象

院士专家代表;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人社厅(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13个设区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长三角留创园负责人,重点企事业单位代表,优秀留创企业代表,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代表,留创服务机构代表。

五、会议内容

大会打造融“会、展、坛、赛、聘”于一体的长三角留学回国人员交流合作平台。

(一)大会。举办大会开幕式,进行留创园、留学人员就业创业等系列发布,举行长三角留创园联盟成立仪式,举行人才项目、园区合作、机构合作签约仪式。

(二)展览。举办长三角留创工作成果展、留创园展、留创服务展等。

(三)论坛。邀请长三角人社部门、留学工作专家、留创园代表、留学人员服务机构代表、留学人员代表,围绕长三角留创工作资源整合、留学人员服务、留创园发展等议题进行现场交流。

(四)大赛。举办首届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以项目路演形式进行,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其他6个专业领域。大赛将邀请专家、留创园代表、投融资机构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评委小组,对评选出优秀项目予以奖励,并推介投融资对接、推动项目落地。

(五)留学人员进留创园活动。邀请参会留学人员考察苏州高新区留创园和园区企业,开展洽谈对接。

(六)招聘。征集留学人员岗位需求信息,在长三角各省市人才服务网站、就业网站开辟专区联合进行线上发布对接。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信息反馈

请各市组织做好本地参会人员报名工作,汇总本地区报名信息,填写参会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1),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jseoss83236021@163.com。参会人员包括:1.设区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2.本市省级以上留创园负责人;3.本市提交路演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4.本市获评“江苏省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负责人;5.签约人员。具体参会人员以省厅通知为准。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直接报送。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0日上午11:00前。

地点:1.苏州日航酒店(苏州市虎丘区长江路368号)。报到人员:院士专家代表;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人社厅(局)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及留创园负责人,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优秀留创企业代表,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代表,留创服务机构代表。

2. 苏州新城花园酒店(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1号)。报到人员:13个设区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我省留创园负责人,重点企事业单位代表。

联系人:孙岩龙 (025)83236090,15195996570

薛  辉 (025)83236021,13913897229

附件: 1.参会人员报名汇总表.doc

2.大会日程安排.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1日

关于征集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的公告

 

 关于征集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的公告.pdf

 关于征集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的公告.docx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预选工作,决定举办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大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江苏 共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3年6月至8月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博士后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大赛赛制

大赛项目设置对标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置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每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综合(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具体产业方向可参考“赛事项目指引”(附件1)。

五、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创业赛参赛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尚未有国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可直接报名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境外)赛。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江苏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资格审核、初赛、决赛、颁奖仪式等环节。

(一)报名(6月30日前)

本届全省比赛依托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博士后或团队报名参赛需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核(7月1日至5日)

省人社厅对照参赛条件,对已报名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三)初赛(7月30日前)

根据申报项目数情况,视情组织书面评审进行择优遴选后,分组别、分赛道邀请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四)决赛(8月上旬前)

决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评委由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等担任。赛后举行颁奖仪式。

(五)组织江苏代表团参加全国赛

9月,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根据省赛成绩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七、奖励政策

(一)奖项

省选拔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奖励,为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授予获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排序第1的国内进站博士后“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组织奖励

对组织参赛市、设站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颁发优秀组织奖,在下一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单位(企业)举荐中予以倾斜。

(三)获奖支持

报名参赛的博士后,在我省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八、其余事项

(一)请各地、各设站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大赛通知精神,对照参赛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参赛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原则上每个赛道应择优推荐不少于2个参赛项目,各设站数3个以上(含)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原则上应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参赛项目,鼓励各类流动站设站单位、省属(中央驻苏)设站单位积极参与。

(二)有参赛意愿的博士后或所在团队,填写《项目计划书模板(创新赛、创业赛)》(附件2、3,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于6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其中,所在单位为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的,直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在单位为市、县(市、区)以下单位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四)大赛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初赛、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5)83687885,83236069,邮箱:jsbsh@126.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314室。

附件:  1.赛事项目指引.doc

2.目计划书模板(创新赛).doc

3.项目计划书模板(创业赛).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3日

关于举办“秦创原·2023西安国际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和集群发展,推进“双中心”、“秦创原”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举办“秦创原·2023西安国际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汇聚全球资源  打造创业之都

二、大赛时间

2023年3月—10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应属于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与医药和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三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我市提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细分领域。

1.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主要包括电子信息、人工智能、5G技术、大数据与云计算;通信网络、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信息安全;光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

2. 生物技术与医药:主要包括生物医药、生物技术、智能医疗、基因技术、脑科学、中医药、医疗器械、大健康、乳制品及食品等。

3. 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主要包括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民用无人机;输变电装备、轨道交通、重卡、乘用车(新能源);智能终端、传感器;钛及钛合金、陶瓷基复合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太阳能光伏、氢能新材料新能源等。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1. 大赛分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参赛项目方为团队或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成长组参赛项目方为工商注册时间在2013年1月1日(含)之后、2020年1月1日之前的企业。

2. 参赛项目的相关产品、技术、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应归参赛方所有,与其他人无产权纠纷。

3. 历年西安国际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报名参赛。

4. 复赛直通车报名参赛项目须提供相关赛事组织单位、投资机构和银行出具的获奖、投资和贷款等证明资料。

5. 国外项目主要为国外创业团队或企业、海外中国留学生、在华国外留学生、在华外籍专家等报名参赛的项目。

(三)复赛直通车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后可直接晋级本届大赛复赛:

1.“科创西安”直通车。2022年以来举办的“科创西安”活动中的创业赛事三等奖及以上项目。

2.“以投代评”直通车。

(1)获得秦创原春种基金投资项目;

(2)近3年累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100万元以上(含)的西安市科创项目。

3.“以贷代评”直通车。近3年累计获得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上(含)的西安市科创项目。

4.“以赛代评”直通车。

(1)2022年以来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

(2)由西安市市级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赛事科创类的获奖项目;

(3)进入秦创原·2022西安国际创业大赛总决赛但未获奖的项目。

5.“瞪羚企业”直通车。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瞪羚企业或潜在瞪羚企业申报的项目。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项目报名、初赛、复赛、晋级赛和总决赛五个阶段。

(一)项目报名(自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国内参赛项目(包括复赛直通车参赛项目)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xaiesc.com)进行在线报名。各类众创载体等机构可组织推荐项目参赛并统一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国外项目由具有国际合作业务的服务机构组织推荐,也可自主报名。在大赛官网“国外项目报名通道”下载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模板,填写后统一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xaiesc@163.com)。

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形式审查。重点审查参赛项目报名资料的完整性、报名资格的合规性。

(二)初赛(7月)

初赛采用书面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筛选出晋级复赛的项目。

(三)复赛(8月)

复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路演答辩方式。本地项目采用现场路演、外地项目采用线上路演、国外项目采用视频录制展演等答辩方式。

(四)晋级赛和总决赛(10月)

晋级赛和总决赛将安排在同一个时间阶段举办。第一天和第二天分别进行初创组和成长组的晋级赛,以线下路演为主;第三天进行总决赛,参赛项目不分领域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进行路演比赛,按照评分排名确定大赛各奖项。

六、奖励支持方式

(一)奖项设置

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共40个奖项。对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40个项目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对应额度给予立项支持,共计400万。

大赛采用以赛代评方式。对本地企业获奖项目列入2024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对团队及非本地企业获奖项目在比赛结束后12个月内在西安注册公司并正常纳税的,列入2024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

(二)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1. 对获奖项目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年内免费提供20平米以内的独立办公空间或5个以内的办公工位。

2. 优先向创业投资机构及科技发展基金群子基金、科技金融合作银行推荐,组织创投机构与获奖企业或项目以多种形式进行对接。

3. 对获奖的参赛企业,按照《西安市科技金融融合业务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和程序,优先给予科技金融贷款政策的增信支持,并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补助。

4. 对获奖及参赛的瞪羚企业和项目,按照西安市科技金融政策,优先给予技术研发信用贷款、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等政策的增信支持,并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5.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参加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按照所获奖金总额10%给予载体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 承接大赛组委会推荐的大赛优秀项目入驻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每承接一个项目,连续两年每年给予孵化器、众创空间补助2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赛事要求和时间节点递交参赛报名材料。

(二)请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具有国际合作业务的服务机构等积极挖掘和组织推荐优质项目参赛。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定于2023年5月至10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塑造力。

——更全面。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引领力。

——更创新。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丰富竞赛内容和形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创造力。

——更协同。充分发挥大赛平台纽带作用,促进优质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开放大学、开放产业、开放问题的良好氛围,助推大赛项目落地转化,营造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共同合作、互相包容、互相支持的良好生态。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即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仪式、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数发布会、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五、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天津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天津市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比赛赛制

(一)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二)大赛共产生41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300个(国内项目180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600个、职教赛道600个、产业命题赛道400个、萌芽赛道200个。

(三)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产业命题赛道每道命题每所院校入选项目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2个。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5—8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赛复赛(2023年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https://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三)总决赛(2023年9—10月)。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省市组织奖、高校集体奖及若干单项奖。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将通过评审,择优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网站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协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基教等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域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三)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四)扩大共享。各地各校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十、其他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工作QQ群号为760259385,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萧潇

联系电话:010-68352259

电子邮箱:jybdcw@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天津大学 张诗阳

联系电话:022-85351069

传真:022-85351069

电子邮箱:tjdxcxcy@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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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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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5.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方案

教 育 部

2023年5月19日

关于2023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参赛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启动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届大赛报名情况,应有关市州科技局和高新区请求,经报大赛组委会同意,本届大赛注册报名截止时间由2023年5月21日24:00,延长至2023年6月21日24:00,各推荐单位审核确认时间相应延长至2023年6月25日17:00,推荐晋级省赛半决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7月23日。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启动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赛,指导已报名单位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完成报名任务指标。

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3年5月19日

关于开展2023年济宁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入围参赛队伍、参赛企业:

2023年济宁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阶段已经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赛时间

2023年5月23—24日

选拔赛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产学研基地C3栋济宁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三楼

时间安排

选拔赛规则

选拔赛采用线下路演方式举办,以“5+1”模式进行,参赛项目按照分组顺序进行PPT路演(5分钟),评委问答(1分钟)。

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赛队伍、参赛企业于5月22日前进入各自组别比赛微信群,赛事期间随时关注群信息,相关信息、安排将通过微信群通知。

(二)所有项目参与路演使用的 PPT,需在5月22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jncxcyds2023@163.com, 发送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注组别和项目,例:“创新组-(具体组别)-序号-团队负责人-项目名称”、“创业组-(具体组别)-序号-团队负责人-项目名称”

(三)请各参赛队伍、参赛企业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方式

共青团济宁市委  冯润德:0537-2348779

济宁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  张曦:15898624503

2023年济宁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入围名单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佛山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佛山科技创新生态,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精神,我局决定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佛山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届大赛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承办。

现将大赛具体方案(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参赛。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黎敏珊、李祺勋,0757-86658753。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佛山赛区)、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2023年佛山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2日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105号)精神,我市制定了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大力推动国家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本届赛事是在省科技厅指导下,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共同举办的高规格赛事,是落实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双创活动,营造创业氛围的重大活动。

三、六安市赛分三个阶段进行:报名、初赛、复赛。根据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组织优胜企业参加安徽赛区决赛。

四、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企业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6日和6月23日,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六安高新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六安大学科技园,各县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充分认识本届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发动,广泛动员,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每个县区不少于5家),并积极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确保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圆满成功。

五、联系方式

1.六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闵睿

电话:0564-3379738  18098765796

2.六安裕科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  武前好

电话:0564-5151115  19856019673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实施方案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六安市赛实施方案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的通知》(皖科区秘〔2023〕105号)精神及方案要求,在安徽赛区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六安市科技局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六安市赛”赛事并制定六安市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 主办单位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 指导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3. 支持单位

六安市委网信办

六安市教体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六安市委

六安市金融监管局

六安市产投公司

3.承办单位

六安裕科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

5. 协办单位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六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

(二)六安市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

三、参赛条件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 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 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 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6. 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安徽赛区赛事分为三个阶段:报名、初赛、复赛。

(一)报名

1.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2. 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初赛

1.时间:2023年7月3日-7日

2.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决定入围复赛的企业名单。

(三)复赛

复赛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日

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六安赛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

1.复赛采用8+4模式答辩评选:参赛选手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初创企业组与成长企业组分别抽签);

2.拟聘请5名专家任大评委,并聘请10名相关单位人员和企业家组成大众评审团,每家参赛选手将接受5名大评委及10位大众评审团现场评分,综合总分作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并现场公布,参赛选手现场签字并确认成绩;

3.比赛出现并列情况时,由评委讨论后,公布最终结果。

五、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评选规则

1.由5名评委和10人大众评审团进行评选,须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2.每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大众评审团以举牌方式进行,每牌加0.1分;以全体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和大众评审团的加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

3.以参赛企业最终得分排名作为晋级或淘汰标准。

(二)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分值(初创组)

分值(成长组)

技术和产品

30

30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15

15

行业及市场

20

20

团队

30

25

财务分析

5

10

六、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一)六安市赛奖项根据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最终报名数量确定,分别不超过参加复赛企业数的30%。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面向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设组织奖。

(二)入围安徽赛区决赛并获奖的企业,由省科技厅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并将获得以下支持:

1. 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予以优先支持;

3. 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地区按规定对获奖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4. 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5. 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6. 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明确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赛事组织与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加大参赛发动力度,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并做好本地区赛事组织工作。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地方赛,于5月15日前提交设立地方赛申请表(附件2)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鼓励带动各地市科技金融分中心参与地方赛赛事组织工作。支持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科技金融分中心积极承办大赛省决赛,于6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承办大赛省决赛意向表(附件3)。

二、加强大赛创投专家遴选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和创投机构对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附件4)的省内外创投专家,可将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附件5)、个人简历(附件6)、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附件7)签字盖章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评委库,并根据评审需要邀请担任大赛评委。

三、加大大赛政策支持和服务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完善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重点为本地参赛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科技信贷等政策支持,以及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支持,大力开展行业论坛、投融资对接、项目成果展、创新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广泛组织大赛宣传推广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积极与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强大赛宣传,吸引更多民众关注大赛,吸引更多机构与企业参与大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申请举办专业赛事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精神,各地市结合自身产业和发展实际,积极申请举办相关专业赛赛事。赛事方案及相关地市科技部门申请函,请于5月15日前提交至工作邮箱skjt_guoyq@gd.gov.cn,我厅审核报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复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李丽娜、陈邦平、李秋实,020-87683149、87687652、87680361

(二)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郭昳琦、汤明,020-83163891、83163911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504室

电子邮箱:skjt_chenbp@gd.gov.cn

附 件:1.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2.设立地方赛申请表

3.承办大赛省决赛意向表

4.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

5.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

6.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个人简历表

7.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

省科技厅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