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创客中国”京津冀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创客中国”京津冀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的通知要求,现就举办首届“创客中国”京津冀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京津冀区域赛”)和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天津区域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专精特新”发展。

 二、组织机制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京津冀区域赛和天津区域赛的承担机构,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大赛设立专家组,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相关工作将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gyxxh.tj.gov.cn)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tj.cn)进行公示。

  三、赛事安排

(一)主办单位。京津冀区域赛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主办,天津区域赛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主办。大赛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详见附件2)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详见附件4);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5日。

(三)对接服务报名。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可通过线下报名参与服务,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参赛比选。我市初赛和决赛全部采取云培训方式进行,并聘请公证机构全程跟踪,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杯。对在京津冀区域赛获奖项目直接推荐为国家大赛入围项目,不占用天津区域赛推荐项目名额。

  四、政策激励

我们将对优秀项目开展宣传推广、投融资对接、落地入驻园区、技术成果转化等综合服务。同时对于大赛组织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平台载体,在有关工作中给予优先政策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于5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反馈中心。

(二)各单位按区域赛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域的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组织好参赛项目的推荐和汇总工作,建议滨海新区推荐项目不少于50个,其他各区和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各推荐项目不少于30个,7月5日前协助项目单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7月8日前将天津区域赛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sgxjgyzxqycxfzc@tj.gov.cn)。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相关院校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配合做好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四)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大赛参与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信息表

2.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4.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网上注册报名流程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 刘志刚

联系电话:60261899,13902161615;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李荣博

联系电话:84939168,13920231686)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信息表.docx

附件: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方案.docx

附件: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2020年“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网上注册报名流程.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担任组委会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担任组委会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濮剑鹏、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主任付京波担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境外区域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主办。专题赛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和地方政府等主办,围绕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的重点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鼓励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组织办赛。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2);通过省级参赛平台注册报名的项目,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31日前全部导入大赛官网;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对接服务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率先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并尽快对接产业、金融、技术等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服务,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参赛比选。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大赛数字展馆、“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牵头举办区域赛,尽快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类创新项目征集。于2020年6月底前填写《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3),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秘书处办公室应聚焦疫情防控、实体经济中新材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大数据等领域,牵头举办专题赛。专题赛联合主办方,于2020年6月底前填写《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审核,并由秘书处办公室告知专题赛所在地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四)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30天内,将区域赛赛事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专题赛赛事总结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第三方平台密切跟踪获奖项目落地情况、区域创业活跃程度和创新活力程度,定期汇总分析。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产业政策处

(二)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陈子雄

电  话:010-68200372/010-68200336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8200382

电子邮箱:cnmaker@dreamdt.cn

附件:1.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3.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0年2月17日

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

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 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 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

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附件1-7.zip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 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 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7.zip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创客中国’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对各类赛事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等部署,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引导增强市场信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共同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王江平副部长担任组委会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马向晖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濮剑鹏副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付京波主任担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承办,通过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2),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对接服务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参赛比选。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大赛数字展馆、“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有关地区、企业创业创新活跃度等因素,统筹研究予以支持,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牵头举办区域赛,于2019年6月底前填写《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3),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服务机制。

(二)秘书处办公室应聚焦实体经济中新材料、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大数据等领域,牵头举办专题赛。专题赛联合主办方,于2019年6月底前填写《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审核,并由秘书处办公室告知专题赛所在地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影响力。

(四)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赛事结束30天内,将区域赛赛事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专题赛赛事总结报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第三方平台密切跟踪获奖项目落地情况、区域创业活跃程度和创新活力程度,定期汇总分析。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010-68205301/cxfwc@miit.gov.cn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产业政策处

010-68553591

(二)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陈子雄
电 话:010-68200372/010-68200336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人:宁方强

电 话:010-68200382

电子邮箱:cnmaker@dreamdt.cn

附件:

1.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2.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对接服务报名)
3.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19年3月7日

2018年“创客中国”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市企联会、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13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通知有关企业积极报名参赛,并将辖区所属企业报名参赛情况报送市经信委企业处。

联系人:余孔明   电话:83258367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131号)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 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陕西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中小企业局,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高等院校、众创载体、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双创”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我省“追赶超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决定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陕西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8月。

三、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不做行业限制。

特别鼓励在技术或产品原创及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或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思路、新经营方式等创新手段、创业形式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团队和企业参加。

参赛团队分为创客组和企业组。报名参赛团队和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

(一)创客组

1.2018年4月30日前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未在民政部门注册;

2.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其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未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

1.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

2.2018年4月30日以前取得营业执照或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

3.参赛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大成长潜力;

4.项目已进入市场或已实际生产,具有良好的管理、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组织机构

(一)指导、主办及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西安山水智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赛事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

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省级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省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创业导师、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省级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也可在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查看大赛报名系统链接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赛事流程

大赛分为组织报名、市级项目推荐、省级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一)组织报名

时间安排:2018年6月8日至6月30日

1.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性,积极发挥县域工业集中区产业优势,推荐优秀企业和创业团队按照大赛参赛要求报名。要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赛项目数量不低于2个;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赛的项目以书面材料的形式直接报送至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优秀企业和创业团队按照大赛参赛要求报名,要求推荐参赛项目总数量不低于5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求推荐参赛项目总数量不低于2个。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参赛的项目以书面材料的形式直接报送至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各高校、众创载体及其他有关部门等组织有意向参赛企业和团队,直接通过大赛报名系统,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赛。

4.各单位推荐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二)市级项目筛选

时间安排:2018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以参赛项目的报名资料为基础,对各县(市区)推荐报名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拔推荐优秀项目。

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市级项目评审筛选结束后,各选拔推荐创客组和企业组项目不低于20个参加省级复赛,推荐项目名单及项目评审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

(三)省级复赛

省级复赛分网络评审和现场路演两个环节进行。

1.网络评审

时间安排:2018年7月12日—14日

针对各市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及其他单位推荐报名的参赛项目,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召开网络评审会,选拔创客组和企业组各50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现场路演环节。

网络评审结果将通过大赛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合作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公示。

2.现场路演

时间安排:2018年7月19日—22日

复赛现场路演按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两组均采用“5+5”路演和现场答辩模式进行,即参赛选手项目介绍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其中项目介绍通过PPT进行演示;参加答辩环节的企业(团队)成员不超过2人。每个参赛企业(团队)接受5名评委评分,评委平均分为项目最终得分。

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取前25名的创客组和企业组项目推荐参加工信部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取前12名的创客组和企业组项目参加省级决赛;决赛结果通过主办、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合作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公示。

(四)省级决赛

时间安排:2018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按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进行,采用“5+5”路演和现场答辩模式进行,每个参赛企业(团队)接受7名评委评分,评委平均分为项目最终得分。

(五)颁奖典礼

决赛现场根据项目最终得分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项目、优秀项目和特别奖项目,举行颁奖典礼。

七、赛前培训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创业导师对进入复赛及决赛参赛项目开展赛前培训指导。帮助参赛项目梳理商业模式,完善商业计划书,指导PPT制作及路演答辩等。培训共安排9天时间,其中集中培训3天,一对一培训6天。

八、奖励机制

(一)奖项设置

大赛按创客组和企业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省中小企业主管单位(服务单位)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方平台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对推荐参加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各排名前25个项目,纳入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扶持范围,可申报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优先给予安排。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融资对接,争取投资支持;向大赛合作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3.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产业小镇,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九、其他事项

(一)大赛经费

省级大赛的工作经费由省局负责;各市(区)赛事所需相关经费,由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各市(区)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省级大赛组委会反映,可提供大赛举办流程、资源配置等服务。

 

(二)省级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县域工业处 周立宏    电话:029-63916827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 峰    电话:029-85201052    手机: 13319184993

传真:029-85201052

邮箱:smewangf@163.com

西安山水智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小泰    电话:029-87302102

手机: 13709198105

邮箱:3063193227@qq.com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见下页)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8年6月6日

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参赛者通过网络进行注册报名。

一是进入大赛官网,网址:www.cnmaker.org.cn;

二是点击“创客大赛”栏目;

三是点击“我要参赛”,进入登录页面,开始注册报名。

首次注册用户,需要点击“注册”,并根据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后系统自动登录,用户完善信息,在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发布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并保存。

已经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到“用户中心”维护信息,发布或更新参赛信息。未在大赛官网上注册和上传参赛信息的用户不得参加大赛。

2018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见附件1)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7〕101号)提出“做大做强创客广东等创业创新大赛”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委拟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三、赛事组织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涂高坤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同志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人员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投资人等成员组成。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赛事举办单位、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等推荐,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对接指导、赛事活动评审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赛者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www.gdei.gov.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二)项目推荐。

1.地市赛(地市推荐)

鼓励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本区域内赛事,并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小企业创业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共同参与,组织策划本辖区的地方区域赛事(见附件3)。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最多可推荐10个优秀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其他项目由大赛秘书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地市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意愿举办地市区域赛的须填写《分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4)。

2.专题赛

鼓励各省级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创业创新基地(园区)等,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题赛,并负责参赛项目审查、赛事组织及项目推荐(见附件3)。各专题赛的承办单位最多可推荐10个优秀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其他项目由大赛秘书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专题赛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入围复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填写《分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4)。

(三)复赛。

根据地市赛和专题赛情况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大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复赛后推荐50名参赛者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客中国”总决赛。复赛中每个行业领域赛事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第1名,以及除此之外复赛阶段得分最高参赛项目,共计12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6名)入围我省决赛。时间:2018年6-7月。

(四)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企业组、创客组的12名参赛者,集中在佛山举办我省决赛。现场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组,各选出一等奖1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二等奖2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名),三等奖3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3名)。时间:2018年8月。

五、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高端制造(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核心零部件、增材制造、新材料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数字创意(如工业设计、文化创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参赛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5.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六、奖励与扶持

(一)赛事激励。

根据大赛决赛阶段成绩,将对于获奖企业或团队予以资金奖励。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各组别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大赛将设置优胜奖50名,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全省50强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大赛同时设置赛事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授予积极参与组织各地市赛、专题赛事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政策扶持。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融资推荐。

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四)产业对接。

本赛事将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参赛者将被推荐至该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实质性对接,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五)宣传推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媒体,网易、创头条等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六)培训支持。

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优胜参赛者可免费获得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创客领头雁培训,通过系统课堂教学以及项目路演等活动,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同时,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七)后续跟踪服务。

组委会将持续跟进优胜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融资、资源对接等需求,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收集项目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组织举办专项培训对接活动,提供相关政策扶持等后续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佛山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大赛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实施。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分赛申报(备案)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每个地市(含双创示范基地)按其推荐项目数的10%(省组织专家评审)参加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专题赛举办单位、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高等院校、专题赛举办单位、行业协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对接指导、赛事活动的评审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和附件4、5、6、7于3月20日前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6月1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鄢帅、孙海扬,电话:020-83135944、83135841;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申请加入大赛官方微信交流群,请添加微信cujinhui201。

附件:1.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介绍

4.分赛申报(备案)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4日

附件1-7.zip

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赛事组成

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张峰总工程师担任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部机关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部信息中心,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六、组织单位

(一)总决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承办单位:部信息中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区域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

(三)专题赛组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为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部信息中心与全国性行业协会、大企业和地方政府等。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1),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参赛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区域赛和专题赛。

(二)项目推荐

1.区域赛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部属各高校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项目审查,并进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通过举办区域赛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产生。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最多推荐50个优秀项目,报大赛秘书处。区域赛主办方填写《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报组委会备案。区域赛介绍见附件3。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2.专题赛推荐

专题赛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主办方填写《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于5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汇总,由组委会统筹申报情况,另行公布专题赛计划。各专题赛主办方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专题赛参赛项目审查,并组织赛事活动,赛事结束后向组委会推荐2个优秀项目,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总决赛前200强。专题赛介绍见附件4。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三)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通过网络、会议评审等方式,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各高校推荐项目的基础上,进行200强和24强项目评审。所有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

200强项目名单将在2017年9月10日前公示,24强项目名单将在2017年9月25日前公示,公示期5天。

(四)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通过网络路演、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现场总决赛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公证。

现场决赛定于2017年10月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

八、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国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九、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大赛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与大赛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网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参加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在知名媒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宣传渠道、“创客中国”平台(含微信微博公众号、创客中国头条、产业头条、产品直播室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融对接,争取投资支持。

3.向大赛合作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4.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小镇,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5.提供“创客中国”平台上的云计算、大数据和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

6.安排创业导师、投资、管理和技术专家进行辅导和培训。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领域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为做好工作衔接,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发至秘书处邮箱。

(二)举办赛事,扩大影响

各区域赛主办方应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组织举办区域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各专题赛主办方要认真开展专业领域的赛事活动,以技术创新培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产业创新格局。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三)做好总结,持续服务

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将赛事活动的总结报送秘书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

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曹宏伟  张飞云

联系电话:010-68205319

(二)大赛秘书处

联系人:王海宽  栾焕江  于孟琪

联系电话: 010-68200361/010-68200372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cnmaker@dream-it.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人:于微  苑泽标

联系电话:010-68200382/010-68200383

微信公众号:创客中国头条

附件:1.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3.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介绍

4.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5月12日