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743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6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市赛”),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学生组

1、面向东莞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最少1名为东莞户籍生或东莞高校在校生);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注:参赛对象范围不包括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负责人。 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团队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但不纳入市赛参赛对象范围。即可以参加国赛和省赛,但不能参加市赛。

二、市赛分组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分别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如部分行业参赛项目数量较少或过多,则适当调整行业赛事设置);大学生组不设行业赛。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市赛的企业、团队、大学生,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进行报名。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6年项目—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填写参赛资料。

企业组/团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3日—7月31 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8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学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月15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网上申报资料经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资料并装订[按封面(复印资料填写表的封面即可)、资料填写表(网上打印)、相关附件的顺序用淡蓝色虎皮纹纸装订成册,书脊名称“项目名称+企业/团队名称”],一式五份统一送至市赛承办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方。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8-11月份,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一)奖励资金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每个行业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生组不设行业赛,共10个获奖名次。

1、企业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2、团队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3、学生组

一等奖:共1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共3名,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万元。

4、特等奖

总决赛企业组第一名和团队组第一名可获得特等奖,奖励金额提高到60万元。

5、申请条件

本次市赛获奖项目须在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后才可享受市赛奖金。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投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所占的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5%。

国赛、省赛获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申请资金奖励可不受以上申请条件的限制。

(二)国省赛事奖励

1、参赛奖励

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大学生,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的相关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三)其他支持政策

市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市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本届市赛和国赛、省赛通过不同的系统进行申报,市赛申报系统为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国赛和省赛的申报系统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有意同时参加三级赛事的单位和团队请注意同时登陆填报。

(二)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四)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熊振伟、黄志立,2283133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李国欢、赵国杰、李耀东、杨锐勇

联系电话:22113221、22114393、22118660、22112031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

2016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电子报名表格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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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是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传媒中心和北京梦想的翅膀文化传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主办的原创品牌互联网创业大赛。

第二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坚持原创精神,接轨万众创业,致力于鼓励并推动年轻设计师创品牌、创企业,同时积极嫁接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思维为传统行业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模式。

第三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主要面向热爱设计、渴望创业的年轻设计师,包括大专院校学生、独立设计师及有志创立品牌的中国年轻设计师群体。

第四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 参赛报名

第五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报名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开始。

第六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报名条件:

1 、年龄18至38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 、喜爱原创设计或服饰搭配,具有一定的创业品牌意识;

3 、具有良好的品牌商业意识接受度;

4 、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第七条 报名须知:

1 、选手需提交一个系列原创服装设计效果图:3套/系列;

2 、服装设计效果图或作品照片需上传至大赛指定平台,每张 图片至少一套服装,图片规格 :360像素 x 510像素 (JPG) , 大小不超过 500KB;

3 、每位参赛选手需提供个人头像照片一张或者不超过 30 秒的 视频一个,视频内容可包含个人介绍、参赛作品创意表述、 创业理想诉求等。个人照片规格 :360 像素 x 360 像素 (JPG),大小不超过 500KB;视频规格:不大于 5M。

4 、服装尺寸:女模身高 175cm—180cm(胸围 85cm 左右、腰围 60cm 左右、臀围 88cm 左右),男模身高 185cm—190cm(胸 围 95cm 左右、腰围 80cm 左右、臀围 97cm 左右); 童模身高  110cm—130cm。

第三章 比赛内容

第八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比赛内容包括服装设计、品牌创意、商业销售等方面。

第九条    参赛选手服装设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

1 、作品要求原创,设计成熟,结构新颖;

2 、作品符合市场销售需求,能迅速占领市场者优先;

第十条    品牌创意的考核,主要看创立品牌的定位是否精准清晰,所设计作品是否符合品牌定位,以及品牌创立后能否快速打开市场,达成商业销售。

第十一条    商业销售的考核,主要看通过网络电商的销售和实体店的份额合计,营销策略,品牌美誉度,合理有效的推广,这些都是组成商业销售的主要考核部分。

第十二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设有“加盟伙伴”环节, 加盟伙伴须知:

1、本赛事以创品牌为核心内容,任何与品牌创立有关的 不同角色的合伙人都可以参与,如:相关周边产品设计师(面 料、珠宝、鞋帽、配饰等)、营销策划人(线上、线下)、时尚达人等。

2、参与方式可以是加盟伙伴自己报名寻找设计师结成同盟,也可以设计师自己寻找加盟伙伴,方式不限。

3、每一个设计师拥有一个加盟伙伴就可以在赛事期间对应增加获得相应的点赞数量,设计师与加盟伙伴可以多重匹配。

4、加盟设计师要求年龄 18 至 38 周岁。不限专业、不限领域。

第四章 比赛程序

第十三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比赛周期分为三个阶段:

报名海选期:05月26日—07月06日

复赛互动期:07月06日—07月28日

决赛实战期:07月28日—08月28日

第十四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每阶段一次命题考核,考核内容将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选手应及时关注与查看。

第十五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将在海选阶段从全国选拔出200强选手进入复赛,复赛评选出50位进入决赛,决赛期将选出30位最终获胜者。

第五章 大赛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聘请海内外著名服装设计师、投融资专家、企业家、资深媒体评论员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监管与评审工作。

第十七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评分由网上关注人群(评分占比为70%)和专家评委团(评分占比为30%)组成。

第十八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决赛最终评选以决赛暨颁奖盛典形式进行,评委团根据作品创意、造型、款式、面料 等因素评分,在公证监督下公布决赛结果。

第六章 奖项设立

第十九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入围复赛的选手,有机会获得法法设计师创业平台支持;入围决赛的选手可获得中国国际时装周联合发布秀名额,并拥有在知名商业地产买手店进行展示作品的机会。

第二十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30位最终获胜者除拥有第十九条的奖励外,还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创业支持及价值10万元的梦想的翅膀创业训练营名额,同时将获得组委会的全力支持,共同打造中国原创设计师品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及作品进行大赛的宣传推广,出版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

第二十二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选手,应积极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凡在大赛获奖者,如有违纪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在大赛中所获得的所有奖项。

第二十三条    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可冠名设奖(决赛地点和颁奖暨发布秀),由大赛组委会和协办单位等共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在参赛期间,选手所创作设计的作品版权归选手与组委会共同所有,原创作品实物及展示使用权归组委会所有。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年轻(服装)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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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国际创业大赛

2016中国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国际创业大赛

2015年由南通市委市政府主办的第二届届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圆满落幕后,共吸引了超过150家企业,覆盖全球5大赛区,跨越4大参赛领域,10余位天使投资人,15个顶尖投资机构深度对接创业团队,20%企业成功获得融资,在数据以及口碑上都获得良好的成绩。

我国建筑业已形成了高达16万亿的巨大市场,相应的智能建筑市场也得到迅速发展,并且发展的速度也在加快,尤其是与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物联网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更新,使这个朝阳产业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2016中国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国际创业大赛作为智慧建筑(城市)领域的创业团队服务。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南通更能获得百万级别创业启动资金的支持。

2016第三届中国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国际创业大赛报名正式开始。点击报名链接报名,或者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smartbuildingnt.com/Contest/查询大赛详情。

1、大赛亮点

国际创新资源对接

中国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国际创业大赛作为智慧建筑(城市)领域的创业团队进行展示、交流和竞技的舞台。

顶级投资人和行业专家

中国南通智慧建筑(城市)国际创业大赛作为智慧建筑(城市)。为创业者提供与投资人、行业专家交流的机会。

南通6000亿市场对接

通过大赛这个平台为创业者对南通千亿级市场提供创业辅导、研发服务等创新创业资源。

电视台与科技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创业邦等科技媒体对大赛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2、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六个阶段,即大赛启动(2016年3月)、报名(2016年3月~7月)、初赛评审(2016年7月)、复赛评审(2016年8月)、导师辅导(2016年9月)、南通决赛(10月)

3、大赛赛区分布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西南、西北、东南亚、欧洲、北美八大分赛区,最大范围内征集创业项目

4、参赛领域

智慧建筑领域:

设计、新建材和构件、自动化施工、机电设备、信息化管理五个环节上的智慧建筑技术

智慧城市领域:

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园区、智慧住宅、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城市能源、智慧电网等城市级智能化解决方案以及应用

智能家居领域:

家庭级的智能化应用及解决方案以及产品

产业支撑技术领域:

信号传输,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技术

5、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通市委市政府

承办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智慧建筑产业研究院

协办单位:南通市智慧办、市经信委、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团市委、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南通创源科技园

支持单位:  北极光创投、北京天镜咨询有限公司、常青藤资本、达泰资本、杭州既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龙信建设集团、南通市留学人员联谊会、南通智慧建筑产业技术创新协同创新联盟、青云创投、清华X-lab、圣戈班、上海铂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庆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一重工、数元创投、Ucloud特别媒体支持(拟):智能建筑电气技术杂志、创业邦。

报名网站:http://www.smartbuildingnt.com/Contest/

商业计划书提交邮箱:innochallenge@innospring.cn(商业计划书将被作为初赛评审材料)

大赛热线:0513-85501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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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2016年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聚集和整合各种创新创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打造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

(一)弘扬文化,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创新创业人物、事迹和精神,树立创新创业品牌,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引领创新创业文化的形成,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二)搭建平台,服务企业

聚集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提供辅导培训、金融投资、技术转移、展览展示、市场对接等各类服务,加速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壮大,打造全国最强的“众扶”机制。

(三)创新方式,促进改革

探索以创投专家为评委、以市场化方式进行项目评审的新途径,建立便于媒体和社会监督的、公正、公开、公平的筛选方式,促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创新。

2016年第五届大赛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前四届大赛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 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五)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六)2016报名渠道及方式

1.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自由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对辖区内的报名项目进行确认,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赛。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9日

2016年第五届大赛赛程安排

大赛分报名、地方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

(七)报名

1.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自由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对辖区内的报名项目进行确认,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赛。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9日

(八)地方赛

1.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统一冠名下的本地区赛事。

2.地方赛须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至少最后一个环节的比赛须通过面对面答辩、现场出结果的评选形式进行。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数量和地区赛事开展情况,向各赛区分配入围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名额。

4.各地方赛对拟推荐入围总决赛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推荐入围总决赛的名单。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不得推荐入围。

5.各地方赛入围总决赛的名单须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区推荐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

6.不设单独地方赛的省区市的企业和团队,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到综合赛区进行比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推荐入围总决赛。

7.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网上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入围总决赛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总决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九)总决赛

总决赛按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六个行业进行比赛。

1.每个行业按照200个左右企业和40个左右团队的规模进行比赛。

2.每个行业按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由半决赛、决赛两个环节组成。

3.半决赛后,六个行业共评选出600名左右优秀企业和90名左右优秀团队。

4.决赛后,每个行业产生企业组第一名各1名、第二名各2名、第三名各3名;团队组第一、二、三名各1名。

总决赛阶段比赛时间:2016年9月至11月。

2016年支持政策

(十)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获得总决赛每个行业前三名的团队,在2017年3月1日前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可获得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十一)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团队

1.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2.选择在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落户的,给予一定时期免收房租等优惠政策支持;

3.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4.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5.地方政府和机构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十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

1.优先推荐给相关国家计划进行支持;

2.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3.大赛合作银行优先给予企业贷款授信支持;

4.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培训;

5.免费获得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

6.地方政府和机构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2016年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资料填写表

2016年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团队资料填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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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西新城杯”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沣西新城杯”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科技局,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引导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创业热情,推动青年积极参与创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吸引更多青年创业人才入驻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共同打造一个充满活力的青年创业示范园区,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三个陕西”建设做出贡献,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科技厅、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沣西新城杯”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12月

二、大赛主题

创青春,赢未来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科技厅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

共青团西安市委

陕西省西咸新区信息产业园

陕西省微软创新中心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创业促进会

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协会

陕西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

五、支持单位

华商报

陕西日报

腾讯新闻客户端

腾讯大秦网

新浪陕西

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都市快报客户端

网易新闻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六、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

李豫琦  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

翟四虎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社年  陕西省财政厅厅长

许春霞  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宇斌  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沣西新城管委会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

段小龙  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

徐永胜  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

贾  琳  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

王晓驰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红春  陕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赵怀斌  陕西省科技厅总工程师

任炳群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延成  陕西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

宋金平  陕西省财政厅社保处处长

杨晓军  共青团陕西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魏延安  共青团陕西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

曾志勇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宣传策划局副局长

七、赛程赛制概况

大赛拟设互联网、信息产业类,农业产业类,科技创新类,综合创业类,意向创业类五大项目类别进行比赛,并在报名时予以区分。科技创新类与省科技厅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相兼顾。

1.互联网、信息产业类: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从事网络资源搜集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贮存、传递、金融、商品销售,纯线上及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创业项目,各行业方向的电商平台创业项目及移动客户端APP等创业项目。其中,电商类创业项目设立专场比赛;优秀APP创业项目可推荐参加首届中国青年APP大赛。

2.农业产业类:指种植业、养殖业及其附属产业项目。

3.科技创新类:包括发明创造、技术专利、通过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商业运营和推广价值的科技产品,或是处于起步运营阶段的相关创意项目和产品。

4.综合创业类:除互联网产业类、农业产业类、科技创新类之外的其它创业项目。

5.意向创业类:指未正式登记注册创业组织,尚未进入实体运营阶段的创意项目,包括发明创造、技术专利、通过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商业运营和推广价值的创意产品;或是处于起步运营阶段的相关创意项目和产品。

八、参赛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符合参赛条件:

1.年龄在18-40岁,品德优秀、资信优良,目前没有企业,但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可行项目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40岁,品德优秀、资信优良,拥有注册企业和可行项目,且企业在初创成长期的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法人代表。

参赛项目符合以下:

1.符合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

2.相关创意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3.参赛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九、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分为团体组织报名和个人报名,参赛者可以登录“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官网”(网址:www.fcfx.gov.cn )或“陕西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网址:www.sxqnjycy.com),也可登录腾讯•大秦网首页通过“沣西新城杯”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主题链接网页报名。还可以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微博“陕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了解大赛相关情况。

2.现场报名:报名参与选手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创业孵化园区、百货商圈、有关高校等海选场地递交项目计划书并报名参与海选。

3.电话邮箱报名:报名热线029-85233239,报名邮箱sxcyds@qq.com。

十、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

做好大赛前期协调、文件下发及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海选阶段

全省十城创业联动,西安21场海选、其它9地市各1场海选,共计30场海选。最终,集合全省30场海选情况,经大赛组委会、青年创业导师、投资专家综合评审,选拔出60强选手参加省级复赛。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

60强选手进行互联网商业模式特训营,通过复赛评委为其2-3天的集中评选,选拔20强选手进入半决赛。

第四阶段:半决赛阶段

经本次大赛组委会核心创业导师、投资人,对全省入围20强的选手进行综合打分评议,选择5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第五阶段:决赛阶段

决赛将由媒体投票团、创业导师评审团、投资人评审团及知名企业家评审团综合打分,决定出5强选手的胜负排序。

十一、激励措施

通过大赛,评选出前五名名次,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入围大赛复赛的60强选手可获得陕西省青年创业导师团“一对一”长期结对跟踪辅导;入围半决赛的20强选手可优先入驻沣西新城创业孵化园,并经沣西新城管委会同意,提供2年免费办公场地。大赛还将为选手设立优秀创业项目和资本对接的平台,创业选手可通过这一平台争取项目投资及创业支持。

十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沣西新城杯”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是服务党政大局,助力青年创业的有力手段,是深度挖掘青年创业潜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校团委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领导机构,为大赛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大赛按照《通知》要求有序进行。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大赛安排,切实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海选、初赛等工作,并于4月

25日前公布报名电话。报名阶段,各级团组织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信息真实准确、填报规范,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做好汇总报送工作。海选项目,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延安不少于50个,渭南、商洛、汉中、安康不少于30个,铜川、杨凌不少于15个。海选和初赛工作由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牵头,会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团省委将安排创业导师现场指导。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动用全省共青团系统网站、微博、微信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要积极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和报道。县级团委要在各县电视台播出大赛文字宣传广告,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知晓面,营造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于4月20日前将创业大赛市级团委负责人、工作部门、工作联系人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8月底前,将大赛报名、海选、初赛情况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路  佳   王少平   白  琳

联系电话:029-88418539

传    真:029-88418539

邮    箱:tsw_qgb@sina.com

“沣西新城杯” 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 大赛选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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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纺织创新·汇聚霓裳情怀 “盛泽东纺城”杯 2016中国互联网纺织服装创新创业大赛

聚焦纺织创新·汇聚霓裳情怀 “盛泽东纺城”杯 2016中国互联网纺织服装创新创业大赛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青年创业,依托吴江特有的丝绸纺织制造和贸易产业优势,,进一步营造开放、多元、共融的创新创业氛围,由盛泽东方纺织城冠名承办、BootCamp孵化器策划执行中国互联网纺织服装创新创业大赛,集聚活跃互联网纺织转型思维和优秀的创客项目资源,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创新创业驱动助推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提档升级、稳健发展。

一、 大赛主题

聚焦纺织创新·汇聚霓裳情怀

二、大赛时间

2016年5月–10月

三、组织形式

大赛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征集参赛项目,主要以路演形式举办,利用OVO远程路演,实行分会场异地预赛和主、分会场互动的决赛形式。

(一)大赛评委

1.海选评委

主要由纺织行业专家、学者、互联网机构、创客机构、知名创新设计师、知名基金机构、投资人、媒体人及Bootcamp孵化器导师团队组成。

2.决赛评委

主要由纺织行业领袖人物、互联网大咖、部分优秀分赛区评委、知名设计师、知名基金机构和天使投资人、本土知名企业家、政府(职能机构)领导及Bootcamp孵化器知名导师组成。

3.导师团队

挑选纺织、互联网等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人物组成导师团队,对预赛入围选手提供创业训练营集训,资助食宿费用,由导师团队负责创业培训。

(二)大赛安排

大赛分六个分赛区,各分赛区各自决出前三名,共18名入围大赛各个奖项;由各赛区第一名(共6名)进入大赛决赛(2016年10月,形式为创业投资峰会),由投资机构签发投资意向书,同时为其他入围优秀项目提供对接投资人的平台和机会。

1.华北区(北京)

(1)比赛时间:6月下旬

(2)比赛地点:3W咖啡

2.华东区(上海)

(1)比赛时间:7月中旬

(2)比赛地点:东华大学

3.华南区(广州)

(1)比赛时间:8月上旬

(2)比赛地点:伯乐咖啡

4.西南区(成都)

(1)比赛时间:8月下旬

(2)比赛地点:小样社区

5.东北区(大连)

(1)比赛时间:9月上旬

(2)比赛地点:Coco Space

6.主赛区(苏州)

(1)比赛时间:9月中旬

(2)比赛地点:Boot Camp孵化器

(三)大赛集训营

(1)集训时间:9月下旬

(2)集训地点:盛泽

(四)决赛安排(同步举行投资峰会、沙龙)

(1)决赛时间:10月中旬

(2)决赛地点:盛泽东纺城时尚发布厅

四、参赛要求

大赛项目分为两组:创新创意组、科技创新组,所有符合互联网+纺织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均可报名参赛。(一)创新创意组

1.在互联网+纺织背景下,面向纺织服装行业独立工作室、科研院所、大学生或其他创新创意机构;

2.创新创意项目应代表流行时尚趋势,体现纺织服装行业特点,能与产业上下游发展相结合,具有前瞻的创新理念和思维,注重项目的实用性和市场化推广,具备成熟的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一律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科技创新组

1.面向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学生、科技创新人才、科研院所、具有技术、项目、创新优势的创业团队或互联网纺织业内人士;

2.项目应立足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如何持续创造效益,深入挖掘新的商业模式、改善客户体验、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市场,能有效地评估该项目的实施效果,体现技术含量和创新亮点,市场前景好,具有可行性创业计划书;

3.报名者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5月15日至6月20日)

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bootcamp.org.cn,下载并填写电子报名表和申报书,发送至邮箱bp@bootcamp.org.cn,也可进行现场报名,递交纸质及电子材料。

(二)材料审核(6月21日至6月30日)

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参赛者的创业计划书及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大赛对项目的范围和条件要求,挑选选手参加各赛区预赛,公布名单并通知选手参赛。

(三)预赛安排(7月至9月)

安排多个分赛区会场进行各组比赛。通过项目展示、专家提问、专家评审等形式,最终在各赛区比赛中决出3名,选送1名进入决赛,5个赛区共计15名。

(四)大赛集训营(9月)

针对进入决赛的15名选手(团队),组织创业导师进行统一创业辅导,帮助选手完善创业计划书,使其更具发展潜能。

(五)决赛安排(10月)

由各赛区选派一名实力最强选手(共6名)进入大赛决赛(PK赛),通过路演展示+专家点评+现场观众投票+网络人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出最终比赛名次,由投资机构签发投资意向书,同时为其他入围优秀项目的选手提供专门对接投资人的平台和机会。

六、奖项设置

1.创新创意组

设最具创意团队奖若干,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二等奖若干,奖金5万元/项目,三等奖若干,奖金2万元/项目。;

2.科技创新组

设最具创新团队奖若干,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二等奖若干,奖金5万元/项目,三等奖若干,奖金2万元/项目。

3.奖励支付方式

各组获奖项目先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其余资金待项目落户后按规定予以补足。

七、支持政策

(一)扶持奖励

凡是经过大赛组委会审定符合盛泽东方纺织城入驻要求的参赛团队或个人均可入驻东方智谷众创空间,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可享受办公场所、人才公寓配套、子女入园入学协调等优惠措施和服务,一旦发生创业失败,其创业基本费用由盛泽东方纺织城进行承担,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二)扶持政策

1.获科技创新组奖项的人才(团队)符合苏州市吴江区“55352”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奖项目可得到创业导师不少于一年的创业培育,在产品研发、公司管理、市场开拓及品牌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和辅导。

3.获奖并落户苏州市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创业的人才(团队),符合各政策性基金支持条件并通过评审的,可优先获得区内种子基金的创业投资。

4.大赛组织方将为落户团队积极协调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提供一站式对接服务,并适时协助落户团队申报领军人才及更高层次人才的专项申报。

八、 参赛须知

1.大赛坚持原创项目参赛,因参赛项目引发的知识产权等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的纠纷,一律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

2.参赛人应对参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对已获奖并享受落户资助的项目,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一经核实,将追回已拨付资金。

九、报名方式

Bootcamp孵化器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若水路雪堂街1号

电话:0512-8166 8606

http://www.bootcamp.org.cn

E-mail:bp@bootcam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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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

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湖北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聚集和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搭建服务创新创业平台,推动科技、金融和产业相融合,打造湖北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要求,我省今年继续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止。

二、报名条件

大赛分为团队组和企业组,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往届我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的湖北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三、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湖北科技金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资本谷)www.capivalley.com专题页面“2016湖北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注册,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根据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六个领域,选择相同或相近领域进行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加强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参赛;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参赛。

(二)从2016年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有所调整,将通过大赛予以择优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赛。

(三)鼓励有积极性并承诺按照大赛统一要求实施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单独设立分赛区,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中予以一定的支持,有意举办地方分赛区赛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递交申请,申请中应提出具体工作机构、实施方案等。

(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五、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南艳群      李济文

027-87135655 027-87133931

技术支持:027-65382549

电子邮箱:gxzxpt@163.com

大赛交流QQ群:167331392(2016湖北创新创业大赛)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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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2016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金融和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江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助力我市打造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结合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决定举办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江门赛区)暨2016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事项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江门赛区)暨2016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组织原则

1、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创新资源,采取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与市创新基金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市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与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接,实现两个专项的联动。

2、采取政府搭台,委托社会机构承办和组织实施,并尝试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争取多方参与,提高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大赛时间

1、媒体发布会4月

2、开展大赛动员巡场宣讲及培训会:4-5月

3、参赛报名时间:4-5月

4、初赛阶段(网络评审):6月上旬

5、复赛阶段:6月中旬

6、企业守法经营调查及重点辅导:6月下旬

7、小微双创周相关活动暨项目地面展:6月上旬-7月

8、半决赛阶段:7月

9、决赛阶段:8月

10、公示结果、获奖项目宣传展示阶段:8月下旬

11、“广东创新之夜”活动:待定

备注:具体初赛、复赛和决赛等时间安排会根据省赛方案有所调整。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江门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江门日报社

协办单位: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江门广播电视台

支持单位: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天使一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爱迪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广东科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江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江门启迪之星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江门市博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待定

(五)大赛组委会成员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江门市总工会、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江门日报社、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科学技术协会、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参赛条件

大赛设创新团队组和创新企业组,两组分别参赛和评奖

(一) 创新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期间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江门市已认定(试点)的各类孵化器园区或众创空间注册成立企业并推进项目开展;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创新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备注:2015年在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参与今年的市赛评选,但可以通过大赛报名系统参与省赛和国赛。本次大赛的报名和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进入决赛阶段的企业,需由大赛承办单位统一制作参赛VCR(用于决赛过程的展播,以及相关视频栏目和新媒体中免费展播),制作成本由企业自理。

三、赛事安排及赛制

(一)报名及时间

1、报名方式

(1)步骤一:表格填写。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开通前,参赛团队、企业可登录市赛官网http://cxcyds.jiangmen.cn下载大赛申报表格,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2)步骤二:网上申报。在开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系统后,参赛团队、企业须登录注册并将原下载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对应填写至报名系统中。

(3)步骤三:打印提交。参赛团队、企业的参赛资料在报名系统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将已审核的参赛资料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5月25日17时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

备注:参加市赛评比项目,以网上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提交申报资料为准。

(二)初赛

时间:6月上旬完成

内容:由省赛或市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专家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系统进行网络评审,市赛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分数确定晋级名单。

评选要点:1、技术和产品;2、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3、行业及市场;4、团队;5、财务分析。

赛制结果:10+25晋级(创新团队组前10名、创新企业组前25名。团队组晋级数量将不超过报名数量的50%,具体数量将根据省赛组委会对江门赛区的晋级名单确定)

(三)复赛

时间:6月中旬完成

内容:组织专家组对创新企业组的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对企业资料真实性、项目产品与行业情况、企业研发与管理情况、项目创新性等进行确认后进行评分。

赛制结果:创新企业组前20名晋级。

(四)地面展

时间:6月上旬-7月

地点:江门市工人文化宫(待定)

内容:对本年参赛的企业、团队的科技项目成果以及往年获奖的项目成果进行展示

(五)企业组半决赛暨团队组决赛

时间:7月底前完成

内容:现场展示+答辩(现场电视录播)

赛制结果:3+10个晋级(创新团队组金奖1名、银奖2名;创新企业组前10名)。

六)总决赛

时间:8月中旬前完成

内容:现场展示+答辩(现场电视录播)

赛制结果:创新企业组前4名(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七)结果公示及项目展示

时间:8月下旬

内容:大赛结果公示+获奖项目展示

四、大赛系列活动

(一)大赛动员巡场宣讲会

为扩大大赛影响范围,动员四市三区优秀项目报名参加大赛,并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将以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活动为契机,开展大赛动员巡场宣讲及政策培训会。

1、时间:4-5月

2、内容:由江门市科技局牵头,市高促会组织,各市区科技部门配合,举办4-6场大赛宣传动员会。

(二)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宣讲及企业投融资论坛

邀请专家宣讲有关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和介绍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路径,并组织投资机构(iD金融协同云•生态系投资联盟有46家国内外创投、基金机构)、智慧投资机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营销策划机构、商业模式设计专家、行业专家等),用“领投+跟投+普投”的动态投资模式,引导项目方、资本方、智慧方进行产融对接,引资、引智。帮助参赛企业获取天使投资、股权投资、对接新三板挂牌、IPO辅导。

(三)大赛项目地面展示

时间:6月-7月

地点:江门市工人文化宫

内容:

1、小微双创周相关活动暨项目地面展开幕仪式(拟定于6月初)

2、对本次大赛参展团队、企业项目作简介,参展团队、企业对自身项目作现场展示

3、启动为期2个月的科技项目静态展示。集中展示本次大赛入围半决赛的团队、企业及历次大赛获奖的科技项目,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解说。

(四)其他专场活动

1、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科技活动:举办“‘硅谷·深圳·江门’三地创业创新论坛”;以KAB课堂促进与五邑大学的KAB活动整合;开展“‘大手拉小手 央企助小微’—中央企业与小微双创基地示范城市创业创新对接活动”和创新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丰富大赛的创新创业氛围。

2、开展科普一日游活动:从参与大赛微信粉丝中抽取幸运市民参观我市科普基地和优秀高新技术企业,让市民更加深入了解我们科技创新资源和科普资源,进一步提升大赛知名度。

(五)“广东创新之夜”活动(待定)

五、大赛扶持政策

(一)无偿资助

全程参与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将授予相应的奖项证书并获得创新创业扶持引导资金的无偿资助:

1、创新团队组:

一等奖1名,6万元;

二等奖2名,各4万元。

优秀奖2名。

备注:获奖的创业团队须在赛后6个月内进驻经江门市认定(试点)的各类孵化器园区或众创空间,方可获得扶持资金。晋级国赛决赛的团队,有资金支持的可从所获扶持资金额度中预先申领不超过1万元作为参赛路费补贴,无资金支持的可向市赛组委会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路费补贴。

2、创新企业组:

特等奖1名,100万元;

一等奖1名,50万元;

二等奖2名,各40万元;

三等奖13名,各30万元,包括最具人气奖5名,最便民利民科技创业奖4名,最具潜力科技创业奖4名;

优胜奖3名、优秀组织奖3名、大赛贡献奖若干。

备注:创新企业组扶持资金由大赛专项资金、市级科技创新资金和企业所在辖区科技创新资金配套三部分组成。企业组获奖项目须赛后在江门市科技业务系统填报市创新资金项目,市直和辖区创新资金1:1配套额度分别为特等奖30万,一、二等奖20万,三等奖15万元。

(二)股权投资

1、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泓润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天使一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新鹤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亚太一带一路产业基金、江门启迪之星投资基金等计划提供总额超过3亿元的风险投资资金,对大赛符合投资要求的获奖企业、项目或大赛期间评选的优秀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2、广东粤科润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创新企业组获奖前4名的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供以下支持:第一、优先考虑资金融资和投资;第二、对企业免费提供全方位融资及上市咨询和辅导服务;第三、整合风投公司的资源,带领获奖企业到上市公司进行交流和学习。

(三)项目授信

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设立江门市小微企业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带动建行江门分行向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3亿元的“邑科贷”科技贷款,大赛获奖企业经简单备案、审核后将直接纳入“邑科贷”的名单,单户企业最多可获500万元科技贷款,帮助企业融资。

(四)贷款贴息

对报名参赛的企业,在申报我市科技金融贷款担保和贴息项目中给予优先支持。根据《江门市级科技金融扶持资金操作细则》,对参与备案并达成贷款协议的参赛企业,按照项目当年发生贷款额的3%-4%进行贴息。

(五)立项支持

1、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优先给予各类科技计划支持。

2、市科技部门将为参赛企业提供产学研合作平台和专业镇技术创新支持,帮扶专利申请和创新支持服务。

3、市金融部门将为参赛企业在上市辅导和融资担保中给予支持。

(六)推荐上报

1、本次大赛获奖项目将选送并推荐参加省赛行业赛总决赛(晋级数量根据分赛区名额决定),分赛区将依据广东赛区决赛获胜项目得分排名情况推选参加全国比赛。

2、获奖企业将推荐参与国家、省创新基金评选或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七)推荐参展

对大赛获奖的企业和团队,大赛组委会将在江门市工人文化宫安排为期2个月的免费展出摊位,对大赛获奖的团队和企业的产品进行实物展示,并推荐至珠三角各大科技展会,增强公众认知度,提高影响力。

(八)人才奖励

博士、博士后或留学归国人员到我市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或成功将我市小微企业转型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个企业20万元人才创新奖励金。对特别优秀的,给予重奖。对留学归国人员在江门创新创业的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九)免费课程

大赛获奖企业负责人将被推荐免费参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价值10000元/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课程。

(十)免费获得会籍

获奖企业将免费获得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高促会)会员会籍一年,免费享受和参加高促会带来的会员服务和部分走访交流活动。

(十一)孵化基地优惠扶持

对在江门市各类孵化基地(包括经市级以上认定或试点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落地的获奖和参赛的创业团队,分别给予相应的减免房租、免费财税代理服务、直接财政资助、首次贷款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

(十二)科技支行支持

各科技支行对获奖团队或企业在科技支行开立结算账户和融资的,可享受金融优惠扶持。

(十三)科技服务

大赛支持单位将为参赛企业在赛中和赛后提供定制化的专利、人才、产品检测、法律咨询、品牌宣传等服务。

1、江门市博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免费为大赛获奖企业和团队提供科技顾问项目抵扣券,并为获奖企业团队提供科技顾问会员服务,包括科技评估、专业顾问、专利信息、博士资源、政策信息、会员优惠等;

2、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将为参赛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政策与产品宣传等定制化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参赛企业快速成长。

(十四)众筹扶持(待定)

搭建众筹平台,利用社会资源优势,为大赛引入启迪之星和 iD 金融·产融对接创新模式,批量引进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智慧服务机构。

六、创业扶持引导资金的跟踪管理

对获得科技创业扶持资金的企业和团队,市科技部门将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江门市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和《江门市科技三项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

七、大赛辅导

(一)大赛辅导目的:

1、让参赛者对大赛有更全面与深入的了解;

2、激发创业团队或企业参加大赛的热情;

3、通过辅导让参赛者充分展示自身实力,提高入围的成功率。

(二)大赛辅导方案:

在初赛开始前一个月,半决赛和决赛开始前一周开始相关辅导,辅导形式为专题培训会和导师辅导。

八、大赛宣传

(一)媒体宣传

本次大赛将通过江门日报、江门广播电视台、中国江门网、“江门发布”和“江门日报”官方微信等媒体对大赛和参赛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和跟踪报道。江门日报、将开设专栏对大赛和江门科技创新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中国江门网、“江门日报”官方微信专门制作一档科技专题节目《科技江门》对创业大赛和江门科技创新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展播。

(二)网站宣传

通过市赛和国赛官方网站,以及江门市科技局政务网(http://www.jmsc.gd.cn/),全面宣传和展示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新媒体宣传

启动大赛认证微信、QQ群等新宣传方式即时报道大赛的情况。

(四)户外宣传

一是通过户外LED大型屏幕、公交候车亭广告等形式对大赛进行宣传。二是开展地面推广,组织大赛优秀企业和团队举办广场展示活动。

九、咨询与联络

(一)大赛官网:http://cxcyds.jiangmen.cn(市赛)

http://www.cxcyds.com(国赛)

(二)联系人:程好群,电话:0750-3129007;

梁烁峰,电话:0750-3377912。

(三)大赛交流平台:QQ群:335310534;

微信号:创新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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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什么是“创青春”公益创业大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大赛章程(2014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竞赛设立全国指导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全国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全国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对大赛的组织工作及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宏观性、战略性指导。

第十二条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项目,与作者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须根据自身实际,在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基础上,逐步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六条  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第十七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八条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大赛的项目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第四章 展览、交流、孵化

第二十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二条 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不计入所在学校得分。

第二十五条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大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第二十七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国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大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大赛及3项主体赛事的赞助。

第三十条 www.chuangqingchun.net 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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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义都市新区第一届青年“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

金义都市新区第一届青年“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

为激发新区青年互联网创新创业精神,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新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实施网络经济驱动发展战略,打造“走在前列” 主战场,“共建金华”主平台。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将于2016年6月15日~17日举办第一届青年“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金义都市新区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金义网络经济学院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共青团孝顺镇委员会

共青团傅村镇委员会

共青团鞋塘办事处委员会

(四)特别支持

菜鸟网络“中国·金义电子商务新城”

金义邮政电子商务示范园

金华跨境通关平台

二、大赛主题

激扬青春 共创金义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条件

1.基础条件。本次大赛主要面向前景良好的初创型企业和意向创业团队,创业项目须有一定基础和前景,有成长性,未创业项目须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2.法律责任。参赛项目必须内容健康向上,参赛团队应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3.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参赛人为全体有志向参与创新创业的有志青年。

四、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5月25日。报名由组织发动和社会发动两方面组成,组织发动由单位团委负责,积极组织作品参赛;社会发动面向全社会进行,作品以参赛团队为单位提交至大赛官方电子邮箱jynectw@163.com。

2. 报名材料:(1)《金义都市新区第一届青年“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电子版一份;(2)3000字以内《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一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报名(2016年4月1日~5月25日),参赛人员须提交大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证件、材料。

第二阶段:评选(2016年5月26日~6月17日)

(1)初赛(2016年5月26日~6月5日),由评委会对进入初赛的参赛作品评选出20个项目(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进入决赛。

(2)决赛(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各参赛队到金义网络经济学院参加比赛。

第三阶段:后续服务(2016年6月17日之后),大赛组委会将入围决赛的创业项目制作成宣传材料进行宣传推介,并对有意愿在金义都市新区发展的获奖项目,优先对其进行场地、资金、融资等相关政策扶持。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2个,在一等奖基础上产生创业之星奖1个。在奖金方面,创业之星奖2万元,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三等奖0.2万元。(创业之星奖与一等奖奖金不重复获得)

七、配套政策

1.创业融资。由金融机构、创业风投资金等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2.政策支持。获奖团队可申请入驻金义网络经济学院青创工场,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

3.导师结对。入驻青创工场的团队,由组委会邀请企业家、专家学者,一对一配备创业导师。

4.宣传推广。组委会将通过媒体,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5.国际交流。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团队参加全球跨境电商大会,与互联网行业领军人物、投资人进行思想碰撞、交流互动。

八、其他

1.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 参赛选手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比赛规则,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详情登录微信平台(微信号jhcjyxytw)。

联系人:卜老师

工作电话:0579-89002032

Email:jynec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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