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协办单位:各盟市科技局

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协同创新基金有限公司

内蒙古元达供应链金融管理公司

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

盛以泉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执行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赛事评选专家组:技术专家、创投专家、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专家。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企业组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具体条件为: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在内蒙古赛区优胜的成长组企业,推荐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时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和不参加国家行业总决赛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在第五、六、七届大赛内蒙古赛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4.在第五、六、七届大赛内蒙古赛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

1.企业组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2.团队组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团队无需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线下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团队参赛报名申请表》(见附表),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nmghjzx0471@sina.com,邮件主题名称标识为“XX团队+第八届创新创业大赛报名”。

注册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二)启动仪式

将在2019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内蒙古分场)期间举办启动仪式。(报名、参赛等工作不受启动仪式时间影响)

时间:5月底

地点:通辽市

(三)初赛

(1)采用“10+10”模式(即参赛项目路演10分钟,答辩10分钟),评委现场评分。每个组别分别产生前36名企业(团队)进入决赛。

时间:6月27-6月31日

(四)复赛

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均采用“10+10”模式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委现场评分。每个组别分别产生前18名企业进入决赛。

时间:7月10日-7月15日

(五)决赛

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均采用“8+7”模式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委现场评分。企业组分别产生前6名企业进入总决赛;团队组根据得分排名选出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不再参加总决赛。

时间: 7月20日-7月25日

(六)电视总决赛暨颁奖典礼

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均采用“8+7”模式进行现场路演答辩,评委现场评分。每个组别分别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举行颁奖典礼。

时间: 8月1日-8月10日

(七)尽职调查、入围企业推荐国赛

1.按照全国大赛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内蒙古赛区比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名单;

2.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投资机构对拟入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逐一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总决赛;

3.自治区科技厅推荐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

4.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入围全国总决赛企业名单,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总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时间:8月11-8月20日

五、大赛评选规则

本次大赛参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审规则和标准。

六、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分别设置:

一等奖1名,30万元;

二等奖2名,各20万元;

三等奖3名,各10万元。

(二)支持政策。大赛优秀参赛企业和团队,除了可以获得地方政府和机构给予的配套政策支持外,自治区大赛组委会还将对优秀获奖企业和团队给予以下支持:

1.优先向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协助争取股权投资;

2.给予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项目路演等方面的免费培训;

3.给予现代管理、人才培育、规范治理、发展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免费辅导培训;

4.给予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的免费辅导培训和孵化服务;

5.提供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蒙股大盈”免费常态化路演;

6.优秀企业优先推荐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1.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韩宏宇、赵松波  0471-6280161、6667441

团队组报名电子邮箱:nmghjzx0471@sina.com

2.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李志     15754900108

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李艳丽   0471-6328606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方案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团队组参赛报名申请书

第四届“专岩杯”全国青年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创新创业大赛一号通知

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地方学会、支撑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

“专岩杯”全国青年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创新创业大赛已成功举办三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行业影响。拟在CHINA ROCK 2019暨第十六次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术年会期间,进行 第四届“专岩杯”全国青年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为进一步推进大赛工作的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聚焦“川藏铁路”等西部开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挖掘我国交通岩土、能源岩土、环境岩土及新型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新工法、新技术及新材料等创新性成果,推动其在西部开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阶段(2019年4月-2019年7月)

(二)初赛评审阶段(2019年8月)

组委会负责参赛者的资格审查及初评,并确定初赛选手名单。初赛选手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提交评审材料。评审委员会对初赛选手的材料进行评审,着重其创新性,评选出10人进入现场决赛。初赛评分带入最终的决赛。

(三)培训指导阶段(2019年9月)

组委会对决赛入围选手进行统一培训,协助辅导决赛入围选手准备科技创新成果展板、参赛成果展示以及创业策划等。

(四)微信投票阶段(2019年10月)

组委会将会对入围决赛的选手及成果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展示,展示期间社会大众均可对自己支持的选手进行投票,每个微信号限投1次。

(五)现场决赛(2019年11月)

决赛将于2019年11月18-21日在北京召开的CHINA ROCK 2019第十六次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术年会上举行。现场决赛拟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成果演讲大赛和科技创新成果展两个部分。每个参加决赛的选手演讲6分钟;评审和指导委员会的院士、学者、企业家点评、提问互动4分钟。选手最终得分由初赛成绩、微信投票成绩、决赛评委成绩和决赛观众投票成绩组成。现场确定名次,年会闭幕式上颁奖。科技创新成果展中除决赛入围成果外,适当选用优秀创新成果进行宣传展示。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等奖:1 名 获奖证书、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 名 获奖证书、奖金5000元

三等奖:5 名 获奖证书、奖金3000元

提名奖:若干名 获奖证书、奖金800元

参与奖:所有获得参加初赛资格并按要求提交了评审材料的选手,若未能进入决赛,将获得优秀参赛者证书和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学会网站予以公示。学会除了将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以外,还将优先给予其参加国际会议和国内外相关赛事的支持。

四、联系人

黄昕17702118387、牛晶蕊15011515895

邮箱:xhuang@tongji.edu.cn

附件:

第四届专岩杯全国青年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创新创业大赛竞赛1号通知.pdf

第四届专岩杯全国青年岩石力学与岩土工程创新创业大赛竞赛1号通知附件.docx

2019中国启东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中国启东创新创业大赛,重点围绕生命健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吸引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启创新创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才汇东疆 智启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6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启东市委、启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科学技术局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参赛对象为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创业初期的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支持未在江苏省内获得过各级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具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商业计划,技术成果或者商业模式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三)有5年以上(博士学位的需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岗位工作经历,且以往从事的研发工作内容与创办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五、赛事流程

大赛分报名、资格初审、初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报名(2019年5月25日前)。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对象填写《2019中国启东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可从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qddj.gov.cn//下载),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职称和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材料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qdrcb11@126.com。

(二)资格初审(2019年5月下旬)。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条件和要求,对参赛人才资格进行审查,筛选确定进入初赛名单(80个左右)。

(三)初赛(2019年5月底)。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初赛的人才项目进行技术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四)决赛(2019年6月上中旬)。根据参赛项目专业领域,分组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专家现场打分。

六、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5万元,三等奖奖金3万元,优胜奖奖金1万元。所有奖金首期拨付一半,待项目落户启东后拨付另一半。

(二)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符合“东疆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且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到启东创业的,可直接入选“东疆英才计划”,给予50-100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和江苏省“双创计划”。

(三)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符合“东疆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且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与启东本地企业成功对接并实现产业化的,可直接入选“东疆英才计划”,给予30-100万元的创新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和江苏省“双创计划”。

(四)优胜奖获奖项目符合“东疆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且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在启东落户的,可直接进入“东疆英才计划”答辩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五)鼓励社会机构集中推荐海内外人才来启参赛,对推荐项目进入决赛的,给予海外项目每个3000元,国内项目每个2000元的经费补贴;对推荐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对推荐项目在我市落户,且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江苏省“双创计划”、启东市“东疆英才计划”等各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相应给予最高50万元的引荐奖励。

(六)凡来启参赛的人才,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标准为:欧美、大洋洲地区5000元/人,海外其他地区3000元/人,需提供2019年5月10日后回国机票和登机牌;国内(含已在国内的海外人才)1000元/人。

(七)对在启东落户的获奖项目,3年内可免费提供100-500平米的创业场所,最高给予3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每月1万元的生活津贴。

七、注意事项

1. 大赛报名项目材料保密,不对参赛人才收取任何费用。

2. 参赛人才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提交项目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人才自行承担。

3. 本公告涉及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王华伟、王成博

联系电话:0513-80790538、80790822

邮箱:qdrcb11@126.com

  2019中国启东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22日

2019中国启东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

江苏省启东市概况

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正式启动 大赛奖金总计344万元

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于本月在京正式启动。此次大赛旨在打造“创业北京”创业工作品牌,为创业者搭建资源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北京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记者了解到,创业创新项目及企业可于5月5日10:00—5月31日18:00期间,登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通过大赛入口或扫描大赛二维码(附后)了解大赛详情并报名。

  大赛以“创时代 新未来”为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就业优先政策为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面向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从草根创业到高精尖创业全覆盖,真正体现了“大众创业”。大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创新项目组面向未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和注册1年以内的初创企业;创业项目组面向工商注册1-5年的创业企业。大赛按照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为落实《优化提升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回天地区职住平衡,本届大赛特设回天地区专项赛,重点支持回天地区创新创业项目发展。

据了解,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为本次大赛提供了总计344万元的大赛奖金。其中,一等奖2名,每名20万元;二等奖6名,每名15万元;三等奖10名,每名10万元;优秀奖18名,每名6万元;专项赛设专项奖1名,6万元。

此外,本次大赛的获奖项目将被纳入优秀创业项目库,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宣传推广、培训指导、交流展示、人才招聘、择优推荐进入本市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大学生创业板”等服务。如创始人为符合引进条件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可优先申请办理引进。

附:扫描大赛二维码可报名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我省定于2019年4月至8月组织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共同主办,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商学院联合承办。省教育电视台、红网、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等参与协办。

设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蒋昌忠担任主任,各大赛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成员(详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由有关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等单位人员组成,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二、总体安排

今年的大赛将进一步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红色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着力培养和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均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与高教主赛道相同)、职教赛道(限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院校参加)和萌芽版块(限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具体赛事方案详见附件2。

今年,全省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省、校两级分别组织参赛大学生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地、本校深化教育改革的总体方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需要组织师生观看《当我们海阔天空》等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双创”。各市州教育(体)局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大赛组织工作,及时将本文件转发至本地所有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动员和组织学校参加相应组别的赛事活动。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组织部门,完善责任分工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各校报名项目数和参赛学生人数持续快速增长。

2.提高项目质量。各参赛学校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包括支持国际交换生参加国际赛道)。鼓励和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开展师生共创。要积极参加组委会的项目培训,视需要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提供专业辅导,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组织赛事活动,特别要严审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大赛的公平与质量。

3.强化支持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教师指导大赛及获奖情况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学生竞赛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校内绩效分配、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等各项工作中,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影响权重,同时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专升本优惠加分、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创新创业积极性。各校要设立大赛专项经费,为师生参赛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提供大力支持。

4.注重沟通协调。各地、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与专家推荐等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做到大赛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地、各高校于4月26日前报送大赛领导小组名单、牵头工作部门及联系人回执单(附件3>)、专家推荐表(附件4)以及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将省赛推荐项目名单以及大赛组织文件、专项经费及相关激励政策等简要支撑证明材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相关资料,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地、各高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厅将在加大大赛奖励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配套政策措施。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遴选、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

2.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3.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将按学校获奖项目总量,等量奖励该校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选获奖项目相关成果。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4.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5.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6.对积极组织大赛活动的市州教育(体)局,我厅将综合本地学校参赛报名、大赛获奖以及社会反响等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

五、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161661268。各参赛高校指定2名大赛工作人员,市州教育(体)局指定基教、职教各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

2.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方艳纯、贺阳、王彬,电话:0731-82116078、82116066,邮箱:3268546490@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巩德亮、杨卓,电话:0731-84764849。

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电话:0731-84714897。

省教育厅基教处鲁荷阳,电话:0731-84715075。

3.纪律监督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720554。

4.大赛新闻发布

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周宇瑶,电话:0731-82116067,邮箱:1348055270@qq.com。

附件:

1.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4.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3日

关于征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的公告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2019年10月在浙江杭州举行。为更好地营造大赛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关注和参与大赛的热情,全面提高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把大赛办成闪耀全球的双创盛会,大赛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本次大赛的吉祥物。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承办:浙江大学 人民网 腾讯网

协办:大赛各合作媒体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10日。

三、征集内容及有关要求

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题为“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大赛吉祥物征集作品须体现本次大赛的内涵特点,体现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体现青年人勇立潮头的使命担当,体现科技的魅力多元和未来的无限可能。

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可生动新奇,具有时代气息和想象空间,充分考虑艺术性和延展性,便于推广传播和后期制作。

2.作品须包含中英文名称,名称得体、朗朗上口。

3.作品须提供效果图及设计创意说明。

4.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如有抄袭等侵权行为,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征集办法

1.参评方式

请将投稿作品电子文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mayudan@zju.edu.cn。邮件以“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赛吉祥物征集”为标题,正文体现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征集联系人

联系人:马宇丹

联系电话:0571-88981339

电子邮箱:mayudan@zju.edu.cn

3.免责声明

投稿作品不予退还。因作品文件不完整、邮件无法送达或其它非征集组织工作原因造成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评选方式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若干项入围作品,并从中产生一项获选作品。

六、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人民网及腾讯网正式公布。

七、奖励办法

获选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税前),其他项入围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元(税前)。

八、著作权及使用

获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并由大赛组委会进行使用,投稿人保留署名权。

九、其他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

江门市科技局关于对2019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江科函〔2019〕1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国家、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在我市创新创业大赛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拟举办2019年江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相关工作拟于近期启动,请各有关单位提出对《2019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与大赛组委会的合作意向及相关扶持举措,相关建议意见请于4月25日上午下班前回复。

专此函达。

联系人:蔡文杰、程好群

联系电话:0750-3129633、3129007

邮箱:jmstpc@126.com

附件:2019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大赛征求意见稿

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 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 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7.zip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我局将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月-9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主办;深圳各院校协办;市公共就业中心承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市公共就业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以及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代表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1.在校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登记注册)或于2016年5月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需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每个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5.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弄虚作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

6.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4月启动,分为启动、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培训、决赛和颁奖等阶段。其中,初赛、复赛和决赛,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开比赛。

(一)启动仪式(4月)

4月17日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报名工作。

(二)报名(4-5月)

报名时间:4月17日-5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三)初赛(6月)

初赛采取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30个项目、6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6-7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前15名晋级决赛;毕业生组前30名晋级决赛。

(五)能力提升培训(8月)

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选出一名代表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参观知名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业能力。

(六)决赛和颁奖(9月)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两天进行比赛。在校生组前10名获奖,毕业生组前20名获奖。颁奖典礼9月下旬举行。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0名)

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20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

优秀奖10名,奖励5万元/名。

另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及个人),奖励对象为大赛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决赛中成绩突出的深圳院校及学校负责创业工作的老师。

七、支持措施

(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所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四)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19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的机会。

(五)组织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专场项目路演,与创业孵化场地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0号),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赛条件第5条:“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18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0755-82132853(黄小姐)

电子邮箱:cyfw@hrss.sz.gov.cn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